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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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桐庐县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桐庐县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实施效果报告按照《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法制办、县教育局对《桐庐县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桐政办〔2017〕51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行了实施效果评估。

对《行动计划》施行以来贯彻落实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整理汇总和分析评估,客观真实反映政策落实情况,科学公正地提出评估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桐庐县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

一、评估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一)成立评估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县人大谢娟芳;县法制办孙斌;政府办、发改、财政、编办、教育等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桐庐县部分幼儿园园长。

(二)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评估工作小组根据我县学前教育情况,明确了评估目的、原则、目标与内容、评估工作方式和步骤,制定了评估方案,确保评估工作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三)按计划落实评估。

评估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征求意见、收集相关数据、召开专题座谈会等方式开展。

针对幼儿园教师、相关部门负责人两个层面召开了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并进行了科学的讨论分析,明确了学前教育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桐庐县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执行情况2017年,为进一步加快桐庐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伐,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意见精神,结合《杭州市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杭政办函〔2016〕103号)要求,出台了《桐庐县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桐政办〔2017〕51号)。

自2017年学前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县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思路,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桐庐县梅林路两侧规划

桐庐县梅林路两侧规划

桐庐县梅林路两侧规划规划背景,洋洲区块是践行桐庐新时期“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县”发展战略的重要区域,按照“土地价值最优、城市标准最高”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作为聚人兴城的示范地,洋洲区块将充分考虑人对城市空间的需求,吸引更多年轻人来桐庐;作为投资兴业的主战场,将集聚各类公共服务要素,塑造城市文化核心;作为强产兴业的先行区,将集聚总部办公、研发孵化、文化创意等主导产业,支撑产业跃升。

我局组织编制了《桐庐县富春江沿江洋洲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2035),作为下一步区块建设的依据,具体内容详见下图。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至黄潦溪、南至320国道、西至梅林路、北至富春江,总面积约5494亩(366公顷)。

规划定位:“潇洒桐庐的城市新名片、未来之城地拥江新篇章、富春江畔的文化新客厅”。

规划结构:总体形成“一带一轴、三核三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为富春江沿线集聚新文化场馆群、商业水街、星级酒店、生态运动公园等多元功能的超级水岸风情带;一轴为沿东兴路的未来城创新中轴;三核分别为城市T台新文化风景地、城市智芯快递全产业总部、游船码头水岸磁体;三区分别为商务办公区、创新社区、产城融合区。

功能布局:以文化类场馆和科创载体建设为重点。

富春江沿岸规划有大剧院、会议中心等场馆群落,丰富市民的文化活动;东兴路两侧规划为以科创载体为主的产业空间,集聚高端生产要素。

规划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面积111.55公顷,占比30.6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7.45公顷,占比4.80%;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9.38公顷,占比16.32%;创新型工业用地50.49公顷,占比13.88%。

我局于2022年6月邀请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召开规划评审会,会议认为该规划符合区块发展的实际需求,是切实可行的。

现将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和图纸在桐庐县政府网阳光规划专栏、迎春南路335号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迎春南路258号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洋洲新城建设指挥部、桐庐县凤川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大厅及地块现场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在公示期间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村庄规划目标的制定原则与编制流程

村庄规划目标的制定原则与编制流程

村庄规划目标的制定原则与编制流程乡村发展目标制定包括分析背景条件、确定总体目标、明确各自目标等环节。

要以国家乡村振兴总体要求为基础,契合省、市、县、乡、村发展总目标,评估乡村的机遇与挑战,结合乡村资源环境价值评估,综合判断乡村所处的发展阶段其主要短板,在总目标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从区域分工定位、生态环境提升、产业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彰显、乡村设施建设、社会文明和谐等方面定性或定量提出乡村发展的子目标。

村庄规划编制流程“七步走”日前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做好法定的村庄规划,并要求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

本文总结已经编制的村庄规划,探索村庄规划编制的基本过程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村庄规划的编制原则(一)多规合一按照“多规合一”的总要求,村庄规划编制要做到规划工作底图、技术标准、规划范围、规划指标、规划目标期限、规划数据建库等方面统一。

(二)突出村庄特色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以全域规划的理念,以多样化为美,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防止“千村一面”。

(三)坚持保护建设并重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科学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保护好建设开发的生态底线,为生产、生活创造优质的生态环境,防止调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四)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坚持“听民声、汇民智、重民意”的工作理念,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听取村民诉求,组织村民充分发表意见,参与集体决策,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

二、村庄规划编制流程从现有的村庄规划编制来看,村庄规划编制大致需要以下七步程序:工作准备、现状调研及分析评价、规划目标确定、规划方案编制、村民意见征询、规划论证审查、规划上报。

(一)村庄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准备(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召开规划动员会等)、技术准备(选定规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确定规划编制技术方案、工作方法与技术培训等)与经费准备(编制经费预算报告、申请经费等)(二)村庄规划基础调查及分析评价1、资料收集制定村庄基础资料调查表,向县乡镇相关部门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收集材料,充分掌握村域范围内自然资源状况、地质灾害、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等基础资料。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XXX GuidelinesnThe XXX were created by the Zhejiang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in May 2015.The purpose of the XXX province.Chapter 1: General ns1.1 About the GuidelinesXXX to be used by local governments。

planning agencies。

and other XXX.1.2 About Village PlanningXXX of rural areas。

including land use。

infrastructure。

and XXX.Chapter 2: XXX2.1 Main TasksThe main tasks of town and XXX the n and size of villages。

as well as the n of resources and XXX.2.2 XXXBefore beginning the planning process。

it is XXX includes analyzing the existing land use。

infrastructure。

and environmental ns.2.3 Planning ContentThe content of town and village layout planning should include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village's natural andcultural resources。

as well as it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needs。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VILLAGE PLANNING OF ZHEJIANG PROVINCE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05目次1 总则 (1)1.1 关于本导则 (1)1.2 关于村庄规划 (1)2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 (3)2.1 主要任务 (3)2.2 现状调查要求 (3)2.3 规划内容 (4)2.4 成果要求 (5)3 村庄规划 (7)3.1 主要任务 (7)3.2 现状调查要求 (7)3.3 用地分类 (8)3.4 规划内容 (10)3.5 成果要求 (16)附表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18)附录1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19)附录2 村庄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21)本导则用词说明 (23)1 总则1.1 关于本导则1.1.1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美”浙江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适应我省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导则。

1.1.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包括建制镇、乡的村庄布点规划和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规划的编制。

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1.3 本导则遵循“完善体系、突出重点,增强实用、分类指导,简洁易行、便于操作”的指导思想,完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重点把握村庄规划的基础性内容;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针对不同特点的村庄编制相应内容和深度的规划;充分考虑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意义,保证村庄规划编制的操作性。

1.1.4依据本导则编制的村庄规划为法定规划。

1.1.5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1.1.6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2 关于村庄规划1.2.1 村庄规划编制体系包括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村居设计四个部分,本导则重点阐述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

美丽乡村案例分析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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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验借鉴(一)桐庐美丽乡村:设计先行,重点示范1、概述桐庐县位于中国浙江省西北部,地处钱塘江中游,距杭州城区约80公里,是浙西地区经济实力第一强县(市)。

县域面积1825平方公里,自然地形以“八山半水半分田”为主。

常住人口40.2万人,县城常住15万人,财政收入30.3亿元,地方财政17.19亿元。

桐庐区位与美丽乡村精品带2、特色经验⏹制定科学的定位与可操作的计划,实施“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的战略。

⏹完善村庄导则与规划编制与实施体系。

⏹将保护乡村地域生活方式的理念贯穿在设计-改造-管理的全过程中。

⏹挖掘文化内涵,注重细节塑造。

⏹凸显重点村打造示范样板,“不以规模拼大小、只以精致论高低”。

桐庐美丽乡村现状图(二)安吉美丽乡村:产村联动,全面铺开1、概述安吉县位于浙江西北部,全县面积1886平方公里,人口45万,至今已有1800多年历史,距杭州约60公里,距上海和南京约200公里,是长三角经济区新崛起的一个生态经济特色县。

北倚天目山,森林覆盖率达71%,有12个乡镇被评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居全国首位。

2009年GDP159亿元,人均GDP5120美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但2009年农民人均收入达11436元,高出全省农民人均收入1319元,已连续多年增长水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安吉区位与美丽乡村规划2、特色经验⏹从县域高度整合各类资源,县域全面展开美丽乡村建设。

⏹综合整治村庄环境与设施。

⏹注重乡村产业与本地要素的结合,培育“竹文化”等生态文明品牌。

安吉美丽乡村现状图(三)仙居美丽乡村:绿色农产,推广品牌1、概述仙居县隶属台州市,县域面积 2000 平方公里,人口 48 万,辖 700 个行政村,是浙江山区欠发达县。

环境条件和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森林覆盖率 77.2%,被誉为“仙人居住的地方”,至杭、甬、温 2-3 小时。

2009 年仙居生产总值 82.9 亿元,财政总收入 9.34 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6976 元(低于浙江平均水平 3031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落后临安和安吉 4-5 年。

桐庐县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研究与对策

桐庐县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研究与对策

桐庐县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研究与对策摘要:农村住宅量大面广,建设需求层次不一,村民建房规划意识薄弱,视经济利益为第一,小农意识较强,而承建农村住宅的工匠不但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而且建筑施工质量水平参差不齐。

为此,就如何加强我县农村住宅规划及建设管理浅谈几点个人愚见。

关键词: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对策一、农村住宅管理现状与概况(一)规划管理。

1998年,我县开展了一次全面性的、大范围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2005年,进行了县域规划调整,乡镇、村庄也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区域调整与撤并,同时进行了第二轮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

之后,根据村庄规划编制时效性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相应的规划修编,规划修编率90%。

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等上级部门要求,近十年来我县开展了百村整治、千村示范工程;编制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深奥村;编制了省级历史文化名村茆坪、石舍等8个村;编制了桃源、三合等24个美丽宜居示范村。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强化过程监管,落实监管责任,预防和制止农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分别于2012年12月出台了《桐庐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0月出台了《桐庐县农村住宅建设及规划管理办法》。

依据相关村庄规划进行农村住宅规划建设审批与批后管理工作。

农村住宅规划审批管理中对住宅在村庄中的平面布局、层次、住宅建筑檐口高度、建筑立面风格等做出具体要求,明确住宅规划设计条件。

(二)住宅设计管理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农村住宅通用图集的设计、编制与修改。

2017年完成通用图集25套,包括富春民居9套和现代风格民居16套。

户型占地面积大小一般分为80m²、100m²、120m²三种,建筑层次为三层。

通用图集及时更新、修改完善和推广,免费发放至各个乡镇街道。

(三)建设管理近20年来,我县平均每年新建住宅约1200栋,农村住宅新违建高频率发生。

2007年7月,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桐庐县控制预防和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2008年9月,陈国妹县长还曾经就加强村民建房管理作出过重要批示。

桐庐县农房规划建设管理研究与对策

桐庐县农房规划建设管理研究与对策

桐庐县农房规划建设管理研究与对策摘要:社会要发展,城市建设须先行。

农房既农村农(居)民自行出资建设、自己使用的住房,他是农民生产生活必备的基本条件,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活环境。

农村住房的建设,反映了一个地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富裕程度,是一个地方政府在引导新农村建设中是否有超前眼光和强有力引导措施的标志,也是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标志。

加强对农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并对其加以科学的指导,不但可以改善城乡容貌,提高居住生活质量,还能够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消除农房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结合我县的城市建设发展这一课题,就城市建设中的城乡农房规划建设管理作一简要性阐述,供大家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农房;规划设计; 建设管理;经济发展;质量安全;施工abstract: the social development, urban construction shall go first. farming house both rural agriculture (r) and capital construction, by their own use of housing, he is a farmer of production and life of the essential condition, relates directly to the farmers’ living environmen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ral housing, reflects the local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richer farmers, is a local government in the lea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countryside has in advance whether judgment and the strong measures toguide as well as the symbol of urbanization, the sign of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to strengthen the farming house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try hard to scientific guidance, not only can improve looks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improve the living quality of life, but also to avoid the waste of land resources and eliminate farming house quality security hidden danger of accident, is also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is an important part. combined with our county’s urban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subjec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urban and rural farming house briefly expounded sex, for our study and discussion.keywords: farming house; planning and desig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economic development; quality security; construction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一、加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的目的、意义与重要性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温饱问题逐步解决,农房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桐庐环境功能区规划(定稿)

桐庐环境功能区规划(定稿)

桐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桐庐县人民政府二零零八年二月桐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鹤忠副组长:吴金富(县环保局)成员:金世勇(县发改局)皇甫瑞国(县建设局)汪文清(县环保局)江明德(县国土局)汪来宝(县水利局)周华新(县林业局)王华杰(县农业局)仇文富(县经贸局)余德泉(县统计局)钟玲珠(县交通局)潘志琪(县旅游局)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组,技术组成员名单由县生态办另行下文。

(桐政办[2006]131号)《桐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责任表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杭州市环科院桐庐县环境保护局项目负责人:刘瑜(工程师)参加编制人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卢瑛莹(工程师)张雍(工程师)杭州市环科院:高玉蓉(工程师)盛海燕(工程师)桐庐县环境保护局:汪文清(副局长)胡存有(科长)洪敏储云峰审核:谭湘萍(教授级高工)吴金富(局长)第一部分桐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桐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性质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根据区域社会经济活动类型、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布规律,将区域划分为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规划,明确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的过程。

第二条规划目标根据桐庐县社会经济发展特征、生态环境要素特征、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全县划分为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功能区,设臵区域建设开发活动的环保准入门槛,明确各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以控制和改善社会经济活动的环境行为,为政府开展区域性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环境决策基础,为环保部门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提供基本依据。

第三条规划范围与期限本规划以桐庐县整个行政区域为规划范围,总面积1825平方公里。

规划基准年:2005年;近期:2006-2010年;中远期:2011-2020年。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06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06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0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浙政发〔2011〕7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主要内容已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或者已被替代,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文件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264个以市政府名义,以及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即日起停止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四月一日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一、杭政文件1.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内部持股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1998〕23号)2.关于印发杭州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9-2010年)的通知(杭政〔1999〕15号)3.关于加快女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20号)4.关于加快我市中心镇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杭政〔2001〕22号)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6号)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6〕8号)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6〕9号)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杭政〔2006〕12号)二、杭政发文件9.批转市规划局关于开展市区农居点布点规划工作报告的通知(杭政发〔1996〕39号)10.关于同意解决之江区块征地“农转非”遗留问题给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批复(杭政发〔1996〕158号)11.关于同意杭州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996-2010年)给市城乡建委、市市容环卫局的批复(杭政发〔1996〕198号)12.关于对西湖区政府要求确认三墩工业区有关事项的批复(杭政发〔1997〕215号)13.关于同意委托滨江区行使土地管理有关审批权限的批复(杭政发〔1998〕97号)14.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发〔1998〕118号)15.关于同意委托滨江区行使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有关权限的批复(杭政发〔1998〕121号)16.关于蔬菜基地建设基金收缴、管理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杭政发〔1998〕156号)17.关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防空预案的批复(杭政发〔1998〕236号)18.关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防空预案的批复(杭政发〔1998〕239号)19.关于蓝本户口管理问题给拱墅区政府的批复(杭政发〔1999〕106号)20.关于一九九九年度菜地建设计划给滨江区政府的批复(杭政发〔1999〕138号)21.关于西兴镇2000年度市级蔬菜基地建设计划的批复(杭政发〔2000〕129号)22.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发〔2001〕61号)23.关于萧山、余杭撤市设区后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杭政发〔2001〕68号)24.关于授权滨江区行使部分土地管理权限补充意见的批复(杭政发〔2001〕96号)25.关于加快市属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若干意见(杭政发〔2001〕167号)26.关于《富阳市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发〔2001〕255号)27.关于《临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批复(杭政发〔2001〕276号)三、杭政函文件28.关于滨江区中兴大道(暂定名)居住区块、泰安路区块、中兴大道(暂定名)区块城市设计的批复(杭政函〔2002〕9号)29.关于《淳安县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15号)30.关于《临安市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31号)31.关于《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32号)32.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34号)33.关于修编萧山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48号)34.关于临安市太湖源镇等20个乡(镇)重新修编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102号)35.关于《桐庐县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145号)36.关于萧山区进化镇等10个镇修编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165号)37.关于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3〕24号)3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的承诺意见(杭政函〔2004〕91号)39.关于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微电子产业发展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4〕95号)40.关于专项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问题的批复(杭政函〔2004〕164号)41.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杭政函〔2005〕39号)42.关于印发《杭州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函〔2005〕62号)43.关于印发《杭州市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5〕63号)44.关于印发《杭州市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5〕65号)45.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杭政函〔2005〕76号)46.关于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总体计划的批复(杭政函〔2005〕96号)47.关于杭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性规划(优化)的批复(杭政函〔2005〕97号)48.关于印发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5〕116号)49.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杭政函〔2005〕124号)50.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杭政函〔2005〕206号)51.关于加快我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5〕211号)52.关于印发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2006-2010)的通知(杭政函〔2005〕216号)5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杭政函〔2006〕23号)5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6〕39号)5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批复(杭政函〔2006〕58号)5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十一五”时期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的批复(杭政函〔2006〕90号)5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6〕100号)5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6〕101号)59.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发展规划(2006-2010)的批复(杭政函〔2006〕111号)60.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6〕112号)6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6〕140号)6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6〕150号)6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十一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杭政函〔2007〕8号)6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杭政函〔2007〕48号)6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7〕159号)6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杭州市十一五绿色照明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7〕189号)6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杭政函〔2008〕93号)6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文化设施三年实施规划(2008-2010年)的批复(杭政函〔2008〕225号)69.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六阶段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09〕49号)70.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杭政函〔2009〕272号)7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市本级2010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批复(杭政函〔2010〕77号)7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0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杭政函〔2010〕135号)7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杭政函〔2010〕171号)7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杭州电网有序用电C级预案的批复(杭政函〔2010〕185号)7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杭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进行初审的函(杭政函〔2010〕250号)四、杭政办文件76.转发市规划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杭州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对擅自搭建房屋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88〕17号)77.转发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开征土地增值税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6〕1号)78.转发市东海明珠工程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建设东海明珠工程实施意见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6〕7号)79.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农村物价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6〕53号)80.转发市人事局关于1996-2010年杭州市人才资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1997〕9号)81.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1998〕11号)82.关于贯彻《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9〕9号)83.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规范各类企业注册登记手续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19号)84.关于转发1999年杭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21号)85.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9〕23号)86.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新世纪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1〕3号)87.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引进人才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暂行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01〕11号)88.关于印发《杭州市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1〕18号)89.转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前期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1〕22号)9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收集杭州市直属各单位现行文件资料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2〕6号)9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文化信息现代生物技术和医药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杭政办〔2002〕10号)9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2〕43号)9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杭政办〔2002〕52号)9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餐厨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11号)9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17号)9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意见(杭政办〔2003〕36号)9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畜牧业的意见(杭政办〔2004〕5号)9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04〕6号)9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05〕6号)10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31号)10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42号)10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杭政办〔2007〕16号)10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关于杭州市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7〕37号)10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2007〕38号)五、杭政办发文件105.转发市档案局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宣传工作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108号)106.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扶贫帮困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7号)107.转发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65号)108.转发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改善农业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91号)109.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酸雨综合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82号)110.转发市规划局关于农居点详细规划编制申报程序和编制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233号)111.转发市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72号)112.转发市财政局、土管局、房管局关于对行政划拨土地房产交易行为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76号)113.关于明确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前置审批事项给市工商局的复函(杭政办发〔2001〕44号)114.转发市档案局、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关于推广应用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系统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86号)115.转发市国资局等三部门关于规范改制企业土地开发费下浮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29号)116.关于实施杭州市“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43号)117.转发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审核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贯彻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75号)118.转发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和拆除市区屋顶违章绿化及鸽舍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08号)六、杭政办函文件119.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17号)120.关于进一步整治非法涂写招贴广告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59号)121.关于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191号)122.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263号)123.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杭州市调整市区过境交通及东部道路货运交通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32号)124.关于印发杭州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67号)125.关于杭州市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和限制使用粘土墙材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108号)126.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121号)127.关于杭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杭政办函〔2003〕254号)128.转发市卫生局等单位关于杭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93号)129.关于印发杭州市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09号)130.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生活状况及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45号)131.关于学习推广萧山区有序用电管理经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90号)132.转发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加强全市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34号)133.关于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海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48号)134.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发展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58号)135.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62号)136.关于印发《杭州市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69号)137.转发市统计局关于规范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79号)138.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最佳人居环境奖和杭州市人居奖申报及评选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4号)139.转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非住宅闲置房屋供需信息系统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63号)140.转发市建委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88号)141.转发市环保局关于钱塘江流域抛弃死猪威胁饮用水源安全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174号)142.转发市信息办关于加快杭州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10号)143.关于对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情况和在征收征用土地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18号)144.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68号)145.关于加快发展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杭政办函〔2005〕322号)14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17号)14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26号)14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29号)14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关于“十一五”期间山塘水库除险保安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35号)15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01-2005)实施情况总结和下一步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44号)15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06年度国土资源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51号)15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70号)15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71号)15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94号)15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96号)15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05号)15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23号)15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等部门关于运河(含部分支流)沿线地区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27号)15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37号)16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规划纲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41号)16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46号)16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6〕257号)16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水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81号)16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半山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88号)16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腐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18号)16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区新车执行“国Ⅲ”排放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57号)16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撤村建居地区支小路建设整治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98号)16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权属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35号)16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十一五”消防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43号)17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61号)17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杭州市污染减排工作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62号)17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三电”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杭政办函〔2007〕273号)17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01号)17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教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19号)17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08-2011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34号)17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36号)17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半山地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39号)17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杭州市动物防疫规范化乡镇(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51号)17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关于2006年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9号)18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关于《杭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1号)18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旅游纪念品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3号)18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关于杭州市体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0号)18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58号)18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关于杭州市卫生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76号)18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区困难群众预发2008年第二季度价格补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08号)18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2008-2010年)的意见(杭政办函〔2008〕120号)18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双十万”工程实施意见(2008-2011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36号)18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46号)18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产业带项目发展导向意见(2008-2011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52号)19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建投资集团关于杭州市主城区供热方式调整居民热用户经济补贴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80号)19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96号)19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41号)19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相关活动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57号)19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杭州市中小出口企业电子商务财政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59号)19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等部门关于2008-2010年杭州市工业锅炉节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60号)19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01号)19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我市对口援建四川广元灾区过渡安置房(活动板房)建设任务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07号)19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10号)19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2008-2010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42号)20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经委关于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43号)20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区地下管线盖板专项整治及加装安全防护网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44号)20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2008-2010年杭州市水煤浆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57号)20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0)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78号)20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8年度在杭银行机构支持我市经济发展开展评价激励的意见(杭政办函〔2008〕412号)20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关于2007年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417号)20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停淘汰粘土砖瓦窑和部分页岩烧结砖轮窑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6号)20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97号)。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精神,推进实施《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指导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制定《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基本任务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以下简称村庄布点规划)的任务是落实县(市、区)中心村布点,明确自然村数量,并分配到镇(乡)。

中心村数量多、行政区域面积大的县(市、区)可以在村庄布点规划中只明确各镇(乡)中心村、自然村数量,在镇(乡)村庄体系规划中明确中心村、自然村布点。

1.3适用范围《导则》适用于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区域上的村庄布点规划。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村庄建设,应遵守城市、镇总体规划。

1.4规划原则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结合。

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环境等本底要素,将生态、历史文化遗存等保护内容列入布点规划。

同时,加强耕地保护,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科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

坚持引导与控制相结合。

充分考虑丘陵、山区、平原、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地域特征及产业发展需求,选择适宜地段引导建设,对重要生态地段的村庄进行有效控制,避让灾害易发地段。

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

兼顾现实需要,考虑长远发展,分步实施村庄布点规划。

1.5规划依据(1)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2)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3)市、县国民经济与“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4)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6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

第二章村庄体系规划2.1村庄分级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1个。

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

2.2乡村人口预测分析自然条件、资源基础和发展潜力,提出县(市、区)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县(市、区)域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分析城乡人口转移趋势和流向,预测县(市、区)域、各乡镇乡村人口规模。

桐庐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

桐庐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

桐庐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科学规划村庄布局,引导村民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桐庐县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依法负责本村农村宅基地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做好村民建房资格的初审,鼓励建立村民登记册制度。

村民委员会将登记册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登记册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公示后15日内报备。

村民委员会保存的登记册与备案的登记册不一致的,以备案为准,但有证据证明备案的登记册确有错误的除外。

第四条村民之间、村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就建房资格发生争议的,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公安机关户籍落户登记不作为认定农村村民建房资格的直接依据,但可以作为认定的参考。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用地审批审核,受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实施规划审批工作,依照本办法规定,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备案;强化农村住房建设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依法办理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做好村民建房规划许可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住房建设、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财政、民政、公安、综合执法等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房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县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协同推进村民建房数字化档案建设;建立协调机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部门参与,共同做好村民建房资格认定指导等工作。

关于全县村庄布局规划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全县村庄布局规划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全县村庄布局规划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全县村庄布局规划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的时间和更大的代价,影响了城镇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四)投融资渠道不畅,城镇建设缺乏持久动力。

由于我县财政仍是吃饭财政,一般情况下很难挤出资金用于城镇建设。

乡镇由于城镇建设普遍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如果没有好的项目支撑,“经营城镇”的投资回报率就很低,加上金融支持乡镇城镇建设的投入渠道不畅,利用社会资本投入乡镇城镇建设的吸引力不强,乡镇城镇建设面临资金“瓶颈”难题非常突出。

(五)规划滞后,行政执法难以到位。

由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和更新不能满足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原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提高,其掌握的知识不能很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新的城镇建设技术和理念不能得到很好的利用,导致规划滞后,体系规划、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也还不能适应城乡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使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存在建设牵着规划走,项目牵着规划走的现象。

(一)进一步理顺全县城镇管理体制。

完善的管理体制,是强势推进城镇建设与管理、提升小城镇档次与品位、促进城镇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要健全完善全县城镇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真正把实施“小城镇、大战略”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城镇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建议县和各乡镇都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参与的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城镇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要把城镇建设工作列入县级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奖惩工作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制度,充分调动领导干部抓好城镇建设工作的积极性。

真正做到城镇建设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年中有督促、有检查,年度有考核、有奖惩,以此推动城镇建设再上新台阶、形成大气候、得到大发展。

桐庐县推进村级留用地开发的探索和实践

桐庐县推进村级留用地开发的探索和实践

桐庐县推进村级留用地开发的探索和实践作者:何根苗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9年第5期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何根苗留用地是指政府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按照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核定用地指标,让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组织发展二三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安置失地农民。

留用地不仅是对征地的补偿,更是被征地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收益来源,有利于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桐庐县高度重视村级利用地的开发利用工作,早在2013 年就出台了村级留用地政策,积极指导村级留用地开发,在摸索实践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诸多困难。

本文以桐庐县为例,就如何推进加快推进村级利用地开发进行了初步思考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桐庐县留用地政策及落地情况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2〕27 号)文件精神,桐庐县自2001 年开始在县城范围内按照征用耕地面积的5% 安排留用地。

2013 年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将留用地范围扩展到全县,并首次对留用地标准、规划选址、开发方式进行明确。

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留用地开发,在借鉴周边地区先进做法基础上,2018 年桐庐县再次对留用地政策修改完善,印发《桐庐县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对留用地的指标核定、开发方式和收益资金使用等方面明确和规范。

经调查统计,目前全县共落实留用地875.62 亩,已经完成村级留用地开发的仅有386.7 亩,仅占总量的44.16%,虽然群众及社会层面对留用地开发呼声高,但推进缓慢,目前大多停留在只留未用的状态,没有发挥留用地的经济、社会价值,大大降低了村集体和被征地农民经济效益。

二、留用地开发推进缓慢问题分析(一)村干部政策理解不深入,缺乏主动开发意识一是政策涉及面广。

留用地涉及指标核定、规划选址及落地,留用地开发涉及城乡规划、项目报批、方案设计等一系列事宜,政策要求高,专业性强。

大部分村干部不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对留用地政策不知晓、解读不深入。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完整资料).doc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完整资料).doc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VILLAGE PLANNING OFZHEJIANG PROVINCE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05目次1 总则 (1)1.1 关于本导则 (1)1.2 关于村庄规划 (1)2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 (3)2.1 主要任务 (3)2.2 现状调查要求 (3)2.3 规划内容 (4)2.4 成果要求 (6)3 村庄规划 (7)3.1 主要任务 (7)3.2 现状调查要求 (7)3.3 用地分类 (8)3.4 规划内容 (10)3.5 成果要求 (16)附表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19)附录1 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20)附录2 村庄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22)本导则用词说明 (24)1 总则1.1 关于本导则1.1.1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美”浙江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适应我省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导则。

1.1.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包括建制镇、乡的村庄布点规划和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规划的编制。

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1.3 本导则遵循“完善体系、突出重点,增强实用、分类指导,简洁易行、便于操作”的指导思想,完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重点把握村庄规划的基础性内容;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针对不同特点的村庄编制相应内容和深度的规划;充分考虑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意义,保证村庄规划编制的操作性。

1.1.4 依据本导则编制的村庄规划为法定规划。

1.1.5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1.1.6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2 关于村庄规划1.2.1 村庄规划编制体系包括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村居设计四个部分,本导则重点阐述镇(乡)域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农委):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通知》,为指导各地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我部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与情况,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联系人:部村镇建设司褚苗苗、鞠宇平联系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18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为切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适用于各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

一、规划任务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必须完成以下任务:调查村落传统资源,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并制订保护管理规定,提出传统资源保护以及村落人居环境改善的措施。

二、总体要求编制保护发展规划,要坚持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尊重传统、活态传承,符合实际、农民主体的原则,注重多专业结合的科学决策,广泛征求政府、专家和村民的意见,提高规划的实用性和质量。

有条件的村落,要在满足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村落实际需求结合经济发展条件,进一步拓展深化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桐庐节约集约用地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桐庐节约集约用地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改 变这 一现 状 ,2 0 年 ,县委 、县政 府出台 《 05 关于鼓 励农 民下山居住 集聚发展 的意 见 》,以引导农民下 山
集 聚 为 抓 手 ,结 合 推 进 宅 基 地 整 理 、 “ 心 村 ” 整 治 空
实行建设用地指标 控制 ,大 力提 高单位面积 土地产 出
效益。投资 强度指标省级 经济 开发区调至 1 0 元/ 3万 亩
3 、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示 范区。一是积极 开展基本 农田整理工作 。有计 划 、有步骤开 展基本农 田整理工 作 ,力争 在 2 0 —2 0 年 建 成 标 准 化 基 本 农 田 12 06 08 亩 ,使得我县标 准农 田面 积达到 1 _ 亩 ;二是 完善 42 万 基本农 田保护责任体 系 ,保护责任 明确 ,管理制 度完 备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信 息化建设 ,以基本农 田基础 资料 和土地利用现状 更新 调查成果 为基 础 ,围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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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桐 庐经济发展来 看 , “ 一五”期 间经济仍将 十 处于 快速增长期 ,适 度的 固定 资产投入仍是 推动经济 增长的必要手段 。依 据 目前形 势分析 ,预 测今后五年 共需 用地3 8 1 ,其 中工业用地1 3 0 。平均每 年 17 亩 36亩 用地 量 2 7 亩 ;城 市 基础 建 设 及 交通 用 地 约 1 1 1 62 2 6 亩 ;经营性用地6 5 亩 ,主要 用于 房地产开发 、旅游 30 度假 项 目建设 。因此 ,建设 用地需 求总量不会减少 , 基本 农 田与发展 空间的矛盾 、 占用耕地 与补 充耕地 的 矛盾将更为 凸现 。针对 当前 国家对土地 实行更加严格 的 土 地 管 理 和 全 县 用 地 形 势 ,要 确 保 经 济 社 会 又 好 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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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编制实施规划的体会
1、编制与实施互动, 动态更新。规划与实施是密不可分的 整体。规划阶段研究了实施方案, 实施过程反馈了编制中的问 题, 良性互动增强相互的针对性。实施过程中, 编制单位与实 施部门密切合作, 对规划进行动态监测和对策研究, 适时作出 局部调整, 增强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实施的有效性。
自上而下的参与, 使规划成果较为全面地反映不同部门, 不同层次, 不同乡镇的要求, 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自下而 上的公众参 与 , 以 随 机 访 谈 等 形 式 , 涵 盖 不 同 村 落 、不 同 文 化 层次、不同 收 入 阶 层 、不 同 居 住 地 的 人 群 , 调 查 民 众 的 居 住 满
4、社 会 、经 济 、环 境 综 合 效 益 明 显 。 一 是 城 乡 资 源 进 一 步 整合, 土地集约利用。2005 年, “以点带面、循环渐进”调整 村 庄布局, 全县共有 730 户、2500 多人迁入中心村或集 镇 居 住 , 获得“退居复耕”指标 660 亩。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投 入 更 具 针 对 性 。 基 础 公 共 设 施 向 集 镇 、中 心 村 、保 留 村 明 显 倾斜, 投资回报率明显提高。三是严格保护乡村非建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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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的实施及初步效果
1、 布 局 调 整 工 作 全 面 启 动 。 村 庄 总 数 由 405 个 调 整 为 186 个 ( 集 镇 4 个 , 中 心 村 37 个 , 基 层 村 145 个 ) , 村 改 居 28 个, 迁移 14 个, 撤并 177 个。村庄下山迁移、特定区域村庄搬 迁、保 留 村 庄 编 制 建 设 规 划 、村 改 居 安 置 地 块 选 点 、农 民 公 寓 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2、全 面 指 导 下 层 次 规 划 。 《规 划 》成 为 桐 庐 县 村 庄 建 设 规 划 管 理 的 最 重 要 的 依 据 。 村 庄 建 设 与 发 展 中 的 “定 点 、定 位 ”, 对村庄 建 设 规 划 等 下 层 次 规 划 的 “定 形 、定 量 ”起 到 了 重 要 的 指 导 作 用 。 全 县 保 留 村 建 设 规 划 明 确 了 村 庄 规 模 、发 展 方 向 、 发展类型、职能类型、建设用地控制等内容, 全县较为明晰、完 善的村庄体系结构已经初步形成。
按 照 这 一 基 本 思 路 , 桐 庐 县 制 定 了 清 晰 的 《规 划 》技 术 路 线和完整的规划内容( 见图 1) 。
二、规划的编制方法与特点
按 照 “政 府 组 织 、专 家 领 衔 、部 门 合 作 、公 众 参 与 、科 学 决 策”的原则, 结合村庄规划的特点, 探索了规划编制方法。该方
法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强 调 多 视 角 切 入 。 村 庄 布 点 规 划 涉 及 到 农 村 社 会 的 方
方面面。《规划》强调多视角切入, 按照目标与问题双重导向的 思路, 进行多目标统筹。在规划理念上, 按照“两个趋向”和“五 个统筹”要 求 , 明 确 规 划 的 价 值 定 位 和 侧 重 方 向 ; 在 空 间 协 调 上, 从城乡关系的角度分析村庄布局调整的动力机制; 从经济 学的角度, 研究就业岗位和剩余农村劳动力转移, 分析村庄动 迁的动因; 从生态环境的角度, 以环境容量的预测和地区生态 环境的优化为切入点, 分析村庄的空间布局与地区生态环境 的关系; 从社会学的角度, 分析民俗民风和地域社会文化背 景。多视角切入, 多角度研究, 为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2、积极稳妥实施规划。一是坚持“依法、自愿”的原则 , 充 分 保 障 农 民 的 权 益 。规 划 实 施 涉 及 农 村 土 地 流 转 、农 宅 迁 建 等 农民的切身利益, 必须严格执行法规政策, 确保农民权益不受 损 害 。二 是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积 极 稳 妥 ”的 原 则 。村 庄 布 局 调 整 具 有 “牵 一 发 动 全 身 ”的 高 度 关 联 性 , 必 须 统 筹 兼 顾 、量 体 裁 衣, 不能简单从事、拔苗助长。
3、协 调 配 合 的 工 作 机 制 。桐 庐 县 委 、县 政 府 成 立 了 村 庄 布 点规划实施领导小组, 县长任组长, 建设、国土、交通、卫生、教 育、民政、水 利 、环 保 等 部 门 参 与 , 指 导 、协 调 全 县 村 庄 布 局 实 施工作。以村庄布局为中心, 安排实施各部门的归口项目如康 庄工程、饮用水工程等, 保证了村庄整治规划顺利实施。
图1
划 , 不 仅 是 确 定 村 庄 的 撤 、迁 、并 、留 , 而 且 要 站 在 建 设 社 会 主 义新农村的高度, 研究村庄布局调整的动力机制, 制定配套政 策 ; 从 完 善 城 乡 空 间 规 划 管 理 的 角 度 , 加 强 基 本 农 田 、自 然 保 护 区 、水 源 涵 养 区 等 非 建 设 用 地 的 保 护 。
4、强调政策配套支撑。制定了《桐庐县村庄布局调整基本标 准》, 就规划的调整方式、调整标准作出详细规定, 从政策层面统 一思想、统一口径。加强了组织领导、生态环境补偿、建设管理制 度、开发模式、土地产权转换补偿、财政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方 面的实施机制研究, 为《规划》的统筹协调奠定了政策基础。
5、强 调 文 化 、景 观 等 差 异 化 要 素 。比 较 深 入 地 挖 掘 了 自 然 环境特色、历 史 文 化 遗 迹 、风 景 资 源 等 要 素 , 对 村 庄 布 局 的 调 整 与 “富 春 江 — — — 新 安 江— — — 千 岛 湖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资 源 保护进行了重点研究。根据风景区范围内的村庄与风景资源 要素的结合特征, 细分了管制类型, 明确了调整和建设时序。 通过调高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协调了历史古村落保护与发展 的矛盾。根据产业、环境特点, 规划了风貌多样的特色村庄。
( 作者单位: 桐庐县建设局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
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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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意程度和居住意向( 包括是否考虑搬迁, 搬迁到哪里等) 。初步 规划编制完成后, 通过当地党报《今日桐庐》, 更为广泛方案的 最终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3、强 调 部 门 合 作 与 协 调 。 比 较 深 入 地 研 究 了 相 关 部 门 的 权限与村庄布局调整的关系( 见图 3) , 以不同部门管辖的项 目实施为导向, 强调规划中的合作与利益协调, 得到了相关部 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好的行政基础使规划真正发挥了统筹 城乡发展和综合调控的重要作用。
3、配 套 政 策 体 系 初 步 确 立 。 县 委 、县 政 府 颁 布 了 《桐 庐 县 村 庄 布 点 规 划 实 施 意 见 》和 《关 于 促 进 农 民 集 聚 发 展 的 意 见 》, 就 村 庄 布 点 调 整 的 组 织 领 导 、财 政 补 偿 措 施 、村 庄 生 态 环 境 补 偿、资 金 扶 持 力 度 和 标 准 、村 庄 布 点 调 整 的 项 目 管 理 、配 套 设 施建设 等 做 了 明 确 规 定 ; 提 出 了 农 村 集 聚 发 展 的 原 则 、政 策 、 目标、时序要求, 为实施村庄布点规划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 撑。
交流 城乡规划 □编 辑 / 李国彦
桐庐:
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吕谨益 王波
2003 年, 浙江省提出“千村示 范 、万 村 整 治 ”计 划 , 率 先 开 展县 ( 市) 域村庄布点规划。桐庐县域村庄布点规划获得了 2005 年度浙江省优秀城乡规 划 设 计 一 等 奖 , 现 以 此 为 例 , 总 结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的经验。
一、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内容框架
县( 市) 域村庄布点规划作为城乡空间统筹的重要的规划 形式, 是县( 市) 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与具体化。适应了村庄 适度集聚和土地等资源节约利用, 集约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和 公共设施, 整合农业生产和生态空间的需要。编制村庄布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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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 调 公 众 广 泛 参 与 。村 庄 布 局 的 调 整 涉 及 政 府 和 村 民 两方面主体, 其目标导向基本一致, 政府意在优化城乡空 间, 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 农民也有改善居住环境, 提高 生活质量的要求。但在主体观念上, 二者则有较大的分歧。 《规 划 》采 取 了 自 上 而 下 和 自 下 而 上 两 条 路 线 推 进 公 众 参 与 ( 见图 2) 。
明确了各村建设用地的数量和管制要求, 有效扼制了建设用 地无序蔓延的趋势, 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5、统 筹 城 乡 空 间 管 理 。 《规 划 》为 加 强 城 乡 空 间 统 筹 特 别 是乡村地区的规划与管理提供了依据, 改变了城乡规划制定、 实 施 、管 理 各 环 节 之 间 不 平 衡 、不 协 调 的 窘 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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