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信用证法 第三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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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业务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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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权行使
当银行因单据不符而拒付时,申请人有权向受益人追索已支付的款项。追索时 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进行。
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案例分析
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了解信用证 业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风险,以及 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
经验分享
分享在信用证业务操作过程中的成功 经验和注意事项,帮助业务人员提高 操作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运输单据
检查运输单据如提单、空运单等中 的装运日期、装运港、目的港、收 货人等是否与信用证相符。
保险单据
核实保险单据中的被保险人、 保险金额、险别等是否符合信 用证要求。
其他单据
根据信用证要求,审核其他相 关单据如产地证、检验证等。
审核单据之间关系
单据与信用证关系
确保所有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严格相符, 避免因不符点导致的拒付风险。
开证行风险防范
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
01
开证行应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资信调查和评估,确保其具备履
行合约的能力和诚信。
审慎开立信用证
02
开证行应仔细审查信用证条款,确保其与贸易合同一致,并明
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监控交易进程
03
开证行应密切关注交进程,确保单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及
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通知行风险防范
议付行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信用证规 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或承兑。
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开立信用证, 并通过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
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按照信用证条款 的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交出单议 付。
02 信用证种类与特点
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

信用证处理实务ppt课件

信用证处理实务ppt课件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如果通知行愿意通知信用证,则应 合理审慎地鉴别所通知的信用证的 表面真实性,即按照银行的常规、 在正常的时间内核对电开信用证的 密押或信开信用证的印鉴,只要密 押、印鉴无误,通知行就可以确认 其表面真实性。
信用证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 其内容应完全与合同相符。但实 际中,出口人收到的信用证条款 经常会与买卖合同的条款不一致, 所以,出口人收到信用证后,必 须认真审查信用证条款,确认其 与买卖合同的规定相符。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当进出口人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以 信用证为支付方式时,一般应同 时在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对信用证 的开出时间、开证行、信用证的 种类、金额、到期日和到期地点 等作出明确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为便于出口人掌握时间,一般都应 规定信用证的有效地点为出口人所 在地银行。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二)进口人申请开证

《信用证讲》课件

《信用证讲》课件

信用证的特点与作用
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
信用证的特点与作用
• 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业务,银行只处理单据,不负责货物。
信用证的特点与作用
01
02
03
提供付款保障
进口商通过开立信用证为 出口商提供付款保障,降 低贸易风险。
促进贸易发展
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开证行 和受益人,降低欺诈风险 。
06
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应 用
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保障交易安全
信用证为买卖双方提供了 一种可靠的支付方式,通 过银行信用保障交易双方 的利益,降低欺诈风险。
促进贸易发展
信用证简化了交易流程, 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 交易成本,从而促进了国 际贸易的发展。
信用证的修改
• 开证行将修改通知书邮寄给通知行,或通 过SWIFT系统发送电子版修改通知书。
信用证的修改
修改的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修改后的信用证应遵循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
例》(UCP600)的规定。
信用证修改的要求
修改后的信用证应与原信用证保持一致,避免产 生矛盾。
信用证的通知与传递
《信用证讲》ppt 课件
目录
• 信用证概述 • 信用证的类型与格式 • 信用证的开立与修改 • 信用证的审核与操作流程 •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 • 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01
信用证概述
信用证的定义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开立的,授权出口商在规 定的时间内向指定的运输公司或其代理提交符合规定的单据,并由开证银行付款 或承兑的书面承诺。
在传递过程中,应确保信用证的安全,防止遗失 或被篡改。

信用证专题课堂

信用证专题课堂

信用证专题课堂信用证是19世纪发生的一次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上的革命,这种支付方式首次使不在交货现场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处于同等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重新找回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场交易所具有的安全感,解决了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

我们知道,采用汇付进行预期付款,是买方处于不利地位,而采用汇付进行迟期付款则是卖方处于不利地位,而采用托收方式,即使是即期交单付款方式,对卖方来说,也是一种迟期付款。

因为,卖方必须在装运后,才能获得全套收款的单据。

一旦买方拒付货款,即使货物的所有权还在卖方手里,卖方的损失还是难以避免的。

为了使买卖双方都处于同等地位,人们发明了信用证支付方式,由银行出面担保,只要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就可拿到货款,而买方又无须在卖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前支付货款。

信用证是有条件的银行担保,是银行(开证行)应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保证立即或将来某一时间内付给卖方(受益人)一笔款项。

卖方(受益人)得到这笔钱的条件是向银行(议付行)提交信用证中规定的单据。

例如:商业、运输、保险、政府和其他用途的单据。

注析:1.开证申请人(买方):请求银行开立信用证的人。

2.开证行:是进口国的一家银行,应买方的要求而开立信用证。

3.通知行:是出口国的一家银行,把开证事宜通知出口人。

4.出票人(卖方):出售货物并向开证行或买方出具汇票。

5.受票人(卖方):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的责任者。

6.议付行:向卖方支付或承兑汇票7.偿付行:通常是开证行本身,他向议付行偿付后者预先垫付的货款。

在有些场合,它可能是开证行在第三国的偿付代理行。

8.受益人:以此人为抬头开立信用证,也就是有权开具汇票并领取货款者。

一般信用证格式信用证信用证简介信用证是19世纪发生的一次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上的革命,这种支付方式首次使不在交货现场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处于同等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重新找回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场交易所具有的安全感,解决了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

第3讲 信用证~!

第3讲  信用证~!

信用证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开证行名称(Issuing Bank 2.信用证号码(L/C Number) 3.信用证形式(Form of Credit) 4.开证日期(Date of Issue) 5.受益人(Beneficiary)
6.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7.信用证金额(L/C Amount) 8.有效期限(Terms of Validity 或 Expiry Date) 9.生效地点 10.汇票出票人(Drawer)
案例2

出口商A与进口商B达成一笔机电产品的买卖合 同,合同中规定由A商向B商提供两种型号的产 品。其中,型号1的产品400箱,型号2的产品 200箱,但不久A商接到国外来证,却发现信用 证中将两种型号的数量弄颠倒了,变成了型号1 的产品200箱,型号2的产品400箱。请问A商如 果按合同执行和按信用证执行各会遇到什么问 题?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
关于UCP600的实质性变动1
把UCP500难懂的词语改变为简洁明了的语言。取 消了易造成误解的条款,如“合理关注”、“合 理时间”及“在其表面”等短语。有人说这一改 变会减少昂贵的庭审,意指法律界人士丧失了为 论证或反驳“合理”“表面上”等所收取的高额 费用。 取消了无实际意义的许多条款。如“可撤信用 证”、“风帆动力批注”,“货运代理提单”及 UCP500第5条“信用证完整明确要求”及第12条 有关“不完整不清楚指示”的内容也从UCP600中 消失。
UCP600 第二条
…… 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 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 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 确定承诺。 ……
信用证的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OPENER) 开证行(ISSUING /OPENING BANK) 通知行(ADVISING /NOTIFYING BANK) 受益人(BENEFICIARY)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付款行(PAYING /DRAWEE BANK)

信用证培训资料(ppt 36页)

信用证培训资料(ppt 36页)
不可撤销(IRREVOCABLE)信用证:是指信用证 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 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
保兑(CONFIRMED)信用证:是指经开证行以外 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保兑信用证主要 是受益人(出口商)对开证银行的资信不了解,对 开证银行的国家政局、外汇管制过于担心,怕收不 回货款而要求加具保兑的要求,从而使货款的回收 得到了双重保障。 即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 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 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 义务的信用证 付款(PAYMENT)、承兑(ACCEPTING)、议付 (NEGOTIATING)信用证:信用证应表明其结算方 法是采用即期或延期付款、承况或议付来使用信用 证金额
❖ 在进出口业务中正常情况,一般来讲都采用即期信 用证,但为了推销产品,出口商给进口商提供优惠 条件,可以采用远期信用证方式成交,亦可以采用 付款交单托收方式成交
❖ 为了处理货源国或出口方的积压商品或库存商品, 或错过货物销售季节的滞销商品,把这类的商品变 成外汇,可采用托收承兑交单方式成交。除采用上 述灵活方式成交外还可采用不同支付方式相结合的 办法来支付货款
❖ L/C(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是一种开证 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方)的要求和申请,向受 益人(出口方)开立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 内凭汇票和出口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 证。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承诺, 使受益人有了收款的保障,因此是对受益人有利 的支付方式。但是受益人只有在按信用证规定提 供了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时才能得到款项.因此信用 证是银行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ppt课件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ppt课件
2.受害人有要求修正信誉证的权益。
Case
• 我向美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 8 月份装船,后 国外来证将装船期改为不得晚于 8 月 15 日。但 8 月 15 日前无船去美,我立刻要求外商将装船期延 至 9 月 15 日前装运。随后美商来电称:赞同船期 展延,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我于 9 月 10 日装船 终了,15日持全套单据向银行办理议付,但银行 回绝收单。
• 分析: • 开证行做法不正确。恳求人的倒闭不是信誉证
撤销/修正的理由,开证行必需履行信誉证下的义 务。但是在实务中,思索到信誉证项下的款项最终 是由恳求人来承当的,因此恳求人的倒闭将使受害 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证,贸然发货很能够会遭 到开证行对单据的挑剔。
2.信誉证是独立文件,与销售合同分别
信誉证意指一项安排〔 arrangement 〕,无论 其如何命名或描画,该安排〔 arrangement 〕不 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交单予以承付 〔Honor〕确实定承诺。
• 根据这一定义,一项商定假设具备了以下三 个要素就是信誉证:
• 第一,信誉证该当是开证行开出确实定 承诺文件。
• 第二,开证行承付的前提条件是相符交 单。
国内某出口公司收到香港某银行所开立的不
可撤销的跟单信誉证,恳求人为香港某进口公司。
信誉证中关于货物的包装条款为:“均以三夹层盛
放,每箱净重10公斤,2箱一捆〞。销售合同那么
要求:“均以三夹层盛放,每箱净重10公斤,2箱一
捆,外套麻袋〞。信誉证与销售合同规定不符。受
害人按信誉证要求提交了单据,并使得货物在规定
b. to incur a deferred payment undertaking and pay at maturity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deferred payment.

信用证理论与实务讲解47页PPT

信用证理论与实务讲解47页PPT
(at a fixed period after date)
▪ 出票远期付款:出票或若干天/月付款
(at a fixed period after sight)
(3)固定将来日期付款汇票:板期 2000年3月20日付款
At a fixed date
-----
第二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一:二十点 四十七分。
(3)无条件性。
例如,某份汇票上注明“pay to the order of a the sum of pound sterling one thousand only provided that the goods are up to the standard of the contract”
(若货与合同相符则支付 Al000英镑整)
第二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一:二十点 四十七分。
3.出票地点和日期
出票地点
指出票人签发汇票的地点,它对国际汇票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票据是否 成立是以出票地法律来衡量的。但是票据不注明出票地并不会影响其生
效。
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则出票人的营业场所 、住所或者经营居住地为出票地。
第二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一:二十点 四十七分。
⑥议付行审单后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垫付货款
给出口人并将汇票单据寄开证行或付款行
⑦开证行或付款行审单后付款给议付行 ⑧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进口人付款赎单
第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一:二十点 四十七分。
综合案例分析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L/C向某外商 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L/C经我方 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L/C规定的装运期内将货 物装上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运保 险,但装船完毕后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 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

国际结算方式之三信用证最新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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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地点应与指定银行所在地一致。
5.申请人;
6.受益人; 7.通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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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额; (1)金额应用大写和小写表示; (2)金额前加上about、approximately、circa等词语,
允许有10%的增减幅度; (3)使用国际标准化组织指定的货币代号
如:USD,GBP,DEM表示。 9.信用证的使用; 即信用证的可用性。 10.分批装运; 在”允许”或”不允许”的方格标上”×”。 11.转运; 注意UCP500有关转运的定义,仅在情况适合时方可在” 允许”或”不允许”前的方格标上”×”。
就是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的意思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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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国内某出口公司收到由香港某银行所开立的不可撤 销跟单信用证,销售合约规定,货物包装条款为: “均以三夹板盛放,每箱净重10公斤,2箱一捆, 外套麻袋”;信用证却规定:“均以三夹板盛放, 每箱净重10公斤,2箱一捆”。
在该交易背景下,开证行的付款责任独立于进口商 的付款责任,为信用证与销售合约互相独立,开证 行不受销售合约的约束。因此,当受益人在信用证 效期内提交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就 确立其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即使受益人未完全履行 在销售合约项下作国际为结算出方式口之三商——的信用义证最务新 。
(12)申请人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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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用证性质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
信用证是银行与信用证受益人之间存在的一项契 约,该契约虽然可以以贸易合同为依据而开立,但 是一经开立就不再受到贸易合同的牵制。银行履行 信用证付款责任仅以信用证受益人满足了信用证规 定的条件为前提,不受到贸易合同争议的影响。

《信用证教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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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在信用证中的应用
总结词
区块链技术可以解决信用证交易中的信任问题,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降低交 易风险和成本。
详细描述
区块链技术可以建立一个去中心化的、不可篡改的数据库,记录每一笔交易的信息,并 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追溯每一笔交易的来源和去向 ,解决传统信用证交易中的信任问题,降低交易风险和成本。同时,区块链技术的透明
ERA
信用证的定义
01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02
该承诺在满足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条件下,由银行承 担付款责任。
03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
信用证的特点
01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责 任。
02 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文件,其内容是开证行对受 益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04
信用证的国际惯例与法律规范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概述
UCP是国际银行界广泛接受和遵循的信用证业务惯例 ,旨在规范信用证业务操作,减少纠纷。
主要内容
规定了信用证的开立、通知、修改、兑付等环节的基 本规则和程序。
03
信用证的风险防范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欺诈风险
总结词
欺诈风险是信用证业务中最为严重的风险之 一,主要涉及伪造单据、虚假交付等行为。
详细描述
欺诈风险通常表现为不法分子利用假冒单据 、虚假交付等手段骗取货物或货款。为防范 欺诈风险,应加强对单据真实性的审核,确 保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单货相符。同时, 应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对客户进行信 用评估,避免与信用不良的客户开展业务。

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汇付与托收

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汇付与托收

D/P 操作流程
④ 托收行审核出口商提交的单据数量是否与托收委托书的内容相符后,缮制托收面函,连同单据向国外代收行寄单。⑤ 国外代收行收到单据后,通知进口商,提示单据。⑥ 进口商向代收行付款。⑦ 代收行向进口商放单。⑧ 代收行向托收行付款。⑨ 托收行扣除相关手续费后,将款项存入出口商账户。
托收Collection
内容结构
第二讲 托收
2
第三讲 信用证
3
托收Collection
一、托收的含义托收是指债权人(出口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托收方式一般都通过银行办理,所以,又叫银行托收。银行托收的基本做法是:由出口人根据发票金额开出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往来银行(代理行)代向进口人收取货款。
四、流程图
(6)付款
(7)付讫借记通知书,索偿
汇 付 流 程 简 图(电汇)
票汇业务程序图
票汇业务程序图
五、汇付的特点1、风险大:对于货到付款的卖方或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来说,能否按时收汇或能否按时收货,完全取决于对方的信用。如果对方信用不好,则可能钱货两空。2、资金负担不平衡:对于货到付款的卖方或预付货款的买方来说,资金负担较重,整个交易过程中需要的资金,几乎全部由他们来提供。3、手续简便,费用少:汇付的手续比较简单,银行的手续费用也较少。4、属于商业信用:汇付支付方式中,银行只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
托收Collection
三、托收的分类
托收
光票托收
跟单托收
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付款交单
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信用证培训课程演示课件(ppt78张)

信用证培训课程演示课件(ppt78张)
两张信用证同时生效,分别生效 用于来料加工、补偿贸易、易货贸易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开证行 便承担了按照规定条件履行付款的义务,在信 用证有效期内,除非得到信用证有关当事人的 同意,开证行不能随便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条 款。其特点是:确定付款承诺;信用证的不可 撤销性。 ---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征行可以不经过受益人的 同意,也不必事先通知出口商,在出口地银行 议付之前,有权随时撤销信用证或修改信用证 的内容。
3、承兑信用证(by acceptance )
4、议付信用证 (by negotiation)
1、即期付款信用证
含义:
即期付款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出口商)根据开 证行的指示开立即期汇票、或无须汇票仅凭运输
单据即可向指定银行提示请求付款的信用证。 特点:
第一、开立汇票或不开立汇票 第二、开证行自己付款或其他银行付款
案例2:即期和远期?
某贸易公司的小张收到一张韩国友利银行开来的 信用证,其中
42C:DRAFT AT 150DAYS FROM B/L DATE 78:REIMBURSE YOURSELVES ON THE REIMBURSING BANK AT SIGHT,ACCEPTANCE COMMISSION AND DISCOUNT CHARGES ARE FOR THE ACCOUNT OF APPLICANT.
背对背信用证流程
买方
中间商
供货人
母证
子证
第一开证行
第一通知行 第二开证行
第二通知行
对开信用证的含义:
对开信用证是由两张相互依存的信用证组成,一 般是在买卖双方有买有卖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同 时互相开出信用证,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是另一 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而另一张信用证的受益 人就是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第一张信用 证的开证行是第二张信用证的通知行,而第二张 信用证的开证行则是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

基础知识 五--信用证3

基础知识 五--信用证3
9
2014-10-5
• (二)信用证开立的形式 • 1.信开本(To Open by Airmail)。信开 本是指开证银行采用印就的信函格式的信 用证,开证后以航空邮寄的方式寄送通知 行。 • 2.电开本(To Open by Cable)。电开 本是指开证行用电报、电传、传真、 SWIFT等各种电讯方法将信用证条款传达 给通知行。电开本又分为简电本(Brief cable)和全电本(Full C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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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信用证应用的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统
一惯例》(UCP500)的条文:跟单信用证和备 用信用证(以下称“信用证”),不论其如何命 名或描述,意指一项约定。根据此约定,一家银 行(开证行)按其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请示,
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
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 付受益人开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 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议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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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信用证的种类
2014-10-5
18
一、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 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开证行仅凭跟 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此处的单据指代表货物 所有权的单据,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单据,即运输单据以 及商业发票、保险单据、商检证书、产地证书等。国际贸 易结算中使用的信用证绝大多数是跟单信用证。受益人应 提交的单据一般在信用证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 2.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开证行凭不随附货运单 据的光票(Clean Draft)付款的信用证。银行或者凭光 票信用证付款,或者要求受益人附交一些非货运单据,如 发票、垫款清单等。在采用信用证方式预付货款时,通常 采用光票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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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次性拒付
在ICC Official Opinion R739/TA676rev中,国际商会银行 委员会肯定了国家委员会的意见:开证行除了在第一份拒 付通知之外,不允许提出额外的不符点。指定银行随后收 到的任何附有额外不符点的信息,即便是在收到单据后的 五个银行工作日之内的,也将被不予理会。唯一有效的拒 付通知就是第一份。在此案中,开证行于收到单据五个工 作日之后在拒付通知中提出了额外的不符点。因此,根据 第16条c款,基于这些额外的不符点,“开证行无权声称 交单不符”。 并在最终结论中进一步指出“根据第16条 ,进一步拒付通知的发出无效,将不予理会。”
(二)必须是开证行自己拒付
在英国法院审理的Bayerische Vereinsbank Aktiengesellschaft v. National Bank of Pakistan, Queen's Bench Division (Commercial Court) (1996) C.L.C. 1443 一案中,开证行在同一信用证项下收到议付行递交的两单 套据后,没有独立地进行审查,而是将单据转递给了开证 申请人。由于买卖合同项下货物的市场价格下跌,申请人 用了四天的时间寻找了一切可能的单证不符点,最后向开 证行发出指示拒绝接受单据。开证行则将申请人拒受单据 的通知,连同两套单据中的一套又转发给了递交单据的议 付行。开证行在转发该通知时没有明确表明自己拒绝接受 单据,而只是指出:“进口方(即申请人)未接受所附单 据,单据中包含下列不符点,具体参见进口方信函。”
(一)表明拒付意图
受益人Voest-Alpine Trading U.S.A. Corp.提交单据存在瑕 疵,开证行中国银行江阴分行发出电传通知不符点。其通 知内容为:“经审核单据,我方发现如下不符点:1. 议付 逾期;2. 受益人名称与信用证规定不符,信用证为Voest – Alpine Trading USA Corp,而不是Voest – Alpine USA Trading Corp;3. 提单应为三份ORIGINAL,而不是 DUPLICATE和TRIPLICATE;4. 发票装箱单和原产地证 上未标注ORIGINAL;5. 检验报告的日期迟于提单日期 …… 我方就相关不符点正与申请人联系。单据由贵方全 权处理,风险自负。”
(三)拒付点必须清楚明晰
开证行拒付通知中就不符点表述为: •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 presented and shows content inconsistent with other documents.
问:该不符点表述是否妥当?
(三)拒付点必须清楚明晰
(三)拒付点必须清楚明晰
中国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在国商银咨复字200603号中也 指出:“根据UCP500第14条(d),开证行的拒付通知 ‘必须说明银行凭以拒绝接受单据的全部不符点’,不符 点的说明应该明确。本案中A银行的拒付通知仅表明‘单 据之间不一致’,这种笼统的表述无法确定何种单据之间 不一致,如何不一致。因此,该拒付通知不能构成有效的 拒付通知,其所提不符点不成立。”
在ICC Official Opinion R672/TA605rev中,国际商会银行 委员会也认为,“提交之原产地证书格式A内容与其他单 据不一致(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 presented and shows content inconsistent with other documents)”并 没有指出不符具体内容,也没有给出其他单据的具体名称 。故此该不符点不成立。 在ICC Official Opinion R699 / TA607中,国际商会银行委 员会同样强调,“所提交单据表面与另一单据不一致( The documents which appear on their face to be inconsistent with one another were presented)”并非有 效不符点通知,因为它并没有具体指明不符单据之不符之 处。
(五)信用证拒付单据处理
单证不符被拒后单据权利归属 • ICC CHINA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在国商银咨复字 200702号所指出的,开证行一旦拒付单据,则单据的“ 所有权”或“处置权”利属于交单行,开证行不能通过单 方面声明的方式取得对单据的处置权。否则开证行拒付便 不是有效拒付。
三、信用证拒付通知要求
• 如银行拒付,则应一次性通知,且通知应符合特定要求并 在规定时间内发出: 通知必须向交单人发出;
通知必须以电讯方式,如不可能,则以其他快捷方式;
通知不得迟于自单据提交第二日起的第五个银行工作日终 了之时;
通知必须一次性发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通知中必须明确表明下述三项内容:银行拒绝承兑或议付 ;银行凭以拒付的每一个不符点;银行对不符单据的处理
(一)表明拒付意图
“日本东海银行神户支店诉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分行信用 证付款纠纷案”中,开证行农业银行南京分行在审单确认 单据不符后向议付行日本东海银行神户支行发出电传,内 容为:“已收到贵行所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单据,经审核发 现以下不符点:装箱单的规定不同于信用证的规定( NO.3MPEGI写成了MPEGl)、装箱单上的装运标志与货 物收据上的标志略有不同,我行正在与申请人联系以便接 受,同时持有由贵行承担风险和处理的以上单据。”
第四章 信用证法
第N讲 信用证拒付通知
一、信用证流程
申请人 买方
承运人
1. 提单
保险公司
2. 保险单.
其他第三人
3. 其他单据
8. 所有单证
9. 付款
受益人/卖方
4. 所有单据 5. 付款
6. 所有单据 开证行 议付行/保兑行
7. 付款
二、单证不符
不符处理:当按照指定行事的银行确定提示不符时,可以 拒绝兑付或议付。其也可以依据其独立的判断联系申请人 放弃有关不符点。若银行决定拒绝兑付或议付时,则必须 一次性通知提示人。 • 如单据不符,银行可以拒付; • 如单据不符,银行可独立判断是否向申请人寻求放弃不符 点,但应注意时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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