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选择办理暂缓就业的建议与毕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种情况:出国(出境)与升学的毕业生
如果出国(还没有办妥手续)、考研(还没有拿到通知书)的毕业生,建议请申请办理暂缓就业。之后等拿录取通知书(或者签证)上网填写表格,打印,上交材料,申请取消暂缓就业;
注意,出国(出境)与升学就业方案的上报程序:首先要学生于5月31日前到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注册、绑定学生档案,提出升学或出国的申请;其次,5月31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给学校;最后,学校上传相关资料、打印申请表(一式四份,要学生、家长、学院、学校签字)、提交申请。
1
、办理暂缓
就业 档案:省就业中心 户口:学校保卫处 2、办理人事挂靠- 档案、户口迁往人才市场 (联系人:彭罡 联系电话:39339040)
3、什么也不办,档案户口回生源
地 师 范 生:回当地教育局 非师范生:回当地人事局
毕业前签约-到学工办取消-改派 档案:到用人单位 户口:保卫处办理 毕业后签约- 到省就业中心取消(三方协议书、暂缓协议书) 档案:到用人单位 户口:凭报到证到保卫
处迁移 第二种情况:5月31日前未完成签约手续的毕业生可做三种选择
不必办理暂缓就业,6月底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7月初学校将档案、户口关系迁到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不接受档案或者户口:
1、广州生源学生档案在广州市教育局或者人事局。
2、非广州生源的学生
第一种情况:5月31日前完成签约手续并提交学工办网上上报省
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
回生源地人事局或教育局
档案挂靠南方人才市场,落户广州集体户口
(凭三方就业协议书办理,联系人:彭罡
联系电话:39339040) 是否选择办理暂缓就业的建议与
毕业生档案、户口去向示意图
第四种情况:留级生、结业生、休学、退学等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
不纳入就业方案派遣,不签发报到证,也不能申请暂缓就业。结业生如果找到就业单位且单位确实需要就业报到证的,凭单位证明可签发报到证,但要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
注:暂缓就业不是解决户口和档案的问题,而是延长派遣的时间(增加派遣的机会)。如果学生在今后两年内可能找到接收手续完备的单位,建议学生应该办理暂缓就业;广州生源的毕业生,如果不办理暂缓就业,派遣回广州生源后,该生若今后两年内找到省直属单位或中央驻粤单位,将涉及到调整改派的问题,会很麻烦;若该生要报考公务员,有些职位会限制为应届毕业生,如果办理了暂缓就业,则该生可以多一个报考机会。
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范围:
①派遣前接收单位仍在考虑试用阶段而尚未签署接受意见的毕业生;
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公司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毕业生;
③毕业后还准备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者;
④尚未拿到出国证明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者;
⑤报名参加西部计划者(报名三支一扶者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