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磁波、高能辐射或产生大量热的设备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灌溉、破碎、炉煤操作等工作的活动。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性,必须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供参考: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动火作业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内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活动,包括施工现场、公共设施、办公楼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应当依法获得动火证,并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设备和操作要求进行。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当由经过特殊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进行,禁止无证无照人员从事动火作业。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当由专门的动火队或者专业动火公司承担,确保专业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服、安全鞋等防护用品,并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眼镜、手套等。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停电、断水、关闭空调等与动火作业有关的设备,必要时应当提前告知动火作业人员。
第八条动火作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不得在离开施工现场后继续作业。
第二章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申办和发放第九条动火许可证的申办和发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设备要求;(二)动火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三)动火作业的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证明;(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动火许可证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申请和发放,并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需要重新申请。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动火作业许可证台账,定期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前,应当进行相关安全会议,明确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范围、负责人等信息,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周围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对有火源可能直接接触的地方进行防护措施。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动火施工作业是指在建筑物或工程现场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火源作业的工作。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动火施工的安全水平,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二、安全管理机构1. 动火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由专职安全员担任。
2.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动火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3. 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安全培训和考核1. 所有从事动火施工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2.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动火施工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等。
3. 动火施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定期复训,确保安全知识的掌握和更新。
4. 安全管理机构对动火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或下岗处理。
四、动火审批1. 动火施工前,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动火作业审批,获得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2. 动火审批申请书应包括动火地点、作业时间、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内容。
3. 相关部门应在办理动火审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4. 动火施工作业必须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范围进行,严禁超时、超范围作业。
五、火源控制和防护1. 动火施工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火源控制,清除易燃物质和可燃气体。
2. 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专人负责火源的监控。
3. 动火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他人注意火源,严禁无关人员靠近作业区域。
六、个人防护1.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备,包括防火服、防护眼镜、手套等。
2. 对于长时间进行焊接作业的人员,应配备防护面罩和防护耳塞。
3. 动火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布鞋等易燃物质,以免引发火源。
七、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1. 动火施工现场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2. 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启动火灾报警装置并呼叫消防队。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火花或其他能引燃可燃物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热加工、焊接、切割、熔化、铆接、浸烫等作业。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以下是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一、动火许可证管理1. 动火作业前,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动火许可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2. 动火许可证必须在动火作业区域内显眼地张贴,且有效期内不得过期。
二、动火作业人员管理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焊工、切割工或其他相关工种的合格证,并进行岗前培训。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关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面罩等。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违反操作规定。
三、动火作业现场管理1.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相应的防火器材,如灭火器、水管等。
2. 动火作业现场周边必须清理可燃物质,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确保通风良好,避免积聚可燃物质的爆炸风险。
四、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动火设备、工具和用火材料的完好和安全性。
2. 检查动火区域的燃气、电力等供应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安排专人负责观察周围环境和动火区域,及时发现火源和火灾隐患。
五、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1. 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事故,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2. 完成动火作业后需对现场进行清理,关闭动火设备,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场。
六、动火作业的安全督导和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2. 动火作业人员也要加强自我管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严禁违规操作和安全意识淡化。
通过以上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可以加强对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同时,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大局。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是针对化工厂中进行动火作业时需要遵守的安全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1. 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特殊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具备动火操作资格证书。
2.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包括动火区域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爆靴、防火手套等。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防火措施,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和易燃气体。
5.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以备发生火灾时紧急使用。
6.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警示标志设置,明确禁止烟火、明火等行为。
7.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火灾应急预案,掌握应急排查和灭火技能。
8. 动火作业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维护。
9. 动火作业必须严禁在易燃气体、粉尘等环境下进行,避免引发火灾和爆炸。
10.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风畅通,防止烟气积聚引发中毒和爆炸。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化工厂动火作业的安全,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化工企业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动火作业规定
动火作业规定
动火作业是一项非常危险的任务,因此有严格的规定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动火作业规定:
1. 必须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动火作业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来管理和监督。
这个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要了解一套有效的应急措施。
他还需要负责进行工作场所的安全措施和安全培训。
2. 确定适当的时间和地点:动火作业必须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以便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和设备的风险。
例如,维修或更换设备时,必须在停机期间进行动火作业;在人员密集区域附近进行的作业应该在非工作时间进行。
此外,工作地点也必须是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以降低火灾风险。
3. 动火许可: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取得相关的动火许可。
这个许可必须由负责人或安全主管签发,并应包括一份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地点、所需工具和材料以及应急措施等。
4. 必备的防护设备: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适当的防护设备,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这些设备可能包括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具和耐火鞋等。
5. 灭火设备和应急措施: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熟悉使用这些设备的方法。
此外,还必须制定适当的应急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6. 禁止在易燃材料附近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必须远离易燃材料,以免引发火灾。
所有易燃材料必须储存在防火储存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持其干燥和通风。
总的来说,动火作业是一项危险的任务,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非常高。
严格遵守这些动火作业规定,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包括焊接、氧割、氧焊等使用明火作业,为加强管理、避免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规定如下:1、必须事先请示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用火证件,在所在单位领导指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动火作业。
3、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4、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5、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7、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9、作业前必须对现场检查、清理现场,做好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看管现场;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动火作业,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不留下任何火种或不安全的隐患。
10、必须在划定作业范围,并作出明显的标志,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周边必须指定专人监护,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11、动火作业如使用无效专业证件或非专业人员,或不按管理规定进行作业的,一旦发生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12、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13、动火区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割炬等会产生火花、火种的作业,由于其作业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火灾、爆炸风险,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
1. 动火作业前需要进行消防安全评估,评估结果应明确动火作业的危险性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和应急准备措施。
2.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现场动火作业人员,确保作业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3.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并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
4. 动火作业现场应清除易燃物、易爆物等,保证现场整洁,并进行必要的封堵措施,防止火源传播。
5.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有效的通风设施,保证作业现场的良好空气流通,防止积聚的可燃气体引发爆炸。
6. 动火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相应的动火作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操作的安全性。
7. 动火作业应设定明确的作业范围,禁止在未经许可的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8. 动火作业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如点火前进行周围环境检查,确认没有火源和可燃物存在。
9. 动火作业应密切配合消防队伍进行沟通,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报警和获得救援。
10. 动火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排除潜在的火灾隐患,保持作业环境的安全。
总之,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本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本1. 引言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生产场所以及其他需要使用明火或者火焰进行作业的场所进行火焰操作的活动。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和生产场所的安全,确保动火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动火作业管理责任2.1 动火作业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施工现场或生产场所的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
2.2 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当对动火作业进行全面管理,包括动火作业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2.3 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确保动火作业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3.1 动火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并报批相关部门。
3.2 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3.3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动火器材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3.4 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3.5 动火作业前应制定紧急救援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4. 动火作业的组织与实施4.1 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4.2 动火作业必须在专门设定的动火区域内进行,并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
4.3 动火作业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监护。
4.4 动火作业期间,需要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动火区域,确保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4.5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确保无火源和火焰残留。
5. 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5.1 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确保作业符合规定。
5.2 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动火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5.3 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记录应保存备查,以备日后安全管理的评估和复查。
6. 动火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6.1 动火作业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6.2 动火作业事故应及时上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具体条款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具体条款
动火作业是一项危险高风险的工作,不可轻视。
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其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是必须遵守的规定。
一、禁止未经批准的动火作业:所有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并得到批准,未经批准的动火作业是严格禁止的。
如若发现,一定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二、禁止个人单独进行动火作业:由于动火作业的危险性较大,需要
至少两人操作。
个人单独进行动火作业是绝对不可行的。
三、禁止在未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进行动火作业前
必须进行完整的安全检查,确保没有任何隐患。
否则,将会增加事故的风险。
四、禁止在可燃和易爆物质周边进行动火作业:在燃烧物品的周边进
行动火作业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容易引发意外伤害和爆炸事故。
禁止在这
种环境下进行动火作业。
五、禁止在没有灭火设备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进行动
火作业时,必须准备好充足的灭火设备,并进行相应的防护措施,以防万一。
六、禁止在不适宜的条件下进行动火作业:在风大、雨雪或者有强光
线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是非常不安全的,禁止在这种条件下进行动火作业。
以上便是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具体条款,每一条都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安全,任何一项规定的忽视都可能会引发灾难性后果,因此必须牢记、执行,同时也要让更多人意识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4篇)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和切割设备等作业工具进行焊接、切割、烘干等工作。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明火,安全风险较大,因此需要严格执行以下安全规定:1.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向相关部门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移除可燃物和易燃物,并确保周围环境没有火源。
3.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专人管理、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执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5.动火作业必须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并设置灭火器材易见易取、易操作。
6.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排除有毒有害气体,确保空气质量。
7.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动火作业。
如必须在此作业,必须进行防护措施,如使用防火涂料保护。
8.在动火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与管理,确保操作规范,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火灾事故。
9.作业结束后,及时检查现场设备,确保明火已熄灭,设备安全。
10.作业人员在动火作业期间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鞋、防火帽等。
以上是动火作业的一些基本安全规定,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制定和执行。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2)动火作业是指在建筑物、工程设施、装置设备及其他场所中,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烘烤、熔炼、钎焊、夹焊等工作。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高温、明火等危险因素,因此需要制定安全规定以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动火作业安全规定:1. 确定操作人员:只有经过专门培训和持有相关操作证书的人员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2. 安全检查: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包括检查工具、设备的完好程度,检查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的存储和使用情况,确保没有泄露和堆积。
3. 防火措施: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具和灭火装置,保持通道畅通,防止火势蔓延。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生活中所进行的与明火有关的作业,如焊接、切割、火焰酸洗、明火喷涂等,这些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为了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规定。
下面就是一份关于动火作业的安全规定,共700字:一、岗前准备1、确定作业前必须办理的手续,如申请动火作业许可、填写动火作业计划书等。
2、根据作业内容选择相应的动火作业设备和工具,如焊枪、割炬、喷灯等。
3、对动火作业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4、确保作业现场周围没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并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
二、作业现场安全1、作业现场应清晰标识,设置“禁止入内”等安全警示标志。
2、作业现场周围应设置防火帷幕、防火板等防火设施,以防止火花溅射。
3、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作业区域视野清晰。
4、在作业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通道,并确保其畅通。
5、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抽烟,以免引发火灾。
三、防火措施1、在作业现场周围应设置防火卷帘门或防火墙,确保火势不蔓延。
2、在作业前应清理作业区域内的杂物,以防火花引发火灾。
3、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由专人负责使用。
4、在作业现场周围应设立消防器材或泡沫水池,以备紧急灭火使用。
四、个人防护措施1、作业人员应身着防火服、防火帽、口罩、耳塞等个人防护装备。
2、作业人员应佩戴防火手套、防护镜等防护装备,以防火星溅伤眼或皮肤。
3、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健康体检,并及时处理有关病症。
4、作业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作业状态。
五、作业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1、作业人员应熟悉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作业人员不得私自更改、擅自停机,必须经专人许可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
3、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保持专注,严禁酒后作业或疲劳作业。
4、作业人员应随时注意作业现场周围的火源和有无异常情况,及时避险。
5、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动火作业安全可靠进行,保护员工和资产的安全,维护生产秩序。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动火作业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焊接、切割、刷油漆、气割等涉及明火、高温、火花等可能引发火灾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责任分工1.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和颁布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
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监督企业内动火作业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矫正。
3.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动火作业审批和报备第四条动火作业审批程序1.全部动火作业必需提前向安全保卫部门进行申请,并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
2.安全保卫部门对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动火作业许可证》。
3.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申请之日起7日,过期后需重新申请。
第五条动火作业报备程序1.对于简单的动火作业,需提前进行动火作业报备,填写《动火作业报备表》。
2.动火作业报备表包含动火地方、动火时间、动火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等信息。
3.报备表应在动火作业开始前30分钟交给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备案。
第六条特殊情况下的动火作业1.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动火作业,如设备故障等,动火作业人员应立刻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备,并获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2.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烟火燃放等活动,应提前向本地相关部门申请,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动火作业操作要求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准备1.动火作业人员必需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2.动火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对动火地方进行检查,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第八条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1.动火作业现场必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非作业人员靠近。
2.动火作业人员应穿着防护用品,包含防火服、护目镜、耳塞等,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3.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和灭火器,并保持操作人员熟识使用方法。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现场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的使用明火、涉及高温、高压或易产生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工作。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对现场动火作业需要进行管理和规定。
一、动火作业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以人员安全为第一要务,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防范措施,预先消除或减轻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3. 全员参与原则: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都应该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并积极参与现场安全管理。
二、动火作业管理的要求:1. 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动火作业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作业规范,监督作业过程,及时处理作业中的安全问题。
2. 人员要求: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操作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具备必要的动火作业知识和技能。
3. 作业许可证: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的时间、地点、方式、条件等,并在指定区域内设立警戒线。
4. 防火措施:在动火作业区域内,必须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器材使用说明,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5. 作业程序: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流程和注意事项,严禁违规或随意操作。
6. 监督检查:配备专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定期或随机对现场动火作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视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作废作业许可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到安全要求。
2. 吊销操作证书,限制违规人员参与动火作业。
3. 进行教育培训,加强违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4. 立案追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现场动火作业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操作要求可以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制定。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动火施工作业,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施工作业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明火进行焊接、熔炼、切割、热处理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岗位责任。
第四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根据施工工艺和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遵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动火施工作业管理第六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提前编制施工方案,并报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成立动火工作组,明确各组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八条动火工作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工作经验,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进行动火工作许可申请,并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动火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当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动火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施工作业的合格和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风险评估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及时识别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
第十五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做好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七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器材和焊接设备,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域,防止火焰、烟尘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的防火安全。
第二十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做好可燃易爆物品的防护工作,控制火源与可燃物的距离。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最新)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最新)1. 引言为了保障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2. 定义- 动火作业:指使用明火或其他产生高温的设备或工具进行施工、加工、修理等操作的活动。
- 动火作业人员:指从事动火作业的工作人员。
3. 责任与义务3.1 公司责任- 提供合适的动火作业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按照安全标准正常运行。
- 建立安全培训和意识提高计划,确保所有动火作业人员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 定期检查和维护动火设备和工具,确保其完好无损。
- 设立紧急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保障动火作业中的紧急情况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3.2 动火作业人员责任-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公司提供的安全培训,了解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指导书等文件进行动火作业。
- 在动火现场必须戴上防护用具,如防火服、防火帽等。
- 对动火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隐患。
- 如果发现动火作业中存在安全问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解决。
4. 安全措施4.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 清理动火作业场所,确保没有易燃物、可燃气体等存在。
- 检查动火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4.2 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在动火现场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他人不进入动火作业区域。
-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巡视动火位置,并随时保持警觉。
- 防火设施必须正常工作,并随时保持通畅,以便发生火灾时进行扑灭。
5. 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 在动火作业进行前,必须对动火现场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
- 设立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持通畅。
- 当发生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时,动火作业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上级汇报,及时报警。
6. 处罚措施- 对违反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的人员,将依照公司安全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处罚。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火种进行的热力作业,常常用于加热设备、管道、锅炉、热交换器、储罐等工业设备的焊接、切割、铆接、拆卸、修理等维修工作中。
由于动火作业具有高温、明火、爆炸等危险性,因此必须在专门的动火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动火安全规定进行。
下面是一份动火作业安全规定,以供参考。
一、动火安全管理:(一)任何一个生产过程中的动火作业都必须经过审批、备案并获得安全许可证。
未经安全许可证批准的动火作业一律禁止进行。
(二)明确动火作业中的责任人、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管理措施,并在作业现场张贴安全管理规定等警示标志。
(三)动火作业前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栏防护,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设施等等。
(四)有电气、气体、液体等危险因素的动火作业,必须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并得到安全许可后方可进行。
二、动火作业人员安全防范:(一)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参加企业或岗位培训,并通过技能考核后方可上岗。
(二)操作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掌握控制热源、化学品、氧气等安全操作技能。
(三)动火作业当日,操作人员应进行身体检查,并装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防火服、安全鞋、安全帽等。
(四)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程序,包括动火前的检查、备火、点火等程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一)确定动火作业范围,对现场进行管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二)选择安全可靠的动火设备,如焊接机、氧气、丙烷等燃气储罐。
(三)在现场设立警告标志,如“禁止烟火、明火”等警示语。
(四)随时监测现场气体浓度,特别是检测有害气体浓度,一旦浓度超标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设立灭火器、放置消防水龙头等消防设施,并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灭火和事故情况。
(六)严禁使用铁镐、钢钩等金属工具来开采动火场所,以免出现金属碰撞火舌等情况。
项目建设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项目建设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动火作业时需要遵守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项目建设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并向相关人员进行交底和教育培训,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和掌握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2. 动火作业前必须做好周围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场地周围没有可燃物、易燃物和有害物质。
必要时应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隔离。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包括动火警告和禁止烟火的标识,并要求所有人员遵守。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相关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具、消防水带等,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 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规定的防护器材,包括防火服、防火面罩、防火手套等。
佩戴良好并正确使用。
6.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以确保烟雾和有害气体能及时排出,减少危险程度。
7. 动火作业时,必须严禁与易燃物、可燃物接触,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如有必要,应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安全进行。
8.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检查和清理,确保场地没有火源和危险物质残留。
9. 进行特殊动火作业时,如对易燃物进行熔化、溶解等操作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10. 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安全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以上是一份常见的项目建设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具体的安全规定需要根据不同的项目和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在实际操作中,还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编制和安全措施制定。
动火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安全作业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动火安全作业安全行为,减少因动火安全作业不规范造成的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实施动火安全作业的管理。
三、编制依据四、术语和定义(一)动火作业: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二)固定动火区: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划出的专门用于动火的区域。
(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蒸气、粉尘等介质环境以及在高温、受热、摩擦、撞击、自燃等情况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场所。
(四)能量隔离:指将潜在的、可能因失控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损害、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的能量进行有效的控制、隔离和保护。
(五)四不动火:指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票》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作业票时间、地点、作业内容与动火作业票不符不动火。
(六)节假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节假日。
(七)公休日:正常情况下周六、日属于公休日。
(A)夜间:是指公司长白班下班期间。
(九)特殊情况:重大活动及其他情况。
五、职责(一)分管生产负责人1.负责特级动火作业现场审批;2.负责固定动火区设定审批。
(二)安全主管部门职责1.部门负责人负责特级动火作业现场审核;2.部门负责人负责一级动火作业现场审批;3.部门负责人负责固定动火区设定审核;4.负责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部门涉及生产(技术)、设备(工程)、安全等专业部门负责固定动火区设定的审核。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5篇)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一、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场所。
二、要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工作的需要,在加油站内划分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
三、固定动火区是允许从事焊接作业的区域,固定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1、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2、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与危险源隔开,门窗要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固定动火区内要有明显标志,不准堆放易燃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4、固定动火区的划分,由站长批准。
四、加油站除固定动火区外,其它均为禁火区,需在禁火区动火时,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五、禁火区内动火,根据危险程度划分三级: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运输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区:易燃易爆的装置、设备、管道及其周围的动火3、二级动火区:特殊危险动火及一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
4、三级动火区:一般危险动火及一级、二级动火范围外的动火。
六、对《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2、申请动火单位应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进行动火分析,制定可行、可靠的安全措施,按要求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内容,落实动火中各项安全措施;3、一级动火项目负责人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经过申请动火负责人确认签字,并报送站长,站长应到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可靠、逐条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安全作业证》;4、二级动火由动火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经落实防火措施后,签发《动火安全作业证》,批准动火;5、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6、动火作业必须在《动火安全作业证》批准的有效时间范围内进行,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动火的作业证,有效期限为____小时,二级动火作业证的有效期限为____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或补充动火都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7、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监火人、当班班长和安全员分别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有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作业证上签字;8、《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9、《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档;七、动火的安全规定:1、凡在贮存、输送易燃物的管道、容器及设备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加堵盲板,经清洗、转换后,分析管道、容器或设备内的可燃气体(蒸汽)浓度符合以下标准方为合格: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____%体积比的可燃气体(蒸汽)浓度应小于____%;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取样动火间隔不得超过____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____分钟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3、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得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____%,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____%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或等于____%,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____%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或等于____%;4、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将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清除干净,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动火完毕,应等余火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5、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6、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加油站的站长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必要时请专业消防队到现场监护;(2)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4)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的排走。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文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现场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现场动火作业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所称的现场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生产现场、储存现场等场所进行的需要使用明火、电焊、喷灯等火源的作业。
第五条进行现场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资质要求组织作业。
第二章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要求第六条现场动火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确定必要的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七条现场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明火,无可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现场动火作业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如设置防火被覆、搭建防火棚等,确保明火不会引发火灾事故。
第九条在进行电焊、喷灯等作业时,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条进行现场动火作业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人员,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扑救和疏散。
第三章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现场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二条进行现场动火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进行现场动火作业时,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现场管理,严禁酒后作业、无资质人员擅自进行作业。
第十四条在进行现场动火作业时,应密切关注气象条件,避免在强风、干旱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作业。
第十五条现场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现场动火作业的应急管理第十六条针对现场动火作业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评估。
第十七条进行现场动火作业时,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报警和求助。
第十八条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扑救和疏散,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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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 范围1.1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的管理组织与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
1.2 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从事临时性动火作业的管理。
1.3 本程序不适用于公司固定用火点的管理。
2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 名词术语3.1 动火作业系指下列作业项目3.1.1 各种焊接、切割作业;3.1.2 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煨管、熬沥青、炒沙子等施工作业;3.1.3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3.1.4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3.2 易燃易爆区域:指火灾危险类别为甲类、乙类的区域。
3.3 特殊危险动火指在处于运行或使用状态下的易燃易爆设备上的动火作业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4 一级动火指下列区域内除特殊危险动火的动火作业:3.4.1 各类易燃易爆生产区、罐区、库区;3.4.2 有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泵房;3.4.3 油品物质装卸区;3.4.4 污水处理场所;工业下水和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3.4.5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仓库。
3.4.6 其他有产生可燃可爆物质的有限空间或场所。
3.5 二级动火:指除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临时性动火作业。
4 管理组织与分工4.1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动火作业的管理工作。
4.2 车间(部室)对本单位的动火作业负责。
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动火证管理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
5.1.1 动火证的内容5.1.1.1 公司统一格式的动火证为16开3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动火证。
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起止时间、申请动火单位、动火详细地点、工作内容、动火方式、安全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开始动火时间和各项责任人、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5.1.2 办理动火证的程序和要求5.1.2.1 动火证由动火申请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办理人应按动火证的项目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漏项。
填写的安全措施必须具体可行。
需动火分析的项目,动火前必须进行分析,合格后由分析人签字,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最后,办证人将合格的动火证交给动火项目负责人。
5.1.2.2 动火项目负责人持合格的动火证到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看火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证交给动火人。
5.1.2.3 一份动火证原则上只准一个动火人在一个动火点使用。
在大检修现场,同一项目的一台设备、一条管线需在不同房间或不同楼层动火作业时,可办理一个动火证,但需在动火证上详细说明每个动火地点;需动火分析的项目,在更换房间或楼层时必须分别、逐一地进行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如果在同一个动火地点有多人同时动火作业时,电、气焊可分别办理一张动火证,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证上签字。
动火证不准转让、涂改、代签,不准移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1.2.4 动火证一式三份,终审批准单位、动火人、看火人各留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动火证由安全防火部门存查,二级动火由终审单位存查,各级动火证应以档案形式保存,期限为12个月。
5.1.3 动火证的有效期限5.1.3.1 特殊危险动火证的有效期限为8小时。
5.1.3.2 一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
5.1.3.3 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不超过3天(包括大检修或新项目施工动火)。
如果动火项目到期未完,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5.1.4 动火证的审批权限5.1.4.1 特殊危险动火(三道红杠的动火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负责人初审签字后,经安全环保部复查,在动火证相关单位栏内签字,报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或主管副总经理终审批准。
5.1.4.2 一级动火(二道红杠的动火证),由动火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安全环保部终审批准。
5.1.4.3 二级动火,由动火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
5.1.4.4 管廊动火需由生产综合部在动火证相关单位栏内签字。
5.2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5.2.1 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有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或蒸气的部位动火时,动火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5.2.2 动火分析项目的取样点,均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当班班(组)长或岗位操作工人负责提出。
5.2.3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取样气体必须与动火时的气体相同。
5.2.4 取样与动火的间隔期应尽量缩短,最长不准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时,应重新进行分析;在爆炸危险区内长时间动火时必须定时进行分析。
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时,应由主管生产领导或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另行作具体规定,并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
5.2.5 用仪器(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5.2.6 动火分析时,一般应留样至动火结束。
5.2.7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5.2.7.1 若使用仪器或其它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其爆炸下限的20%。
5.2.7.2 若使用仪器分析或其它类似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体积百分比)。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2%(体积百分比)。
5.3 动火现场管理5.3.1 凡在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管道、容器、阴井等部位动火时,必须清除易燃易爆介质及沉淀物,清洗置换、彻底隔离(加堵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大检修时,应经生产和检修单位正式交接,双方签字,在安全环保部监督下,安全实施首次动火后,方可正式交付检修。
5.3.2 大检修、一个分厂或单独装置全部停车,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可靠隔离措施后,根据火灾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环保部检查、批准后,可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虽然停车,但装置内仍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经分析不合格的动火现场不能降级管理。
5.3.3 设备内动火时,连接在设备上的所有物料、氮气、蒸气等管线都要加堵盲板,打开人孔、排气管,切断电源,除进行动火分析外,还应进行氧含量分析,合格后方准进入设备内动火,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5.3.4 大检修的首次动火或危险性较大的动火项目,应由公司或分厂的主要领导、检修单位的领导、安全环保部经理及分公司安全员共同到现场,确认动火条件,监视动火作业的实施。
5.3.5 清洗置换分析合格,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区域内,在动火任务完成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质。
5.3.6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严禁露天动火作业。
如生产及设备确需动火时,应升级管理;节假日需动火时,应升级管理。
5.3.7 动火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质,设专人看火,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5.3.8 动火完毕后,应清理好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3.9 使用气焊(割)动火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米,两者之间距明火点均不应小于10米。
5.3.10 凡是特殊危险动火项目,动火前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动火部位示意图和盲板图),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措施。
动火时,分厂负责人、动火与动火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安全环保部人员、主管生产领导或主管副总经理,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3.11 电焊机的电源线不应超过3米,如超过3米时,应架空敷设。
不准用易燃易爆的设备、管线做电焊机的二次线,电焊机的二次线应直接搭接到焊件上。
5.3.12 在同一地点,同时使用电、气焊时,电焊导线不应与气焊的气带交叉在一起。
在木脚手架上方动火时,对动火点下方火花有可能溅落的楼层,每层均应设看火人。
5.3.13 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禁止进入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油品原料及产品罐区。
5.4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5.4.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5.4.2 动火人5.4.2.1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安全环保部考试合格并持有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5.4.2.2 动火人应亲自在动火证上签字。
5.4.2.3 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同时在场监护。
5.4.2.4 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动火证上的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
5.4.2.5 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程序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动火前(含动火间歇期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应主动向动火地点所在单位值班长或当班班长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4.2.6 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5.4.3 看火人5.4.3.1 看火人由动火所在单位指派有岗位操作合格证、熟悉动火区域及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责任心强、有经验、懂消防知识、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能力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所在单位共同指派。
5.4.3.2 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的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看火人。
5.4.3.3 一个动火点至少要设一个看火人。
5.4.3.4 看火人的位置应以能方便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为准,必要时可增设看火人。
高处动火作业或动火处下方的楼板、平台有孔洞时应在上下分别设置看火人。
5.4.3.5 大检修期间一个看火人在一个位置上能够很清楚地监视几个动火点时,允许一个看火人担任几个动火点的监护任务,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动火点。
5.4.3.6 看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防火检查和监督工作,负责准备灭火用具,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共同采取措施。
5.4.3.7 看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不准从事其它工作。
5.4.3.8 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5.4.4 动火所在单位班长(值班长、组长)5.4.4.1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防火安全负责。
5.4.4.2 参与制定、落实动火作业中的防火安全措施。
5.4.4.3 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4.4.4 负责指定动火分析的取样点,检查动火证。
5.4.5 动火分析人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
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5.4.6 动火执行单位和动火所在单位的安全防火员负责检查执行本规定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