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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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第二章国际商事组织法

《国际商法》第二章国际商事组织法

国际商事组织的表决制度
一人一票
国际商事组织的表决制度实行一 人一票原则,确保每个成员的权
益得到平等对待。
多数决
国际商事组织的表决制度采用多数 决原则,即超过半数以上的成员同 意即可通过决议。
特别决议
对于一些重要事项,国际商事组织 需要采取特别决议,即需要获得组 织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才能 通过。
详细描述
合法原则是国际商事组织法的另一个重要原则,要求商事组织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目的。商事组织的行为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同时,商事组织还应当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执法
工作,履行其法定义务。
Part
03
国际商事组织的设立与登记
诚信原则要求商事组织在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详细描述
诚信原则是国际商事组织法的重要原则之一,要求商事组织在开展商业活动时应当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 得进行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商事组织还应当履行其承诺和义务,维护商业信誉和形象。
合法原则
总结词
合法原则要求商事组织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目 的。
自愿原则
总结词
自愿原则是指商事组织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违反当事人 的意愿。
详细描述
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组织,任何 一方不得强迫或限制另一方的意愿。同时,商事组织内部的决策也应当遵循自愿 原则,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诚信原则
总结词
权利义务
国际商事组织享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同时也需要遵守各成员国的法 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纳税、环保等义务。

国际商法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国际商法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5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时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

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解散的情形: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 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24


三 、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1、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 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特征 1)发起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在我国发起人2--200人,其 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3)股东负有限责任 4)开放性和社会性
(1)
8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设立条件: (1)两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法人),并且承


担无限责任; 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3)合伙人缴付的出资:可以是实物、资金、土地使 用权、知识产权、劳务等等,只要合伙人协商一致 即可。合伙企业没有限定出资方式及最低的注册资 本金; 4)合伙企业有自己的名称、 5)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21
四)国有独资公司 1.概念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

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特征 1)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 2)股东的唯一性 3)单一股东的法定性或特定性,必须是国家授权 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
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管 理企业的事务。 投资人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的,要签订书面的聘用合同或 委托合同,明确授权范围,但投资人对被委托人或者被聘用 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章商事组织法

第二章商事组织法
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练习
• 2006年3月;甲 乙 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
年6月甲与丁结婚 2008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
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
下列说法哪些不正确 ACD
• A合伙企业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B如乙丙同意;丁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
ABCD
A 国有独资公司
B 国有企业
C 上市公司
D 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2 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论述;符
合法律规定的是
A 公民张某与自己年仅13周岁的儿子
成立一个合伙企业
B 合伙人必须一次全部缴付出资;不可
以约定分期出资
C 公民甲乙丙丁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
伙企业;甲可以以劳务出资
正确答案 C
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a股东对公司外债不负
责;b股东对公司亏损不负责;
公司和股东是双重人格;谁也不管谁 公司存在双重
征税问题 公司纳企业税;股东纳股东的税
自然人甲乙分别以房屋和货币出资设立A公司;A
公司在经营中向B银行借债100万元 A公司因为经
业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3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 分担亏损的约
定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亏损
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因此;有限合伙企
业合伙协议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
第 三节
公司法
主要内容
一 公司及公司法概述
二 公司的主要分类
重点:
掌握公司的概念 特征
掌握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
6 下列有关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
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B
A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

国际商法课件第二章国际商事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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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1916年《统一有限合伙法》以及各州公司法,1984年《美国示 范公司法》。
德国
1892年《有限责任公司法》,1897年《德国商法典》,1965年 《股份公司法》。
中国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6年《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 作经营企业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人独资企业法》。
Chart
第三节 合伙企业
三、合伙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一)合伙企业的内外部关系
1.合伙企业内部关系 合伙企业内部关系应该区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内部关系和有限合伙 企业内部关系。普通合伙企业内部关系包括以下前三条。 (1)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及决策 (2)合伙人的竞业禁止和自我交易限制 (3)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4)有限合伙企业内部关系的特别规定
Chart
第三节 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及其类别
(一)合伙企业的涵义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于合伙企业的分类差异较大。 大陆法系一般分为“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分别适用民法 典和商法典或有关的商事法,主要区别在于经营的规模化和专门化。 英美法系国家对合伙的规定则有所不同。美国对合伙的规定较为 宽泛。英国限定了合伙企业的地位,强调其仅限于商事合伙,突出了 合伙的团体性。
Chart
第二节 独资企业
一、独资企业的涵义
(二)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1.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的企业。 2.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享有完全的控制权、支配权。 3.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国际商法第二章国际商事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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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司
一、概述 (二)公司的主要类型 1、根据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形式 (1)无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3)两合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两合公司
第四节

公司
一、概述 (二)公司的主要类型(P30) 2、根据公司资本认购对象及股份转让方式(开 放式与封闭式) 3、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与依附关系(母、子公 司) 4、根据公司的管辖与被管辖关系(总、分公司) 5、根据公司的国籍(本国、外国、跨国公司)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无限责任指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不以其出资 额为限,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全部 债务时,合伙人应当以其个人财产清偿; 连带责任指每一个合伙人均负有清偿全部合伙债 务的义务,合伙企业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合 伙人提出履行全部债务的请求,该合伙人不得 拒绝。 例:甲、乙、丙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并在合伙协 议中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企业因经营不善, 负债10万元,企业全部资产仅为4万元。首先 以企业财产偿还债务,另外6万元债务由合伙 人以个人财产偿还。
第四节

公司
二、公司的设立 (二)设立的要件 1、发起人 2、资本 3、章程 4、注册登记
第四节

公司
二、公司的设立 (二)设立的要件 1、发起人 身份; 人数; 义务与责任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二、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 1、合伙是建立在合伙契约基础之上的一种企业; 2、合伙是“人的组合”,合伙人的死亡、破产、 退出等都影响到合伙企业的存续; 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4、合伙人原则上均享有平等参与管理合伙事务 的权利; 5、合伙企业一般不是法人,原则上不能以合伙 企业的名义拥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二章_商事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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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种类
无限公司 1.根据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 有限公司股份 所承担的责任的不同 有限公公司 两合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 2.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的对象 封闭式公司 与股份转让方式的不同 开放式公司 这是大陆法系国家 对公司的基本分类
这是英美法系国家 对公司的基本分类
3. 根据一公司对另一公司控制与依附关系的不同——母公司、子公司 4. 根据公司管辖系统不同——本公司、分公司
形式,即个人企业、合伙与公司。其中公司是最重要的商事
组织形式。
(一)个人企业(individual
1. 个人企业的概念
proprietorship)
个人企业,也称为“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或“独资经 营
企业”(sole-owned or operated enterprise),是指由一名出资者单
(3)通过股票收益机制与股票差价机制的作用,对投资者
产生强大的吸引力,从而为股票发行市场筹集资金奠
定牢固的社会经济基础;
(4)股票流通市场作为长期投资市场,具有整个社会经济
发展动态指示器或风向标的作用。
(四)公司债(debentures)与债券(bonds)
1. 概念
(1)公司债,是指公司通过向社会发行债券所借之债。 (2)公司债券,是指表明公司债的有价证券。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一节 商事组织法概述


第二节 公 司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跨国公司
第五节 其他商事组织 第六节 中国的商事组织与商事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本章重点内容是了解和掌握

(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设立、资本结 构以及经营管理体制; (2)跨国公司的影响以及对其进行监控的 国际努力; (3)中国商事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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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限合伙企业
• 由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 人,与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 人组成的合伙企业。
• 无限责任合伙人负责业务执行,有限责 任合伙人负责业务监督。 • 主要适用于风险投资企业)萌芽时期 • 萌芽时期(中世纪到15世纪中叶) • 背景:意大利及其他地中海沿岸的商业城市空 前繁荣的商业及发达的水上交通是其诱因与条 件。 • 典型的组织形式是: • 1.康枚达commenda。资本所有者不参加历险, 将资本托付给船舶所有者或其他人,由其经营 管理。 • 2.索塞特societas。由经营者拥有代理权,资 本所有者负无限责任。
萌芽时期公司的特征
• • • • • • • 具有明显的原始性,表现为: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 —组织合伙性浓厚、不稳定; —投资短期性; —规模局限性; —责任无限性; —数量有限(自发、政府限制所致)
(二)近代公司的发展
• 背景:欧洲经济制度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 经济空前繁荣,以大生产为特征的产业革命促进了 公司的飞速发展。 • 公司得到长足发展,表现为:
当代中国公司经历了五个阶段: 三
• 3. 工业、交通托拉斯63-65年 • 原为减少行政干预试办。63年第一个全国性的 托拉斯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成立,接管了全国62 个卷烟厂、1个复烤厂、1个机械厂、1个印刷 厂。64年8月又试办11个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到文化大革命停办。
当代中国公司经历了五个阶段: 四
时建中 中国政法大学
(二)近代公司的发展
• 5. 公司规模、数量大大增加
• 规模: • —1873年波士顿纺织制造公司成立时,股金30万美元, 20年后股本增长到100万美元; • —1902年,美国钢铁公司成立时,股金达到14亿美元。 • 数量: • —1863年英国新登记的有限公司达348家; • —1883年英国新登记的有限公司达1600家。 • 到19世纪下半叶,公司达到其发展的高潮期,到20世 纪初,公司以成为居主导地位的企业组织形式。

第2章 商事组织法 《国际商法》PPT课件

第2章  商事组织法  《国际商法》PPT课件

2.3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兴起较晚,德国在1892年制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法》后, 欧洲各国纷纷仿效,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商事组织形式由此得到了迅速发展。 目前这种公司形式已成为各国采用最多的一种商事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封闭公司,即公司的股东拥有公司的全部股票,公司股 票不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也不能强迫多数参股人接受一个新的参股人。
两合公司(Company Organized by Limited and Unlimited Shareholders)是指由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无 限责任股东和承担有限 责任的有限责任股东共 同组成的公司。 (1)具有有限公司和 无限公司的双重性质。 (2)不同性质的股东 所享有的权利不同。 (3)法律地位更接近 无限公司。
2.1 合伙法
2.1.5 合伙的解散
合伙的解散是合伙组织因某些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其民事主体资格归于消灭的情形。 合伙的解散一般有三种情况:
2.2 公司法
公司是当今国际社会最重要的一种商事组织形式,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设立、组织、经营、解散、清算以及调整公司内外部关系规则的 总称。现代公司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司是一个法人团体,是一个完全区别于组 成该团体的成员的法律实体。中世纪的时候,有法人地位的实体已经出现了,主要 是一些经皇室特许而成立的牧师会、寺院或自治城市一类的宗教团体或公共组织。 到了17世纪初,在英国和荷兰正式出现了有法人地位的商业公司,它们经皇室特 许,经营外贸业务,典型的如1600年成立的东印度公司和1602年成立的荷兰东印 度公司。一般认为,公司的历史是由合伙向无限公司、两合公司,然后到股份有限 公司及有限公司进行发展的。
(1)以合伙协议为成立基础 (2)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3)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2.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 国公司。 3.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 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 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 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 业务经营。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 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 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 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 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

二、合伙 合伙(Partnership)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 人为经营共同的事业,共同投资、共享利润而 组成的企业。合伙企业是一种人的组合,合伙 人与合伙企业紧密联系,合伙人的死亡、退出 或破产等者将导致合伙的解散。合伙人对合伙 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大多数国家法律都规 定,合伙企业原则上不是法人,不具有独立的 法律人格。合伙企业也是数量较多的企业,但 仍以中小企业为主,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也 并不是很大。





(二)公司的主要种类 1.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 (1)无限公司, (Un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即所有股东无 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所有股东均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 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 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 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第二章商事组织法

第二章商事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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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的发起人(promoter) 公司的发起人,是指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他们 的任务是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以达到设立公司 的目的。 发起人的资格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法 律一般不加以限制。 发起人对他们所设立的公司负有忠实的义务。 对于发起人在发起公司的过程中以公司的名义所 订立的合同,即所谓“发起人合同”(promoter's contract)或“设立前合同”(preliminary contract ),对其效力各国公司法有不同的规定。
*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二节 公 司
二、公司的概念与种类 (一)公司的概念 • 在英美法系国家,公司是指数人出于共同的目的 而进行的组合,一般是为营利而经营业务,同时, 对于合伙难以胜任的联合,也往往采用这种组织 形式。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法确认公司有两个基 本属性,即法人与有限责任。 • 在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 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这区别于公法人、财团 法人与公益性社团法人,是一种最具有普遍性的 企业组织形式。
*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二节 公 司
为简便起见,一般将公司分为四种有代表性的公 司,即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 与股份有限公司。 • 1.无限责任公司(un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 2.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 3.两合公司(joint venture company); •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by shares) 。
第二节 公 司
同样重要的是法院对公司表现出的支持态度。从 一开始,美国法院就持赞同的观点,把公司看做 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一种方法: 1、马歇尔法官通过“达特茅斯学院案”(1819年)的 判决,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2、此外,塔尼法官作出了推动公司发展的判决。直 到塔尼法官对“奥古斯塔银行诉厄尔案”(1839年 )作出判决之后,公司才真正地用来为美国的经 济发展服务。

02商事组织法公司法2

02商事组织法公司法2
17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性质
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

三人以上
组成
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1/3)

非必设机构
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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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的诉权(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担赔偿责任 监事的诉权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有以上情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

司 合
注并
更 公
司 册分 司
章 资立 形
程 本解 式

11
习题
• 甲乙丙3人出资10万元设立“星光科技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 资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l次股东会。有关 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哪些不符合我国《公司 法》的规定
•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任执行董事经 理,任期3年
董事的诉权
监事有以上情形
股东的诉权
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 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 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 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19
五、公司的合并、分立和 解散、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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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种类 合并程序
公司的台并
吸收合并 新设合并
A+B=A A+B=C
权力机关作出决议
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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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与董事的关系
股东 公司
代理关系 委任关系
董事 董事
委任是当事人信赖的基础
受任人董事对委任者公司, 应该诚心诚意,忠实于委 任者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个 人独资企业应有确定的住所和开展其业务所必备的 相关条件,企业应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法 定住所,并应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必要环境、设施等。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应有适量的从业 人员,其人数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 应。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第四节 公司法
第一节 概述
一、商事组织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 (二)特点 二、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一)个人企业 (二)合伙 (三)公司 三、商事组织法的概念
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商事组织有各种各样的组织 形式,不同类型的商事组织 在法律地位、设立程序、投 资者的收益与责任、资金的 筹措、管理权的分配、税收 等方面均有很大不同。选择 适当的法律形式,对于企业 的发展以及投资者期望的实 现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根 据大多数国家商法的规定, 商事组织主要有三种基本的 法律形式,即个人企业、合 伙和公司。
律人格,也就是作为法律
上主体的资格等。
名称
商事组织
营利
成员 资本
商事组织的特点
⒈ 独立性
商事组织可依法以自身名义实施商事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 务,拥有法律上可以独立存在的人格,表现为独立的名称、责任、财产 意思能力。从而有别于其内部组织机构,与其成员有不同程度的分离。
⒉ 营利性
(一)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则属个人投资设立的、采取独 资企业这一组织形式的一类企业。为规范这 类企业,我国于1999年8月30日九届人大常委 会第11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 业法》,该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 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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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7日4时35分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一节 商事组织法概论
一、个人企业(individual proprietorship) • 个人企业,也称为“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
或“独资经营企业”(sole-owned or operated enterprise),是指由一名出资者单独出资与从事经营管 理的企业。从法律性质而言,个人企业不是法人,不具有 独立的法律人格,其财产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没有任何区 别,出资人就是企业的所有人,他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企 业的债务负责。出资人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拥有控制权与指 挥权。尽管个人企业有时聘用经理或其他职员,但是其经 营的重大决策权仍然属于出资人。出资人有权决定企业的 扩大、停业或关闭等事项。个人企业是世界各国中数量最 多的企业形式。
• 企业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单位或细胞,是现代 社会中人们进行生产、流通与交换等经济活动的 一种主要组织形式。
• 通俗地说,商事组织即企业制度。商事组织,也 称为“商事企业”,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 经营活动,并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组织。
• 一般而言,西方国家的商事组织主要有三种基本 的法律形式,即个人企业、合伙与公司。其中公 司是最重要的商事组织形式。
2020年8月7日4时35分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二节 公 司
一、公司制度的历史 公司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一个历史过 程,即从:
17世纪的特许公司 发展到 18世纪的合股公司,再发展到 19世纪中期的现代股份公司。
2020年8月7日4时35分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二节 公 司
(一)特许公司的建立 • 股份经济的萌芽形态,早在古希腊与古罗马社会
2020年8月7日4时35分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一节 商事组织法概论
二、合伙(partnership) • 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投
资与共享利润而组成的企业。合伙企业是一种“人的组 合”。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关系密切,合伙人的死亡、退出 或破产等都将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 负无限责任。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原则上不 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但是,法国与荷兰等大陆法国家以 及苏格兰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也是法人。合伙企业在许 多国家中也是一种数量较多的企业形式。但是,由于其规 模、组织以及资金来源等方面的限制,合伙企业基本上属 于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家族企业。
就已经出现了。15世纪至17世纪,在欧洲资本主 义生产关系萌芽与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中,随着 商品经济的发展,近代意义上的股份公司才开始 产生与逐渐发展起来。 • 16世纪至17世纪,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1492年) 与航海家达·伽马绕过好望角航行到印度(1497年) 的推动下,商品经济,特别是远洋贸易得以迅速 发展。为适应远洋贸易发展的需要,在重商主义 理论的指导下,一些西欧国家的政府在取得王室 特许后,逐步建立了一批“特许贸易公司”。
2020年8月7日4时35分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一节 商事组织法概论
三、公司(corporation)
• 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并且以营利为目的的法 人组织。各国法律均规定,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 资格,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享受权利与 承担义务。公司是一种“资本的组合”。股东与 公司之间是相互分离的。股东的死亡与退出一般 不影响公司的存续,股东对公司的债务通常只负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主要由专门的经营管理人 员负责。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以股份有限公 司为代表的公司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 对社会经济生活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2020年8月7日4时35分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本章重点内容是了解和掌握
• (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设立、资本结 构以及经营管理体制;
• (2)跨国公司的影响以及对其进行监控的 国际努力;
• (3)中国商事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2020年8月7日4时35分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重点问题
• 商事组织法的概念 • 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跨国公司 • 其他商事组织 • 中国的商事组织及商事组织法
2020年8月7日4时35分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目录
• 第一节 商事组织法概论 • 第二节 公 司 •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 第四节 跨国公司 • 第五节 其他商事组织 • 第六节 中国的商事组织与商事组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0年8月7日4时35分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一节 商事组织法概论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新编国际商法》(第二版) 曹祖平 编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0年8月7日4时35组织是指依法成立,具有一定规模,能以自 己的名义从事营利活动的经济组织。商事组织主 要有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公司是根据法 定程序而成立,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公司 种类中股份有限公司的影响和作用尤为突出。90 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 领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 控制和监督已经提上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议事日 程。中国有关公司法等的出台完善了商事组织法, 使得各种商事组织的运行有法可依。
2020年8月7日4时35分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二节 公 司
(三)现代公司制的形成
➢ 现代公司制度的形成有两个基本标志:
(1)以可以转让的股票集资组建股份公司,公司的 经营管理活动由经理人员承担;
(2)为股份公司颁布了基本的法律制度,确立了公 司的法人地位。
➢ 公司制度的确立,大体是在19世纪中期,其标志 是1844年英国议会通过并颁布公司法,以及1856 年确认登记的合股公司为有限公司与法人公司。
2020年8月7日4时35分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二节 公 司
(二)合股公司的出现
• 在18世纪中期,这些商人效法特许公司的 组织形式,通过发行可转让的股票吸引投 资者,集资组建“合股公司”。
• 合股公司的主要特点是,以股票形式合资 经营,并由股东集体授权经理人员从事经 营活动;股票可以自行转让;股东对公司只负 有限责任,但是合股公司的合伙人对公司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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