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国家个税征收比较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作者:蒋晓娇来源:《财会学习》2010年第08期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主要从国际上典型国家的个人所得税课税范围、税制模式选择、费用扣除的调整,税率的设计以及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阐述与对比分析,希望能够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提供一些思考。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介绍美国实行综合税制,将个人所有的收入汇总后扣除必要费用和宽免额(即俗称的免征额),按照统一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入分为普通收入和资本收入,短期资本收入计入普通收入计税,长期资本收入单独计税,表1所列的是普通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采用报清缴法,并实行预扣税款办法,凡有固定职业的工人。
职员的工资、薪金收入,由雇用单位在支付时预扣代缴,年终由纳税人进行申报结算,多退少补。
目前,美国实行六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在10%~35%之间,按不同的申报方式计算缴纳。
2009年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见表1。
美国税法中规定了扣除项目(deduc-tion),这个概念类似于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起征点”或“免征额”。
2009年个人所得税法扣除的标准如下:其中单身纳税人和已婚单独申报纳税人的扣除额是5700美元;夫妻合报申报纳税人和单亲家庭(一方已故)纳税人的扣除额是11340美元;户主纳税人的扣除额是8350美元。
同时,给予老人宽免和盲人额外扣除额,大于65岁或者盲人给予额外1100美元的扣除额(大于65岁且是盲人给与2200美元扣除额)。
2009年规定的个人宽免额(exemption)为3650美元,这个数额是按年收入计算的。
不仅如此,为了保证中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的生活不会因为纳税过多而下降,美国税法还规定了各种免税收入和退税制度。
其中,税法中规定的免税项目包括:联邦政府及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职工取得的社会保障支付收入、政府对贫困户发放的粮卷收入、退休老兵补贴、雇主支付给雇员的养老及健康、福利和人寿保险返回收人、特定的奖学金、无偿捐赠等。
各国税制比较研究
各国税制比较研究一、前言税收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
各国的税收制度因历史、文化、制度、经济等方面因素而异,但都旨在通过税收收取所需的公共资源、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引导经济发展方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目的。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看,各国的税制具有显著的差异,也存在各自的优缺点。
本文将通过对各国税制的比较研究,探究不同税收制度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旨在为我国税制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主要国家税制比较1. 美国税制美国的税收制度是以联邦税和州税为主,并且以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遗产税、礼物税等为主要税种。
个人所得税是美国税收中的最主要税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10%、12%、22%、24%、32%、35%和37%。
除了个人所得税以外,美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1%,还存在社会保险税、医疗险税等,还有州税和城市税等。
总的来说,美国税收制度体系规模相对庞大,主要依靠个人所得税收入,但也为企业所得税等多个方面提供了支持。
2. 德国税制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联邦税和州税构成。
主要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德国个人所得税是以累进税率为主,税率分成六档,起征点为9,744欧元。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分别是19%、7%和0%。
总体来看,德国税收制度规模相对较小,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因素也相对较少,但财政收入稳定性好,税制同时也为公平正义提供了支持。
3. 日本税制日本的税收制度主要由中央税和地方税组成。
主要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
日本个人所得税税率分百分之5到百分之40不等。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86%。
消费税税率于2019年10月1日从8%上调至10%。
总的来说,日本的税收制度规模相对较大,多伦多城市自然资源丰富,但同时存在收入分配不均、财政与公共资源领域管理问题等各种问题。
4. 法国税制法国的税收制度包括联邦税和地方税,主要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等。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00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00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收入所征收的税收,几乎所有国家都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在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它能够提供国家财政运作所需的资金,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并满足国家公共服务的需求。
不同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差异,下面将介绍一些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1.美国: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分级税率进行征收,分为七个不同的税率层级。
税率从10%到37%不等,具体税率取决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
此外,美国税法还允许各种减税措施和免税额,以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2.英国:英国的个人所得税也采用分级税率制度。
税率从20%到45%不等,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分为不同的税档。
此外,英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免税额,免税额的大小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3.法国:法国的个人所得税也是采取分级税率制度,税率从0%到45%不等。
法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婚姻状况、子女人数等因素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并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
4.德国:德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度,税率从0%到45%不等。
德国还实行税收分配制度,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会用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
5.日本: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采用累进税率制度,税率从5%到45%不等。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家庭状况、企业领导地位等因素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并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
除了上述国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还存在一些差异。
一些国家对低收入者征收较低的税率,以减轻他们的负担;一些国家设立临时税收,对高收入者进行额外征税。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在个人所得税制度中设置了特殊税制,如股利税、投资所得税等。
总的来说,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都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而设立的。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税收征收方式是根据各国的财政状况、国家发展目标等因素来确定的,不同国家的税制体系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比较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比较
丁玲 周迪 佳 木 斯 大学 经 济 管理 学 院 黑龙 江 佳 木斯 l 5 4 0 0 7
摘要 : 不论是 发达 国家还 是 发展 中国家 , 个人 所得税 都是 国家税制体 系的主体 组成部 分 , 对 于 国家税 收和财政 收入 来源起 着非常重要 的作 用。我 国是 社会主 义发展 中 国家, 对于税 收制度 的制 定仍 处于初级 阶段 。论 文主要通过 对 比 我 国 与 , 提 出 完 善 我 国个 人 所得 税 的 对 策。 关键 词 : 个人 所得税 ; 国家税 收 ; 税 收制度
一
、
发达 国家与 我国个人所 得税 的发展历 程
将 发达国家 的个 人所得税发展历程 和我 国个 人所得税 的发 展历程进行对 比分析是公正对 比二者差异 的基础 。鉴于此 , 本文 首先对二者进行对 比分析。 ( 一) 我 国个人所 得税 的发展历程 我国在 中华 民国时期就 曾征收过个人所得税 , 范围包括 薪给 报酬所得税 、证 券存 款利息所得税 。1 9 5 0 年7 月, 政务 院公 布了 税政实施要则 , 曾列举有对 个人所得课税 的税种 , 当时定名 为 “ 薪给报酬所得税 ”。不过 由于 当时我国生产力落后 、个人 收入较低 , 当时的个人所得税 并没有征收 。从 1 9 8 0 年以来 , 我国 经济取得 了较快 发展 , 居 民个 人收人也获得 了较大 的提 高 , 我国 便对个 人所得税 进行 了征收 。为 了完善个 人所得 税税收制 度 ,
( 四) 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 首先应确立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的主体地位, 采取 自营的模式, 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消除住房公积金的委托方和受托商业银行之间的 利益冲突 , 而且还能做到职责分明。委托方作为主体可以自主的选择 受托方 , 实行优胜劣汰制, 对于办事敷衍、效率低下的受托商业银行, 委托方不与其合作。对于受托银行的操作失误导致住房公积金的贷 款出现的风险应由受托方承担。其次, 要建立贷款风险监管体系。要 对贷款人的信用进行实时评估, 将贷款 ^ 在贷款时的审核和贷款后的 监察结合在一起, 实现全过程的监督。再次, 要采取相关配套的还贷 措施。我们应该建立便捷的还款方式, 比奠 口 利用银行网点、还款一卡
不同国家税收政策的对比分析
不同国家税收政策的对比分析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平和财政平衡。
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调整方式,下面将分别分析几个国家的税收政策。
一、美国美国的税制是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征税的混合税制,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货物和服务税等多种税种。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美国实行分层征税,即根据不同收入水平划分为不同的税率。
目前美国最高个人所得税率达到了37%,但是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婚姻、赡养子女等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在企业税方面,美国于2018年进行了重大改革,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5%降至21%。
此外,美国还实行较为严格的财产税制度,对个人和企业的房产、股票等持有财产征收税收。
二、瑞典瑞典是欧洲社会福利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瑞典的税率相对于其他欧洲国家较高,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57%。
但是,瑞典的社会福利制度和公共服务较为完善,如医疗、养老和教育等都由政府提供,并能够覆盖所有公民。
在企业税方面,瑞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2%,但该国对企业的高管奖金、股票期权等也进行额外征税。
三、中国中国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多种税种。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2018年起中国实行了新个税制度,将原有的7级税率改为了11级,最高税率为45%,但是针对低收入群体有更多的税收免除和减免。
在企业税方面,目前中国企业所得税率为25%,但在区域和行业方面也会有不同程度的优惠和减免政策。
此外,中国还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房地产税制度,对房地产中介、房地产托管、房地产经纪、代理和房地产中介管理等机构和个人都将征收房地产税。
综上所述,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调整方式,涉及到国家的宏观经济运行、社会福利和财政平衡等多个方面。
因此,在制定和修改税收政策时需考虑实际国情和民生需求,既要强化税收收入,也要保证公平公正,为民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引言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税种,是各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各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不尽相同,因此,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和借鉴,有助于各国税务部门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税收收入并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以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为主线,分析并借鉴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探讨如何优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较为复杂,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税率分为不同档次。
美国纳税人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进行计算缴税。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以下特点:•所得税率较高: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渐进税率制度,高收入群体的所得税税率较高。
•多项减免政策:美国通过多项减免政策,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社会保障税:美国的个人所得税中包含社会保障税,用于支付社会保障福利。
瑞典个人所得税制度瑞典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具有高度的公平性,纳税人的收入水平越高,纳税比例也越高。
瑞典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特点如下:•高税率、高免税额:瑞典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但免税额较大,低收入群体可享受一定程度的减免。
•税基广泛:瑞典的个人所得税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工资、奖金、股息、利息等多种收入来源。
•高福利:瑞典的个人所得税用于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借鉴根据对美国和瑞典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可以得出以下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借鉴建议:1.渐进税率制度:借鉴美国的税率分档制度,可以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引入渐进税率,提高高收入者的所得税税率。
2.多项减免政策:借鉴美国的减免政策,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3.宽税基:借鉴瑞典的个人所得税宽税基,将更多收入来源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4.加强社会福利:借鉴瑞典的做法,将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用于提供社会福利,提高国民生活水平。
结论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有助于各国税务部门了解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并进行借鉴与优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汇总
个人所得税政策汇总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照国家所规定的标准缴纳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是各国的一种重要税种,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不同国家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政策有所不同,下面我将为您汇总一些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1. 中国个人所得税政策:中国个人所得税根据居民个人方式和非居民个人方式进行征收。
居民个人包括居民个人全球所得和居民个人仅限于中国境内所得;非居民个人仅限于中国境内所得。
根据收入分为七档,税率从3%到45%不等。
2. 美国个人所得税政策: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度,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来确定税率。
美国个人所得税分为若干个税率档次,税率从10%到37%不等。
此外,美国个人所得税还有多种减免制度和税前扣除项目,如标准扣除、子女抵免等。
3. 德国个人所得税政策:德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度。
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来确定税率,税率从14%到45%不等。
德国个人所得税还有一些特殊减免项目,如子女抚养费、住房利息扣除费等。
4. 英国个人所得税政策:英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度。
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来确定税率,税率从20%到45%不等。
英国个人所得税还有一些免税项目和税前扣除项目,如个人免税额、个人养老金等。
5. 日本个人所得税政策:日本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度。
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来确定税率,税率从5%到45%不等。
日本个人所得税还有一些减免项目,如子女抚养费、教育费用等。
6. 法国个人所得税政策:法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度。
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来确定税率,税率从0%到45%不等。
法国个人所得税还有一些减免项目和特殊税务制度,如家庭税务优惠、创业税务减免等。
总结:不同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税率水平、税前扣除项目、减免制度等方面。
了解和掌握各国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个人和企业的财务规划和税务筹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纳税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各项减免和优惠政策,遵守税法规定,合法合规地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制度在不同的比较
所得税制度在不同的比较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所得税作为个人和企业所要缴纳的税种之一,对于国家财政收入以及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将对所得税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比较和分析。
一、所得税基本概念所得税是根据个人或企业的所得额而向国家支付一定比例的税款,是一种按照所得额大小递进征收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照其所得额大小缴纳的税款,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其所得额大小缴纳的税款。
二、全球所得税制度比较1. 美国所得税制度美国所得税制度分为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收入水平设定不同的税率,高收入阶层面临较高的税率。
公司所得税根据公司利润额和经营形式不同而设置税率。
2. 英国所得税制度英国个人所得税分为基本税率和高收入税率,在个人所得额较高的情况下,高收入税率递增。
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对较低,有助于吸引投资和创业。
3. 德国所得税制度德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征税原则,个人的各种收入在一定的免征额后按照统一的税率计算,高收入者面临更高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对较高,是海外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德国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了多种减免方式。
4. 中国所得税制度我国个人所得税根据收入额设定不同的税率,分为七个级别,收入水平越高,税率越高。
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盈利额和行业不同设定税率,同时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还对创业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三、所得税制度比较的几个方面1. 税率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制度中,税率差异很大。
有的国家采取较高的税率对高收入者进行强制调节,有的国家则对高收入者给予一定的减免和优惠政策。
2. 税收征收方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制度中,征收方式有所不同。
有的国家采用预收方式,即工资发放时从工资中扣除预缴所得税;有的国家则采用年终结算的方式,将一年的所得税分摊到每个月工资中。
3. 免税额和减免政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制度中,免税额和减免政策也有所不同。
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比较研究
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比较研究一、概述税收制度是国家的重要财政工具,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也有很大的差别。
本文旨在探讨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包括税种、税率、税收基础和税收征收方式等方面,以此比较各国税制的优劣,为税收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二、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1、美国税收制度美国税收制度主要由联邦税和各州税两部分组成,联邦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最主要的一种税,税率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分为不同档次,而企业税则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征税。
各州税主要包括销售税、烟酒税、车辆税等,税率也因州而异。
在税收征收方面,美国实行的是自首制度,纳税人需要主动申报缴税。
2、日本税收制度日本税收制度涵盖了多种税种,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等。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也是根据收入水平不同而分为不同档次,而法人税则是对公司的营业额进行征税。
日本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制度,雇主需要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并缴纳国税局,商家也需要在销售商品时从消费者手中代扣缴纳消费税。
3、德国税收制度德国税收制度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主,同时还包括企业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分为7档,而增值税税率为19%。
德国实行的是半自首制度,纳税人需申报纳税,但税务机关也可以进行检查与调查。
三、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1、印度税收制度印度税收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税、服务税、关税等,其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税是最主要的两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因收入水平而异,而企业税根据公司的净收益进行征税,税率为30%。
印度实行的是半自首制度,纳税人可以自行申报缴税,但国税局也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
2、巴西税收制度巴西税收制度主要由增值税和所得税两部分组成,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7%,而个人所得税则分为多个档次,税率最高达27.5%。
在税收征收方面,巴西实行的是自首制度,但国税局也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以确保纳税人遵守法律规定。
3、中国税收制度中国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多种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3、全球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趋 势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在不断变革。近年来,个人所得税 制度出现了以下发展趋势:一是税制逐步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方向发展;二是 税率结构逐渐简化,以减轻纳税人负担;三是税收征管趋于信息化、智能化,提 高征管效率;四是更加注重税收公平,考虑家庭、残疾等因素,以实现横向与纵 向公平的有机统一。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及对我 国的启示与借鉴
目录
01 一、个人所得税的国 际比较
03 三、结论
二、个人所得税国际
02 比较对我国的影响与 启示
04 参考内容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个人所得税在各个国家的地位逐渐凸显。作为国家 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关系到国家和公民的利益。 本次演示将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出发,探讨不同国家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异同点,从 中汲取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启示与借鉴。
3、增加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鼓励纳税人积极履行纳税 义务,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我国可以逐步增加税收优惠的种类 和范围,例如对一些特定的公益捐赠、教育支出等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
4、加强税收征管
税收征管是确保个人所得税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我国可以加强税收征 管力度,提高征管效率,减少税收逃漏现象的发生。同时也可以加强纳税服务和 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遵从度。
二、个人所得税国际比较对我国 的影响与启示
1、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对我国 的启示
(1)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分类综合征收制,将各类所得进行综合征收,简 化税制,同时考虑将个人所得税与家庭相结合,以实现更为公平的税负分配。
(2)从税率结构来看,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低税率、少级距税率结构,减 少税率级距,降低税负,同时增加各级距的税率变化幅度,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 节力度。
各国税率比较 中国与德法比肩
各国税率比较中国与德法比肩
有一句老话说一切都是不确定的,除了死亡和纳税。
对全球各国的税率进行了比较,采用的是最高一档的个人收入税税率,从而将那些不征收个人收入税的国家排除在外。
根据所搜集的数据,各国最高税率由高到低排名如下。
中国为45%,排名第9,与澳大利亚、德国、法国属于同一水平。
其他新兴市场国家中,印度为30%、巴西为27.5%、俄罗斯为13%。
阿鲁巴59%
瑞典56.6%
丹麦55.4%
西班牙52%
日本50%
加拿大48%
爱尔兰48%
澳大利亚45%
中国45%
法国45%
德国45%
希腊45%
南非40%
美国39.6%
韩国38%
泰国37%
委内瑞拉34% 新西兰33%
菲律宾32%
印度30%
墨西哥30%
津巴布韦28.9% 巴西27.5%
埃及25%
叙利亚22%
俄罗斯13%
马其顿10%。
个人所得税国际比较
高福利的澳大利亚
说到澳大利亚,人们总是对这个国家的社会
福利制度羡慕不已:女人生孩子有补助,没工 作可以向政府伸手,街上有免费面包牛奶香 肠,老年人坐车、看病、购物优惠多多,各 种补贴名目繁多,令人眼花缭乱!殊不知,高 福利总是以强大的税收系统为支撑,对于人 均GDP高达2万美元的澳大利亚同样如此。
德国——逐年减轻居民税收负担
1998年,个人所得税的比率最高为个人收入
的53%,但到2005年,个人收入所得税的 最高比率已经下降到42%, 而最低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比率也已经从1998 年的25.9%下降到2005年的15%
德国----个人所得税
收入越多的,缴税比例越高,而且个人所得
法国税收趣闻
乞丐税:法国巴黎的香榭丽大道,名气很大,
外地乞丐和流浪汉纷纷涌向这里,使当局感 到大煞风景,于是规定,只有缴纳15000法 朗(约10万人民币)税款的乞丐,才能获得 准许证在香榭丽大道上活动。 哈尔滨:中央大街 东方小巴黎的典雅与浪漫 石头路面、街灯 、雕塑、百年风霜雨水,
新加坡——个税税率最低国家之一
户主(包括丧偶者)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1 2 3 4 5 6
全0000至23350的部分 超过23350至56425的部分 超过56425至85975的部分 超过85975至153525的部分 超过153525的部分
税率(%)
10 15 27 30 35 38.6
日本天皇照章纳税
已故日本天皇裕仁遗留下一笔数目可观的财
产,1989年8月21日,日本东京地区某税务 局首次正式宣布,对现任天皇明仁课以总额 高达4.28亿元(合299.3万美元)的遗产继承税。 天皇遗产纳税在日本史上尚属首次,尽管这 次征税受到日本一些右冀分子的阻挠,但税 款仍一次性足额地划入日本国库。
各国个人所得税
各国个人所得税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个税制度以复杂著称。
美国的联邦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根据个人收入的不同分为多个税级。
除了联邦税外,各州还有自己的州税,有的州甚至还有地方税。
美国的纳税申报是每年一次,通常在4月15日前完成。
欧洲的情况则更为多样。
以德国为例,德国的个人所得税同样采用累进税率,但与美国不同的是,德国的税制更加倾向于福利国家的理念,税率较高,同时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完善。
英国的个税制度则相对简单,采用单一税率,但英国有一套复杂的免税额和税收减免措施。
亚洲国家中,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同样采用累进税率,但日本的特点是有着较高的免税额度和丰富的扣除项目,这使得实际的税负相对较低。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则在近年进行了重大改革,引入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提高了起征点,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作为南半球的两个主要国家,它们的个税制度也值得关注。
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分级累进税率,而新西兰则采用了混合税制,既有比例税率也有累进税率的特点。
拉丁美洲国家如巴西和阿根廷,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福利体系的差异,其个税制度也各有特色。
巴西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纯累进税率,而阿根廷则是累进税率和固定税率的结合体。
非洲国家的个税制度普遍不太发达,部分国家甚至没有个人所得税,但这并不代表税收负担轻。
许多非洲国家通过消费税、关税等间接税来调节经济和增加收入。
通过上述简要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千差万别,这与每个国家的经济状况、社会政策、文化传统等因素紧密相关。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理解和适应不同国家的税收环境,对于跨国企业和国际工作者来说是一项必备的能力。
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研究
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研究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制度也成为国际上重要的财税政策之一。
本文将探讨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研究,旨在了解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和联系,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参考。
一、国内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80年,目前的个税法于2018年经过修订,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居民个人按照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非居民个人按照收入额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档,最高税率为45%。
二、国外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一)美国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13年,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居民个人按照全球所得计算纳税,非居民个人只按照美国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档,最高税率为37%。
(二)日本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47年,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居民个人按照全球所得计算纳税,非居民个人按照日本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23档,最高税率为55%。
(三)德国德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55年,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只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德国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6档,最高税率为45%。
三、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分析(一)税收基础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全球汇聚制”,即所有居民个人在全球范围内获得的各种所得都要计入所得总额,但可以据实际情况办理税前扣除。
而美国和日本也实行“全球汇聚制”,但对于非居民个人只按照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德国则只实行“境内汇聚制”,只对德国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二)税率结构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档,较为平缓。
而美国和日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别分为七档和23档,较为细化。
德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6档,与我国相似。
(三)税前扣除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税前扣除政策,可以据实际情况扣除个人所得税应当扣除的各项支出,如子女教育、租房、赡养老人等。
中外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对比分析
中外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对比分析088303204 刘丞个人所得税自18世纪末产生以来发展得十分迅速,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的主体税种, 它的地位反映了一个国家税制体系的先进程度,是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政府的社会、经济目标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国家对个人所得进行征税是国家强制性地把个人所得纳入国家再分配的范围。
那么对个人而言,则意味着个人既得利益的一种减少,相应地,国家的财政收入则会得到增加,因此,可以说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国家与个人之间利益的平衡.同时,单从个人的角度而言,由于纳税人之间收入来源存在差异、收入额度存有差距,所以,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还应当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悬殊的现象,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制定、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并在以后的几年里陆续进行了变更和调整.从中可以看出政府对公平财富分配,和维护经济的宏观稳定做出的各种应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有必要将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与我国自身条件相结合,逐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
(此文主要以美国为例,来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与国外个人所得税税制的不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在其整个税收体系中处于“龙头老大”的地位,这与我国以流转课税为主、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小的税收现状实在大有差别.虽然无需对国外的做法尽数抄袭,但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无论是在税率等基本制度的设定方面,还是在征管制度方面都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因此,对国外的经验还是值得借鉴的。
以下是对我国和美国在个人税收制度上的几点比较:1、个人所得税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不同。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在美国税收制度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联邦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已超过一半(不包括社会保障税),是美国联邦税收结构中比重最大的税种。
中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比较分析
中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比较分析摘要:本文介绍了中国、美国、日本个人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现状,并对中外税收管理方法做了比较,并根据我国中外所得税特点给出了改善我国税收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比较分析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现状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世间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并且在当代经济社会中,个人所得税呈现出“全球趋同”化的特征。
目前,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具备分类所得税制的重要特征,是一种具有较少综合性的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划分为1l类,对不同的应税项目实行不同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实行按年、月或次计征。
该税制的实施对于增加财政收入和公平社会分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由于过去个人收入调节税等相关的几个税种在计征方法、适用税率、费用扣除及减免税规定等多方面存在差异,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现行税法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兼顾,带有明显的过渡性,加之分类所得税制的固有缺陷,现行税制也暴露出许多弊端。
我国现行的征管模式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服务,重点稽查”。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系统;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纳税服务系统;b以计算机为依托的管理监控系统;人机结合的稽查系统;以征管功能为主,设置机构,划分职能的组织系统;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二、国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现状1、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美国有严密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纳税人能自觉申报纳税, 偷逃税现象很少。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率达到90% 左右, 且主要来源于占人口少数的富人, 而不是占纳税总人数绝大多数的普通工薪阶层。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的有效运行, 在于其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1)建立严密的收入监控体系根据美国税法, 只要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 政府就要对其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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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国家个税征收比较2011年03月26日14:52 来源:羊城晚报个税改革,是近期的热点话题,像个税起征点的确定,就引起许多讨论,让我们来看看外国个税是怎样征的?个人所得税是典型的“出口转内销”。
中国新朝皇帝王莽在公元前10年就制定了具有现代意义的个税,规定熟练的劳动者要把个人收益的十分之一纳税,而在这之前,税都是人头税或财产税。
英国从1798年才开始征收个税,按照家庭年收入采取累进税率征收(把收入由低到高依次分成几个等级,各级税率不同,依次提高),对年收入超过60英镑部分每英镑征收2便士,超过200英镑部分每英镑征收2先令。
英国在1799年征收个税600万英镑(约合2007年的51.2亿英镑)。
现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征收个税,多采用累进税率按家庭年收入计征。
对工薪族来说,领工资就纳税。
根据经合组织发布的数据,2008年29个工业化国家最低收入平均为140451人民币元/年,人均GDP平均为311554人民币元,中央政府个税“起征点”平均为56003人民币元/年,个税起征点是最低收入的40%,是人均GDP的17%。
美国:领工资就纳税,最高税率为46%美国联邦政府于1913年建立了以家庭户为纳税单位、按年度收入个人自主申报的个税制度。
美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税收“用以偿付国债并为合众国的共同防御和全民福利提供经费”,全民福利是美国税收的主要归宿之一。
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重复征收个税,但大头是联邦政府。
20世纪初期,联邦个税税级多达50多个,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联邦个税最高税率达94%,战后18年间,联邦个税最低税率一直保持在20%上下,最高税率则保持在90%上下。
在美国,即使有1美元的收入,也要纳税。
个人收入指家庭一年内的所有收入,包括工资、营业利润、股票收益、基金利息、小费、佣金等,也包括投资房地产一年内的收入,超过一年按资本收入税率另计。
在年度报税时,会有各种免税项,这相当于对家庭的福利补贴,如赡养费、儿童抚养费、学费、慈善捐款、自由职业者业务开销减免等,报税时要把这部分免税额在总收入里扣除,剩余部分才是应税收入。
2010年美国联邦个税夫妻合并报税税级税率为:0~16750(收入、美元),10%(税率);16751~68000,15%;68001~137300,25%;137301~209250,28%;209251~373650,33%;373651以上35%(美元=6.6人民币元)。
美国绝大多数州、县和市镇政府也征收个税,征收个税的州有43个,其中7个是比例税(只有一个税级,对应税收入用一个税率),税率一般在3%~5.3%左右;34个州是累进税率;新罕布什尔州和田纳西州只对个人红利和利息征税。
这样,美国一些州的纳税人交纳的联邦个税和州个税综合税率会高达46%以上。
对工薪族来说,个税在领工资时由雇主预扣代缴。
雇主要在每年的2月1日前交给雇员一份“W-2表”,上面列明各种收入和扣税额。
美国上到总统,下到钟点工,90%的纳税人会收到“W-2表”。
每年4月15日前,纳税人要把正式报税表提交国税局,根据纳税人的身份和收入来源,纳税人选择不同的个税申报表。
如果应纳税额大于预扣税总额,则补交欠税额;如果应纳税总额小于预扣税总额,多收的税款由国税局退还给纳税人。
美国个税虽然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但申报比较灵活,夫妻可以合并申报,也可单独分别申报,税额差别不大,多数家庭选择夫妻合并报税。
对低收入家庭来说,通过家庭报税还可以实现“负纳税”,即获得政府的福利补贴。
根据美国税政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2009年度约47%的美国家庭无需交纳联邦个税,不少家庭从联邦政府获得家庭补贴。
以2010年联邦个税申报为例,如果一个四口之家的年收入低于50000美元并且有两个17岁以下的孩子,这个家庭以夫妻合并报税的方式报税,不但免交纳联邦个税,还能从政府那里得到35美元的补贴。
这就是美国个税制度的优点之一,收入越低,家庭人口越多,政府倒贴的钱也越多,这样就让低收入家庭能够体面地生活。
除个税外,美国还有社保税,由雇主和雇员共同交纳,雇主交纳工资的6.2%,个人交纳工资的4.2%,社保税交到106800美元时封顶。
老年医保也由雇主和雇员分摊,各交工资的1.45%。
日本:虚报收入判刑,最高税率50%日本对工资、房地产和股票等收益征收个税,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计征。
2009年,日本纳税人口(含公司所得税)为638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50%,中央政府个税占财政收入的33.8%。
日本中央政府从1947年开始对个税征收实行自主报税制度,由纳税人自己计算应交税额。
根据日本税法,雇主有代国家征收个税的义务,雇主须在每月工资发放时,预扣代缴雇员个税,在下个月的10日前交税务部门。
对年收入2000万日元以下的家庭来讲,如果没有其他收入,个税按月预扣,则无需进行年度个税申报。
申报个税时,根据家庭人口数给予一定的免税额,每个家庭成员可享受约38万日元的免税额。
家庭年收入减去免税额,再扣除社保金和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剩余的收入就是应税收入。
对日本居民来说,收入不限于日本本土,而是在世界各地取得收入的总和。
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只对其在日本收入部分征税,外国人的个税实行税率为20%的比例税。
2009年日本中央政府个税税级税率为:1~1950000(收入、日元),5%;1950001~3300000,10%(税率);3300001~6950000,20%;6950001~9000000,23%;9000001~18000000,33%;18000001以上40%(日元=0.08人民币元)。
另外,日本地方政府也按10%的比例税征收个税,这样,日本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要超过50%。
日本也对资本性收入征收个税,房地产短期买卖收益税率为39%,长期买卖收益税率为20%,股票收益税率为10%~20%。
除个税外,日本还有社保税,由雇主和雇员分摊,雇主交纳工资的13.255%,个人交纳工资的13.375%。
如果加上社保税,日本人的个税税率为28.375%~63.375%。
日本对个税申报延误(截止日期为3月15日)或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给予严惩。
延误不足2个月交4.3%的惩罚税,超过2个月惩罚税为14.6%。
按期申报,但纳税额不足,惩罚税为10%或15%。
超期申报加纳税额不足,惩罚税为15%或20%。
按期申报有逃税行为,惩罚税为35%。
延期申报加有逃税行为,惩罚税为40%。
2009年,有210名纳税人因有逃税行为被起诉,平均每人被判处14.6个月的监禁。
澳大利亚:炒房赔本不免税,最高税率45%个税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约占财政收入的66%。
个税采取累进税率,按家庭年收入计征,所有工资、经营所得和资本收益都要计算到收入中。
2011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个税税级税率为:6001~37000(收入、澳元),12.6%(税率);37001~80000,21.9%;80001~180000,30.3%;180001以上45%(澳元=6.6人民币元)。
雇员要向雇主提供9位数的纳税账号,雇主在发放工资时预扣代缴个税,同时还要代扣1.5%的医保税。
如果雇员没有纳税账号,则雇主要按46.5%的比例税代扣。
澳大利亚对低收入家庭给予多种免税项和福利性补贴。
如果在2010年7月1日到2011年6月30日期间收入低于3万澳元,纳税收入减免1500澳元。
如果家庭中有孩子,则可享受孩子补贴,2008~2009年该项补贴标准为:13岁以下4631澳元,13~15岁5818澳元,16~17岁1945澳元,18~24岁(有工作除外)2379澳元。
如果家庭收入超过42559澳元,则所有这些孩子补贴要扣除20%;如果家庭收入超过94000澳元,则扣除30%。
如果纳税人有低收入家庭证明,对家庭中最小的不满15岁的孩子再补贴一次,标准是:5岁以下3358澳元,5~15岁2339澳元。
如果家庭收入高于4526澳元,则该项补贴要扣除20%。
澳大利亚对享受补贴的家庭收入计算非常严格,已交纳的社保金也算作家庭收入,投资损失不得从收入中扣除,如果因为炒房或炒股赔本,造成家庭收入减少,政府对此不给补贴。
加拿大:自主报税,最高税率53%为了吸引移民,加拿大的个税实行较晚,1917年才施行。
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重叠征收个税,由联邦政府税务局一次性征收(魁北克省单独计征),然后按各自的比例分配给地方政府。
加拿大政府财政收入中,个税收入是企业所得税收入的4倍。
加拿大个税也是按家庭年收入自主申报,税务局根据个人申报资料,与雇主进行核对,对纳税人每月预交的个税多退少补。
如果纳税人对税务局的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复议,但要提交详尽的收支证据材料。
如果纳税人不接受复议结果,可以上诉至税务法院,如对税务法院的判决不服,可继续上诉到联邦上诉法院。
加拿大对居住在加拿大的所有本国公民和外国人征收个税,工薪族在4月30日前提交,自由职业者则在6月15日前提交。
2011年加拿大联邦政府个税税级税率为:10383~41544(收入、加元),15%(税率);41544~83088,22%;83088~128800,26%;128800以上29%(加元=6.8人民币元)。
加拿大除亚伯达省采用税率为10%的比例税外,其他各省实行累进税率,没有免税额,税率高达24%。
这样,加拿大有的省的纳税人个税最高税率在53%以上。
虽然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重复计征个税,但对纳税人来说,没有任何不方便的地方,因为是一次性报税,税的分配由联邦税务局完成,将来如果有返税,也是在一张支票上。
英国:对世界各地收入计征,最高税率50%英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个税。
对居住在英国的居民来说,在世界任何一地的收入都要计入个人收入,对长期居住在海外的英国公民,依照其汇入国内的货币数计征。
英国对工资、红利和储蓄收入执行不同的税率,对于工薪族来说,先从工资扣除免税额,然后交纳工资所得税,接着计征自己的储蓄所得税,最后是红利所得税(如果有的话)。
2011年英国中央政府工资个税税级税率为:0~37400(收入、英镑),20%(税率);37401~150000,40%;150000以上50%(英镑=10.7人民币元)。
英国个税也有各种免税项,在2010~2011纳税年度(4月6日到来年的4月5日),65岁以下的人免税额为6475英镑,年收入在1万英镑以下的家庭,免税额为6475英镑。
另外,根据抚养人口的多少,也给予一定的免税额。
英国地方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征收个税,如苏格兰正立法征收个税,计划将个税和房产税合并计征。
英国还有社保税,由雇主和雇员分别承担,雇主交纳工资5715英镑以上部分的12.8%,个人交纳工资5715~43875英镑部分的11%,超过43875英镑部分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