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天府新区十大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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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布天府新区十大支持政策
(2012-03-09)
摘要:昨日下午,四川省政府于全国"两会"期间,在北京召开成渝经济区建设四川推进情况暨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情况介绍会,四川省对外公布了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十条支持天府新区的重大政策,
成都频道讯(记者陆海宇)在昨日下午召开的四川省政府情况介绍会上,副省长王宁介绍了十条支持政策,依次是:
第一条,设立天府新区发展的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出资20亿元(4忆新元),发起设立天府新区发展专项资金,这个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益性项目和生态绿地系统的主干工程建设。
第二条,新区新增地方财政收入全额用于新区建设,从2012年起,也就是从今年起,五年以内除中央分享税收和省级财政固定收入以外,天府新区范围内新增的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全部留给新区,用于新区的建设与发展。
第三条,地方政府的债券和产业投资基金要向新区倾斜,地方政府债券重点安排给成都、眉山、资阳用于新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同时要积极的引导四川产业振兴发展基金,优先投向天府新区的重大产业项目。
第四条,税收方面的政策,自主确立新区土地类适用税的标准,主要是两个。
1、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成都、眉山、资阳三市按自主规定确定,报省财政厅和省地方税务局备案。
2、城镇土地适用税额由三市按规定自主确定,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加大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的政策支持,2020年12月31号前,对设在天府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且从今年起,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前两年给予补贴,后三年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第六条,新区高端服务业享受要素价格优惠,对新区的现代物流、企业总部、金融、研发设计等高端服务业,用水、用气、用电等要素的价格按工业标准执行。
第七条,新区的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单列,对新区土地使用年度计划实行单列管理,按照规划和建设需要优先保障建设用地。
第八条,支持新区金融业发展,新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除省级政府审批的权限,授权成都、眉山、资阳三市人民政府。同时省级财政在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新区建设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给三市政府相应的财力补贴。
第九条,实行高效便捷通关,对新区范围内企业,按照规定推行低风险快速放行和低风险单审核方式,通过口岸海关进出口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支持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简化成都双流机场海关,与省内其他相关业务现场的转关手续。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在天府新区设立海关机构。
第十条,实施人才引进的特殊政策,对新区紧缺紧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其住房、户籍、就医、子女入学享受我省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对新区范围内的政府机构紧缺的人才可按照特殊职位实行招录和聘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