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规定餐厨垃圾需“当日清”成都市已率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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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餐厨垃圾处理办法

成都餐厨垃圾处理办法

成都垃圾处理办法四川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2010.7月举行听证会第九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第五十五条餐饮经营单位不得将餐饮残余物、泔水排入河道、公共地下排水管网、公厕,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

餐饮经营单位应当记录餐厨垃圾收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收集数量,登记使用用途,并每一季度定期向市、县(区)工商、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市、县(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

工商管理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及其提炼加工产品的流通市场监督管理。

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提炼加工处理及其产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实行政府定点处理制度。

禁止个人私下收集提炼加工处理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向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报告其提炼加工处理质量标准及使用用途并接受监督。

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应当经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行准运证制度。

进入城市建成区运输餐厨垃圾的车辆应当使用专用密闭车辆,运输至市、县(区)人民政府许可指定的专门处理场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作出规定,并定期组织监督检查。

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提炼、加工和处置者、餐饮服务企业在销售、供应活动中违反食品公共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设置第五十八条城市、镇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编制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应当以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公共厕所建设、粪便处理,环卫工人休息间、工具间等为重要内容并组织实施。

规模较大、有条件的乡、集镇、中心村,可以依照镇、乡、村庄规划实施前款规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6〕57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6〕57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6〕57号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13日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6号)要求,现就我市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大城市细管理”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条块结合、社会参与”,结合“净洁美好家园,建设宜居成都”行动,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

通过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持久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到“十三五”末,彻底解决城市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努力创建“中西部第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城市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水平。

1.完善城市环境治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制改革,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行业部门职责权限,落实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

成都餐厨垃圾处理办法

成都餐厨垃圾处理办法

成都垃圾处理办法四川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2010.7月举行听证会第九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第五十五条餐饮经营单位不得将餐饮残余物、泔水排入河道、公共地下排水管网、公厕,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

餐饮经营单位应当记录餐厨垃圾收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收集数量,登记使用用途,并每一季度定期向市、县(区)工商、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市、县(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

工商管理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及其提炼加工产品的流通市场监督管理。

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提炼加工处理及其产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实行政府定点处理制度。

禁止个人私下收集提炼加工处理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向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报告其提炼加工处理质量标准及使用用途并接受监督。

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应当经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行准运证制度。

进入城市建成区运输餐厨垃圾的车辆应当使用专用密闭车辆,运输至市、县(区)人民政府许可指定的专门处理场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作出规定,并定期组织监督检查。

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提炼、加工和处置者、餐饮服务企业在销售、供应活动中违反食品公共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设置第五十八条城市、镇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编制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应当以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公共厕所建设、粪便处理,环卫工人休息间、工具间等为重要内容并组织实施。

规模较大、有条件的乡、集镇、中心村,可以依照镇、乡、村庄规划实施前款规定。

关于强化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的建议

关于强化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的建议

关于强化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的建议摘要:“十四五”刚开局,成都就定下“基本建成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目标,从“首提地”到“示范区”,成都肩负了更大的目标与使命,也酝酿出前所未有的新机,成都作为“美食之都”,也是全国首批33个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公害处理试点城市之一,于2012年出台了《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坚持“属地管理、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的原则,推动了全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为了配合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十四五”刚开局,成都就定下“基本建成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目标,从“首提地”到“示范区”,成都肩负了更大的目标与使命,也酝酿出前所未有的新机,成都作为“美食之都”,也是全国首批33个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公害处理试点城市之一,于2012年出台了《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坚持“属地管理、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的原则,推动了全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为了配合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如何以“示范区”探索为机,探索更为科学的餐厨垃圾处理模式,向未来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份餐厨垃圾处理的“成都方案”将大有可为。

一、现状据统计,成都市每天产生餐厨垃圾约2300吨左右,因成都的饮食特点,成都餐厨垃圾的含油量很高,其油脂含量是上海同类垃圾的4-5倍。

餐厨垃圾特别是废弃食用油脂资源的合理化利用,既可以避免废弃食用油脂重回餐桌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又可以转化成环保的绿色燃料应用到交通物流领域减少环境污染,是我国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措施手段之一。

按照成都市餐厨废弃油脂全年15万余吨的数量计算,如果按照现有的市场运作模式,实行严格管理,封闭运行,预计全年可为成都市贡献1亿元以上的税收收入。

二、问题(一)《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缺少实施细则《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出台已经近九年,但是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目前,有些内容已经无法与现在的形势相适应,在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三个关键环节的相关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有待完善。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3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3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38号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完善“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大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成都市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73号)、《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6号)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城管、食药监、环保、质监、工商、农委、商务、公安等部门要根据餐厨垃圾和“地沟油”收运、处置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切实的工作方法,主动延时、错时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区(市)县政府要把“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试点,建立“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生产销售企业、肉类加工企业以及畜禽养殖单位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并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

成都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成都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市级相关部门:按照成都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现将《成都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成都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城市人居环境,防治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市政府《研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10]24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2010年10月30日前,中心城区以及郊区(市)县政府所在街办(镇)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单位(饮食服务企业、单位食堂等)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新、改、扩建饮食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对住宅楼已开设但未达到环保要求的饮食服务企业应限期改造、转向经营或停业;取缔无证(照)饮食服务企业和违章占道餐饮摊点。

二、整治原则属地管理。

按照属地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简称“区(市)县政府”)是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油烟污染整治的组织与实施。

条块结合。

市级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导、督促开展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业主负责。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及维护由饮食服务单位自行负责,所需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

三、整治措施(一)加强油烟污染源头控制。

新、改、扩建饮食服务项目,应严格执行“环评”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工商、卫生等部门对饮食服务企业申请经营审批时,应依法查验申请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餐饮企业工商年度检验、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部门、卫生部门应当依法查验申请人的环保守法材料。

四川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四川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精神,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效改善我省城乡环境,提升人居品质和文明素质,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城市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重点推进省会城市和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城区生活垃圾强制性分类,加快推进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坚持源头减量,分级分类。

注重生活垃圾源头管控,减少消费品过度包装,倡导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城市、县城、乡镇、社区等普遍开展垃圾分级分类,提升分类标准质量。

坚持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坚持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省普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化监管体系。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0]6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0]6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0〕65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有效解决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经过加工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

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

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

(二)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以城市(镇)、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腌卤熟食店、火锅店、小餐馆、街头餐饮摊点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场需求和背景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生活。

这意味着城市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尤其是城市垃圾处理。

成都市地处中国西南部,是中国第四大城市,拥有超过1600万人口。

随着城市经济的增长,餐饮业不断壮大,这导致餐厨垃圾数量急剧增加。

餐厨垃圾的排放带来了诸多环境问题,如恶臭、氧化还原物和大气污染等。

针对这些问题,成都市制定了一系列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来处理这种垃圾,保护环境和市民健康。

目标和内容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目标是规范餐厨垃圾的处理和管理,减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该管理办法涵盖了餐厨垃圾的源头减量、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

源头减量餐厨垃圾的源头减量是管理办法的首要任务。

成都市政府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和垃圾分类技术,以鼓励餐饮行业和市民自觉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这包括:•餐饮业必须实行“光盘行动”,避免餐厨垃圾的过度浪费。

•餐厨垃圾的分类处理将成为商业和住宅建筑的必须条件。

•市政府将投入资金用于垃圾分类技术推广和培训市民的环保宣传教育。

收集和运输为了确保餐厨垃圾的规范收集和运输,管理办法制定了以下规定:•餐厨垃圾的收集必须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并由专业的垃圾清理公司负责。

•垃圾清理公司必须及时将餐厨垃圾运输到指定的处理设施,确保地域性的污染不会发生。

•垃圾清理公司必须对餐厨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划分成易腐、不易腐、油脂等三类。

处理成都市政府将会对餐厨垃圾采取多种处理方式:•利用餐厨垃圾进行有机肥料的生产,以提高城市农业的效率。

•利用餐厨垃圾进行食用油生产。

•利用其他技术进行有效的餐厨垃圾处理。

监督和处罚为保证管理办法的实施和有效性,成都市政府将会成立一个专业机构来监控餐厨垃圾的处理和管理。

同时,政府还将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

如果企业或个人违反管理办法,将面临以下处罚:•财产罚款。

•扣留、封存或者查封相关设施。

•暂停相关业务,撤销经营许可证。

•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成都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成都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成都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餐饮业的繁荣,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对城市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成都市决定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现状分析成都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存在以下问题:部分餐饮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油烟排放不达标;部分餐饮单位选址不当,厨房位于居民楼下,油烟扰民现象严重;部分餐饮单位缺乏管理,卫生状况恶劣,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城市环境,也给居民生活带来了不便。

三、整治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治措施:1、技术改造:要求所有餐饮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对于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单位,将限期整改。

2、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饮食服务业管理制度,明确餐饮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对餐饮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3、法律法规:加大对违规排放油烟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餐饮单位的环境保护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推动行业自律。

四、实施计划1、制定方案阶段(X年X月-X月):开展调研,制定详细整治方案。

2、宣传发动阶段(X年X月-X月):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3、实施整改阶段(X年X月-X月):按照整治方案,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有序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4、检查验收阶段(X年X月-X月):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效果评估整治工作实施后,我们将通过以下方式对效果进行评估:1、数据分析:对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数据进行监测和分析,了解整治工作的实际效果。

2、调查问卷:针对居民和餐饮单位,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他们对整治工作的评价。

3、专家评估: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六、结论与建议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我们能够有效解决成都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居民健康。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8月28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8月28日由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0月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源头减量第四章分类投放第五章清扫及分类收集、转运第六章分类处理第七章产业发展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市政污泥等,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下列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二)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容器、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容器、废矿物油及其容器、废胶片及废相纸、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等;(三)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花卉绿植等厨余垃圾,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以及农贸市场产生的瓜皮果核等其他厨余垃圾;(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普通无汞电池、烟蒂等。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2月18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2019年3月29日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含义)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垃圾投放点运往垃圾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所在地建成区、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垃圾处理费。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免缴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定价主体)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定价权限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的规定执行。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有利于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推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9.21•【字号】•【施行日期】2009.10.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9年6月10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9年7月22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根据2012年6月29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1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第三章容貌管理第一节建(构)筑物容貌管理第二节道路、桥梁容貌管理第三节标语和宣传品管理第四节夜景灯饰管理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节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第二节废弃物管理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六章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及服务管理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下列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一)中心城区;(二)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三)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四)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等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前款第四项所列区域范围,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条本市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适用本条例。

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扬尘治理、建筑垃圾管理等事项,适用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成都各类垃圾清理方案

成都各类垃圾清理方案

成都各类垃圾清理方案1. 引言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的进程,垃圾清理成为城市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成都作为中国西部的重要城市,也面临着日益增长的垃圾处理压力。

为了保持城市环境的清洁整洁,成都市出台了一系列的垃圾清理方案。

本文将介绍成都各类垃圾清理方案,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清理方法。

2. 生活垃圾清理方案生活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食品包装、纸张、塑料制品、家具等。

成都市对于生活垃圾的清理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分类投放:成都市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将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分别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中。

同时,成都市还设立了专门的回收站和垃圾分类点,方便居民投放垃圾。

•定时清理:成都市设立了垃圾清理车队,定时清理各个社区的生活垃圾。

居民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将垃圾放置在指定的地点,清理车队会进行收集和处理。

•加强监管:成都市加强对垃圾清理的监管,设立了垃圾监测点,进行垃圾收集量和处理效果的监测。

同时,对于垃圾清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警告。

3. 厨余垃圾清理方案厨余垃圾是指食品废弃物和剩余的厨房垃圾,对于厨余垃圾的清理,成都市实行以下方案:•分类投放:居民需要将厨余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厨余垃圾桶中,不同于其他垃圾,厨余垃圾需要单独进行处理。

•厨余垃圾分类点:除了社区配备的厨余垃圾桶外,成都市还设立了厨余垃圾分类点,居民可以将厨余垃圾投放到这些分类点进行处理。

•厨余垃圾处理:成都市将厨余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一部分用于堆肥,用于种植农作物,另一部分进行沼气的生产,用于能源利用。

4. 可回收垃圾清理方案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瓶、玻璃瓶和金属制品等。

成都市对于可回收垃圾的清理方案如下:•分类投放:居民需要将可回收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可回收垃圾箱中,不同种类的可回收垃圾要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箱中。

•垃圾回收站:成都市设立了垃圾回收站,方便居民进行可回收垃圾的投放。

有专门的回收人员进行垃圾的收集和分类,以便后续的处理。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124号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124号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124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25日成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补齐补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城乡融合、建管并重,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策集成、创新驱动”的原则,通过五年时间,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全国全省走在前列、做出示范。

到2022年,20户以上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其中,到2019年完成目标任务的30%以上,到2021年完成目标任务的90%以上。

二、主要举措(一)坚持规划先行,搞好顶层设计。

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应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全域乡村规划提升工程、特色镇(街区)建设工程、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程、大地景观再造工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工作,加快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于2018年12月底前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查后,由当地政府批复实施。

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5日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含义)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属于生活垃圾范畴,是指除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前款所称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泔水)和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残渣、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以及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

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产生、收运、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部门职责)市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的监督管理,其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属的市生活固体废弃物管理机构负责。

各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市)县城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执行食用油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食品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厨垃圾产生登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环保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厨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处理单位的违法排污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产生的不可食用的残渣油脂处理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用油或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

成都市要求餐馆公示餐厨垃圾处理信息

成都市要求餐馆公示餐厨垃圾处理信息

成都市要求餐馆公示餐厨垃圾处理信息
佚名
【期刊名称】《城市垃圾处理技术》
【年(卷),期】2010(000)002
【摘要】成都市政府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原材料来源及餐厨垃圾处理信息公示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要对当日使用的主要食品原材料(畜禽产品、水产品、米、面、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用菌、调味品、水发产品等)的名称、来源、采购日期和前一日餐厨垃圾的产出量、收运单位、处理单位、
【总页数】2页(P36-3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18
【相关文献】
1.餐馆不公示食品安全等级将曝光各地统一制作公示牌 [J],
2.餐馆不公示食品安全等级将曝光 [J],
3.餐馆餐厨垃圾减量研究*--基于南京消费者数据为例 [J], 刘爱军;沈洪澜;狄传华
4.卫生部将在餐馆贴表情公示卫生状况 [J],
5.餐馆自制饮料调味料须备案并公示 [J], 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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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对 检查 中发 现 的违 法违 规 行 纸 ,废 金 属 ( 包括钢铁废碎料 、
为将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 铜 废 碎 料 、 铝 废 碎 料 以及 废 五 防止 进 口废料 二次 污 染 ,有 效 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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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元 以上5 0 0 0 元 以下 的 罚 《 草 案 》 )。 四川省 目前 只有 防 人 处 5 据 了解 ,海 峡 国家数 字 出版
0 0 0 元 以上 1 万 元 产 业基地 将 整合 现有 资源 ,以福 治危 险废 物污 染 的政府 规 章 ,此 款 ,对 单 位 处 1 次立 法拟 扩大 到工 业 固体废 物 、 以下 的罚款 ,并责 令 限期改 正 ; 州和 厦 门数 字 出版 产 业为 中心 , 构筑 包括福 州 、厦 门、漳州 、
2 4 小时 内应 交 由收运 单位 运输 , 间 内及 时 收运 餐厨 垃 圾 ,每 日至 刷 、数 字版 权七 大业 务板 块 。 到 “ 十二五 ”末期 ,基 地拟 不得 将 餐厨 垃圾 交 由未取 得城 市 少到 餐厨 垃圾 产生 单 位收 运一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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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亿 元 以上 。 ̄ I J 2 0 2 0 年 年 二 审稿 还规 定 ,餐厨 垃圾 收 将餐 厨垃 圾清 运至 取 得经 营许 可 产 值 I 运 单位 ,每 日至 少到 己签 协议 的 的餐 厨垃 圾处 理单 位进 行处 理 。 餐 厨垃圾 产 生单 位清 运一 次餐 厨 底 ,争 取 入 驻 数 字 出版 企 业 5 0 0 家 以上 ,从 业 人 员 3 万人 以上 , 实现年 产值 3 0 0 亿 元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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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条 例 ( 草 案 )》 ( 以下简称 政 府城 乡建 设行 政 主管 部 门对 个 地获 批建 立 ,落户 福建 省 。
 ̄ I J 2 0 1 3 年1 0 月3 1 日,在 全省 范 围 山、邯郸 。
进 口废 料) 加 工 利 用 企 业 非 法 进
内开展 进 口固体废物 专 项整 治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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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 加工 利用 进 ,重 点发 展数 字 图书 、数 为斩 断 地沟 油生 产链 ,此 次 统一 收运 、集 中处 置 ”和 “ 二 审稿增 加 了对 餐厨 垃圾 的监 督 化 、资源 化 、无 害化 ”的原则 。 字 报刊 、海 峡数 据库 出版 、动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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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I  ̄ L 省六市为重点 开展进 口固体 废物专项整治
记者4 月 5日从 河 北 省 环 保 整 治工作 。重 点整治 城 市为 :石
整治 目标 :严 厉 查处进 口可
厅 获 悉 , 河 北 省 决 定 自 即 日起 家 庄 、保 定 、廊 坊 、沧 州 、 唐 用 作 原料 的 固体 废 物 ( 以下 简称
资讯 ・ 业 界 动 态
四川 拟 规 定 餐 厨 垃 圾 需 “ 当 日清 "
成都 市 已率先实行
日前 , 四 川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垃 圾 ;未经 批准 ,不得停 业 、歇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再 次 审 议 业 。
全国第1 1 家国家级 数 字 出版基地 落户 福 建省
任。
等) 、废 塑料 和 废 纺织 等 进 口废 等 “ 洋垃 圾 ”事件 ,保 障 国家 环
境 安全 。
整 治 范 围:在全 省 范 围开展 料 加工利 用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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