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离岗管理规定(WI-SC-25)
1.0目的
为加强现场生产管理,提高基础管理工作及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规范和控制生产程序,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由于人员离岗而出现的生产作业异常,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
公司各一线部门均适用,凡参与生产、仓储、特殊岗位人员或组长级(不包含组长级人员)以下及非办公室人员均按本规定管理。
3.0 权责
3.1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制订、完善本规定及监督本规定的有效实施。
3.2生产相关部门的职责:
3.2.1负责《离岗管理规定》的执行及监督。
3.2.2加强对部门人员离岗的管控,减少人员离岗。
3.3部门文员的职责:
3.3.1 做好本部门的人员离岗的时间、次数的统计。
3.3.2 向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及时汇报本部门人员的离岗统计情况。
4.0 定义
4.1离岗:在正常工作时间,因急事必须离开工作岗位。
4.2离岗证:公司用于识别离岗人员的证件。
4.3 生产相关部门:指品质、包装、工模、钣金、喷涂、装配、铁线、冲压、焊磨、铁线、原料仓等与生产相关非办公室部门人员。
5.0 内容
5.1工作时间内,现场人员必须服从分配,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工作有序,安全操作;不准聚众
闲聊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遵守“5S管理。
5.2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随意更换工种、岗位及串岗、
脱岗;对于派工协助其他单位的人员需统一带队至岗位,完成岗位需求后统一调回原工作岗位。
5.3工作时间内,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确需离岗的人员,必须报备直属主管,经批准后并
佩戴好《离岗证》方可离岗,离岗人员须带上《离岗证》到部门文员处登记。
5.4现场使用《离岗证》其样式版本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放、配备,现场以组为单位每组配
备10人/个;任何部门或个人禁止擅自制作《离岗证》。
5.5 离岗纳入公司日常现场纪律巡查范围,如在巡查中发现离岗人员未佩戴《离岗证》的,将予
以警告处罚。
6.0 支持性文件:
《员工手册,奖罚管理规定》
7.0 本制度随企业的发展可根据具体情况而进行多形式的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制度细则、删除条
文),修改后之内容同样作为本制度的一部分由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执行。
8.0本规定的一切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其他任何解释无效。
9.0本规定适用于员工上厕所与去吸烟去吸烟要佩戴离岗证。
10.本规定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