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内部控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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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30•【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为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的总体监管思路,督促证券公司提高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水平、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压实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证监会于近日发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简称《投行类业务内控指引》)。

目前,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建设主要依据的是《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

经过多年实践,上述规则对促进证券公司加强投行类业务风险管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近年来,随着投行类业务快速发展,行业普遍存在“重发展、轻质量”、“重规模、轻风险”、“重前端承做、轻后期督导”等现象,亟待从机制上进行整治和规范。

为此,我会起草了《投行类业务内控指引》,旨在统一行业认识、明确相关要求、加强实践指导。

2017年9月8日,我会就《投行类业务内控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9月25日,共收到44家单位(其中,证券公司42家、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1家,基金公司子公司1家)、9名个人,合计515条反馈意见。

从公众舆论和反馈意见情况看,各方均认为《投行类业务内控指引》整体已较为成熟,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性地解决了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方面暴露的突出性问题,同时对纠正产生投行类业务风险的根源性问题进行了有益尝试,推动行业由传统的松散型管理向现代的平台化、协同管理转型,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引导行业发展稳中求进。

同时,有关各方也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建议。

我会在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和监管实际的基础上,对《投行类业务内控指引》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

《投行类业务内控指引》共8章103条,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要求:一是聚焦投行类业务经营管理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通过明确业务承做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健全业务制度体系、规范薪酬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要求,着力解决业务活动管控不足,过度激励等导致投行类业务风险产生的根源性问题。

投资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管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投资管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过程。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一)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二)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三)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四)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各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内部控制的实施。

第六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

第七条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八条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措施,确保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内部控制措施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投资决策的合法、合规和合理性。

第十条公司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盈利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四章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与改进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及时改进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第五章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专项审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6号——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6号——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6号——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3•【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6号现公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8年3月23日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是指证券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投资银行类业务经营管理和执业活动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本指引所称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是指:(一)承销与保荐;(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三)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四)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五)资产证券化等其他具有投资银行特性的业务。

第三条证券公司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应当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本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机制,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第四条证券公司对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部控制应当实现下述目标:(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切实保证所有与投资银行类业务相关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其他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二)建立健全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组织体系,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机制,防范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三)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信其所提交、报送、出具、披露的相关材料和文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四)提高证券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投资银行类业务质量。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推动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制定本指引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实现经营目标,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第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私募基金管理人最高权力机构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第二章目标和原则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总体目标是: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障私募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包括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执行有效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独立性原则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管理人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内部控制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规模和员工人数等方面相匹配,契合自身实际情况适时性原则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经营战略、方针、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步适时修改或完善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内部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政策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风险评估: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控制活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信息与沟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内部监督:对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周期性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或因业务变化导致内控需求有变化的,应当及时加以改进、更新第七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和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培养从业人员的合规与风险意识,营造合规经营的制度文化环境,保证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第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第九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健全治理结构,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自身合法权益第十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组织结构应当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各部门有合理及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置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第十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第十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科学严谨的业务操作流程,利用部门分设、岗位分设、外包、托管等方式实现业务流程的控制第十五条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的始终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第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私募基金的,应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第十七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的,应当委托获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并制定募集机构遴选制度,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确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以及不变相进行公募第十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财产分离制度,私募基金财产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第十九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防范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之间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公平对待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保护投资者利益第二十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投资业务控制,保证投资决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第二十一条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选制度,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第二十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业务外包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其业务外包实施规划,确定与其经营水平相适宜的外包活动范围第二十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外包业务控制,并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在开展业务外包的各个阶段,关注外包机构是否存在与外包服务相冲突的业务,以及外包机构是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第二十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承担信息技术和会计核算等职能的,应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和会计系统,保证信息技术和会计核算等的顺利运行第二十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控制,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保证向投资者、监管机构及中国基金业协会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二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保存私募基金内部控制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及相关资料,确保信息的完整、连续、准确和可追溯,保存期限自私募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 年第二十七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及评价,排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及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第四章检查和监督第二十八条中国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九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及上传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第三十条中国基金业协会按照相关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人员、内部控制、业务活动及信息披露等合规情况进行业务检查,业务检查可通过现场或非现场方式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指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指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指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指引》是针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和报告工作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该指引旨在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活动,提高内控评价的有效性,确保基金管理公司能够持续地遵守相关法规、维护投资者利益,并促进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指引》的概述:1. 目的与原则:指引明确了内控评价报告的目的,即通过定期评价和报告内控体系的有效性,来提升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同时,指出内控评价应遵循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的原则。

2. 评价范围和内容:指引规定了内控评价的范围,包括基金管理公司的所有业务和管理活动。

评价内容涵盖内控环境、内控程序、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机制等方面。

3. 评价方法:指引提出了内控评价可以采用的方法,如问卷调查、访谈、观察、测试等,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4. 评价频率:指引建议基金管理公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内控评价,并对重要业务领域或关键环节进行不定期的专项评价。

5. 报告结构:指引规定了内控评价报告的基本结构,通常包括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范围和方法、评价过程、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部分。

6. 报告内容:指引要求内控评价报告应当详细反映内控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内控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等方面的评价结果。

7. 责任主体:指引明确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对内控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内控评价工作,内审部门或其他专门机构负责具体执行内控评价。

8. 后续行动:指引强调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内控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计划,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在后续的内控评价中跟踪整改效果。

9. 信息披露:指引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应在适当的时候向监管机构报告内控评价的结果,并根据监管要求对外披露相关信息。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和政策法规的更新,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经常受到重视。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加强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因此,本文将就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进行说明。

一、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的内容1、机构架构设置:包括机构架构的搭建及机构架构中各层次的权限设置,以及投资银行类客户业务的审批流程。

2、预算管控:包括投资银行类业务的预算制定、审批流程及相关文件等。

3、内部审计:关于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部审计、审计内容及报告的形式及要求等内容。

4、风险控制:包括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的风险评估、计划的风险控制及超限管理机制等。

5、投资咨询:包括客户投资调查、投资建议的制定、财务管理法规的实施、违规管理等。

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1、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应建立健全针对投资银行类业务的规章制度体系,规范投资银行类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

2、保证真实、完整:应制定合理的文件化流程,保证投资银行类业务的真实、完整,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3、强化责任追究:应加强对投资银行类业务中的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以确保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4、健全风险识别机制:应积极制定合理的风险识别机制,有效避免和防范投资银行类业务中的风险。

三、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的实施措施1、完善机构架构:应完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的机构架构,要求机构中的监控管理、投资顾问、风险控制、审核部门和有关部门之间有良好的配合,以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2、加强报告监督:应加强对各类报告的监督,包括会计报告之外的运营报告、风险报告和审计报告等,把每一项报告都作为内部控制重要组成部分来进行审查和监督。

3、建立指引文件:应建立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文件,指导并管理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实施,以达到预期的业务效果。

4、制定严格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以保证投资银行类业务的规范严格执行。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随着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的迅速发展,企业内部控制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

以下是有关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一、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财务安全及免受外部地位的关键保障,应对内部控制实施全面检查和持续完善,实现“预防为主,强化预警,依法行事,加强把关”的要求。

1、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实施机构。

建立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部控制实施机构,人员定期培训,建立常态化的报表核查机制,确保内部控制机构完整、有效地开展财务报告。

2、制定合理的内部控制政策。

要明确内部控制政策的范围、权限、流程、规则等,有助于形成充分一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程序。

3、定期检查内部控制情况。

应定期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符合要求,有效规范业务活动。

二、坚持适当监督机制为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除了上述措施外,还应坚持适当监督机制。

1、及时发现问题。

要建立有效的问题发现机制,根据业务变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方案,有效化解风险。

2、定期审计检查。

要定期审计检查,以免造成潜在的重大风险,确保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执行。

3、强化控制效能。

要加强内部控制检查,落实审计机构的建议,加强对内部控制问题的监督,提高内部控制效能。

三、加强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实施,除了上述措施外,还应加强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使各管理人员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实施机制。

1、落实职责责任制。

要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责任和担任的职务,控制他们的行为,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

2、加强风险教育。

要加强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教育,使他们对风险积极应对,积极制定有效的内部控制政策,有效防止风险的发生和扩散。

3、强化法意识。

要在管理人员中树立起良好的法律意识,坚持依法经营,在法律法规指导下开展业务,有助于加强内部控制。

综上所述,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部控制要求必须符合上述指导原则,企业应该认真落实,不断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业务安全有效的开展。

投资企业管理制度指引

投资企业管理制度指引

投资决策的流程
确定投资目标和约束条件
进行投资分析和评估
明确投资的目标和公司的约束条件,如风 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资金规模等。
制定投资计划和方案
对潜在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包括市场前景、竞争状况、财务状况等 。
审批和决策
根据投资分析和评估的结果,制定具体的 投资计划和方案,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方 式、投资时间等。
加强投资团队建设
招聘优秀人才
积极招聘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投资 团队。
内部培训与发展
建立完善的内部培训与发展机制,提高团队成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 能力。
建立激励机制
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团队成员积极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和团队合 作精神。
优化投资后管理体系
建立投资后管理流程
制定投资后管理流程,确保对投资项目进行持续跟踪和监控。
评估方法
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估方法,如财务 分析、风险评估、SWOT分析等, 对潜在项目进行全面评估,为投资 决策提供依据。
项目立项与审批
项目立项
经过筛选和评估后,对符合公司 投资策略的项目进行立项,制定
详细的投资计划和方案。
审批流程
设立严谨的审批流程,包括各级 别管理层的审批和投资委员会的 决策,确保项目审批过程公正、
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的不断推进将带来新的投资机会和挑战,投资企 业需要密切关注科技创新的发展动态,把握投资机会,规 避风险。
监管政策变化
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投资市场产生影响,投资企业需要关 注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
对未来工作的展望和建议
加强国际化能力建设
鼓励投资企业加强国际化能力建设,提高自身的 国际化水平和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投资市场的 竞争。

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1. 内部控制目标,投资银行的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风险管理、合规性、信息披露、业务连续性等。

风险管理方面,银行需要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确保业务风险能够被及时发现和控制。

合规性方面,银行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业务操作符合合规要求。

信息披露方面,银行需要及时、准确地向内外部提供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业务连续性方面,银行需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恢复业务。

2. 内部控制组成,投资银行的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与评价。

控制环境是指银行内部的文化和价值观,包括管理层的承诺、组织结构、人员素质等。

风险评估是指银行对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包括风险识别、测量和监控。

控制活动是指银行通过制定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来管理风险和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行。

信息与沟通是指银行内部各个层级之间和与外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

监督与评价是指银行内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包括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性监督等。

3. 内部控制措施,投资银行为了实现内部控制目标,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是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等环节。

其次是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此外,银行还需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内外部披露相关信息。

同时,银行还需要建立业务连续性计划,以应对突发事件对业务的影响。

此外,银行还需要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4. 监督与评价机制,投资银行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与评价机制,以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

其中,内部审计是重要的监督与评价手段,通过对银行各项业务的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此外,风险管理部门和合规部门也需要对银行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和评价。

此外,银行还可以通过外部审计和监管机构的检查来进行监督和评价。

综上所述,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是为了确保银行能够有效管理风险、保护客户利益、维护市场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2016.02.01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现正式对外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特此通知。

附件1: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附件2:《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起草说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推动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实现经营目标,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第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

私募基金管理人最高权力机构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第二章目标和原则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总体目标是:(一)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三)保障私募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包括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

(二)相互制约原则。

组织结构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投资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投资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投资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投资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投资决策控制:确保投资决策的制定和审批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政策,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 投资执行控制:确保投资交易的执行符合决策要求,防止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不正当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3. 投资风险控制: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确保投资风险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并对投资项目进行持续跟踪监控,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

4. 投资信息披露控制:确保投资信息的披露及时、准确、完整,防止信息泄露或虚假披露。

5. 投资审计与监督:对投资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及时发现和纠正投资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具体来说,投资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会因公司的规模、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而有所不同。

同时,投资内部控制还需要与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活动相互协调,共同维护公司的稳健运营和发展。

内部控制指引18条

内部控制指引18条

内部控制指引18条内部控制是指企业内部设立的一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旨在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保障企业经济效益的稳定发展。

内部控制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18条内部控制指引:1. 定期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预警和处理问题。

2. 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和流程,明确各操作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3. 实施职责分工制度,通过具体的操作规定确保工作流程的规范化。

4. 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管理、绩效考核及聘任程序等。

5. 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各项财务操作流程及财务法规。

6. 统一收付款制度和账户,建立完备的账户管理和资金监管机制。

7. 实施保密制度,制定保密规定、管理、借阅程序等,并进行保密培训。

8. 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流程,包括采购、领用、库存及盘点等环节。

9. 每年进行资产清查,做好资产登记、资产处置等日常工作。

10. 建立风险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报告、汇报制度等。

11. 实施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包括办公自动化、网络、信息安全等。

12. 严格执行所有的标准操作程序,杜绝违规操作的现象发生。

13. 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流程,严格执行投资决策程序,遵循投资审批规定。

14. 实施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预算、投资计划、资金监督等。

15.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流程、范围和标准。

16. 制定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原则、实施流程等。

17. 实施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档案,定期开展内部合规审计工作。

18. 向员工发出有关内部控制的明确指示,切实增强员工的意识。

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要进行纪律处分。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2016.02.01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现正式对外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特此通知。

附件1: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附件2:《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起草说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推动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实现经营目标,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第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

私募基金管理人最高权力机构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第二章目标和原则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总体目标是:(一)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三)保障私募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包括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

(二)相互制约原则。

组织结构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三)执行有效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监基金字[2002]93号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监基金字[2002]93号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正文:----------------------------------------------------------------------------------------------------------------------------------------------------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2002年12月20日证监基金字[2002]9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当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一)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1.引言在证券市场中,内部控制是保障证券公司正常运作和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旨在提出一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引,以帮助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公司的合规性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2.内部控制的定义和目标内部控制是指证券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内部控制政策、过程和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控制和监督的体系。

其目标是确保公司业务的合规性、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资产的安全性和运作的高效性。

3.内控环境(1)领导层的承诺和价值观:公司高层应建立一种推崇合规性和道德的文化,明确内控的重要性,并且表现出积极的参与和承诺。

(2)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建立一个明确的组织结构,确保职责分工清晰,并且相应的授权和责任制度健全。

(3)人员管理制度:建立招聘、培训和晋升制度,确保拥有合适的人员,并持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4)沟通和沟通渠道:搭建良好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确保内部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和响应。

4.风险管理与控制(1)风险识别和评估:建立科学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框架,及时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风险防范和控制:采取合适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制定权限制度、交易审批制度等,防止内部违规行为和不当操作。

(3)风险监控和报告: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控和报告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

5.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1)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传达给相关利益相关者。

(2)财务报告:建立科学、规范和准确的财务报告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和合规。

6.内部审计和自查(1)内部审计:建立独立、客观和专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监督。

(2)自查机制:设立自查部门或委员会,定期对公司各个环节和业务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7.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1)合规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合规制度,确保公司业务的合规性。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意义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意义

私募投资基金是一种非公开发行的、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的基金,通常由专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由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业务模式和运作机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其内部控制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的制定和实施,对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监管规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内部控制指引的制定背景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多为企业股权、债券等金融工具以及不动产、商品、期货等实物资产,涉及到的资金规模也较大,因此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

为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运作行为,保障投资者利益,监管部门逐步完善了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和指引文件,其中《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的制定就是监管层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和指引,意在通过规范内部控制,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风险防范和业务管理水平,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指引的主要内容及意义1.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指引》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合规管理、财务管理、投资决策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对投资风险的防范能力,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和稳健运作。

2. 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执行《指引》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包括对行为准则的遵守、风险防范措施的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等方面,通过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3.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的开展《指引》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制度,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有效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自我评价和审计,并向投资者和监管部门进行披露相关信息,通过自我评价和审计的开展,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管理水平,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4. 内部控制指引的意义通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推动私募基金管理人规范内部管理行为,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增强对投资风险的防范能力,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监管规范。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引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是指通过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接受有限的合格投资者委托,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和运作的机构。

随着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不断发展,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指引原则和关键要素进行论述。

一、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内部控制是指管理人为达到自身业务目标,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事先设定的一系列制度、程序和制约环境,来规范和管理自身内部的各项业务活动。

优秀的内部控制机制有助于管理人实现合规经营、保障客户利益、提升管理能力和抵御各类风险。

首先,内部控制能帮助管理人实现合规经营。

管理人在运作私募投资基金时,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的维护。

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能够帮助管理人建立并落实遵循合法合规的制度和程序,避免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其次,内部控制有助于保障客户利益。

作为管理人,保护客户利益是首要职责。

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能够确保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和操作过程透明公正,降低操纵市场和内部交易的风险,增强客户对管理人的信任。

再次,内部控制能提升管理能力。

内部控制不仅是一种执行合规的制度和程序,更是一种优化管理的机制。

通过建立规范的业务流程和运作机制,管理人能够更好地管理并配置投资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效率。

最后,内部控制能抵御风险。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面临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优秀的内部控制机制能够识别和评估风险,及时预警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保护自身和客户的利益。

二、内部控制指引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管理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建立符合法律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杜绝违规行为。

2. 审慎经营原则:管理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风险偏好设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控制度,确保投资决策和操作在合理范围内,避免过度杠杆和盲目追求高回报。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Internal Control Guidelines for Private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是指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制定的一套关于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内部监督及控制的日常操作准则。

这些准则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确保他们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则、要求和标准,并且能够实施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程序。

具体而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将规定基金管理人在运营管理方面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流程;建立适当的财务报告程序;实施资产管理的完善控制机制;建立有效的营销及客户服务流程;符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措施;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及审计措施等。

通过实施上述控制指引,基金管理人可以确保他们的投资经营活动能够有效地运行,并且有利于其客户的利益。

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是针对投资银行业务中的内部控制问题所制定的一套指导原则和规范。

其目的是帮助投资银行确保业务运营的合规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包括以下内容:
1. 控制环境:建立健全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明确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责任。

2. 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程序,评估和控制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3. 业务流程控制:确保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包括交易授权、交易确认、结算和清算等环节的控制。

4. 信息和沟通: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保密性和完整性,同时保持与内外部各方的沟通。

5. 监督和审计: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定期进行内部控制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6. 管理报告:编制准确、及时的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向管理层和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业务风险和控制情况的信息。

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的实施可以帮助投资银行规范业务
运作,提高业务风险管理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是为了规范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操作,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各类风险,保护银行的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

它旨在确保投资银行业务能够按照透明、安全、合规的原则开展,保护客户和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同时保护银行自身不受任何潜在风险的侵害。

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内部控制组织结构银行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构,确保各个环节的监督和风险控制。

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框架银行应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框架,包括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风险指标的设定、风险报告和风险控制工具等,确保风险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

三、流程管理与内部控制流程银行应建立一套完备的内部控制流程,包括投资决策流程、交易执行流程、结算与清算流程、风险管理流程等,确保各个环节的流程规范、流程清晰,减少操作风险和人为错误。

四、信息系统与内部控制技术银行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技术,包括交易录入和处理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审计监控系统等,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及时发现和纠正异常和错误。

五、合规监管与内部控制合规银行应建立一套合规监管和内部控制合规的机制,确保投资银行业务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进行非法违规操作,不违反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

六、人员管理与内部控制人员素质银行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人员管理和内部控制人员素质的评估机制,确保招聘和培训的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和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考核,防止内部人员的不当行为。

七、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银行应建立一套独立的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制,定期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审计检查,评估运营和风险情况,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总之,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是银行管理层和员工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它的实施能够有效地规范业务操作,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各类风险,保护银行的利益和客户的利益,确保投资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营和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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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内部控制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业务管理,防范投资业务风险,保证投资的安全,提高投资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描述了集团公司投资业务相关领域的主要控制要求,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建设及职责分工、投资论证与决策、投资合同管理、投资日常管理、投资处置、投资分析与报告等领域,规范了投资业务管理过程中重要管控环节的关键控制要求。

本指引所规范的投资业务,是指企业为了获取未来收益,投入货币资金、实物以及无形资产等,形成资产或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直属单位、成员单位及其所控制的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章控制目标
第四条本指引所描述的控制要求,旨在达成以下控制目标:(一)投资业务的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投资业务管理过程中相关的交易和事项的处理按照规定的方法、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规范和加强投资管理,确保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业务风险。

(三)准确记录、核算投资业务,保证投资业务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反映。

第三章主要风险
第五条各单位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应至少关注以下风险:
(一)投资项目未经科学、严密的评估和论证,可能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二)投资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失误、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投资项目缺乏有效的管理,可能导致企业投资收益受损。

(四)投资项目处置的决策和执行不当,可能导致权益受损。

第四章关键控制要求
第一节投资管理制度建设及职责分工
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对投资论证与决策、投资合同管理、投资日常管理、投资处置、投资分析与报告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投资业务的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约和监督。

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投资业务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控制要求主要包括: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相分离;投资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相分离。

第二节投资论证与决策
第八条各单位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针对技术、经济、市场、资源、环境、产业政策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重点对投资目标、方案、财务数据、风险管理等内容进行评价。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论证,并形成评估报告,确保投资决策合法、科学、合理。

第九条集团公司根据投资项目的类别、规模以及投资主体财务指标等信息,参照《中国XXXX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对项目采取分类分级管理,并实行报集团公司审核和备案管理两种模式。

投资项目须报经国家审批或核准的,应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报送审批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依据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程序,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重点审查投资方案是否可行、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集团公司战略目标和规划、是否具有相应的资金能力、投入资金能否按时收回、预计收益能否实现,以及风险是否可控等。

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决策,应遵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按公司章程报董事会(或同等效力决策机构)审批。

第十一条各单位未经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高风险投资业务,包括:股票投资、外汇买卖、期货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等业务。

第十二条各单位境外投资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并由集团公司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或核准。

第十三条各单位决策的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履行投资决策程序:
(一)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资源等投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二)建设地点和实施主题调整。

(三)投资规模调整超过30%或建设周期验证拖延。

(四)资金来源及构成等发生重大变化。

(五)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导致企业控制权转移。

(六)投资合作方变更。

第三节投资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投资方案,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明确出资时间、金额、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四节投资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根据投资项目背景、投资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出资方式,包括现金购买资产或股票、债转股、固定资产投入等。

以货币形式出资,投资主管部门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提交支付申请,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可办理支付手续。

以非货币形式出资,投资主管部门应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经确认或备案后,作为投出资产入账的依据。

涉及产权变动时,投资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与被投资企业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投资单位财务部门应加强对投资企业的财务监督,定期组织投资效益分析,关注被投资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
量以及投资合同履行情况。

对独资或控股的被投资单位,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

被投资单位要按月、季、年向投资单位财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投资单位审计部门应对独资或控股的被投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投资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投资合同、协议、备忘录、出资证明等重要的法律文书,并建立投资管理台帐,详细记录投资对象、金额、期限等情况,作为本单位重要的档案资料以备查用。

第十八条投资单位应根据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合理确定投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

若被投资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市价当期大幅下跌等情形的,投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合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第五节投资处置
第十九条被投资企业经营期满或终止时,应向投资单位提交处置方案,并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

投资处置方案应由投资单位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条投资单位应当加强投资收回和处置环节的控制,对投资收回、转让、核销等决策和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投资单位应重视投资到期本金的回收,对应收回的对外投资资产,要及时足额收取。

转让对外投资应当由相关机构或人员合理确定转让价格,报授权批准部门批准,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挂牌交易。

核销对外投资,应当取得因被投资企业破产等原因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

第六节投资分析与报告
第二十一条投资单位应当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报告,其中包括经济形势分析,投资完成情况分析、投资计划执行中遇到的困难与应对措施等。

在分析报告中,应重点关注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与年度计划目标相符,是否有重大偏离实施计划的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投资单位应对投资项目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对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可研报告、批复文件等进行对比、分析,作出综合评价,并编制评价报告。

针对后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被投资单位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投资单位。

第五章相关制度目录
(一)《中国XXXX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
(二)《中国XXXX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对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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