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起重机械进场准入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起重机械进场准入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防范起重机械及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机具)实施安全状况准入检查,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各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的管理(含公司自有机械、租入机械及外包队伍带入机械)
第二章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
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
2.3《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16号令
2.4《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总局92号令
2.5《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2.6《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国能安全【2014】148号
2.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DL 5009.1-2014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3.1施工项目部成立施工机械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1.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机具)(包括整机或散装待安装机械)安全状况的准入检查;按机械完好标准条件验收、检查、
鉴定,不合格不予登记,不准进入现场使用。
2.对自有机械、租入机械、分包单位带入项目的起重机械随机资料进行审查;
3.建立起重机械准入审查的登记台账,留存资质、资格证等复印件;
4.组织对起重机械安装方案的审核。
3.2 项目机械化公司职责:
1、负责对进入现场的起重机械(包括整机和散装待安装机械)移交项目使用前的安全状况检查和确认。
2、核查设备准用情况记录;
3、核查安装队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证等。
4、提供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机具)的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3.3 项目安保部职责
对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安全准入检查实施监督;
3.4 专业使用单位职责:
1、参与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机具)使用前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确认。
3.5 分包单位职责
1、负责对自行带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机具)(包括整机和散装待安装机械)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确认。
2、提供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机具)的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第四章起重机械进入程序
4.1 起重机械准入验收程序
1.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项目部设备基本情况和进场时间,施工项目部会同机械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准入进场,不合格退场或限期现场维修、二次验收)上报监理;
2.登记项目机械设备台帐;
4.1.2 大型起重机械(散件待安装):
1、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项目部,指定存放位置(或安装位置),施工项目部告知监理,三方共同检验结构零部件情况,提出维修和安装意见,安装单位消缺后,三方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项目部填报安装告知书,联系政府部门开工告知事宜。机械安装单位负责安装,经自检合格后填报起重机安装质量自检报告,告知施工项目部,由施工项目部联系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取证后,上报监理;
2.相关资料检查合格后,登记项目机械台帐。
4.1.3大型起重机械(整机):
1.专业使用单位自检后,填报起重机安装质量自检报告,告知施工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告知监理,三方共同验收,不合格退场或限期现场维修、二次验收,由施工项目部联系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取证后上报监理;
2.相关资料检查合格后登记项目机械台帐。
4.2起重机械准入条件
1、机容机貌干净、整洁;
2、主要受力构件不得变形、损伤或锈蚀超限;
3、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各部件连接不得有松动、裂纹;
5、零部件不得锈蚀、磨损超限;
6、不得有漏电现象;
7、机械性能、新机出力不能低于铭牌(或说明书)的80%,旧机相应降低负荷的要求;
8、特种设备应有安全准用证(或检验合格证);
9、主要机构不得有异响、噪音和不正常振动;
10、登机梯子、栏杆、平台、走道、罩盖等齐全、标准、有效,操作室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油、水、气不得严重泄露;
11、润滑部位良好,不缺油或不缺油嘴、油杯、油尺等;
12、各种仪表齐全有效,无缺损、破碎;
a)液压系统和元件必须正常、有效和完好;
13、购置、租赁机械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许可资质和规定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出厂监督检验证明;
14、自制机械应有有资质单位的鉴定书或核算报告;
15、各种机械应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和责任人等标识。4.3 五种不得租用机械: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1、主要结构外观不得有超限变形、缺陷和损伤;
2、零部件锈蚀、磨损不得超限;
3、连接部位焊缝、螺栓可靠,不得有裂纹、缺陷或尺寸不符、松动等;
4、润滑良好,不得严重泄露;
5、有产品合格证;
6、有抽样试验报告等。
4.5 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执行特种设备管理体系相关文件要求。
第五章相关资料审查内容
5.1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登记手续、安全检验合格证;
5.2 安装单位应具备有效的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许可证书(原件);
5.3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效资格证原件;
5.4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章附则
6.1 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6.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