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起重机械进场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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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进场准入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防范起重机械及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机具)实施安全状况准入检查,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各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的管理(含公司自有机械、租入机械及外包队伍带入机械)

第二章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

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

2.3《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16号令

2.4《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总局92号令

2.5《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2.6《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国能安全【2014】148号

2.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DL 5009.1-2014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3.1施工项目部成立施工机械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1.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机具)(包括整机或散装待安装机械)安全状况的准入检查;按机械完好标准条件验收、检查、

鉴定,不合格不予登记,不准进入现场使用。

2.对自有机械、租入机械、分包单位带入项目的起重机械随机资料进行审查;

3.建立起重机械准入审查的登记台账,留存资质、资格证等复印件;

4.组织对起重机械安装方案的审核。

3.2 项目机械化公司职责:

1、负责对进入现场的起重机械(包括整机和散装待安装机械)移交项目使用前的安全状况检查和确认。

2、核查设备准用情况记录;

3、核查安装队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证等。

4、提供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机具)的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3.3 项目安保部职责

对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安全准入检查实施监督;

3.4 专业使用单位职责:

1、参与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机具)使用前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确认。

3.5 分包单位职责

1、负责对自行带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机具)(包括整机和散装待安装机械)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确认。

2、提供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机具)的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第四章起重机械进入程序

4.1 起重机械准入验收程序

1.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项目部设备基本情况和进场时间,施工项目部会同机械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准入进场,不合格退场或限期现场维修、二次验收)上报监理;

2.登记项目机械设备台帐;

4.1.2 大型起重机械(散件待安装):

1、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项目部,指定存放位置(或安装位置),施工项目部告知监理,三方共同检验结构零部件情况,提出维修和安装意见,安装单位消缺后,三方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项目部填报安装告知书,联系政府部门开工告知事宜。机械安装单位负责安装,经自检合格后填报起重机安装质量自检报告,告知施工项目部,由施工项目部联系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取证后,上报监理;

2.相关资料检查合格后,登记项目机械台帐。

4.1.3大型起重机械(整机):

1.专业使用单位自检后,填报起重机安装质量自检报告,告知施工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告知监理,三方共同验收,不合格退场或限期现场维修、二次验收,由施工项目部联系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取证后上报监理;

2.相关资料检查合格后登记项目机械台帐。

4.2起重机械准入条件

1、机容机貌干净、整洁;

2、主要受力构件不得变形、损伤或锈蚀超限;

3、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各部件连接不得有松动、裂纹;

5、零部件不得锈蚀、磨损超限;

6、不得有漏电现象;

7、机械性能、新机出力不能低于铭牌(或说明书)的80%,旧机相应降低负荷的要求;

8、特种设备应有安全准用证(或检验合格证);

9、主要机构不得有异响、噪音和不正常振动;

10、登机梯子、栏杆、平台、走道、罩盖等齐全、标准、有效,操作室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油、水、气不得严重泄露;

11、润滑部位良好,不缺油或不缺油嘴、油杯、油尺等;

12、各种仪表齐全有效,无缺损、破碎;

a)液压系统和元件必须正常、有效和完好;

13、购置、租赁机械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许可资质和规定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出厂监督检验证明;

14、自制机械应有有资质单位的鉴定书或核算报告;

15、各种机械应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和责任人等标识。4.3 五种不得租用机械: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1、主要结构外观不得有超限变形、缺陷和损伤;

2、零部件锈蚀、磨损不得超限;

3、连接部位焊缝、螺栓可靠,不得有裂纹、缺陷或尺寸不符、松动等;

4、润滑良好,不得严重泄露;

5、有产品合格证;

6、有抽样试验报告等。

4.5 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执行特种设备管理体系相关文件要求。

第五章相关资料审查内容

5.1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登记手续、安全检验合格证;

5.2 安装单位应具备有效的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许可证书(原件);

5.3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效资格证原件;

5.4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章附则

6.1 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6.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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