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期中整理
国际税收复习[1]
一、可能的名词解释:1、国际税收含义: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广义的国际税收包括所得税,财产税和商品税,狭义的国际税收包括所得税和部分财产税。
2、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3、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在一国境内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4、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同一时期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有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之分,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人是否具有同一性。
法律性重复征税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课税权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进行多次课税;经济性重复课税是基于相同的确立税收管辖权的原则,对由同一经济交易联系起来的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或税源的重复课税。
5、转让定价: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
6、推迟课税:本国居民公司来源于境外子公司的利息、红利、所得等在未汇回本国以前可以先不交纳本国的所得税,当这些境外所得汇回本国以后,本国居民公司再就其申报纳税。
二、可能的简答题1、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大原则,可以把所得税的管辖权分为:(1)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2)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有限纳税义务、无限纳税义务);(3)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2、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一)联系1、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2、各国在制定本国税制时,应遵循国际税收准则、规范及惯例。
(二)区别(在四方面)(1)、两者是否具有强制性不同。
国际税收复习重点 整理版
居人法的国该为即人法个这则�握掌所东股民居国某被果如权制控和权举选的人法即 准标制控权举选�4� 。构机事办要主或所业营要 主的人法指是就也 �构机总的里这 。民居人法的国本为均人法的国本在设构机总是凡即 准标地在所构机总�3� 。念概大两构机理管�效有�际实和构机心中的制控和理管有又构机理管的人法。民居人 法的国本是都 �立成册注家国个哪在其论无么那 �国本在设构机理管的人法个一是凡即 准标地在所构机理管�2� 。内境国本在否是地动活务业或地在所构机理管的人法该论不而�民居人 法的国本是都人法的立成册注国本在律法的国本照按是凡即 �准标律法称又准标地册注 准标地册注�1� �种几下以有要主准标定判的用使国各。准标定判的份身民居人法�答 � 页 95 � 。决解的突冲份身民居司公�准标么什是国我�么什是准标的定认份身民居司公、7 。籍国�4� 。所住性惯习�3� 。心中益利要重�2� 。所住性期长�1� �定判则规准标加附下以按》本范国合联《和》本范织组合 经《据根�民居国本为定判时同律法国本据根家国个两被人然自一同果如�决解的突冲 。税得所人个纳缴法依�得所的得取外境和内境 国中从�人个的年一满住居内境在而所住无者或�所住有内境国中在�是准标定判国我 。民居收税的国本为视被要也则�数天的定规了过超�长较间时的留停际实国本在其中度年 税纳个一在但�所居或所住有没管尽国本在人个一�定规家国多许。准标间时留停、3 。地住居的 住居久永备准不又但期时长较了住居续连人个一指是般一中践实在所居。准标所居、2 。民 居收税的国该为即人税纳的国该在设所住是凡 �时份身民居人然自定判准标所住用采国一当 。地住居的性久永或的定固人个一指是般一�念概的上法民个一是所住。准标所住、1 �种三下以有要主准标定判的用使国各。准标的份身民居人然自�答 � 页 82 � 。决解的突冲份 身民居人然自�念概的准标所住�准标么什是国我�么什是准标断判的民居收税人然自、6
国际税收复习题
国际税收复习题国际税收复习题一、单线选择题1.免税方法的指导原则是()A.放弃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B.承认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独占地位C.避免双重征税D.对跨国所得的分享2.下列国家中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的是( )。
A中国B日本C美国D俄罗斯3.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的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是()A.《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B.《关税及贸易总协定》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4.在居住国的税收负担率高于非居住国税负的条件下,免税法的结果是()A.使居住国多征一部分税收B.使居住国少征一部分税收C.与居住国没什么关系D.减缓了国际双重征税5.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研究范围的是()A.国际税收与国际经济的关系B.关于涉及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问题C.国际税收与各国税制的关系D.国际税收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6..税收协定的受益人是()A缔约国政府B缔约国居民C非缔约国居民D缔约国税务当局7.直接抵免法适用于()A.非同一经济实体B.母子公司C.预提所得税D.子公司在东道国交纳的所得税8.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的税收管辖权是()。
A居民税收管辖权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C公民税收管辖权D居民和公民税收管辖权9.税收饶让抵免实际上抵免的是()A.国际双重征税B.跨国纳税人的一部分税负C.跨国纳税人实际已交税负D.来源国的其他税负10.投资所得是指()A.转让财产的价值B.转让不动产的价值C.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D.临时或偶然所得11.目前税收国际协调与合作方面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一种方式是()。
A税收协定模式B税收一体化模式C双边模式D多边模式12.免除国际双重征税的最佳方法是()A.减免法B.扣除法C.免税法D.抵免法13.在实行抵免法的情况下()。
A居住国仅承认居民税收管辖权的优先权,而不是独占权B居住国仅承认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独占权,而不是优先权C居住国仅承认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的独占权,而不是优先权D居住国仅承认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的优先权,而不是独占权14.对转让定价的最大约束是()A.国际双重征税B.正常交易原则C.国际会计公司查帐D.总利润原则15.成本标准所采用的主要分配依据是()A.权责发生的费用B.实际发生的费用C.市场平均利率D.合理利润16.一居住在英国的美国公民,他仅有来自英国一国的收入,则他应该()A.只向英国纳税B.只向美国纳税C.既向英国纳税又向美国纳税D.不成为跨国纳税人,但应向美国纳税17.对发展中国家较为有利的税收协定范本是()。
国际税收练习题整理-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财政降格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1。
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
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
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
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
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C )。
A.涉外税收B.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D )。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
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过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C )。
国际税收知识点讲解
国际税收知识点讲解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税收成为了一个日益重要的领域。
无论是企业的跨国经营,还是个人的国际资产配置,都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国际税收的问题。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一下国际税收的相关知识点。
一、国际税收的概念国际税收,简单来说,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它不是一种独立的税种,而是由于各国对跨国所得和财产的征税而产生的一系列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
二、国际税收产生的原因1、经济全球化随着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迅速发展,各国经济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
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这必然导致税收的国际化。
2、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税率、税基等存在很大的差异。
这种差异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同时也引发了国际税收问题。
3、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各国在行使税收管辖权时,可能会出现重叠或冲突。
比如,有的国家按照居民管辖权征税,有的国家按照地域管辖权征税,这就容易导致对同一笔所得的重复征税。
三、国际税收的基本原则1、税收主权原则每个国家都有权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制定自己的税收政策,自主决定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办法。
2、国际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横向公平是指处于相同经济地位的纳税人应承担相同的税负;纵向公平是指不同经济地位的纳税人应承担不同的税负。
3、国际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应尽量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干扰,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
四、国际税收管辖权1、居民管辖权指一国政府对于本国居民的全部所得,无论其来源于境内还是境外,都拥有征税的权力。
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通常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等。
例如,有的国家规定,在本国拥有永久性住所的个人为本国居民;有的国家则以在本国居住一定时间(如 183 天)作为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
2、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于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拥有征税的权力。
国际税收考试复习要点资料
国际税收复习参考资料第一章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凭借手中的政治权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无偿课税,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点。
国际税收不是一种强制课征形式,也不是国际社会凭借一种超国家的政治权利取得收入的工具。
2、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也不同于外国税收。
3、国际税收的本质?(简答)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对同一课税对象由哪国征或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
(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包括合作性协调和非合作性协调。
4、直接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一致的(财产税、所得税)。
间接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的(流转税)。
5、所得税中的预提所得税或预提税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课税对象一般是: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投资所得。
6、起征点: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才全额征税。
免征额:扣除免征额,余额交税。
7、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简答)(1)在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2)在所得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为了防止“财政降格”或公司所得税税率“一降到底”的情况发生,国际社会有必要对各国资本所得的课税制度进行协调。
(3)随着地区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将会有更为广阔的前景。
(4)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对付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行为。
(5)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税收领域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
第二章1、所得税的管辖权的类型: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2、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3、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1)住所标准(2)居所标准(3)停留时间标准。
多数国家采用半年期标准[通常为183天,也有的国家(如巴基斯坦、印度、马来西亚等)规定为182天,泰国规定为180天],我国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1年的个人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仅供参考)国际税收复习重点
(仅供参考)国际税收复习重点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0空,每空2分,共20分)1.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它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
2.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有关对外国纳税人征税的部分。
4.在判定双重法人居民身份时,国际上通行的顺序中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永久性住所)。
5.各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时的认定标准有(常设机构标准)和(交易地点标准)。
6.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立以(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国家行使地域管辖权)为依据。
7.以国家税收管辖权是否实际发生冲突为标准,国际重复征税可分为(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和(事实上的国际重复征税)。
8.各国单方面采取的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和(抵免法)。
9.(扣除法)和(减免法)只能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程度,而不能彻底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10.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11.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包括:(加强和完善税收立法)和(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
12.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与费用分配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正常交易定价原则)。
13.常见的资本弱化反避税方法有两种,即(固定比率方法)和(正常交易方法)。
14.国际税收原则包括(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
15.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程序有(谈判)、(签字)、(批准)和(互换批准书)。
16.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特征有(规范化)和(内容弹性化)。
17.国内商品税的管辖权原则有两种,即(产地原则)和(消费地原则)。
18.在前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历次多边谈判中曾经采取过的关税约束与减让方法有(逐项法)、(线性法)和(协调法)。
19.(国际税收竞争)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各国政府通过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等形式,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吸引国际流动资本等流动性生产要素,提升本国经济竞争力,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经济行为。
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
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名词: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1、实际治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一具法人的治理机构设在本国,这么不管其在哪个国家注册成立,基本上本国的法人居民。
区分总机构所在地和实际治理和操纵地:总机构所在地,即公司总部所在地,它强调的是法人组织结构主体的重要性。
实际治理和操纵地,强调的是法人权力机构和权力人物的重要性,普通依照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地或公司董事的居住地来推断。
2、注册地标准:凡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基本上本国的法人居民,而别论该法人的治理机构所在地或业务活动地是否在本国境内。
经营所得来源地的判定:3、常设机构标准:一具企业的经营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取决于该企业是否在本国设立了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指一具企业举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1)实际联系原则:一国只对非居民公司经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而对其经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或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别征税(2)引力原则:假如非居民公司在一国设立了常设机构,即使它在本国的一些经营活动没有经过那个常设机构,只要与这些经营活动与该公司的业务活动相同或类似,也要对其征税。
5、预提税: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投资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由支付人源泉扣缴所得税的一种征税办法。
普通单独规定比例税率,按收入全额(即没有费用扣除)计算征收。
6、法律性重复征税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拥有税收管辖权的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并且行使征税权7、经济性重复征税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征税主体对别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并且行使征税权 8、税收饶让:是居住国对来源国因采纳税收优惠而减少的应纳税额视同已纳税额同样赋予抵免的措施。
税收饶让别是一种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9、导管公司:第三国居民为了利用非居住国税收协定达到避税之目的,而在该协定缔约国一方成立的彻底受其操纵的子公司。
10、基地公司:在避税地设立而实际受外国股东操纵的公司。
国际税收练习题总集
国际税收练习题总集第一、二章1.国际税收2.财政降格3.恶性税收竞争4.税收管辖权5.常设机构6.引力原则7.无穷纳税义务二、填空题1.个人所得税制依据课征方法不一样能够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
2.依据课税对象的不一样,税收可大概分为:商品课税、------- 和财富课税三大类。
3.依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一样,可将关税分为:------- 、出口税和过境税。
4.一国要对根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履行收税权,这是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 。
5.判断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一般有------ 、住处标准和逗留时间标准。
6.我国判断经营所得根源地采纳的是------- 标准。
7.判断劳务所得根源地的标准有劳务供给地标准与------ 。
8.对不动产所得,各国一般以不动产的------- 为不动产所得的根源地。
9.中国对动产转让所得根源地的判断采纳------- 。
10.一国的非居民仅就其根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向该国纳税的义务被称为-------- 。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改正)1.2.3.5.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不过一种行政权利。
判断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履行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我国当前同时采纳住处标准与逗留时间标准判断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我国判断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本质为法律标准及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只需知足其一即可确立为本国居民。
6.中国税法例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本质居住才能确立为中国的居民。
7.法国人甲先生在 1993 年、 1994 年、 1995 年在美国各逗留了 140 天,依据美国现行的逗留时间标准,他在 1995 年不被确以为美国的居民。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A .涉外税收B。
对外国居民收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收税2. 20 世纪 80 年月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本质上是()A .税负过重的必定结果B 。
国际税收知识点
第一章导论1.1国际税收的含义1.1.1 什么是国际税收一、税收的基本概念1.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后盾所进行的一种分配2.税收是一国政府同它的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
二、国际税收的概念1.具备税收的基本特征2.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
(葛惟熹)国际税收是各国课征税收的国际影响和各国间的税收协调,体现了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各国对其管辖权下跨国流动的人员、资本和货物的征税关系。
(朱青)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由于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而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它体现了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程永昌)1.1.2 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的本质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
(葛惟熹)⏹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
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朱青)⏹国际税收活动体现的是涉及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程永昌)⏹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对同一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
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税收协定(2)非合作性协调---税收的国际竞争1.1.3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联系: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国家税收受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
⏹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2)国家税收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体现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税种,而国际税收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国际税收基础知识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
国际税收基础知识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1. 国际税收的本质是()A. 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B. 国际组织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C.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D.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答案:A解析: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 下列不属于国际税收研究范围的是()A. 所得税B. 财产税C. 资源税D. 关税答案:D解析:关税通常不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国际税收主要研究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直接税。
3. 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A.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交叉B. 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C. 经济全球化D. 跨国公司的发展答案:A解析:各国税收管辖权的交叉是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
4.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不包括()A. 免税法B. 扣除法C. 低税法D. 加成法答案:D解析:加成法不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免税法、扣除法和低税法是常见的方法。
5. 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这属于()A. 直接抵免B. 间接抵免C. 税收饶让D. 税收豁免答案:C解析:这属于税收饶让。
6. 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不包括()A. 住所标准B. 时间标准C. 意愿标准D. 籍贯标准答案:D解析: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通常包括住所标准、时间标准和意愿标准,籍贯标准不在其中。
7. 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不包括()A. 注册地标准B. 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C. 总机构所在地标准D. 员工人数标准答案:D解析:员工人数标准不是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
8. 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核心是()A. 降低成本B. 转移利润C. 扩大市场份额D. 提高竞争力答案:B解析:核心是转移利润,将利润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
9.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不包括()A. 不征收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B. 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C. 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D. 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的发达国家答案:D解析: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的发达国家通常不是国际避税地。
国际税收试题一及答案
国际税收试题一及答案一、概念(本大题共 5 题,每小题 3分,共 15 分)1.定率饶让抵免2.属人原则3.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4.自由港5.国际税收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0 题,每小题 1分,共 10 分。
)1.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主要有()。
A.各国政府与外国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B.各国政府处理与其他国家政府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C.各国政府与本国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D.各主权国家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规律性2.无论奉行什么样的所得税立法思想或采取什么样的所得税制度的国家,通常都把()列为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对象进行征税。
A.跨国一般经常性收益或所得B.跨国超额收益或所得C.跨国资本利得D.跨国其他收益或所得3.()既免除了纳税人国际税负的重叠又同时兼顾了居住国和来源国的利益,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
A.免税法B.扣除法C.抵免法D.低税法4.在中国能够发生国际重复征税的税种有()。
A.增值税C.资源税D.个人所得税5.()是居住国政府对本国母公司和国外子公司在股息分配问题上所采取的抵免办法。
A.间接抵免法B.直接抵免法C.投资抵免法D.延期付税法6.()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处理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
A.单边方式B.双边方式C.多边方式D.利用国际避税地7.在各国涉外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中规定,最规范、最彻底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是()。
A.全额免税法B.累进免税法C.抵免法D.扣除法8.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
A.跨国纳税人的出现B.纳税人收益或所得的国际化C.各国普遍采用所得税D.各国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9. 税境是指一个国家有效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界限。
在坚持属地主义原则的国家里()。
A.税境大于国境B.税境小于国境C.税境等于国境D.税境和国境没有关系10.在国际税收协定中,一般都订有无差别待遇的条款,它是涉外税收()的具体体现。
B.平等原则C.最大负担原则D.引力原则三、多项选择题(本题共5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国际税收复习提纲
国际税收复习提纲第一章国家税收导论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2.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表现为:a、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b、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3.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收,如我国目前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它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4.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导向作用在短期内可以直接决定一国涉外税收课税对象范围大小以及税基的宽窄程度。
5.一国课征的税收按课税对象不同可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
其中个人所得税制度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6.预提所得税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按预提方式(即由所得支付人在向所得收益人支付所得时为其代扣代缴税款)课征的一种个人说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预提税的课税对象一般是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投资所得。
7.国际税收所依附的国家税收中的缴纳者必须是跨国纳税人。
8.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主体首先是跨国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9.跨国的财产主要包括有跨国不动产和跨国动产等在内。
10.纳税人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的国际化是国际税收产生的前提。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1.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所得税的管辖权可分为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2.目前我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并行的做法。
3.目前,阿根廷、乌拉圭、巴拿马、哥斯达黎加、肯尼亚、赞比亚和中国香港实行的税收管辖权是地域管辖权。
4.美国实行的税收管辖权是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5.判断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有三个: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
6.按照住所标准的判断标准,凡是住所设在该国的纳税人即为该国的税收居民。
我国判定自然人税收居民身份的重要标准是住所标准。
7.按照停留时间标准,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芬兰、德国、意大利、爱尔兰、印度、卢森堡、马来西亚、挪威、新西兰、葡萄牙、巴基斯坦、新加坡、泰国和英国等国均采用半年期标准。
国际税收核心考点整理
国际税收核心考点整理说明:在此考点整理中,只说明各个题型可能涉及的考点,不再以题目形式给大家,大家熟记考点即可。
一、名词解释国际税收P8 如果是名词解释则概念即可,若是简答题则还要加上三方面的理解。
税收管辖权P44所得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原则P50国际双重征税P56实际管理机构/总机构所在地居先标准P70常设机构P78 概念及列举三四个例子。
实际所得原则(有实际联系原则P78)引力原则P309单边避免双重征税的方式P83注意消除或缓和这两个关键词累进免税法P85单项限额抵免法P96间接抵免法P97税收饶让P106扣除法P112比较价格法,倒扣价格法、组成价格法p127市场标准P132比照市场标准P134概念+公式组成市场标准P135概念+公式成本标准P138国际避税P143转让价格P161全面优惠原则P243税利的分配次序P256国际税收协定P260国际税收协定范本P262联属企业P270无差别待遇P276税收协定滥用P291二、单选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P102、我国采取的所得税制是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P323、单一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多为拉丁美洲国家和地区。
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的国家是美国。
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的国家是罗马尼亚P524、世界上最早实施所得税的国家是英国5、广义的双重征税与狭义双重征税最主要的区别是前者还包括了纳税主体的非同一性。
P656、双重法人居民身份判定的第一标准是实际管理机构标准。
7、双重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顺序:(1)永久性住所(2)重要利益中心(3)习惯性居所(4)国籍(5)双方协商。
第一标准是永久性住所。
P728、不论是从不动产取得的所得还是出让不动产获得的所得都要在不动产所在国征税。
P809、间接抵免法的适用对象是母子公司之间10、当国外分支机构没有发生亏损时,采用综合限额抵免法对纳税人更有利,当国外分支机构发生亏损时应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法对纳税人更有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导言判断题一,国际税收分配涉及的课税主体的定义凡有来源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所得;或者虽然只有来源于一个国家的所得,但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同时负有重复交叉纳税义务的跨国自然人或法人,都是国际税收分配涉及的课税主体。
纳税人的国籍并非是识别国际税收分配涉及的课税主体的标志。
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客体:跨国受益、所得和跨国一般财产价值(进出口商品流转额)问答题:一.国际税收的概念和本质1.具备税收的基本特征2.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
(葛惟熹–国际税收是各国课征税收的国际影响和各国间的税收协调,体现了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各国对其管辖权下跨国流动的人员、资本和货物的征税关系。
(朱青)–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由于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而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它体现了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程永昌)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的本质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
(葛惟熹)⏹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
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朱青)⏹国际税收活动体现的是涉及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程永昌)⏹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对同一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
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税收协定(2)非合作性协调---税收的国际竞争二,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1.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2.所得课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财政降格” (fiscal degradation)⏹“一降到底” (race to bottom)⏹国际社会的协调3.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离不开区域范围内的税收国际协调。
4.税收征管的国际合作应对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行为。
三,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联系: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国家税收受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
⏹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2)国家税收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体现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税种,而国际税收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第二章主体与客体问答题一,1.地域管辖权:来源地管辖权,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2.居民管辖权: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属人原则:一国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政治权利4.属地原则:在本国区域内的领土和空间行使政治权利属地原则:对于选择地域概念作为一国行使其政治权力的指导思想原则的。
一国政府可以在本国区域内的领土和空间行使政治权力;一国有权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一切所得征税。
属人原则:对于选择人员概念作为一国行使其政治权力的指导思想原则的。
一国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政治权力;一国有权对本国居民或公民的一切所得征税二,所得税的立法思想确定跨国所得的两种立法思想净资产增加说△iNA=TI所得源泉说三,跨国收益所得分类跨国受益或所得的四种类型跨国一般经常所得跨国超额所得(标准基期法、标准投资利润率法)跨国资本利得跨国其他受益或所得四,优缺点:(1)标准基期法:即以纳税人在某一标准基期(正常获利年度)所实现的所得作为跨国一般经常性所得,凡超过这一实际所得部分,就为跨国超额所得(2)标准投资利润率法:即由有关国家政府规定一个统一适用于各行各业,或分别适用于不同行业的投资利润率,纳税人获得的超过按该投资利润率计算的那部分利润额就视为超额所得。
⑴“标准基期法”缺点:①由于选择正常获利年度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因此跨国纳税人被核定的标准基期,有可能是所得较少的年份,也有可能是所得较多的年份;②跨国纳税人的实际投资额是逐年变化的,而准许扣除的标准基期跨国一般所得却始终固定不变,这也不尽合理。
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的发生和扩大问答一,什么是重复征税同一课税权主体或不同课税权主体,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所进行的重复征税。
不同性质的重复征税税制性重复征税(复税制造成的)法律性重复征税(不同征税权力原则造成的)经济性重复征税(同一经济渊源)二,原因和扩大3.3.2 有关国家实行不同种类的税收管辖权,有可能引起国际重复征税3.3.3 有关国家实行不同内涵的税收管辖权,有可能引起国际重复征税3.3.4 一国实行属人管辖权,其他有关国家实行属地管辖权可能引起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复征税的外延扩大⏹有关国家都同时实行两种管辖权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有关国家都同时实行三种管辖权会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国际重复征税的内涵扩大⏹属地管辖权内涵的扩大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
⏹居民管辖权内涵的扩大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公民管辖权内涵的扩大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第四章一,常设机构: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定场所。
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s)一般类型的确定规则⏹有一个从事营业活动的场所,诸如房屋、场地或机器设备等设施。
⏹这个营业活动场所不是临时的,而是有相对的固定性或永久性,足以表明它是常设的。
⏹常设机构具有实体性、有形性。
应税跨国营业所得的范围:归属原则:一国只对非居民公司通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对其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和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不征税。
引力原则:如果一家非居民公司在本国设有常设机构,这时即使它在本国从事的一些经营活动没有通过这个常设机构但只要这些经营活动与这个常设机构所从事的业务活动相同或类似,那么这些没有通过该常设机构取得的经营所得也要被归并到常设机构的总所得中,在当地一并纳税。
二,约束居民(公民)管辖权的规范跨国自然人:(1)法律标准:是以法律规定为衡量依据。
把适用于跨国自然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有关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个人。
(2)户籍标准:是以居住状况为衡量依据。
把适用于跨国自然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住所或居所所在国的居民个人。
跨国法人:(1)法律标准:把适用于跨国法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依照有关国家法律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社团)。
要求各主权国家只限于对按照本国的法律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社团)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
而不论这个法人企业(社团)的管理机构是否设在本国。
但不能扩大到对按照别国的法律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社团)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即使该法人企业的管理机构设在本国。
(2)户籍标准:把适用于跨国法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管理机构所在国的法人企业(团体)。
要求各主权国家对跨国法人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只限于管理机构设在本国的法人企业(社团)的范围以内,而不按这个法人企业(社团)是否按本国法律规定注册设立。
但不能扩大到对管理机构设在别国的法人企业(社团)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即使这个法人企业(社团)是按本国法律规定注册设立特殊情况下的跨国自然人和法人:P67(1)同时成为两个国家居民个人的跨国自然人(双重居民个人)顺序选择: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住所、国籍国、协商(2)同时成为两个国家公民个人的跨国自然人(双重公民个人)协商(3)同时成为两个国家居民企业的跨国法人(双重居民企业)实际有效管理机构(4)被两种标准同时认定为居民(公民)管辖权行使对象的跨国法人(居民公民企业)协商(5)从事国际海运而将管理机构设在船上的跨国法人船舶的母港所在国,船舶经营者的居住所在国另一种答案:(1)跨国自然人⏹法律标准:是以法律规定为衡量依据。
把适用于跨国自然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有关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个人。
国籍⏹户籍标准:是以居住状况为衡量依据。
把适用于跨国自然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住所或居所所在国的居民个人。
(2)跨国法人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注册地标准(又称法律标准、公司组建地标准)(美国)⏹户籍标准(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中英日,绝大多数国家三,跨国权益所得(投资所得)跨国权益所得通常包括跨国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在内。
一般国际惯例:按照毛收入征税;不规定受益人在来源国出场。
发生重复征税时要让来源国先征,居住国后征。
协调各国对跨国权益所得征税的国际规范国际许多税收协定文本中都是采取的由居住国与非居住国双方分享征税权力的方法。
即约束非居住国对这些所得行使地域管辖权征税,其税率应比本国的国内法规定的税率为低,以保证居住国行使居民管辖权也能征得一部分税款。
为了约束非居住国不得扩大对这一类所得行使地域管辖权,有关国际税收条约范本和双边税收协定范本还分别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的概念作了明确的解释投资所得是指因拥有一定的产权而取得的收益,主要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租金所得等。
各种投资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1.股息»一般是依据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地,也就是以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国为股息所得的来源国。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来源地。
2.利息»一般规则:(1)以借款人的居住地或信贷资金的使用地为标准;(2)以用于支付债务利息的所得之来源地为标准»我国采用前者。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取得的利息,无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利息所得的来源地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3.特许权使用费»主要判定标准(1)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为特许权使用费的来源地;(2)以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为特许权使用费的来源地;(3)以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为特许权使用费的来源地。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