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告、函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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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的分类
(一)重要事项公告。国家机关向国内
外宣布重大事项、重要事件的公告。主 要以此体现所涉及到的重大事项、重要 事件的社会意义或世界性意义。
(二)国家领导人变更公告。国家领导
人或政府重要官员的变更,用公告的形 式向国内外发布。多出现在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换届选举时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的公告。
(二)鲜明性。通告用语要旗帜鲜明,
简洁明快,肯定否定昭然若揭,切忌出 现模糊观点和不实之词。就鲜明性来说 至少包括四点:一是态度明朗,要求明 确;二是词语、句式运用准确、稳妥; 三是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四是结构严谨, 层次清楚。
(三)简要性。通告一定要开门见山,
明白清楚,通俗易懂,简要得当。对于 通告的内涵要准确了解,对其程式要娴 熟运用,特别是要把握好临近文种的界 限,如通告与通知的区别,通告与公告 的区别,通告与通报的区别等。这就要 从适用范围、事项构成、行文目的、所 提要求上严格区分,以明确不同的写作 方法,达到简要通俗明白的要求。
在一定范围内,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公
布政策法令或规范性意见,并提出相应 要求,使机关、单位和广大群众知晓并 强制遵守,具有一定行政约束力。
(二)周知性通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
员应当注意和遵守的事务性事项,起提 醒和告知的作用。
另外,对一些公务活动或群众性活动,
除正常安排布置外,也用通告形式强调 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应积极配合认真执 行的事项,提出具体意见,要求周知和 自觉遵守,以指导工作,保障活动顺利 进行。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 案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审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 案)》的议案
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关于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贾春旺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
2007年3月4日
通告
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
公告、通告、函的撰写
公告
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项或法定事
源自文库
项的公文。一般由中央最高权力机关、 管理机关、新华社授权发布。有时国家 机关或社会团体,也借助公告的形式把 决议、情况公开发布。
公告属公开宣布的告晓性公文,不具有
保密性。在公布性文件中,范围最为广 泛。内容一般涉及到国家领导人变更或 其他重大事项。
二、通告的结构安排 (一)标题的拟制 通告的标题一般使用完整标题,即由发
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联合行 文机关要按顺序注明发文机关。如“最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 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期限 内自首坦白的通告”。通告的标题也常 使用发文机关+文种的构成形式。
(二)通告一般不写主送机关
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八、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 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九、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三)正文的安排
通告的正文一般包括三部分:
1.缘由。写明通告的目的、原因并用
“特作如下通告”或“特通告如下”等 引入下文。
2.通告事项。这部分是正文的核心。所
涉及到的政策法令、具体事项以及公务 活动或群众性活动的安排,要做到分条 陈述,清楚明白。
3.通告结尾。不同类型的通告,结尾也
有区别。一般通告结尾标明通告生效日 期或作其他补充说明。即以“特此通告” 或“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作结。 政策法规性通告和公务、群众性活动安 排通告结尾一般单独起段,根据前述内 容进一步提出要求或发出希望和号召, 带有总结强调性质。
三、通告的写作要求
(一)规范性。通告的实践性很强,尤
其是法规性通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法 令性,明确指出某个事项,规定应该怎 样行动,不应该怎样行动。因此,通告 的文体、语言应符合规范要求,内容必 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 法规及人民群众的利益。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公告
第2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
程 2007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
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7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 况的报告和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批准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 2007年中央预算
周知的事项的一种文告。内容涉及到政 策法令、具体事务等。此类文体多用于 交通、公安、金融、邮电、学校、企业、 房地产领域等。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或张 贴面向社会发布或张贴。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省级以下县级以
上行政机关用得较多,在日常公务活动 中,也是一种使用频率较高的公文。
一、通告的种类
(一)政策法令性通告
(二)正文的安排
1.发文缘由。概括交待发布公告的依据,
根据什么会议或规定发布本公告。有的 公告还用“现公告如下”或“现对 ×××予以公告”等引起下文。
2.公告事项。写明公告的具体内容。内
容较多,行文要分条列项。公告用语要 严肃,简练明确。 3.结语。有些公告不用结语。需用结语 的公告,一般用“特此公告”或“现予 公告”等作结。
(三)颁布性公告。用公告的形式向国
内外宣布法定法定事项或颁布法律。多 见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的公告。
二、公告的结构安排
(一)标题的拟制
公告的标题有以下几种形式:
1.公告。没有其他附件成分。
2.执行机关+文种。如“国务院公告”
3.事由+文种。
4.新华社授权公告。如“新华社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