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足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足球

竞赛规程

一、日期及地点

2014年7月16日7月22日在曲靖会泽县举行。

二、参加单位

(一)大学组:A、普通高等院校组。B、招生体育专业设置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由以上省直各高等院校组队参赛。

(二)职工组:由省级各委、办、厅、局,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单位,驻昆部队、武警,全省各州、市等单位组队参赛。

三、竞赛项目:男子足球

四、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20人。

(二)报名时必须填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包括上衣、短裤、球袜。

(三)比赛为一次性报名,在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换或补报队员。报名单应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及体检章。

(四)报名不足3个队的组别取消设项

五、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的资格、交流、省级运动队的运动员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联合下发的《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总则》(云体联字〔2013〕30号)、《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大学组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体发[2013]38号)、《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职工组)参赛事宜的补充通知》(云工[2014]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职工组

1.现役军人和武警必须出具有效军人证;

2.党政机关人员必须出具本单位的有效证件;

3.各行业系统、企业必须出具单位有效用工合同;

(三)大学组

1、省各高等院校在校、在读、全日制学生。

2、报到需出具有效学籍证明。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其它工作人员,都必须在参赛代表团(队)的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交验保险单据。未经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加比赛。各参赛队的运动员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的年龄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大学生、职工的年龄规定要求。

(六)现役注册职业运动员不得参赛。省级运动队(含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退役1年以内(含1年)的运动员、在聘在岗的教练员不得参加比赛。

(七)在纪律处罚期内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八)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

(九)凡带队参加比赛的教练员赛前必须需交验C级以上教练员执教资格证,并且当年教练员注册合格,否则不得带队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办法

1、全部比赛采用赛会制。

2、按报名参赛运动队数量进行分组循环交叉淘汰比赛或进行循环比赛。

3、每场比赛为80分钟,上下半时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

4、在交叉淘汰比赛中,若在规定比赛时间内(80分钟)比赛双方为平局,则直接采用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

(二)决定名次办法

1、在全部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根据以下条件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该阶段全部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该阶段全部比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抽签胜者,名次列前。

七、竞赛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参照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和《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

八、比赛场地

全部比赛应在符合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要求的天然或人工草皮上进行。

九、比赛运动员

(一)每场比赛报名时,各参赛队从报名单中选择18人,包括上场运动员11人,替补运动员7人,并可从中选择5

人替换上场。

(二)各参赛队应严格按比赛倒计时向第四官员提交本场比赛的报名单,报名单以外的队员不得参赛。

(三)各参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十、比赛装备

(一)比赛队员服装颜色必须一致,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二)比赛队员必须戴护腿板,紧身裤的颜色必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

(三)场上队长必须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袖标宽不得少于6厘米。

(四)比赛队员不得穿金属钉足球鞋。

十一、黄牌、红牌

(一)同一名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停赛一场;每位运动员每得到一张红牌。一张红牌停赛1场。

(二)运动员被出示的黄牌、红牌在比赛期内累积计算。

十二、申诉

(一)比赛中的抗议和申诉程序按《足球竞赛规则》规定执行。

(二)有关参赛运动员资格申诉需在赛前24小时提出,

比赛开始后不再接受申诉。

十三、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按9、7、6、5、4、3、2、1计分,计入代表团总分;前3名授予金、银、铜牌,记入代表团金牌总数。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运动队1支,裁判员2人,运动员每队1人。

十四、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充二级以上的裁判员担任。

十五、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1、第一次报名为7月10日前,各单位下载报名单后,将打印好的报名单1份,报到省体育局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传真号码9,1。报名联系人:王春荣电话:(电子邮件:,如有疑问,请与报名联系人联系。

2、第二次报名将在代表团联络员会议上统一办理确认手续。确认后不得更改,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经技术代表签字认可后,在赛前技术会上进行更改。

3、联络员会议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二)报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