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危险单位划分指引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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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建筑物等级及灾害设防标准是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目前,最新执行标 准为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建筑物等级 及设防标准按工程规模(水库总容积、电站装机容量)大小来划分。 4.3 水电站关键风险的识别和标准
水电站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场所,与其他建筑物相比具有如下显著特点:1、受自然条件(地形、 水文、地质)约束强烈;2、受水影响大;3、施工复杂;4、失事后果严重。水电站的这四个特点决 定了衡量工程的五个重要指标中,即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时效性和社会性,安全性和功能性居 于最为关键的考量要ຫໍສະໝຸດ Baidu,也决定了水电站的唯一性,即没有两个水电站是完全一致的。
水电站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水工建筑物的设计等级和设防标准并不意味着其必然具有相应 的灾害防护能力。 5.1 电站建造期
主要工程问题有坝基坝肩抗滑稳定性和渗透稳定性问题,围堰稳定性与渗透问题,溢洪道和溢流 坝下段冲刷问题,引水、导流隧洞围岩稳定性问题,厂房地基强度和变形问题,坝肩、船闸、厂房、 临时及永久道路高边坡稳定性问题,库区塌岸、水库诱发地震等等。一般来讲,工程的复杂性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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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与工程的风险高低成正比,工程存在的问题越多越难解决,表明工程可能的风险源也越多, 风险也更高。建造期防护措施失效评估最有效的方法是根据工程进度,列举施工可能面临的各种工况 组合,从中找出最不利的组合,评估损失后果,确定关键风险因素。 5.2 电站运行期
涉及引水、泄水、发电等各部分的调度运行,梯级电站在汛期还需要对行洪进行联合调度。在一 定的条件下,如果调度运行失误,可能导致水电站在正常设防标准内出现较大的损失。因此,运行期 防护措施失效评估最重要的方法是评估电站运行管理监测制度的合理性、应急抢险方案的有效性,同 时应了解电站各功能独立部分是否关联导致损失的波及,标的物空间是否毗邻等,从而确定在关键风 险因素作用下的损失最大范围。 6. 人为因素风险评估的方法和基本原则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 分方法指引的通知
保监发[2006]第52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全保会精神,规范大型商业风险的承保行为,维护国内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我会
对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进行了研究论证。现将《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1号:基本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1号: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
一、 危险单位的定义 “危险单位”是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见《保险法》第一百条)。保险事故概
率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同概率情景之下的最大可能损失有着很大的差别。保险公司一般将概率情 景分为两类:普通保险事故和极端概率事故。普通保险事故与极端概率事故的区别主要在于两方面: 一是发生概率,极端概率事故的发生概率要大大低于普通保险事故;二是损失范围,普通保险事故的 损失范围通常限定在单一地点,极端概率事故(如高烈度地震、飓风、海啸等)则往往波及广大地 域。我们通常所言的危险单位划分主要指普通保险事故情景下的最大损失范围划分,极端概率事故则 主要通过累积风险控制进行管理。 二、 划分危险单位的目的
根据水电站特点和价值分布,溃坝和厂房损毁是水电站可能的最严重的损失后果,因此,判断是 否属于关键风险的标准在于风险因素一次事故是否可能导致水电站的溃坝或发电厂房的损毁。
识别水电站的关键风险,需要充分了解水电站特点,结合水电站分类和主要水工建筑物的分布情 况,利用风险识别和评估技术、手段(如列举法、流程法、频度烈度标定法等)进行识别和判断。巨 灾风险如洪水、台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由于特点不同,一般不应被认定为关键风险,但考虑到水 电站的特点,无论在建设期还是运营期,洪水均有可能对其造成最严重的损失后果,因此,水电站类 标的关键风险应将洪水包括在内。通常水电站的关键风险不止一项,其他如滑坡、泥石流也有可能导 致溃坝和发电厂房的损毁。 5. 防护措施失效评估的方法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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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在这一情景下,只有充分的区隔距离以及完整无隙的防火墙(即防火墙上不能开有通口, 即使这些通口有防火门一类设施遮蔽)才能有效阻止火势蔓延。简单说,最大可能损失是主动保护系 统无效情景下的可能最大损失。 四、 危险单位划分的基本方法
对于财产险来说,一座建筑物,不管有多少个被保险人或有多少张保单与建筑物有关,其建筑物 以及建筑物内所有物品,包括相关的利润损失险、营业中断险和后果损失险都应被看作是一个危险单 位。即一座建筑物及其内含物品将作为一个危险单位,不应进一步进行危险单位划分。
在本指引中关键风险是指可能给标的造成最严重损失后果的风险因素,此类风险虽然发生概率较 低,但仍应被认定为划分危险单位的主导因素。识别和评估水电站关键风险首先必须了解水电站的相 关特性。 4.1 水电站的组成和分类
水电站枢纽工程主要由挡水建筑物(坝)、泄洪建筑物(溢洪道或闸)、引水建筑物(引水渠或 隧洞,包括调压井)及电站厂房(包括尾水渠、升压站)四大部分组成。
施工承包商(包括分包商)的施工操作技能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高资质和管理有序 的承包商,在工作中会认真按照施工作业程序操作,而资质低或无资质的临时组建的施工队伍,由于 培训、管理、经验等多方面的不足,因此在施工中不可能严格按照设计意图和操作规范作业,这样必 然会加大工程的风险。 6.2 巨灾风险的评估
保险公司应当在承保风险时就确认危险单位划分并记录在案。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危险单位存在同一地址,保险人应在其承保时就要在记录中明确标明这些 建筑物、建筑物内物品以及利润损失或营业中断险、后果损失如何构成一个或多个危险单位。如果没 有做这些确认,在该同一地址上的建筑物及建筑物内物品及其相关利润损失等将被认为是构成一个危 险单位。 六、 相关的定义 “建筑物”是指包括外墙的建筑物,外墙是指建在地址周边的墙,与地基上面额外的墙和房顶数 无关。 “地点”是指相连的、没有间断的开阔地,由公路、铁路、河流或其他自然物隔开。 “工程”是指一个全面规划好的工程,具有完整的工程进度表,包括起期日、工程进度及完工日 期。
对上述经营单位,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都按照其规模、拥有设备、技术力量等评定了不同的资质等 级,它分别反映了企业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的技术、装备和管理的综合能力。 6.1.2 业主背景、资金来源、投资到位情况
业主的背景、资金来源、投资到位情况对工程风险有相当大的影响。往往是大业主、知名企业注 重安全生产,主动且有能力进行安全施工方面的投入。而资金到位情况好的话,没有垫资施工,则因 为资金造成工期延误的风险就可以避免。 6.1.3 新技术、新工艺
对于建安工险来说,同一地点一个工程不管涉及多少个被保险人或保单都应视为一个危险单位, 其中除建安工险以外,也包括预期利润损失、延误开工和后果损失。同时应明确记录在案工程项目属 于新建、扩建还是内部改造。
如果保险公司承保的附加风险受位于不同地点的风险影响时,包括但不限于由于物质损失引起的 供应商、客户以及相互关联的风险,无论它是在标的物所在地或其它地点,每个地点可被看作一个独 立的危险单位,但利润损失风险不能划分。
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2号:水力发电企业
目次 1.范围 2.总则 3.术语和定义 4.识别关键风险的方法和标准 5.水电站的组成和分类 6.人为因素风险评估的方法和基本原则 7.结论
1. 范围 本指引规定了水电站危险单位划分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指引适用于水电站危险单位划分的评定。
2. 总则 鉴于财产保险业务实践的多样性,本指引旨在系统地归纳总结危险单位划分操作中必须考虑的要
危险单位划分是评估可能最大损失(Possible Maximum Loss)的基础。通过危险单位划分确定最 大损失范围后,保险公司对该范围内保险财产遭遇保险事故可能损失的程度进行进一步的估测,便可 得出可能最大损失的金额。以此为据,保险公司可以确定自身在特定项目上的自留风险比例,并安排 所需的各项再保险保障。 三、 危险单位划分的基本原则
水电站可按不同方法分类。按装机容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装机容量小于50MW的为小型水电 站,装机容量50~300MW的为中型水电站,装机容量大于300MW为大型水电站;按水力资源的开发 方式进行分类,即厂房位置与拦河坝之间的关系上,可分为坝后式、河床式、引水式和混合式。 4.2 水电站建筑物等级及设防标准
原则和基本方法》、《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2号:水力发电企业》、《财产保险危险单
位划分方法指引第3号:火力发电企业》、《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4号:航天风险》、
《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5号:公路及桥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所发布的指引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施工的工程,由于该技术、工艺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和不可预期性,缺乏一定 的工程实践经验,因而,风险也比成熟技术、成熟工艺的要大。 6.1.4 工程施工进度
对于具有季节性施工要求的分项工程,如期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组织工程施工是非常重要的。一旦 由于种种原因施工进度出现问题,影响了分项工程的按时完工,或者应将避开汛期的工程,不得已安 排在汛期施工,此时所面临的风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极易发生事故。 6.1.5 承包商技能和诚信程度
点和可使用的基本方法。对于具体业务的危险单位划分操作,保险公司应以本指引为基础,做出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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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实际情况的判断,或采取更为谨慎的原则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单位
危险单位:一次保险事故对一个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失的最大范围。 3.2 其他重要术语和定义
水电站:是将水能转换为电能的综合工程设施,它包括为利用水能生产电能而兴建的一系列挡 水、引水、发电等建筑物及安装的各种金属、发电设备。水电站除发电所需的建筑物外,如设有防 洪、灌溉、航运、过木、过鱼等其他建筑物,则称为水利水电枢纽。 4. 识别关键风险的方法和标准
根据国内保险公司有关水电工程承保赔付情况分析,自然灾害与人为风险造成的工程损失比例大 约为6 :4。人为因素可能导致电站发生溃坝和厂房损毁的最严重损失后果主要是设计风险和施工风 险。保险公司在划分水电站危险单位时,在遵守本指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的同时,不应忽视对人 为因素的评估,对于各种人为因素不确定性较大的保险项目,应依照谨慎原则,从严划分。需要谨慎 关注的人为因素及其评估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如下: 6.1 人为因素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法 6.1.1 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
危险单位的划分应该本着科学、谨慎和合理的原则进行。 “存疑不分”是危险单位划分的重要原则,即在存有疑惑和不确定的情况下,应该不做一个危险 单位以上的进一步划分。 危险单位划分的标准是坐落于同一地点的两(多)项保险财产彼此安全区隔,发生于其中一项财 产的保险事故不会同时影响另一项保险财产。 同一保单下的保险财产如果符合上述危险单位划分的标准,该保单可以进行危险单位划分。同一 地点不同保单下的保险财产如果可能受到同一保险事故的影响,上述保单下保险财产应合并视为一个 危险单位。 最大损失范围应以最大可能损失(Maximum Possible Loss)为判断基础。最大可能损失是指在所 有保护系统失灵,相关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公共救灾机构无法提供任何有效救助的情况下,单一设施可 能遭受的财产损失以及营业中断损失的合计最大金额。对于火灾风险而言,这意味着“完全焚毁”的
随着人口密度日益加大,保险价值集中度提高以及建筑行为不断扩张到存在高自然风险的地区等 原因,近年来洪水、台风、地震等巨灾损失连创新高。2005年全球高达780亿美元的自然灾害保险损 失中,90%是由风暴和洪水造成。
当标的包含已知和列明的位于其他地点的相关延伸风险,包括由于物质损失引起的但不限于供应 商、客户以及相互关联的风险,而且保险公司在承保时记录在案时,每个地点可被看作一个独立的危 险单位,但利润损失风险不能划分。
未知、未列明或不能被确认的附加风险将按地点被看作是不同的危险单位。 五、 危险单位划分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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