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大学生村官定向推荐意见(部领导批示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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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市部分高校试点定向推荐
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
2011年,中组部下达给本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名额为110名,同时经各区县选聘需求统计,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93名。根据源潮同志有关讲话精神和中组部组织二局关于加大从高校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提高大学生村官队伍整体素质的要求,今年市委组织部在往年公开招聘基础上,拟安排一定比例的村官名额,探索通过重点高校定向推荐的方式,为农村基层选拔储备一批优秀后备干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定向推荐的数量、范围和对象
1、推荐数量。根据各区县需求统计和经与市教卫党委研究,确定2011年高校定向推荐选拔大学生村官60名。
2、推荐范围。根据往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所属院校情况,面向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等9所部属或一本高校。
3、推荐对象。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本科生、硕士生或博士生,定向、委培生、在职研究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定向推荐的条件和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踏实,
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心健康。
4、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须是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5、符合条件的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被列入选苗育苗工程的、获得校级奖学金的、拥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担任过校级社团负责人的、涉农专业的、自愿回原籍工作或家庭特别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定向推荐的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门牵头,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申请。由应届毕业生据区县选聘职位向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报名,并填写《上海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定向推荐表》。
2、组织考察。由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对报名的毕业生进行初审,考察报名毕业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和在校实际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在《定向推荐表》上签署意见。
3、审核推荐。由高校组织部门牵头,会同高校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复审,原则上按照每个职数不低于1:2
的比例要求在报名人选中进行择优推荐,推荐时要适当保持男女同学比例均衡。同时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可在报名人选中适当进行调剂推荐。
4、集中公示。市委组织部对高校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对推荐人选在基层党建网上进行公示。
5、面试录用。由各区县统一安排,被推荐人选按所推荐职位直接参加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11年3月1日
上海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定向推荐名额分配表
注: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数根据各区县基层需求统计上报,不包括续聘村官数。定向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选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海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高校定向推荐名额分配表
配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