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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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公养381号)《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审定稿)

(交公养381号)《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审定稿)
1砌体砂浆配合比准确,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勾缝密实。
2浆砌片(块)石、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基础中缩缝应与墙身缩缝对齐。
4砌体勾缝应自然、整齐。
3.4.2
见表3.4.2。
表3.4.2浆砌边沟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或砂浆强度
在合格标准内
3混凝土、砌体砂浆配合比准确,砌缝内砂浆应均匀饱满,勾缝密实。
4槽体表面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3.6.2
见表3.6.2。
表3.6.2泄水槽实测项目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或砂浆强度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或E检查
3
2
断面尺寸(mm)
±30
尺量:每条测2处
1
3
边坡坡度
1.0.6
1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和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
2 监理单位应有完整的抽查资料、试验数据和相应的管理资料。
3 质量保证资料包括:所有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质量检验结果;材料配合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试验数据;隐蔽工程施工记录;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质量事故记录以及整改记录等。
2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
3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4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细则》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细则》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细则》的通知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细则》的通知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公路运输【发文字号】苏交质[2005]53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细则》的通知各市交通局,省高指、大桥指、苏通桥指,厅公路局、航道局: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省交通厅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十一月九日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细则 1 / 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适用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四条质量监督检查的目的:评价工程质量状况和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纠正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管理问题及质量缺陷;为质量鉴定积累部分数据。

第五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三级及以上新建、改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农村公路、公路养护大修工程的质量监督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与受理第六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与受理是指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 2 / 5 向质监机构申请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质监机构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签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并建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活动。

第七条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到质监机构办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需提供下列资料: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包括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及地点、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的申请等;2、公路工程项目审批文件、设计文件;3、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4、公路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与资格证明材料;5、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考核办法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考核办法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根据《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结合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建的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条考核主要内容有:建设程序标准化、参建单位管理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及安全管理标准化。

第四条建设程序标准化考核建设程序标准化考核是指对项目从工程可行性研究到完成交工验收的相关程序进行的考核。

建设程序标准化考核主要内容有:1、项目开工前,制定本项目建设标准化创建方案;2、项目开工前,完成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报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经过审查并批复;完成征地、拆迁手续办理;完成工程招标,并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创建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完成质量和安全监督申请,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完成施工许可办理;3、设计变更需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实施;4、满足规定条件及时申请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报告在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中备案。

第五条参建单位管理标准化考核参建单位管理标准化考核是指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驻地建设和人员配置,生产场地建设进行的考核。

参建单位管理标准化考核主要内容有: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驻地在选址、布局、规模、环境卫生等方面满足工程建设和文明施工的要求;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人数和人员配置等应满足工程管理要求,所有人员应挂牌上岗,主要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更换,并建立考勤制度;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实验室(如有)应布局合理、设备齐全,符合备案条件;委托试验机构(如有)应满足相应资质、手续齐全。

4、施工单位生产场地(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小型构件预制场、施工便道等)选址、建设规模、设备配置等应满足工程建设要求,材料存放符合分类、防雨防潮、标识清晰的要求。

第六条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是指对工程质量、三新技术应用和施工工艺进行的考核。

《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

《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

《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和《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市公路管理处: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强化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质量评定与验收工作,我局制订了《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和《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市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局,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十月八日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二00七年五月1 总则2222 12 路基工程2222 32.1 土方路基222 32.2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222 32.3 土边坡222 43 排水工程2222 53.1 涵管基础222 53.2 管节安装222 53.3 一字墙和八字墙222 63.4 浆砌边沟222 63.5 土边沟222 73.6 泄水槽222 74 路面工程2222 94.1 水泥混凝土面层222 94.2 沥青混凝土面层222 104.3 稀浆封层222 11 目录4.4 石灰土基层和底基层222 124.5 石灰、粉煤灰土基层和底基层222 134.6 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基层222 144.7 填隙碎石(矿渣)基层和底基层222 154.8 水泥稳定粒料基层222 154.9 旧水泥路面碎石化基层和底基层222 164.10 水泥路面贴缝222 174.11 水泥路面压浆222 174.12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处理基层和底基层222 184.13 路缘石、侧石222 184.14 路肩222 195 桥梁工程2222 205.1 桥面铺装222 205.2 钢筋加工、安装222 205.3 碳纤维(玻璃纤维)布加固工程222 21 5.4 钢板粘贴加固工程222 225.5 体外预应力加固工程222 235.6 增大截面钢筋混凝土加固222 235.7 扩大截面基础加固工程222 245.8 支座安装、更换222 255.9 伸缩缝更换、安装222 255.10 桥头搭板222 265.11 钢结构油漆222 275.12 混凝土小型构件预制222 275.13 栏杆安装222 285.14 混凝土防撞墙222 286 防护工程2222 306.1 浆砌、混凝土挡土墙222 306.2 锥坡、护坡222 307 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设施2222 327.1 交通标志222 327.2 路面标线222 327.3 波形梁钢护栏222 337.4 防眩设施222 347.5 隔离栅和防落网222 347.6 混凝土护墩、隔离墩222 357.7 里程碑、百米桩、警示桩和界碑222 367.8 轮廓标222 368 绿化工程2222 388.1 分隔带绿化222 388.2 路侧绿化222 388.3 互通立交区绿化222 398.4 管理、服务站区绿化222 40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2222 41 附录B 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2222 42 附录C 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定2222 44 附录D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2222 45 附录E 水泥砂浆强度评定2222 46附录F 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评定2222 47 附录G 路面结构层厚度评定2222 48附录H 路基、柔性基层、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2222 49附录I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2222 50附表J 路面横向力系数评定2222 53附件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条文说明 55 1 总则2222 572 路基工程2222 583 排水工程2222 604 路面工程2222 615 桥梁工程2222 656 防护工程2222 697 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设施2222 708 绿化工程2222 73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2222 74附录B 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2222 75附录C 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定2222 75附录D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2222 751 总则 1.0.1 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规定,结合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涉及干线公路建设工程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等,结合我省干线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是指列入全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原则”(即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统一监管、行业指导、分级负责。

市级、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委托其设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省交通厅公路局按本办法负责全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各市公路管理处具体负责辖区内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业指导工作。

第五条在我省境内从事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活动的建设单位及从业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及其它与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六条鼓励对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并将先进管理技术推广应用.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义务和责任第七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干线公路建设招投标程序,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从业单位.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施工单位以往的安全生产业绩应作为其资格预审能否通过的重要条件和评标时衡量其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施工单位中标后,建设单位应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建安费的1%).安全生产费用由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情况的签字确认进行支付。

(交公养381号)《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审定稿)

(交公养381号)《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审定稿)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通系电1,力过根保管据护线0生高不产中仅工资22艺料22高试可中卷以资配解料置决试技吊卷术顶要是层求指配,机置对组不电在规气进范设行高备继中进电资行保料空护试载高卷与中问带资题负料22荷试,下卷而高总且中体可资配保料置障试时23卷,23调需各控要类试在管验最路;大习对限题设度到备内位进来。行确在调保管整机路使组敷其高设在中过正资程常料1工试中况卷,下安要与全加过,强度并看2工且55作尽22下可2都能护1可地关以缩于正小管常故路工障高作高中;中资对资料于料试继试卷电卷连保破接护坏管进范口行围处整,理核或高对者中定对资值某料,些试审异卷核常弯与高扁校中度对资固图料定纸试盒,卷位编工置写况.复进保杂行护设自层备动防与处腐装理跨置,接高尤地中其线资要弯料避曲试免半卷错径调误标试高方中等案资,,料要编5试求写、卷技重电保术要气护交设设装底备备4置。高调、动管中试电作线资高气,敷料中课并3设试资件且、技卷料中拒管术试试调绝路中验卷试动敷包方技作设含案术,技线以来术槽及避、系免管统不架启必等动要多方高项案中方;资式对料,整试为套卷解启突决动然高过停中程机语中。文高因电中此气资,课料电件试力中卷高管电中壁气资薄设料、备试接进卷口行保不调护严试装等工置问作调题并试,且技合进术理行,利过要用关求管运电线行力敷高保设中护技资装术料置。试做线卷到缆技准敷术确设指灵原导活则。。:对对在于于分调差线试动盒过保处程护,中装当高置不中高同资中电料资压试料回卷试路技卷交术调叉问试时题技,,术应作是采为指用调发金试电属人机隔员一板,变进需压行要器隔在组开事在处前发理掌生;握内同图部一纸故线资障槽料时内、,设需强备要电制进回造行路厂外须家部同出电时具源切高高断中中习资资题料料电试试源卷卷,试切线验除缆报从敷告而设与采完相用毕关高,技中要术资进资料行料试检,卷查并主和且要检了保测解护处现装理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参建单位)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参建单位)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参建单位(试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2013年11月目录总则 (1)第一部分驻地建设标准化 (2)1.1 建设单位驻地标准化 (2)1.1.1 场地选址 (2)1.1.2 场地建设 (2)1.1.3 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试验室建设 (3)1.1.4 环境卫生 (5)1.2 监理驻地标准化 (5)1.2.1 场地选址 (5)1.2.2 场地建设 (6)1.2.3 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试验室建设 (7)1.2.4 环境卫生 (9)1.3 项目经理部驻地标准化 (9)1.3.1 场地选址 (9)1.3.2 场地建设 (10)1.3.3 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试验室建设 (11)1.3.4 环境卫生 (17)第二部分人员管理标准化 (19)2.1 建设单位人员管理 (19)2.1.1 组织机构 (19)2.1.2 人员配置及要求 (19)2.2 监理人员管理 (20)2.2.1 组织机构 (20)2.2.2 人员配置及要求 (20)2.3 项目部人员管理 (21)2.3.1 组织机构 (21)2.3.2 人员配置及要求 (23)第三部分生产场地建设标准化 (29)3.1 拌合站标准化 (29)3.1.1 场地建设 (29)3.1.2 材料管理 (32)3.1.3 设备配置及要求 (33)3.2 钢筋加工场标准化 (34)3.2.1 场地建设 (34)3.2.2 材料管理 (35)3.2.3 设备配置及要求 (37)3.3 预制场标准化 (38)3.3.1 场地建设 (38)3.3.2 材料管理 (40)3.3.3 设备配置及要求 (41)3.4 小型构件预制场标准化 (43)3.4.1 场地建设 (43)3.4.2 材料管理 (44)3.4.3 设备配置及要求 (45)3.5 施工便道标准化 (46)3.5.1 布置原则 (46)3.5.2 建设标准 (47)3.5.3 标志标牌 (49)3.5.4 施工便道便桥养护 (49)3.6 文明施工 (50)第四部分标志标牌图例 (51)4.1 制作、安装和设置要求 (51)4.1.1 禁止标志 (51)4.1.2 警告标志 (54)4.1.3 指令标志 (57)4.1.4 提示标志 (60)4.1.5 明示标志 (61)4.2 基本形式 (62)总则1.为加强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推行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使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工程质量明显提高,特制定本指南。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正式稿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正式稿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正式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第三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确保质量、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前期工作第五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等。

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环境影响等进行充分论证。

第七条勘察设计工作应当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设计文件应当经过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建设资金第九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投资、银行贷款等。

第十条政府投资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第十一条社会资本投资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三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十四条项目法人应当对项目的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负责。

第十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管理,定期组织质量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落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依法查处造成质量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治理方法》《公路建设监督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交通建设工程,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国家投资、中央和地点合资、地点投资、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贷款以及其他投资方式纳入差不多建设程序的新(改、扩)建公路和水运工程。

其中,公路工程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立交、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等;水运工程包含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海岸防护、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和附属设施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国家和交通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制度所称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期间和设计使用年限内因质量问题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补偿的本质缺陷,以及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缺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四条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治理。

江苏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各设区的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县乡道、地点水运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为交通主管部门行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处理等工作的办事机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负责本单位所承揽的工程项目的质量治理并承担质量责任。

第五条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和试验检测单位操纵,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治理体制和“谁建设、谁勘察、谁设计、谁施工、谁监理、谁试验检测,谁负责”的质量责任制。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02•【字号】连政办发[2008]126号•【施行日期】2008.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公路正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08〕1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连云港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连云港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苏交法[2005]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列入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方案的项目。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干线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公路管理机构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具体履行本市干线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职责。

第四条干线公路建设遵循“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原则。

各县、区人民政府为本地区干线公路建设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筹集地方配套资金。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五条各县、区人民政府为本地区干线公路的建设主体,主要职责:(一)负责辖区内干线公路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并上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二)负责筹集地方配套资金;(三)负责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和矛盾协调等相关工作;(四)执行省、市干线公路建设工程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建设手续;(五)组织实施干线公路交工验收工作;(六)履行其它相关职责。

第六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为全市干线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干线公路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二)组织编制全市干线公路发展规划,并上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三)编制干线公路年度建设计划,并上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四)制定连云港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相关配套办法;(五)负责全市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包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六)负责审批交通工程施工许可或其它交通行政许可事项;(七)负责向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八)负责履行其它相关监督管理职责。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省交通厅《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参与我省干线公路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干线公路建设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现场管理责任;其他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相应责任。

第四条省交通厅公路局(以下简称公路局)受省交通厅委托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的行业管理工作,市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公路处)受市交通局委托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干线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填报本单位各级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必须要本人签字),由建设单位汇总项目质量责任人统计表,并报市公路处(格式见附件二).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负责人变更,要报经市公路处批准同意,原质量负责人应对变更前已完工程质量负责。

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质量负责人调整无效(项目质量负责人变更表见附件三)。

项目完工后,各级质量责任人不得变更.建设单位应将各单位各级质量负责人资料列入干线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文件。

第六条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程质量负分管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项目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第七条严禁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将承接的工程项目转包,严格控制公路工程的分包。

《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

《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

《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和《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市公路管理处: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强化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质量评定与验收工作,我局制订了《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和《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市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局,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十月八日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二00七年五月1 总则2222 12 路基工程2222 32.1 土方路基222 32.2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222 32.3 土边坡222 43 排水工程2222 53.1 涵管基础222 53.2 管节安装222 53.3 一字墙和八字墙222 63.4 浆砌边沟222 63.5 土边沟222 73.6 泄水槽222 74 路面工程2222 94.1 水泥混凝土面层222 94.2 沥青混凝土面层222 104.3 稀浆封层222 11 目录4.4 石灰土基层和底基层222 124.5 石灰、粉煤灰土基层和底基层222 134.6 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基层222 144.7 填隙碎石(矿渣)基层和底基层222 154.8 水泥稳定粒料基层222 154.9 旧水泥路面碎石化基层和底基层222 164.10 水泥路面贴缝222 174.11 水泥路面压浆222 174.12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处理基层和底基层222 184.13 路缘石、侧石222 184.14 路肩222 195 桥梁工程2222 205.1 桥面铺装222 205.2 钢筋加工、安装222 205.3 碳纤维(玻璃纤维)布加固工程222 21 5.4 钢板粘贴加固工程222 225.5 体外预应力加固工程222 235.6 增大截面钢筋混凝土加固222 235.7 扩大截面基础加固工程222 245.8 支座安装、更换222 255.9 伸缩缝更换、安装222 255.10 桥头搭板222 265.11 钢结构油漆222 275.12 混凝土小型构件预制222 275.13 栏杆安装222 285.14 混凝土防撞墙222 286 防护工程2222 306.1 浆砌、混凝土挡土墙222 306.2 锥坡、护坡222 307 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设施2222 327.1 交通标志222 327.2 路面标线222 327.3 波形梁钢护栏222 337.4 防眩设施222 347.5 隔离栅和防落网222 347.6 混凝土护墩、隔离墩222 357.7 里程碑、百米桩、警示桩和界碑222 367.8 轮廓标222 368 绿化工程2222 388.1 分隔带绿化222 388.2 路侧绿化222 388.3 互通立交区绿化222 398.4 管理、服务站区绿化222 40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2222 41 附录B 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2222 42 附录C 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定2222 44 附录D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2222 45 附录E 水泥砂浆强度评定2222 46附录F 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评定2222 47 附录G 路面结构层厚度评定2222 48附录H 路基、柔性基层、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2222 49附录I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2222 50附表J 路面横向力系数评定2222 53附件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条文说明 55 1 总则2222 572 路基工程2222 583 排水工程2222 604 路面工程2222 615 桥梁工程2222 656 防护工程2222 697 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设施2222 708 绿化工程2222 73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2222 74附录B 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2222 75附录C 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定2222 75附录D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2222 751 总则 1.0.1 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规定,结合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干线公路管理办法》

《干线公路管理办法》

《干线公路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十二五”干线公路建设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省“十二五”干线公路建设规划且实行省定额补助的项目。

第三条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享受省重点工程相关优惠政策。

第四条干线公路建设的基本原则: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定额补助、确保质量、有效推进。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省相关部门负责干线公路建设规划、制定技术指导意见、前期工作管理、国省补助资金筹措、年度计划安排、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行业监管和目标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市州人民政府是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批准(认可)项目法人、申报年度计划、筹措落实项目资金、征地拆迁、项目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三章前期工作第八条干线公路建设规划应坚持“服务大局、成线成网、1外通内畅、有序推进”原则,发挥路网整体效益。

第九条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干线公路建设“十二五”规划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全省干线公路现状,编制“十二五”干线公路建设规划,作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经省发改委会审后联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分提质改造、改善二类。

提质改造是指对原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全线或逐段提升技术等级和标准;改善是指利用老路,新铺设路面、完善安保等设施。

第十一条列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干线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视同省已批准立项,改善项目视同省已批准工可。

第十二条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由市州负责。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初提出当年干线公路建设前期工作指导意见。

工可报告由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审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章设计第十三条干线公路建设一般实行一阶段设计,提质改造一级公路和方案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其他公路项目应采取两阶段设计。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对全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督查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对全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督查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对全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10.16•【字号】交质公[2009]54号•【施行日期】2009.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对全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督查的通知(交质公[2009]54号)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省厅质监站、公路局定于2009年10月20日起组织对全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3、《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实施细则》;4、有关设计、施工、监理规范;5、有关项目设计及合同文件等。

二、督查内容(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地试验室运作以及内业资料情况。

2、抽查路基、路面、桥梁等实体工程质量情况。

3、抽查进场主要原材料质量情况。

三、督查组织安排第一组:检查徐州市、连云港市,检测单位为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利宝(质监站)王振(公路局)徐振兴(检测单位139****5629)第二组:检查宿迁市、盐城市,检测单位为扬州兆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利宝(质监站)王振(公路局)仲彬(检测单位135****2067)第三组:检查扬州市、淮安市,检测单位为江苏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联系人:徐翚(质监站)纪轩煦(公路局)孙海鹏(检测单位133****0858)第四组:检查苏州市、南通市、泰州市,检测单位为南京公路处科研所;联系人:徐辉(质监站)纪轩煦(公路局)张晓东(检测单位139****6608)第五组:检查无锡市、常州市,检测单位为南京东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联系人:邓国权(质监站)闵剑勇(公路局)凌高祥(检测单位138****0948)第六组:检查南京市、镇江市,检测单位为南京路润公路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邓国权(质监站)闵剑勇(公路局)吴可(检测单位139****5317)。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省级质量检查扣分点预控措施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省级质量检查扣分点预控措施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检查的组织及要求
第三章 检查内容
实施细则
第四章 通报与整改反馈
第五章 附则
附件一 工程实体主要检查内容 附件二 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明确了干线公路质量检查实施细则编制的主要依据; 明确了质量检查工作的组织方与实施方,并明确检查 范围 以及适用单位。
路基施工中的不良压实现象
1、超厚填筑 分析造成超厚填筑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施工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对超厚填筑的危害不了解 或认识不足。 (2)技术交底不清或质量控制措施不力。 (3)施工者有意偷工不顾后果。
路基施工中的不良压实现象
1、超厚填筑 根据上面所述的原因,提出以下对策; 加强技术培训,使施工技术入员和操作人员了解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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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实施细则》
第三章 检查内容
规定了工程质量检查应对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进行包括管理行为(质量管理行为、安全管 理行为、文明施工管理行 )、工程实体(路基、路面 及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原材料等方面的综合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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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实施细则》
路基施工中的不良压实现象
3、土源夹带大块、有机物或过湿土的填筑 造成这种填筑主要是由于不了解较大块状物掺入土中
对夯实的不利影响,操作者技术素质过低,管理者 控制不严,或交底不明确,取土土源含水量过大; 或备土遇雨,造成土的过湿,又不加处理直接使用, 质量控制措施不严格等原因造成的。
路基压实度超密
压实度数值超百分百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击实试验的土体没有代表性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土源成分波动较大以及一些单位 为了减少路基压实的投入,赶工期,并且想顺利通过 工程验收,在进行击实试验送样时,选择的土体干密 度较小,而在实际填筑时所填筑的土体含有较多的干 密度较大的颗粒,因而只需要较少的压实功就可以达 到所要求的压实度值;如果压实功稍多,很容易出现 压实度超百分百的现象。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交公程〔2010〕139号)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交公程〔2010〕139号)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根据《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干线公路,是指列入全省干线公路养护改善工程年度计划内的建设项目和其他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改善工程在建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下简称省公路局)对各市公路管理处和建设项目的考核。

考核分年中质量考核和年底项目考核两类.第二章质量考核第四条质量考核是指对各市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综合管理情况进行的阶段性考核.第五条质量考核每年组织三至四次。

省公路局定期对各市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每次检查结束后,对各市进行质量评分并考核.考核得分参照《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实施细则》执行.第六条质量考核措施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的市,省公路局拨付不超过15万元的考核经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市,不予奖励。

第七条质量考核经费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管理考核和购置工程管理相关的试验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等。

第三章项目考核第八条项目考核是对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单个工程项目全年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考核,每年年底考核一次。

第九条项目考核的依据是当年全省干线公路质量检查情况和经省公路局审定的各项目年度综合质量得分情况(被检查两次及以上才能参与评比)。

根据项目考核结果确定年度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前十名和后五名.第十条项目考核措施对于质量排序前十名的工程项目,省公路局给予每项目10万元考核经费;对于质量排序后五名和年度综合质量得分在70分以下的工程项目,予以全省通报并相应处罚。

第四章罚则第十一条对全省质量检查中质量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市,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取消该市年度“工程创优”评选资格,暂缓拨付该市省补资金,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达到要求,恢复该市省补资金的拨付。

第十二条对全省质量检查中单次质量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工程项目,予以全省通报批评,责令停工整顿并暂停拨付该项目省补资金,扣减项目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法[2005]65号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法[2005]65号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法[2005]65号2005年9月24日)各市交通局,厅有关单位:为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交通厅公路局。

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省道网调整方案(经苏政办发[2003]5号文批准同意),并列入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方案(2005~2010年)的项目。

第三条干线公路建设遵循“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

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干线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省交通厅公路局具体履行全省干线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职责;市交通局负责本地区干线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公路管理处具体履行本地区干线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职责。

第四条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主要程序为:编制项目前期工作,立项申请和批复,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办理施工许可,交竣工验收等。

第二章前期工作及管理第五条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对于不需新征用土地的项目可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为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须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

第六条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批复即作为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立项依据。

第七条一般项目前期工作由市公路管理处组织编制;跨市规模较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可以由省交通厅公路局直接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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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省交通厅《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参与我省干线公路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干线公路建设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现场管理责任;其他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相应责任。

第四条省交通厅公路局(以下简称公路局)受省交通厅委托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的行业管理工作,市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公路处)受市交通局委托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干线
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干线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填报本单位各级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必须要本人签字),由建设单位汇总项目质量责任人统计表,并报市公路处(格式见附件二)。

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负责人变更,要报经市公路处批准同意,原质量负责人应对变更前已完工程质量负责。

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质量负责人调整无效(项目质量负责人变更表见附件三)。

项目完工后,各级质量责任人不得变更。

建设单位应将各单位各级质量负责人资料列入干线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文件。

第六条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分管负责
人,对分管工程质量负分管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项目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七条严禁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将承接的工程项目转包,严格控制公路工程的分包。

工程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且不得二次分包。

设计合同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合同分包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

监理工作不得分包。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全部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

第八条从事干线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

第二章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
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部省关于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合理确定标段、工期、造价,通过项目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并应分别签定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主动接受公路局、市公路处对工程质量的行业管理,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的质量监督。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依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组织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

工程招标前,应完成施工图审查;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技术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及时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加强档案管理,所有的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档案资料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第三章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勘
察设计任务,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第十五条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计文件的编制应该符合有关公路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符合结构安全要求;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四)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
(五)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电子文档;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开工前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工程和建设单位有要求的项目,设计单位应在现场派驻设计代表,及时解决设计的有关问题。

在工程交工验收时,设计单位应检查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第四章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参加投标,承担相应的工程施工任务,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落实各级施工质量负责人。

施工工地应树立“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人警示牌”,式样见附件一。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建立适应工程需要
的工地试验室,在开工前必须取得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合格证书。

第二十条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一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接受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按有关程序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公路局、市公路处报告。

第二十二条竣工的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有关公路工程
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五章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持有公路工程专业的监理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

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落实各级质量负责人,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和监理合同的
要求,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配备必须的工作、生活设备。

现场监理机构中,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总人数,一级公路不少于0.8人/公里,二级公路不少于0.6人/公里;且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试验人员不少于2人。

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上岗,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监理持证率必须达到80%以上,参培率达到100%。

第二十六条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试验路段施工方案和工艺,批准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的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市公路处可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江苏省公路养护改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程[2000]第2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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