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定额计价程序表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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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广东定额计价程序表

2010广东定额计价程序表

计算基础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2.1+2.2
(见备注) 2.2.1+2.2.2 ∑(措施一般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2.2.2.1+2.2.2.2+2.2.2.3+2.2.2.4
费率 (%)
备注
项目利润按人工费的18%计算
单列,按东建价〔2010〕4号文规定计 算
包括本项价差、利润 发生时按综合定额结合合同约定计算; 投标报价可结合工程及自身实际计算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清单计价程序表(2010)
附表1
序 号
1
费用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2.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 2.2.1 措施一般项目费 措施其他项目费 2.2 2.2.2.1 文明工地增加费 2.2.2 2.2.2.2 夜间施工增加费 2.2.2.3 赶工措施费 2.2.2.4 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
1
0.00~2.00
4 5 6 7
规费
4.1 防洪工程维护费
4.1
1+2+3 0.10 市区(东城、南城、城区、万江)按 3.41%计算,镇区按3.35%计算
税金 含税不含单列费工程造价 含税工程总造价
1+2+3+4 1+2+3+4+5-2.1 1+2+3+4+5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注: 1、人工费已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具体详见各专业定额。 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东社保[2007]47号文执行。 3、材料保管费:甲供材料的材料保管费按定额规定计算。
2
其他项目费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

附表四:
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
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2、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价格的
1.5%收取保管费。

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
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附表五:
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附注:
1、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3、其它项目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广东地区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规定(2010版)

广东地区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规定(2010版)

* * 附表一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年)》, 2010 年4月1日起执行)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费率* *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1.2 价差人工、材料、机械1.3 利润人工费 ( 定额人工费 + 18%人工价差 )2 措施项目费 2.1+2.2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定额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 2.1.1.1+2.1.1.2+2.1.工费 1.32.1.1.1 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2.1.1.2 价差人工、材料、机械2.1.1.3 利润人工费(安额人工费+ 18%人工价差)2.1.2 按系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13.18 (单独承包装饰装修工程 2.52%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2.2.1+2.2.22.2.1 按定额子目计算的其他措施项 2.2.1.1+2.2.1.2+2.2.目费 1.32.2.1.1 定额其他措施项目费2.2.1.2 价差人工、材料、机械2.2.1.3 利润人工费(定额人工费+ 18%人工价差)* * 2.2.2 措施其他项目费 2.2.2.1+2.2.2.2+2.2.2.52.2.2.1 文明工地增加费 1 按照定额 28.1 规定算2.2.2.2 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20%2.2.2.3 赶工措施费 1 按照定额 28.3 规定计算2.2.2.4 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按照定额 28.4 规定计算2.2.2.5 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3 其他项目费 3.1+3.2++3.83.1 材料检验试验费 1 0.3% (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计算)3.2 工程优质费按照定额 29.2 规定计算3.3 暂列金额 1 10 ~ 15 (结算按实际数额)3.4 暂估价按照定额 29.4 规定计算3.5 计日工按照定额 29.5 规定计算3.6 总承包服务费按照定额 29.6 规定计算3.7 预算包干费 1 0 ~ 2% (具体内容见定额 29.8 )3.8 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4规费 4.1+4.2+4.3* * 4.1 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4.3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 0.1%5 不含税工程造价1+2+3+46 防洪工程维护费及税金 5 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7 含税工程造价5+6附注: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广东省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2010版)

广东省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2010版)

附表一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2、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价格的1。

5%收取保管费。

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附表二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3、其它项目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际发生计算.附表三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在小区或交通全封闭的道路施工时,不能计算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2、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费。

3、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附表四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2、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2010广州地区定额计价表

2010广州地区定额计价表

附表七: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1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1.1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定额人工费1.2价差 1.2.1+1.2.2+1.2.3 1.2.1人工价差 1.2.2材料价差 1.2.3机械价差1.3利润 1.1.1+1.2.12措施项目费 2.1+2.22.1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按定额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1+2.1.1.2+2.1.1.32.1.1.1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2.1.1.2价差人工、材料、机械2.1.1.3利润人工费2.2其他措施项目费2.2.1+2.2.22.2.1按定额子目计算的其他措施项目费2.2.1.1+2.2.1.2+2.2.1.32.2.1.1定额其他措施项目费2.2.1.2价差人工、材料、机械2.2.1.3利润人工费2.2.2措施其他项目费 2.2.2.1+2.2.2.2+…+2.2.2.52.2.2.1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2.2.2.2赶工措施费2.2.2.4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2.2.2.5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3其他项目费 3.1+3.2+…+3.83.1暂列金额3.2暂估价3.3计日工3.4总承包服务费3.5材料检验试验费13.6预算包干费13.7工程优质费3.8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4规费4.1+4.2+4.3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2.2.2.3文明工地增加费2.1.2按系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1.1.1+1.2.14.1工程排污费4.2施工噪音排污费4.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5不含税工程造价1+2+3+46堤围防护费与税金57含税工程造价5+6附注:1、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2、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广东省广东全部定额收费实用标准(2010版)

广东省广东全部定额收费实用标准(2010版)

附表一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2、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价格的1.5%收取保管费。

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附表二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3、其它项目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附表三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在小区或交通全封闭的道路施工时,不能计算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2、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费。

3、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附表四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2、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广东地区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规定(2010版)

广东地区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规定(2010版)

附表一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2、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价格的1.5%收取保管费。

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附表二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3、其它项目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附表三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在小区或交通全封闭的道路施工时,不能计算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2、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费。

3、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附表四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2、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广东省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版)

广东省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版)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附表一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年)》,2010 年4 月1 日起执行)附注: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2、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价格的 1.5%收取保管费。

单价 5 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附表二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 年4月1日起执行)1、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3、其它项目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附表三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在小区或交通全封闭的道路施工时,不能计算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2、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费。

3、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附表四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 定额计价程序表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 定额计价程序表

定额计价程序表
费率(%) 备注
按价差调整文件 规定计算 18
单列,按东建价 〔2010〕4号文规 定计算 包括本项价差、 利润 发生时按综合定 额结合合同约定 计算
0.2
按实际发生或经 批准的施工组织 设计方案计算 发生时按综合定 额结合合同约定 计算 单独承包土石方 工程除外
0.00~2.00
0.1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 定额计价程序表
序号
1.1
费用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价差 1.2.1 人工价差 材料价差 机械价差 利润
计算基础
1.1+1.2+1.3
∑(工程量×子目基价) 1.2.1+1.2.2+1.2.3 定额工日×(动态日工 资单价-51.00) ∑[定额材料用量×(编 制价-定额价)]
市区(东城、南城 、城区、万江)按 3.41%计算,镇区 按3.35%计算
1
1.2
1.2.2 1.2.3
1.3
定额人工费+人工价差
措施项目费
2.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 2.2.1 措施一般项目费 措施其他项目费
2.1+2.2
(见备注) 2.2.1+2.2.2 ∑(措施一般项目工程 量×子目基价) 2.2.2.1+2.2.2.2+2.2.2.3+ 2.2.2.4+2.2.2.5
2
2.2 2.2.2
2.2.2.1 2.2.2.2 2.2.2.3 2.2.2.4 2.2.2.5
脚手架搭拆费 文明工地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赶工措施费 其它费用
其他项目费
3.1 3.2 材料检验试验费 工程优质费 暂列金额 暂估价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 预算包干费 其它费用

2010的计价程序_穗建造价(2010)31号

2010的计价程序_穗建造价(2010)31号

2010的计价程序_穗建造价(2010)31号附表四: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附注: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2、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价格的1.5%收取保管费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附表五: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附注:1、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3、其它项目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附表六: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附注:1、在小区或交通全封闭的道路施工时,不能计算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2、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3、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附表七: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2、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程序表0年4月1日起执行)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防、防雷等工程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价格的1.5%收取保管费。

{工程建筑套表}某市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工程建筑套表}某市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工程建筑套表}某市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广州市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2003年7月1日执行)附注:1.赶工措施费按规定,如有发生时可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第605页13.0.4计算。

2.建筑企业管理费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详见穗建造价[2004]12号文),但在2004年1月1日前的工程,其建筑企业管理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0%计取。

3.工程排污费中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已在水费价差中收取;如有发生钻孔桩、连续墙等泥浆淤塞下水道的清疏费用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9%计算。

4.预算包干费一般包括的内容是: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

附表四广州地区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2003年7月1日执行)附注:1.本计费表只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2.赶工措施费按规定,如有发生时可按《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第665页15.0.4条计算。

3.建筑企业管理费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详见穗建造价[2004]12号文),但在2004年1月1日前的工程,其建筑企业管理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0%计取。

4.工程排污费中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已在水费价差中收取。

5.预算包干费一般包括的内容是: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

附表五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2003年7月1日执行)附注:1.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包括系统调试费、工程超高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健康环境施工增加费等。

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附表1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1、赶工措施费按规定,如有发生时可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第605页15.0.3条计算。

2、工程排污费:如有发生钻孔桩、连续墙等泥浆淤塞下水道的清疏费用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由建设单位支付。

3、预算包干费一般包括的内容是: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

附表2广州地区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1、本计费表只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2、赶工措施费按规定,如有发生时可按《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第769页17.0.3条计算。

3、预算包干费一般包括的内容是: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

附表3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附注:1、工程排污费在有发生时才按规定计算。

2、其它项目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附表4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2006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工程排污费如有发生钻孔桩、连续墙等泥浆淤塞下水道的清疏费用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由建设单位支付2、现场围挡可按下列规定执行:(1)如按市建委《关于规范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围蔽设施的标准》规定,设置弧形彩色压型钢板围蔽时,按每米60.00元计算。

(2)如采用活动钢护拦密扣围蔽时,按每米8.50元计算。

(3)如采用警示锥筒围蔽护栏时,按每米5.80元计算。

(4)如采用其它形式围蔽时,由甲、乙双方自行商定费用。

3、维持交通增加费是考虑在主干道施工时,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计收的费用。

广东地区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2010版)

广东地区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2010版)

附表一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2、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价格的1.5%收取保管费。

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附表二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3、其它项目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附表三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在小区或交通全封闭的道路施工时,不能计算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2、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费。

3、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附表四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2、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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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区定额计价程序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
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2、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
价格的%收取保管费。

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适用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附注:
1、在小区或交通全封闭的道路施工时,不能计算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2、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3、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适用于《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附注:
1、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2、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合成树脂瓦屋面补充子目(试行)
(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
工作内容:屋面檩条上钻孔、铺瓦、紧固螺丝。

计量单位:100m2(屋面斜面积)
GRC饰面补充子目(试行)
(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
工作内容:打膨胀螺栓、焊接、填缝。

计量单位:100m2(饰面展开面积)
干挂GRG饰板补充子目(试行)
(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
工作内容:GRG饰板安装、缝口磨边填胶。

计量单位:100m2(饰板展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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