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分则)
广告合同履行地管辖
广告合同履行地管辖在司法实践中,合同产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时候就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诉讼前需要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才能确定管辖的法院,不是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是不受理诉讼的,那么广告合同履行地管辖是怎样规定的?我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广告合同履行地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见于《合同法》第61、62、141条。
其中,第61、62条是总则中的规定,第141条是分则中的规定。
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合同法分则(多选)
合同法分则(多选)1.(2008,55)甲与乙签订一合同,双方约定由甲提供毛糖油10吨,乙负责加工成精糖油,使其达到食用标准,加工费由甲提货时付清。
后甲在提货时,经化验发现乙所交付的精糖油未达到约定标准,立即提出异议,为此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乙所签合同为承包合同B.甲有权要求乙返工C.甲有权立即解除合同D.甲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承揽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62条的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订做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说正确答案是BD.【答案】BD2.(2008,56)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购买一件汝窑笔洗,价值100万元,约定首付20万元,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30万元,价款全部付清前乙保留笔洗的所有权。
甲取得笔洗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余款,第二期余款迟迟未付。
后甲以50万元将该笔洗卖给瓷器收藏家丙,乙得知后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有权解除与甲的买卖合同B.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乙有权请求丙返还笔洗,但应向丙支付50万元D.甲出卖笔洗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买卖合同中的分期付款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因此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A对,8也对。
但是出卖人也可以不解除合同使其有效。
但是,不应向丙支付50万元。
因为出卖人不是丙合同的相对人。
因此C错。
因为甲在不具有所有权情况下处分了他人财产,属于无权处分。
D正确。
所以说正确答案是ABD.【答案】ABD3.(2008,57)甲与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
经甲同意,乙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丙。
工程竣工后,除丙承担的安装工程验收不合格外,其他工程验收合格,甲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因此引起争议。
合同法分则
合同法分则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500吨物资,双方未就所有权转移另行约定,那么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刻为( )。
A.500吨物资交付时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生效时C.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成立时D.乙公司向甲公司付讫货款时2.2020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于5月30日到甲公司的库房提取所购全部物资。
乙公司由于自身缘故至6月30日才去提取该批物资,但6月25日甲公司的库房因洪水被埋住,致使乙公司应提取的全部物资毁损。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承担该批物资毁损、灭失风险的起始时刻是( )。
A.5月30日 B.5月20日C.6月30日D.6月25日3.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 )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A.3个月 B.2年c.1年D.6个月4.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必须在自明白或者应当明白撤销缘故之日起()内行使。
A.3个月 B.6个月C.1年 D.5年5.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双方未约定利息。
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适应支付利息c.王某应按同其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倍的范围内支付利息6.甲企业于2020年1月1 El从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
期限为1年零9个月,但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在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情形下,甲企业支付利息的期限为( )。
A.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B.每季度的最后1 日支付c.前6个月的最后1日支付2/3的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支付剩余的1/3利息D.在届满1年时支付一次,剩余9个月期限届满返还借款时再支付一次7.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提早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运算利息的方法是( )。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0501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网上辅导 民商经济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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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法分则
本章考情分析
正常考试分值在14分左右,以单选和多选为主,尤其最近两年都考了案例分析,要引起重视。
最近五年考试题量、分值:
第一节 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的特点:
1.买卖合同是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重点掌握: (一)分期付款买卖
买受人未支付价款达到合同总价款1/5时,出卖人可以选择: 1.解除合同——标的物取回,买受人支付使用费; 2.要求支付全部价款。
【例题·多选题】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两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
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八万元价款
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
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
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 [答疑编号506296050101]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曾某还有8万未支付,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5,汽车销售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全部价款,可以收回汽车,要求曾某支付使用费,但应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故ABC 正确,D 错误。
(二)卖方的瑕疵担保
担保期限:有约定按约定(包括检验期、质保期);没有约定,合理期间,最长为收到标的物。
第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则)
第十章合同法律制度(分则)第一节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一、买卖合同1、所有权(P397-398)(1)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除外。
【例题·多选题】乙向甲购买10台新型计算机,双方订立了合同。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项下计算机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5年)A、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计算机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B、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计算机的所有权自甲方交付时起转移C、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计算机的所有权自乙方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D、如果双方约定,甲方先行交付计算机,在乙方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甲方,该约定有效【答案】BD【解析】(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2)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2009年新制度多选题)【例题·多选题】2009年5月12日,甲因农忙借用邻居乙的一头耕牛耕地三天。
5月14日,甲、乙两人又以2500元价格达成购买该耕牛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应在5月31日前付清价款。
5月14日晚,当地爆发泥石流,导致耕牛灭失。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09年新制度)A、甲在5月12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权B、甲在5月14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权C、耕牛灭失的损失由甲承担D、耕牛灭失的损失由乙承担【答案】BC【解析】(1)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5月14日)为交付时间;(2)选项AB: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自5月14日转移;(3)选项CD: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知识
[法律分析]
♦ 3、协议本问涉及合同约束力问题。依合
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 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协商一 致的,可以变更合同。
(四)悬赏广告
♦ [案例4] ♦ 王某是出租车司机。2000年8月7日,李某
在乘坐王某的出租车时将一手提包遗忘在车上。 王某回家后发现包内有活期存折一份、定期存 单两张、发票一本。因不知失主是谁,王某无 法返还。第二天,县有线电台发布广告,称贸 易公司有人乘坐出租车时丢失手提包一个,如 有拾到者,请与李某联系,李某将支付酬金1 万元。王某看了广告后,与李某取得联系.。李 某确认无误后为王某写了收条。王某索要1万 元酬金,李某不给,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 支付酬金。李某应否向王某支付酬金?为什么?
[法律分析]
♦
本问涉及要约的要件问题。依合同 法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要约的要件是: (1)要约应 为要约人向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 (3)表明要约人受该要约的约束。
[案例2]
♦
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 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 天。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三天自带金额 为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 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乙公司要求甲 公司承担此行花费的2000元费用不得而诉至法 院。 ♦ 1、甲公司的广告是否为要约?为什么? ♦ 2、乙公司支出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合同法知识
主 讲 人: 严 永
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结 束了我国合同立法三足鼎立的局面,是我国现行规范市 场交易的一部最基本的法律。合同法包括总则、分则、 附则三个部分,共23章428条。其中,总则包括8章,分别是: 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 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和其 他规定,共129条。分则包括15章分别是:买卖合同,供用 电、水、气、热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 赁合同, 融资租 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和居间合同,共298条。附则只有1条,规定了合同法的 施行日期,合同法施行后,以往的三个有关合同的法律 即行废止。本专题主要介绍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
(8)第五章 合同法分则(1)
【讨论】 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 约定甲于9月1日前交货。交货方式是由甲办 理铁路委托运输,运费由乙支付。8月20日, 甲办妥与铁路局的托运手续。货物所有权何 时归乙所有? 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 约定交货方式是自提。8月20日甲通知乙务必 于8月31日提货。所有权何时归乙?
(2)试用买卖 试用期间的风险,归出卖人负担 试用人同意购买或届期保持沉默,风险归 买受人负担
试用人明示不购买,风险归出卖人负担
【讨论】 甲、乙8月1日订立一彩电试用买卖合同,约定试 用期1个月,甲于当日送交彩电给乙。8月18日,彩 电遭雷击而毁。谁承担风险? 甲、乙8月1日订立一彩电试用买卖合同,约定试 用期1个月,甲于当日送交彩电给乙。到了9月1日 ,乙未向甲作出购买表示,也未作出不购买表示。9 月2日,彩电遭雷击而毁。谁承担风险?
第 五 章 合 同 法 分 则 (1)
重
点
1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3 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4 孳息
一、买卖合同
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 概念 孳息的归属
标的物 所有权转 转移的规则
标的物风险 负担的规则
(一)概念
《合同法》第130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 出卖人的义务
1 2 3
交付标的 物
转移标的 物的所有 权
担保标的 物的权利 瑕疵
《合同法》第150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 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但法律另有Hale Waihona Puke 定的除外。”2. 买受人的义务
两方面
支付价款
合同法相关问题研究
合同法相关问题研究合同法分则条文数量多,分则是总则里一般规定的具体化,总则的一般规定了解了,分则里的问题就比较简单,对分则进行掌握时,应重点掌握分则里针对某种具体类型的合同法律涉及的特别规定。
合同法分则在进行法律学习适用是有规律的,下面我们着重谈一下分则里所规定的十五大类合同。
一、适用《合同法》分则具体规定所应把握的规律(一)十五类合同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归纳。
我们在进行法律学习适用和时有哪些规律要注意的问题。
大家看合同法分则里规定了这么多类型的合同,不外乎总体上对应着两种类型的交易,一种是移转财产的交易,另一种是提供服务的交易。
就移转财产的合同而言,哪些合同是移转财产的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移转财产的合同,是商品类的贸易。
还有一种合同是提供服务的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开发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这是服务类贸易所对应的合同。
移转财产合同哪个合同最典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确立了所有的移转财产的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
提供服务的典型合同是承揽合同。
所以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是合同法分则里的核心合同,其它的都是两合同的变形。
处理别的合同纠纷时,找不到法律适用的规则,可以在这两个合同里找。
你可以引用两个合同里面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去进行纠纷的处理。
分则里的合同还可以再分六类合同,第一类是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
第二类是移转财产使用权的合同,包括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但这个地方的使用权与用益物权的使用权是不一样的,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人大常委会的民法建议稿里用益物权包括土地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典权、林地利益权,另外把矿业权、取水权等也作为用益物权,这不太合适,现在草案里把它放在用益物权中,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是债务性质的使用权,这是不一样的。
合同编(分则)新旧法对照表(旧法-民法典)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
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
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
同。
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
1.删除了“除依
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
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
承担。
当事人不能就风险
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
转移另作约定;
担。
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
3.“根据合同约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
定”改为“按照约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
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
定”;
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
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
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
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
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
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
地交付标的物。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
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
将“但”改为“但
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
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
是”。
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
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
为“期限”;
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
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
2.将“标的物收
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
到”改为“收到标
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
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
《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法分则
第四章合同法分则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签订租赁房屋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在乙租房的第2年,出租人甲欲卖掉其房屋,甲的孙子丙也想要购买。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在同等条件下,乙有优先购买权B、不管是否同等条件,丙都有权优先购买C、在同等条件下,丙有优先购买权D、不管是否同等条件,乙都有优先购买权2、下列情形中的租赁合同,属于定期租赁合同的是()。
A、甲将1台机器租赁给乙,双方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20年B、甲乙签订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且不能通过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C、甲乙订立口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D、甲将一私房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现租期已届满,甲未收回房屋,乙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3、关于职务技术成果,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B、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C、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D、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就职工在职期间或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4、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
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
对此,下列选项表述错误的是()。
A、甲与乙订立的是代理合同B、高于约定价格卖得的500元属于甲C、如仪器出现质量问题,丙应向乙主张违约责任D、乙无权要求甲承担100元费用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乙公司以价值1000万元的房屋换取甲公司的一整套价值850万元的手机生产流水线,150万元的差价由甲公司以现金补足。
第五章合同法分则
4. 行使撤销权的法律后果 ❖ 已为给付的,可要求返还 ❖ 未为给付的,不再给付
(三)赠与的解除
❖ 《合同法》第195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
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 再履行赠与义务。”
【讨论】
甲是淮河岸边一养虾蟹专业户,家财 丰裕。5月8日,甲向村办小学校承诺,秋 后收虾后将捐赠小学电脑100台。不料,7 月中旬淮河上游泄洪,严重受污染的河水 冲入虾池,致甲数百亩的虾蟹全部臭死。 甲损失惨重,一家生活困难。秋季开学后 村办小学请求甲交付电脑。甲可否不再履 行?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 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 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李某在用该马拉货 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 人王某撞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C.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有权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若甲行使撤销权,应在丙被殴伤6 个月内行使
3. 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的法 定撤销权
《合同法》第193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 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 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 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 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万元,借期2年,预计利息为150万元。甲 提出:甲向乙实贷出850万元,2年后乙只 需还款850万元即可。问题:甲、乙的合同, 应如何处理?
2. 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
《合同法》第202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 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 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10章合同法分则
【例题· 多选题】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某住宅小区的 广告中,宣称其“容积率不高于1.2”、“绿化率50%” ,但是,该小区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 绿地面积问题作约定。甲公司交房时,购房者乙却发现 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化率只有20%,并且在调查后 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根据合同法律 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和乙之间的房屋预售合同 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合同无效 B. 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请求甲公 司赔偿损失 D.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 赔偿金 【答案】 BC
6.试用买卖 (1)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 的,视为购买; (2)买受人已无保留地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的,视为 购买; (3)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试用以外的行为(如出租、出 售),视为同意购买。 7.招标投标 (1)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 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 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 (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 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
A.该公司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B.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C.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D.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 【答案】ABC
(6)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的效力关系 ①贷款合同未能订立,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则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分析贷款合同未能订 立的原因,在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的情况下,由该当事 人赔偿损失。 ②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则贷款合 同也应相应解除,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 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给担保人和买受人。
合同法分则
合同法分则第一节买卖合同一、概念及性质:出卖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特点:双务、诺成、不要式、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二、权利义务(一)出卖人的义务1、交付标的物。
(1)交付时间:约定交付期间,随时要求交付,但应当通知;提前交付应取得同意,未经同意买受人可以拒收。
当事人未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约定不明确,协议补充;不能补充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债权人债务人均可随时履行,但应当给予准备时间。
(2)交付地点:约定-协议补充-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以下规定:A标的物需要运输的,货交第一承运人;B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在该地点交付;不知道在某一地点的,在出卖人营业地交付。
(3)交付质量:约定-质量说明-协议补充-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国家、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
(4)超额交付:多交,接受付钱,拒绝通知,不通知赔偿。
(5)包装方式:约定-协议-有关条款、交易习惯-通常标准-可以保护标的物。
2、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
注意:(1)所有权保留,非典型担保;(2)知识产权保留条款。
3、瑕疵担保责任(1)物的瑕疵担保:出卖人所交付的标的物在品质上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标准,致使该标的物的用途和价值降低或消失时,出卖人应当承担对买受人承担的责任。
构成要件:A标的物存在瑕疵;B标的物的瑕疵在转移风险时就已存在C买受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D买受人在异议期间通知;救济方式:A修理、更换B减少价款C退货D赔偿损失(2)权利瑕疵担保: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负有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一种民事责任。
构成要件:A权利瑕疵在标的物交付时已经存在;B买受人善意。
救济:A中止支付价款。
152: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B承担违约责任。
★瑕疵担保:法定责任说与违约责任说的争论法定责任说:特定物买卖场合,债务人交付特定标的物即视为适当履行,不发生违约责任;但基于买卖合同有偿性与公平的考虑,设瑕疵担保制度,使出卖人承担责任,是为法定责任。
合同编通则和分则的适用
合同编通则和分则的适用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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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分则)》课件
Part
05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
约定解除
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 提前终止合同的效力。
行使解除权的期限
解除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 否则将导致解除权消灭。
法定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规定 的情形,如不可抗力、一方严重 违约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
协议解除
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 提前终止合同的效力。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01
02
03
04
恢复原状
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应当 相互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
或权利。
赔偿损失
如果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解除合 同,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
造成的损失。
免除债务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解除可能 会导致债务的免除。
其他约定
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当事人可 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法律后果
。
Part
无偿合同
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必向对 方支付对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 用合同等。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
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公证、登记等手续。
不要式合同
不要求采用特定形式即可成立的合同,如口头约定、书面协 议等。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
仅有一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有选择和决定与谁订立合同、 合同内容和方式的自由。
合法合规原则
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方式应当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 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平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 ,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济法2014合同法分则
幻灯片2第九节具体合同●买卖合同:诺成、双务、有偿●1、特殊成立方式及效力:事实合同、预约合同、无权处分●2、标的物:1)解除:主及从、从不及主;数物●2)所有权转移: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3)一物二卖:一般动产:交付→付款→合同成立先后特殊动产:交付→登记→合同成立先后●4)风险:交付之前—出卖人;交付之后—买受人●5)检验:约定检验期—通知/怠于通知视为符合约定未约定检验期—合理期间内通知/最长2年第九节具体合同3、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责分期付款:未支付到期1/5 支付全部价款/解除合同4、所有权保留5、试用买卖:同意购买—支付一部分价款、非试用行为幻灯片4【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2013年)A.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B.买受人已受领标的物,但出卖人未按约定交付标的物的单证C.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未前往提货D.因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而将标的物提存【单选题】2004年8月l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于8月20日到甲公司的库房提取所购全部货物。
乙公司由于自身原因至8月30日才去提取该批货物,但8月25日甲公司的库房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乙公司应提取的部分货物毁损。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承担该批货物毁损、灭失风险A.8月10日 B.8月20日C.8月25日 D.8月30 日幻灯片5【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2010年)A.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的B.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瑕疵而拒收货物的C.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买受人违反约定未前往提货的D.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买卖双方未就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做特别约定的【判断题】2007年5月1日,甲到某商场购买一台价值为20000元的冰箱,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5月1日由甲先支付6000元并提货,6月1日再付6000元,其余8000元在7月10日前付清。
合同法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主要有:
(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 )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请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 请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其内容是希望对方主动 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承受要约拘束的意旨;而要 )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承受要约拘束的意旨; 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拘束的意旨. 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拘束的意旨.要约邀请本 身没有法律意义. 身没有法律意义.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必要条款;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必要条款;而要 约邀请则不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 约邀请则不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 根据《合同法》 条的规定 要约邀请主要有: 条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15条的规定,要约邀请主要有:价目表的寄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送,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但是,如果商业广告中明确表明了是要约, 但是,如果商业广告中明确表明了是要约,或者含有广告者希 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内容也具备希望与他人缔结 合同的必要条款,且表明了愿意接受拘束的意旨, 合同的必要条款,且表明了愿意接受拘束的意旨,商业广告应 为要约. 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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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承诺的效力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 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1)要约以口头方式作出,承诺人即时作出承诺时,承诺生效; )要约以口头方式作出,承诺人即时作出承诺时,承诺生效; 要约人限定承诺期限,在此期限内,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 要约人限定承诺期限,在此期限内,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要约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承诺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承诺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3)以数据电文形式承诺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 )以数据电文形式承诺的, 的首次时间,承诺生效;( ;(4)需通知的承诺, 的首次时间,承诺生效;( )需通知的承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 人时生效;不需通知的承诺, 人时生效;不需通知的承诺,根据交易规例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时 生效. 生效. 承诺生效,在诺成性合同场合使合同成立;在实践性合同场合, 承诺生效,在诺成性合同场合使合同成立;在实践性合同场合,若 交付标的物先于承诺生效,同样使合同成立, 交付标的物先于承诺生效,同样使合同成立,若交付标的物后于承 诺生效,则合同自交付标的物时成立;在以登记,公证,签证, 诺生效,则合同自交付标的物时成立;在以登记,公证,签证,审 批为生效要件的合同场合,承诺生效亦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批为生效要件的合同场合,承诺生效亦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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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设备于2004年1月交付,电视机厂进行了验收,并会 同实业公司对设备进行了安装调试,发现该设备未达到设计标准。 为此,租赁公司会同电视机厂与实业公司签订了处理协议书,约 定:设备由电视机厂负责修整,实业公司向电视机厂赔偿16万元。 后租赁公司因电视机厂拖欠租金,多次索要未果,向法院起诉, 电视机厂答辩中称:租赁公司交付的租赁物在使用中未达到设计 标准,而租赁公司又未及时对外索赔,故拒支付租金。
(二)买方义务
价款支付----买方应按约定数额支付价款 (1)地点: 有约定-从约定; 无约定-卖方营业地; 约定以支付标的物或支付提取标的物 单证为条件,务
价款支付----买方应按约定数额支付价款 (2)时间: 有约定-从约定; 无约定、无法定-交货或交单同时支付 多交付的-接收付款\拒绝-通知
三 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 1 附义务赠与合同: 受赠人按约定履行义务; 瑕疵责任:
在附义务范围内与出卖人责任相同
二 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撤销 (1)任意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 撤销。 例外: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或经过 公证的赠与合同
二 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撤销 (2)法定撤销
租赁合同
(二) 租赁合同 1概念 --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 支付租金的合同。 2期限— (1)最长:20年;6个月以上签订书面合同. (2)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6个月以上未采用书面形式;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
二
融资租赁合同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1.出卖人与出租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 (1)出卖人按照约定向承租人直接交付标的物. (2)当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承租人行使 索赔 的权利(出租人应当协助) (3)就出租人按照承租人要求所订立的买卖合同,未 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 人有关条款。 (4)受领标的物\检验\保管义务人为承租人
(二)买方义务
( 3 )检验
1)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 检验期间内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符合约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 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 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符合约定。
二 赠与合同
(一)概念 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单务合同; 无偿合同; 诺成合同.
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 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有权因法定事由 的出现而撤销赠与合同。
案例分析: 王某承租赵某私房两间。租期届满前,王向赵提出愿 以24万元购买该房,赵表示同意。王当即交给赵4万元, 讲好另20万元于1个月内清偿,双方约定3天后共同到房 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第二天王某雇请李某将事先 托其制作的家具搬到家中,并答应两天后办理房屋过户 手续时一并给付加工定作费和搬运费用。不料,当天夜 里,该房因受雷电击而起火,房屋和家具均由此毁损。 事故发生后,王某向赵某索还自己已交付的4万元房款; 但赵某不仅不返还已收的4万元,而且要求王某给付所 欠的另20万元;李某闻讯也前来追索其加工费和搬运费 用,遭到王某拒绝。三人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问:1)本案中房屋灭失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本案中家具灭失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一 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概念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 付利息的合同
(二)分类 1普通借款合同 2贷款合同
借款合同
1普通借款合同--实践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贷款合同—诺成合同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 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未按照约定可停发\ 收回或解除合同。
出卖人\出租人\承租人分别是谁? 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二
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 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 技术性能、检验方法、 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 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 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留购、续租或退租 )等条款
书面形式
二
融资租赁合同
(三)融资租赁合同 2.特征 (1) 以融资为目的,融物为手段 (2) 诺成性合同、要式合同 (3) 出租人为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
第一节 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
(二)双方义务 卖方: 1 交付标的物; 2 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买方: 支付价款
第一节 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
二、双方义务 (一)卖方: 1 交付标的物; (1)标的物权利的保证
标的物权利的保证:第三人不得主张权利, (订立合同知道或应知道的例外) 第132条 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 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 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索赔权:减少价金;修理,调换; 支付违约金; 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3)标的物风险: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验收方法
接收标的物 ”由于租赁物毁损灭失致合同无法继续履 行的风险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由承租人负担.
瑕疵担保责任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 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承租人依 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 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一)卖方义务
1.交付标的物 (2)期限: 有约定从约定; 第140条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 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一)卖方义务 1.交付标的物 (3)地点 (141条) 1)涉及货物运输,货交第一承运人 2)不涉及运输特定货物,已知标的物 所在地,该地点交货 其他情况,卖方缔约时的营业地
2003年6月,某金融租赁公司根据某电视机厂的委托,推 荐广东某实业公司为供货商,三方就买卖片状电阻生产线设 备事宜进行了洽谈。 9月,租赁公司按电视机厂要求的条件与实业公司签定了 购货合同,同年12月,电视机厂与广东某实业公司又签订了 一份片状电阻生产技术合作合同,对设备应达到的技术指标 作了具体规定。 随后,租赁公司与该电视机厂签订了以该设备为标的物 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广东某实业公司直接向电视机厂交 付设备,交付之日为租金起算日;若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则 租赁公司不承担责任,由电视机厂向广东实业公司索赔,租 赁公司协助。
复习思考题
1 简述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规 定。 2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否应承担赠品 的瑕疵责任
复习思考题
某村民甲与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甲卖给乙3头牛,款项为8000元。先支付3000 元货款,其余款项在半年内付清。在付清剩余 款项之前,甲保留对牛的所有权。签订合同的 第二天,乙将牛牵走。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讨论下列问题: 1.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水淹死,损 失由谁负责?为什么? 2.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 牛,该小牛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村民乙将牛3卖 给了丙,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二
融资租赁合同
2. 承租人承担以下义务:
(1)保管、保养租赁物,使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未经出租人同意, 不得将租赁物进行抵押、转让、转租、赠与、迁离、重大 改造、用作投资等。 (3)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二
融资租赁合同
• 3.特殊规定: • (1)合同解除变更的制约: • 承租人不可中途解约租赁; 出租人不得变更买卖 (2)标的物质量瑕疵:承租人索赔
(一)卖方义务 (2)风险承担原则 B 买方原因无法“如约交付”,买方 自违约之日承担风险 第143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 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 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 灭失的风险。
(一)卖方义务 (2)风险承担原则 C 路货“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
第145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 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一 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 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 险由买受人承担。
合同法知识点
要约 缔约过失责任 过程 承诺 方式 —— 书面、口头、其他 合同的订立 成立 无效 与效力 可撤销 效力待定 有效 原则与规则(抗辩权) 履行 代位权 保全 解除 合同终止 合同的履行 撤销权 免除 变更、转让、 提存 合同的担保: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抵消 违约责任—— 定金、违约金 混同
(一)卖方义务 3 标的物风险承担 (1)风险 “买卖合同生效后,由于不可归责于双 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标的物遭受毁损\灭失 的情形”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第三人原因
(一)卖方义务 (2)风险承担原则 A 交付为界 第142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 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 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外: (l)出租人明知租赁物有瑕疵而来告知或者因重大过 失不知有瑕疵的; (2)出租人与出卖人有密切关系的; (3)承租人无法或者不能直接向出卖人索赔的。
侵权责任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 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 租人不承担责任。 (1)产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责任 (3)建筑物责任
第二节 融资租赁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概述
1.作用:
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 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
2.背景:
二战后;我国-20世纪80年代
融资方式:仅次于银行信贷的金融工具
融资租赁合同
1.概念------当事人之间约定,出租人根据承 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 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 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公司是否可以依据交付的租赁物在使 用中未达到设计标准而故拒绝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