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大纲(二、三类驾驶和轮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10规则》)规定范围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管理。
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权限依据考试发证机构管辖水域内的实际通航条件和船员分布状况,按照集中管理、均匀分布、方便船员的原则进行授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一类《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机构的资质评审(资质要求见附件1)和授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和直属海事局(以下简称各省级海事局)负责二、三类《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机构的资质评审和授权工作,授权情况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报备。
经授权的考试发证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的管理工作。
经授权的考试发证机构不得再次授权。
四、船员按照《10规则》申请《适任证书》时,应参加持有《船员培训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适任培训(适任培训时间最低要求见附件2)。
五、除另有规定外,船员应在参加适任培训的内河培训机构所在省(直辖市或辖区)范围内,向具有权限的考试发证机构申请适任考试和发证。
六、船员申请改变类别或晋升职务资格适任考试,如原发证机构无相应考试权限,可直接向有权限的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船员申请《适任证书》时,如与原持《适任证书》的发证机构不一致时,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档案迁移手续。
七、船员申请考试,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或服务机构代理申请,但参加适任培训的船员应由所在培训机构统一申请;船员不得同时向多个海事机构申请或同时向一个海事机构重复申请;通过网上申请考试者,可免于提交纸质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报名表》。
八、船员申请适任考试和发证时,应使用统一格式的申请表(见附件3和附件4)。
九、考试机构应定期以发文和网上公布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内河船员考试计划,考试计划应包括期次、时间、地点、考试类别、职务、日程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航行长江干线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理论统考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航行长江干线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理论统考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05.08.10•【文号】海船员[2005]296号•【施行日期】2005.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航行长江干线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理论统考实施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05]296号)沿长江各直属(地方)海事局,中国海事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的规定,为加强航行长江干线三等及以上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理论统考工作,现颁布《航行长江干线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理论统考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日航行长江干线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理论统考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航行长江干线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理论统考(以下简称统考)的管理,使统考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考试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航行长江干线三等及以上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理论统考工作。
在穿越长江干线但仅航行京杭运河水系船舶上工作的船员不适用于本实施办法。
2004年1月1日后未参加统考的船员如需在航行长江干线三等及以上内河船舶上工作,需参加与其所持适任证书同等级同职务的理论统考(升等或升职考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统考实施统一组织、统一管理。
各直属海事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分别负责本辖区内报名申请、资格审查、准考证制作、考点设置及监考等工作。
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试题、统一时间、统一评卷。
第四条海事管理机构在统考工作中的职责为:(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下达的统考计划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统考工作;(二)负责受理权限范围内的考试申请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三)对符合申请条件者签发《准考证》;(四)汇总统计本辖区的报名人数后,按要求填具本辖区《统考报名统计表》(见附录一),最迟于统考开始前30天报中国海事服务中心;按要求根据《统考科目、试卷代号表》(见附录二)填具本辖区《统考考场科目分配表》(见附录三)、《统考分卷信息表》(见附录四),最迟于统考开始前20天报中国海事服务中心;(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要求按时在指定地点领取本辖区各考点的试卷和《统考分卷、验封登记表》(见附录五);按时将试卷分发至本辖区内各考点;(六)监督落实各考场、各科所需的考试用品、表册及照明、保健、防暑或防寒措施;(七)负责主考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统考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员考试考场规则》,并按照要求填写《考场记录》(见附录六);(八)统一确定本辖区的总监考、主考、督察人选,落实辖区内各考点的统考值班,做好统考期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通讯联络工作;将《考场分配及联系表》(见附录七)最迟于考试前10日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九)负责接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派的统考督察人员;(十)将统考中发现的技术问题及时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提出处理意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核准后,协调本辖区各考点统一执行;(十一)将本辖区各考点的所有答题卡、《统考阅卷交接记录清单》(见附录八)连同《考场记录》、《统考分卷、验封登记表》、《统考信息反馈表》(见附录九)最迟于统考结束后7天内安全地送达中国海事服务中心指定的评卷地点;(十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安排办理有关统考的其他事宜。
实操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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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 船长 大副 二/ 三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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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突遇能见度不良航行操作 3.1.1 遇雾航行操作 3.1.2 遇雨(雪)航行操作 3.2 大风浪中船舶操纵 3.3 船舶失控应急 3.3.1 主机失灵应急处置 3.3.2 舵机失灵应急处置 3.3.3 船舶失电应急处置 3.4 船舶碰撞应急 3.4.1 碰撞前的紧急操船 3.4.2 碰撞后的应变措施 3.5 船舶火灾的应急 3.6 船舶触礁/搁浅的应急 3.6.1 船舶触礁/搁浅前的紧急操船 3.6.2 船舶触礁/搁浅后的应变措施 3.7 船舶走锚应急 3.7.1 走锚的判定 3.7.2 走锚的应对措施 3.8 人员落水应急 3.8.1 人员落水(或发现有落水人员)后的紧急操船 3.8.2 人员落水的施救措施 3.9 油污染应急 4 货物积载与系固 4.1 重、大件货物积载与系固 4.1.1 重、大件货物积载 4.1.2 重、大件货物系固 4.2 集装箱积载与系固 4.2.1 集装箱积载 4.2.2 集装箱船舶稳性的判断 4.2.3 集装箱船舶稳性不足时的应对措施 4.2.4 集装箱系固 4.3 固体散装货物积载 4.3.1 按照舱容比例合理分配货物 4.3.2 装舱顺序 4.3.3 平舱要求 4.4 散装液体货物积载 4.4.1 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 4.4.2 船舶稳性不足时的应对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2.10.10•【文号】•【施行日期】2012.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职业培训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直属海事局,各省级地方海事局,中国海事服务中心:为全面履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规范和加强船员考试工作,提高船员考试的公信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12年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2012年10月10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员考试考官(以下简称“考官”)管理,规范船员考试工作,提高船员考试的公信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配套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船员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和评估工作的海事人员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第二章类别和等级第四条考官分A、B二类,每类考官又分为助理考官、考官、主考官和首席考官。
第五条组织实施海船船员考试的各级考官应持有A类证书,组织实施内河船舶船员考试的各级考官应持有B类证书。
持有A类证书的驾驶专业各级考官通过B类考官的培训、考试合格,以及持有A类证书的轮机专业各级考官,具有从事内河船员考试工作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大纲(二、三类驾驶和轮机)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大纲一、避碰与信号5201:各类船长5202:各类驾驶员- 1 -- 2 -- 3 -2.1.1.1瞭望的含义 √ √ 2.1.1.2瞭望的目的 √ √ 2.1.1.3正规瞭望的方法√ √ 2.1.2 安全航速2.1.2.1 安全航速的概念√ √ 2.1.2.2 决定安全航速时应考虑的因素 √ √ 2.1.2.3 控制船速的水域 √ √ 2.1.2.4 不能免责的规定√ √ 2.1.3 航行原则- 4 -- 5 -2.2.1.1 机动船对驶相遇的判断 √ √ 2.2.1.2 机动船对驶相遇的责任 √ √ 2.2.1.3 机动船对驶相遇的行动 √ √ 2.2.1.4 案例分析√ 2.2.2 机动船追越2.2.2.1 机动船追越的判断 √ √ 2.2.2.2 机动船追越的责任 √ √ 2.2.2.3 机动船追越的行动 √ √ 2.2.2.4 案例分析√2.2.3 机动船横越和交叉相遇2.2.3.1 机动船交叉相遇局面判断√√2.2.3.2 机动船横越和交叉相遇的责任√√2.2.2.3 机动船横越和交叉相遇的行动√√2.2.2.4 案例分析√2.2.4 机动船尾随行驶的责任和行动√√2.2.5 长江干线航行的渡船避让责任2.2.5.1 在长江干线航行的客渡船与其他顺航道或河道行驶的船舶相遇时的责任和行动√√- 6 -- 7 -2.2.5.2 在长江干线航行的两渡船相遇时的责任和行动√ √ 2.2.6 机动船在干、支流交汇水域相遇2.2.6.1 机动船驶经支流河口的行动要求√ √ 2.2.6.2 机动船在干、支流交汇水域相遇时的责任和行动√ √ 2.2.7 机动船在汊河口相遇时的责任和行动√ √ 2.2.8 机动船与在航施工的工程船相遇时的责任和行动 √ √ 2.2.9 限于吃水海船的避让责任 √ √ 2.2.10 快速船的避让责任 √ √ 2.2.11 机动船掉头- 8 -- 9 -- 10 -- 11 -二、船舶驾驶与管理5501:二类船长5502:二类驾驶员5503:三类驾驶员- 12 -- 13 -- 14 -1.2.1.4 各种锚泊方式特点及其适用条件 √ √ 1.2.1.5 大风浪中锚泊的特点和注意事项√ √ 1.2.2 走锚和守锚1.2.2.1 船舶发生走锚的原因,走锚的判断方法及走锚的应对措施√√√1.2.2.2 锚泊值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长期锚泊的活锚措施√ √ √ 1.2.3 船舶掉头1.2.3.1 船舶掉头方向选择及应考虑的因素 √ √ √ 1.2.3.2 船舶掉头常用的操纵方法√√√- 15 -- 16 -1.3.3.2 预防碰撞事故的措施√ √ √ 1.3.3.3 船舶碰撞后操纵船舶的应急措施和注意事项√ √ √ 1.3.4 搁浅与触礁1.3.4.1 出现搁浅与触礁危险时的紧急措施 √ √ √ 1.3.4.2 搁浅和触礁后的应急措施√ √ √ 1.3.4.3 搁浅后的脱浅方法和脱浅救助的注意事项√ √ √ 1.3.5 弃船、人落水1.3.5.1 弃船的条件 √ √ 1.3.5.2 弃船的注意事项√√- 17 -- 18 -2.1.1 航道尺度的概念√ √ 2.1.2 富余水深、净空高度的概念 √ 2.1.3 船舶安全通过跨河架空建筑物的计算 √ 2.1.4 航区的划分标准√ 2.1.5 水位与水深的关系,实际水深的计算 √ √ √ 2.1.6 流向、流态2.1.6.1 观测流向的方法 √ √ 2.1.6.2 常见流态概念及识别方法√ √ √ 2.1.6.3 常见流态对船舶航行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3.3.1.2 堵漏器材的保管要求 √ √ √ 3.3.1.3 各种堵漏法的要点√ √ √ 3.3.2 船舶应变(部署)3.3.2.1 消防应变(部署)的要求 √ √ √ 3.3.2.2 救生应变(部署)的要求 √ √ √ 3.3.2.3 人员落水应变(部署)的要求 √ √ √ 3.3.2.4 油污染应变(部署)的要求 √ √ √ 3.3.2.5 各项应变警报的规定√ √ √ 3.3.2.6 船舶应变(部署)演习规定及注意事项√√√-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大纲(驾驶专业)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除外)-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41 -- 42 -四、船舶动力装置2501:二类轮机长2502:二类轮机员 2503:三类轮机员- 43 -- 44 -- 45 -- 46 -- 47 -- 48 -- 49 -- 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随着中国内河航运的逐步发展和壮大,内河船舶船员的培训和管理也越来越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是内河船员培训和管理的重要法规,旨在确保内河航运的安全和稳定。
一、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内河船员适任考试是内河船员合法合规从事内河航运的必要条件。
内河船员适任考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 航海知识:包括通航标志、地理、天文、船舶、船用通讯、船用设备、潮汐、航海气象、安全、救助、消防等方面的知识。
2. 技能操作:包括船舶操纵、对外通讯、救助演练、航行记录、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能。
考试合格的内河船员才能取得适任证书,才能从事内河航运工作。
二、内河船员发证规则内河船员发证规则是为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后发放适任证书提供制度。
内河船员发证规则有以下要点:1. 适任证书的种类:适任证书分为初次适任证书和增援适任证书两种。
初次适任证书是内河新加入船员的首次适任证书,有效期为3年。
增援适任证书是内河已具备初次适任证书,因增援其他船舶而获得的适任证书,有效期为1年。
2. 适任证书的换证:内河船员适任证书有效期满后,应当进行换证。
适任证书换证时要携带原证和身份证进行换证,同时需进行相应考试。
3. 适任证书的管理:内河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买卖、转让或出租,如有违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适任证书的失效和补发:适任证书因失效必须进行补发。
适任证书失效有以下几种情况:①适任证书已经过期未进行换证的;②适任证书遗失或损毁;③内河船员违规操作或违法行为被吊销适任证书的。
5. 适任证书的注销:内河船员适任证书可以进行注销。
适任证书进行注销主要包括以下情况:①适任证书超过有效期,且违规操作或违法行为的;②适任证书的持有人已经离职或退休的;③适任证书的持有人已经死亡的。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制定和落实,不仅是保障内河航运的安全和稳定,也是加强内河船员的培训和管理的必要措施,有助于提升内河船员的素质和技能,推动内河航运取得更为长足的发展。
二类轮机管理题库06试题及答案
二类轮机管理题库06试题及答案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柴油机发生燃烧敲缸的原因有()_。
①喷油定时太早②该缸超负荷运转③燃油的燃烧性能太差④气缸套和活塞间除偏大⑤气缸套严重磨损⑥喷油器漏油 [单选题] *C.①②③⑤D.①②③⑥(正确答案)A.③④⑤⑥B.①②⑤⑥2.机械分离是利用含油污水流经几何形状变化的流道,使之产生旋流、转折和碰撞,使微小油粒聚积变大上浮的。
[单选题] *A.对(正确答案)B.错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有关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适任证书》的,发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签发《适任证书》,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_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与前次申请类别、职务资格相同的《适任证书》。
[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3D.54.船舶转弯时带动_的主机容易超负荷。
[单选题] *A.内浆(正确答案)B.外浆C.内、外浆D.辅机5.散装船在港内需要冲洗甲板舱室时,应当()——。
[单选题] *A.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相关作业信息B.事先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批准(正确答案)C.向港务局报告相关作业信息D.事先向船公司申请批准6.目前船舶广泛使用球鼻首,关于球鼻首作用的正确论述是()_____。
[单选题] *A.增加船首强度B.减少兴波阻力(正确答案)C.便于靠离码头D.建造方便7.船舶应变演习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可以是()___的,也可以是综合的。
[单选题] *A.临时B.计划C.实际D.单项(正确答案)8.《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适用于对()___实施的安全监督工作。
①中国籍船舶②水上设施③军事船舶④渔业船舶 [单选题] *D.①②(正确答案)C.①③④A.①②③9.船舶修理单是修船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编制时应根据才能确保修理单准确无误。
①公司修船计划的级别②船舶技术状况③修船厂的技术水平④船舶检验项目 [单选题] *D.①②④(正确答案)B.①③C.②③A.①②10.对海底阀箱内的锌块,均修时要()——。
内河船舶船员轮机专业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内河船舶船员轮机专业实际操作考试标准一、机电设备设备操作与治理(内河船舶上轮机长/大管轮/二、三管轮/轮机员)一、实操考试目的通过评判使被评判者取得查验,看其是不是知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舶员适任考试与评判大纲》对船员所规定的实操、实作技术的要求。
二、实操考试内容2.1 船舶主柴油机操作治理2.1.1 船舶主柴油机备车操作2.1.2 船舶主柴油机启动后的参数监测和调整2.1.3 船舶主柴油机修理后的参数监测和调整2.1.4 船舶主柴油机定速后的治理2.1.5 船舶主柴油机完车操作2.2 发电柴油机及电站的操作与治理2.2.1 发电柴油机启动及停车操作2.2.2 发电柴油机的运行治理2.2.3 船舶电站的操作2.2.4 并联运行发电机组的负荷转移及分派2.2.5 发电机组的解列2.2.6 酸性蓄电池的保护保养2.2.7 发电柴油机及电站修理后检查与调试2.3 船舶辅锅炉、冷炉点火的操作与治理2.3.1 辅锅炉点火前的预备工作2.3.2 辅锅炉点火升汽2.3.3 辅锅炉运行治理2.3.4 辅锅炉停火操作2.4 活塞式空气紧缩机操作与治理2.5 分油机的操作和运行治理2.6 舵机的操作和运行治理2.6.1 舵机的日常运行治理2.6.2 舵机的应急操作2.6.2 舵机修理后的操作与调试2.7泵系操作2.7.1 生活水系统2.7.2 舱底水系统2.7.3 消防水系统的效能实验2.8制冷系统的操作与治理2.9船舶轴系日常治理2.9.1 尾轴润滑2.9.2 尾轴密封2.9.3 船用齿轮箱的日常治理3、评判要素及标准3.1 船舶主柴油机操作治理3.1.1 船舶主柴油机备车操作.1 评判要素(1)紧缩空气系统操作(2)主柴油机暖机操作(3)主柴油机备车时滑油系统操作(4)主柴油机备车冷却系统操作(5)主柴油机备车燃油系统操作(6)主柴油机转车与冲车(7)主柴油机启动与试车.2 评判标准(1)操作及表达准确、熟练或比较熟练(合格)(2)操作及表达较差或差(不合格)3.1.2 船舶主柴油机启动后的参数监测和调整.1 评判要素(1)冷却水温及压力检测及调整(2)燃、滑油压力及温度检测与调整(3)增压器增压压力及温度检查.2 评判标准(1)操作及表达准确、熟练或比较熟练(合格)(2)操作及表达较差或差(不合格)3.1.3船舶主柴油机修理后的参数监测和调整.1 评判要素(1)对修理或改换的部件的监测方式(2)调试时期对磨合实验的要求.2 评判标准(1)操作及表达准确、熟练或比较熟练(合格)(2)操作及表达较差或差(不合格)3.1.4 船舶主柴油机定速后的治理.1 评判要素(1)巡回检查(2)液位及温度检查(3)增压系统检查.2 评判标准(1)操作及表达准确、熟练或比较熟练(合格)(2)操作及表达较差或差(不合格)3.1.5 船舶主柴油机完车操作.1 评判要素(1)停机(2)完车操作.2 评判标准(1)操作及表达准确、熟练或比较熟练(合格)(2)操作及表达较差或差(不合格)3.2发电柴油机及电站的操作与治理3.2.1发电柴油机启动及停车操作.1 评判要素(1)发电柴油机启动前的预备工作(2)发电柴油机的冲车、试车、起动(3)按柴油机停车程序完成停车操作.2 评判标准(1)操作及表达准确、熟练或比较熟练(合格)(2)操作及表达较差或差(不合格)3.2.2发电柴油机的运行治理.1 评判要素(1)巡回检查(2)液位及温度检查.2 评判标准(1)操作及表达准确、熟练或比较熟练(合格)(2)操作及表达较差或差(不合格)3.2.3 船舶电站的操作.1 评判要素能在2分钟内并上车且合闸刹时电压差、频率差、相位差在许诺范围内,同时待并机不产生逆功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权限范围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的名录及权限。
第五条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适任考试、发证的各项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为船员参加适任考试和办理《适任证书》提供便利。
第二章《适任证书》的签发第六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二)证书类别、编号;(三)持证人职务资格、适任的航区(线);(四)证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五)发证机构;(六)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适任证书》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印制。
第七条《适任证书》按照船员任职的内河船舶的总吨位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分为以下类别:(一)一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1000总吨及以上或者500千瓦及以上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二)二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或者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三)三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以下或者150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0年6月29日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1号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权限范围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的名录及权限。
第五条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适任考试、发证的各项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为船员参加适任考试和办理《适任证书》提供便利。
第二章《适任证书》的签发第六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二)证书类别、编号;(三)持证人职务资格、适任的航区(线);(四)证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五)发证机构;(六)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适任证书》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印制。
第七条《适任证书》按照船员任职的内河船舶的总吨位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分为以下类别:(一)一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1000总吨及以上或者500千瓦及以上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二)二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或者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三)三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以下或者150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一)理论考试
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一)理论考试航行长江干线一、二、三类内河船舶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理论考试,2020年度安排3期适任理论计算机终端考试,具体安排如下:(二)实操考试。
实操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当期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考试的具体日期和相关要求等安排另行通知。
二、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特殊培训考试(一)理论考试基本安全、特殊培训、再有效培训考核计算机终端理论考试工作计划安排如下:期数 考试时间 报名截止考试项目 第1期 3月25日至26日 3月1日-3月13日基本安全、油船(1000GT 以下)、散化(1000Gt 以下)初考、补考、再有效第2期 6月17日至18日6月1日-6月12日 第3期 9月23日至24日 9月1日-9月14日 第4期 12月16日至17日 12月1日-12月11日期数 考试时间 报名截止 专 业 考试类别 第1期 4月22日至23日3月31日-4月14日 驾驶、轮机 初考、补考 第2期 8月26日至27日 8月3日-8月14日 驾驶、轮机 初考、补考 第3期 11月25日至26日 11月2日-11月13日 驾驶、轮机 初考、补考(二)实操考试。
实操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当期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考试的具体日期和相关要求等安排另行通知。
三、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证明再有效考试(一)理论考试。
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证明再有效考试期数根据实际需求而定,原则上计划2期,考试具体时间由我局公布的月度考试计划确定。
期数考试时间报名截止考试项目第1期5月27日至28日4月27日-5月12日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证明再有效第2期10月28日至29日9月28日-10月16日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证明再有效(二)实操考试。
实操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当期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考试的具体日期和相关要求等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规定,船员申请考试,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培训机构、服务机构代理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大纲--轮机专业
的研磨与密封面检验
√
√
√
4.1.3 气阀间隙的测量与调整
√
√
√
4.1.4 活塞组件的拆卸与装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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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 活塞环的拆装
4.1.6 柴油机主轴承的拆装与主轴承 间隙的测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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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7 连杆、连杆大端轴瓦和连杆螺 栓的拆装与检验、连杆螺栓的上紧 方法
4.1.8 喷油泵的拆装与检修密封性的 检查与处理
油温过高及敲缸、拉缸等
√
√
√
2.1.4 船舶主柴油机换向装置、遥控
系统工作不正常
√
√
2.1.5 柴油机转速发生有规律的波
动,分析调速器方面的原因
√
√
√
2.1.6 主机增压器故障后的锁定方式
和主机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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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发电柴油机及电气设备故障判断 分析与排除
2.2.1 配电屏上主开关跳闸
√
√
√
√
√
2.2.2 发电机转速已达额定值,但不
1.3.1 辅锅炉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1.3.2 辅锅炉点火升汽
1.3.3 辅锅炉运行管理
1.3.4 辅锅炉停火操作
1.4 活塞式空气压缩机操作与管理
1.5 分油机的操作和运行管理
1.6 舵机的操作和运行管理
1.6.1 舵机的日常运行管理
1.6.2 舵机的应急操作
1.6.3 舵机修理后的操作与调试
√
1.7泵系操作
能建立起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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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发电机正常运行,但空气开关不
能合闸
√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办法》的通知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07.11.23•【文号】海船员[2007]621号•【施行日期】2007.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07]6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办法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技能和适任能力,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维护水域环境清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河一、二等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负责全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的主管机关。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考试发证机关在各自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第四条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实行主考官负责制,实施实际操作考试的人员至少由一名主考官和一名评估员组成。
第五条主考官的任职条件与职责:(一)任职条件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执法证》;2.具备驾驶或轮机专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持有内河二等以上船舶大副、大管轮以上船员适任证书或二级以上引航员适任证书且从事海事管理工作3年以上;3.熟悉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工作程序和船员管理有关规定;4.能熟练使用实际操作考试的相关设备、设施。
(二)职责1.负责船员实际操作考试的现场组织、任务分配、过程控制及结论评定;2.对评估员的评估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3.负责向考试发证机关报告实际操作考试情况。
第六条评估员的任职条件与职责:(一)任职条件1.持有内河二等以上船舶船长、轮机长或二级以上引航员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3年以上;2.熟悉船员实际操作考试规范,掌握实际操作考试评估方法,能熟练使用实际操作考试的相关设备、设施,并经考试发证机关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新版海船船员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出版目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新版海船船员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出版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公布日期】2012.08.23
•【文号】海便函[2012]663号
•【施行日期】2012.08.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水运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新版海船船员考试大纲和培
训教材出版目录的通知
(海便函〔2012〕663号)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大纲》(以下简称《适任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合格证考试大纲》)已经发布、出版,符合新版《适任考试大纲》、《培训合格证考试大纲》和《关于印发<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的新版海船船员适任培训、合格证培训和过渡期知识更新培训教材已分别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和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出版,为方便相关单位订购大纲和教材,现公布新版海船船员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出版目录,具体目录见附件。
各相关单位可分别向两家出版社订购所需大纲和教材。
附件:大纲和教材出版目录
2012年8月23日
附件:大纲和教材出版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3.28•【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8号•【施行日期】2012.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1年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3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3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以及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国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所属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四条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适任证书第一节适任证书基本信息第五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持证人签名及照片;(二)证书等级、编号;(三)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四)持证人适任的航区、职务、职能;(五)持证人适任的船舶种类、主推进动力装置、特殊设备操作等项目;(六)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七)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八)规定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持证人适任的航区分为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但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的航区分为A1、A2、A3和A4海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大纲(二、三类驾驶和轮机)-推荐下载
2.1.1 瞭望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通关,1系电过,力管根保线据护敷生高设产中技工资术艺料0不高试仅中卷可资配以料置解试技决卷术吊要是顶求指层,机配对组置电在不气进规设行范备继高进电中行保资空护料载高试与中卷带资问负料题荷试2下卷2,高总而中体且资配可料置保试时障卷,各调需类控要管试在路验最习;大题对限到设度位备内。进来在行确管调保路整机敷使组设其高过在中程正资1常料中工试,况卷要下安加与全强过,看度并22工且22作尽22下可22都能22可地护以缩1关正小于常故管工障路作高高;中中对资资于料料继试试电卷卷保破连护坏接进范管行围口整,处核或理对者高定对中值某资,些料审异试核常卷与高弯校中扁对资度图料固纸试定,卷盒编工位写况置复进.杂行保设自护备动层与处防装理腐置,跨高尤接中其地资要线料避弯试免曲卷错半调误径试高标方中高案资等,料,编试要5写、卷求重电保技要气护术设设装交备备置底4高调、动。中试电作管资高气,线料中课并敷3试资件且、设卷料中拒管技试试调绝路术验卷试动敷中方技作设包案术,技含以来术线及避槽系免、统不管启必架动要等方高多案中项;资方对料式整试,套卷为启突解动然决过停高程机中中。语高因文中此电资,气料电课试力件卷高中电中管气资壁设料薄备试、进卷接行保口调护不试装严工置等作调问并试题且技,进术合行,理过要利关求用运电管行力线高保敷中护设资装技料置术试做。卷到线技准缆术确敷指灵设导活原。。则对对:于于在调差分试动线过保盒程护处中装,高置当中高不资中同料资电试料压卷试回技卷路术调交问试叉题技时,术,作是应为指采调发用试电金人机属员一隔,变板需压进要器行在组隔事在开前发处掌生理握内;图部同纸故一资障线料时槽、,内设需,备要强制进电造行回厂外路家部须出电同具源时高高切中中断资资习料料题试试电卷卷源试切,验除线报从缆告而敷与采设相用完关高毕技中,术资要资料进料试行,卷检并主查且要和了保检解护测现装处场置理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模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模版)第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模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10规则》)规定范围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管理。
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权限依据考试发证机构管辖水域内的实际通航条件和船员分布状况,按照集中管理、均匀分布、方便船员的原则进行授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一类《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机构的资质评审(资质要求见附件1)和授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和直属海事局(以下简称各省级海事局)负责二、三类《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机构的资质评审和授权工作,授权情况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报备。
经授权的考试发证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的管理工作。
经授权的考试发证机构不得再次授权。
四、船员按照《10规则》申请《适任证书》时,应参加持有《船员培训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适任培训(适任培训时间最低要求见附件2)。
五、除另有规定外,船员应在参加适任培训的内河培训机构所在省(直辖市或辖区)范围内,向具有权限的考试发证机构申请适任考试和发证。
六、船员申请改变类别或晋升职务资格适任考试,如原发证机构无相应考试权限,可直接向有权限的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船员申请《适任证书》时,如与原持《适任证书》的发证机构不一致时,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档案迁移手续。
七、船员申请考试,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或服务机构代理申请,但参加适任培训的船员应由所在培训机构统一申请;船员不得同时向多个海事机构申请或同时向一个海事机构重复申请;通过网上申请考试者,可免于提交纸质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报名表》。
八、船员申请适任考试和发证时,应使用统一格式的申请表(见附件3和附件4)。
船员考试大纲
以下是中国船员考试的大纲,供您参考:
一、船员适任条件
1. 年龄、身体健康、文化程度、海上工作经验要求;
2. 国籍及入籍要求;
3. 遵守海事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
二、船员考试科目
1. 航海知识与技能;
2. 轮机知识与技能;
3. 船舶管理与安全;
4. 通用知识。
三、船员考试内容
1. 船舶安全知识;
2. 航海常识;
3. 船舶操纵;
4. 基本海洋气象知识;
5. 航海通信;
6. 航海法律法规;
7. 轮机基础知识;
8. 轮机系统维修与管理;
9. 轮机设备操作与控制;
10. 基本机械原理知识;
11. 通用安全知识;
12. 海上求生知识;
13. 船舶管理与安全。
四、船员考试形式
1. 笔试;
2. 实习;
3. 实践。
五、船员考试合格标准
1.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2. 实习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3. 实践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4. 符合相应资格证书的申领条件。
以上是中国船员考试的大纲,考生可以根据大纲内容进行备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是指对内河船舶船员进行考核和颁发适任证书的规定。
本规则旨在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的专业素质,确保船舶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和中国船员协会的要求,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
理论考试主要考核船舶航行、通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知识,包括船舶结构、机械设备、导航标志、航行规则、航道标志等。
实践操作考试主要考核船舶的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包括起锚、转舵、系泊、抛锚、火灾应急处理等。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采取分级制度,根据船舶类型和航区等级划分级别。
船舶类型分为客船、货船、拖船等,航区等级分为一级至五级。
根据具体情况,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初级适用于船舶类型和航区等级较低的船舶船员,高级适用于船舶类型和航区等级较高的船舶船员。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合格后,将颁发相应的适任证书。
适任证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证书上将体现船员的姓名、等级、适用船舶类型和航区等级等信息。
持有适任证书的船员才能在相应的船舶类型和航区等级的船上担任工作。
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需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重新获得适任证书。
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实施,对提高内河船舶航行安全和运输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的考试和发证制度,可以筛选出具备良好专业素养和技能的船舶船员,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同时,规范的考试和发证程序,为船员提供了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激励他们不断学习和提高,为内河船舶运输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制定是为了推动内河船舶航行安全和运输效率的提升。
船舶船员应按照规定进行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并获得相应的适任证书。
这一规则的实施有助于培养优秀船员队伍,促进内河船舶运输行业的稳定发展,同时也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05.06.08•【文号】海船员[2005]198号•【施行日期】2005.06.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13年第1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3年2月26日,实施日期:2013年2月26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05]198号2005年6月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实施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和各直属海事局应于2005年7月31日前依据所管辖水域内船舶通航条件、船员分布情况、船员管理机构资质条件及工作规范化程度向我局提出内河一、二等船舶船员考试发证机关授权申请,原则上各局所在省内授权开展内河一、二等船舶船员考试发证的机关不超过4个。
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内河一、二等船舶船员考试发证机关进行预授权,经预授权的发证机关应于2006年12月31日前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组进行的资质评审。
已建立《海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质量体系》并通过审核的发证机关不再进行评审。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和各直属海事局应于2005年7月31日前根据已具备的实际操作考试能力,对超出所管辖水域范围的航线(区)实际操作考试权限提出申请报我局,我局将统一进行航线实际操作考试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实施办法一、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2005年第1号交通部令)(以下简称《05内河考规》)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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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大纲一、避碰与信号5201:各类船长5202:各类驾驶员附件:-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二、船舶驾驶与管理5501:二类船长5502:二类驾驶员5503:三类驾驶员-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5.6 通航管理5.6.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5.7 船舶防污染管理5.7.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7.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5.8 其它最新的水上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6 轮机常识 6.1 船舶动力装置 6.1.1 柴油机常用名词- 31 -√√√√√√√√√√√√√√*** 6.1.2 四冲程柴油机工作原理 6.1.3 其它动力装置6.1.3.1 汽油机的工作原理 6.1.3.2 电力推进装置基本结构 6.1.4 燃、润料基本知识 6.1.5 主推进动力装置的运行管理 6.2 船舶辅机与机舱管理 6.2.1 离心泵、往复泵、齿轮泵的应用 6.2.2 船用油水分离器或污水(油)柜的应用- 32 -√√√ √ √ √√√√√*** 6.3 船舶电气6.3.1 船舶安全用电常识 6.3.2 柴油机电系的基本组成及功用 6.3.3 蓄电池的正确使用、测量方法及日常维护管理 6.4 应急设备 6.4.1 船舶应急设备的种类 6.4.2 应急舵机、应急电源、消防泵、水密门的作用及使用要点 7 内河船员职业素养 7.1 职业道德- 33 -√√√√√√√√√√√√√√7.2 法制观念 7.3 安全责任 7.4 应急处置 7.5 权益保护***√√√√√√√√√√√√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大纲(驾驶专业)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3000 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除外)实际操作考试内容船长 - 34 -适用对象一类二类大副 二/三 船长 驾驶副员三类 航区 驾驶 (线) 员***1 助航设备、通讯设备的操作1.1 磁罗经:用磁罗经测量方位 1.2 测深仪1.2.1 测深仪的操作 1.2.2 水深数据的读取√√√√ √√1.3 甚高频(VHF)无线电话 1.3.1 VHF 的基本操作√√√√√1.3.2 值守频道 ★ 1.4 船用雷达(长江水系以外的二类船员不作 要求)1.4.1 雷达的基本操作(开关机操作)1.4.2 用雷达识别目标 1.4.3 物标观测及数据获取 1.4.4 假回波(物标)的识别√√√√√√√√√ √√√√ √√√√ √√√√★ 1.5 全球卫星导航仪(GPS)(长江水系以外的二类船员1不.5作.要1 全求球)卫星导航仪的基本操作(开机√√√√操作)- 35 -***1.5.2 全球卫星导航仪的定位导航功能√√√√★ 1.6 船载 AIS(黑龙江水系、非水网地区不作要求) 1.6.1 AIS 开机操作及数据输入 1.6.2 AIS 的信息获取及应用√√√√√ √√√√√2 船舶操纵 2.1 弯、窄、浅险槽航行操作2.1.1 上行航行操作√√√√√√2.1.2 下行航行操作√√√√√√2.2 掉头操纵√√√√√√2.3 抛起锚操纵2.3.1 抛锚操纵√√√√2.3.2 起锚操纵√√√√2.4 靠、离泊操纵2.4.1 靠泊操纵√√√√2.4.2 离泊操纵√√√√- 36 -2.5 桥区航行操作 2.6 闸(坝)区航行操作 3 应急应变 3.1 突遇能见度不良航行操作3.1.1 遇雾航行操作 3.1.2 遇雨(雪)航行操作 3.2 大风浪中船舶操纵 3.3 船舶失控应急 3.3.1 主机失灵应急处置 3.3.2 舵机失灵应急处置 3.3.3 船舶失电应急处置 3.4 船舶碰撞应急 3.4.1 碰撞前的紧急操船 3.4.2 碰撞后的应变措施 3.5 船舶火灾的应急*** √√√√√√ √√√√√√√√√√√√ √√√√√√ √√√√√√√√√√√√ √√√√√√ √√√√√√√√√√√√ √√√√√√ √√√√√√- 37 -***3.6 船舶触礁/搁浅的应急3.6.1 船舶触礁/搁浅前的紧急操船√√√√√√3.6.2 船舶触礁/搁浅后的应变措施√√√√√√3.7 船舶走锚应急3.7.1 走锚的判定√√√√√√3.7.2 走锚的应对措施√√√√√√3.8 人员落水应急3.8.1 人员落水(或发现有落水人员)后的紧 √ √ √ √ √ √急操船3.8.2 人员落水的施救措施 3.9 油污染应急√√√√√√ √√√√√√3.10 遇雷暴、飑线、热带气旋天气时应急操作 √ √ √ √ √ √4 货物积载与系固 4.1 重、大件货物积载与系固4.1.1 重、大件货物积载√√4.1.2 重、大件货物系固√√- 38 -***4.1.3 了解中拱和中垂的危害和预防措施√4.2 集装箱积载与系固4.2.1 集装箱积载√√4.2.2 集装箱船舶稳性的判断√√4.2.3 集装箱船舶稳性不足时的应对措施√√4.2.4 集装箱系固√√4.3 固体散装货物积载4.3.1 按照舱容比例合理分配货物√√4.3.2 装舱顺序√√4.3.3 平舱要求√√4.4 散装液体货物积载4.4.1 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4.4.2 船舶稳性不足时的应对措施√√4.5 货物标志识读4.5.1 普通货物标志√√4.5.2 集装箱标志√√- 39 -***4.5.3 危险货物包装及标志√√5 海事案例分析 5.1 原因分析√√5.2 责任认定√√5.3 经验教训√√6 引航操作 6.1 航道熟悉情况6.1.1 航道情况:航标设置情况,浅滩、急流 √滩碍航情况,主要碍航物(礁石、沉船)位置,跨河建筑6物.1的.2位水置文及及通气航象规情定况等,如航道水流、水深、√气象等6情.1况.3 航行环境:锚地设置情况和进出锚地船√舶 6.2航行航情路况与、航渡法线及渡船渡运规律、渔船作业情况、挖沙作6业.2情.1况航等路选择√6.2.2 上下水航行方法√6.2.3 航行中吊向点、转向点、过河点、船位√选择和控制- 40 -***7 填绘、识读航道示意图7.1 主要助航标志的名称、位置、灯光性质(灯√色、发光形式)等;标注交通安全标志的位置★ 7.2 航行注意事项。
说明所填绘航段的通航规定、航法、VTS报告线、VHF 报告频道及其他航√行注意事项。
(水网地区应包括定线制规定)7.3 航道概况:地名、浅滩的位置及主要碍航物位置、高度、深度;标明航道主缓流所在岸别、控√制河段;锚地7.4 各类水上、水下管线、建筑物的概位和通航 √尺度以及上下水航线或交通流方向8 避碰规则及有关规定的运用 8.1 瞭望与判断8.1.1 正规瞭望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41 -***8.1.2 碰撞危险的判别√√√√√√√8.2 船舶避让8.2.1 声号、号灯、号型及有关号旗的识别和 √ √ √ √ √ √√使用 8.2.2 车舵的合理使用 8.2.3 船舶避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8.3 相应航区交通管理特别规定(非水网地区不作要8求.3).1 船舶向交管指挥中心(VTS)报告的程 √ √ √ √ √ √√序和内8容.3.2 定线制水域航行规定√√√√√√√8.3.3 限制水域规定,如禁止抛锚、追越和掉 √√√√√√√头,限速、减速等- 42 -***四、船舶动力装置2501:二类轮机长 2502:二类轮机员 2503:三类轮机员考试大纲1 柴油机的基本知识 1.1 柴油机的基本概念 1.2 柴油机的分类 1.3 柴油机常用名词 1.4 四冲程柴油机的工作原理 1.5 四冲程柴油机定时图- 43 -适用对象250125022503√√√√√√√√√√*** 2 主要固定部件 2.1 机座2.1.1 机座的功用、安装要求 2.1.2 机座常见故障检查和处理 2.2 机体 2.2.1 机体的功用、安装要求 2.2.2 机体的常见故障的检查和处理 2.3 气缸套 2.3.1 气缸套的功用、拆装要求、保养与维护- 44 -√√√√√√√√√√*** 2.3.2 气缸套的检测方法、常见故障检查与处理 2.4 气缸盖 2.4.1 气缸盖的功用、拆装要求、保养与维护 2.4.2 气阀的拆装、研磨与检修 2.4.3 气缸盖的常见故障检查与处理 2.5 主轴承 2.5.1 主轴承的功用 2.5.2 主轴承的间隙测量、常见故障及维护管理 3 主要运动部件- 45 -√√√√√√√√√√√√√*** 3.1 曲轴的功用、工作条件及要求 3.2 飞轮的功用 3.3 活塞组3.3.1 活塞组各部件的功用 3.3.2 活塞组件的常见故障、测量检查 3.3.3 活塞组件安装注意事项 3.4 连杆组 3.4.1 连杆的功用 3.4.2 连杆的检查- 46 -√√√√√√√√√√√√ √3.4.3 连杆组拆装注意事项 4 柴油机主要系统 4.1 配气系统4.1.1 配气系统的功用和组成 4.1.2 气阀间隙的检查与调整 4.1.3 配气定时的检查与调整 4.1.4 配气系统的日常维护要点 4.1.5 配气系统的常见故障处理 4.2 燃油系统*** - 47 -√√√√√√√√√√√*** 4.2.1 燃油系统的功用与组成(新型燃油系统)√√4.2.2 回油孔式喷油泵的结构和工作原理√4.2.3 回油孔式喷油泵的供油定时、供油零位和各缸供油量均匀性的检查 √与调整4.2.4 回油孔式喷油泵的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4.2.5 喷油器的结构和工作原理√4.2.6 喷油器的试验和调整方法√√√4.2.7 喷油器的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4.2.8 燃油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8 -*** 4.3 润滑系统4.3.1 润滑系统的功用与方式、系统组成 4.3.2 润滑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 4.3.3 润滑系统的常见故障及处理 4.4 冷却系统 4.4.1 冷却系统的功用与冷却方式 4.4.2 冷却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 4.4.3 冷却系统的常见故障及处理 4.5 操纵系统- 49 -√√√√√√√√√√√√√√*** 4.5.1 起动系统4.5.1.1 起动方式及要求 4.5.1.2 起动装置的常见故障及处理 4.5.2 调速器的功用与种类 4.5.3 换向系统 4.5.3.1 液压齿轮箱的功用、工作原理、日常管理 4.5.3.2 液压齿轮箱的常见故障及处理 5 柴油机增压 5.1 增压的目的-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