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新编版)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必须按照公司及车间规定取得相关票证方可开工,对未取得相关票证作业者根据公司制度及车间考核细则考核处罚。
2、车间编制安全技术规程,发放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并执行。
3、并建立特种作业的机具档案、台帐,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台帐。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要求:(1)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作业时必须持证,并自觉接受生产调度中心、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3)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4)必须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认真进行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车间和有关部门。
(5)必须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作业。
(7)根据公司规定离开特殊作业岗位达到____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经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单位有权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____次以上的;(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4)经过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6、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其所在单位应该给予表彰奖励。
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等其他规定严格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特种作业进行安全管理的一套规范和措施。
特种作业是指涉及高风险、高危险性的特定行业或特定工种,如高处作业、火工品作业、爆破作业等。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管理责任:明确特种作业的管理责任机构和人员,并规定其管理职责和权限。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包括:(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气割)作业;(3)、起重作业(包括电梯驾驶);(4)、起重设备拆装作业;(5)、建筑登高作业;(6)、场内机动车辆驾驶。
第三条:特种作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生理缺陷和疾病;(2)、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并具有本行业的操作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和安全知识。
第四条:公司选用特种作业人员前,要严格按有关要求进行体格检查、技能培训。
取得上岗证后才能安排作业。
第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通过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
第六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只能从事本工种的特种作业,少数工种(如塔机电工)必须持电工证、塔机拆装证双证上岗。
第七条: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审。
年审不合格的或未参加年审的,公司不得安排特种作业。
第八条:项目部要严格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保证持证上岗率____%。
第九条:对没有列入特种作业的(如:木工机械、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等)操作人员的管理,要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个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第十一条: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要给予奖励,对违章作业要给予严肃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2)通常由企业、机构或组织自行制定,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保证其安全和效率。
以下是一个通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概述,具体制度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和作业类型进行调整和完善:1. 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类别,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爆破作业、电工作业等。
2.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要求,包括必要的技术知识、技能和经验等。
最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最新5篇)

最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最新5篇)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篇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
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篇二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机械租赁企业,持证上岗。
3、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它相关单位应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
安全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应少于24学时。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岗前检查。
5、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6、特种作业人员发现操作环境或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或停止作业,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性、专业性和责任性,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特种作业的秩序和正常进行。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参与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监督人员以及与特种作业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需要特定技能和特殊知识,并处于较高危险程度的工作,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作。
特种作业分为机械类特种作业、起重类特种作业、化工类特种作业、高空类特种作业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并接受专业培训、考核和审查。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身体健康,技能合格,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接受定期检查和培训。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所持证书的专业范围和技能要求,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并保证操作安全。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维护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报告设备故障,做好相关记录。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配合特种作业监督人员的工作,接受监督,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操作资料和报告。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与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身体检查,确保健康状况符合特种作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发现和处理特种作业中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由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特种作业培训,全面了解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包括理论授课、实际操作示范和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通过特种作业培训后,应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考核,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等方面,并定期进行复核。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三篇)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设备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作业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锅炉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并将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特种作业设备的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考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特种作业设备的管理应以安全为前提,加强预防性维修和日常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第二章设备管理责任第六条本单位应设立特种作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设备的全面管理。
第七条特种作业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特种作业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特种作业设备的安全运行培训和考核;(三)定期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四)组织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五)组织特种作业设备的事故调查和整改;(六)建立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和管理台账。
第八条特种作业设备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资格考核,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条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操作、维修或改装。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设备的维修工作应委托正规的专业维修公司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设备的维修记录和维修报告应及时记录并归档,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设备管理措施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定期制定特种作业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设备的定期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主要部件的检查和测试;(二)设备润滑、冷却等系统的检查和修理;(三)设备安全装置的检查和测试;(四)设备操作系统的检查和测试;(五)设备电气系统的检查和测试。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编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特种作业的定义和范围1、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2、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制冷作业等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它作业;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3、具有严格执行凭证作业和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作业的原则;4、员工应当拒绝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现场作业,不操作缺乏安全防护的保险装置或失灵的设备并有主动上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管理1、申报特种作业操作学习的程序1申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由申报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通知申报部门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3申报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上有关内容逐项认真填写,经所在部门、行政办公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存档;4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报名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学习手续;2、特种作业的培训与复审1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度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计划,按期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2特种作业安全培训与复审工作,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培训事宜联系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3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加相应工种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5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复审验证,证件超过两年未进行复审验证,证件自行作废;6经培训单位考核未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如补考仍未合格者,发证部门则取消其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资格;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费用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审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作业人员垫付;考核合格后,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办理报销手续;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审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3补考未合格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保管,员工可持复印件上岗操作;4、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1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公司,其特种作业证由公司负担办理的;2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3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4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5、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复审,因部门或本人原因,在证件有效期内未进行复审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部门领导如安排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按违章指挥处罚,个人继续特种作业操作的,按严重违章作业处罚;四、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时要提前一个工作日到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动火申请,批复后方可操作;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非专业操作人员禁止操作;3、实施作业必须二人进行;在空气不流通的封闭罐内、仓室内作业,要预先考虑通风排气,防止晕倒、中毒、触电等事故的发生;4、高空焊接切割时要扎安全带,不准由高处向下投掷物件;上部焊点下面采取“接火盘”进行保护,附近的可燃物须搬走;5、雷雨天禁止露天焊接切割作业,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6、在操作时氧气瓶与乙炔瓶要分开放置,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保持10米以上,严禁放置在生产车间和人员集中区域;7、不准焊接、切割不明情况的油桶柜、管道、酒精桶罐、管道、气罐管道等危险物品;8、焊接、切割作业进行之前要对现场进行必要的清理,清理现场可燃物,不能清理的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9、焊接、切割作业过程中监护人不准离开现场;10、焊接、切割作业完成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清除遗留下来的火种,关闭电源、气源,把焊炬放在安全的地方;对车间夹层等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要延长监护时间不得低于90分钟;五、电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停电作业时,必须先用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进行工作,凡是安装设备或修理设备完毕时,在送电前进行严格检查,方可送电;2、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好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有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3、雷雨天禁止高空、高压作业禁止使用高压拉杆等,雨天室外作业必须停电,并尽量保持工具干燥;4、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小绳及工具袋,禁止上下抛掷东西;5、高空作业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做到无工作票不上杆,不交票不送电;6、高空作业坚持“四不上”:梯子不牢不上,安全用具不可靠不上,没有监护不上,线路识别不明不上;7、带电工作时,切勿切割任何载流导线;8、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是否良好,并要合理使用工具,工作前需首先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保证安全作业;9、任何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得有裸露带电的导体,清扫电动机线圈时,不得用洗油及尖锐金属以免损坏绝缘,设备检修时不得私自改变线路,安装必须按图纸施工;10、凡是一般用临时的电器设备与电源相接时,禁止直接或搭挂,需安装临时开关或刀闸;11、使用高压拉杆时,须戴高压绝缘手套;12、遇有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紧急情况时,可先拉开有关开关,事后向上级报告;13、在设备进行维修前,必须将电源切断并加锁或悬挂“停电作业”牌;14、对变压器维修时,高低压侧均需断开线路电源及负荷线,防止意外发生高压等危险;15、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工作,低压设备400伏以下遇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经领导同意,佩戴好电报警安全帽,做好安全措施,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16、在作业旁边有裸露的带电体,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进行作业;17、对电气设备或线路停电检修时,应做到:1断开有关的电源开关;2验明工作部分确无电压对电缆、电容器组,高压电气设备及线路,停电后须先放电;3在有关的开关手柄上挂上标示牌;4根据具体情况是否需要设三相短路接地线,需要时如检修电缆,则装上后,方可进行工作;18、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送电操作必须遵循下面的基本原则:停电时先断开能带负荷拉合的断路器如接触器、空气断路器、油断路器等,后断开闸刀如刀开关、隔离开关;送电时则先合闸刀后合断路器;19、检修具有两个以上电源的环形供电系统时,应先熟悉线路来龙去脉;当需要拔下配电箱或电板上的保险以断开线路电源时,必须在无负荷电流的情况下进行;20、拆卸、更换、安装具有两路或多路电源供电的线路时,在工作完成之后,一般应该用仪表校对相系无误后,经通电并列试车正常,才能交付生产部门使用;21、新安装的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及金属配线管,必须做好接地、接零保护;设备及线路绝缘水平应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22、电工工作时必须头脑清醒,思想集中,严格按确认制操作;23、机修或电工每天必须对全厂的电器设备,以及各车间的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尤其是油漆部和木工部,并做好巡查记录;24、在现场处理事故结束或者在检修期间在检修现场完毕后,要保持现场卫生干净,使用过的材料和其他物品要及时清理干净,废弃的物品要堆放在垃圾箱中,或存放在指定地点;25、每月底对全厂的消防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示灯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更换或者维修;26、当电工人员出现请假,需要带电作业时,机修必须配合其工作;27、当公司发生火警时,电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切断公司的电源,并保证水源的通;28、如果需要维修配电柜,必须到企管部报备,否则当按违规操作进行处理;六、起重机械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有专职人员指挥、操作,非专职人员禁止指挥操作;2、加强起重的安全管理、检查吊装物品、周围障碍物,确保物品安全吊装;3、严禁超负荷、斜吊、拖吊、禁止吊拽埋在地下的物体;4、检查物品轻重,不明重量禁止盲目起吊;5、物品吊装时必须到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吊装部门提供物品吊装时间、吊装工具、物品重量、吊装地点、起重高度等相关安全资料;6、得到批准后,吊装部门拟定安全的吊装方案,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安全吊装;7、有以下情况的不准起吊:1被吊装物捆绑不正、不平衡、不牢固不吊;2吊装物件上站人不吊;3超负荷时不吊;4不斜吊、斜落;5信号不明,乱指挥不吊;8、物品吊装时不准突然起升太高,先吊起10公分后指挥人员检查绳索捆绑是否牢固,绳扣有无破断,确保安全方可吊装;9、吊装物件时,吊臂下、物件下禁止站人;。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考试、取证。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没有职业禁忌证者)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
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
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
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
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种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
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其行为和工作程序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内容: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
2.管理责任:企业应设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相关职责。
3.人员资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4.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岗位安全培训。
5.操作规范: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或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6.作业设备: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作业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7.作业安全措施: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4、 中压发热锅炉或内径大于1米的低压发热锅炉
四、 压力容器应有经国家有关部门发给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单位制造。自制自用须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市主管部门同意方可进行其设计,必须符合(81)劳总锅字7号《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技术要求。
五、 新进厂的容器质量证明以及安装、定期检验、建档等技术管理工作,应按工厂《关于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劳动部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 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技安部门可根据情节,经主管厂领导同意给予奖励。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者,技安部门可根据情节,有权扣证一至十二个月,或者提出行政处分意见。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经常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严格实行凭证操作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特种作业。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单位,发生事故,根据情节,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三、 操作人员必须经设备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凭证上岗。严格遵守工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有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定。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九条 根据GB503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下列人员由市劳动部门管理。
一、 电工作业:输、变、配电、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修理、试验等作业。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特种作业是指那些具有一定危险性和特殊性的作业活动,为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别制定该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本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预防和减少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管理范围本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四、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措施1. 岗位设定和安全责任1.1 确定特种作业的岗位;1.2 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责任制度;1.3 按岗位设置相应的特种作业管理人员。
2. 人员培训和技术要求2.1 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2.2 确保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2.3 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特种设备管理3.1 特种设备的选择和购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3.2 特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3.3 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3.4 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操作。
4. 工作现场管理4.1 设定明确的特种作业区域;4.2 工作现场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如防火、通风等;4.3 工作现场必须设置合适的警示标志。
5. 安全操作规程5.1 制定针对不同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5.2 明确特种作业时员工之间的配合关系和责任划分;5.3 严禁擅自违反或变更安全操作规程。
六、监督和检查1. 定期对特种作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 对发现的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3. 对特种作业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管理制度。
七、应急措施1. 在特种作业发生意外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 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确保人员的安全撤离和灭火等;3. 对特种作业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八、违反处理办法对违反本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2024年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每年年初,根据生产实际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需培训的特殊工种的种类及数量。
2、安全质量环保部统一做出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3、安全质量环保部协助人力资源部和地方安监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无证书者不准独立操作。
施工中出现一次安全事故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4、对特殊工种培训后,建立档案,保存在安全质量环保部。
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年限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二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工作。
7、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前安全生产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
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2024年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安全生产,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特种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岗位责任,并进行落实。
第四条人员培训和管理特种作业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教育活动。
同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工作纪律的教育和管理。
第五条安全设备和设施特种作业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并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事故报告和处理特种作业单位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5篇)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通用5篇)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篇1工程项目特种作业管理制度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4、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着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以予处罚。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篇2一、基本定义(一)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尾矿库工、安全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符合本制度基本定义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工作认真负责,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经安监部门进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实践经验。
3、矿对特殊工种人员要建立档案、登记、培训、考试、考核相关内容,并由矿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定期进行复审。
4、复审内容:(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2)进行体格检查。
5、对特殊工种的奖惩:(1)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不合格者要没收特殊工种资格证,不得继续独立作业,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处罚;(2)对工作认真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技术知识,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合格,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特殊工种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篇3第一条本制度适用本厂特种作业的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2、锅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5、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作业;6、制冷作业;7、液化气充装作业。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在进行特种作业时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第三条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从事特种作业:(一)年满18周岁;(二)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三)经过特种作业的培训和考试,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四)身体健康,无影响作业安全的疾病和残疾;(五)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四条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二)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三)注意作业过程中其他人员的安全,不得妨碍其他人员的正常作业;(四)发现危险情况或作业不规范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上级;(五)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作业设备和工具;(六)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特种作业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和管理流程,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作业人员,负责特种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并在必要时派遣专业人员参与作业。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特种作业的安全档案,记录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和操作情况。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场所和设备的安全,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四章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条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给企事业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按照规定接受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中发生事故或者造成他人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者民事责任,同时接受企事业单位的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对违规作业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及时整改作业不规范的问题,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事故或者重大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规范特种作业行为,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挖掘机、起重机、电焊等特种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1.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对特种作业操作进行熟悉和掌握。
3.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进行特种作业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4.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常见的特种作业突发事故做出正确的反应和处理。
5.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6.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确保人身安全。
7. 特种作业人员应随时关注工作环境的安全状况,如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8. 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积极配合工作。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程序1. 招聘和录用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应根据特种作业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特种作业人员的人数和结构。
招聘和录用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
2. 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指南、急救知识和技能等。
考核结果作为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和晋升依据。
3. 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发放手续,并及时更新。
4. 安全教育和培训单位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知识、案例分析、操作技能等。
教育和培训形式可以采用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安全会议等方式。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具备特定技能,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四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选拔和奖惩等制度,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特种作业安全。
第六条本单位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特种作业人员,保证特种作业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和任用第七条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和任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技能和岗位要求;(二)身体健康,无较严重职业病;(三)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任用应经过专家评审并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任用。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期间,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进行处理。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特种作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三)特种作业风险评估与控制方法的学习;(四)特种作业事故案例的学习。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由专业的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培训师进行。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应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记录应妥善保存,定期进行复审和更新。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四篇)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特种作业是指通过特定的工艺装备和工艺措施进行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作业活动。
为了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特种作业的安全、规范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作业,确保作业活动的安全与质量。
二、特种作业管理机构及职责1.特种作业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设立特种作业管理机构,负责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
2.特种作业管理机构的职责:(1)制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3)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益;(4)组织特种作业的筹备工作,制定特种作业计划;(5)对特种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的安全与规范进行;(6)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1)为特种作业进行人员上岗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2)身体健康,经过体检合格;(3)有相关作业经验,熟悉特种作业的工艺和操作规程;(4)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资质要求进行培训,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证书;(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特种作业的基本知识、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等;(3)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复审培训,保持专业能力和知识更新。
四、特种作业的准备工作1.特种作业的准备工作应在特种作业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包括:(1)确定特种作业的目标和要求;(2)组织编制特种作业方案,并进行评审和备案;(3)编制特种作业的任务书和作业指导书;(4)组织对特种作业现场进行勘察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5)调查研究特种作业相关的管理标准和法律法规,确保作业活动符合要求。
2.特种作业现场的准备工作:(1)特种作业现场应按照特种作业方案进行布置,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便捷;(2)特种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禁止违规行为;(3)特种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工艺装备和安全设施,保证特种作业的顺利进行;(4)特种作业现场应进行现场巡查和安全交底,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2024年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____第____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____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____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用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
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及管理人员。
包括以上设备操作人员、电工、焊接工、切割工和行车司机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设备的____、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复审等。
上述各项管理工作,由生产部负责。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____、维修、改造第四条在____新购置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之前,应当先将____单位的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与安全保证体系(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____及相应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与监督检验证明等有关资料,同时书面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____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
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合同有约定除外)应当在____日内,到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且将安全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五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在签订维修合同前,应先将维修单位资质证书、维修、维护保养合同文本内容、维修人员的资质证书等材料报生产部门____。
经审核同意后,签署生效。
第六条改造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按照新____特种设备____报批、持证施工、检测验收、建立档案等进行。
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工种从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特种作业工种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确保特种作业工种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工作任务的中断。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工种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电焊切割、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工种。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是最重要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牺牲安全。
2. 防范为主原则:通过预防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3. 全员参与原则:所有从事特种作业工种的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参与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四、管理内容1. 岗前培训:对特种作业工种从事者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要求、事故防范措施等。
2. 安全控制措施:根据特种作业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人员防护、设备防护、现场防护等。
3. 工作许可制度:对特种作业工种进行工作许可管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持证上岗。
4. 安全检查和监督:对特种作业工种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安全教育和奖惩: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提高特种作业工种从事者的安全意识;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奖惩。
五、责任和义务1. 公司负责人负有最终的安全责任,对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2. 特种作业工种从事者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3. 安全管理员负责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
该制度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不同特种作业工种的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性。
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工种从事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工作质量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特种作业工种的定义和范围:明确特种作业工种的具体含义和涵盖的范围,以便对相关工种进行统一管理。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特种作业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3. 监督检查特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4. 处理特种作业事故;5. 向公司领导汇报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培训;2. 负责特种作业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3. 负责特种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4. 负责特种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向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2. 通过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 身体健康,无妨碍特种作业的疾病。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2. 配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3. 不得酒后作业;4. 不得擅自改变作业地点、设备或操作方法;5.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特种作业设备管理第九条特种作业设备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3.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第十条特种作业设备使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使用;2. 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3. 发现设备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特种作业现场管理第十一条特种作业现场应遵守以下规定:1.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2.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3. 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4.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5. 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新编版)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特种作业的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2、锅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5、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作业;
6、制冷作业;
7、液化气充装作业。
第三条厂人事劳资处主管本企业特种作业的劳动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协助工作。
第四条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
核合格,取得“抚顺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统一印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第六条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市锅炉检测所、市电业局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费用自理。
第七条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吊销其“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劳动保护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安全部门根据情节有权扣证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内;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企业主管厂长同意。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