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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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氢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氯化氢;
化学品英文名:Hydrogen chloride (anhydrous)
分子式:HCl
相对分子量:36.46
(2) 成分/组成信息
成分:纯品
CAS No:7647-01-0
(3)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2.2类不燃气体
侵入途径:吸入
健康危害:本品对眼和呼吸道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急性中毒:出现头痛、头昏、恶心、眼痛、咳嗽、痰中带血、声音嘶哑、呼吸困难、胸闷、胸痛等。重者发生肺炎、肺水肿、肺不张。
眼角膜可见溃疡或混浊。皮肤直接接触可出现大量粟粒样红色小丘疹。
慢性影响:长期较高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肠胃功能障碍及牙齿酸蚀症
环境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不燃,无特殊燃爆特性
(4)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min。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入:不会通过该途径接触
(5)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无水氯化氢无腐蚀性,但遇水时有强腐蚀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
有害燃烧产物:无意义
灭火方法:本品不燃。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佩戴空气呼吸器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6)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根据气体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限制性空间扩散。喷氨水或其他稀碱液中和、稀释,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废水。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化学防护服,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烟雾。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不燃气体专用库房。库温不超过30℃。应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监测方法: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离子色谱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具)。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必要时,带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化学防护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9)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PH值:无意义
熔点(℃):-114.2
沸点(℃):-85.0
相对密度(水=1):1.19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27
饱和蒸气压(kPa): 4225.6(20℃)
临界压力(MPa):8.26
辛醇/水分配系数:0.25
闪点(℃):无意义
引燃温度(℃):无意义
爆炸下限(%): 无意义 爆炸上限(%):无意义溶解性:易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于制染料、香料、药物、各种氯化物及腐蚀抑制剂(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碱类、活性金属粉末
避免接触的条件:无资料
聚合危害: 不聚合 分解产物:无资料(11)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900mg/kg(大鼠经口)
LC50: 4600ppm,3124ppm(大鼠吸入,1h)
刺激性:家兔经眼:5mg(30s),轻度刺激
(12)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13)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用碱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钠和氯化钙,用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废弃注意事项: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14)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2022
UN编号:1050;2156(液化)
包装类别:Ⅲ类包装
包装标志:不燃气体;腐蚀品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向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15)法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