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税法-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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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人代扣代缴)
l0%税率)
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
居民企业
12.3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 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 税调整减少额
一、收入总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 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纳税人以非货 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 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 价值。
(1)销售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广告费、运 输费、销售佣金等费用。
(2)管理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业务招待费、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为管理组 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等。
(3)财务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利息支出、 借款费用等。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
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 附加;
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 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 股票1年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扣除原则和范围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 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二)扣除项目的范围——共5项。 1.成本:指生产经营成本,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转让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成本。 2.费用:指三项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 务费用) 3.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4.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失和其他损失 5.扣除的其他支出
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 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 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注册会计师CPA税法分章节考点讲解及例题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注册会计师CPA税法分章节考点讲解及例题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注册会计师CPA税法分章节考点讲解及例题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十二章)【考情分析】2023年新增加的一章,内容较多,2023年教材进行了删减。

近几年本章分值为:2023年2.5分,2023年8.5分,2023年3.5分,2023年9.5分。

本章以主观题形式考核的知识点主要是我国税收抵免制度这部分内容,其他知识点均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核。

第一部分重要考点回放一、熟悉的考点二、掌握的考点:我国的税收抵免制度1.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抵免优惠税额-境外所得税抵免额2.方法:三步法:抵免限额-实缴税额-比较确定3.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某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

(计算顺序自下而上)【杨氏记忆法】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利润税+投资税+间接税)某分配比例某持股比例4.持股条件的判断:顺序自上而下5.相关规定:(1)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境外分支机构亏损的非实际亏损额弥补期限不受5年期限制。

(3)可予抵免境外所得税额不包括的情形:略(4)理解税收饶让抵免应纳税额的确定和简易办法计算抵免。

【典型例题】第1页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十二章)中国居民企业A控股了一家甲国B公司,持股比例为50%,B持有乙国C公司30%股份。

B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来自C公司的投资收益为300万元,按10%缴纳C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额为30万元,当年在所在国按该国境外税收抵免规定计算后实际缴纳所在国所得税额为210万元,税后利润为760万元,全部分配。

2019年注会教材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59页word文档

2019年注会教材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59页word文档

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19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同企业所得税法》和2019 年11 月28 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篮的税种。

其中,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们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掏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J 场所的,或者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所得税的特点主要是: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税人的收入。

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它以利润为主要依据,但不是直接意义上的会计利润,更不是收入总额。

因此在计算所得税时,计税依据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的个方面,使得所得税计税懦据的计算较为复杂J 而且企业所得税在缸收过程中.为了发挥所得税对经济曲调控作用,也会根据调控目的和需要,在税制中采取各种税收激励或限制措施,因而使吨的计算更为复杂。

三、各国对撞业所揭税费E税的一殷性做法企业所得税是法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是利润,因此对法人所得税影响较大的几个因素是纳税人、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

我们可以从以上几个税制要素分析各国征收所得税的一般做法。

(一)纳税义务人各国在规定纳税义务人上大致上是相同的,政府只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等法人组织征收公司所得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恪的独资和合伙企业则不以企业名义交纳所得税,而是由业主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庄同来自其他方面的所得一赳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的无形资产。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准予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的原则性规定,并列举了税收上不得计算摊销费用的无形资产项目。

三、条文释义:本条是新增加的条款,原内资、外资税法中是放在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的。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是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原税法对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放在国务院的法规中,法津级次偏低,新税法将它放在正式的法律中,更能增强其法律地位。

一般来说,企业的无形资产支出,具有数额大、长期受益的特点,即无形资产支出的效益体现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按照所得税关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收入支出配比原则,应作为资本性支出,通过摊销分期在税前扣除,而不能作为当期费用一次扣除。

这是各国公司所得税关于无形资产税务处理普遍采取的方法,我国也在税法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同时,考虑到税前扣除项目的相关性、财务会计的处理以及税法的其他规定,新税法明确了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额的项目,具体说来:(一)由于税法规定了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实行加计扣除,即按照研发支出的实际发生数额,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项目,所以说,对于企业自行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所提取的摊销额,不允许在税前扣除,需要在企业计算缴税时作纳税调增处理,否则容易造成双重扣除。

(二)规定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主要是基于:第一,既然在资产评估时都不能准确确定并分摊到可识别资产上(如果能够确定就应该反映到评估价格上),因此,将其作为资产并摊销不尽合理。

第二,即使在会计制度方面,世界各国对商誉的确认也是有争议的。

注册会计师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要点背记(三)

注册会计师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要点背记(三)

注册会计师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要点背记(三)1、单选某境内居民企业2014年度"财务费用"账户中利息金额,含有以年利率8%向银行借入的9个月的生产用2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也包括12万元的向本企业职工(与该企业无(江南博哥)关联关系)借入与银行借款同期的生产用1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

假设向本企业职工的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也取得了相关合法票据。

该企业2014年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利息费用是()。

A.28万元B.21万元C.20万元D.18万元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银行利息费用=200×8%÷12×9=12(万元);向本企业职工借入款项可扣除的利息费用限额=100×8%÷12×9=6(万元),该企业支付职工的利息费用只能按银行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限额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该企业2014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12+6=18(万元)。

2、多选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B.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C.无法确定合伙人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D.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合伙人的所得,但是不包括合伙企业当年的留存收益正确答案:A, B, C参考解析:选项D: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3、单选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

A.一次性列入成本费用扣除B.按照不少于3年的时间分期摊销扣除C.按照不少于5年的时间分期摊销扣除D.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扣除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在税前扣除。

注册税法—12章企业所得税-PPT资料218页

注册税法—12章企业所得税-PPT资料218页

【学习提示】
这部分学习内容繁琐,分三个要点掌握: 一般收入的确认 特殊收入的确认 处置财产收入的确认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收入总额包括: 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1)销售货物收入确认一般规定——企业销售商 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应确认收入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 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③收 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可靠地核算。
3、管理和控制的内容是企业的生产经营、 人员、账务、财产等。
非居民企业:负担有限纳税义务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 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 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 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只要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属于非居民企业: 一是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
【例题·多选题】以下使用25%税率的企业有 ( )。
A.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B.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
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
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答案】AB
第四节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掌握 )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
所得税的特点主要有三个: 第一,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第二,以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不

注会税法··【063】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10)

注会税法··【063】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10)

第四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一、资产损失的定义(熟悉,能力等级2)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提示】资产损失的资产范围有所扩大。

二、资产损失扣除政策(了解,能力等级2)(一)可扣除的财产损失这部分内容比较繁杂,特将其中容易混淆项目的损失项目、损失原因、确认损失额度列表辨析:损失项目损失原因可确认损失现金损失短缺短缺额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货币性存款存入的法定机构依法破产、清算或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确认损失坏账损失——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贷款类债权列举的十二种情形按未能收回的贷款损失确认股权投资损失1.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2.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3.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4.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投资额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损失盘亏的固定资产或存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或存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被盗的固定资产或存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对于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收回已扣除损失的资产需要计列收入。

注会税法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2)

注会税法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2)

(一)一般收入范围和时限的确认1.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一般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一般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③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①已完工作的测量;②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例题·多选题】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

A.发生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B.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C.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D.已完工作的测量【答案】BCD【归纳与提示】注意三方面问题:(1)不同项目的区分;(2)受赠资产相关金额的确定;(3)收入实现的规定。

(1)不同收入项目的区分的例题。

【例题·多选题】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

A.无形资产B.存货C.股权D.债权【答案】ACD【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收入”的项目有()。

A.债务重组收入B.补贴收入C.违约金收入D.视同销售收入【答案】ABC(2)受赠资产相关金额的确定【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一批材料捐赠,捐赠方无偿提供市场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受赠方自行支付运费0.3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则: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的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但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的相关税费。

注册会计师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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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三)1、单选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IOO 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

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

A国所得税税率为30 (江南博哥)%,实行限额抵免法。

iΓ 算A国应征所得税额O oA. 15万元B. 30万元C. 35万元D. 45万元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I)B国分公司抵免限额=60X30% 18(万元)(2)由于抵免限额(18万元)〈实缴税额(24万元),允许抵免的税额;18万元,因此,A国应征所得税额= (100+60) X30%T8=30(万元)。

2、多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0A、登记注册地标准B、所得来源地标准C、经营行为实际发生地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正确答案:A, D参考解析:企业所得税法中,采用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居民企业的标准。

3、单选某企业2012年3月1日向其控股公司借入经营性资金400万元,借款期1年,当年支付利息费用28万元。

假定当年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息率为6%,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在计算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的利息费用为()万元。

A、30B、28C、20D、8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400X6%X 10/12=20(万元);利息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20=8(万元)o4、多选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O OA.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股份制企业B.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正确答案:A, C, D参考解析:我国境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最新企业所得税CPA

最新企业所得税CPA

企业所得税C P A税法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一,概念: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计税原理所得税的特点主要是: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所得税额为计税依据。

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而已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

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它以利润为主要依据,不是直接意义上的会计利润更不是收入总额。

三,各国对企业所得税的一般做法企所税是法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是利润,因此对法人所得税影响大的因素有纳税人、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

1,纳税义务人--各国基本相同政府只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等法人组织征收公司所得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资和合伙企业则不以企业名义交纳所得税,而是由业主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连同来自其他方面的所得一起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2,税基--各国都是将调整后的利润作为计税依据,包括生产经营利润也包括资本利得。

各国的税基差异表现为折旧和损失等的处理。

3,税率--一是比例税率(法、澳、波、新西、新加坡)二是累进税率是在级距和税率的档次上设计不同但大多数国际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瑞士联邦所得税、美国所得税)。

4,税收优惠--一是税收抵免(主要有投资抵免和国外税收抵免)两种,二是税收豁免(豁免其和豁免税收项目)三是加速折旧【各国所得优惠的一个共同的特点是淡化区域优惠,突出行业优惠】四,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演变1949年全国税务会议通过统一的全国税收政策的基本方案,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14个税种其中所得税有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新给报酬三种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并公布实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30%另按应纳地方所得税附征10%1983年国务院全国实行国营企业“利改税”1991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将《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中……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河滨指定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与7月1日起实施。

注会CPA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讲义

注会CPA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讲义

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目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教材变化本章考点精讲本章重点总结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虽不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章,但却是难点章。

题型主要为客观题,但也不排除结合企业所得税出综合题。

【考试难度】较难【考试分值】5~8分【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本章教材变化1.明确了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生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数量。

2.新增“合伙企业适用税收协定问题”。

3.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规定进行了新增和调整。

4.删除“我国国内法对居民的判定标准”和“受益所有人的部分规定”。

5.新增“税务机关对暂不征税的境内再投资后续管理”的规定。

6.新增“准备主体文档的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

本章考点精讲一、国际税收协定范本1.《联合国范本》(UN范本)——发展中国家多以此为依据2.《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经济发达国家多以此为依据两个范本的主要区别:《联合国范本》在注重收入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的同时兼顾了缔约国双方的利益,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

《经合组织范本》比较强调居民税收管辖权,主要是为了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

二、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一)税收居民1.概念协定中,“缔约国一方居民”,是指按照该缔约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注册地或任何其他类似标准,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也包括该缔约国、地方当局或法定机构。

2.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1)永久性住所;(2)重要利益中心;(3)习惯性居处;(4)国籍。

【提示】上述标准的使用是有先后顺序的,只有当使用前一标准无法解决问题时,才使用后一标准。

3.除个人以外(即公司和其他团体),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例题·多选题】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

会计师之第12讲 企业所得税法90页

会计师之第12讲 企业所得税法90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第十二讲企业所得税法本讲基本内容框架:本讲是税法考试中重点税种之一,学生应对本讲内容全面掌握。

历年考试各种题型都曾出现,特别是作为综合题型,常与流转税、财产行为税和税收征管法相联系,跨章节出题。

本讲一般分值为10-15分,题量在6-7题。

作为对所得额的课税,它与前面几章流转税的计税依据完全不同,它是以纳税人的计税收入扣除税法规定的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后的余额为征税对象,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实际承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这些是学习所得税类税种时首先应明确的一个基本原理。

本讲主要内容:一、税法三要素(一)纳税义务人1.独立核算的企业2.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二)征税对象: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三)税率:比例税率(20%、25%)二、应纳所得税额计算(一)计算方法1.收入总额减除准予扣除项目金额2.会计利润基础上纳税调整3.非居民纳税人计算方法(二)收入总额1.一般收入2.特殊收入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三)准予扣除项目1.基本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2.部分项目具体范围和标准(四)不准予扣除项目(五)亏损弥补:政策与运用(六)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三、资产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税务处理(二)生物资产税务处理(三)无形资产税务处理(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五)存货的税务处理(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七)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四、税收优惠(一)适用哪些纳税人或应税项目(二)优惠内容五、税源扣缴六、特别纳税调整七、征收管理本讲重点内容是:纳税人、税率、应税所得额确定★、资产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等。

本讲难点问题有:计税收入有哪些、应税所得额的调整等。

一、税法三要素▲企业所得税特点:1.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2.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1.税负公平原则2.科学发展观原则3.发挥调控作用原则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5.有利于征管原则(一)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或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注会税法-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4)

注会税法-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4)

3.社会保险费和其他保险费(教材上的第3和10点)保险费的扣除如下:符合标准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可扣除)经营财险和责任险(可扣除)保险费个人家庭财险(不可扣除)商业保险符合标准的补充社保(可扣除)其他寿险(不可扣除)【提示】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

【相关链接】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且在支付时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以下保险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

A.企业为其职工支付的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补充养老保险费B.企业为其职工支付的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的基本医疗保险费C.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养老分红型保险费D.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家庭财产保险费【答案】AB4.利息费用(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例题·计算题】某公司2010年度“财务费用”账户中利息,含有以年利率8%向银行借入的9个月期的生产周转用资金300万元贷款的借款利息;也包括10.5万元的向非金融企业借入的与银行同期的生产周转用1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

该公司2010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答案及解析】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银行利息费用=300×8%÷12×9=18(万元);向非金融企业借入款项可扣除的利息费用限额=100×8%÷12×9=6(万元),该企业支付的利息超过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只可按照限额扣除。

该公司2010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是18+6=24(万元)。

CPA税法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ygf)

CPA税法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ygf)
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P285 •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P278
2020/6/14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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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实质上是要满足3+2方面的条件:
必备条件 盈利水平 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 企业性质
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 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20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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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3·单选题】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 经营的所得,从(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 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A.获利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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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税基式减免优惠(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
• 1.用减计收入的方法缩小税基的优惠: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减计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P281
• 2.用加计扣除的方法减少税基的优惠: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50%扣除);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 的工资(加计100%扣除);P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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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2010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 技术企业)投资2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11年12月31日。甲企业2011 年度经营所得500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 )。
• A.500万元 B.360万元 C.350万元 D.300万元
• 【答案】B
• 8.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获利年度起两 免三减半)。P282

(完整版)CPA税法-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汇总,推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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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CPA税法-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汇总,推荐文档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知识点1】所得来源的确定所得形式所得来源地 1.销售货物所得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3.转让财产所得(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6.其他所得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知识点2】税率种类税率适用范围基本税率25% (1)居民企业;(2)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 1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企业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20%(实际征税时适用10%税率)(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有五种:一是有机构、有联系,税率25%;二是有机构、境内无联系,税率10%;三是有机构,境外无联系,不纳税;四是无机构、有境内所得,税率10%;五是无机构、无境内所得,不是我国所得税纳税人,不纳税。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知识点1】收入总额计算公式一(直接法):建议收藏下载本文,以便随时学习!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计算公式二(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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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熟悉,能力等级3)【例题·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下列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有()。

(2009年原制度)A.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B.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C.在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红利收入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答案】AC三、扣除原则和范围(掌握,能力等级3)以下学习思路:扣除原则可扣除基本扣除范围所得额计算中的扣除具体项目和标准不可扣除——禁止性的规定(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熟悉)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例题·多选题】以下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的是()。

A.合理性原则B.相关性原则C.稳健性原则D.收付实现制原则【答案】CD(二)扣除项目范围(掌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注意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视同销售成本要与视同销售收入匹配【例题·2009年综合题中的步骤】某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 000万元,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45 800万元。

2009年2月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08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以下相关问题:12月20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l63.8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

企业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 1 638 000贷: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 1 638 000则该企业的销售成本是多少?【答案及解析】按照规定采取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应以收到代销清单或收到货款的当天确认收入,该企业将收到的银行存款记入“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不正确。

应调增收入=28×5=140(万元),同时调增销售成本100万元。

因此,该企业2008年度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140=68140(万元),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45800+100=45900(万元)。

第二个问题,与出口退税结合掌握,企业外销货物的成本要包括不得免征和抵扣的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出口实行先征后退政策的外贸企业收购一批货物出口,收购时取得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该外贸企业出口收入(FOB)折合人民币150万元,货物退税率13%,则其外销成本是多少?【答案及解析】外贸企业外销货物成本=外销货物的采购成本+不得退还的增值税外贸企业不得退还的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数)=购货金额×征退税率之差=100×(17%-13%)=4(万元)该企业外销成本是100+4=104(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出口实行免抵退税政策的工业企业自产一批货物出口,该企业该批货物制造成本100万元(不含出口须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出口收入(FOB)折合人民币150万元,货物退税率13%,则其外销成本是多少?【答案及解析】工业企业外销货物成本=外销的产成品成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工业企业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进项税转出数)=(外销FOB-免税购进料件的价格)×征退税率之差=150×(17%-13%)=6(万元),该企业外销成本是100+6=106(万元)。

2.费用,可扣除的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3.税金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税金图示:【归纳】主要税金的缴纳与退还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例题·多选题】可以当期直接或分期间接分摊在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包括()。

A.购买材料允许抵扣的增值税B.购置小轿车的车辆购置税C.出口关税D.企业所得税【答案】BC【案例】某企业当期销售货物实际缴纳增值税20万元、消费税15万元、城建税2.45万元、教育费附加1.05万元,还缴纳房产税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0.5万元、印花税0.6万元,企业当期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税金合计=15+2.45+1.05+1+0.5+0.6=20.6(万元)其中:随销售税金及附加在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15+2.45+1.05=18.5(万元)随管理费在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1+0.5+0.6=2.1(万元)。

【例题·2008年综合题中的步骤】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假定2008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彩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彩电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2)转让技术(属于自然科学领域)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3)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4)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510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共计23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要求计算:(1)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增值税;(2)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营业税;(3)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税金。

【答案及解析】(1)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增值税=8600×17%-(8.5+510+230×7%)=1462-534.6=927.4(万元)(2)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营业税:700万元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200×5%=10(万元)(3)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927.4+10)×(7%+3%)=93.74(万元)(4)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税金=10+93.74=103.74(万元)。

4.损失(1)损失的范围——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按损失净额扣除——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案例】某企业司机张某驾驶企业小轿车违章行驶,造成车辆报废,该车账面净值10万元,保险公司给予赔偿6万元,企业要求张某赔偿3万元,则该车可在企业账面扣除的净损失为:10-6-3=1(万元)。

5.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以及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支出。

学习思路:(三)扣除项目的标准1.工资、薪金支出。

(P262~P263)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几点特别提示】(1)职工福利费有内容上的限制规定,考生要注意职工福利费与单纯性管理费、营业外支出项目的区分。

(P263)(2)“三费”按照实发工资薪金总额计算开支限额;作为计算基数的企业工资薪金还要注意是否合理和据实,超过规定标准的职工工资总额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不能作为计算“三费”的依据。

(3)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全额据实扣除。

扣除职工培训费后的职工教育经费的余额,应按照工资薪金的2.5%的比例扣除。

对于不能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职工培训费的,一律按照工资薪金的2.5%的比例扣除。

(4)职工教育经费的超支,属于税法与会计的暂时性差异;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的超支,属于税法和会计的永久性差异。

【例题·多选题】以下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

A.内设职工食堂的设施维修费B.福利人员的工资C.福利人员的社会保险费D.劳动保护费【答案】ABC【例题·计算题】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合理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当年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1万元,要求计算: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及解析】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8.6万元。

计算思路:【提示】分项给数分项计算限额和超支数;合并给数合并计算限额和超支数。

【例题·单选题】某软件生产企业为居民企业,2010年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50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9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60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40万元,2010年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67.5B.47.5C.27.5D.20.5【答案】C【解析】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90-500×14%=20(万元)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扣除,扣除职工培训费后的职工教育经费的余额应按照工资薪金的2.5%的比例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所得额=60-40-500×2.5%=7.5(万元)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7.5=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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