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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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集团公司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公司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公司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依据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现行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统一规划、归口对外、分工协作、高效管理,不断提高集团公司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是指火电、水电、天然气发电、核电、风电及新能源发电等新建、扩建和限上技术改造项目。

第四条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向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以提高投资效益,推进项目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支机构,省发电公司、上市公司,直属企业、控股公司。

参股公司的基本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开展前期工作的基本原则第六条集团公司积极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的基本建设项目。

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和市场规律,加快前期工作,增加前期项目储备,保证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集团公司开发的电源发展项目应符合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布局,并已列入集团公司电源发展规划和滚动规划。

(一)集团公司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家电力工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按照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编制集团公司电源发展规划和滚动规划。

(二)分支机构编制本地区的电源发展规划,省发电公司、上市公司编制本公司的电源发展规划,并上报集团公司。

经审核后,纳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指导电源建设项目有序发展。

第八条集团公司电源项目的前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集团公司制定集团公司系统年度开工计划,前期工作完成目标。

(一)分支机构、省发电公司负责本地区、本公司的电源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制定前期工作计划上报集团公司批复。

(二)上市公司负责其直接投资的电源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前期工作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集团公司直接委托的前期项目,由被委托单位直接制定前期工作计划上报集团公司批复。

25、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

25、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大唐新能源制〔2010〕48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分子公司、筹建处,本部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工作,提高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各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及集团有关政策和规定,现制定印发《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主题词:生产技术改造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部 2010年9月20日印发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所属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工作,提高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各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及集团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是指在对现有的发电设备和设施,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公用设施,利用国内外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以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满足环保要求及增加生产能力的完善、配套、改造的检修和技改项目。

第三条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范围(一)消除影响企业安全、可靠、综合出力的设备缺陷以及公用系统存在的问题,提高效率和出力,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二)降低能源及资源损耗,提高企业运行水平;(三)完善和提高调度通信、控制、继电保护以及自动化水平;(四)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完善劳动保护措施;第四条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和经济性为中心;(二)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本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标准、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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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_[全文] 大唐集团制〔2005〕129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系统各企业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提高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各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主题词: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5年7月22日印发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提高集团公司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科技工作要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使科技进步成为集团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的宗旨:(一)依靠科技进步解决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工作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推动集团公司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为集团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技术、装备和人员基础;(二)科技项目的立项、执行、考核、验收和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应有章可循,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资金投入的综合效益。

第四条科技项目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市场依托为平台,以项目管理为主线,以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为手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对解决影响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科技项目要有组织、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

制定合理的科技进步方针,贯彻技术经济优化的思想,定好战略,搞好规划,做好计划。

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加大国内、国际技术交流的力度,促进集团公司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三)科技资金应有重点地使用,进行充分的投资经济效益评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整体效果;(四)科技项目要同时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五)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强化全过程管理,对重大科技项目可实行项目资本金制、项目负责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本着“确立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实行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的管理思路,明确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和各级人员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方面的责任与工作内容,实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完整篇.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完整篇.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1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采购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物资类、工程类(包括施工、单项工程承包、工程总承包等)和服务类的国内和国际招标工作。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成立各级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招标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评标结果;(五)处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总部各部门主要职责: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类招标采购管理,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招标采购。

安全生产部负责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负责电力生产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生产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电力生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电力生产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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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公示
TOP4 【总院财务】单一来源公示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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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9 2023-04-19
TOP5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 北京万方数据股份 有限公司“万方数据知识服务云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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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采购结果公告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2-11-18
(2)研究和试验发展(3)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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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 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科 研试验楼仪器仪表检定校准业务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 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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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果公告
2023-06-15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3 日 生成
4/18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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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 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科研试验楼仪器仪表检定校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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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 有限公司本部印刷服务结果公告
北京速印德印刷服 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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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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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J-23-00013041 第 2 次中国大 北 京 朝 阳 印 刷 厂 有 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 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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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印刷品印刷服务-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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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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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 院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独立核算 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项目】单一来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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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公示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标准化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本部各部门。

第三条集团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建立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过程管理,构筑集团化管理平台和与国际接轨的技术平台,不断满足投资者、顾客、企业、员工和社会的需求,提高集团公司系统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第四条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坚持以人为本,从目标和需求出发。

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第二章定义和术语第五条为在集团公司系统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和发布实施,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规范性文件,为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第六条标准化领域中,针对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为集团公司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的形式可以是标准、规范、规程、守则、操作卡、作业指导书等。

第七条标准化领域中,针对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为集团公司管理标准。

管理事项主要指在营销、设计、采购、工艺、生产、检验、能源、安全、卫生、环保等管理中与实施技术标准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制定管理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组织、科学利用和加快发展生产力,正确处理生产、经营、发展的相互关系,科学行使计划、生产、监督、调整等管理职能。

第八条标准化领域中,针对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为集团公司工作标准。

工作事项主要指在执行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时与工作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等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深入贯彻“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理念,深化“达设计值”工作和提高设备可靠性,提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条“精品工程”是通过精心策划、精益管理、精细运维,使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完成后的可靠性指标、能耗指标、环保排放指标、投资回报率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安全设施完善,文明生产一流,机组长期稳定高效运行。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工作的各级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制定了“精品工程”的评选条件、评价标准、检查考核等内容。

其它计划检修、技改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有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均纳入“精品工程”创建管理,“精品工程”实行“分级创建”,分为集团公司评价项目和分子公司评价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中重大技改项目是指重点技改项目工程投资超过3000万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一)制定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管理办法,建立指标对标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二)对集团公司评价的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进行核查。

(三)监督、指导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创建工作的实施,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发布年度评价结果。

第七条分子公司职责:(一)落实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创建管理要求,制定工作方案。

(二)检查、指导基层企业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前期策划、过程实施。

(三)组织“精品工程”评价,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发布年度评价结果。

国家电力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力公司科技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原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技术开发费收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7〕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的要求,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科技管理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电力公司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是: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及推广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末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及技术研究有关的其它经费、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的科研试验费和试制失败的损失。

第三条国家电力公司科技项目研究的宗旨是解决国家电力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发展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推动和促进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为国家电力公司发展奠定技术和装备基础。

第四条国家电力公司科技项目内容包括:1、重大技术研究与高科技产品开发项目;2、重大应用理论研究项目;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包括商品化开发、重大中间试验与示范工程项目;4、软科学研究项目。

第五条在国家计委、科学技术部、国家经贸委立项,由国家电力公司主持研究的国家攻关项目,按三部委的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二、科技项目的选题第六条国家电力公司重大技术研究与高科技产品开发项目应符合下述条件:1、以国家电力公司科技发展规划为依据,为公司生产、运行、重大工程技术和中长期发展需要服务的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关键技术;2、跟踪国际电力科技发展,3-5年内在某些关键技术方面能取得重大突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的项目;3、公司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对电力科技发展有重大作用,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作用或重大影响的项目;4、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改善环境有较大作用,有广泛的推广应用前景,对电力企业技术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5、能够形成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高技术产品与重大产业化开发项目。

大唐集团制〔2014〕29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doc

大唐集团制〔2014〕29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doc

大唐集团制〔2014〕29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范招标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国内招标和国际招标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采购管理单位,一级集中采购指集团公司,二级集中采购指分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单位,是指提出采购需求的单位。

第四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组组建第五条招标采购工作应组建招标工作组。

一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由集团公司负责组建,成员由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

二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由分子公司负责组建,成员由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

非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由采购需求单位负责组建,成员构成自定。

第六条集团公司根据标的情况下达一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组建原则,明确组长、副组长、成员所属单位及人员数量。

分子公司、物资公司按照组建原则推荐人选,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确定。

二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人选,由分子公司参照上述办法自定。

非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人选,由采购需求单位自定。

第七条工作组成员名单确定后,组长、副组长人员一般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经工作组组建单位批准。

各相关单位应当保证工作组成员履行职责所需的时间和工作条件。

第八条招标工作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主要职责:(一)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二)确定资格预审和评标工作安排;(三)负责组织资格预审,编制资格预审结果上报材料;(四)协调处理评标过程中的技术商务问题;(五)检查评标结果,编制评标结果上报材料;(六)完成招标工作组组建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宜。

15大唐集团制〔2009〕3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

15大唐集团制〔2009〕3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提高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生产准备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使新建机组投产后能够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确定了生产准备工作在项目筹建阶段(从项目起步到项目开工)、建设阶段(项目开工到168小时试运行结束)、试生产阶段(168小时试运行结束后六个月内)的管理规范和基本工作要求。

第三条生产准备管理要贯穿项目的规划、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全过程,主要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选型、设备招标和监造、设备安装、单体调试、分部试运、整套启动、移交生产、试生产等阶段。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高度重视生产准备管理工作。

生产准备工作是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单位要在抓好基建工作的同时,抓好生产准备工作,做到生产准备与工程建设协调一致,统筹兼顾。

第五条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生产准备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和考核,认真落实生产准备工作的领导、技术、监督和现场管理责任。

在生产准备工作中,各级人员都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有人负责、有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项目单位生产准备工作的内容包括成立生产准备机构,配置生产准备人员,人员培训及定岗,编制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程,机组试运、验收和移交管理,生产物资储备,发电机组运营准备等。

第七条在项目筹建阶段,项目单位要根据机组投产计划,编制详细的生产准备大纲和工作计划。

生产准备大纲主要包括生产准备工作的指导思想、生产准备工作内容和生产准备工作要求等。

生产准备工作计划主要包括新机投产前各个阶段的生产准备工作内容、时间进度安排及责任分工等。

第八条生产准备人员要全过程地参加项目各阶段系统和设备的技术谈判、质量验收,提出优化意见和建议。

从项目规划、设备选型开始,生产准备人员要收集同类型机组、设备的技术资料,了解设计、安装、调试、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加以借鉴。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工程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业务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电力科技创新与进步,推动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作为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根据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中、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评审条件中的“工程技术人员”指在集团公司系统从事发电(含火力、水力、风力、核能及其他新能源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电网技术、电力环保、电力标准化、电力信息技术、规划计划、施工建设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含运行、检修、修造、技术改造、安全与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及其技术管理)。

第五条工程系列分为五类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含核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及其他热能形式发电),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含风能、潮汐能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工业工程专业。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生物质能等新型发电技术及其他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他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他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包括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及其他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专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规定

Q/CDT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目次目次 (I)前言 (II)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 (1)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管理职责 (1)5安全管理目标 (3)6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3)7环境保护管理内容 (8)附录A(规范性附录)事故报告流程图 (10)附录B(规范性附录)附表 (11)附录C(规范性附录)安全事故快报 (15)前言为规范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大唐集团制【2005】22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本标准的附录A、B、C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职责、目标、内容、要求与检查。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基本建设工程(含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L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规定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电监会4号令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2环境保护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作为一个污染源,针对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环境(大气、水体、土地、野生动植物、矿藏、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自然因素的总体)造成的影响,应采取的组织和技术性环境保护措施,以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1 年度)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名单(公示)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1 年度)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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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氮燃烧技术应用示范
二等奖 任公司
序号
19
成果名称
600MW 机组 380V 保安电源系统
评审结果
二等奖
主要完成单位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
主要完成人
丁锻;谭翀;郑丙文 廖方华;刘应廷;李亮;吴春; 易雄 王东禹;王德仓;苏利辉;张 海龙;刘海昌
改造及自投逻辑优化 1000MW 发电机端部新型支撑 20 结构研究与应用 低压缸次末级叶片装配工艺 21 改进 二等奖 责任公司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 潮州电厂二期百万机组安全 22 经济性能完善和优化 设计研究院;广东拓奇电力技术 发展有限公司 23 600MW 超临界锅炉催化柠檬酸 二等奖 大唐景泰发电厂 杨博;丁婷 张玲;余仁付 二等奖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电力 少平;陈镇波;李永俊;王辉; 邢百俊;刘兴久;王文欣;董 二等奖 任公司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股份有限
序号

成果名称
评审结果
公司
主要完成单位

主要完成人
提高汽轮机组效率及 TK 节点 龙元彪;郭江涛;高世文;余 42 式侧齿迷宫汽封在 300MW 机组 三等奖 上的应用 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 孟建国;杜建忠;郭迎宾;王 600MW 亚临界机组主保护逻辑 43 优化改造 世盼;胡民宗 设备系统定位检修方法在喜 44 河水电厂的应用 200MW 抽汽供热汽轮机末级叶 45 片改造 46 防止 300MW 锅炉炉膛出口及省 三等奖 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 周龙岗;王巍 三等奖 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 刘士宏;彭守刚 三等奖 河水力发电厂 新;何伟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喜 李万绪;井永强;张文强;李 三等奖 任公司 胜;徐光宝;刘刚;杨勇波;周 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 飞;张涌;郭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细则范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细则范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科学技术(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科技成果奖励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分公司的科技奖励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围绕分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坚持科技兴企、人才兴企之路,从解决各项工作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各项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遵循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自主创新、团结协作、联合攻关、攀登科技高峰的工作路线。

鼓励先进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促进科技的研究与开发、生产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密切结合,落实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分公司科技进步的自主创新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三条分公司科技成果奖励活动,实行“公正、公平、公开”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为了维护分公司科技成果奖励的严肃性,科技成果奖励活动中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影响和非法干涉。

第五条分公司科技成果的奖励是授予科技人员或者组织的荣誉,奖励证书不作为确定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分公司职责:(一)建立健全自身科技成果与奖励的组织管理机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科技成果与奖励的有关制度和办法;(二)推荐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科技成果参加集团公司科技奖的评审;(三)组织自身科技成果的评价;(四)负责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科技成果的统计与分析管理;(五)负责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科技成果与奖励的全过程管理;(六)监督、指导、协调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科技成果与奖励管理;(七)研究和解决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科技成果管理、评价、推荐、登记、评审、奖励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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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_[全文] 大唐集团制〔2005〕129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系统各企业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提高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各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主题词: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5年7月22日印发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提高集团公司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科技工作要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使科技进步成为集团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的宗旨:(一)依靠科技进步解决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工作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推动集团公司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为集团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技术、装备和人员基础;(二)科技项目的立项、执行、考核、验收和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应有章可循,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资金投入的综合效益。

第四条科技项目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市场依托为平台,以项目管理为主线,以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为手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对解决影响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科技项目要有组织、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

制定合理的科技进步方针,贯彻技术经济优化的思想,定好战略,搞好规划,做好计划。

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加大国内、国际技术交流的力度,促进集团公司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三)科技资金应有重点地使用,进行充分的投资经济效益评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整体效果;(四)科技项目要同时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五)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强化全过程管理,对重大科技项目可实行项目资本金制、项目负责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本着“确立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实行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的管理思路,明确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和各级人员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方面的责任与工作内容,实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第七条集团公司职责:(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二)组织审批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和直属企业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和重大科技攻关方向和技术路线;(三)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重大科技项目的论证、审查与审批,并确定承担单位;(四)负责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合同的签订、评估、成果的验收与申报、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的管理;(五)负责科技项目的统计与分析、检查与考核管理;(六)负责推广与应用科技成果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七)负责集团公司直属企业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八)监督、指导、协调分公司、子公司的科技项目管理。

第八条分公司、子公司职责:(一)负责所管理和所属基层企业对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二)组织所管理和所属基层企业科技发展规划和重大科技攻关方向和技术路线;(三)负责组织所管理和所属基层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的论证、招投标、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和实施的过程管理;(四)负责组织所管理和所属基层企业一般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批、合同签订、评估、成果的验收与申报、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的管理,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五)负责组织所管理和所属基层企业科技项目的统计与分析、审核与上报;(六)监督、指导、协调所管理基层企业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九条基层企业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审批部门)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实施;(二)负责本企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攻关方向和技术路线的编制;(四)组织本企业科技项目的论证、上报、合同签订、评估、成果验收、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的管理,并报审查部门备案;(三)负责组织本企业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四)负责企业科技项目的统计与分析、审核与上报;及时报告有关科技项目的执行情况,提出总结报告;(五)参与科技项目的论证、招投标、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和实施的过程管理。

第十条组织机构:(一)集团公司成立科技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集团公司科技管理工作的领导、审查、协调和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安全生产部、总经理工作部、工程管理部、发展计划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监察部和市场营销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是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三)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基层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科技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所管理和所属基层企业科技管理工作的领导、审查、协调、监督和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一条科技项目分类:(一)技术攻关项目;(二)技术开发项目;(三)应用理论研究项目;(四)软科学课题研究项目;(五)成果转化项目;(六)探索性试验项目;(七)成果的推广和应用项目等。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将优先选择带有全局性、基础性、先进性的科技项目,重点安排涉及技术监控、安全性评价、可靠性管理、缺陷管理、耗差分析、大机组竞赛的科技项目。

第十三条科技项目划分:(一)集团公司指定的科技项目和资金总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项目为重大科技项目;(二)资金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为一般科技项目。

第十四条科技项目管理权限:(一)科技项目分为集团公司指定、审批项目和分支机构、子公司、基层企业自行确定项目;(二)集团公司指定项目不受资金额度的限制;(三)资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批;资金额在10,100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由分支机构、子公司审批;资金额小于10万元的科技项目由各基层企业自行审批;(三)分支机构、子公司审批所管理和所属基层企业的一般科技项目均须报集团公司备案;根据国家有关科技项目管理的规定和政策,需要集团公司审批的科技项目,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科技项目选题的基本条件:(一)以集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为依据,围绕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进行的关键技术开发项目;(二)能够提高企业安全运行水平、检修工程质量、合理缩短建设周期,降低造价,节能降耗,改善环境,降低成本等关键性技术的工程试验、示范、实用化研究的成果转化项目;(三)针对生产、建设、经营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开展的探索性试验中需技术攻关的项目;(三)先进、成熟、适用范围较大,并可取得良好效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机具、新材料、新设计的成果推广和应用项目;(四)集团公司发展、生产、建设、经营中重要的技术方向、政策、重大攻关和技术开发所需奠定重要理论基础的应用理论研究,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五)集团公司承担国家下达的课题及影响集团公司发展的前瞻性课题。

第十六条科技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一)申请集团公司立项的科技项目要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内容,符合科技项目选题的基本条件;(二)集团公司的重大科技项目中需与有关单位联合的项目,原则上采用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实施单位;(三)集团公司可根据电力生产、建设、经营的需要,决定选择开展的课题及研究的单位;(四)科技项目主要负责人应由在职人员担任,同时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对研究项目涉及领域的国内外技术发展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和较强的研究与开发能力。

第十七条科技项目的申报和要求:(一)集团公司的科技项目由集团公司指定、专家提出、有关单位申报;(二)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和系统外从事电力及与电力相关工作的科研机构均可申请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三)科技项目申请前应首先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详细填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

对经济效益应有初步估算,申请单位的领导应对科技项目预算、保证科技项目实施的条件等提出审查意见。

合作单位应对合作内容及保证条件等签署具体意见;应用单位应对科技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予以确认;(四)每年7月份审批部门组织科技项目审核,各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对科技项目《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审查,经领导批准、盖章后申报;并将科技项目申请书于6月底前送达审批部门(一式三份)。

有合作单位的,应在申请书中填写合作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十八条科技项目立项的评审:(一)审批部门负责组织对申报科技项目的评审,评审分预审、专家评审两个阶段;(二)申报的科技项目由审批部门进行统一编号和组织预审,预审人按预审内容审查后,写出审查意见;(三)科技项目预审结果经审批部门审核后通知申请单位,对于通过预审的科技项目,申请单位按要求编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3),并在30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部门(一式三份),供专家评审;(四)专家评审由审批部门组织。

专家评审小组一般由相关专业的6-11名专家组成。

评审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

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对审批部门负责,要严格遵守对评审材料及专家意见保密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申请人和评审人的权益,最终由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和实施建议。

第十九条科技项目的查新:(一)为规范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的选题、立项、评审、验收的管理工作,减少重复立项,保证科技项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保证科技成果评价的准确性,积极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对需立项的科技项目均应进行查新;(二)申请科技项目前应对每个科技项目进行查重、查新检索,各单位查新工作可委托有关电力科学研究院所进行,并将检索结论与《申请书》一并上报。

第二十条科技项目立项的评审内容:(一)《申请书》是否按规定格式填写,各项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有关负责人是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是否符合立项的原则和要求;(三)与生产联系是否紧密、是否为生产急需项目、技术关键或重点解决的问题是否适时;(四)采用的方法或技术路线是否合理,预期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先进;(五)预算是否合理,性能价格、投入产出比是否较高,有无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六)成果转化的应用是否可能和可靠;(七)申请单位有无承担其科技项目的能力(含人员与技术装备条件),以及合作、应用单位的技术条件是否具备,能否在计划时间内完成科技项目,同时要综合考虑过去承担的科技项目完成情况是否良好;(八)初审的重点是:一、二、三、七等项内容;(九)专家评审的重点是:四、五、六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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