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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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制:
中电建路桥集团汉中兴元新区棚改及文化旅游设施建设
项目总承包部
目录
一、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高处作业标准 (1)
四、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基本规定 (2)
五、各项高空作业注意事项 (7)
六、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 (8)
七、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措施 (9)
八、应急标准及响应 (10)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2、《郑州市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建筑工程实用安全技术手册》
4、《高处作业分级》(GB3608-93);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西南部汉中兴元新区开发区,汉中市东北部(距汉中市约5.5km),兴元湖公园东侧。工程紧邻G316国道,外部交通方便。
本工程包括东翼第二安置住宅小区及室外配套工程、两街工程、梁中路、惠府路、西翼安置区和翠平西路工程。
其中梁中路全长约2443.87m,断面红线宽度40m,设置小桥两座;惠府路全长约2129.4m,断面红线宽度40m,设中桥两座,箱涵一座;翠平西路全长约2129.4m,断面红线宽度40m。
三、高处作业标准
1、高处作业的标准,统一划分规定如下:
(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两种。(1)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为6级及其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者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的悬空高处作业。
(2)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和特殊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基本类型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1)临边作业(施工现场中工作沿边无围护或围护高度低于1.2m的高处作业),分4种情况:基坑周边、料台、平台周边及脚手架作业等要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两道横杆和立柱组成框架,上杆距作业面1~1.2m,下杆距作业面0.5~0.6m,立柱间距不大于2m。
(2)洞口作业:洞口作业分为2种情况:作业面预留洞口、钻孔桩等。
(3)攀登作业:是指借助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如脚手架、梯子、爬梯及高处作业上人通道等都属于登高设施。
(4)悬空作业:是指在四周围都处于临空的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悬空作业最基本一条是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配设防护网、防护栏杆等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结构吊装、大模板施工、支拆模板、绑扎钢筋、浇筑砼等作业。
(5)交叉作业:主要指施工现场上下不同标高处作业,在空间贯通的情况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由于不同标高,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方落物容易伤及下方作业人员,必须搭设防护层或隔离层。对距临边堆放物料应留有大于1m的距离,堆放高度也不能大于1m,下面必须搭设防护棚防止落物伤人。
四、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基本规定
本工程高处作业主要涉及基坑临边防护、脚手架施工、墩柱结构施工、高架桥箱梁施工、模板支拆施工、钢箱梁及预制梁吊装施工等项作业。
1、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备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要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一律先行拆除或予以固定。所有物件均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运走,清理时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
(7)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暴风、雨雪后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灯,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0)高空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绳根处应做到高挂低用及安全可靠。
(11)高空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在高空作业不得开玩笑,违者以违章作业论处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严禁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2、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2)对于洞口作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拉安全网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