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条例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条例及违规处罚办法
员工行为规范条例及违规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明确各级员工的劳动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次序和经营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任何职级的正式合同工、试用合同工及临时工的违规处罚适用本办法。
三、原则及定义:(1)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原则,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应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司规司纪.(2)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3)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依据本办法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处罚.(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上级部门复查。
(5)公司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享有向上级部门检举、投诉的权利.四、职责(1)管家部可依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并在有关证据证明充分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2)部门主管可依据本部门员工的违规情节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本部门员工的建议。
(3)管家部负责公司员工违规处罚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并根据申请内容进行跟踪调查。
负责员工处罚材料的处理和执行处罚决定。
(4)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员工处罚的核准及员工复查申请的受理和跟踪调查。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及适用五、本办法适用的处罚有:(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记过(4)记大过(5)降职、降薪(6)留职查看(7)解聘六、公司员工因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公司支持和维护受害员工合法的诉讼权利.七、公司员工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应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九、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公司规定的,根据情节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规违纪的,按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劳动纪律处罚条例
劳动纪律处罚条例
1.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3元,5—10分钟处5元罚款,
10分钟以上处10元罚款,下班提前5分钟视为早退,处3元罚款。
每个月允许两次5分钟内迟到免予考核。
2.半天以下(包括半天)的给班组长请假,一天以上的给厂
长请假,凡是没请假的一律按旷一扣三进行处罚。
3.对于不服从管理安排的,按情节轻重给予5元以上处罚。
4.对于违犯现场管理条例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元以上处
罚。
5.对于违犯质量管理条例的,按质量管理条款给予处罚。
6.对于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的,处50元以上罚款,其后果
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并开除出厂。
7.蓄意损耗,破坏公司财物的,处50元以上罚款,并按其
损耗,破坏财物的100%给予赔偿。
偷盗公司的财物,除追回所偷盗的财物或等额的现金外,另处以500元以上罚款,且立刻开除,情节严重的,送国家执法部门处理。
8.本条例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范文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范文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了岗位职责和规定,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秩序。
为了维护劳动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需进行相应的处罚。
下面是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的范文。
一、事故责任追究类1.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导致工作事故发生的,给予口头警告;造成轻微损失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造成一般损失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造成较大损失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故意破坏、隐瞒、篡改事故证据,以及故意串供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涉及刑事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进行追究。
二、违反工作纪律类1.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打瞌睡等行为,累计达到3次的,给予口头警告;再累计达到3次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再累计达到3次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再累计达到3次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再累计达到3次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擅自离岗、旷工、逃离工作岗位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违反纪律类1.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照规定进行工作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泄密、私自外泄公司机密信息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涉及刑事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进行追究。
四、违反职业道德类1.行为不端、品行不良、损害单位形象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司劳动纪律与纪律处罚条例
公司劳动纪律与纪律处罚条例一、目的:有助于员工自律,帮助员工改正错误,回归正确。
二、打卡/打指纹制度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打指纹制度,将考勤记录在考勤卡/指纹考勤机上。
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打卡/打指纹。
个人原因没有打卡/打指纹,但提供部门主管证明按时出勤的,首次不影响全勤奖发放,二次及以上取消全勤奖,三次(含三次)以上,将减浮动绩效奖金或岗位补贴10元/次。
首次外出办事必须打卡/打指纹,并于卡上(指纹考勤则在《员工月度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事由,交部门主管签字证明。
第二次及以上外出实行登记,在《外出人员登记表》上(指纹考勤则在《员工月度外勤登记表》)做好记录后,由部门主管签字审核。
如下班无法及时回公司打卡的,应在第二天补办签卡手续;外勤无法打卡的,须于卡上(指纹考勤则在《员工月度外勤登记表》)注明原因,由部门主管签字证明;打重卡必须于当天持卡向行政部提出签字证明,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办理的,首次不影响全勤奖发放,二次及以上取消全勤奖;严禁代人打卡,违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考勤卡上的任何记录不得擅自涂改,或故意檫抹;违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机出现故障,发生误打或错打,应立即通知行政部负责人处理,不得自行改正;其它未明确规定的特殊缺卡情况,可由当事人向部门主管和行政部报告,经审核签卡后,按审批情况处理;迟到。
公司上班时间为早上九点正,超过九点正打卡视为迟到;员工每月前二次迟到,且每次不超过20分钟的,不扣薪酬,但不享受全勤奖;超过2次或超出分钟数的,超出部份每分钟减当月绩效奖金或岗位补贴1元,季度累计迟46到含10次以上,或季度累计含60分钟以上,当季度绩效考评为含B-以下;1个月内迟到超过5次,书面警告一次;书面警告达两次,或年度内累计超过10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早退。
公司正常下班时间是18时正。
没到18点打卡,而部门没有作外出工作安排或没办理相关外出工作手续的视为早退;每早退1分钟减当月绩效奖金或岗位补贴1元,季度累计早退含3次以上,或季度累计早退含15分钟以上,当季度绩效考评为含B-以下;一个月内出现早退超过2次,书面警告一次;书面警告达两次,或年度内累计超过5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车间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车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车间内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违反本处罚条例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1. 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每次扣罚半天工资;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每次扣罚一天工资;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理。
2.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次扣罚半天工资;连续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理。
3. 串岗、顶岗:每次扣罚半天工资;连续两次串岗、顶岗,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4. 非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每次扣罚半天工资;连续两次非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罚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2. 违反设备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每次扣罚设备维修费用的一半;连续两次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3. 未经培训擅自操作设备:每次扣罚半天工资;连续两次未经培训擅自操作设备,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三、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罚1. 泄露公司秘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2. 故意篡改、伪造公司文件、资料: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四、其他违反管理制度的处罚1. 违反公共秩序、损坏公共设施: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2. 职业道德败坏,损害公司声誉: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五、处罚执行1. 本条例的处罚由车间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2. 受到处罚的员工有权提出申诉,申诉期间,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3.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六、附则1. 本条例由车间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条例如有未尽事宜,由车间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1、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第三条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人员1、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组长的工长、工长的主任等。
3、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工长、组长的主任等。
4、首席负责人:车间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车间或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行为1、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
具体有:1 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 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 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 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其它岗位人员作不该作的事情的行为,如私自替岗,代他人考勤,到别的岗位上作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等。
5 旷工:没有履行请假程序不在工作岗位的、私自让他人替岗的、没有按时销假的、或没有履行审批程序脱岗20 min及以上、迟到30min 及以上、或早退20min及以上的行为。
生产车间处罚条例
生产车间处罚条例引言概述:生产车间是企业生产的核心场所,为了维护生产秩序和保障员工的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处罚条例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生产车间处罚条例的内容和原因。
一、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1.1 旷工行为的处罚- 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首次警告,再次发生者扣除当日工资。
-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扣除工资并记入个人档案。
- 连续旷工七天以上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1.2 迟到行为的处罚- 迟到15分钟以内者,口头警告。
- 迟到15分钟以上者,扣除当日工资,并记入个人档案。
- 连续迟到三次以上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1.3 早退行为的处罚- 早退15分钟以内者,口头警告。
- 早退15分钟以上者,扣除当日工资,并记入个人档案。
- 连续早退三次以上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2.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处罚- 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者,口头警告。
- 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轻微事故者,扣除当日工资。
- 违反操作规程导致重大事故或者伤亡者,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2.2 私自改动设备或者工艺的处罚- 未经授权私自改动设备或者工艺者,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私自改动设备或者工艺导致事故或者质量问题者,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违反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规定的处罚- 违反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规定者,口头警告。
- 违反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规定导致事故或者损失者,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违反生产纪律的处罚3.1 未经许可私自带物品进入生产车间的处罚- 未经许可私自带物品进入生产车间者,口头警告。
- 私自带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者,赋予停职、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员工处分制度条例
公司员工处分制度条例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保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是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均应受到相应的处分: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2.懈怠、玩忽职守、渎职、迟到、早退;3.造成公司名誉受损或经济损失;4.侮辱、骚扰同事或他人;5.私自借用公司财物并造成损坏;6.盗窃公司财物;7.不服从上级指示或恶意违抗工作安排;8.明知他人行为错误却不举报。
第三条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轻重,公司将根据以下方式进行处分:1.口头警告:对违规行为较轻的员工,首次违规可予以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对于情节较重、经过口头警告后仍有违规行为的员工,可给予书面警告。
3.降级处分:经过书面警告后再有违规行为的,可予以降级处分。
4.工资减扣:对于经济损失较大的行为,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减少相应员工的薪资。
5.停职:对于恶意违抗工作安排、盗窃公司财物等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停职处理。
6.辞退: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持续有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决定辞退。
第四条对于公司员工的处分,应经过合理的调查和证据确凿的证明。
员工有权提供自己的陈述和申辩。
第五条处分决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告知员工,员工应当签收相关通知。
第六条对于员工提供违规行为的有效举报,公司将予以奖励,在保护员工提供信息的情况下,根据不同情况适当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实行员工处分制度,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良好的企业文化,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第八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公司员工处分制度的条例,旨在保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和企业形象,规范员工行为,倡导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提高公司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我们相信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一制度,能够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管理,提升员工素质,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条例
以上内容我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
阅读人签名:第1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条例公司因为您的加入和支持有了更好的发展,为了使您的发展和公司同步,也为了我们的基本行为有章可循,特制定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条例: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2、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
5、不服从主管之指挥调遣,故意顶撞上司;不服从工作安排。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
7、逾期仍移交不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
9、品行不端、散布谣言、严重损及公司信誉;在工作期间或场所、非工作期间做出有损公司形象、声誉的事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
12、相关财务款项经提醒,还不及时上缴财务。
13、私自处理赠品。
14、与顾客吵架、咒骂或是威胁;使用顾客专用之设备与物品。
15、工作期间玩游戏(包括下棋、打牌等其它各种娱乐活动)、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在营业场所吃东西(影响形象)。
16、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发生重大事故,擅离职守;出现重大差错,擅自处理、隐瞒不报。
17、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
18、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按时以上内容我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
阅读人签名:第2页完成工作任务。
19、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
2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
21、泄露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
22、不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2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
24、遇非常事变,有意规避。
25、在工作场所嬉戏男女,有妨害风化行为。
26、代他人签到、签退。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4篇)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劳动纪律是企业和组织内部对员工行为进行规范的重要方面。
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有助于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减少事故和纠纷的发生,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权益的保障。
为了保持劳动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
下面是一份述加了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方便企业参考和制定。
一、违反工作时间纪律的处罚1. 迟到:(1)第一次迟到,口头警告;(2)第二次迟到,书面警告;(3)第三次迟到,记过;(4)第四次迟到,降低岗位级别或降职;(5)第五次及以上迟到,解除劳动合同。
2. 早退:(1)第一次早退,口头警告;(2)第二次早退,书面警告;(3)第三次早退,记过;(4)第四次早退,降低岗位级别或降职;(5)第五次及以上早退,解除劳动合同。
3. 不按规定请假:(1)未请假旷工,记大过,扣除工资;(2)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记严重警告;(3)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解除劳动合同。
4. 拖延工作时间:(1)工作时间内无故离开工作岗位,记过;(2)私自延长工作时间,授予个人通报表扬。
二、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1. 偷窃、盗窃公司财物或同事私人财物:根据偷窃或盗窃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轻微将记过,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擅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根据泄露机密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轻微将记过,严重者降职或开除。
3. 故意损坏公司设备或财物:根据损坏设备或财物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轻微将记过,严重者承担经济赔偿并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4. 打架斗殴:(1)轻微的打架斗殴,记过;(2)严重的打架斗殴,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1. 懒散无为、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1)第一次警告,记录在案;(2)第二次,记过;(3)第三次,严重警告;(4)第四次及以上,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2. 工作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进行处罚,轻微将记过并接受安全教育,严重者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中国移动xx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条例
中国移动xx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条例1 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内部劳动纪律管理,指导员工工作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企业文化及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1.2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
1.3 所有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
1.4 本条例是对员工不规范行为的约束准则,是正常执行企业各种规章制度,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实现的基本保证。
对于员工不规范行为,根据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实施相应的处罚,同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羁押期间中止劳动合同。
2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类别与对应处分:2.1 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类别包括:轻微行为过失、一般行为过失、重大行为过失、严重违纪四大类。
2.2 违反劳动纪律处分对下列可能发生的违反劳动纪律事件相应的处分措施:●一次或以上“轻微行为过失”——提出口头警告●一次或以上“一般行为过失”——提出书面警告●一次或以上“重大行为过失”——降低职级或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或以上“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3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范例3.1 轻微行为过失:3.1.1 日常行为方面的轻微过失,如:●对一些与日常行为有关的责任、守则轻微疏忽的。
3.1.2 履行职责方面的轻微过失,如:●对一些与日常工作职责、办公室规章制度有关守则轻微疏忽的;●与办公室规章制度有轻微抵触行为的;●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财产不必要浪费或损失,金额低于人民币2000元的;●没有按照公司既定的做法、守则或制度就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信息等及时与其他员工沟通或向主管汇报的。
3.1.3 出勤方面的轻微过失,如:●一个工作月内无故迟到一次的;●一个工作月内未经主管同意缺勤少于4小时的。
3.1.4 安全、卫生或工作管理方面的轻微过失,如:●在公共办公非特别划为吸烟区的区域吸烟一次的;●忽视公司危险警示而有轻微抵触行为的。
中国移动xx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条例
中国移动xx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条例1 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内部劳动纪律管理,指导员工工作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企业文化及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1.2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
1.3 所有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
1.4 本条例是对员工不规范行为的约束准则,是正常执行企业各种规章制度,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实现的基本保证。
对于员工不规范行为,根据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实施相应的处罚,同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羁押期间中止劳动合同。
2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类别与对应处分:2.1 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类别包括:轻微行为过失、一般行为过失、重大行为过失、严重违纪四大类。
2.2 违反劳动纪律处分对下列可能发生的违反劳动纪律事件相应的处分措施:●一次或以上“轻微行为过失”——提出口头警告●一次或以上“一般行为过失”——提出书面警告●一次或以上“重大行为过失”——降低职级或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或以上“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3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范例3.1 轻微行为过失:3.1.1 日常行为方面的轻微过失,如:●对一些与日常行为有关的责任、守则轻微疏忽的。
3.1.2 履行职责方面的轻微过失,如:●对一些与日常工作职责、办公室规章制度有关守则轻微疏忽的;●与办公室规章制度有轻微抵触行为的;●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财产不必要浪费或损失,金额低于人民币2000元的;●没有按照公司既定的做法、守则或制度就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信息等及时与其他员工沟通或向主管汇报的。
3.1.3 出勤方面的轻微过失,如:●一个工作月内无故迟到一次的;●一个工作月内未经主管同意缺勤少于4小时的。
3.1.4 安全、卫生或工作管理方面的轻微过失,如:●在公共办公非特别划为吸烟区的区域吸烟一次的;●忽视公司危险警示而有轻微抵触行为的。
1劳动纪律条例13条
盘锦鑫安源化工劳动纪律条例为适应公司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全体员工的日常行为,严明纪律,特制定本条例(简称:13条)。
一、尊重上级,团结同事,不得造谣生事,挑起事端,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者,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上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二、上班人员必须按要求提前到岗,换好工作服、佩戴工牌。
机关工作人员7:50着装做早操;生产人员7:50着装召开班前会或现场会。
迟到或缺席每次罚款5元。
三、上班时间非工作需要不准窜岗,不准外出办私事。
否则,每次罚款10元。
四、工作时间睡岗每次罚款20元;下棋、打扑克、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玩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干私活,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元。
五、不准酒后上岗,违者每次罚款50元;六、下班后生产人员必须整理好工具、按规定关闭电源和水源、关好门窗;机关人员必须关闭电脑、打印机、关闭照明设施和电取暖等加热设备、拔掉插排的插头并关好门窗。
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罚款20元。
无责任人的相关集体每人处罚20元。
七、上班时间一律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工牌,不准穿拖鞋,男士不得穿短裤、背心,女士穿着得体,避免薄透露,违者每次罚款20元。
八、打架斗殴、无理取闹、顶撞领导、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给予行政除名或解除劳动关系;十、员工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入厂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违者每次罚款5元。
十一、处罚程序1 劳动纪律检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员工举报、所在部门申报、日常检查、公司领导指令等。
2、总经理办公室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员工做出相应处罚,并向财务部递交处罚通知单,罚金由财务部在违纪员工当月或次月工资中扣除。
3、处罚决定为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的,须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十二、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三、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劳动纪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分和处罚细则)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等,特制定本办法。
2、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确保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3、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各类生产(工作)和学习的人员。
二、上班时间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和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白班人员上下班时间:夏时制: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冬时制:上午8:00—12: 00下班;下午2: 00—6: 00;倒班人员上下班时间: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00。
三、考勤制度1、白班人员上下班采用签到制度,每天必须签到4次,倒班人员上班实行点名交接班制度(班长点名),每班两次点名考勤,交接班地点在各工段班组办公室或操作室。
2、倒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岗位进行检查交接班,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的按半天旷工处理,超过2个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确因不能抗拒的事故,必须提前通知班长和分管领导,否则按旷工处理。
3、职能人员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部门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4、因公出差者需按程序办理手续,交考勤人员登记。
5、职能人员和部门领导每天必须按时签到(办事员负责),工段班组人员考勤由工段长或班长负责,部门领导负责监督检查。
6、出勤和请假记录准确无误,不得涂改。
月底各工段员工考勤、请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事员,综合办事员负责考勤统计汇总,并将考勤进行部门公示,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7、考勤员职责(各班组由班长兼,职能人员办事员兼):(1)、考勤员应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规定,以身作则,大公无私,负责做好本单位的考勤工作;(2)、考勤员负责审核和保存请假单据;(3)、考勤员在考勤发生异议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处理;(4)、对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考勤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5)、职工因调动或临时借调,考勤员应做好考勤记录的转移;(6)、考勤员应认真做好考勤统计(包括调休、补休和加班加点等记录),每月在部门公示栏进行考勤公示。
《劳动纪律监察条例》
《劳动纪律监察条例》为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条例。
凡公司干部员工不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根据本条例规定给予罚款和处分。
第一条:不遵守作息时间,迟到早退者;第二条:工作时间睡岗、闲聊、打闹喧哗、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干私活、擅自脱岗、串岗、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者;第三条:私自带家属、亲友、小孩儿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或生产区域者;第四条:公司员工不按规定穿厂服、佩戴上岗标牌和劳保用品上岗者;第五条:不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或超假不归者;第六条:三班作业人员在工作时间回家或到公司以外就餐者;第七条: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者;第八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电器产品做饭、烧水、取暖者;第九条: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和指挥调度者;第十条:采折公司花草树木,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乱扔脏物,不在指定地点私自张贴广告、标语者;第十一条:上班时间饮酒,酒后上岗或在禁烟区域内吸烟者;第十二条:搬弄事非,诽谤他人,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者;第十三条:上班或下班时间,在厂区及宿舍内进行各类赌博等违法活动者;第十四条:岗位工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换岗、替岗或自行轮流上岗者;第十五条:不经领导批准,未办有关手续,私自将公司物资借出或警卫人员擅自放行者;第十六条:违反组织原则,泄露企业机密,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第十七条。
公司值班领导、人力资源处、安全处将不定期到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进行联合查岗。
第十八条。
发现有违反上述条例之一者,当即开据“违纪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罚款。
月累计违纪三次的,待岗培训两个月,按原岗位工资60%执行。
待岗培训期满仍不思悔改的,予以辞退。
违纪卡交人力资源处登记后,转交财务处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金额。
承德兆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文明守则一、遵纪守法、明礼诚信,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树立个人美德,不制造和传播流言蜚语,不恶语伤人。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范文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根据《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违反本细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迟到早退,擅离岗位;2. 懒散怠工,效率低下;3. 违章操作,施工不按规定进行;4. 盗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5. 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受贿赂;6. 宣传、传播违法、违规信息;7. 私自泄露公司机密;8. 干扰他人工作,造成严重后果;9. 造谣、诽谤、侮辱他人;10. 大声喧哗、辱骂、打架斗殴;11. 贪污受贿,进行经济犯罪;12. 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四条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企业将根据行为的具体情况和性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处罚具体细则第五条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处罚:1. 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扣除当天工资的1%;2.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除当天工资的3%;3. 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扣除当天工资的5%;4. 连续3次迟到早退,扣除当月工资的10%;5. 出现较为严重的迟到早退情况,视情况扣除相应的奖金或进行相关记录。
第六条懒散怠工、效率低下处罚:1. 首次受到警告,严肃批评,并进行心理辅导;2. 连续出现3次懒散怠工、效率低下情况,扣除当月工资的10%;3. 出现较为严重的懒散怠工、效率低下情况,视情况扣除相应的奖金或进行相关记录。
第七条违章操作、施工不按规定进行处罚:1. 首次受到警告,责令重新进行操作或施工,并进行相关培训;2. 连续出现3次违章操作、施工不按规定进行情况,扣除当月工资的10%;3. 出现较为严重的违章操作、施工不按规定进行情况,视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的奖金或进行相关记录。
第八条盗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处罚:1. 根据财物的价值大小,酌情扣除相应工资或进行相应处罚;2. 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视情况是否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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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条例为加强公司内部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工作人员工作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企业文化及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1.1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职工。
1.2各部门职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
1.3本条例是对公司职员不规范行为的约束准则,是正常执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的基本保证。
对于工作人员不规范行为,根据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实施相应的处罚,同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出勤管理规定1. 工作时间①行政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按实际通知调整上下班时间)②保安员:早班8:00-16:00;中班16:00-00:00;晚班00:00-8:002. 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无故缺勤。
3. 请假须遵循逐级审批原则,采用《请假单》形式,写明请假类别、请假原因及时间。
请假一律以《请假单》为准,凡口头请假、电话请假等,原则上一律不允许。
属特殊情况,必须电话请假的,事后应自觉补写《请假单》,作为员工每月考勤凭证。
4. 因个人原因需要临时外出小区,不得超过1.5小时,超过1.5小时的,则按请事假办理手续。
临时外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外出者一律填写《临时外出记录单》,交由客服前台记录外出时间及返回时间。
5. 考勤统计工作由客服部主管负责,每月汇总考勤记录并于次月5日前统一进行上报。
6. 工作期间,出外派工或事务巡查的员工,完成后必须返回服务中心本岗位随时待命,不得到处闲逛或做个人私事。
7. 严格服从公司管理,准时参加各项会议及集体活动。
8. 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服从管理,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
9. 工作时间内,严禁玩耍手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10. 工作时间内,如需离开办公室,必须向前台告知去向。
11. 行为规范、举止端庄,使用文明用语,上班期间必须着公司规定工作服装,佩戴工号牌。
12. 自觉爱护公共财产,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13. 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创造舒适洁净的办公环境。
14. 下班过后,部门主管及业务员必须保持手机的通讯畅通。
若因欠费被停机,应于1小时内及时缴交话费开通;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客服部联系,并告知其他联络方式,以保证通讯畅通。
二、考勤签到规定签到人员范围:客服部、工程部、保安部、保洁人员。
1. 按照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签到为有效签到,考勤监管人员将在上班后对违规签到人员进行记录;超过30分钟或提前签到而未按时到岗者视为旷工半天,违规记录于当天进行公布。
2. 所有人员必须在上班的第一时间到办公室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以实际签到为准,不可以随意涂改、更改。
3. 因工作需要外派而未能及时签到或对违规记录提出异议,当事人必须当天填写《考勤补签单》,写明原因事由上报经理申诉,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消除违规记录。
逾期未申诉者,违规处罚记录将计入当月考勤。
三、违纪处罚规定1. 处罚种类1.1 违纪行为处罚种类:口头警告、一般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开除或辞退。
1.2 定义:1.2.1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是指工作人员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轻微不足影响公司业务运作,而采取口头式的提醒、告之和批评。
1.2.2一般警告一般警告是指工作人员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轻,对公司业务运作及工作效果未造成影响或后果较轻的行为而给予的处罚。
1.2.3 记小过记小过是指工作人员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重,对公司业务运作及工作效果造成一定影响,后果较重的行为而给予的处罚。
1.2.4 记大过记大过是指工作人员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重,对公司业务运作、工作效果或公司形象造成较大影响,后果较重的行为而给予的处罚。
1.2.5降级降级指对工作人员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属公司明文或严厉禁止,对公司业务运作、工作效果或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影响,后果较重的行为而给予的处罚。
1.2.6开除或辞退开除或辞退是指对工作人员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属公司明文或严厉禁止,对公司业务运作、工作效果或公司形象造成严重影响,后果严重的行为而给予的处罚。
1.3每一种处罚累计两次,相当于一次高一级的处罚;2 处罚措施2.1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一般情况下不导致其它处罚。
并无需记录。
2.2一般警告一般警告一般情况下不导致其它处罚,但需按流程记录,并根据需要进行通报批评或者发出书面警告信。
2.3记小过实施记小过处罚,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2.4记大过实施记大过处罚,以公司发文形式予以通报批评,并且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2.5降级实施降级处罚,以公司发文形式予以通报批评,并且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2.6开除或辞退实施开除或辞退处罚,公司以发文形式予以处理。
并且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3. 违纪行为范例3.1出现如下行为将导致口头警告处罚3.1.1工作懒散、工作质量不高,经提醒未改善者;3.1.2在工作场所与同事争执不听劝阻、出现粗俗言语,情节较轻者;3.1.3未按行为规范规定穿着服装或佩带工牌等规定标志者;3.1.4工作场所范围内随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吐痰、制造脏乱者;3.1.5在办公场所的禁烟区内吸烟者;3.1.6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者;3.1.7上班时间听随身听、打瞌睡、上网看电影或玩游戏等从事非业务有关之私事者;3.1.8侵占、浪费、破坏公司财物财产,情节较轻者;3.1.9与上述行为相当的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情节轻微的行为。
3.2出现如下行为将导致一般警告处罚3.2.1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对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较轻者;3.2.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或与同事争吵,情节较重者;3.2.3在公司内有造谣恶意损害他人行为者;3.2.4因工作疏忽导致客户投诉,造成公司受到一定影响,情节较轻者;3.2.5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者,未造成较大影响者;3.2.6无故不服从上级主管合理指挥监督及工作安排者;3.2.7因疏忽导致公司财产遭受损害或因疏忽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3.2.8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情节较轻者;3.2.9与上述例子相当的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情节轻微的行为。
3.3未详细列出导致记小过处罚的行为3.3.1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对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较重者;3.3.2对同事进行威胁、辱骂、恐吓或恶意攻击者;3.3.3托人签到、代人签到或伪造出勤记录者;利用公司资源拨打私人电话情节较严重者;3.3.4滥用职权,利用工作关系以非法手段谋取不当利益,情节较轻者;3.3.5购买公物、洽商公务,利用职权收取回扣、贵重礼物,情节较轻者;3.3.6接收贿赂或进行行贿,情节较轻者;3.3.7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数据或记录文件者;3.3.8伪造、隐瞒个人身份或个人资料,情节较轻者;3.3.9无正当理由当季累计旷工两天者;3.3.10拒绝听从上级主管合理指挥监督及工作安排,违抗命令或恶意辱骂主管者;3.3.11主管人员对下属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未及时纠正;3.3.12对公司正规渠道查询之数据或资料,故意隐藏或谎报,情节较轻者;3.3.13担任主管,滥用职权,恶意辱骂下属;3.3.14因疏忽导致遗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公司财物或工具,情况较重者;3.3.15违反公司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使公司有形或无形资产遭受损失,情节较轻者;3.3.16下班后,私人手机关机,造成公司无法正常联系者;3.3.16与上述行为相当的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情节较重的行为。
3.4出现如下行为将导致记大过处罚3.4.1对他人施以暴力行为,情节严重者;3.4.2撕毁执行公告,破坏公物,情节较重者;3.4.3与客户争吵,造成公司受到一定影响,情节较重者;3.4.4在工作场所酗酒、赌博及其它不良行为者;3.4.5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情节较重者;3.4.6与上述行为相当的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情节较重的行为。
3.5出现如下行为将导致降级处罚3.5.1 滥用职权,利用工作关系以非法手段谋取不当利益,情节较重者;3.5.2利用购买公物、洽商公务,收取回扣、贵重礼物,情节较重者;3.5.3接收贿赂或进行行贿,情节较重者;3.5.4擅自修改公司文件及公告者;3.5.5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者;3.5.6对公司正规渠道查询之数据或资料,故意隐藏或谎报,情节较重者;3.5.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工作调配和调动者;3.5.8违反公司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使公司有形或无形资产遭受损失,情节较重者;3.5.9与上述行为相当的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6出现如下行为将导致开除或辞退处罚3.6.1滥用职权,利用工作关系以非法手段谋取不当利益,情节严重者;3.6.2利用购买公物、洽商公务,收取回扣、贵重礼物,情节严重者;3.6.3接收贿赂或进行行贿,情节严重者;3.6.4窃取或有意泄漏公司或业主重要资料,并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3.6.5伪造、隐瞒个人身份或个人资料,从而得以骗取公司利益,情节严重者;3.6.6借故请事假、病假往他处工作或未经许可在竞争对手或关联公司兼职者;3.6.7无正当理由半年内累计旷工五天者;3.6.8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自动解除劳动关系;3.6.9以任何手段侵占公司财务,情节严重者(如:伪造或虚填报销单、合同、收据等);3.6.10违反公司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使公司有形或无形资产遭受损失,情节严重者;3.6.11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者;3.6.12与上述行为相当的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7上述出现口头警告、一般警告、警告、记大过、降级、开除或辞退的行为是导致相应处罚的一般情况,并详细列出导致相应处罚的全部情况,其他行为不当、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或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行为均可能导致相应处罚。
4. 处罚程序、时限4.1违纪行为处罚的一般程序:4.1.1客服部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4.1.2所在部门进行审议;4.1.3各部门按违纪行为影响程度提出处罚意见。
违纪行为达到记小过以上处罚同时报客服部进行审核确认;违纪行为达到开除或辞退处罚的同时报经理审批。
4.1.4客服部记录违纪行为情况,填写《违纪行为处罚确认单》(附件一);4.1.5受处罚人员签名确认,相关部门签章确认;4.1.6客服部执行处罚,并将《违纪行为处罚确认单》存档备案。
4.1.7具体处罚标准见附件二。
4.2违纪行为处罚的时限:4.2.1对进行一般警告违纪处罚的,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按处罚流程进行上报;4.2.2对进行记小过、记大过违纪处罚的,应该在五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按处罚流程进行上报;4.2.3对进行降级、开除或辞退违纪处罚的,应该在七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按处罚流程进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