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柯桥区分局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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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项目
育中心
60.1
2022-07-19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9 日 生成
4 / 20
(2)卫生系统(11)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1
关于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保洁、 勤杂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
绍兴第二医院
3263.4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3)政府办公室系统(3)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1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 柯桥区钱清街道办事 于柯桥区钱清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工... 处
266.6
2022-07-11
2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 柯桥区钱清街道办事 于柯桥区钱清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工... 处
900.0
2022-09-26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20 记录。
二、市场分布
近 1 年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代理项目主要分布于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政府办公室系统, 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12 个、11 个、3 个。其中卫生系统、教育系统、体育系统项目总金额较高,分别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9 日 生成
266.0
2022-06-02
5
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华舍小学蓝天实 绍兴市柯桥区华舍小 验学校家具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 学
143.2
2022-06-09
6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 绍兴市柯桥区豫才中 于柯桥区豫才中学空调采购项目的... 学
93.1
2022-08-11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12d29d9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19.png)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13•【字号】绍政办发〔2015〕89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5〕89号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13日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改善水源保护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将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变更为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专项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一)根据“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市级财政每年从汤浦水库征收入库的水资源费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为:柯桥区稽东镇,王坛镇,平水镇祝家、合心、宋家店、王化、小舜江、沈村、横路、黄壤坞、岔路口、中美岙等村;嵊州市谷来镇,竹溪乡,王院乡;上虞区汤浦镇达郭村等。
(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1.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管理经费(占全部资金的50%左右)(1)生活垃圾长效保洁经费。
用于各类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及处置。
经费按年底户籍人口数人均核算补助,占生态环境管理经费的50%左右。
(2)水源环境保护经费。
用于各乡镇对水源保护长效管理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等水源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占生态环境管理经费的50%左右。
该项经费中,50%按乡镇户籍人口、面积为基数核算补助,50%按检查考核结果核算补助。
浙江雅琪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壁纸建设项目
![浙江雅琪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壁纸建设项目](https://img.taocdn.com/s3/m/1bb47b216bd97f192279e9fd.png)
浙江雅琪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万平方M壁纸建设项目、万平方家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我局于年月日受理了浙江雅琪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交《浙江雅琪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万平方M壁纸建设项目、万平方家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根据《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浙环发[]号)对浙江雅琪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交《浙江雅琪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万平方M壁纸建设项目、万平方家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万平方M壁纸建设项目、万平方家具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⑴建设地点:滨海工业区
⑵建设内容:年产万平方M壁纸建设项目、万平方家具项目
⑶环评审批情况:年月、年月,绍环批[]号、绍环批[]号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共天。
、验收监测报告(简本):(由监测站提供)
、通讯地址:滨海工业区
、联系人:王磊,
、公众提出建议意见的期限、方式:即日起,公众可以在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公示期间投诉电话:滨海环保处
环保窗口
绍兴市柯桥区环境保护局
二О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田美凤与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治安处罚赔偿纠纷上诉案
![田美凤与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治安处罚赔偿纠纷上诉案](https://img.taocdn.com/s3/m/5838b223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d8.png)
田美凤与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治安处罚赔偿纠纷上诉案【案由】国家赔偿行政赔偿一并行政赔偿公安治安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9【案件字号】(2020)浙06行终15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建蒋瑛范卓娅【审理法官】王建蒋瑛范卓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田美凤;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郑李定【当事人】田美凤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郑李定【当事人-个人】田美凤郑李定【当事人-公司】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代理律师/律所】刘春兴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春兴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春兴【代理律所】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田美凤【被告】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郑李定【本院观点】2019/【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合法违法罚款行政拘留违法拘留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非法拘禁违法使用武器、警械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拘留扣押管辖第三人证据确凿证据不足回避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证据保全【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8-21 10:43:49田美凤与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治安处罚赔偿纠纷上诉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浙06行终15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田美凤,女,1967年7月31日出生,汉族,住绍兴市柯桥区。
现住杭州市滨江区。
委托代理人(上诉人田美凤之子)胡飞,男,1993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绍兴市柯桥区。
委托代理人刘春兴,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某某。
法定代表人傅纪明,局长。
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吴阶锋,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毛维江,男,该单位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王珏,男,该单位工作人员。
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https://img.taocdn.com/s3/m/941233e3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1b.png)
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03【案件字号】(2020)浙06行终32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建蒋瑛范卓娅【审理法官】王建蒋瑛范卓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绍兴盛泰农产品有限公司【当事人】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绍兴盛泰农产品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绍兴盛泰农产品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石宁辉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李旺荣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马健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吴圆圆浙江纳森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石宁辉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李旺荣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马健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吴圆圆浙江纳森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石宁辉李旺荣马健吴圆圆【代理律所】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浙江纳森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被告】绍兴盛泰农产品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1.上诉人自然规划局列为一审第三人是否恰当;2.涉案拆除行为是否具有相应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共同被告第三人复议机关举证责任合法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本院经审理查明的基本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1.上诉人自然规划局列为一审第三人是否恰当;2.涉案拆除行为是否具有相应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是否合法。
1.关于自然规划局主体资格问题。
本案中,盛泰公司诉请确认王坛镇政府依据《整改通知书》实施的拆除围墙、道路、构筑物以及供电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22fc30a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de.png)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09•【字号】绍政办发[2010]21号•【施行日期】2010.02.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绍政办发〔2010〕21号)绍兴县、嵊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对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陈长兴副组长:任勇市政府王旭波市环保局成员:钱增扬市农办杨建根市发展改革委蔡文良市财政局柴英龙市建设局邱志荣市水利局水茂兴市农业局董才市林业局金红柱市卫生局张荣社市环保局陈岳敏市水务集团韩彬翔团市委孙哲君绍兴县政府吕丙嵊州市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张荣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阮建康、朱力望、卢宝良、沈伟民、王少军、屠金安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任务(一)市环保局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态补偿项目的申报、验收,抓好上游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的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
3.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组织开展生态乡镇、村的创建。
4.组织开展上游6个乡镇交界断面水质定期监测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快农村改革发展。
2.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支持上游乡镇新农村建设。
(三)市财政局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增加对上游6个乡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增加对上游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
财政性资金用于上游生态补偿资金每年不低于850万元,并逐年有所增加。
2.按照《绍兴市汤浦水库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生态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四)市农办1.牵头抓好新农村建设,市级项目优先安排上游6个乡镇,促进上游地区环境整治。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区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进行整治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区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进行整治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8db6429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302f354.png)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区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进行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07•【字号】绍政办发[2006]40号•【施行日期】2006.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区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进行整治的通知(绍政办发〔2006〕40号)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对区域性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大,群众的投诉逐年增多,也产生了一些环境纠纷,影响稳定。
去年以来,定型机废气处理技术已被列为纺织产业印染专项科技攻关项目,并着手开展了定型机废气治理试点工作。
通过定型机废气治理,颗粒物及油烟能削减80%左右,节能约5-10%,既改善了环境,又节约了能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绍兴作为印染大市,定型机废气是印染企业继污水之后的第二大污染物。
目前,绍兴市区共有印染企业53家,定型机214台,其中进口125台,国产89台。
定型机所排放的废气,不仅含有大量的烟尘,同时还含有聚苯类有机物、染料助剂等多种成份。
每台定型机一般排放颗粒物150?250mg/m3,日排放量50?100 kg,油烟40?80 mg/m3,日排放量20?40 kg。
定型机排放的油烟尘对人体和环境具有很大的危害,并严重影响景观环境。
为此,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市区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目标到2007年6月底所有印染企业的定型机都必须配套定型机废气净化设施,其中2005年10月1 日以后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含有定型机的项目应按“三同时”要求,在试生产前安装好废气净化装置。
废气净化必须应用成熟适用技术,废气净化设备必须是环保、质监、安监等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
废气治理与热能回用综合考虑,既要做到废气达标排放,又要做到节能降耗。
通过整治,使定型机废气污染的投诉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印染企业周围的大气环境有明显改善。
浙江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浙江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0bf782e6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9fa4a48.png)
浙江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06.05•【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浙江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1、被告人张某二、张某生、罗某明、任某芳、任某刚、张某污染环境案【基本案情】张某二经罗某明介绍,与浙江鑫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设的污泥处理中心负责人任某芳签订协议,约定将该污泥处理中心的污泥有偿交由张某二制砖处置利用。
此后,任某芳与任某刚在明知污泥未经有效处理的情况下,运送给张某二。
张某二、罗某明与张某生谈妥由张某生提供给长兴县泗安新型墙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制砖使用。
张某二安排张某与罗某明一同前往高速路口接收运输污泥的货车以及污泥利用处置转移联单,张某生负责接收污泥并在现场指挥倾倒。
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间,张某二、张某生、罗某明在长兴县泗安新型墙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无法继续接收污泥的情况下,将从鑫晟污泥处理中心运输出的污泥倾倒在该厂外的土坑中,共计32619.76吨。
经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鉴定,倾倒污泥行为导致倾倒点附近水体、土壤的监测指标远高于基线值,造成环境污染,每吨污染物清理费用为223.52409元,上述污泥的清理费用共为729.13万元。
案发后,由省环保厅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后续处理问题会议并形成纪要,要求绍兴市环保局和柯桥区分局负责对涉案的印染污泥进行清运处理,清运工作自9月8日开始,至10月25日完成。
最终在2016年10月31日前由鑫晟公司基本完成了基坑倾倒污泥的清理处置工作,总计清理污泥31864.06吨。
【裁判结果】长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二、张某生、罗某明、任某芳、任某刚、张某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各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案发后的自首、立功等情节,判决:被告人张某二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张某生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罗某明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任某芳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任某刚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张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汤浦水库和平水江水库生态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汤浦水库和平水江水库生态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394a244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4087a51.png)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汤浦水库和平水江水库生态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0•【字号】绍政办发〔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汤浦水库和平水江水库生态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绍兴市汤浦水库和平水江水库生态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0日绍兴市汤浦水库和平水江水库生态补偿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充分发挥补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改善饮用水源水质,有效保障保护区人民生产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一轮汤浦水库和平水江水库生态补偿实施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汤浦水库生态补偿(一)资金来源汤浦水库生态补偿资金为8350万元/年,通过水资源费筹集、受益地区财政缴纳等渠道筹措。
1.水资源费筹集(4250万元/年)。
每年从汤浦水库征收的水资源费中扣除上缴国家、省部分后,全部用于生态补偿。
2.受益地区财政缴纳(4100万元/年)。
根据“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按受益地区2019—2023年用水量测算:越城区1150万元、柯桥区1150万元、上虞区1065万元、慈溪市735万元,共计4100万元/年。
越城区缴纳资金中,市财政补助500万元/年。
(二)补偿对象汤浦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乡镇:1.柯桥区。
稽东镇、王坛镇、平水镇(祝家村、合心村、宋家店村、王化村、小舜江村、沈村、横路村、黄壤坞村)。
2.嵊州市。
谷来镇。
3.上虞区。
汤浦镇(达郭村、汤浦村)。
(三)补偿范围补偿资金用于水源保护区的以下方面:1.生态环境治理。
柯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
![柯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4bd09d3f650e52ea551898b4.png)
附件柯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的关键时期,也是巩固深化保护成果、提升社会服务力的重要时期。
为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适应“十三五”柯桥区文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发展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和现状“十二五”期间,我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保护促传承,以传承促发展”的工作原则,着力构建名录体系,不断完善传承机制,初步形成了“优势项目引领、品牌项目扶持、濒危项目抢救”的多元化保护格局,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较好的传承发展,走在了全省前列。
——名录项目递进性增加。
到2015年底,全区有国家级名录项目2项,省级名录项目10项,市级名录项目72项,区级名录项目102项。
与“十一五”期末相比,省级、市级名录项目分别增加42.8%、46.9%。
省级以上名录项目中,曲艺类2项,传统技艺类4项,民间文学类、传统美术类、传统医药类、民俗类各1项。
——传承队伍接续性壮大。
全区共有各级代表性传承人66人,其中国家级3人,省级15人,市级15人,区级23人。
经各级文化部门命名的综合性、研究性、展示性、教学性和生产性保护项目传承基地共39个,其中省级4个,市级17个,区级18个。
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涵盖的保护项目明显增多。
——要素保障跟进性改善。
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每年对各代表性传承人、各传承基地予以0.2万元—1万元的经费补助。
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在农村文化礼堂中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的给予300元/平方的补助。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271ae26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c2.png)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11•【字号】绍政办发〔2014〕143号•【施行日期】2014.12.1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绍政办发〔2014〕143号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切实解决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俞志宏副组长:钟洪江成员:邹欢昂市政府马国灿市委宣传部张伟光市委政法委楼铁谔市农办陶关锋市信访局王玉宝市文明办李判根市政府法制办傅陆平市发改委黄坚市经信委贺晓敏市教育局王争市公安局王水君市财政局任勇市国土局何伟仕市环保局王旭波市建设局林抒市建管局金百富市规划局章剑谷市交通运输局金辉市水利局张阿东市农业局施新民市商务局袁立江市卫生局楼灿忠市安监局郭浩良市旅委魏鹏程市市场监管局倪成良市城管执法局赵定国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沈志江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潘晓辉滨海新城管委会柴英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孙炳方市总工会韩彬翔共青团绍兴市委邢南艳市妇联张纪尔市水务集团魏明越城区政府阮建尧柯桥区政府王慧琳上虞区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王旭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越城区政府、柯桥区政府、上虞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二、成员单位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制订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综合协调,检查督促。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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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3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5日绍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为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现就我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建设范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及其中的工业企业。
生活小区类:包括新老小区、城中村、特色小镇、建制镇建成区等各类住宅区块。
其他类:包括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和生活小区类以外的其他产生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如餐饮、宾馆、洗浴、洗车修理、农贸市场、沿街店铺等)。
二、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市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推动城镇河道、大江大河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8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完成污水管网底账、污水处理能力和各类污染源摸排,形成整治项目清单,完成8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19个生活小区和12个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试点。
到2020年底,力争滨海新城和2个区、县(市)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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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7•【字号】绍政办发〔2016〕34号•【施行日期】2016.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7日绍兴市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浙政办发〔2016〕13号),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处置、监控和监管能力,全力打好“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战,结合《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4〕67号)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以“清底数、重过程、提能力、强执法”为工作导向,通过三年努力,到2018年底,基本达到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省、市、县三级固废动态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省控以上危险废物重点单位联网监控率100%、持证经营单位联网监控率100%,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明显提升,处置、监管、执法工作全省领先。
二、工作任务(一)清底数,夯实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基础1.编制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按照“解决急需、兼顾长远、自我平衡”的要求,出台《绍兴市工业固废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明确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2.开展危险废物核查。
柯桥区报告
![柯桥区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6675f851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32.png)
柯桥区报告柯桥区是中国浙江省绍兴市下辖的一个行政区。
作为该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柯桥区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的方面对柯桥区进行分析和报道。
一、区域概况柯桥区位于浙江省东北部,地处绍兴市中心,总面积约为719平方公里。
该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紧邻杭州湾、上海和宁波,交通便利,是沿海经济带的重要门户。
柯桥区下辖12个镇街,人口约为69万人。
二、经济发展柯桥区是绍兴市的经济增长引擎之一。
该区的经济主要以制造业为主,涵盖纺织、机械、化工等多个领域。
其中,纺织业是柯桥区的传统优势产业,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纺织企业。
近年来,柯桥区还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力度,鼓励创新和创业,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经济结构的升级和转型。
三、文化底蕴柯桥区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
其中,柯桥剪纸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该区的一张闪亮的文化名片。
此外,柯桥区还有许多历史遗迹和古建筑,如梁祝文化村、安昌古镇等,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和旅游。
四、教育和科技柯桥区注重教育和科技的发展。
该区拥有一批优质的学校和科研机构,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同时,柯桥区还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项目,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五、社会事业柯桥区十分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
该区兴办了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和文化广场,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
此外,柯桥区还致力于改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六、环境保护柯桥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该区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工作,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同时,柯桥区还加强了对工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推动绿色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七、未来展望展望未来,柯桥区将继续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同时,该区将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
在生态环境方面,柯桥区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打造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区。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d5855ba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b0.png)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2•【字号】绍政办发[2014]57号•【施行日期】2014.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14〕5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22日绍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有效应对大气重污染环境,建立健全我市大气重污染预警和响应机制,提高大气重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大气重污染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危害,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663-2013)、《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浙江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越城区(含镜湖新区)、柯桥区、上虞区、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等(以下简称“绍兴市区”)大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大气重污染,是指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确定的相关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1以上,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气污染。
绍兴市柯桥区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
![绍兴市柯桥区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https://img.taocdn.com/s3/m/06926728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b8.png)
绍兴市柯桥区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1.自然环境柯桥区地处杭州湾南岸,会稽山北麓。
东与上虞市接界,东南和西南分别与嵊州市、诸暨市毗邻,西和西北部与杭州市萧山区接壤,北部濒海,腹部横亘越城区。
位于北纬29°42′02″至30°19′15″,东经120°16′55″至120°46′39″,东西宽46.6公里,南北长68.5公里,周边长356.59公里。
企业所在地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位于古城绍兴北部,钱塘江南岸,会稽山北麓,东距宁波120km,南距杭甬高速公路绍兴道口4公里,西距杭州60km,离萧山国际机场20公里,北距上海220km,至中国轻纺城18公里,离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市区25公里,是接轨上海,融入长江三角洲经济黄金带的开放型经济窗口。
2.地形地貌柯桥区境内地形特点为南高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境内自南而北呈现低山丘陵、平原、海岸梯阶式地貌。
柯桥区境西南部为低山丘陵河谷区,由崎岖低山、丘陵、河谷地构成,面积757.70平方公里,区内群山连绵,山势险要,山体抬升强烈,地形深切、破碎,水系源短流急。
一般海拔在300~400米之间。
东北部为滨海平原区,属于淤涨型滩涂,地势平坦,人工水系纵横交错,海拔5米左右,区域总面积162.65平方公里。
柯桥区境位于扬子准地台和华南褶皱系过渡区。
自远古代以来,经历多次岩浆活动和海陆相沉积,构成岩石类型主体,有大断裂通过,造成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其主要构造运动和构造形变,控制了境内主要地貌轮廓,对境内岩浆活动、沉积作用及成矿作用,都产生极大影响。
全市地貌结构的特点是山地多,平原少,各种地貌类型及其在地域总面积所占比例分别为:山地占27.0%、丘陵33.5%、台地5.6%、河谷盆地16.5%、平原17.4%,地貌大势可概括为:四山、三盆、两江一平原。
企业所在地属典型的平原水网地区,地势低平,是滨海河湖综合作用而成的冲积平原,它既有一般冲积平原平坦而低缓的特征,又有人为长期围垦改造的痕迹,河网分布较杂乱,宽处成湖,窄处成河。
张春华、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春华、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https://img.taocdn.com/s3/m/f605c449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60.png)
张春华、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2【案件字号】(2020)浙06行终50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建民范卓娅张亚彬【审理法官】陈建民范卓娅张亚彬【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春华;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当事人】张春华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当事人-个人】张春华【当事人-公司】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春华【被告】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本院观点】该证据显示上诉人与他人之间的纠纷,与本案无关联,且形成于本案一审起诉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不予接纳。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管辖质证新证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本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本案中,上诉人与物业因停车收费产生的车辆进出小区争议属民事纠纷范畴,不属于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范围。
张**卖淫嫖娼案(绍柯公(柯桥)行罚决字[2022]01216号)
![张**卖淫嫖娼案(绍柯公(柯桥)行罚决字[2022]012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fac92d44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7fc5070.png)
张**卖淫嫖娼案(绍柯公(柯桥)行罚决字[2022]01216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绍柯公(柯桥)行罚决字[2022]01216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66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660100【处罚日期】2022.05.18【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柯桥派出所【处罚种类】行政拘留【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柯桥区(原绍兴县)【处罚对象】张**【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8 17:49:50处罚名称张**卖淫嫖娼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绍柯公(柯桥)行罚决字[2022]01216号被处罚对象张**处罚结果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2月底至今,违法行为人张**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他人介绍,多次在绍兴市柯桥区万达广场3号楼单身公寓实施卖淫。
现查证,2022年4月2日下午,违法行为人张**以300元的价格与蒋某某(已另案处理)在柯桥万达广场3号楼单身公寓内发生一次性关系(嫖资通过微信扫码支付);2022年4月10日下午,违法行为人张**以350元的价格与蒋某某在柯桥万达广场3号楼单身公寓内发生一次性关系(嫖资通过微信转账支付)。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绍兴市柯桥区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2022-05-18定日期处罚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柯桥派出所关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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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加油站(点)地下油
罐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相关部门、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加强加油站(点)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绍兴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柯桥区大气污染防治暨严重污染天气剿灭战役工作实施计划》等,制定本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全区所有加油站(点)地下油罐完成防渗改造。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柯桥区分局 文件 绍兴市柯桥区商务局 绍兴市柯桥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绍市环柯桥〔2017〕113号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柯桥区分局绍兴市柯桥区商务局
绍兴市柯桥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柯桥区分局办公室2017年10月20日印发
绍兴市柯桥区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
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强加油站(点)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绍兴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柯桥区大气污染防治暨严重污染天气剿灭战役工作实施计划》等,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点)地下油罐一律使用双层油罐;到2017年底,全区所有加油站(点)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改造方式为单层更新改造为双层、单层油罐完成防渗池建设或衬里改造(既有加油站的埋地单层钢制油罐改造时,可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等满足强度和防渗要求的材料进行衬里改造)。
二、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各加油站(点)业主单位具体实施。
(二)柯桥区商务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排查;视情况自行或会同相关部门对更新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保障本区改造期间成品油正常供应;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管理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改造的加油站(点)不予年审。
(三)绍兴市环保局柯桥区分局负责明确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技术标准;视情况自行或会同相关部门对更新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后续对未完成更新改造加油站(点)的行政处罚工作。
(四)柯桥区安监局负责施工改造期间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地下油罐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指导;监督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和施工企业的相关资质。
(五)柯桥区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区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三、更新改造步骤
(一)提交开工报告资料
各加油站(点)将更新改造开工报告材料(一式四份)按照商务部门——安监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分别提交,留存包括以下相关报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加油站开展防渗改造报告;
加油站基本信息表(附件1)
(3)《绍兴市柯桥区加油站(点)油罐更新改造报告表》(附件2);
(4)企业承诺书(附件3);
(5)《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6)防渗改造安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7)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合同;
(8)设计、施工等单位资质证书;
(9)施工方案;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改造实施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为加油罐防渗改造的责任主体,要及早实施,不等不靠,主动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方式,聘请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规范施工并保存施工现场影像资料,建议有条件的加油站聘请第三方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完成油罐更新改造;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方案所确定的工作目标,统筹组织辖区内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内的所有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特别是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的沟通对接,分批次安排推进,既保证按期完成更新改造任务,又要确保油品供应不中断。
实施更新改造的加油站(点)要切实按照《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附件)等标准要求施工,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工程设计、施工工作,并落实专人做好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边施工边经营。
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各镇(街道、开发区)沟通对接,落实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推动改造进度。
(三)核查实施
各镇(街道、开发区)对改造工程完成情况统一组织核查(包括中石油、中石化所属更新改造的加油站)。
各加油站(点)将工程项目完工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资料清单详见附件5),报区商务局(成品油主管部门)。
区商务局收到报告一周内会同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采取实地查看或集中审核方式进行核查。
四、更新改造要求
在不改变加油站(点)的布局,及油罐的容量、排列位置和方向、输油管线走向的前提下,按照更新改造步骤,对现有储油罐及管线进行防渗改造。
对需改变加油站整体格局、进出口位置、油罐容积和位置,以及因安全问题进行大规模改造、在原址翻新重建的,要严格按照加油站(点)原址改扩建审批程序,按职责报商务、安监、消防等部门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已列入今年中央环保督察的重点内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加快推动,确保辖区内所有站(点)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绍兴市环保局柯桥区分局、区商务局要及时了解掌握进展,加强督导调度,同时各镇(街道、开发区)每月将辖区内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进展情况于次月2
日前报区商务局秩序监管科,联系人:马金良,电话:84130809。
(二)强化管理,确保安全。
各加油站(点)要严格执行改造工作流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务必落实好改造期间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严格控制动火施工。
防渗改造中产生的含油废渣、油砂、浮油、含油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
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改造工程,特别是涉及储量及工艺线路改变项目的安全监管及审批,杜绝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同时,成品油主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严禁加油站(点)借油罐更新改造之机,私自改扩建和边施工边经营等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协调,提高效率。
区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审批进度。
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各镇(街道、开发区)的沟通,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更新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和如期完成。
附件: 1:加油站基本信息表
2:绍兴市柯桥区加油站(点)油罐更新改造开工报告表
3:企业承诺书
4:现场检查记录表
5: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档案资料要求
附件1:
加油站基本信息表
附件2:
绍兴市柯桥区加油站(点)油罐区防渗改造开工报告表业主单位(盖章):
附件3:
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在地下油罐改造期间,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
本人以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作如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管理机构的监管;
二、按“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
三、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保证双层罐更新、防渗池设置之外无其他任何新改扩建行为。
五、向各级管理部门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六、本企业愿意对所有承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附件5:
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档案资料要求
1、加油站开展防渗改造报告;
2、加油站基本信息表(附件1)
3、《绍兴市加油站(点)油罐更新改造报告表》(附件2);
4、企业承诺书(附件3);
5、现场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4)
6、《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7、防渗改造安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8、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合同;
9、设计、施工等单位资质证书;
10、施工方案、图纸(包含地下管路图);
11、施工现场照片(全景、防渗池地表及观测管照片、双层罐照片、渗漏的监测功能照片、地下水观测井照片);
12、交工验收资料;
13、地下水监测情况;
1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