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五章讲义12

合集下载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考点14 合同的变更(☆☆)考点精讲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合同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⑴合同变更主要以当事人协议变更为主,法律规定变更或人民法院依法变更的,按规定进行。

⑵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的,认定为未变更。

⑶双方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责任。

⑷变更合同效力原则上只对未履行部分有效。

典型例题【例题•多选题】合同变更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

A.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B.合同内容发生了变化C.必须对主体进行改变D.必须涉及合同性质和标的性质的改变【解析】根据规定,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的内容或标的的变更,合同性质和标的性质并不改变。

【答案】AB考点15 合同的转让(☆☆)考点精讲1.合同权利转让⑴可转让合同和不可转让合同 类型 适用情形合同 转让 全部转让 原合同关系消灭,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部分转让 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合同 不得 转让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①根据当事人之间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②以选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如演出合同③合同内容中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不作为义务,如禁止再转让的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权利的转让作出特别约定,禁止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我国《担保法》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⑵合同转让的通知①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让与行为就生效,如果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③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课件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课件

合同变更与转让综合案例
案例标题
案例描述
案例分析
己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己庚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 了租赁物的位置、租金、租期等条款 。后因己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需 要将该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 给辛方。经过庚方的同意,该合同权 利义务的转让得以实现。同时,双方 还协商变更了原合同中的租金条款。
合同变更的程序
01
0人双方应首先就合同变更 的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
见。
签订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明确变更的内容、条件和生效
时间等。
通知和告知
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及时 通知对方,告知变更内容,以
便对方了解和遵守。
登记和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某些合同的变 更需要进行登记或备案,如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
02
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的定义
01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 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 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权利或 义务的法律行为。
02
合同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和 义务一并转让。
合同转让的情形
01
02
03
当事人协商一致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 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 分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不涉及合同关系主体的变化,而合同转让 则是合同关系主体的更换。
合同变更仅对原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而合同转让可能涉及到第三人的加 入。
合同变更一般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双方协商一致而进行的,而合同转让可能因为 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或其他原因而发生。
04
合同变更与转让的风险 防范
05

合同的转让、变更和终止讲义

合同的转让、变更和终止讲义

合同的转让、变更和终止讲义一、合同转让1.1 什么是合同转让?合同转让是指原本合同的一方(转让人)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给他人(受让人)的行为。

在合同转让过程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原合同的权利,取而代之的是受让人可以行使合同权利。

1.2 合同转让的适用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原合同未明确限制合同转让的情况;•合同转让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

1.3 如何进行合同转让?进行合同转让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转让人和受让人达成书面协议,明确转让事项、转让条件和转让时间等;2.将合同转让的意向通知原合同相对方;3.原合同相对方同意合同转让后,签署转让协议,办理合同转让手续;4.转让人将合同权利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取得合同权利。

1.4 合同转让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合同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双方应明确转让的合同权利范围和责任;•原合同相对方的同意;•对未履行的合同义务的处理;•转让后,受让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合同变更2.1 什么是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在原合同生效后,双方协商一致,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等方式,对原合同的约定进行修改或补充。

2.2 合同变更的适用条件合同变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双方协商一致,在原合同的约定上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

2.3 合同变更的方式合同变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双方口头约定并经双方证人证明。

2.4 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合同变更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明确清晰,不模糊或存在歧义;•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合同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

三、合同终止3.1 什么是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的情况。

3.2 合同终止的情形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合同期满;•合同目的实现或不再可能实现;•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形。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讲义--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讲义--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讲义(一) 合同的概念1.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 《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范围(1)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合同法》。

3.合同的分类4.预约合同 VS 本约合同(2022 年新增)根据合同的订立是否以订立另一合同为内容,可以将合同区分为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

(1) 预约合同是约定将来订立相关联的另一合同的合同;(2) 本约合同是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例题·2018 判断题】因借款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是从合同。

( )【答案】×【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一项借款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又订立一项担保合同。

其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1.书面形式(1)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3.其他形式(1) 推定形式当事人没有口头或文字的意思表示,由特定行为间接推知其意思而成立合同。

【举例】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双方未明确续租,但承租人继续缴纳租金,出租人接受租金,自此行为可推定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成立有效。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2、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第三人已经成为合同 关系中的债务人,即使是部分转让,第三人也将 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务人。
(四)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的区别
但是在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况下,第 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的当事人。对于债权 人来说,他只能将第三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 而不能将其作为合同当事人对待。
【难点追问】
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有何区别?债权 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有何区别?
➢提示:在债权转让中,第三人成为合同的债权人, 即使是部分转让,第三人也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 权人。如果债务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其应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向第三人履 行债务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接受履行的主体而 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当债务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 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只向债权人而不是向第三人 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分析5-2】
甲方卖给乙方价值10万元的电器,乙方收货后, 发现该批货物没有安全认证标志,即以甲方违反 国家强制性规定为由拒绝付款,并准备退货,而 甲方已将债权转让给丙方。在这种情况下,乙方 对甲方的抗辩权,可否对丙方主张?
➢提示:可以
【案例分析5-3】
甲方卖给乙方100万元的茶叶,乙方应于2008 年10月1日付款。甲方曾欠乙方50万元蔬菜款, 应于2008年9月1日付款。至2008年9月20日, 甲方将10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受让该 债权后要求乙方偿付。乙方是否得以甲方尚欠50 万元蔬菜款为由向丙方主张抵销权?
3、Patience is bitter, but its fruit is sweet. (Jean Jacques Rousseau , French thinker)忍耐是痛苦的,但它的果实是甜蜜的。10:516.17.202110:516.17.202110:5110:51:196.17.202110:516.17.2021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五章讲义13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五章讲义13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五章讲义13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变更的概念1.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需要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时,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2.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性质并不改变。

(二)合同变更的要件1.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了变化。

3.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

(三)合同变更的形式和程序1.合同变更适用《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双方经协商取得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2.如原合同是经过公证、鉴证的,变更后的合同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必要时应对变更的事实予以公证、鉴证;如原合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变更后仍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登记。

3.合同变更后,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变更的效力原则上仅对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没有溯及力,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的转让(一)合同转让的概念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二)合同权利转让1.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合同权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2.下列三种情形,债权人不得转让合同权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不能转让的合同权利有以下几种:①根据当事人之间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

如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雇用合同中雇用人对受雇人的信任。

②以选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

如以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为基础订立的演出合同。

③合同内容中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不作为义务。

如禁止某人在转让某项权利后再将该权利转让给他人、禁止某人使用某项财产等。

④从权利。

从权利是附随于主权利的权利,从权利随主权利的转移而转移,随主权利的消灭而消灭,主权利无效,从权利也无效,因此从权利不得与主权利相分离而单独转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五章讲义12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的变更
1.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2.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

二、合同的转让
(一)合同权利转让
1.禁止债权转让的情形: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委托合同、雇用合同、演出合同)
(2)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2.程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注意1】债权让与本身发生效力:债权让与的生效只要第三人和债权人达成一致意思即可,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注意2】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权的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生效。

【链接】债权转让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3.效力:
(1)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如提出债权无效、诉讼时效已过等事由)
【示例】甲与乙的债权债务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债权人乙在2013年1月5日将债权转让给丙,丙对甲提出诉讼要求还款,甲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为由提出抗辩。

(2)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合同义务转移
1.程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2.效力: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三)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
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四)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后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
1.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2.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