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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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填报说明一、本表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第3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4.第4行“应税收入额”:根据相关行计算填报。

第4行=第1-2-3行5.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6.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计算填报。

第6行=第4×5行。

7.第7行“成本费用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8.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9.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计算填报。

第9行=第7÷(1-8行)×8行。

10.第10行“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11.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1)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第11行=第6×10行(2)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第11行=第9×10行12.第12行“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公章: 会计主管: 填表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16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17
总分机构纳税人
18
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25%)
19
总机构
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 25%)
累计金额
——
20
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50%)

21
分配比例
分支机构
22
分配的所得税额(20行×21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


本期金额
1 一、据实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税率(25%)
6 应纳所得税额(4行×5行)
7 减免所得税额
8 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
9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6行-7行-8行)
——
10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
11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12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1行÷12或11行÷4)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及填报说明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1、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2、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四、各行的填报1、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4行。

2、第25行至第32行,由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纳税人填报。

2023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居民企业A类)

2023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居民企业A类)

2023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居民企业A类) 2023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居民企业A类)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所属税务机关:注册地质:法定代表人:二、申报期间信息申报期间开始日期:申报期间结束日期:三、主要财务信息1-营业收入按照以下方式列明申报期间内的营业收入:1-1 销售收入:1-2 服务收入:1-3 其他收入:2-营业成本列明申报期间内的营业成本:3-营业利润计算申报期间内的营业利润:4-其他利润(亏损)列明申报期间内的其他利润(亏损):5-所得税费用计算申报期间内应缴纳的所得税费用:6-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申报期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7-已缴纳的所得税列明申报期间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8-应补(退)所得税额计算申报期间内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四、附注在这里列明申报期间内的财务信息解释、调整等相关附注说明。

附件: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企业所得税:企业根据其所得额按规定计算并缴纳的税费。

详见《企业所得税法》。

2-营业收入:企业通过经营活动所形成的收入。

详见《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号——营业收入》。

3-营业成本: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与收入形成直接相关的成本。

详见《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营业成本》。

4-营业利润: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实现的利润。

详见《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利润表》。

5-其他利润(亏损):企业除营业利润之外的利润或亏损。

详见《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利润表》。

6-所得税费用:企业应当缴纳的所得税款项。

详见《企业所得税法》。

7-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以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和金额为基础,按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额。

详见《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的所有修订只适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一部分中“据实预缴”类项目。

除本表单独列明需填报的项目,其他项目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44号通知精神填列。

二、第2行“营业收入”按照原口径填报,填入总局预缴申报表第2行。

三、第3行“营业成本”按照原口径填报,填入总局预缴申报表第3行。

四、第4行“利润总额”按照原口径填报,为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

五、第5行“不征税收入”填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征收收入。

六、第6行“免税收入”填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征收收入。

七、第7行“免税项目所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仅填报按税法规定给予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减、免所得。

八、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九、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为4行-5行-6行-7行-8行,填入总局预缴申报表第4行。

十、第10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填入总局预缴申报表第5行。

十一、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第11行=第9行×第10行,且第11行≥0。

此行填入总局预缴申报表第6行。

十二、第12行“减免税所得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12行≤第11行。

此行填入总局预缴申报表第7行。

十三、第13行“高新技术企业”填报当期高新技术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3行≤12行。

十四、第14行“软件企业”填报当期软件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4行≤12行。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6598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6598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一《税收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帐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在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纳税人本纳税期发生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减免所得、减免税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免税收入1.第2行“国债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2.第3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填报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另一居民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第4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填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第5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免税收入税收优惠政策。

(二)减计收入1.第7行“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填报纳税人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非国家限定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本行填报政策规定减计10%收入的部分。

2.第8行“其他”: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减计收入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计扣除额合计1.第10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填报纳税人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的金额。

本行不填。

2.第11行“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填报纳税人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额。

本行不填。

3.第12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填报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额。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项 目
行次
累计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按收入总额
核定应纳税
所得额
收入总额
1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2
应纳税所得额(1行×2行)
3
按成本费用
核定应纳税
所得额
成本费用总额
4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5
应纳税所得额[4行÷(1-5行)×5行]
6
按经费支出
换算应纳税
所得额
经费支出总额
7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据实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税率(25%)
6
应纳所得税额(4行×5行)
7
减免所得税额
8
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
9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6行-7行-8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
会计主管:
填表日期:年月日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0
24314.30
减:所得税费用
6078.58
6078.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78.58
18235.72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21
税率(25%)
22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21行)
23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24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25
总分机构纳税人
26
总机构
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27
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28
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分支机构应分摊比例)
——
14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
17129.71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7
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
17129.71
18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19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20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1/4或1/12)
29
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
30
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
31
分支机构
分配比例
32
分配所得税额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A类)(最新版)2023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A类)(最新版)2023

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一)税款所属期间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预缴方式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

(二)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新政策,从2014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均可适用20%的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还可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

从而改变了以往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降低税率及减半征税优惠的规定。

由于原纳税申报表已不适应新政策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公布了4种2014年版纳税申报表,该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填报纳税申报表应注意几种情形的区别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预缴税款,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核定征收的纳税人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一、实行查账征收,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一)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本年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申报表第1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金额为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15%的乘积。

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改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申报表第14行的金额为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5%的乘积。

二、实行查账征收,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年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月)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一)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可以全年按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2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金额为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

(二)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全年按降低税率的优惠政策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25行的金额为第22行金额与5%的乘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的所有修订只适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一部分中“据实预缴”类项目。

除本表单独列明需填报的项目,其他项目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44号通知精神填列。

二、第2行“营业收入”按照原口径填报,相当于总局预缴申报表第2行。

三、第3行“营业成本”按照原口径填报,相当于总局预缴申报表第3行。

四、第4行“会计利润总额”按照原口径填报,为符合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

不包括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预计利润及转销售的预计利润影响数。

五、第5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填报房地产企业本期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

六、第6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转销售收入的预计利润”填报房地产企业本期转销售收入的预计利润。

七、第7行“利润总额”为4行+5行-6行。

八、第8行“不征税收入”填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征收收入。

九、第9行“免税收入”填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免税收入。

十、第10行“免税项目所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仅填报按税法规定给予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减、免所得。

十一、第11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十二、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为7行-8行-9行-10行-11行,允许<0,相当于总局预缴申报表第4行。

十三、第13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相当于总局预缴申报表第5行。

十四、第14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第14行=第12行×第13行,且第14行≥0。

此行相当于总局预缴申报表第6行。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总机构应分摊 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15、第1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 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 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 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分支机构分摊 例50%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 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数额。
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
。 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
第6行-第7行-第8行,且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是指企业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月份内,根据该季度的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填写该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申报表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填写申报表前的准备工作在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之前,企业需要准备好以下资料和信息:1、该季度的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2、与之相关的账簿、凭证、合同等原始记录。

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估算方法和计算过程。

二、申报表的填写方法1、封面在申报表的封面上,企业需要填写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同时,还需要正确填写申报表种类和税款所属期。

2、表格1表格1为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主表,需要详细填写以下内容:(1)第1行“营业收入”:填写该季度的营业收入总额。

(2)第2行“营业成本”:填写该季度的营业成本总额。

(3)第3行“利润总额”:根据该季度的利润表填写利润总额。

(4)第4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该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估算填写。

(5)第5行“税率”:根据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填写。

(6)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第4行和第5行的结果填写。

(7)第7行“减免金额”:根据企业所得税减免情况填写。

(8)第8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第6行和第7行的结果填写。

3、表格2表格2为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辅助表,需要填写以下内容:(1)第1行“营业收入明细”:根据该季度的营业收入明细填写。

(2)第2行“营业成本明细”:根据该季度的营业成本明细填写。

(3)第3行“利润总额明细”:根据该季度的利润表明细填写。

(4)第4行“应纳税所得额明细”:根据该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估算明细填写。

4、备注在备注栏中,企业需要填写与该季度相关的所得税调整事项、资产处置收益等其他信息。

三、注意事项在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认真核对各项数据,确保准确无误。

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行次


1 营业收入
2 营业成本
3 利润总额
4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5 减:不征税收入
6 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金额(填写A201010)
7 减: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
8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3+4-5-6-7-8)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10 税率(25%)
11 应纳所得税额(9×10)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写A201030)
13 减: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14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14) \ 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
16
总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7+18+19)
17 总机 其中:总机构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5×总机构分摊比例
18 构填 财政集中分配应补(退)所得税额(15×财政集中分配比例
报 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分
×总机构具有主
19
摊所得税额(15×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
体生产经营职能

20
分支 机构 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
0.00% 部门分摊比例
A200000
税款所属期间: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预缴 方式
1 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0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 得额平均额预缴

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一)税款所属期间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预缴方式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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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纳税人公章: 会计主管: 填表日期: 年 月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日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 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项 目 行次 本期金额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减: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7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8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10 税率(25%) 11 应纳所得税额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 13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14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7 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 18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19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20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1/4或1/12) 21 税率(25%) 22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21行) 23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24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总分机构纳税人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总机构 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总机构应分 摊预缴比例) 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分支机构 应分摊比例) 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 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 分支机 分配比例 构 分配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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