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足球联赛竞赛制度
校园足球联赛竞赛制度
校园足球联赛竞赛制度校园足球是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意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要方式之一、校园足球联赛作为学校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竞赛制度来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一、赛制安排1.联赛制度:校园足球联赛可以采用循环赛制或者淘汰赛制,具体根据参赛队伍的数量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循环赛制可以更好地展现队伍之间的实力差异,淘汰赛制则更加激烈和紧张。
2.赛事时长:比赛时间根据参赛队伍的实际情况来安排,通常为两个半场,每个半场3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比赛时间可以根据需要适当调整,但是最好不超过60分钟。
对于初级组的比赛,比赛时间可以适当缩短。
3.赛程安排:赛程应提前排好,并且公布于全校师生。
比赛时间要尽量避免与学生的课程时间冲突,尤其是期末考试等重要考试的时间。
尽量避免安排连续比赛太多和疲劳度过高的情况,给予球员休息的机会。
4.比赛场地:比赛场地要保证平整,符合规定尺寸。
场地周围应设有足够的安全标识和保护设施。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选择有草皮的场地进行比赛,以提高参赛队伍的比赛体验。
二、裁判与纪律1.裁判:校园足球比赛应有经验丰富的裁判员负责执法比赛,确保比赛的公正和公平。
裁判员应熟悉规则,并专业公正地执行裁判工作。
比赛前应对裁判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
2.纪律:参赛队员应遵守比赛规则和体育道德规范。
违反规则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罚,包括黄牌警告和红牌罚下等。
对于恶意犯规、暴力行为等严重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并可能影响参赛队伍的成绩。
三、积分与排名1.积分制度:比赛胜利者获得3个积分,平局则双方各得1个积分,负利者不得分。
积分将根据各队的胜利次数和平局情况进行累计。
2.排名依据:排名以参赛队伍的积分为主要依据进行排名,积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以依次考虑净胜球、胜场数、直接交锋的结果等因素进行进一步的排名确定。
3.升降级制度:对于多个级别的联赛,可以设立相应的升降级制度。
(详细版)中学校园足球竞赛制度
(详细版)中学校园足球竞赛制度1. 总则1.1 目的与意义本制度旨在推广校园足球运动,提高学生足球技能,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体育精神的全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中学生校园足球竞赛活动。
1.3 组织机构全国中学生足球竞赛活动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共同主办,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地方足球协会协办。
2. 竞赛组织2.1 竞赛分组竞赛分为初中组和高中组两个级别。
2.2 竞赛方式竞赛采用分组循环赛和淘汰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3 参赛队伍各参赛学校可组织男女各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2.4 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须为在籍在校中学生,且符合规定的年龄要求。
2.5 报名与抽签参赛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参加抽签确定比赛分组。
3. 竞赛规则3.1 比赛场地比赛场地符合国际足联规定的标准尺寸。
3.2 比赛时间比赛时间为全场 90 分钟,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个半场 45 分钟。
3.3 比赛人数每场比赛双方各有 11 名球员出场,其中 1 名守门员,最多 3 名替换球员。
3.4 比赛判罚比赛判罚遵循国际足联制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3.5 计分方式比赛结果以进球数决定,进球数多的一方获胜。
4. 奖励与处罚4.1 奖励比赛设立奖项,包括冠军、亚军、季军及最佳球员、最佳射手等。
4.2 处罚参赛学校如有违反本制度、纪律规定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参赛资格等处罚。
5. 附则5.1 解释权本制度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5.2 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如有需要,请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调整。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一、比赛对象
1. 参赛队伍需为学校组织的足球队,每队由学生组成,且必须有一名教练或指导老师负责。
二、比赛时间
1.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赛季,每个赛季设立联赛和杯赛两个阶段。
2. 联赛阶段每队要参加所有赛事,按照赛果进行积分排名。
3. 杯赛阶段采用淘汰赛制,比赛时间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
三、比赛规则
1. 比赛遵循足球规则进行,每场比赛90分钟,分为上下半场。
2. 每支队伍必须至少有11名球员,其中包括1名门将。
3. 比赛使用裁判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裁判和工作人员
1. 每场比赛有至少一名主裁判和两名边裁进行执法。
2. 每队必须派出一名负责安全的工作人员,负责保障比赛秩序和安全。
五、奖励
1. 联赛和杯赛的前三名队伍将获得奖杯和奖金。
2. 每场比赛最佳球员和最佳进球将获得奖品和表彰。
六、纪律
1. 比赛中所有参与者必须遵守纪律,不得进行任何违规行为。
对于发生违规行为的个人或队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七、重要事宜
1. 每个队伍必须遵守组织者的指引和安排,如有异议需提前沟通协商解决。
以上是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的一些主要规定,希望各位参赛队伍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比赛的公平公正和秩序。
学校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
学校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学生体育文化生活,促进体育教学工作,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足球技能,推动学校足球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足球竞赛分为校内足球联赛和校际足球联赛两个组成部分,每学年开展一次。
第三条参加学校足球竞赛的学生必须具备身体健康的条件,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接受指导和管理,服从裁判员的裁决。
第四条参加学校足球竞赛的学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有关体育道德和体育纪律的规定,做到团结友爱,公平竞争,遵守规则,尊重裁判员的裁判。
第五条参加学校足球竞赛的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和教练员的管理,保护比赛场地和设施,珍惜人身安全。
第六条学校足球竞赛的组织机构包括足球竞赛委员会、裁判员委员会、审查委员会、计分秘书处、赛前技术指导组和比赛方案组等。
第七条学校足球竞赛的费用由学校承担,比赛期间学生须自备运动装备和个人用品。
第八条学校足球竞赛各项规则及其解释权归足球竞赛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校内足球联赛第九条校内足球联赛是学校内部组织的足球比赛,旨在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个人足球技能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十条校内足球联赛采取小组赛制和淘汰赛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班级必须组织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第十一条校内足球联赛的报名时间、比赛日期、比赛地点等具体安排由足球竞赛委员会统一制定,公布在学校公告栏和官方网站上。
第十二条校内足球联赛的比赛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课余时间进行,比赛进程由裁判员委员会安排和管理。
第十三条校内足球联赛的比赛规则遵循国际足球协会规定的游戏规则,比赛设有裁判员进行执法,比赛结果由计分秘书处确认。
第三章校际足球联赛第十四条校际足球联赛是不同学校之间组织的足球比赛,旨在促进校际之间的交流与竞争,展示各校学生的足球水平和精神风貌。
第十五条校际足球联赛由学校足球竞赛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参加比赛的学校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
学院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学院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1. 引言学院校园足球联赛是为了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促进校园足球事业发展而设立的竞赛活动。
本竞赛规程旨在明确学院校园足球联赛的组织、参赛、比赛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比赛的秩序和尊重参赛队员的权益。
2. 参赛资格2.1 参赛队伍必须为学院、学校、机构或社团的合法组成单位,且足球队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学生。
2.2 参赛队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3 每个参赛队伍最多可报名30名队员,其中包括2名门将。
3. 比赛规定3.1 比赛分为小组赛、淘汰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3.2 小组赛阶段采用循环赛制,每个小组进行两两交锋,胜利获得3分,平局获得1分,失败获得0分,积分最高的两支队伍晋级淘汰赛。
3.3 淘汰赛阶段采用单场淘汰制,胜利的队伍晋级下一轮比赛。
3.4 决赛采用单场决胜制,若比赛时间结束时,双方比分相同,则进行加时赛,若仍未分胜负,则进行点球决胜。
3.5 比赛每场时间为90分钟,分为两个45分钟的半场,中场休息时间为15分钟。
3.6 每场比赛由一名主裁判和两名边裁判组成,裁判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3.7 比赛期间,参赛队伍必须穿着统一的队服,队员必须佩戴统一的号码。
4. 竞赛纪律4.1 参赛队员必须尊重裁判员和对手,不得进行恶意犯规、辱骂或攻击行为。
4.2 在比赛中,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擅自离场或干扰比赛秩序。
4.3 参赛队员如有违纪行为,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可能面临学校纪律处分。
4.4 参赛队伍必须遵守比赛时间和场地的安排,如因故无法参赛,必须提前通知主办方。
5. 奖励与荣誉5.1 学院校园足球联赛设立冠军、亚军和季军奖项,以及最佳射手、最佳门将等个人奖项。
5.2 获奖队伍将获得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个人奖项获得者将获得奖章和荣誉证书。
5.3 获奖队伍和个人将在校园内进行表彰并受到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5.4 学院校园足球联赛将为参赛队伍提供培训和交流机会,促进校园足球事业的发展。
学校校园足球竞赛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校园足球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校园足球运动在我校的普及与提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成立校园足球竞赛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德育处、艺体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校园足球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园足球竞赛制度,组织实施校园足球竞赛活动,监督竞赛过程,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三、竞赛制度1. 竞赛种类:包括校内联赛、校际邀请赛、市级及以上比赛等。
2. 竞赛时间: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安排在学期初、学期中和学期末。
3. 竞赛场地:校内足球场、市内专业足球场等。
4. 竞赛规则:严格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制定的竞赛规则执行,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参赛对象:全校学生,可根据年龄、技术水平等因素分组参赛。
6. 报名与资格审查:各班组织报名,经班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赛流程1. 报名与抽签:各参赛队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教务处负责组织抽签确定比赛日程。
2. 比赛组织:各参赛队伍在比赛当天按时到场,比赛过程中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判决。
3. 比赛成绩:比赛结束后,教务处负责统计比赛成绩,并进行公示。
4. 奖励与表彰: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队伍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奖品。
五、安全保障1. 比赛前,各参赛队伍需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参赛人员身体健康。
2. 比赛期间,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医疗人员。
3. 比赛场地及周边环境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比赛安全。
4. 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教练员和运动员应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杜绝一切违规行为。
六、经费保障1. 校园足球竞赛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2. 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校园足球竞赛,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校园足球竞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冲突,以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校园足球联赛方案
1.分组:我校足球协会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参赛队伍数量进行分组,并公告分组结果。
2.赛程安排:我校足球协会制定赛程表,并及时公布。
七、奖励办法
1.团体奖项:冠军、亚军、季军分别颁发奖杯、证书及奖品。
2.个人奖项:最佳射手、最佳球员、最佳守门员、最佳教练员等,颁发证书及奖品。
3.体育道德风尚奖:表彰在比赛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2.参赛队伍:各学院负责参赛队伍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十一、安全保障
1.参赛队伍:负责参赛队员的保险购买,确保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的人身安全。
2.赛事组织:我校足球协会负责制定赛事安全预案,确保比赛期间的安全。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方案解释权归我校足球协会所有。
2.各参赛队伍在报名时,须签订《参赛承诺书》,承诺遵守比赛纪律,服从裁判判决。
6.红黄牌制度:累计黄牌达到3张时,自动停赛一场;红牌直接停赛一场,严重犯规者将视情节追加处罚。
六、奖励办法
1.获得联赛冠军的学院,颁发奖杯、证书及奖品。
2.获得联赛亚军的学院,颁发证书及奖品。
3.获得联赛季军的学院,颁发证书及奖品。
4.评选联赛最佳射手、最佳球员、最佳教练员等个人奖项,并颁发证书及奖品。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方案解释权归我校足球协会所有。
2.各参赛队伍在报名时,须签订《参赛承诺书》,承诺遵守比赛纪律,服从裁判判决。
3.比赛期间,如出现争议,由我校足球协会负责协调解决。
第2篇
校园足球联赛方案
一、前言
为响应国家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号召,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培养青少年足球人才,我校决定举办校园足球联赛。本方案旨在确保联赛的顺利进行,规范竞赛流程,提升比赛质量,为参赛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技平台。
校园足球联赛比赛实施
校园足球联赛比赛实施一、概述校园足球联赛作为推动学校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能够培养学生的体质和团队精神,又能够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本策划书旨在详细规划校园足球联赛比赛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细节,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二、比赛形式1. 赛制安排:采用轮次淘汰制,分为预选赛、小组赛、淘汰赛和决赛四个阶段。
预选赛由各参赛校自行安排,并确定晋级名额。
小组赛采用循环赛制,每个小组前两名晋级。
淘汰赛采用单场直接淘汰制,最终决出冠军。
2. 球场布置:根据参赛校数量,划分适量的比赛场地。
球场应具备标准的足球比赛场地标准,如边线、球门等,并确保球场平坦,无障碍物。
3. 裁判和工作人员:比赛期间,每场比赛安排一名主裁判和两名边裁。
工作人员包括比赛秩序员、技术统计员、安全保卫员等。
三、参赛及报名1. 参赛资格:校园足球联赛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每个学校可以报名一支代表队参赛。
参赛队员必须是学校在籍学生,且需提供相关学籍证明。
2. 报名流程:参赛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赛报名表,包括队名、队员名单、指导教师信息等。
主办方根据报名情况及时确认参赛名单。
3. 球队编排:参赛队伍根据抽签确定分组,并通过随机编排顺序决定比赛场次。
四、比赛规则和标准1. 比赛时间:比赛时间为每周末的上午和下午,约定每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分两个45分钟半场。
2. 角球与球门球:根据国际足球比赛规则,角球和球门球均适用于本次比赛。
3. 犯规和红黄牌:根据国际足球比赛规则,明确有关犯规和红黄牌的处罚和判罚标准。
4. 比赛成绩记录:比赛期间,设立技术统计员,负责记录比赛过程中的进球、犯规等数据,并及时提供给主裁判判罚。
五、奖励机制1. 比赛奖杯:为冠亚季军团队颁发奖杯,并颁发最佳球员、最佳射手等个人荣誉证书。
2. 学业奖励:联赛成绩优异的所有参赛学校,均可获得学业奖励,如体育分数加分、学校荣誉等。
六、宣传推广1. 校内宣传: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学生社交平台、校报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比赛信息、参赛队伍及球员的介绍等,增加学生对比赛的关注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提高学生团结合作能力,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举办的各类足球活动竞赛,包括但不限于校园足球赛、足球友谊赛等。
第三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坚持以全面发展人才为宗旨,积极引导学生树立团结合作、拼搏进取的体育精神,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第四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保障每一位参赛选手的权益,维护比赛的秩序和体育精神。
第二章参赛资格第六条参加学校足球活动竞赛的选手必须是在校学生,必须具备较好的足球基本功,并符合报名资格。
第七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按年级设置组别,每个组别参赛选手人数不少于11人。
第八条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格,并经指导老师审核确认。
未经审核确认的选手不得参加比赛。
第九条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规定,不得有恶意犯规、暴力动作等行为,否则将受到处罚。
第十条参赛单位必须派遣指导教练和队医参与比赛,在比赛期间全程负责选手的安全和比赛过程管理。
第三章比赛规程第十一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采取循环积分制或淘汰制的比赛方式,具体比赛规程由主办方在比赛通知中明确。
第十二条比赛采用11人制足球规则,比赛时间为2个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第十三条比赛进行中如因赛场或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无法继续,比赛将根据规定重新安排。
第十四条比赛当天选手必须按时到达赛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准备。
第十五条比赛时选手必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不得擅自更换或添加装备,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第四章比赛奖励第十六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设置多项奖励,包括个人最佳射手、最佳门将、最有潜力球员等,同时设立团体奖项如冠军、亚军、季军等。
第十七条获奖选手将获得荣誉证书、奖杯、奖金等奖励,同时将受到表彰和宣传。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比赛中发现有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分、取消参赛资格等。
中学校园足球竞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校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水平,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竞技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加校园足球竞赛的学生、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校园足球竞赛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竞赛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校园足球竞赛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组织,成立校园足球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筹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竞赛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家长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竞赛规程、比赛日程、比赛场地、器材等。
第六条竞赛分为校内外两个层次,校内竞赛包括班级联赛、年级联赛和校级联赛;校外竞赛包括市区级联赛、省级联赛等。
第七条竞赛委员会负责制定竞赛规程,包括竞赛项目、竞赛时间、竞赛地点、竞赛方式、竞赛规则、竞赛奖励等。
第三章竞赛实施与监督第八条竞赛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竞赛委员会负责本级别竞赛的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严格执行竞赛规程,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加强对裁判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竞赛水平。
第十一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加强对比赛场地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比赛场地安全、舒适。
第十二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加强对比赛器材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比赛器材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加强对比赛过程的监督,对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处罚。
第四章竞赛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竞赛奖励分为团体奖和个人奖,包括冠、亚、季军,最佳射手、最佳球员等。
第十五条竞赛奖励的评定标准按照竞赛规程执行。
第十六条竞赛过程中,对违反竞赛规则、作弊、违规行为等,将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取消竞赛成绩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全国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
全国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发展,提升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全国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体育政策制定,旨在规范和推动全国校园足球竞赛活动。
第二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是学校间、地区间、全国间的足球比赛,参赛对象为中小学生,分为不同年龄组别。
比赛项目包括男子足球比赛和女子足球比赛。
第三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组织机构为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中国足球协会。
第四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遵守《体育竞赛规则》和《国际足球规则》。
第五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实行总局自承办、地方部门配合、学校组织参加的原则。
第六条参加全国校园足球竞赛的学校必须遵守比赛纪律,尊重裁判员和对手,严禁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和违规操作。
第七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实行公平公正原则,保证每个参赛学校的权益。
第八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以促进校园足球普及和提升为宗旨,着重培养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和赛事精神。
第二章参赛资格和报名第九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参赛对象为全国各地中小学生。
第十条参加全国校园足球竞赛的学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注册的中小学校;2. 学校教师队伍健全,有专业的足球教练;3. 学生队伍健康、团结,并经过正规训练。
第十一条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1. 报名表;2. 学生身份证明;3. 教师资格证明;4. 足球教练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报名费用由学校承担,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报名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学校可参加全国校园足球竞赛。
第三章赛程和规则第十四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分为预赛、淘汰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第十五条比赛规定每队必须有一名教练员和一名医务人员在场指导。
第十六条比赛时间、场地、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第十七条比赛规定每队可报名30名学生,每场比赛上场队员不超过11名。
第十八条比赛采用积分制,胜积3分,平积1分,负积0分。
第十九条比赛规定每场比赛不超过90分钟,半场休息时间为15分钟。
中小学学校校园足球竞赛制度
太极湖学校校园足球竞赛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足球的育人功能,遵循足球发展规律,优化发展环境。
大力普及足球运动,培养健康足球文化,弘扬阳光向上的体育精神,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为提升人口素质、推动足球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因校制宜的组织学生进行校园足球的训练,不断提高学生的足球水平。
特制定校园足球竞赛制度如下:一、竞赛安排1、每年举行一次校园足球班级联赛2、每期举行一次年级对抗赛3、按时、按规定参加十堰市校园足球联赛二、队员守则1、队员之间必须团结,个人服从集体。
2、任何队员都必须以学校为中心,维护球队利益,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奋勇拚搏的形象。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
三、训练、竞赛守则1、如无特殊情况每周训练五次,训练时间为一个半小时。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提前10分钟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至少提前两小时通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3、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一场地做游戏同学等发生冲突。
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
4、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
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拚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5、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
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6、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7、替补队员要有良好的心态和行动,积极热身,随时准备替换上场。
四、处罚规则(一)迟到、缺席处罚1、训练时,不允许迟到。
累计迟到2次者,停止比赛1-2场。
累计迟到3次者,只允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
累计迟到4 次者,开除出队,并公开对其的惩罚。
2、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并停训1场,并做出书面及全体队员的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高中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
高中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体育水平和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本校将举办校园足球竞赛。
第二条校园足球竞赛是学生参与的校内足球比赛,旨在锻炼学生体魄,提高学生足球技术水平,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
第三条校园足球竞赛由学校体育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学生会协助组织和宣传。
第二章比赛组织第四条校园足球竞赛每学年举办一次,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两个组别。
第五条参赛队伍由各班级自主组队,每队必须有一名教师指导。
第六条参赛队伍在报名前须经班级同意,并向组委会提交报名表格和参赛队员名单。
第七条参赛队员须为本校正式在校学生,且不得参加其他比赛队伍。
第八条参赛队员报名后不得更换和增加,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组委会申请。
第九条参赛队伍比赛服装统一,队服颜色由组委会指定。
第十条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比赛纪律,尊重裁判和对手,不得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
第三章赛程安排第十一条校园足球竞赛比赛场地为校园内的足球场,比赛时间为每周末的上午或下午。
第十二条比赛采用小组赛和淘汰赛相结合的形式,确保每个参赛队伍有充分的比赛机会。
第十三条比赛采用单场制,胜者得3分,平局得1分,输者得0分,积分高者晋级淘汰赛。
第十四条淘汰赛采取单淘汰制,淘汰赛采用加时赛和点球决胜负的方式。
第十五条比赛结束后,由裁判组提交比赛结果和替补记录表,组委会后续处理。
第四章计分规则第十六条小组赛按积分排名,积分高者晋级淘汰赛。
第十七条淘汰赛胜者晋级下一轮比赛,直至决赛。
第十八条如遇平局,将进行加时赛,加时赛仍然平局则进行点球决胜。
第十九条决赛冠军以及亚军和季军将分别获得奖金和奖杯。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参赛队伍有违反比赛规定和纪律,组委会有权做出相应处罚。
第二十一条如有队员采取暴力行为、侮辱他人,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纳入体育处分记录。
第六章其他第二十二条参赛队伍应积极配合组委会和裁判组工作,保持比赛秩序。
第二十三条参赛队伍和观众应爱护比赛场地设施,确保比赛安全。
学校足球竞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普及与发展,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技能,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加足球竞赛的学生、教练员、裁判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足球竞赛的组织、实施、监督和奖惩,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足球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足球竞赛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足球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第六条足球竞赛分为校级比赛、市级比赛、省级比赛等不同级别,按照竞赛规程进行。
第七条竞赛办公室负责制定竞赛规程,包括竞赛时间、地点、参赛队伍、比赛规则、奖惩办法等。
第三章参赛资格与报名第八条凡我校在校学生,身体健康,热爱足球运动,均可报名参加足球竞赛。
第九条报名参加足球竞赛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报名表;(二)学生证;(三)近期体检报告;(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竞赛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参赛资格。
第四章竞赛规则与裁判第十一条竞赛采用国际足联规定的竞赛规则。
第十二条竞赛办公室负责邀请具有资质的裁判员担任比赛裁判。
第十三条裁判员需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公正执法,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第五章竞赛实施与监督第十四条竞赛办公室负责组织竞赛,包括比赛场地、器材、裁判员、记录员等。
第十五条竞赛办公室负责监督比赛过程,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竞赛办公室负责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维护竞赛秩序。
第六章奖惩与表彰第十七条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队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竞赛规则、纪律的队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罚。
第十九条对在竞赛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足球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足球竞赛的管理,提高竞赛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促进校园足球运动的繁荣发展。
学校校园足球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校园足球各项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学校校园足球比赛的组织与管理,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育健康成长,提高校园足球水平和质量,我校制定了以下学校校园足球各项规章制度:一、比赛规则1、比赛时间:校园足球比赛每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由校园足球联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各个参赛班级或队伍。
2、比赛场地:校园足球比赛场地为学校足球场,比赛当天不得擅自更改比赛场地,如需更改须提前向校园足球联赛组委会申请并获得批准。
3、比赛队伍:每个班级或队伍可报名参加校园足球比赛,每支队伍须提前报名并交纳报名费,报名截止时间由校园足球联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4、比赛规则:比赛遵循国际足球规则,每场比赛由两个半场组成,每个半场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5、进球规则:比赛中任何一支队伍进球后,球员应避免过度庆祝,不得挑衅对方球队或球迷,否则将受到处罚。
6、犯规处罚:比赛中如有球员故意犯规,将受到裁判员的黄牌或红牌处罚,不得对裁判员进行侮辱或挑衅,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7、裁判员:比赛由经验丰富的裁判员执法,裁判员的判罚应当公正客观,不得受到任何外界干扰。
8、比赛结果:比赛结束后,校园足球联赛组委会将公布比赛结果,并根据积分情况确定每个班级或队伍的排名。
二、参赛资格1、报名条件:参加校园足球比赛的班级或队伍必须是学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组成,不得使用非学校学生身份参赛。
2、年龄要求:参赛选手必须是学校内的在校学生,年龄以在校学生证为准,不得超过规定的年龄范围。
3、健康状况:参赛选手应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有患病或受伤情况应提前向校园足球联赛组委会申报,并经医生同意后方可参加比赛。
4、团队协作:参赛班级或队伍应保持团队协作精神,不得因个人利益损害整个队伍的利益,如发现有不正当行为将受到处罚。
5、服装要求:参赛选手须穿着统一的校园足球比赛服装参赛,不得擅自更换或改动服装,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三、奖惩制度1、优胜奖励:每届校园足球比赛设立冠军、亚军、季军等奖项,并颁发奖杯和奖牌作为奖励,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足球比赛。
校园足球联赛活动方案
一、实施目的:
为了更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工作,深入开展校园足球运动,选拔有足球特长的学生,扩大校园足球活动的参与面,建立我校校园足球梯队,提高我校的校园足球整体水平,特开展校园足球联赛。
二、参与班级
四年级(1——8班)
三、比赛时间
12月2日——12日
周二、四下午4:40——5:40
周三下午4:00——6:00
四、竞赛办法
1、各班级由班主任负责挑选队员10名,身体健康,无疾病的学生(女生亦可),
2、比赛时间:上下半场各15分钟,共计30分钟。
3、第一轮抽签进行单淘汰赛,决出前四名进入第二轮。
4、第二轮进行单循环赛,按积分决出前三名。
如积分相等情况下,依照净胜球排名。
五、奖励办法
1、集体奖
年级奖励前三名。
2、个人奖
设最佳射手奖,希望之星奖,最佳守门员奖,并予以表彰奖励。
(证书)
六、注意事项
1、各班级比赛前20分钟做好准备活动。
2、比赛服装由学校统一提供。
3、班主任及跟班教师做好全班学生的管理与组织。
(组织全班学生比赛前20分钟到场,比赛结束后统一组织放学)。
学校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学校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校足球事业的发展,提升学生足球运动技能,丰富学生校园生活,树立学生良好的体育竞技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举办的各类足球比赛和活动。
第三条学校足球活动要坚持全面发展、社会公平、规范管理的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条学校足球活动由学校足球协会组织,由学校足球教练指导。
第五条学校足球活动实行积分赛制和淘汰赛制相结合的比赛模式,对参赛队伍进行排名。
第六条学校足球活动要重视团队协作、尊重规则和合作精神,禁止一切恶意犯规行为。
第七条学校足球活动要注重安全教育,提倡文明观赛,保护环境,维护校园秩序。
第二章参赛资格及报名第八条参加学校足球活动的队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队员们必须是我校学生,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足球训练。
2.队员们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和对手。
3.队员们必须具备足球基础技能,并接受足球教练的指导。
4.如果队员有身体不适情况,需提前告知队长和教练。
第九条队伍报名时,必须交齐所有报名材料,如队员名单、身份证明等。
第十条报名费用由学校足球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
第十一条报名结束后,任何队伍不得再增删队员,如有调整需提前向组委会申请。
第十二条报名结束后,如有队伍不能参赛,必须提前通知组委会,否则将会被扣罚分。
第三章比赛规则第十三条学校足球活动的比赛分为小组赛和淘汰赛两个阶段。
第十四条小组赛阶段,采取轮流对阵的方式,按积分排名获得晋级资格。
第十五条淘汰赛阶段,分为八强、四强和决赛,采取淘汰制决定胜者。
第十六条每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分为上下半场,半场休息15分钟。
第十七条如遇特殊情况(恶劣天气、场地损坏等),组委会有权决定推迟比赛或更换场地。
第十八条比赛中禁止任何形式的辱骂、歧视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第十九条比赛中如出现严重违规和犯规行为,裁判有权罚下场、取消比赛资格。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条学校足球活动将设立奖励机制,优胜队伍将获得奖金、奖杯和荣誉证书。
校园足球联赛竞赛制度
校园足球联赛竞赛制度一、总则为促进学生体育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体育竞赛氛围,特制定本校园足球联赛竞赛制度。
二、竞赛管理标准1. 参赛资格1.所有学生均可组成队伍参赛。
2.每支队伍由10名正式学生组成,允许最多3名替补学生。
2. 报名与组队1.每学年开始前,学生可以注册意愿参与校园足球联赛。
2.学校体育部门根据报名人数和参赛队伍数量设定报名截止日期,并组织抽签确定参赛队伍。
3.学生可自由组队,但一个学生只能属于一支队伍。
3. 竞赛篇目及规则1.比赛由半场制和全场制两种篇目,根据比赛日程安排。
2.半场制比赛为10分钟每半场,全场制比赛为20分钟每半场。
3.每支队伍以1个队长为核心,自行安排队员的位置和战术。
4.比赛采用11人制,男生队员和女生队员的人数应保持平衡,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少于5人。
5.比赛规则遵循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普通足球规则,有关足球比赛出界判罚、犯规判罚、红黄牌警告等规则亦适用。
4. 指导和管理1.每场比赛需由专业裁判员执法,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2.学校体育部门负责联赛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并指派工作人员协助裁判员工作。
3.各参赛队伍应指定一位指导教练,对队伍进行训练和指导。
5. 失效规则1.如遇特殊情况(如恶劣天气、校园安全等),比赛可取消或更改比赛日期。
2.取消或更改比赛日期的通知应提前至少2小时发布,学生参赛队长负责通知本队队员。
6. 比赛时间1.比赛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体育部门制定并通知各参赛队伍。
2.比赛时间安排在学生课余时间,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三、考核标准1. 比赛成绩1.比赛分为小组赛、淘汰赛和决赛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排名和晋级要求。
2.小组赛每个队伍进行循环比赛,胜利队伍根据积分排名,积分相同则按净胜球、进球数等进行排名。
3.淘汰赛采用单败淘汰制,胜利队伍晋级下一轮,直至决赛产生冠亚季军。
2. 竞赛纪律1.参赛队员须遵守比赛纪律,包括不得擅自更换队员、不得参与身体冲撞、不得使用暴力等。
学校足球竞赛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特制定本学校足球竞赛制度。
二、竞赛组织1. 竞赛机构:成立学校足球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竞赛时间:每年秋季学期末至春季学期初。
3. 竞赛地点:学校足球场。
三、参赛对象1. 全校各年级、各班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 报名方式:各班级体育委员负责组织报名,并将报名信息报送至竞赛组委会。
四、竞赛规则1. 比赛采用国际足联(FIFA)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 比赛分为小组赛、淘汰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3. 小组赛:各参赛队按照抽签结果进行分组,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每组前两名晋级淘汰赛。
4. 淘汰赛:晋级淘汰赛的队伍进行单败淘汰赛,直至决出冠军。
5. 决赛:决赛采用一场定胜负的方式,如比赛90分钟内双方打平,则进行30分钟加时赛,加时赛仍打平则进行点球大战。
五、奖励措施1. 冠军队伍颁发奖杯、奖状及奖品。
2. 亚军队伍颁发奖状及奖品。
3. 季军队伍颁发奖状及奖品。
4. 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等荣誉称号。
六、竞赛纪律1. 参赛队伍必须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判决。
2. 严禁使用暴力、侮辱性语言等不当行为。
3. 比赛过程中,如发现运动员有违反比赛规则、纪律的行为,裁判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4. 参赛队伍如无故弃权,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七、其他1. 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宣传、组织、裁判、场地保障等工作。
2. 各班级要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确保参赛运动员按时参加比赛。
3. 本制度由学校足球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学校足球竞赛制度,旨在激发学生对足球运动的热爱,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团队精神,为我国足球事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校园足球竞赛制度
校园足球竞赛制度校园足球竞赛制度是学校开展足球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激发学生对足球运动的热爱,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培养足球人才。
本文详细介绍了校园足球竞赛制度,内容包括竞赛目的、竞赛组织、参赛资格、赛制安排、裁判管理、奖励与惩罚等方面。
第一部分:校园足球竞赛目的与原则1.目的:通过开展校园足球竞赛,激发学生对足球运动的热爱,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培养足球人才。
2.原则: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注重运动员的安全与健康,提高竞赛水平和观赏性。
第二部分:校园足球竞赛组织与参赛资格1.组织机构(1) 设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竞赛工作。
(2) 设立裁判委员会,负责裁判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
(3) 设立赛事安全保障小组,负责赛事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2.参赛资格(1) 参赛队伍:学校各年级、班级或社团可以组织参赛队伍。
(2) 参赛选手:学校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但须遵守年龄、性别等参赛要求。
第三部分:校园足球竞赛赛制安排1.分组赛:按照参赛队伍数量,将队伍分为若干个小组,每组进行单循环赛。
2.淘汰赛:小组赛结束后,按照成绩排名,晋级队伍进入淘汰赛阶段,采用单场淘汰制。
3.名次决定:进行半决赛、季军决赛和决赛,确定各队名次。
4.赛程安排:根据赛事规模和时间安排,合理安排比赛场次和时间。
第四部分:校园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管理1.规则:参照国际足球比赛规则,结合校园实际,制定校园足球竞赛规则。
2.裁判员:选拔有一定足球知识和裁判经验的教师或学生担任裁判员。
3.裁判培训:组织裁判员培训,提高裁判水平,确保比赛公平公正进行。
4.裁判考核:定期对裁判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裁判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裁判员进行调整。
第五部分:校园足球竞赛安全与保障1.比赛场地:确保比赛场地平整、安全,符合比赛要求。
2.医疗保障:配备足够的医疗人员和器材,及时处理比赛中的伤病情况。
3.紧急预案:制定比赛期间的应急预案,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化市外国语学校足球活动竞赛制度
一、总则
1.此队规为通化市外国语学校足球队及各班级代表队队规;
2.此队规为通化市外国语学校足球活动小组统一制定并实行。
二、入队规则
1.球队统一管理,共同建设;
2.队员必须是在校生;
3.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遵守学校及班级规章制度。
三、队员守则
1.队员之间必须团结,个人服从集体;
2.任何队员都必须以学校及班级为中心,维护球队利益,树立足球队积极进取、奋勇拼搏的形象;
3.队员应服从各自球队的管理。
四、训练、比赛守则
1.如无特殊情况每周二至周五训练,训练时间为上、下午课间操时间;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提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至少提前两节课通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3.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一场地做游戏同学等发生冲突。
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
4.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
比赛中积极进取、
奋勇拼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5.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6.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7.替补队员要有良好的心态和行动,积极热身,随时准备替换上场。
五、处罚规则
(一)迟到、缺席处罚
1.训练时,不允许迟到。
累计迟到2次者,停止比赛1场;累计迟到3次者,只允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累计迟到4次者,开除出队,并公开对其的惩罚。
2.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并停赛1场,并做出书面及向全体队员的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向教练员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二)关于比赛
1.比赛听从教练及场上队长指挥,遵守比赛纪律,禁止恶意犯规或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违者停赛一场。
2.首发阵容以注册队员、经常参加球队比赛、按时到场训练比赛顺序为原则,一般队员、新队员作为替补。
原则上球队比赛阵容由教练、队长安排,球队没有绝对主力与替补之分,任何队员都应做好替补准备。
3.球队比赛时队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场,针对比赛指定首发阵容、安排
技战术打法、进行赛前热身与准备活动。
比赛过程中,队长有权对人员进行调换,应遵守队长的安排。
比赛结束后,队内总结完毕方可离开。
4.比赛结束前不得离开球队,若需提前离开,应向领队或教练员请假,违者停赛一场,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六、其他处罚
1.对违反校规校纪、违反球队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声誉者,一律开除。
2.对殴打、谩骂、侮辱他人者等品行不端,视情况而定,处以停训3场或以上直到开除出队的处罚。
3.对不听从教练指挥、擅自行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4.学习成绩显著下降,经一段时间整改后不明显提升的队员自动离队,直至成绩进步方可再次参加训练。
5.连续3次,累计5次不参加球队义务劳动或有益活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通化市外国语学校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