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15级伦理学+龙显辉+孔子天命观略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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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天命观略析
龙显辉1
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院长沙410081
E-mail: 269904856@
摘要:天命观是孔子哲学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孔子在继承夏、商、周三代天命观宗教性传统的基础上,将传统天命观进行了重大转向,把对鬼神的信仰悬置起来,把天命观的主要内容由神学转向人事,将对神秘的超自然之天的敬畏与主体内在的道德律令结合起来,把天命观的宗教性转化为内在的道德性。孔子所言之天有原始宗教意义之天、道德依据与源泉之天、自然之天等不同的内涵。孔子的天命观是矛盾的,它承认人的命运是由天决定的,但又强调人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改变命运,他将传统唯心主义的天命观发展成包含唯物主义特征的天命观。可以说,孔子的天命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哲学的理论宝库。
关键词:孔子;天命观;宗教性;道德性
Abstract:The view of fate is an important part for the philosophy of Confucius. Confucius inherited three generations destiny views in the dynasties of Xia, Shang and Zhou on the basis of religious tradition, and have great changed the means of the traditional view of destiny, which putted on ghosts of belief hanging reset up and putted destiny views of main content by theology steering personnel, and feared of mysterious supernatural days combined with the inherent moral laws, and putted destiny views of religious conversion for inner of morality. Confucius said that the heaven, includes different connotations such as the primitive religious meaning of heaven, the moral basis and the source of the heaven, nature of the heaven. Confucian view of fate is contradictory, which recognizes people's fate that was decided by the heaven, but also emphasizes that people can do their part to change their fate, that is, “known by all personnel of heaven” developed the idealism of traditional view of fate into the materialism of the view of fate. It can be said that the view of fate of Confucius has enrich and develop the theory of ancient Chinese philosophy treasure trove.
Keywords:Confucius;view of fate;religiousity;morality
天命观是古代中国哲学思想的重要内容。在殷周时期,“天”是人们心中的上帝,是统治自然界及人类社会各种现象的最高主宰,具有不可怀疑的绝对权威。“命”是命令的意思,“天命”就是上帝或者说是上天的命令。孔子天命观继承了三代天命观的大传统,同时又对其有所扬弃。他将三代天命观所蕴含的宗教性特征这种唯心主义哲学思想,发展成具有唯物主义哲学倾向的天命观。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1](188)。就是说四季的运行变化是有自己的规律的,它不受“天”的支配并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孔子的天命观虽然保留着原始天命观的神秘性,但它强调在人事活动中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把天做主宰转变为人做主宰。无可否认,孔子天命观具有唯心主义的糟粕,但又有唯物主义因素的合理内核,前者是次要,后者是主要的。我们要借鉴其唯物主义的合理部分去思考,看待现实发生的一些事情。因此,研究孔子的天命观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天命观的起源
1.1“天”、“命”的起源
天,本义是指人们头顶上方无边的苍穹。《说文》对天的解释“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命,最早见于《书经》,《高宗彤曰》“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诗经》中也有多处地方谈到命,如《文王》记载“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2]。《说文》里对于“命”字的解释是:“命,使也。从口从令。”对“令”的解释是:“发号也。”[3](12)总之,命包含必须或应该的意思。
“天”、“命”起源于上古时期,盛行于殷、周时代。在殷周之际,“天”是先民或统治者想象的统帅自然界及诸种力量的最高主宰。“天”是人们心中的上帝,具有不可怀疑的绝对权威。《尚书•汤誓》里有记载“有夏多罪,天命殛(诛杀)之。”意思是,夏王犯下了许多的罪行,上天命令我讨伐它。《尚书•周书•召诰》里亦有关于“天”的表述,如:“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其”指的是“天”,“命哲”、“命吉凶”、“命历年”。意味着,“天”可将“哲”、“吉凶”、“历年”作为具体的内容命令给成王。殷周以“天”来替代此前的“帝”或“上帝”。殷周的“天”的观念有两种含义:一是指表现为种种自然现象的“天”;二是指超验的,作为主宰人间祸福的“天”或“天命”;即原始宗教意义的天。
1.2天命的含义
天命,本义是指上天的命令以及上天主宰之下人的命运。“命”是“命令”的意思,天命就意味着,“天”在这里被视为一命(令)者“天命”就可以写成:“天命(令)……。”[3](13)。“天命”这一名称是由周人确定的,它源自人们对神灵“帝”或“上帝”的信仰。在殷商时期,天、天命,是控制自然现象及其人的寿命夭禄,贫富贵贱的最高主宰。
殷周时期的天命观与原始宗教有关。在殷人的思想体系中,天与至高无上的帝或上帝是一致的。天、帝、命、天命主宰着一切,人必须按照它们的意志去行为处事。因此,殷周时期的天命观实际上带有浓重的宗教鬼神色彩。天、天命不仅是人们信仰的对象,更是一切价值的源泉乃至整个宇宙的最高主宰。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如狂风、暴雨、地震及各种天象等都是天的意志,人类社会的更替、人一生的旦夕祸福也是由天命决定的。
2 孔子天命观的基本内容
孔子天命观是从夏、商、周三代天命观演变而来的。他一方面继承了三代天命观宗教性的大传统,另一方面在天命观的重大转向时将对鬼神的信仰悬置起来,把天命观的主要内容由神学转向人事,把对超越之天的敬畏与主体内在的道德律令结合起来,把天命观宗教性转化为内在的道德性。
2.1孔子天命观的宗教属性
宗教性,即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该神秘力量或实体能统摄万物、支配万物。宗教是对于自然的一种理解或者崇拜,宗教认为宇宙有一个最高的主宰者,这个最高主宰被称为“帝”、“上帝”或“天”。它能发号施令,指挥自然界的变化,决定社会的历史进程以及个人的祸福,他的号令叫作“命”或“天命”,“命”就是“命令”,“天命”就是上天的命令。从三代到春秋,天命观里所蕴含的宗教性特征虽然日趋没落,但这种宗教思想在孔子天命思想中仍留有一定的地位。通过《论语》这本书,我们可以看到其中的端倪,如;
“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1](124)。这里的“死生有命”的“命”,即命运,意思是说一个人的生死,是由命运决定的。“富贵在天”的“天”,即“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