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解析]
经济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第一章经济法总论1.2006年9月1日,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对B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A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问:(1)B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2)受理B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3)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申请人是谁?答案:(1 ) 9月5 日至1 1 月4 日。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 申请人是B公司,被申请人是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
2. 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A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1) 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2) 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答案:(1) A与B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主体是A公司与B公司。
客体是买卖的标的、货物。
内容是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2) 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是A、B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引起A、B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地震这一事由。
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1) 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2) 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答案:(1) 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2) 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仲裁协议独立有效,即使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卖方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买方销售商品,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商品销售、加工生产和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采取虚假宣传、不正当销售方式或其他方法,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卖方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买方销售商品。
根据常识和经验来看,市场价是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当商品供给充足时,商品价格会相对较低。
那么卖方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商品,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卖方低价销售商品的目的和动机。
如果卖方低价销售商品是为了提升市场份额、增加销量、降低库存等正当经营目的,那么这种行为不应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因为竞争市场中,经营者通过降低价格来吸引消费者,增加市场份额是一种自由竞争的表现,是符合市场规律的行为。
然而,如果卖方低价销售商品的目的是为了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通过垄断市场、挤压竞争对手等手段来实施价格倾销,那么这种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因为这种行为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给其他经营者造成不公平竞争的损害。
综上所述,卖方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买方销售商品,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根据卖方的行为动机和目的来判断。
如果其行为是出于正当经营目的,那么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其行为是为了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那么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实际判定中,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市场份额、销售数量、销售时间等因素,以综合判断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精品)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非常经典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法学基础理论1、2000年5月广州A公司与北京的B公司签定购买500件西装的合同。
合同规定该货应于6月15日前运至北京。
合同签订后,广州A公司积极组织货源,于5月30日组织好货源之后,将货物存放于该合同仓库内,A公司将该货物全部向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
不幸,该货于6月2日由于意外火灾致全部损失。
原定于6月5日与铁路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被迫中止。
A公司与B公司双方又同意将原合同的交货时间更改为7月15日。
问:该案例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是什么?2、甲、乙1989年结婚,于1990年生一女。
甲在某工厂工作,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1991年甲不幸去世。
留下5000元存折一本。
分析法律关系构成和法律事实。
3、康宝消毒柜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并获得外观主设计专利权。
1995年,甲、乙两厂生产的消毒碗柜的外观设计与康宝消毒碗柜的相似。
康宝消毒碗柜公司则向法院起诉甲、乙两厂,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分析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
经济法基础理论1、问:以下关系哪些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司登记产生的登记关系、税务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产生的征税关系、某甲公民向某公民乙借款 1 万元所产生的借贷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承包关系、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在权问题产生的所有权关系、王某因房屋买卖登记与房管部门发生的房屋登记关系、某公民甲因王某是否侵犯名誉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人身权关系。
2、1993年3 月,某县石料厂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办环球建材公司,经批准后,石料厂派出本厂副厂长为该公司负责人,并进行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开业前后,石料厂实际没有投入资金。
环球建材公司与外单位签订了许多合同,收取合同对方的预付款周转资金。
经营不到 2 年就因困难难以清偿债务而歇业,许多债权单位起诉,要求环球建材公司承担经济责任。
问:(1)环球建材公司能否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什么?(2)石料厂应当承担环球建材公司的债务吗?3、李经理某日上午日程安排如下:8:00~8:30 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布置工作8:30~9:30代表公司与服装厂签订购买服装的合同9:30~11:00到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党委扩大会议问:上述活动中哪项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其主体、客体和内容如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甲厂是一个经济实力较强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而乙厂却濒临倒闭。
经济法案例题及答案
3.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一人,该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4.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村民乙将牛4卖给了丙,该合同是否有效/
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成立后,牛款在未付清之前,牛的所有权并不转移,是
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7、不能成立(1分)。其经营风险应由自己承担,不能作为免责事由(1分)。
三、某村民甲与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卖给乙4头牛,款项为8000元。先支付3000元货款,其余款项在半年内付清。在付清剩余款项之前,甲保留对牛的所有权。签订合同的第二天,乙将牛牵走。
1.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水淹死,损失由谁负责?为什么?
5、在合伙企业清算后,长城公司、贷款银行和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认为乙个人资金雄
厚,要求其做全部的清偿,这些债权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6、乙满足了合伙企业债权人的要求后,甲的朋友向乙支付了4万元,乙应如何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答案1.丁的看法不正确。尽管合伙企业对长城公司的欠款是在丁入伙之前发生的,但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丁需要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杨某伪造一张2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以丁公司为出票人,以甲公司为收款人。杨某将这张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以甲公司的名义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持这张伪造的汇票到商业银行申请贴现。商业银行未审查出这张汇票的真假,予以贴现200万元,商业银行通过同城票据交换给建行,建行以联行往来转让给农行。农行认为这张票据可能有问题,于是在收到汇票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明乙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曾买过25张银行承兑汇票(全是空白汇票),这份伪造汇票是其中的一张。后又查明,不法分子杨某系乙公司的职工,参与者还有农行职工朱某。因此,农行将汇票退还给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以多种借口拒收汇票。问:(1)本案中杨某处于什么地位,应承担何种责任?(2)本案中丁公司和甲公司处于什么地位?应承担何种责任?(3)本案中丙公司处于什么地位?如果其持票要求贴现时遭拒付,可以行使哪些权利?(4)本案中乙公司处于何种地位?应承担何种责任?(5)本案中商业银行处于何种地位?应承担何种责任?
经济法案例(内含详细答案)
合伙企业案例2
甲、乙、丙三个合伙养对虾。甲出资15万, 乙出资5万及负责相关用地,丙提供技术和 劳务。对虾厂向当地信用社贷款20万元。 后对虾死亡全部损失。信用社打算通过法 院查封甲的一幢临街房子,拍卖后收回20 万贷款及利息。信用社的作法是否合法?
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 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 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本案 中首先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不足部分各 合伙人才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应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一般 承担有限责任,作为第三人的丙有理由相 信甲是普通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和第 三人的关系,合伙人执行本企业事务及代 表合伙企业时权力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 三人,所以当丙相信甲是普通合伙人时, 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4章案例
案
例
甲、乙、丙三个自然人共同出资90万元设立一家有 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5万元,乙出资25万元, 丙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并主持召开 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会上商定了以下问题: ⑴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直接担任执行董事,并作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⑵决定设由懂得财务的乙担任财务主管及公司监事; ⑶决定以公司股东会名义公开登报招聘公司总经理 一名; 问:⑴该公司第一次股东会由甲召集是否符合《公 司法》的有关规定? ⑵在该股东会议上商定的各事项中,哪些不符合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合伙企业案例3
朱某与甲、乙两人商议合伙开办一小食品加工厂, 三人商定各出资2万元,订立了书面协议。 在准备生产过程中,发现资金仍然不够,朱某于 是动员胞弟朱丙支持他们2万元。朱丙表示出资 可以,但要参加合伙的盈余分配。经朱某与甲乙 两合伙人商议,对朱丙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 但约定朱丙不得参与合伙的经营活动,正式写下 书面协议。 小食品加工厂成立1年后,朱丙了解到该厂经营 情况不景气,就以父亲生病缺钱为由,要求抽回 他的2万元。朱某不答应。
经济法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某市一家知名家电生产企业A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的冰箱爆炸,造成B女士财产损失。
B女士向A公司提出索赔,但A公司以产品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
B女士遂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赔偿其损失。
案例分析:一、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以及赔偿范围。
二、法律依据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三、案例分析1. 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本案中,A公司生产的冰箱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冰箱爆炸,造成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A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此,A公司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本案中,B女士因A公司生产的冰箱爆炸而遭受财产损失,有权要求A公司赔偿。
关于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损失;(2)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医疗费用;(3)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4)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其他合理费用。
四、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应当判决A公司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赔偿B女士因冰箱爆炸造成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经济法案例分析复习题及答案解析
经济法案例分析复习题案例一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l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
2006年A 企业发生下列事实: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8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
乙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
8月,丁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l2万元。
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
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分析题某乡镇企业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30万元,企业以自有工具车一辆作抵押(评估价10万元),另由乡财政所作保证。
贷款到期后,企业仅归还15万元,其余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乡财政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问:1.乡财政所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2.法院对此案应作如何处理,3.如果保证人不是乡财政所,而是B公司,但保证方式没有约定,该案应当如何处理。
案例11(乡财政所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乡财政所是国家机关,不能作为保证人,因此其保证行为无效,故不承担连带责任。
2(法院对此案应作如下处理:拍卖或变卖企业抵押的工具车,以拍卖、变卖款偿付银行贷款;不足清偿部分,企业应通过其他方式继续清偿。
3(若保证人不是乡财政所,而是B公司,B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为《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银行拍卖或变卖工具连(抵押物)偿付部分贷款后,不足部分可以直接要求B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某快餐店为促销,在大众媒介上宣传称:凡在1996年3月1日—3月15日期间来本店就餐的顾客,都能获得惊喜------精美礼品一份;若想知道是什么惊喜,请在上述期限来本店就餐。
3月12日,顾客王某一家来该店就餐,询问可获得什么礼品,被告知必须先消费满50元,然后在吃完离店时凭收银条领取奖品一份。
于是王某一家购买了价值55元的食品。
等他们吃完去领礼品时,又被告知最后一份礼品刚刚发完,没有了。
双方遂发生争执,王某一家认为快餐店欺诈消费者,实际做法与广告不符;而快餐店店员认为是王某运气不好,吃得太慢,广告只是为了招揽顾客,本身就不全是真的。
问:1.该快餐店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哪些规定,2.快餐店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1.快餐店违反了广告应当真实的原则。
尽管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但《广告法》中明确规定禁止虚假广告。
此外,我国《广告法》还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法案例分析成为了法学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对经济法案例的分析,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的适用和实际操作,提高他们的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下面,我们将就几个经济法案例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的答案,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一,小明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但在收货后发现产品与网页上描述不符,且存在质量问题。
小明要求退货并要求商家进行赔偿,商家拒绝,并称其网页上已经明确标注“商品出售均不支持退货”。
小明是否有权要求退货和赔偿?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退货的权利。
商家在网页上标注“商品出售均不支持退货”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仍然有权要求退货。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小明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案例二,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向对方供应一定数量的原材料。
然而,由于市场行情变化,供应原材料的成本大幅上涨,导致供应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履行合同。
另一公司要求供应公司按照原合同履行供货义务,供应公司拒绝并提出调整价格的要求。
双方应如何处理?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市场行情变化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修改或者解除合同。
在本案例中,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导致供应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履行合同,另一公司应当理解供应公司的困难,并与其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可以重新商定价格,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修改,以便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
案例三,小张在某银行存款,存款期限为一年,银行承诺在存款到期时按照一定利率支付利息。
然而,存款到期时银行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小张要求银行支付利息并赔偿损失,银行拒绝并称其遭遇了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支付利息。
小张是否有权要求银行支付利息和赔偿损失?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款保险条例》,银行应当依法支付存款人存款和利息。
经济法案例分析
经济法案例分析【案例1】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
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
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
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
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
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案例1答案】(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
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
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
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限内作出。
(2)买卖合同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异议,故合同成立。
(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案例2】甲、乙公司于2006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
经济法案例分析
经济法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甲、乙、丙三位自然人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初步拟定的章程部分内容为:公司注册资本8万元,其中甲以货币出资1万元,乙以存货协议作价出资3万元,丙以专利技术作价出资4万元;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公司成立时,甲、丙2人交付出资,公司成立的第1年末乙交付出资;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丙为公司执行董事,甲为总经理法人代表,乙为监事。
公司成立后,发生以下事项:(1)A公司拟作为唯一股东出资9万元设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地经营A公司的上游产品,拟定的设立计划是:注册资本分2期到位,B公司成立时到位5万元,6个月后再交付剩余4万元。
再以B公司为唯一股东出资设立C有限责任公司,经营A公司的下游产品。
B.C两个公司均不设股东会,应由股东会作出的重大决议均由A 公司通过电话下达。
因为这两家公司都惟独A公司一个股东,故公司年度会计报告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A公司经营2年后,乙股东打算对外转让持有A公司的股份,于3月6日向甲、丙两位股东发出书面通知;两位股东均在10日内回复,否决乙的要求;乙要求甲、丙收购乙持有的股份,甲、丙也不同意。
4月10日,乙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丁。
(3)公司通过6年经营,每年盈利,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甲在股东会上提出分配股利,但股东会决议当年不分配利润。
甲要求A 公司收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在收购价格上无法达成全都。
问题:(1)A公司设立时,哪些方面不符合公XXX的规定?说明理由。
(2)B、C两公司的设立计划哪些方面不符合公XXX的规定?说明理由。
(3)乙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丁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甲股份要求公司收购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合法?收购价格上无法达成全都,甲应如何行使权利?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首先,货币资金出资数额不合法。
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即不得低于2.4万元,实际货币出资惟独1万元,低于法定标准。
第二,乙出资的作价方式不正确,股东的非货币出资应评估作价,不能协议作价。
《经济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2010年7月初,甲、乙、丙、丁四公司商议共同投资改造甲所属微波炉厂,并将厂名改为如意微波炉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额为3200万元。
甲以旧厂折价200万元;乙出资550万元,并以其拥有的微波炉生产改造技术折价450万元;丙、丁各出资1000万元。
四方商定,10日内资金到位,由甲负责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根据上述情况,请判断下列选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1)股东乙用知识产权出资比例已超过20%,其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调整;(2)在合同生效第5天,甲、乙、丙均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了出资手续和财产权转让手续;但是丁提出,因资金困难,要求退出。
大家认为,丁的要求可以接受,但应赔偿甲、乙、丙的损失。
(3)公司成立后,丙提出自己公司改造缺乏资金,要求抽回自己出资,同时愿意赔偿其他股东损失50万元,丙的要求可以接受;(4)甲在公司运作一段时间后,提出将自己所有的1/4股权转让给戊。
甲的要求须经过全体股东1/2同意方可。
如同意甲的请求,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选项(1)不正确。
因为《公司法》对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未作限制。
选项(2)正确。
根据《公司法》,在公司成立前,投资人可以退出,但由于违反了发起人协议,所以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按约出资的其他出资人的损失。
选项(3)不正确。
根据《公司法》第36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选项(4)不正确。
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某商店售出一批皮鞋,其中几双有质量问题,属生产厂的责任。
商店负责给消费者退换后,即向生产厂追偿。
生产厂厂长称,在订立该批货物的购销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由生产厂多付10%的货物,生产厂不再承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
问:生产厂的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答案:生产厂的理由正确。
因为根据《产品质量法》,销售者应负瑕疵担保责任。
销售者在履行“三包”及赔偿责任之后,如果责任属于生产者、供货者,销售者有权向他们追偿。
经济法案例
(4)破产财产应按怎样的顺序分配,每一顺序分配的金额为多少?
【案例16答案】
(1)① A银行对破产企业拥有的实际债权本息共240万元(扣除未到期利息20万元)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属于别除权;② B公司欠破产企业债务190万元,可以抵销破产企业所欠B公司的债权,属抵销权;③ 第2号房屋160万元属于租用B企业的房屋,B企业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④ 2000年12月1日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某公司的债权100万元,清算组应行使撤销权予以撤销(考生应特别注意撤销权的期间)。
(4)C的行为属于票据的伪造。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由于伪造人在票据上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5)A的理由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伪造在法律上不具备任何票据行为的效力。由于其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因此即使持票人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A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1)A银行对该破产企业发放3年贷款,本金200万元,年利率10%,到期应计利息共60万尚有1年到期。
(2)B公司拥有到期债权700万元。
(3)C公司因为破产企业担保,替破产企业偿还债务本息共350万元;
(4)D公司因破产企业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直接损失140万元;根据合同规定,违约金30万元。
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B对托收承付的拒付理由是否充分?并说明理由。
(2)B对到期票据拒付的理由是否充分?并说明理由。
(3)D不承担连带责任的理由是否充分?并说明理由。
(4)C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其应承担哪些责任?
经济法案例分析(附答案)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经济法案例分析(附答案)一、北京卢沟桥酒厂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案。
1995年,北京卢沟桥酒厂生产的“古德牌”、“卢沟桥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与北京市牛栏山酒厂所生产的“华灯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相同,包装、装潢相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1996年春,北京市房山区工商局根据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的投诉,依法对北京卢沟桥酒厂仿冒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知名商品“华灯牌”北京醇酒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进行了调查,认定北京卢沟桥酒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甲卷烟厂使用注册商标蓝鸟牌香烟,一年后发现乙乡政府卷烟厂未经商标注册,也生产销售蓝鸟香烟,且质量低。
甲厂认为乙厂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产品信誉,就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丙律师,意诉请法院求偿。
乙厂得知后,找到甲厂,申明:本厂使用该商标已有二年之久,并无假冒侵权之意。
并主张通过许可协议,取得甲厂的使用权。
甲厂同意,并订定商标许可协议,但坚持要求乙厂先行赔偿。
后,双方找到律师进行咨询,问:1、乙厂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违反我国商标管理的哪些规定?其法律后果如何?2、如果甲、乙双方达成了使用许可协议,当事人应遵循我国商标法的哪些规定?答:1、乙厂属于违反商标注册管理和商标侵权的双重性质。
A乙厂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强制性注册规定,根据规定,产销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否则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对乙厂的此种行为,工商企业部门可依法责令其限期注册,并罚款。
B乙厂的行为侵犯了甲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
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可根据甲厂请求,责令乙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加处罚款。
2、如果甲、乙双方事后达成使用许可协议,乙厂又承担侵权行为,双方应遵循以下规定:A双方除需订立书面协议外,甲厂作为许可方,还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将合同副本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并报送商标局备案,否则不发生合同效力。
案例分析经济法
▪ 不安抗辩权是指P208
▪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根据《合同法》第68条
▪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一般会导致中止履行合同的后果; 所谓中止,只是暂停或延期履行合同,并非终止履行合 同;只有在特别情况下,合同才能解除。
▪ 后续处理:根据《合同法》第69条
▪ 本案中,合同一方当事人齐某没有正当工作,章某作为 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发现这一情况后,认为齐某丧 失了履行债务的能力,已经具备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所以章某要求齐某提供担保,在齐某不能提供担保的情 况下,解除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案例分析一(公司法)
▪ 兴盛集团是一家大型棉毛制品公司,有两个下属 公司:一是星海制衣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兴盛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二是宏利制衣公司,为兴盛集团的 分公司。1993年7月,在某市经贸洽谈会上,兴盛 集团董事长王某遇到万利棉纺厂厂长李某,李某称 其厂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王某想到下属两 个公司正需要棉布,给李某牵线介绍。1993年8月, 万利棉纺厂与星海公司、宏利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 合同,万利棉纺厂供各种棉布共计240包,价款120 万元,星海公司、宏利公司为共同需方,各提货120 包,价款各为60万元,货到1个月后付款。发货后3 个月过去了,两公司以种种借口搪塞,不付万利棉 纺厂的货款,万利棉厂遂以兴盛集团为被告向人民 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下属公司的经济责任。
▪ 解析与答案:
▪ 本案微波炉厂坚持要商场收货没有法律依据。 商场在传真中除提出其他条款外,还提出请微 波炉厂送货上门的要约;微波炉厂在回电中除 认可其他条款外,提出请商场自己提货的承诺。 很明显,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依 据《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微波炉厂的承诺 对商场要约的内容做出了实质性变更,应为新 要约。商场如果想做成这笔生意,则应当对微 波炉厂的“承诺” 即新要约做出承诺,而商场 没有这样做,合同没有成立。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分析题1.中秋在即,某商场向某食品公司订购月饼5万盒,要求其在中秋前一个月开始交货,中秋前一周交货完毕,价格按去年的价格计算,并在一周内回复;10天后,食品公司回电同意商场的意见;又过了三天,食品公司发传真给商场说,今年原材料涨价,按去年价格难以执行,要求能在去年的基础上提价6%;同时因各地要月饼的商家较多,交货时间放在中秋前一个半月开始,中秋前三天完毕;后商场回电给食品公司说,同意贵方交货时间的安排;而后,食品公司在中秋前一个半月开始发货,中秋前三天将货全部发给某商场,商场全部接收;分析合同的成立过程;2.村民南某要买一头牛,席某说自己有一头牛要出卖;席某是南某的远房舅舅,南某十分尊敬;在谈话时,南某得知席某的牛正怀着小牛,心下盘算着如果买下这头牛实际上就是买了两头牛,便按照市场中较高的价钱出了价;席某欣然答应,但席某答应的前提实际是待母牛产下小牛后再出卖;他便对南某说,你下月十五来牵牛;十五到了后,南某叫自己的小儿子带着钱去席某家牵牛;牛牵回来后,南某发现是已经下了小牛的母牛;其妻对南某说,这种牛现在根本值不了几个钱,最多只要一半多一点钱就可买到;分析南某与席某买卖牛合同的效力;3.A建筑公司与B水泥厂签定购销合同,规定在2002年度,由B为A供应水泥1000吨,分4批供货,每批为250吨;货物由供方负责发运,运费和货款在每批货交付后5日内,由需方一次结清;为保证A不拖欠货款,C玻璃厂为A做担保,将一生产设备质押给B公司,与B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双方约定,C为A的担保人,将C的生产设备质押给B,如A不按期付款,B有权变卖设备用来低偿货款;又因C此时生产任务较重,所以经双方协商,该生产设备先由C使用;注双方未约定具体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002年2月B向A发运水泥250吨,A于当月14日给清了这次的运费和货款;因3月至10月属水泥的销售旺季,B厂的产品供不应求,故没再给A 发货,A多次催货无效,只好另在别处购买水泥400吨,因当时水泥供应紧张,A公司购得水泥单价比原订货价高100元;进入11月,水泥滞销,B于11月10日、11月30日两次发货250吨,A收到第二次发货后,立即通知B停止发货,来人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协商未成,B于12月又发250吨水泥;至此,B认为自己已履行完合同;要求A付款,A拒付;B要求变卖C的设备,C也认为B违约,拒绝;问:1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能否认定B迟延履行原因2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能否支持A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原因3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B能否变卖C的生产设备原因4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案应如何处理A后来自行购买的400吨水泥多付4万元可否要求B赔偿4.甲与乙签订了一份72000元价款的原料买卖合同,合同规定买方甲先交定金10000元,卖方乙在年底交货,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的5%;合同订立后甲按规定交了1万元定金;但乙因转产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要求解除合同,甲不同意;由于乙未按时交货造成甲停工经济损失5400元;试分析乙的行为是否违约乙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甲如何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对自己最有利为什么5.着名画家甲与顾客乙约定,甲为乙画肖像,乙应预先支付酬金1万元;合同生效后,甲患重病卧床不起,极有无法再为乙画像的可能;于此情形,乙主张中止先行支付酬金的义务;甲接到乙的通知后,即向乙提出,如果自己在15天内病情好转开始作画,乙仍应先行支付酬金;15天过后,甲仍未好转,不能履行义务;于是,乙主张解除合同,但遭甲拒绝;双方产生纠纷,诉至法院;请分析法院支持谁的主张6.某农场每年都向某纸箱厂订购一批纸箱,用于装运广柑;按照惯例,农场可提前两个月向纸箱厂订货;合同成立后,如欲退货,只要提前半个月通知纸箱厂即可;如欲增加订货,应提前30天通知纸箱厂,纸箱厂根据生产能力确定是否同意;如在上述时间内没有提出退货或增加数量的意思表示,纸箱厂将如期如数将货送到农场;这次订货,农场按通常惯例发出信函,确定了订货数量,并认可往年的其他条件;农场订货后,纸箱厂一直没有回函;当离农场订货信函要求的送货时间还差20天时,农场给纸箱厂去传真,要求其在一周内回电表示是否同意订货信函所述意见;在离农场订货信函要求的送货时间还有15天的时候,农场给纸箱厂发出传真,要求退货一半;两天后,农场收到纸箱厂的回电,表示同意农场的订货,一切按往年的规矩办;一周后,纸箱厂如期如数将纸箱送往农场;农场拒收全部纸箱,纸箱厂诉至法院;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为什么答案1. 商场向食品公司订购月饼的行为是要约,10天后食品公司的回电因已逾期是新要约,此新要约因没有得到商场的及时回复而失效;又过了3天食品公司发给商场的传真是要约,商场的回复是部分“承诺”,不是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并未成立;当食品公司发货给商场,而商场全部接收后,合同关系成立;2. 南某与席某订立的口头合同存在误解,并且显失公平,因而可撤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可由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自其知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一年内撤销或变更;因此,南某可以依法在一年内撤销该合同,也可以依法请求降低买牛的价格;如果南某在其已经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起一年内没有行使该权利或者放弃了该权利,则该权利丧失,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不得再撤销或变更;3. 1能认定B延迟履行;因为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履行方式条款约定不明确的,要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本案中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方式是应当按照建筑公司对水泥的需要发货,在建筑公司多次催货后,水泥厂仍不履行合同,既可认定是延迟履行;2能;因为B已构成延迟履行的违约行为,而且其违约行为已造成建筑公司与水泥厂签订的合同目的不能达到;因而A有权要求解除合同;3B不能变卖C的生产设备;因为A没有违约,在B延迟履行合同的情况下,A有权对B的付款请求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且A已经提出了解除合同;B只有在A违约的情况下才能变卖生产设备;4本案应支持A的主张解除合同;B后来发给A的三批货,全部退还给B;A后来自行购买的400吨水泥多付的4万元可要求B赔偿;因为此损失是由于B的违约而造成的直接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由违约方承担;4. 乙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因为乙未能依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而且转产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责;乙承担的违约责任可以有以下方式:1依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支付甲3600元违约金;2依定金罚则,双倍返还甲定金2万元;3按照甲实际遭受的损失,赔偿甲5400元经济损失;其中,甲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对自己最有利;5.本合同中应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乙,在对方患病,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现实危险时,行使不安抗辩权,主张中止履行,并将此及时通知甲,是正当的;甲在接到通知后,即提出了15天的合理期限,要求若在合理期限内甲能恢复履行能力则乙仍应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甲的如上主张是对乙的不安抗辩权的再抗辩;但在合理期限届满时,甲无明显好转,尚未恢复为乙画像的能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理期限后乙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因此,法院将支持乙的主张;6.此案农场退货、拒收货物无理;理由是:首先,农场不能援引合同条款退货;农场按两家通常的交易习惯向纸箱厂发出订货要约,纸箱厂开始没有承诺;在纸箱厂提出承诺期限后,纸箱厂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承诺,同意纸箱厂的订货意见,合同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即在离通常所说的送货时间还差13天时合同正式成立;在离送货时间还有15天时,农场向纸箱厂发出了通知,要求退货;由于当时合同并没有成立,谈不上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按合同条款退货之说不能成立;其次,农场的退货要约虽然可以确认已经到达纸箱厂,但这项新的要约不能撤销旧的要约,即使该要约明确表示要撤销旧要约也不行;这主要因为农场在给纸箱厂的传真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按合同法规定:“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该要约不得撤销;因此,只有纸箱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对新要约做出承诺,农场才有权不接受货物和支付货款;据此,可以认为农场以新要约已经到达纸箱厂为由,要求确认纸箱厂对旧要约的承诺无效的主张缺乏依据;农场应当接受货物和支付货款;。
经济法案例(内含详细答案)
案例分析1
▪ 晓力2007年9月大学毕业后进人一家国有大型物流 公司工作。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晓力的合 同期为5年,试用期6个月。晓力在工作了一段时 间后发现这家公司管理混乱,合同约定的试用期 工资比一般同类公司的工资要低许多。于是在工 作后的第四个月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 那么要求晓力支付因解除 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 晓力认为自己是在试用期内,不应当支付这笔违 约金。
▪ 问:晓力是否应当支付这笔违约金?为什么?
不应该支付这笔违约金。因为根据?劳动合 同法?的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 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技术培训, 可以与其订立协议约定效劳期,当劳动者 违约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 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当劳 动者违约时应承担违约金之外,其他情况 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 承担违约金。
案例分析2
▪ 某工厂女职工张某因怀孕导致高血压而在家 休病假,此时恰逢企业经济效益滑坡大量裁 减人员。张某的车间主任把她和另外一名患 有职业性矽肺病的刘某以及一名长期停薪留 职的孙某一同作为解聘人员上报至厂部,厂 部很快批准解除了这三人的劳动合同,并依 照有关规定给予了经济补偿。但是这三人均 不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消费者赵某因为B公司生产的有缺陷的冰箱 而造成财产损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规定,可以要求A商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 以要求A商场和B公司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
第10章案例
案例分析题1
▪ 1995年,甲公司制造了一缺陷产品,但主 观上不知情,连同其他产品一并销售给乙, 在使用中该产品爆炸,造成乙右眼失明, 遂法院起诉甲公司,要求甲赔偿,在诉讼 中甲公司认为,公司在制造产品中已尽了 足够的注意,主观上无过错,不应承担责 任。请问:甲的主张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案例剖析题(经济法)[新版]
案例分析题1.某矿山机械厂与某钢铁公司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
合同规定:由钢铁公司提供原料,机械厂为其加工烧成车50台。
总价款250万元。
钢铁公司给付机械厂定金5万元。
钢铁公司提供加工图纸,并要求机械厂保密。
合同规定,由钢铁公司于1994年5月底自提货物,验收合格后就价款转帐结算。
001994年5月,钢铁公司去机械厂提货。
检验后钢铁公司以20台烧成车与加工图纸规格不符:另外30台质量低劣。
因此,拒收货并要求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
机械厂认为,与加工图纸不符的20台是合理的技术误差,另30台质量低是因为钢铁公司供料不合格。
双方为此发生了纠纷。
00问题:00(1)双方所签合同中没有质量和技术标准,双方又各执一词,怎么处理?00(2)如果钢铁公司给付机械厂5万元预付款,如果机械厂不履行合同怎么处置?00(3)假如合同签订时,钢铁公司提出,加工的烧成车质量缺陷可能短期内难以发现,对这种情形,应相应在合同中加上什么条款?00(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钢铁公司有无检查权利?00A. 有B. 没有00(5)在本案中,在交货时,承揽方提出定作物质量不合格是由于定作方供料不合格所致,是否合法为什么?00(6)假设在合同履行时,机械厂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有不合理之处,则应:00A. 停止工作,解除合同00B. 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作方,并规定时间,让其提出修改意见。
00C. 不必通知定作方,对原图纸作合理修改即可。
00D. 定作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承揽方,承揽方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00(7)假如1994年3月由于机械厂所在地后面的山体崩落,巨石砸坏了已制成的20台烧成车,该损失由谁来承担?(8)假如机械厂延期交货,该损失由谁承担?(1)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作为处理双方争议的依据。
00(2)如果机械厂不履行合同,则应如数返还预付款,另外还得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钢铁公司不履行合同,可以把预付款作为违约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经济法-有答案的案例。
一:1999年国庆,上海某公司的黎民准备与妻子趁假期外出旅游。
黎民决定选择新江旅行社提供的昆明大理五日游。
于是黎民在9月25日亲自到新江旅行社办理了手续,预约10月2日上午的飞机去昆明旅行,10月7日上午的飞机回来;在云南期间有进口空调大巴接送至旅馆及各景点;住宿条件为三星级宾馆、双人房;旅行社承担第一门票及三餐,每日餐费为50元/人;旅行社为每上名游客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为2万元;费用为4500元/人。
黎民当即付款9000元。
9月3O日,旅行社与黎民又进行了确认,并告之具体起程时间。
10月2日上午,游客来到指定地点,应到45个人,实到44人,有一位叫万林的游客因昨夜搓麻将突发脑梗阻死亡。
大家来到机场,不料由于机场有大雾,班机推迟了两个小时才起飞。
到达昆明后,游客在机场又等了近两个小时,才开来了一辆国产大巴车,且未开空调。
而司机则责怪是他们迟到违约在先。
车至旅馆后,游客们发现该旅馆实为二星级宾馆;而且因旅游情况火爆,在双人房里均加铺一张。
游客们提出意见,但在旅游期间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在以后几天的旅游中,游客对景点游览时间太短、三餐价高质次等颇为不满。
10月6日,在去一景点游览途中,游客与司机、导游又发生争执。
司机竟然殴打游客,将黎民等3人打伤并摔坏了黎民的一架照相机。
后在当地警方的干涉下,司机被依法拘留。
结束这次不愉快的旅行回到上海后;游客们纷纷向新江旅行社和消费者协会投诉,黎民等3人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请分析:1、黎民与新江旅行社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2、在整个旅游过程中出现了哪些法律事实及其引起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1)黎民等游客与新江旅行社约定昆明大理五日游,这是合法行为,引起了游客与旅行社之阁的旅游合同法律关系的发生,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
(2)10月2日上午飞机误点是因机场大雾,是自然现象引起了乘客与航空公司的运输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时间延后)。
这种绝对事件往往被认为是不可抗力,当事人都无过错,所以任何一方均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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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法学基础理论1、2000年5月广州A公司与北京的B公司签定购买500件西装的合同。
合同规定该货应于6月15日前运至北京。
合同签订后,广州A公司积极组织货源,于5月30日组织好货源之后,将货物存放于该合同仓库内,A公司将该货物全部向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
不幸,该货于6月2日由于意外火灾致全部损失。
原定于6月5日与铁路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被迫中止。
A公司与B公司双方又同意将原合同的交货时间更改为7月15日。
问:该案例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是什么?2、甲、乙1989年结婚,于1990年生一女。
甲在某工厂工作,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1991年甲不幸去世。
留下5000元存折一本。
分析法律关系构成和法律事实。
3、康宝消毒柜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并获得外观主设计专利权。
1995年,甲、乙两厂生产的消毒碗柜的外观设计与康宝消毒碗柜的相似。
康宝消毒碗柜公司则向法院起诉甲、乙两厂,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分析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
经济法基础理论1、问:以下关系哪些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司登记产生的登记关系、税务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产生的征税关系、某甲公民向某公民乙借款1 万元所产生的借贷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承包关系、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在权问题产生的所有权关系、王某因房屋买卖登记与房管部门发生的房屋登记关系、某公民甲因王某是否侵犯名誉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人身权关系。
2、1993年3 月,某县石料厂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办环球建材公司,经批准后,石料厂派出本厂副厂长为该公司负责人,并进行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开业前后,石料厂实际没有投入资金。
环球建材公司与外单位签订了许多合同,收取合同对方的预付款周转资金。
经营不到2 年就因困难难以清偿债务而歇业,许多债权单位起诉,要求环球建材公司承担经济责任。
问:(1)环球建材公司能否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什么?(2)石料厂应当承担环球建材公司的债务吗?3、李经理某日上午日程安排如下:8:00~8:30 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布置工作8:30~9:30代表公司与服装厂签订购买服装的合同9:30~11:00到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党委扩大会议问:上述活动中哪项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其主体、客体和内容如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甲厂是一个经济实力较强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而乙厂却濒临倒闭。
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经协商一致,甲厂决定以购买的方式兼并乙厂,并立即安排了这一工作。
但甲厂的上级主管部门市工业局反对这一举措,他们以未经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为由,做出甲厂的兼并行为无效的决定。
问:(1)甲厂能否决定兼并乙厂?有何法律依据?(2)市工业局的决定是否正确?(3)这一争议如何解决?2、原告:浙江某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甲)被告:浙江黄岩某轴承有限公司(乙)原告甲诉称:1998年,原总厂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总厂分立组建为原、被告两个公司,按零资产转让方案,原总厂欠中国工商银行的476万元贷款债务划分给被告承担,但被告未到银行办理债务划转手续,致使该贷款仍由原告付息。
请求法院确认该笔贷款债务分割给被告。
被告辩称:原总厂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没有经过职工大会通过,程序不合法,应当无效。
总厂虽分立为两个公司,但资产和债务没分割清楚,本案债权人为银行,作为债务人的原告提出诉讼请求不合法,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在改制分立前是某国有企业的组成部分,1998年,该厂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方案表明:总厂的三分厂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余部分组建为集团公司。
总厂的资产和债务分割给集团公司甲和有限责任公司乙,其中乙的债务包括银行贷款500万。
同年3月,总厂向银行提交申请,要求将总厂债务2000万,分割给乙500万,办理过户手续。
银行按有效资产划分比例划转476万给乙,并由分立后的企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后,乙停产,该公司亏损598万,2000年6月,乙以总厂改制资产评估不合理为由,不承担银行债务。
法院能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什么?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因上级主管部门委派的厂长不懂经营管理,造成严重亏损,召开会议通过决议将其罢免,随后自行招聘了新的厂长。
该厂长上任后,解除了两名副厂长职务,另行组成领导班子,由于经营有方,企业不久便扭亏为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给厂长晋一级工资并给予物资奖励。
问:该企业在上述活动中,有无与法律不符之处?依照法律应如何处理?合伙企业法1、周某与杨某、王某、陆某一道四人于1999年开办了一个合伙企业。
约定由周某、杨某、王某各出资5万元,陆某提供劳务作价5万元入伙,四人平均分配盈余和承担亏损,由陆某执行合伙事务,但是超过5万元的业务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四人办理了有关手续并租赁了房屋进行经营。
后来陆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某工商银行贷款十万元。
半年后,杨某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某,周某和王某表示同意,但陆某不同意,并表示愿意受让杨某转让的那部分财产份额。
因多数合伙人同意丁某成为新合伙人,陆某于是提出退伙,周某、杨某、王某同意其退伙并接纳丁某成为新合伙人。
此时,企业已经对某工商银行负债12万元。
此后,企业经营开始恶化,半年后散伙,又负债6万元。
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的纠纷。
此纠纷如何解决?个人独资企业法1、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
2000年8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元。
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
于是后来黄某与刘某协议参加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并注入投资5万元人民币。
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10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10万元。
刘某决定于2001年10月自行解散企业,但因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而被债权人、企业职工诉诸人民法院。
法院应如何判决?外商投资企业法1、中法两方企业约定设立一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合资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在全部注册资本中,法方所占比例为24%;鉴于合营企业系长期项目,双方约定不规定合营期限;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以中方名义向中国银行贷款50万美元,作为合资企业的流动资金,此贷款由中方所在地的财政局提供担保;合营期内经双方同意可减少企业注册资本;该协议双方同意选择适用法方法律。
这一合资企业可以依法享有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问:(1)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适用何法?(2)这一合资企业的设立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3)如何修订这一合同?2、1993年8月,某市某衬衫厂(甲方)与美国某服装公司(乙方)在穗签订一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合同规定,双方共同投资组成顺美子服装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服装的生产。
合同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600万美元,甲方投资480万美元,出资方式为货币、机器、厂房,乙方投资120万美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双方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7个月内一次缴清。
甲方用其房产为乙方货币出资提供担保。
公司所有原料须从乙方进口50%。
产品不得出口到乙方所指定的国家和地区。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轮流担任。
总经理由乙方担任。
合营企业期限为10年,甲、乙双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8:2,合营各方发生争议,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仲裁地点和规则为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及其规则。
合同签订后,双方又依据该合同订立了合营企业章程。
甲方向合营企业审批机构报送了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审批机构在接到甲方报送的全部文件后做出了不予批准的决定,为什么?3、日本一企业与中国一家企业商定,由日本企业提供技术、设备和部分资金,中方提供厂房、场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共同设立企业,生产出口产品。
企业设董事会为权力机构,企业经营管理委托中方进行。
企业投产后,前五年利润用于归还日方投资,企业设定期满后,全部资产归中方所有。
问:筹建的外商投资企业为何种性质的企业?应适用何法律?此企业设立应履行何程序?4、1992年4月,某机械公司(甲方)与台湾某电子公司(乙方)在上海签订一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合同规定,双方投资组成合作经营企业海港电视公司,合作期限为20年,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中方投资比例为70%,即140万美元,台方投资比例30%,即60万美元。
中方的投资方式为土地使用权、货币、设备,台方的投资方式为货币、专有技术、设备。
合同还规定,合作企业引进的全套设备由台方负责办理。
合作企业的收益分配采用产品分成方式,中方为71%台方为29%。
合同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台方按要求提供了全套设备,价款为100万美元,中方汇出70万美元。
台方由境外名誉汇出“30”万美元。
合作经营期限内,由于台方所提供的专有技术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致使彩电质量不佳,产品销路不畅,企业出现亏损。
合作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
1987年,台湾某电子公司未经合作他方同意,竞与英国某公司签订一份转让其在海港电视公司权利义务的合同。
上海某机械公司表示反对,但台方置之不理。
1987年10月,甲方以乙方为被告诉之法院,要求乙方停止非法转让行为,并承担其技术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提出其转让权利义务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违约事实不存在,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是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什么?5、1993年5日,日本某株式会社(甲)经张某介绍,与台湾某公司(乙)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书”。
该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35万美元,在中国设立“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丙);甲出资21万美元,乙出资14万美元,双方按投资比例分享日用公司的收益,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双方各委派2人担任日用公司董事,其中董事长由甲委派。
协议签订后,双方即开始办理丙的申办手续。
1993年7月,某市人民政府下达批准证书,批准设立丙。
同年7月17日,经国家工商局核准并颁布《外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丙正式成立。
甲代表段某、乙代表俞某分别担任丙正、副董事长。
丙董事长段某还聘请张某为副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工作。
同年8月、9月,甲两次通过银行将11.4万美元汇入丙账户,作为甲对丙的首期出资,乙未出资。
9月14日,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首期出资验证。
9月22日,日用公司副董事长俞某致函段某,称:“请甲证明其对丙的首期出资11.4万美元中含有乙出资4.2万美元”。
在俞某承诺给予回报的利诱下,段某对此出了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在未核实情况下,做出验资结论。
此后,乙未按“共同投资协议书”的规定向丙投资。
1994年6月初,乙将丙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印鉴、总账等带走,给日用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