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临海市矿产资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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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志》总纂纲目

《临海市志》总纂纲目

《临海市志》总纂纲目(征求意见稿)地图照片序言目录凡例概述大事记第一篇:建置第一章:沿革、境域第一节:沿革第二节:境域第二章:行政区划第一节:1949年前第二节:1949年——1992年第三节:1992年——2001年第四节:2001年后第二篇:镇、街道概况第一章:街道第一节:古城街道第二节:大洋街道第三节:江南街道第四节:大田街道第五节:邵家渡街道第二章:镇第一节:杜桥镇第二节:白水洋镇第三节:尤溪镇第四节:汛桥镇第五节:沿江镇第六节:汇溪镇第七节:东塍镇第八节:小芝镇第九节:桃渚镇第十节:上盘镇第十一节:涌泉镇第十二节:永丰镇第十三节:括苍镇第十四节:河头镇第三篇:自然地理第一章:地貌第一节:山地第二节:丘陵第三节:盆地第四节:平原第五节:海岸第六节:岛礁第二章:地质第一节:地层第二节:岩石第三节:构造第三章:气候第一节:基本气候第二节:异常天气第四章:水文水系第一节:水文第二节:水系第三节:主要河道变迁第五章:土壤植被第一节:土壤第二节:植被第六章:生物第一节:野生动物第二节:野生植物第三节:微生物第四节:外来生物入侵第七章:自然资源第一节:土地资源第二节:水资源第三节:森林资源第四节:气候资源第五节:矿产资源第六节:涂滩资源第七节:水产资源第八章:自然灾害第一节:气象灾害第二节:地质灾害第三节:其他灾害第四篇:居民第一章:人口第一节:人口规模(区域分布、人口密度)第二节:人口变动(自然变动、机械变动、社会变动)第三节:人口构成(民族、性别、姓氏、年龄、职业、城乡等)第四节:人口素质(身体文化)第五节:人口普查第二章:外来人口第一节:数量和构成第二节:就业与生活第三节:管理和服务第三章:计划生育第一节:政策第二节:宣传教育第三节:节育技术与优生优育第四节:机构与管理第四章:居民生活第一节:农村居民收支第二节:城镇居民收支第三节:婚姻家庭第四节:生产生活器具第五节:服饰第六节:饮食第七节:居住第八节:交通工具第九节:娱乐生活第五篇:城乡建设第一章:城乡规划第一节:市域规划第二节:城市规划第三节:集镇规划第四节:村庄规划第五节:规划管理第二章:城市建设第一节:旧城改造第二节:新区开发第三节:基础设施建设第四节:园林绿化第五节:住房建设第六节:标志性建筑、公共建筑第三章:城市管理第一节:市容市貌第二节:环境卫生第三节:交通管理第四节:机构设置第四章:城市创建第一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第二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第三节:其他创建活动第五章:村镇建设第一节:集镇建设第二节:村庄建设第六篇:土地管理第一章:机构与管理第一节:机构沿革第二节:基层单位第二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一节:量化目标第二节:专项规划第三节:分区规划第三章: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第一节:农村集体土地第二节:国有土地第三节:土地市场第四章:建设用地管理第一节:用地审批第二节:征地补偿第三节:地价管理第五章:地籍管理第一节:地籍调查第二节:分等定级第三节:登记发证第六章:土地监察第一节:法制宣传与法规建设第二节:执法监督第七篇:环境保护第一章:机构与管理第一节:机构沿革第二节:基层单位第二章:环境质量第一节:大气环境质量第二节:水环境质量第三节:声环境质量第三章:环境监测第一节:监测设备第二节:常规监测第三节:监测计量认证第四章:污染防治第一节:水污染防治第二节:大气污防治第三节:噪声源防治第四节:土壤污染防治第五章: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第一节:废水第二节:废气第三节:固体废弃物第六章:生态保护第一节:自然保护区第二节:生态示范区域建设第三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第八篇:经济总情第一章:经济发展概况第一节:投资规模第二节:产业发展第三节:生产总值第四节:财政收入第二章:经济结构第一节:所有制结构第二节:产业结构第三节:企业结构第四节:劳动力结构第三章:经济体制改革第一节:计划体制改革(发展计划局)第二节:农业体制改革(农办)第三节:工业体制改革(工业信息局)第四节:商业体制改革(贸易局)第五节: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发展计划局)第六节: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财税局)第七节:金融体制改革(人民银行)第八节:外贸体制改革(外贸局)第九节:流通体制改革(贸易局)第十节:物价体制改革(发展计划局)第十一节:其它体制改革(经济发展局)第九篇:农业农村第一章:农业概况第一节:耕地第二节:农作物第三节:农业技术推广第四节:农业机具第五节:农田基本建设(平整土地、土壤改良等)第二章:农业区划第一节:资源调查第二节:区划应用第三章:农业产业化第一节:产业基地建设第二节:柑橘第三节:茶叶第四节:杨梅第五节:西兰花第六节:其他第七节:龙头企业与名优产品第四章:林业第一节:造林育林第二节:林地结构调整第三节:林产品加工业和花卉苗木产业第四节:资源保护第五节:林技推广第六节:山林权属第七节:机构与管理第五章:渔业第一节:海洋捕捞第二节:水产养殖第三节: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第四节:渔业技术改革第五节:渔业体制改革第六节:机构与管理第六章:畜牧业第一节:经济动物第二节:饲料工业、饲草生产第三节:畜种改良第四节:动物疾病防控第七章:农村经营管理第一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第二节:农村财务管理第三节:土地承包管理第四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第五节:农民专业合作社第八章:农业执法管理第一节:执法机构第二节:执法与管理第十篇:水利第一章:工程建设第一节:水库堰坝涵闸第二节:水源工程建设第三节:农村饮用水工程第四节:工程管理第二章:牛头山水库第一节:概况第二节:工程建设第三节:移民安置第四节:库区管理第三章:水利管理第一节:主要河道第二节:河道整治第三节:水政水资源管理第四章:防洪体系建设第一节:海塘第二节:防洪坝第三节:城防工程第五章:灌溉第一节:井灌第二节: 机电灌溉第三节:喷滴灌第六章:围涂治滩第一节:海涂围垦第二节:滩涂利用第三节:溪滩治理第七章:机构管理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二节:经费第十一篇:工业第一章:经济开发区第一节:省级临海经济开发区第二节:温台沿海产业带东部区块第三节: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临海分区第二章:行业门类第一节:机车制造业第二节:医药化工业第三节:休闲用品礼品业第四节:船舶制造业第五节:建筑材料业第六节:眼镜制造业第七节: 服装制造业第八节:其他第三章:企业与品牌第一节:规模企业第二节:成长型企业第三节:品牌产品第四节:著名商标第四章:管理与技术第一节:管理机构第二节:管理制度第三节:经济协作第四节:技术创新第五章:民营经济第一节:综述第二节:企业演变第三节:企业构成第四节:经营管理第五节:重点民营企业第十二篇:建筑房地产第一章:建筑业第一节:企业与队伍第二节:设计与勘察第三节:建筑施工第四节:行业管理第二章:住房保障第一节:住房制度改革第二节:住房公积金管理第三节:集资建房第四节:经济适用住房第五节:廉租房第六节:动迁安置与补偿第三章:房地产业第一节:房地产开发第二节:商品房市场第三节:房地产管理第四节:物业管理第十三篇:能源利用第一章:电力第一节:水力发电第二节:火力发电第三节: 风力发电第四节:潮汐发电第五节:输变电与电网建设第六节:供电与用电第七节:电价第八节: 机构与管理第二章:煤炭石油天然气第一节:煤炭第二节:石油第三节:天然气第三章:农村能源第一节:柴灶改革第二节:沼气第十四篇:交通第一章:头门港建设第二章:公路第一节:公路类型第二节:公路建设第三节:公路桥、隧道第四节:运输第三章:水路第一节:航道第二节:港口第三节:渡口第四节:船闸第五节:运输第四章:铁路第一节:线路第二节:桥梁、隧道第三节:火车站第四节:运输第五节:管理第五章:交通管理第一节:公路管理第二节:公路运输管理第三节:水路运输管理第四节:铁路运输管理第四节:管理机构第十五篇:邮电信息化第一章:邮政第一节:邮路、投递网络建设第二节:机构第三节:报刊发行第四节:集邮第五节:包裹函件(邮政快递)第六节:邮政储蓄第二章:电信第一节:电报第二节:固定电话第三节:移动电话第四节:互联网第五节:机构与管理第三章:信息化第一节:政府信息化建设第二节:企业信息化第三节:农技110第十六篇:贸易第一章: 经营体制、所有制结构变化第一节:国有商业第二节:集体商业第三节:个体商业第四节:股份制商业第二章:市场第一节:传统市场第二节:综合商场第三节:专业市场第四节:专卖店连锁店第五节:网络购物(电子商务)第三章:内贸商品经营第一节:生活资料第二节:生产资料第三节:农副产品第四节:粮油购销第五节:烟草专卖第六节:盐业专卖第七节:物流业第四章:对外经济贸易第一节:进口贸易第二节:出口贸易第三节:引进外资第四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第五节:海关第六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第十七篇:旅游第一章:风景名胜第一节:江南长城景区第二节:括苍山风景区第三节:桃渚风景区第四节:江南大峡谷景区第五节:其他景观第二章:旅游服务第一节:旅游线路第二节:旅游设施第三节:旅游企业第四节:特色旅游产品第三章:旅游节庆第一节:江南长城节第二节:风味美食节第三节:乡村旅游节第四章:旅游管理第一节:市场开发第二节:行业培训第三节:经营管理第十八篇:服务业第一章:住宿餐饮业第一节:酒店饭馆第二节:特色餐饮第三节:行业经营第二章:生活服务业第一节:美容美发第二节:摄影第三节:沐浴业第四节:洗染业第五节:婚庆服务第三章:家政服务业第一节:搬家第二节:清洁卫生第三节:保姆第四章:装修装潢业第一节:住宅装修第二节:店面装潢第五章:汽车服务业第一节:汽车装潢第二节:汽车维修第三节:汽车清洗第六章:社区服务第一节:医疗保健第二节:病人看护第三节:生育咨询第四节:健身休闲第七章:休闲服务业第一节:茶馆第二节:咖啡屋第三节:棋牌室第四节:酒吧第五节:其他第八章:中介服务业第一节:律师事务所第二节:会计事务所第三节:公证处第四节:房产中介公司第五节:人才中介公司第六节:保安保卫中介第九章:行业管理第十九篇:金融保险第一章:银行业第一节:银行机构第二节:货币第三节:信贷第四节:存款第五节:公债第六节:外汇业务第七节:行业管理第二章:保险业第一节:保险机构第二节:财产保险第三节:人寿保险第四节:社会养老保险第五节:农业保险第六节:涉外保险第七节:行业管理第三章:资金市场第一节:证券期货第二节:典当业第三节:小额贷款公司第四节:担保公司第五节:其它第二十篇:财政税收第一章:财政第一节:财政收入管理第二节:财政预算管理第三节:财政支出管理第四节:会计管理第五节:机构与管理第二章:国家税务第一节:国税征收第二节:国税登记第三节:出口退税第四节:国税稽查第五节:涉外税收第三章:地方税务第一节:税种和税率第二节:征收第三节:机构和管理第四章: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节:存量第二节:管理第二十一篇:经济管理第一章:计划管理第一节:管理机构第二节:计划编制与实施第三节:项目报批与监督第二章:工商行政管理第一节:市场管理第二节:企业登记管理第三节:个体工商业管理第四节:经济合同管理第五节:商标广告管理第六节: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七节:机构第三章:物价管理第一节:市场价格第二节:物资价格第三节:物价管理第四节:机构第四章:统计管理第一节:统计方法第二节:统计年鉴编纂与资料利用第三节: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第四节:城镇居民生活调查第五节:农村居民生活调查第六节:机构第五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第一节:计量管理第二节:标准化生产第三节: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第六节:机构第六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第一节:食品安全第二节:药品管理第三节:机构第七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安全生产第二节:安全监察第三节:宣传教育第四节:机构第八章: 审计监督第一节:财政审计第二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第三节:国有企业审计第四节:金融保险审计第五节:基建审计第六节:利用外资审计第七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第八节: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第九节:机构第九章:招投标管理第一节:政府采购第二节:机构与管理第二十二篇:中国共产党第一章:党的早期组织和活动第二章:地方党组织第一节:临海市委会及常委会第二节:临海市纪律检查委会及常委会第三节:临海市基层党组织第三章:中国共产党临海市代表大会第一节:代表产生第二节:历次会议第四章:重要决策第一节:政治工作第二节:经济工作第三节:文化工作第四节:社会管理第五章:纪检监察第一节:党风廉政建设第二节:执纪查案第三节:纠风专项治理第四节:执法监察第六章:组织工作第一节:干部人事制度第二节:干部队伍建设第三节:基层组织建设第四节:党员队伍建设第七章:宣传工作第一节:理论工作第二节:党员教育第三节:新闻宣传第四节:文教工作第八章: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节:民主党派第二节:党外代表人士第三节:民族宗教第四节:服务联谊第九章:老干部工作第十章:机关党务第十一章:党校工作第十二章:党史工作第二十三篇:权力机关第一章: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节:代表选举与代表结构第二节:历次会议第二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节:机构第二节:重要会议第三章: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节:代表和机构第二节:会议第四章:重要工作第一节:法律监督第二节:重大议案及建议第三节:人事任免第四节:工作视察第五节:人大代表联系第五章:民国时期的代议机构第二十四篇:政府第一章:清代以前政府机构第二章:民国时期政府机构第三章:人民政府第一节:组成部门第二节:工作机构第三节:直属事业单位第四节:镇政府机构第五节:上级直属单位和派驻机构第四章:重要政务第一节:机构改革第二节:行政审批改革第三节:依法行政第四节:政府服务与行政管理第五节:重点实事工程第五章:信访第一节:制度第二节:来信来访第三节:处理第六章:外事与地区交流第一节:对外友好交往第二节:友好城市第三节:区域经济协作第四节:驻外地(国内)办事机构第七章:侨务与港澳台事务第一节:侨务第二节:港澳台事务第八章:机关事务工作第一节:后勤经营服务体制改革第二节: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第三节:机关服务保障第四节:接待工作第二十五篇:人民政协第一章:市政治协商会议第一节:委员推荐和构成第二节:历次会议第二章:市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一节:组成第二节:会议第三节:工作机构第三章:职能履行第一节:政治协商第二节:民主监督第三节:参政议政第四节:团结联谊第五节:服务社会第六节:文史资料编纂第二十六篇:党派群团第一章:中国国民党第一节:组织机构第二节:发展党员第三节:党员代表大会第四节:主要活动第二章:民主党派、工商联及联谊会第一节:民革临海市总支委员会第二节:民进临海市委会第三节:农工党临海市委会第四节:九三学社临海市委会第五节:临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六节:临海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第七节:临海市新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第三章:人民团体第一节:临海市总工会第二节:共青团临海市委员会第三节:临海市妇女联合会第四节:临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五节:临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六节:临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七节:临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八节:临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九节:临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第十节:临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第十一节:临海市慈善总会第十二节:其他团体第二十七篇:法治建设第一章:政法工作第一节:机构设置与队伍建设第二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第三节:平安临海建设第二章:公安工作第一节:机构设置(市局机构、派出机构)与队伍建设第二节:治安管理、防范第三节: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第四节:消防第五节:缉毒第六节:安全保卫第七节:交通管理第八节:刑事侦察第十节:网络监管第十一节:重要活动第三章:检察第一节:机构与队伍建设第二节:刑事检察第三节:经济检察第四节:法纪检察第五节:监所检察第六节:控告申诉检察第七节:民事行政检察第八节:渎职侵权检察第九节:监督与执行第四章:审判第一节:机构与队伍建设第二节:审判制度第三节:刑事审判第四节:民事调解与审判第五节:行政审判第六节:申诉复查第七节:审判监督第八节:案件执行第五章:司法行政第一节:机构与队伍建设第二节:普法教育第三节:人民调解第四节:监所、劳改第五节:安置帮教第六节:律师第七节:公证第八节:基层法律服务第二十八篇:军事第一章:驻军第一节:古代驻军第二节:民国驻军第三节:解放后驻军第四节:地方武装第二章:防务第一节:城防第二节:海防第三节:防空第三章:兵役第一节:古代兵役制第二节:现代兵役制第四章:民兵第一节:组织第二节:训练第三节:重大活动第五章: 战事第一节:古代战事第二节:现代战事第三节:剿匪战斗第二十九篇:民政第一章:基层自治组织第一节:村民自治第二节:居民委员会第三节:社区建设第二章:社会救济第一节:救灾第二节:社会救助第三节:农村扶贫第四节:革命老区建设第五节:最低生活保障第三章:社会福利第一节:老年人福利第二节:残疾人福利第三节:其他第四章: 优抚安置第一节:拥军活动第二节:优抚工作第三节:退伍军人安置第五章:社会行政管理第一节:婚姻登记第二节:殡葬改革与管理第三节:收容遣送第四节:社团管理第五节:地名管理第三十篇:劳动人事第一章: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第一节:劳动制度改革第二节:人事制度改革第三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第二章:劳动管理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二节:劳动就业与职业培训第三节:劳动工资与福利第四节:劳动安全与保护第五节:劳动监察与仲裁第六节:劳动力市场第三章:干部人事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二节:干部编制第三节:录用调配第四节:职称评聘第五节:管理教育第六节:人才交流第七节:工资福利第八节:退休离休第三十一篇:文化第一章:文化机构第一节:文化馆(站)第二节:图书馆第三节:书店第四节:影剧院第五节:电影公司第六节:剧团曲艺队第七节:机构与管理第二章:群众文化第一节:城市文化第二节:社区、农村文化第三节:校园文化第四节:企业文化第五节:文艺节庆第三章:文化艺术第一节:文学第二节:戏曲第三节:美术书法摄影第四节:音乐舞蹈第五节:民间艺术第六节:保护机构与保护工作第四章:新闻传媒第一节:报刊第二节:网络媒体第三节:电视第四节:广播电台第五节:无线电管理第六节:新闻通讯报道第五章:档案工作第一节:档案第二节:年鉴第六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节:机构与管理第二节:抢救与保护第三节:非物质文化遗产选介第三十二篇:历史文化名城第一章:名城保护第一节:由来第二节:机构与管理第二章: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节:台州府城墙第二节:桃渚古城第三章:古遗址墓葬第一节:窑址第二节:遗址第三节:墓葬第四章:历史古迹第一节:寺塔庙祠街第二节:楼馆第宅墓第三节:桥坊亭台井第四节:历史纪念遗址第五章:旧址故居纪念建筑第一节:旧址故居第二节:纪念塔碑烈士墓第六章:石刻藏品第一节:摩崖石刻第二节:石雕第三节:碑刻第四节:文物藏品第七章:文物保护第一节:文物普查维修第二节:考古发掘第三节:博物馆陈列展出第三十三篇:教育第一章:古代教育第一节:教育机构第二节:科举第二章:教育改革第一节:教育体制改革第二节: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第三节:招生制度改革第四节:社会办学第三章:基础教育第一节:学前教育第二节:义务教育第三节:高中教育第四章: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第一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第二节:技工教育第三节:特殊教育第五章:高等教育第一节:高等教育第二节:广播电视教育第三节:函授教育第六章:教育培训第一节:培训机构第二节:农民教育培训第三节:职工教育培训第四节:干部教育培训第五节:老年大学第七章:教师队伍第一节:数量分布第二节:资格任用第三节:师资培训第四节:职称待遇第八章:教育管理第一节:经费第二节:设施第三节:布局调整第四节:科研第五节:督导第三十四篇:科学技术第一章:体制改革第二章:高新技术与基础研究第一节:电子信息技术第二节:生物医药技术第三节: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第四节:基础研究第三章:应用技术推广第一节:农业科学技术第二节:工业科学技术第三节: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第四节:城市建设科学技术第五节:服务业科学技术第四章:科技成果与科技服务第一节:科技成果第二节:知识产权保护。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0.09.09•【字号】浙土资发[2010]21号•【施行日期】2010.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21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采矿权管理工作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区范围划定管理(一)矿区范围的划定要求。

1、拟有偿出让的采矿权,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矿区地质地形地貌进行实地测量,绘制地形地质图,提出矿区范围的具体划定方案,并征得环保、安监、林业等相关部门同意后,纳入采矿权出让方案报批。

2、探矿权人在其勘查区范围内申请采矿权的,由探矿权人提出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提请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在征求环保、安监、林业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划定。

(二)矿区范围的划定程序。

1、公开出让的采矿权,在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批准后,矿区范围的具体数据应在采矿权出让公告中详细写明。

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登记管理机关可将划定矿区范围和采矿权审批程序合并进行。

2、探矿权人在其勘查区范围内申请采矿权的,仍须按原规定程序划定矿区范围。

二、采矿权出让方案报批管理(一)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由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按登记发证权限,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二)实行“净采矿权”出让。

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的采矿权,应事先协调好矿山开采所涉及的有关山林、青苗、坟墓、道路使用等一系列问题的政策处理方案,并签订相关协议,确保以“净采矿权”出让。

政策处理的相关内容须纳入到采矿权出让方案报批材料之中,并在采矿权出让公告中公布。

(三)符合浙土资发〔2009〕38号文件规定的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开采乙类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可以作为新设采矿权报批内容的一部分,不再单独上报。

临海市城市规划及发展

临海市城市规划及发展
行政区划
临海市人民政府驻东方大道,邮编:317000。代码:331082。区号:0576。拼音:Linhai Shi。
临海市辖5个街道、14个镇:古城街道、大洋街道、江南街道、大田街道、邵家渡街道;汛桥镇、东塍镇、小芝镇、桃渚镇、上盘镇、杜桥镇、涌泉镇、尤溪镇、河头镇、沿江镇、括苍镇、永丰镇、汇溪镇、白水洋镇
2007年年末,全市土地面积2203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34.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819平方公里。所辖5个街道,14个镇,995个村委会,10252个村民小组,35个社区居委会,1197个居民小组。
临海市总人口107.9万人,其中城市人口14.4万。 男女性别比为108.9∶100。
经济概况
图2 古城区对比图
客运站变迁反映城市发展进程
如何才能解决古城区内人口拥挤的问题首先摆在决策者面前,作为台州地区的交通枢纽,临海汽车站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客流压力,而且由于其坐落在古城区的中心位置导致其扩建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大量的流动人口又使古城显得更加拥挤不堪。因此规划者们决定先解决这个顽疾,将客运中心外迁。
图3客运站变迁图
客运站的选址
由于临海市所在的地形是典型的丘陵地形,因此在为客运中心选址时一方面要考虑到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考虑客运站周边的开发空间,另一方面还要顾及到其作为交通枢纽的便利性。由于城市处在一个狭长的地带因此如图的的规划边成了一个选择,但为何不考虑过江呢?我认为原因有二,首先,江南所在的区域山地较多,没有空旷的地带,不利于客运中心周边的发展;其次,由于我市的贸易往来主要以陆运为主,而且大都来自长江三角方向,城市北边的运输流量更大,如果把客运站建在江南势必会对当时位数不多且老旧的过江桥梁形成巨大的压力,而且考虑到这两座桥——望江门大桥,临海大桥修建的年代较为久远,通行能力差,根本无法承受来自城北的交通压力。因此规划者们选在了中心的北边建立新客运中心。这也符合了城市的发展方向。

临海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

临海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

临海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一、项目背景作为以落实总体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详细规定了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结合、规划设计与开发结合,将总体规划的宏观控制要求转化微观控制的转折性规划编制层次,是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层次。

临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一直缺乏相对完整、稳定的范围划分,现有控规编制规模常常因任务而异,编制的范围也常根据建设要求在局部地块开展,具有较大随意性。

有些地区因有改造任务而编制控规,而有些区域却因没有建设而成为空白点,没有达到控规的全覆盖。

这样的情况往往造成控规覆盖范围或有重叠或没有交汇,编制内容存在重复性,成果数据因标准、格式的不统一难以汇总等问题,大大地影响了数据利用、研究分析和城市规划管理、实施效果。

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是需要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主要平台的。

一方面,城市在其管理中审批的许多个案,通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如果突破了控规的相关控制内容,应该如何协调?另一方面,伴随城市诸多详细规划(如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等)和专项规划(城市防灾规划、停车场规划、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环卫规划等)的编制,从某一方面对一定区域和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开发强度等的研究,更为深入和透彻,对土地的利用与控制指标更为合理,但与控规确定的相应内容存在矛盾,又如何消除这些矛盾?这样的情况对于规划管理的具体经办人来说,常会面对众多规划而无可适从的尴尬局面,需要寻求好的解决方法,而建立统一的规划管理平台正是一项解决矛盾的合适之举。

近两年随着临海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临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并细化编制了临海市域总体规划主城篇。

下一步的规划管理与落实迫切需要一个有效的基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管理”、“检索”平台,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管理更加规范化、信息化和法制化,引导临海市规划建设合理、稳步地发展,规划管理工作更为高效与科学。

临海市城镇规划区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一览表

临海市城镇规划区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一览表
附件13
临海市城镇规划区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一览表
序号
城镇规划区名称
位置
区块面积(Km2)
管理机构
1
古城街道城建区块
古城街道
1.17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
2
大洋街道城建区块
大洋街道
22.60
临海市大洋街道办事处
3
江南街道城建区块
江南街道
7.04
临海市江南街道办事处
4
大田街道城建区块
大田街道
22.60
临海市大田街道办事处
5
邵家渡街道城建区块
邵家渡街道
1.40
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办事处
6
杜桥镇城建区块
杜桥镇
15.65
临海市杜桥镇人民政府
7
白水洋镇城建区块
白水洋镇
3.15
临海市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8
汛桥镇城建区块
汛桥镇
1.79
临海市汛桥镇人民政府
9
桃渚镇城建区块
桃渚镇
3.27
临海市桃渚镇人民政府
10
东塍镇城建区块
东塍镇
0.74
0.93
临海市尤溪镇人民政府
17
河头镇城建区块
河头镇
0.07
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
18
永丰镇城建区块
永丰镇
0.61
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19
汇溪镇城建区块
汇溪镇
0.38
临海市汇溪镇人民政府
临海市东塍镇人民政府
11
沿江镇城建区块
沿江镇
1.72
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
12
括苍镇城建区块
括苍镇
0.32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9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9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正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9号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以下简称“压覆矿管理”)精神,在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通知如下:一、把握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和我省优势矿产资源萤石、叶蜡石、石灰岩等矿种矿区查明资源储量(经储量评审备案)规模中型及以上的重要矿产资源,必须报经批准登记,未经批准登记不得压覆。

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等重要矿产资源原则上不得压覆,但国务院批准的或国务院组成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批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除外。

压覆矿产资源涉及矿业权的,应缩减勘查(开采)范围或注销勘查(采矿)许可证,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

(二)坚持分类管理与便捷高效并举。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性质,对特定区域建设项目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实施压覆矿产资源分类管理。

特定区域由其管理机构统一经批准或审核后办理压覆矿产资源登记(以下简称“审批(核)登记”),提高行政效能。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4•【字号】赣府厅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管理水平,推动我省由矿业大省向矿业强省迈进,助力高质量发展。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领管控(一)优化勘查开发区域布局。

落实各级矿产资源规划,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统一规划,统筹矿产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因素,加大钨、锑、锡、钼、铜、金、钒、稀土、锆、铌、钽、锂、金、萤石、晶质石墨等战略性矿产,及地热、矿泉水、硅石等优势矿产勘查开发力度,明确重点勘查开发区域,建设赣北沿江、环鄱阳湖、赣东北、赣西北、赣中南5个各具特色、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矿业经济区。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资源禀赋、紧缺程度和相关规划,制定年度区块出让计划,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过程中可动态调整,新矿业权出让后应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地质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强化三条控制线管控。

坚持底线思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应优先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确实无法避让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差别化管理。

扎实推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战略性和紧缺、优势矿产勘查开发,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允许在办理探矿权登记后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勘查活动,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

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二O一O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矿产资源现状及其形势 (3)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3)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4)三、矿产资源面临的形势及需求预测 (14)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20)一、指导思想 (20)二、基本原则 (20)三、规划目标 (22)第四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29)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29)二、矿产资源勘查 (32)三、促进矿产资源勘查有序规范发展 (38)第五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43)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 (43)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46)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54)四、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59)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64)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64)二、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66)三、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 (67)四、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71)第七章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73)一、法律法规保障措施 (73)二、行政保障措施 (73)三、经济保障措施 (76)四、技术保障措施 (78)五、社会保障措施 (79)附表目录附表1:青海省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分区表 (62)附表2:青海省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项目表 (64)附表3:青海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65)附表4:青海省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 (74)附表5:青海省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82)附表6:青海省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88)附表7:青海省矿业经济区规划表 (90)附表8:青海省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91)附表9:青海省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93)附表10: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 (95)附表11:青海省矿山土地复垦规划表 (103)附图目录附图1:青海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分区图附图2:青海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分区图附图3: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第一章总则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要求,结合我省矿产资源特点及其勘查、开发现状,制定《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第五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一、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的总体要求根据《晋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精神,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依托晋中市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此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总的目标是在着力发挥煤炭资源主导产业优势的基础上,实行总量控制,优化矿山布局,坚持关小、改中、保大、扶优限劣,禁止开采含硫量大于3%的高硫煤;稳定铁矿石产量;积极推进铝土矿、镁用白云岩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非金属矿产石灰岩、硅石、石榴子石、饰面石材等矿产的开发利用,适度发展石膏、玄武岩及耐火粘土的开采;限制硫铁矿的开采,限制在大中型矿产地进行小规模零星开采,鼓励在经济欠发达的东山地区进行适应市场需求的矿产资源的开采。

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一)规划矿种及规划开采区划定条件1、规划矿种依据本市矿产资源赋存规律及经济发展的需求,本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协调发展的精神,此次规划的矿种可归纳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有一定查明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影响的矿种,如煤、铁、铝、石膏、石灰岩、白云岩、石英岩状砂岩及硫铁矿等。

第二类是具有一定资源潜力,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具有开发前景的矿种,如含钾岩石、石榴子石、玄武岩、耐火粘土等。

第三类为本市短缺的矿种。

2、规划开采区划定条件根据矿产资源分布、生产要素配置、各相关产业发展的相关性和避让关系,以及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对本市矿产资源进行规划分区,划分为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三种。

(1)鼓励开采区:具有较好的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基础,有较好的开采技术经济条件,易于形成规模生产和集约经营,在开发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合理布局与协调发展。

(2)限制开采区:分规模限制和时间限制。

规模限制即限制在适宜建设大中型矿山的重点矿区进行小规模多家分割开采;时间限制指资源有限或目前选冶技术不过关,综合利用程度低,生态环境影响较大,且难易治理的地区以及市场供过于求的矿产,需实行保护性或限制性开采。

临海市未来产业发展趋势

临海市未来产业发展趋势

临海市未来产业发展趋势临海市是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东部沿海的县级市,地处浙江、福建、江西三省交界处的黄金经济带上。

临海市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资源,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临海市的产业结构也在不断优化升级,未来的产业发展趋势也将呈现出多元化、高端化和绿色化的特征。

一、电子信息产业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已成为世界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临海市作为一个沿海开发型城市,具备丰富的电子信息资源和优越的区位优势。

临海市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潜力巨大,未来有望成为临海市的支柱产业之一。

目前,临海市已经形成了以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软件开发与集成等为主导的电子信息产业链。

未来,临海市可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如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进一步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可以通过引进优秀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力度,打造临海市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提升临海市的电子信息产业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竞争力。

二、生物医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之一,也是临海市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

临海市具备丰富的生物资源和区位优势,尤其是在海洋生物医药领域有着巨大的潜力。

临海市可以发展以海洋生物医药为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通过开展相关科研和技术创新,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引进优秀的生物医药企业和人才,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提升临海市的生物医药产业水平。

三、新能源产业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新能源产业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之一。

临海市拥有丰富的风能、太阳能、水能等新能源资源,并且在新能源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

临海市可以发展风能、太阳能、水能等新能源产业,构建临海市的新能源产业体系。

可以引进新能源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力度,推动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逐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推动临海市能源结构的升级和转型,实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名单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35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名单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35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名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名单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35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对国家批准的矿山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备案的通告》(公告〔2013〕9号)和《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3〕1095号)要求,省厅对申请备案和申报单位进行了审查、评议和公示。

现将符合要求,可以在我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的23家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登记发证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必须委托本通知公布名单中的单位编制,编制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的从业范围从事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工作:一、具有国家批准的矿山设计资质单位的从业范围:1.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可承担金属、非金属矿产(含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的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

2.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仅限承担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

3.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仅限承担非金属矿产(含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的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

二、甲类单位的从业范围:1.可承担生产建设规模为小型的金属、非金属矿产和所有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的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

2.对同时具有液体矿产资源勘查资质的甲类单位还可承担地热(温泉)、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

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规划策略

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规划策略

2
临海地区作为重要的经济区域,其工业用地布 局与规划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协同发展具 有特殊的意义。
3
随着全球化和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临海工业 用地布局与规划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研究范围与方法
研究范围
本研究以临海市为例,探讨其工业用地布局与规划策略。
研究方法
通过文献综述、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等方法,对临海市工业 用地布局与规划进行深入探讨。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海洋资源保护意 识的提高,临海工业发展将面临更多 挑战和机遇。因此,未来研究需要密 切关注政策变化和环境变化对临海工 业用地布局的影响,为当地可持续发 展提供科学依据。
07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01
参考文献一
02
文献名称: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优化研究
03
作者: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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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针对不同区域和产业特点,提出了相应的工业 用地布局优化方案,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 护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研究不足与展望
尽管本研究对临海工业用地布局进行 了较为全面的探讨,但仍存在一些不 足之处,例如数据更新速度较慢,未 能充分反映近年来当地工业发展的最 新变化。
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加强对临海工业 用地空间分布、产业集聚与升级等方 面的研究,为当地政府制定更为精准 的产业政策和优化工业用地布局提供 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工业用地供需矛盾分析
工业用地供应紧张
随着临海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用地需求不断增加,而城市中心地带的工业用地有限,导致工业用地供应紧 张。
工业用地闲置现象
由于历史和政策等原因,部分工业用地存在闲置现象,这些土地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评价

临海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概况

临海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概况

临海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概况随着自然环境的消极影响不断加剧,人类自然景观的保护日益严峻。

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地质公园的规划逐渐成为现代保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

临海国家地质公园位于浙江省临海市,是国家A级地质公园之一。

本文将以这个著名的地质公园作为案例,探讨其总体规划概况。

一、规划背景临海国家地质公园地处浙江东南部,纵横交错的地形带、丰富的矿产资源和壮丽的自然风光,形成了复杂而富有特色的地质景观,是我国南方地质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过度开发、人为破坏等行为给临海国家地质公园带来了不可逆转的影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为此,需要制定全面、具体、可操作的规划,进行保护、改善和利用。

二、规划目标基于对临海国家地质公园面临问题的深刻认识,总体规划的目标如下:1.深化对地质公园的研究,全面了解地质、地貌、生态等基本信息,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和利用方案。

2.打造自然学科教育和科技创新基地,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3.创设和规范旅游服务,丰富公园旅游体验,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内容临海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涵盖了地理、地质、矿产、生物、考古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具体来讲,规划内容如下:1. 生态保护与恢复:加强对分布于公园内的各个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针对部分弱化和受损的生态系统进行恢复和改善,并严格规划填土、盖房等工作。

2. 旅游服务区的规划建设:开展旅游资源调查和评估,加强公园旅游开发和管理,开发科普教育、环保课程等。

3. 文化资源开发:针对临海地区悠久的人文历史和文化遗产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创造性地将其融入到公园景区内的游览、教育、科普等活动当中。

4. 科研和科普教育:开展地质、生态、旅游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教育活动。

建设趣味科普游乐设施,推进环保、生态等科普课程普及。

四、实施措施为了达成临海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的目标,下面是本规划的操作性实施措施。

1. 采用综合管理方式集合各种力量,构建生态过境模式。

全国矿产资源详细规划

全国矿产资源详细规划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取得巨大成就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加大,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 矿产勘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勘查投资趋于多元化 ; 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储量也有所增加,多种矿产的查明储量居世界前列 ; 建成一批能源、重要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基地,矿产资源供应能力明显
增强; 矿业经济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基本原则
• 开源节流,保障发展。 • 合理开发,注重保护。 • 突出重点,优化布局。 • 依靠科技,完善机制。 • 立足国内,扩大合作。
规划目标
• ——找矿实现重大突破。 • ——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不断增强。 • ——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
高。 • ——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区土地复垦状况明
·《规划》以2007年为基期,201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20年。 ·《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 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的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省。
一、现状与形势 二、指导原则、规划目标与任务 三、矿产资源勘查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 六、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八、保障措施
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分别居世界第5位和第11位,原煤、铁矿石、钨、 锡、锑、稀土、菱镁矿、石膏、石墨、重晶石、滑石、萤石开采量连续 多年居世界第一。
矿业经济快速发展,矿业增加值达到1.36万亿元,约占工业增加值的 12.7%,占GDP的5.5%,。
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基本态势
• 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持续快速增长,矿产资源保障程度总体不足 。 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将快速推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矿产资 源市场需求强劲,重要矿产消费增长快于生产增长; 我国矿产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少、禀赋差,大宗、支柱性矿产不足,经济社 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资源国情,决定了矿产资源大量快速消耗态势短期内 难以逆转,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在我国45种主要矿产中,有19种矿产将出现不同程度的短缺,其中11种为国 民经济支柱性矿产,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将上升到60%,铁矿石的对外依存度 在40%左右,铜和钾的对外依存度仍将保持在70%左右。

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方案分析

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方案分析

遵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一、总则(一)规划编制的目的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

遵义县矿产资源丰富,是贵州第二大铝土矿集中产区。

煤的资源储量也很丰富。

冶金、化工、建筑用灰岩、白云岩、页岩、硅石等矿产蕴藏量富有。

锰、铁、硫、磷亦探明有一定资源储量。

遵义县是贵州具备发展冶金、化工、能源和建材工业的为数不多的一个资源大县。

为了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依法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科学地对矿产资源进行调查评价、勘查、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统筹安排,施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促使矿业健康发展,实现矿产资源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遵义县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发展,遵照中央关于“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科学规划,严格实施,不断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的指示,依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州、市及重点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组织编制“遵义县矿产资源规划”。

本规划是《遵义市矿产资源规划》的细化,是遵义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是县人民政府加强宏观调控,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规划编制的依据1、法律法规依据规划编制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探矿权采权转让管理办法》、《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遵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规划编制规定依据规划编制的规定性依据主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导意见”、“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布的贵州省地、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及“关于补充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

3、矿产资源资料依据地质矿产资源资料主要有《黔北煤田鸭溪地区煤炭资源地质勘查规划》、《贵州省遵义县地方煤矿总体规划说明书》、《贵州省遵义鸭溪4×30MW电厂供煤规划》、《遵义县矿产志》及1:20万“遵义幅”、“湄潭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报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3•【字号】浙政发[2011]48号•【施行日期】2011.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1〕4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浙江省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之一,海岛众多,是发展海洋经济的突出优势。

加强重要海岛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对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推进海岛地区加快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引导浙江省重要海岛的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浙江省管辖海域范围内的100个重要海岛;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展望至2020年,以2010年为基准年。

一、重要海岛选择重要海岛是指在海洋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经济或生态价值,对实施海洋开发开放和保护海洋生态系统起到核心引领作用,并具备较强辐射与带动能力的海岛。

这些海岛是浙江省开展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的特色领域,是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的重要支撑,是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重要区域,是构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在综合考虑海岛资源禀赋与发展潜力的基础上确定重要海岛,具体选择标准如下:一是陆域面积不小于5平方公里的岛屿。

二是陆域面积不足5平方公里,但属于乡级以上行政区驻地的岛屿。

三是陆域面积不足5平方公里,但在“十二五”期间具有重要开发需求的岛屿。

四是陆域面积不足5平方公里,但处于海洋保护区内的核心岛屿。

根据上述标准,在全省现状海岛(除2008-2009年我省开展的海岛甄别调查统计的2878个海岛外,还包括玉环岛)中筛选了100个岛屿作为本次规划的重要海岛(详见附表)。

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青海省位于中国的西北地区,是全国第二大面积的省份,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矿产资源大省。

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青海省政府于近年来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一、总体规划的目的和意义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主要目的在于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布局省内的矿产资源,在高效利用的基础上,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利用。

同时,该规划还要在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安全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促进青海省矿业产业升级和转型,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1. 开发和利用目标。

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旨在发挥青海省矿业资源的优势,强化资源的合理开发,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形成具有区域特色和矿种特色的矿业发展格局,保持煤炭、铜、铝、锂、钾等主要矿种优势,培育发展一批新兴矿种。

2. 开发和利用方向。

规划对青海省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向作出细致布局,提出了以钾肥、铜铝、锂电、纯净金属、特种矿产品、新型建材等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方向,优化青海省矿产资源的结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3. 产业布局优化。

规划明确了青海省矿业产业各地区的发展战略,优化了产业的布局结构,提高了产业的集聚效应。

重点发展了煤电一体化、铜铝以及黄金、锂的产业布局。

4. 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优化资源的开发模式,转变发展方式,绿色发展。

保护和修复矿区生态环境,对矿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和维护提出具体要求。

5. 安全监管强化。

规划强调了矿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对矿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矿业活动的安全。

三、总体规划的实施与保障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于2019年正式印发,是浓墨重彩的一部文件。

政府各级部门应根据规划,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工作。

同时,应加大对矿业发展和服务的投入,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缓解矿业企业的资源密集型经营和环保压力。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2.09.30
•【字号】浙发改规划〔2022〕265号
•【施行日期】2022.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浙发改规划〔2022〕265号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现将《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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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临海市矿产资源规划(2006-2010)临海市人民政府目录1 总则 (1)1.1 规划目的、依据 (1)1.2 规划定位 (1)1.3 规划适用围与期限 (2)2 规划面临的形势与现实基础 (2)2.1 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 (2)2.2矿产资源条件 (3)2.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3)2.4“十五”规划实施成效 (4)2.5 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品需求预测 (6)3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7)3.1 指导思想 (7)3.2 基本原则 (8)3.3 规划目标 (9)4 矿产资源勘查 (11)5 矿山布局与规划分区 (12)5.1矿山布局 (12)5.2 规划分区 (12)5.3 禁采区 (13)5.4 开采区 (15)5.5 其他区 (19)6矿业产业结构调整 (20)6.1矿山规模结构调整 (20)6.2 矿产品结构调整 (21)6.3企业技术结构调整 (21)6.4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 (22)6.5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22)7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23)7.1总体要求 (23)7.2废弃矿山治理 (24)7.3开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24)8 矿业权市场建设 (25)9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26)9.1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26)9.2 健全规划实施监督管理体制 (26)9.3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27)9.4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27)10 附则 (28)附表1:临海市主要矿区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附表2:临海市矿点(矿化点)一览表附表3:2005年底临海市建筑石料矿山设置一览表附表4:2005年底临海市其他矿山设置一览表附表5:临海市矿产资源规划分区表附图1:省临海市矿产资源分布与开发利用现状图(1∶250000)附图2:省临海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1∶250000)附图3:河头-大田土、花岗石开采区规划图(1∶25000)附图4:大田建筑石料开采区规划图(1∶25000)附图5:邵家渡建筑石材石料开采区规划图(1∶25000)附图6:江南建筑石料开采区规划图(1∶25000)附图7:沿江峰山建筑石料开采区规划图(1∶25000)附图8:杜桥建筑石料开采区规划图(1∶25000)附图9:上盘建筑石料开采区规划图(1∶25000)1 总则1.1 规划目的、依据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权益,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规矿山开采秩序、改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确保普通建筑石料对临海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供给。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在总结上一轮规划编制和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编制第二轮《省临海市矿产资源规划(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以《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第二轮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浙土资发[2007]21号)的规定,执行《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

本《规划》与《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保持一致,服从于《临海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与临海市环保、城建、交通、土地、水利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1.2 规划定位本《规划》是《临海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专项规划,是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临海市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政策性文件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1.3 规划适用围与期限本《规划》适用于临海市辖区域。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近期2006年—2010年;展望远期2011年—2020年。

2 规划面临的形势与现实基础2.1 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临海市位于省东南沿海中部,东濒东海,南临市黄岩区与椒江区,西接仙居县,北邻天台县与三门县。

地理坐标:东经120°49′-121°41′,北纬28°40′-29°04′。

东西长83.5公里,南北宽45公里,陆地总面积2171平方公里,其地丘陵面积70.7%,河流水系6.5%,河谷平原22.8%,构成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模式。

全市下设14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998个村民委员会,31个居民委员会(社区),2005年末总人口为111.91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临海市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得到普遍提高。

全市生产总值由2000年80.8亿元增加到2005年164.88亿元,年均增长达到15.2%;财政收入由5.9亿元增加到17.7亿元,年均增长24.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8630元提高到15504元,年均增长12.4%,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806元提高到5732元,年均增长8.5%。

“十一五”时期是临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经济强市,文化大市,旅游新市,人居佳市”,加快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

2005年全市矿业产值为5906.8万元,占全市总产值的0.37%。

矿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虽小,但对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特别是普通建筑石料在交通、城建、水利、海涂围垦及新农村建设,对临海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起着重要作用,“十一五”时期它将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

2.2 矿产资源条件临海市矿产资源总体特征是:普通建筑石料矿资源丰富,其它矿产资源量较少。

目前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主要是火山岩类的普通建筑石料(含宕碴);其次为粘土矿(土)、珍珠岩、叶蜡石和饰面花岗石石材,但因品位低或矿床规模小、区位条件和市场制约等因素,仅少量开采。

金属矿产有铅锌、铁、锰、铜等矿种,除2处铅锌矿属小型矿床外,其余均为矿点、矿化点,龙珠山铅锌矿查明资源储量已采完,洪桥铅锌矿(铅+锌金属资源储量10.88万吨),因平均品位低,矿体不连续,在近期经济技术条件下尚难开发利用;流体矿产有爱国大岭矿泉水和双港桥头蔡矿泉水2处矿产地,日出水量分别为70-80和300吨,正在开发利用或有待扩大开发。

临海市矿产资源赋存情况详见附表2。

2.3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截至2005年末,全市开发利用的矿产有6种,持证矿山(企业)共计62家(附表3、附表4),其中普通建筑石料矿山51家,土矿5家,饰面工艺石材1家,叶蜡石矿1家,珍珠岩矿1家,矿泉水3家。

矿产开发以普通建筑石料矿为主。

2005年临海市矿业从业人数1270人,其中普通建筑石料矿山从业人数为1138人;矿业产值为5906.8万元,其中普通建筑石料矿山产值为5675.5万元(占矿业总产值的96%),可见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在临海市的矿产开发中占主导地位。

临海市矿产开发以普通建筑石料矿为主,2005年建筑石料开采总量为510万吨,矿山平均生产规模为10万吨,无大型建筑石料矿山,矿山规模20万吨以上有11家,占石料矿山总数21.57%,5-20万吨有25家,占石料矿山总数49.02%,5万吨以下矿山有14家,占石料矿山总数27.45%。

普通建筑石料主要以供应本地市场为主,仅少量销往椒江城区,从矿山生产能力分析,有的矿山未能达到设计生产能力,部分矿山存料较多,反映目前建筑石料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供略大于求的局面。

其他矿种开发利用较少,除矿泉水年开采量24万吨和土矿年开采量2.2万吨外,饰面工艺石材、叶蜡石和珍珠岩等矿种年开采量均小于1万吨。

2.4 “十五”规划实施成效“十五”时期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下,以布局调整、优化规模结构和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重点,编制实施了首轮《临海市矿产资源规划》,经过5年的努力,临海市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总体水平和状态有了显著改观,其成效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资源开发布局进行了全面合理的调整,矿山“小、散、多、乱、差”的状况有了明显好转。

严把“三区”管理关,关闭了禁采区全部矿山,限采区矿山压缩了30.43%,矿山得到了有效集聚。

矿山总数由2000年105家,压缩到2005年62家,压缩了40.95%,其中普通建筑石料矿山总数由2000年的90家,压缩到2005的51家,压缩了43.33%;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年平均主产规模也由2000年2.9万吨,提升到10万吨;整顿了矿山秩序,依法强制关闭了无证小矿山。

二是矿业权市场建设全面启动。

按照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以建立公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的要求,2004年制定了《临海市普通建筑用砂、石矿产资源采矿权有偿出让办法》,并予以实施,同时,把矿业权纳入土地矿产交易所统一实行“招、拍、挂”,结束了以往采矿权行政授予的历史,充分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有效地推动了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矿山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02年建立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2004年编制了《临海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3-2012),对需治理的20家废弃矿山,按照确定的治理计划,有计划地治理了甬台温高速公路、104国道等主要公路两侧、中心城镇规划区周边、重要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重要电力设施周边规定围的矿山。

同时,全面实施了在采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为“谁破坏、谁治理”方针的落实提供了基本保障。

四是规露天矿山开采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安全生产基本有保障。

露天矿山全部实行了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化作业,劳动生产率从2000年0.18万吨/人·年,提高到0.42万吨/人·年,人均年创利税从0.16万元,提高到0.65万元。

开采方法的规,使矿山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明显减少,矿山事故明显下降。

“十五”时期,虽然《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临海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存在某些不足,主要是:矿山布局及规划区的划分欠合理,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规划开采区由于地理位置、政策处理等原因,未能形成有效的集聚开采,个别禁采区的划定未能充分考虑矿山及周围环境,一些矿山的设置年限过短,企业存在短期开采的行为;矿山“小、散”的状态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全市小型矿山仍占绝大多数,矿山规模普遍偏小,未能形成规模化生产;露天矿山的边开采、边整治缺乏有效的办法。

2.5 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品需求预测根据矿产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区位条件和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基本要素,“十一五”时期,临海市矿业开发仍以普通建筑石料为主,适量开采粘土矿(土)、叶蜡石、珍珠岩、饰面工艺石材和矿泉水。

⑴普通建筑石料2005年临海市普通建筑石料矿山总数为51家,开采总量510万吨,除涌泉、沿江和杜桥镇少数矿山有少量外销椒江外,主要满足市域城镇、交通、海涂围垦和新农村建设的需求,此现状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不会有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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