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换届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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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社团干部换届选举办法
为了加强对学生社团的规范管理,促进社团干部人事任免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各学生社团组织机构的稳定性,确保社团成员民主权利得以真正的实现,更好地为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的学生服务,提高学生社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学生社团干部的积极性,为学校建设贡献力量;将定期对负责社团工作的社长、副社长进行换届选举,为规范社团换届程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本条例仅适用于正式注册的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所有学生社团。
第二条各学生社团应遵照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社团干部换届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届工作。
第三条学生社团社长、副社长具体产生办法如下:在社团成员中工作表现积极,态度认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社团成员可以向社团管理部上交申请表,之后社团管理部组织各社团统一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通过投票选举从申请人中选举5名候选人,由学生会社团管理部备案并获资格接受面试评选委员会的面试,面试后评选委员会将选出3人成为社团代理社长、代理副社长,在经过一月的任前审查后考核合格者正式成为社长、副社长。学生社团社长任期原则上为一年,若有需要连任者则需向社团管理部提出连任申请,并上报院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连任。
第四条社团社长、副社长申请人资格
1、具有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学生,是所要竞选社团的本届注册社员;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
3、在校期间无任何校级、院级处分;
3、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具有服务学生的意识和热情,学习成绩良好,能够更多的为社员谋利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对学生工作负责对社团负责;
4、热心社团工作,遵守社会公德,品格端正,业务基础较好、态度认真、
做事严谨,熟悉该学生社团的事务,熟悉社团工作的相关流程,认真学习社
团管理相关条例,工作思路清晰,工作计划具体,执行能力强,组织协调性
强,同时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综合能力,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工作
表现积极;
5、工作踏实认真,积极参加本社团和社团管理部各项活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各项工作中起到了较好的榜样作用;
6、学习优良,能兼顾学习与工作,原则上上学期挂科门数不得超过两门(不含两门)。工作表现积极,能力出众,为学院学生工作、社团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可酌情考虑;
7、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团管理部的工作,能够很好的完成学生会社团管理部安排的任务,并取得成效者;
8、能经常提出有利于学生社团发展的建设性意见者;
9、在工作中能吃苦耐劳,积极上进,有个人的建设性思想。工作积极肯干,有奉献精神,在该学生社团中有较高的威信;
10、不可兼任其他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选举开始前由学生会主席、分管社团学生副主席、社团管理部学生
干部及社团管理部全体干事组成监督小组负责各社团换届选举大会全程的
监察及复试、面试的相关工作安排与监察;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新一届社
长、副社长名单;社长、副社长的任前的考核、审查;特殊情况的上报处理
等。
第六条参加社团社长、副社长换届竞选的社员需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材料、个人简介、对本社团的建设性意见及以后的工作安排、计划、等并在规定时间内由各社团负责人统一上交社团管理部,并由社团管理部对上交的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上交不全面,态度不端正,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参加换届选举大会的资格。审查通过者将获资格参加社团管理部统一安排的各社团换届选举大会。
第七条换届大会由该学生社团所有社团干部及本届正式注册的全部社团成员参加,与会人数原则上必须达到应到社团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选举大会必须有监督委员会安排的负责人和学生会社团管理部监察人员出席,进行监督并填写监察记录表。否则视为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候选人选举过程如有不符合选举程序的,或未经换届选举大会民主选举由学生社团内部直接任命的候选人,社团管理部将不予承认。并上报院团委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条选举采用不记名投票选举的方式产生候选人,选举时各申请人本人按要求有序上台进行演讲,演讲内容要求积极健康,贴近社团及学生工作,不得抄袭套作,演讲结束后,所有投票人在该社团所有申请人当中投选五票,多票、少票或不投票者均按无效票处理。投票结束之后由在场监督人员当场统计票数并当场公布所得有效票数排在前五位的申请人,经监督委员会安排的负责人和学生会社团管理部的监察人员与该社团社长、副社长商议均无异议后该五位申请人获得资格参加复试、面试,选举时若发现买票、拉票、贿赂相关人员或不满评选结果当场寻衅滋事等情况则由监督委员会成员与所在社团社长负责稳定现场秩序并商定解决方案上报团委解决,选举结束后选票统一由监督委员会成员回收社团管理部与所在社团的监察记录表一并存档备案。
第十条投票选举结束以后,经监督委员会安排的负责人和学生会社团管理部监察人员出席现场监督产生的候选人名单将在选举结束两日后于社团管理部门口公示,如有异议需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社团管理部,由社团管理部进行调查审核,若情况属实则由社团管理部上报团委解决。
第十一条若无异议则由社团管理部组织召开社长大会安排各社团参加复试的相关工作所有候选人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面试所需的自荐表、自荐材料等。
第十二条面试、复试开始前由团委老师组成面试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各社团
换届选举大会产生的候选人进行面试评分、商议并选出社团代理社团干部并
对通过任前考核的干部进行任命、且有权在各社团干部任期内对其考核、监
督、免职、更换等。面试期间每天应有两名监督委员会成员和当天所要进行
竞选的社团社长在场值班,负责协助工作、维护场内外秩序并对当天面试工
作进行全程监督,若发现候选人贿赂相关人员、言辞过激等现象,则一律取
消其竞选资格。
第十三条面试结束后由面试评选委员会统一协商确定各社团代理社长、代理
副社长,社团管理部统一回收各候选人材料、面试评选委员会评分记录等相
关材料备案并负责统计代理社长、代理副社长相关信息并于社团管理部门口
公示,若有异议则需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社团管理部,由社团管理部进行调查审核,
若情况属实则由社团管理部上报团委解决,确定无异议后监督委员会将对代理社团
社长、代理副社长进行任前考核,考核期间代理社团社长、代理副社长若有
以下行为之一者,则免去其社团代理社长职务
1、反党反社会主义、组织煽动学生闹事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发展社团具有商业行为,以社团的名誉来牟取利益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4、主要社团干部过分拢权内部斗争激烈,社团内部私搞帮派,社团内部管理不善,人事紊乱且无视社团管理部整改警告者;
5、社团无组织无纪律败坏社团风气者;
6、工作只是纸上谈兵,而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没有做出实际成绩者;
7、搞个人主义者,谋求个人私利者或在社团内部发展个人势力者;
因个人
8、组织活动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学生正常学习生活者;
9、违背社团发展初衷,社团发展方向严重偏离;
10、不服从学院团委统一领导,不服从社团管理部管理开展工作,以个人或小部分人的利益为中心,未经学院允许私自开展各项活动等严重违反学院相关条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