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办法》(试行)修改版6.1

合集下载

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煤矿瓦斯超限等报警处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煤矿瓦斯超限等报警处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煤矿瓦斯超限等报警处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1.04.12•【文号】矿安综〔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煤矿瓦斯超限等报警处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1〕12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今年以来,全国煤矿瓦斯、一氧化碳超限及相关事故时有发生。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下简称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统计,2021年1月至3月,全国共有1385处煤矿累计显示瓦斯超限报警信息37608条、一氧化碳超限报警信息105831条,少数煤矿高频率、高浓度、高时长超限报警。

3月下旬以来,山西华阳集团石港煤业、贵州省毕节市东风煤矿连续发生2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被困。

为切实加强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治理,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加强煤矿瓦斯超限等报警处置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及时有效处置瓦斯超限等报警的重要意义。

瓦斯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是造成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主要灾害。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防超限就是防事故”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的通知》(矿安〔2021〕9号),将防范瓦斯超限作为遏制瓦斯事故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煤矿企业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等报警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倒逼煤矿企业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加大瓦斯等灾害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建立完善瓦斯超限等报警处置工作制度。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煤矿瓦斯超限报警处置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内容,结合信息化工作实际,开展“互联网+监管监察执法”。

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办法

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办法

XXXXXX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我矿瓦斯超限报警的管理,瓦斯超限报警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规范瓦斯超限报警处理程序和办法,杜绝瓦斯事故,特制定瓦斯超限报警处理办法:第一条、矿井瓦斯、二氧化碳超限浓度和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人范围。

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井下作业人员、水平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该水平的作业人员,一翼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该翼的作业人员。

2、采区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该采区的作业人员,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该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该地点的作业人员。

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该地点的作业人员。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该地点的作业人员。

第二条、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权利的和程序。

1、煤矿瓦检员、安全员、班组长、调度员、带班矿长等相关管理人员在发现“第一条”的紧急情况时,立即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停止作业,按照矿井避灾路线图、避灾指示牌的指引撤到安全地点,并通知电工对瓦斯超限区域的电源进行断电,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无任何理由、权利阻止和违反停止作业、撤人命令。

否则造成的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由阻止和违反停止作业撤人命令的责任人全部承担。

2、煤矿瓦检员、安全员、班组长、调度员、带班矿长等相关管理人员在停止作业和撤人的同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报告的内容必须详细(包括: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等相关内容);值班调度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通知其他可能受威胁区域停产撤人,再向矿级领导报告。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题库 (1)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题库 (1)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题库 (1)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题库1.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正确答案:A、地面安全监控中心2.月原煤产量大于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0%的,属重大事故隐患。

正确答案:A3.未分别配备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正确答案:A4.瓦斯超限后不能报警、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正确答案:A5.煤矿全年原煤产量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幅度在10%以上,属重大事故隐患。

正确答案:A6.高瓦斯矿井准备煤量可采期不得少于12个月。

正确答案:A7.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应当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

正确答案:A8.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正确答案:A9.电压互感器中性点接地属于工作接地。

正确答案:A10.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正确答案:A11.当提升超过正常终端位置或出车平台0.5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正确答案:A12.采煤机在采完1个工作面后应升井大修。

正确答案:A1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中等矿井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正确答案:无26.高瓦斯矿井如果没有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将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

正确答案为B,应该建立安全监控系统。

27.进入工程前没有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的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建设矿井,将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

正确答案为B,属于第二期工程。

28.进入工程前没有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的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建设矿井,将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

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报警的处理程序_规章制度_

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报警的处理程序_规章制度_

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报警的处理程序我矿属于高瓦斯矿井,且通风系统较为复杂,监控系统起着很大的作用。

为了使瓦斯超限报警后能够及时处理避免发生特大事故,特制定瓦斯超限报警的处理程序如下,所有涉及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监控室值班人员由声光报警接收到某一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报警后,必须首先用电话汇报通风科(或瓦斯队),其次汇报调度室,最后汇报县煤炭局监控中心。

汇报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报警地点、该地点瓦斯浓度。

如果报警地点是掘进,则必须汇报局扇开停传感器显示情况。

第二条通风科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域瓦斯员和区域安全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通风状态及瓦斯浓度,且根据监控室汇报瓦斯的浓度采取相应措施:即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由瓦斯员现场执行,并通知该区域瓦斯员和安全巡检员到达报警地点。

第三条通风科作出上述相应措施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进一步明确落实措施执行情况,坚决执行落实该措施。

第四条调度室接到监控室的汇报后必须通知通风科长、瓦斯队长到达办公室着手处理瓦斯超限的问题,同时通知安监员到达现场进行该地区的安全监督。

第五条通风科(瓦斯队)根据瓦斯员汇报及监控曲线与该地区通风风量等,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如果是瓦斯员直接可以处理的,由该区域瓦斯员口头执行措施,立即着手处理;如果是难以处理的,由通风科立即下井依照方案进行处理。

第六条瓦斯超限问题处理完毕后,由处理问题的瓦斯员或通风科人员汇报监控室和通风科长或瓦斯队长,汇报内容包括该区域瓦斯浓度、瓦斯超限的原因、瓦斯超限处理的措施。

第七条监控值班人员在瓦斯超限期间,密切注视瓦斯浓度变化规律。

瓦斯浓度下降至《安全规程》之下后,汇报通风科长和瓦斯队长。

第八条通风科长和瓦斯队长接到监控室和井下处理人员汇报后,确定其瓦斯浓度不超限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令恢复生产、开始正常作业。

该区域瓦斯员、安全巡检员、安监员同时恢复正常检查。

第九条由于传感器或分站故障致使瓦斯报警,采取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后,瓦斯员、安监员电话执行通风科口头措施,现场监督瓦斯浓度和不安全隐患,现场由安全巡检员处理,如果处理不了,必须于24小时内更换该区域监控设施。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为了落实“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保证瓦斯超限时能够迅速处理,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瓦斯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保利能源公司对瓦斯高标准管理的要求,特制定瓦斯超限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适用本矿煤矿生产过程中或因无计划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的处理。

2、瓦斯超限处理机构成立以矿技术负责人为组长的瓦斯超限处理领导组,并明确领导组成员及瓦斯超限处理职责。

3、瓦斯超限的处理原则发现矿井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必须首先通知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作业人员,再按照规定程序汇报。

现场安全员必须监督现场停电撤人的执行情况。

无现场作业人员的,按规定程序立即汇报,由矿调度值班领导决定停电撤人事项。

4、瓦斯超限汇报程序及领导组职责:(1)现场瓦斯超限时,矿值班调度员立即通知井下(瓦斯检查员、跟班班长)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超限的地点。

(2)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5分钟必须到达调度中心,听从指挥。

(3)矿调度室安排现场施工队组织落实断电、撤人、警戒工作。

(4)由总工程师负责分析查找瓦斯超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落实进行处理。

(5)机电部负责瓦斯超限区域停送电工作。

5、瓦斯超限处理措施(1)掘进工作面正常作业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掘进,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撤出工作面人员,设置栅栏,并向矿调度室、通风部等有关部门汇报,由瓦检员负责核准瓦斯浓度(以甲烷传感器和人工检查的最高值为准),符合就地排放瓦斯条件时,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或总工程师在矿调度室坐阵指挥,由当班瓦检员和施工队当班负责人负责按措施就地排放,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监测值班员做好记录备查。

(2)局部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①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由现场当班瓦检员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

瓦斯超限异常分析制度一、瓦斯误报警、预警、超限事故的界定(一)瓦斯误报警的界定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的误报警的两种情形:1、技术缺陷出现的误报警:(1)系统电源故障使甲烷传感器处于时好时坏状态,传输某一种频率信号,出现报警;(2)电桥电阻无故断开,出现报警;(3)转换电路运行当中无故损坏,出现报警;(4)甲烷传感器的航空插头长时间使用后松动,风吹震动频率400-1000赫兹时,出现报警;(5)系统采集甲烷传感器刚通电时的瓦斯显示值,出现报警;(6)主传输线路接线盒接触不好,震动出现瓦斯值频率,出现报警;(7)当线路受到干扰的频率或次频率为400~1000赫兹之间时,出现报警;(8)瓦斯传感器距煤墙小于200mm。

2、凡出现下列情况为人为责任引起的误报警:(1)检修线路时,接线震动频率与瓦斯值频率相同,出现报警。

(2)甲烷传感器受热蒸汽影响,出现报警。

(3)甲烷传感器进水,出现报警。

(4)甲烷传感器受到摔、碰等强烈震动后,出现报警。

(5)采用物品包裹甲烷传感器致使其透气性不好,出现报警。

(6)松香水等碳氢物质浓度超标,出现报警。

(二)瓦斯超限浓度的界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应按瓦斯超限统计:1、采掘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1.0%;2、采区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1.0%;3、被串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浓度≥0.5%;4、打钻钻孔施工点回风侧5m内瓦斯浓度≥1.0%;5、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0.75%;6、移动抽采泵站排放口在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下风侧30m处瓦斯浓度≥1.0%;移动抽采泵排放口在总回风道或一翼回风巷的,下风侧30m处瓦斯浓度≥0.75%;7、有计划地排放瓦斯,第一汇风点下风侧10m处瓦斯浓度≥1.5%;8、其他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的范围。

(三)瓦斯预警浓度的界定凡上述规定的瓦斯超限情况,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7%小于1%在此范围内的均属于瓦斯预警。

2023年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历年真题荟萃四卷合一(附带答案)卷38

2023年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历年真题荟萃四卷合一(附带答案)卷38

2023年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历年真题荟萃四卷合一(附带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一套一.全能考点(共50题)1.【判断题】未经导通编号的电雷管可以发放使用。

参考答案:×2.【判断题】煤层顶板越松软、破碎,煤层顶板所承受的压力越小。

参考答案:×3.【单选题】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³/h以下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h的正常涌水量。

A、8B、12C、16参考答案:A4.【判断题】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参考答案:√5.【单选题】在焊条药皮中,能促使电弧稳定燃烧的物质是()。

A、碳酸钙B、萤石C、白云石参考答案:A6.【多选题】巷道运输时,电机车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

A、切断电动机电源B、取下控制手把C、扳紧车闸D、关闭车灯参考答案:ABC7.【判断题】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停产整顿期间,煤矿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参考答案:√8.【判断题】《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

参考答案:√9.【多选题】“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A、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B、没有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C、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D、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参考答案:ABCD10.【单选题】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我国目前使用的安全色中的(),表示安全状态、提示或通行。

A、红色B、黄色C、绿色参考答案:C11.【多选题】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矿井瓦斯管理及超限处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及超限处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及超限处理制度一、矿井瓦斯管理(一)通风区每月编制矿井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规定。

(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比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面都必须设专人、专头随时检查瓦斯。

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时,有权决定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监控室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发现井下瓦斯超限报警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矿井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矿井必须有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防止不合理集中生产和突击生产。

(五)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严禁使用3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向同一地点供风的,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六)机车进入回风区域必须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二、瓦斯超限处理(一)井下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作业,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二)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若发生临时停风或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长期停风区域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三)井下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不得有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以上,体积达0.5m3以上),若发现瓦斯积聚必须进行追查处理;井下工作面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一经发现,必须作为事故认真追查当班瓦检员和施工队(组)的责任,严肃处理。

(四)井下发现瓦斯积聚或超限,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当班处理不完,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瓦斯超限短信报警系统管理办法.doc

瓦斯超限短信报警系统管理办法.doc

瓦斯超限短信报警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更进一步发挥好集团公司瓦斯超限短信报警系统的作用,为各级管理人员及时发送瓦斯报警信息,同时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从而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瓦斯超限短信报警系统管理办法》。

第二条瓦斯超限短信报警系统包括手机实时查询系统和手机远程短信报警系统,就是通过合适的智能手机,可以实时查询集团公司各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各类传感器的监测数据,采用数据方式或曲线方式实时查看瓦斯超限、风机开停、断馈电状态等,并及时向各级管理人员提供远程报警信息,实现对井下环境的远程监测和事故隐患的动态跟踪。

第三条瓦斯超限短信报警系统主要实现如下功能:3.1能够实现主动、实时、直观的查看、浏览各生产矿井上传到集团公司的监测数据;3.2当发生瓦斯超限时,以短信为载体,完成手机短信报警工作。

第四条瓦斯超限报警信息内容及发送条件:报警信息按瓦斯的不同浓度分级发送。

报警短信内容应包括:报警矿井名称、报警地点、报警值和报警时刻。

瓦斯超限报警信息发送浓度条件和发送范围见表1。

第五条各矿监测队必须提前一天将有计划调试或检修瓦斯传感器的地点和时间通过监测网络(或通风信息网)以电子邮件上报机电处、通风处、通信公司监测网络机房。

有计划调试或检修当天,矿监测值机员要和通信公司监测网络值机人员重新进行电话确认并对相关地点进行屏蔽。

第六条各矿监测值机人员、通风处通风调度及通信公司监测网络值机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随时浏览监测系统运行情况。

各矿井要每天至少一次将监测上传服务器和监测主机上的测点名称、类型、报警值、断电值等进行仔细对照,确保上传数据与主机一致,若出现监测上传服务器和监测主机不对照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处罚。

第七条当手机发出瓦斯超限报警后,首先根据矿井初步判定结果发布初步结论,经组织追查分析后发布实际结论,同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7.1当现场核实确实瓦斯浓度高,引起瓦斯超限报警,要按瓦斯超限处理程序立即处理,同时,矿通风部门要将报警原因向集团公司通风处汇报,经确认后,矿监测部门将超限原因以邮件形式发送给通信公司,通信公司按照矿井发送的原因立即发送短信。

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制度自动化部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探头必须按《环能股份公司监测监控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准确设置报警点,定期调校,确保各监控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报警值时,能及时准确报警。

井下任何地点一旦发现瓦斯报警,必须严格按如下规定执行:1、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超限报警时,公司总工程师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2、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8%超限报警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综放工作面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L5%超限报警时,必须停止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超限报警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达到1.5%超限报警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超限报警时,严禁放炮。

6、采掘面电动机、开关、采煤机、掘进机前后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超限报警时,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必须降到1.0%以下方可启动工作。

7、采掘工作面范围内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0%超限报警、体积达到0.5ι√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井下巷道局部地点瓦斯浓度达到2.0%超限报警、体积达到0.5m3时,附近20m范围内,停止与处理瓦斯无关的工作,进行处理。

9、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0%超限报警时,附近20m内禁止放炮,停止机器运转,切断电源,及时进行处理。

10、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栅栏处检查)瓦斯浓度达到1.0%超限报警时,在24中时内进行密闭或采取排放瓦斯措施。

H、串联通风时,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超限报警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2、主要通风机停电检修,恢复通风后,电机车架线附近(架线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2.0%超限报警、体积达到0.5ΠA不许给电机车架线送电,并立即处理。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张子山煤业有限公司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度本制度: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4%≥2.5%。

2、双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井下煤仓上方CH4%≥1.0%。

3、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4%≥1.0%。

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4%≥0。

7%。

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联工作面进风巷、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它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CH4%≥0。

5%.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1、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并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

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0.8%;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0.4%;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0.6%,一氧化碳CO≥20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10min时,汇报至调度主任、通风矿长、机电矿长,并由井下瓦斯员、通风队长、瓦斯队长现场处理。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1。

0%;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0。

5%;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0.75%,一氧化碳CO≥24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10min时,汇报至通风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矿总工程师,并汇报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矿长、机电矿长现场处理。

瓦斯超限报警分级处置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报警分级处置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报警分级处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瓦斯管理,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采取针对性技术措施,标本兼治煤矿瓦斯,特制定瓦斯超限报警分级处置管理制度。

(一)煤矿瓦斯超限报警是指煤矿井下依据规定应该予以通风的所有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35条和第498条规定,或煤矿主通风机械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0分钟,局部通风机停运行等现象时,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自动发出报警的情形。

矿井因计划性停电、停风、主扇切换及传感器在线调校、断电试验、火区隐患处置等并落实了安全保障措施而发生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统称计划性报警。

(二)煤矿瓦斯超限报警分级处置按照“企业负责、部门监督、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对瓦斯超限报警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追查处理制度。

(三)矿长是瓦斯超限报警处置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报警技术分析处理责任人。

(四)瓦斯超限报警必须严格按照“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追究责任”的措施进行处置,凡出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停止瓦斯超限地点及可能受影响区域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由通风瓦斯科、安监处负责查明超限原因,追究责任,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整改消除隐患。

(五)瓦斯超限报警次数认定1.因同一瓦斯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涌出源造成多个传感器超限报警的,认定为一次瓦斯超限报警。

因同一次非计划停电停风等造成多个传感器报警的,认定为一次瓦斯超限报警。

因同一分站或传输线路等设备故障造成多个传感器报警的,认定为一次瓦斯超限报警。

2.同一地点多次出现瓦斯超限报警的,分别记入瓦斯超限报警次数。

3.同一次瓦斯超限报警从零级上升到更高级别报警的,按高级别报警认定为一次瓦斯超限报警。

(六)瓦斯超限报警分级及响应1.零级报警:甲烷超限(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临界值为准)浓度小于3%且时间少于1分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不超过1分钟、一氧化碳超限时间不超过15分钟(爆破作业时剔除作业规程规定的排炮烟时的等炮时间)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报警的。

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榆树岭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一、瓦斯超限报告处理制度凡出现瓦斯传感器报警,无论是瓦斯超限还是误报警,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制度进行处理:(一)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瓦斯超限,即瓦斯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报警时,工作地点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组织,将人员撤出工作地点到新鲜风流中,同时安排机电工依次对各设备的开关停电打闭锁,直到配电点馈电位置,切断工作面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本队值班队长汇报。

并派人在通往超限区域的所有入口处设立警戒,防止其他人员进入超限区域。

警戒区内,在未查明瓦斯超限报警的原因、瓦斯超限未得到处理前,除瓦检员、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外,其他人员未经调度室允许严禁入内。

(二)地面监控系统发出瓦斯报警信息后,中心站值班监测工必须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三)值班调度员报告后,必须立即向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并通知通防科安排专职瓦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同时通知井下施工单位做好组织撤人、断电工作,通防科做好处理瓦斯超限的准备工作。

(四)发生瓦斯超限报警后,报警区域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必须协助安全科专职瓦检员共同查明瓦斯超限原因。

(五)瓦检员到达瓦斯报警超限地区后,应对瓦斯报警超限地区进行全面瓦斯检查,在查明瓦斯的具体情况和报警原因后,及时向矿调度室,请示现场处理方案。

瓦斯超限报警现场处理方案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六)值班调度员向井上下各单位传达瓦斯超限报警现场处理方案,井下施工地区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组织现场人员按照矿调度室的指示统一行动,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七)瓦斯超限处理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由瓦检员对瓦斯超限区域及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10m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符合送电条件后向变电所及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通知变电所确认后方可送电。

变电所未接到调度室的送电通知前,不准擅自向停电区域送电。

(八)接受汇报和向上级汇报瓦斯超限时,必须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并保存备查,瓦斯超限记录应包括:瓦斯超限起止时间、超限地点、超限浓度、治理措施、现场指挥人、处理结果等。

(初稿)瓦斯超限分析预警管理制度(1)

(初稿)瓦斯超限分析预警管理制度(1)

瓦斯超限分析预警管理制度为了提髙我矿的瓦斯管理工作,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 和“瓦斯超限可以避免”的理念,强化瓦斯“红线"意识,确保做到“瓦斯零超限”,日常规范瓦斯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超限浓度的界定瓦斯是一种具有爆炸性的气体(爆炸界限为5%-16%) o主要来源于煤(岩)层生成过程的中的伴生气体。

当矿井各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下述浓度值时,既认定为瓦斯超限。

各地点瓦斯允许浓度规定值第1贞共8贞(I)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甲烷超过O. 6%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2)采区、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采取措施处理。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0. 8%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πι以内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0. 8% 时,严禁爆破。

(4)釆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者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rn以内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πf的空间内积聚第2贞共8页的甲烷浓度达到1.6%时,附近20πι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对因甲烷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甲烷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7)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8)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甲烷浓度不超过0.8%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IOnI以内风流中的甲烷浓度不超过0.4%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恢复正常通风。

(9)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煤矿瓦斯超限处理办法(精简版)

煤矿瓦斯超限处理办法(精简版)

煤矿瓦斯超限处理办法煤矿瓦斯超限处理办法莲山煤矿瓦斯超限处理办法根据国办发26号、晋政办发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的若干规定》和集团公司鑫安技发23号的文件精神,为提高山西柳林鑫飞贺昌煤业有限公司的瓦斯管理标准,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超限可以避免的理念”,最大限度的降低瓦斯超限次数,规范本矿的瓦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瓦斯超限分析追查1、凡发生瓦斯浓度在2%以下,由本矿技术副矿长、通风副矿长、通风科主持分析追查。

2、凡发生瓦斯浓度在2%以上,由本矿矿长、技术副矿长、通风副矿长主持分析追查。

3、凡发生瓦斯浓度在3%以上,由本矿矿长、技术副矿长、通风副矿长配合集团公司技术副总、安全副总、安技部主持分析追查。

4、井下所有地点瓦斯浓度超限必须汇报、登记、查询、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追查。

5、监控中心建立瓦斯浓度超限登记和记录台账。

二、瓦斯超限浓度的认定1、井下现场用便携式或光学瓦斯鉴定器,在规定地点测得瓦斯浓度超限和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2的空间内瓦斯浓度≥2%时。

2、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规定位置安设、设定报警浓度、传感器显示值超过报警值的。

3、传感器报警后突然中断传输或删除该测点,不能正常上传的。

4、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认定为瓦斯超限进行处理。

⑴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使用和维护不善造成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⑵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⑶监控值班人员脱岗的,填写报表弄虚作假的。

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浓度达到0.5%。

⑸打瓦斯抽放钻孔期间,施工点回风侧5m内瓦斯浓度超限的。

三、㈠瓦斯浓度超限原因分析的主要范围1、掘进队组无计划停风停电造成瓦斯超限。

2、回采工作面各检查点的瓦斯超限。

3、采煤机、掘进机割煤时瓦斯频繁超限。

4、供电原因造成主扇停运、局扇无计划停风、造成瓦斯超限。

采掘工作面瓦斯预警管理办法

采掘工作面瓦斯预警管理办法

成庄矿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瓦斯突出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瓦斯治理现场管控、层层传递压力,实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大幅度降低瓦斯超限、瓦斯突出等各类通风瓦斯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和成庄矿瓦斯治理相关规定,制定成庄矿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瓦斯突出预警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庄矿所有采掘工作面。

第二章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瓦斯突出预警标准第三条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瓦斯突出管理等级划分为黄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两级。

预警标准见附件一:第三章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瓦斯突出预警启动与解除第四条通风科负责牵头办理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瓦斯突出预警的启动与解除工作。

第五条预警启动(一)通风科根据矿井各采掘工作面瓦斯动态情况及时启动预警。

要通过井下现场勘查、业务部门预测预报、矿生产、通风调度汇报、现场防突员、安检员、瓦检员、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等现场检查汇报等方式,及时收集预警管理信息。

(二)黄色预警启动:采掘工作面作业地点出现瓦斯治理隐患,达到黄色预警标准时,由通风科提出《××工作面瓦斯超限(瓦斯突出)预警启动报告》,写清预警原因,经矿专职通风副总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立即启动黄色预警。

(三)红色预警启动:采掘工作面作业地点出现瓦斯治理隐患,达到红色预警标准时,由通风科提出《××工作面瓦斯超限(瓦斯突出)预警启动报告》,写清预警原因,经矿专职通风副总、矿总工程师审核,报请矿长批准后,立即启动红色预警。

第六条预警发布预警启动后,通风科要向矿调度室及相关业务科室发布《××工作面瓦斯超限(瓦斯突出)预警通知书》。

矿调度室要在调度会议室醒目位置、相关队组要在本队值班室和井下作业现场醒目位置悬挂“瓦斯超限(瓦斯突出)预警牌”。

第七条预警解除(一)黄色预警解除:被启动黄色预警的采掘工作面所在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彻底排除隐患、达到解除黄色预警的条件,由责任单位向通风科提交《××工作面瓦斯超限(瓦斯突出)预警解除申请》,申请要写清预警隐患的整改情况。

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榆树岭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一、瓦斯超限报告处理制度凡出现瓦斯传感器报警,无论是瓦斯超限还是误报警,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制度进行处理:(一)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瓦斯超限,即瓦斯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报警时,工作地点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组织,将人员撤出工作地点到新鲜风流中,同时安排机电工依次对各设备的开关停电打闭锁,直到配电点馈电位置,切断工作面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本队值班队长汇报。

并派人在通往超限区域的所有入口处设立警戒,防止其他人员进入超限区域。

警戒区内,在未查明瓦斯超限报警的原因、瓦斯超限未得到处理前,除瓦检员、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外,其他人员未经调度室允许严禁入内。

(二)地面监控系统发出瓦斯报警信息后,中心站值班监测工必须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三)值班调度员报告后,必须立即向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并通知通防科安排专职瓦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同时通知井下施工单位做好组织撤人、断电工作,通防科做好处理瓦斯超限的准备工作。

(四)发生瓦斯超限报警后,报警区域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必须协助安全科专职瓦检员共同查明瓦斯超限原因。

(五)瓦检员到达瓦斯报警超限地区后,应对瓦斯报警超限地区进行全面瓦斯检查,在查明瓦斯的具体情况和报警原因后,及时向矿调度室,请示现场处理方案。

瓦斯超限报警现场处理方案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六)值班调度员向井上下各单位传达瓦斯超限报警现场处理方案,井下施工地区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组织现场人员按照矿调度室的指示统一行动,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七)瓦斯超限处理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由瓦检员对瓦斯超限区域及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10m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符合送电条件后向变电所及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通知变电所确认后方可送电。

变电所未接到调度室的送电通知前,不准擅自向停电区域送电。

(八)接受汇报和向上级汇报瓦斯超限时,必须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并保存备查,瓦斯超限记录应包括:瓦斯超限起止时间、超限地点、超限浓度、治理措施、现场指挥人、处理结果等。

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工作,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搭建一个稳定、高效的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生产、储存、使用瓦斯设备的相关人员,包括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制度是我单位瓦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相关人员都要严格遵守。

第四条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五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到位,保障瓦斯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瓦斯超限报警设备第六条我单位安装的瓦斯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配备瓦斯超限报警设备并合理设置报警数值。

第七条瓦斯超限报警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敏感度和可靠性。

第八条瓦斯超限报警设备应有完善的报警方式,及时发出超限信号并通过声光提示等方式警示相关人员。

第九条瓦斯超限报警设备应具备自检功能,能够自动排除干扰和误报情况,确保报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瓦斯超限报警流程第十条当瓦斯超限报警设备发出报警信号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相关设备的运行,并进行人员疏散。

第十一条瓦斯超限报警设备的报警信息应及时传达给安全管理人员,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和处理,确定瓦斯泄漏的原因和范围,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瓦斯泄漏的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应对。

第四章瓦斯超限报警应急预案第十四条我单位要建立健全的瓦斯超限报警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理流程。

第十五条瓦斯超限报警应急预案要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各类突发情况的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瓦斯超限报警应急预案要与周边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联动和配合,形成合力应对突发事件。

第五章瓦斯超限报警管理措施第十七条我单位要定期开展瓦斯超限报警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人员对瓦斯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瓦斯超限报警管理办法》(试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一2003)、《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等,为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瓦斯超限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煤矿层面
第1条煤矿必须制定瓦斯超限报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瓦斯超限处理程序和措施。

“一、二级瓦斯报警”,原则上由煤矿追查处理。

第2条瓦斯报警由矿长或总工程师组织追查处理。

因生产性引起的瓦斯“一、二报警”,要落实生产技术、通风瓦斯管理等;因临时停电、停风原因引起的瓦斯瓦斯“一、二报警”要落实机电科、通风科等相关人员的责任;因监测故障引起的瓦斯“一、二报警”要落实监测监控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3条煤矿“一、二级瓦斯报警”的追查分析处理报告,要上报县级监管部门总工程师签字审核认可。

第4条煤矿因爆破时产生一氧化碳超限,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如果因炸材问题造成一氧化碳超限,必须及时报告县级监管部门。

第5条煤矿所有超限都必须建手写追查分析记录,并形成报告经总工程师签字审定。

追查分析结果的通报由总工程师决定。

第6条煤矿按规定做好瓦斯超限台账、处理记录、保存好监控数据等备查。

第二部分县级监管层面
第7条“三级瓦斯报警”原则上由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二级瓦斯报警”也可由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第8条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报告的审核,每月定期召开“煤矿一通三防”分析会,解决煤矿防治瓦斯超限存在的问题。

第9条煤矿擅自删除、损毁瓦斯超限记录或弄虚作假,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第10条爆破时因炸材问题引起一氧化碳超限,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或者向公安部门提出监管工作建议函。

第11条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制定瓦斯超限报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瓦斯超限调查处理程序,对瓦斯超限频繁的煤矿企业进行约谈。

第12条县级瓦斯监控平台具体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的日常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各项记录和统计台账。

发现瓦斯超限报
警,必须立即查明原因,督促煤矿进行处理,同时向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汇报。

本办法从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1、瓦斯超限报警的认定
2、瓦斯超限防治措施
2015年5月29日
瓦斯超限报警的认定
凡是井下采掘工作面、通风巷道、硐室的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对应规定的最大值,就是瓦斯超限。

1、“一级报警”指瓦斯浓度超过1%但未达到30min(分钟);
2、“二级报警”指瓦斯浓度超过2%且未达30min 或瓦斯浓度超过1%且达到30min而未达到60min;
3、“三级报警”指瓦斯浓度超过3%或瓦斯浓度超过2%达30min 或瓦斯浓度超过1%达60min。

4、矿井瓦斯超限报警总次数以“县级瓦斯远程自动监管信息系统”统计为准,因同一个问题造成多个探头出现“三级报警”的,考核“三级报警”时只计算一次、可以剔除非本矿自身责任而停电造成的“三级报警”。

煤矿处理瓦斯超限措施
1、煤矿企业必须落实瓦斯治理综合措施,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

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按1%管理,达到1%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2、优化巷道掘进条带预抽区域的钻孔布置及设计方案,确保需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钻孔终孔无空档,所设计的钻孔施工既方便又简单。

3、强化抽采钻孔施工质量及封孔灌浆等管理,确保每施工一个孔能都符合要求,并对每条巷道安装V锥等计量装置进行计量。

通过预抽区域V锥计量值与区域瓦斯原始含量进行计算,当残余瓦斯含量<8m3/t,方可按防突规定方法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的方式进行抽采效果检验及编制抽采达标评判,经评判抽采达标并报请煤矿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入区域作业。

4、保障局部通风质量,确保最大限度的控制沿线风筒漏风,保障掘进碛头放炮期间的配风量;同时,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供电。

5、强化日常管理,一旦出现预测指标明显增大、炮后瓦斯涌出量出现明显上浮时,必须制定针对性措施,并能确认所制定的措施有效,方可继续掘进。

6、当炮后瓦斯涌出量持续在超限边缘,而掘进期间又无其
它异常情况时,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实行分次装药分次放炮或降低巷道掘进宽度等方式进行掘进。

7、布置边掘边抽硐室施工边掘边抽钻孔(条件具备地点可辅以深孔预裂爆破增透措施),对碛头掘进前方煤层瓦斯进行抽采,以降低掘进期间的瓦斯涌出量。

8、条件具备地点可在底板道或碛头前方实施高压水力割缝进行增透,快速提升巷道掘进条带的抽采效果;
9、在掘进工作面停头施工排放钻孔并辅以深孔预裂爆破进行增透和卸压,或在碛头停头采用超高压水力割缝增透卸压等均可实现在快速恢复掘进的情况下,有效降低炮后瓦斯涌出量。

10、炮掘施工巷道必须按规定使用爆破物品,遇煤层松软或顶板破碎带时,由跟班队干根据现场情况,适当减少辅助眼个数,增加周边眼与巷道周边的距离(周边眼之间的眼距不能增大,只能缩小)、减少炮眼装药量。

煤矿根据现场情况通过矿调和炸药库适当控制循环装药量或循环进度。

11、综采、综掘工作面,遇煤层松软或顶板破碎带时,适当减慢截割速度。

12、瓦检员在井下一旦查到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尾巷除外),必须立即向调度站汇报,由通风调度站向矿通风科及矿领导汇报,及时采取撤人措施并进行处理。

13、监测监控工必须每2-3 小时对全矿瓦斯监控情况查阅一遍,发现同一地点瓦斯浓度上升幅度大于30%或瓦斯浓度达到
1%时,立即向矿通风科汇报,通风科必须作分析,报告矿领导采取相应措施。

14、监测监控工必须随时注意观察、监听是否有瓦斯超限,一旦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查明瓦斯变化曲线并查找原因,立即向矿领导和通风科汇报;矿领导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5、初步判断为监控系统故障引起的报警时,必须经当班专职瓦检员在现场用光学瓦检仪检查确认无瓦斯超限,方可认定为监控系统故障报警。

由调度值班人员通知监测值班电工,在2-4 小时内处理完毕,调度站和监控室必须有记录备查。

16、对于瓦斯监控系统调校或试验、计划性排放瓦斯和局部通风机计划性停风可能造成瓦斯超限报警等特殊情况,由矿提前24 小时向县级监控中心汇报,并有记录备查。

17、对于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调校或试验,必须提前通过网络系统在瓦斯传感器安装地点名称的后面加括号“(调试)”字样注明,否则按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处理,调校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9%或地面调校后每10 天更换一次。

18、煤矿总工程师每月定期召开通风瓦斯分析会,预判和解决通风瓦斯管理存在的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