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工程造价的历史现状及发展建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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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工程造价的现状及发展建议
目录
(一)我国工程造价的历史 (2)
1.1我国工程造价的历史由来 (2)
1.2我国工程造价的历史发展 (3)
(二)我国工程造价研究现状 (4)
2.1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现状 (4)
2.2我国工程造价人员现状 (4)
(三)我国工程造价发展的合理性建议 (5)
3.1改变落后观念,确立全过程控制投资意识 (5)
3.2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6)
3.3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工程造价队伍 (7)
(四)结束语 (7)
(五)参考文献 (8)
浅谈我国工程造价的现状及发展建议摘要:建筑行业流行一句话:是赔是赚,全在预算。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科学控制建筑造价已成为我国项目建设的重点。然而,我国的工程造价仍然存在诸多弊端,如体制、法律、计价模式等。本文结合诸多资料,总结分析了我国造价的历史现状及发展建议,提出一些个人建议。
关键词:工程造价、历史、现状、发展建议、重点
引言:新时期,建筑行业迅速崛起,工程造价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整个建筑过程当中,工程造价起着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对于工程造价重要性的认知,还需要整个行业具体进行把控。工程造价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整个阶段,前期成本的宏观调控,过程中对施工管理进行监控把关,为工程能够顺利的实施保驾护航。
(一)我国工程造价的历史
1.1我国工程造价的由来
据史书记载,我国自唐朝起,就由国家制定有关建筑事业的规范。
在«大唐六典»中有这类条文。当时按四季日照的长短,把劳动定额分为中工(春、秋)、长工(夏)、短工(冬)。工值以中工为准,长工短工各增减10%.每一工种按照等级、大小和质量要求,以及运输距离远近,计算工值。这些规定为编制预算和施工组织制定了严格的标准。
宋初,在继承和总结古代传统的基础上,由私人著述的«木经»问世。到公元1103年,北宋政府颁行的«管造法式»,可以说是由国家制订的一部建筑工程定额。«营造法式»的编订,始于王安石执政时期,由特作监于1091年编修成书.但由于缺乏用料制度,难以防止贪污浪费之弊。1097年将作监少监李诫奉敕重新修订,于1100年成书, 1103年刊发。«营造法式»将工料限量与设计、施工、材料结合起来的做法,流传于后,经久可行。
清代初期,经管建筑的国家机关,又分设了“样房”和“算房”。样房负责图样设计,算房则专门负责施工预算。这样,定额的使用范围扩大,定额的功能有所增加。这便是我国封建时期的造价模式。
1.2我国工程造价的历史发展
改革开放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一直沿用着前苏联模式------基本建设概预算制度。改革开放后,工程造价管理历经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概预算管理-----几程定额管理的“量价统一” 、工程造价管理的“量价分离”,目前逐步过渡到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由政府职能部门实行协调监督、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新管理模式。为适应20世纪50年代初期大规模的基础建设而建立工程造价体制,并经过长期的下程实践,形成了具有计划经济特色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并且日臻完善,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建国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建国初期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是无统一预算定额与单价情况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这时期主要是通过设计图计算出的下程量来确定工程造价。当时计算工程量,没有统一的规则,只是有估价员根据企业的累积资料和本人的工作经验,结合市场行情进行工程报价,经过和业主治商,达成最终工程造价。
第二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初期,是有政府统一预算定额与单价情况下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基本属于政府决定造价。这一阶段延续的时间最长,并且影响最为深远。当时的工程计价基本上是在统一预算定额与单价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工程造价的确定主要是按设计图及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统一的顶算定额与单价,计算出工程直接费,再按规定计算间接费及有关费用,最终确定工程的概算造价或预算造价,并在竣工后编制决算,经审核后的决算即为工程的最终造价。
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至2003年,这段时间造价管理沿袭了以前的造价管理方法,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建设部对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提出了“控制量,放开价,引入竞争”的基本改革思路。各地在编制新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明确规定预算定额单价中的材料、人工、机械价格作为编制期的基期价,少手定期发布当月市场价格信息进行动态指导,在规定的幅度内予以调整,同时在引人竞争机制方面做了新的尝试。
第四阶段,2003年3月有关部门颁布《建设下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 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
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项目和技术性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在国家定额指导下、在企业内部定额的要求下,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中包括的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一种计价模式。
(二)我国工程造价研究现状
2.1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存在的局限性也越越明显,并已开始制约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发展,虽然管理层已经意识到存在的局限性对经济发展造成的不利因素,并已经制定相关制度,但其力度与速度明显不足。建设工程造价领域的法制还不健全,政策还不配套,缺乏监管机制,导致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不规范操作现象严重,例如压价承包、垫资施工、肢解发包、指定分包等严重阻碍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仅能实现建设工程的局部管理 ,导致工程造价失控,三超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在立项阶段就对工程投资估算不实,资金尚未落实就急于上项目,甚至编制虚假的工程概算。有些工程在投资估算时未考虑动态因素,导致市场价格变动,形成投资缺口。现阶段我国投资体制还不完善,责任机制还不健全。特别是市场供求关系失衡时的业主在建筑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造成建设各方各自为政,发生许多不规范行为,如不遵守有关建设工程中的规章制度,不严格履行合同条约,随意压缩工期,压低造价,影响了建设工程正常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改革开放以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等工作的中介组织发展很快 ,但相应的管理制度却不配套,审批与认定中介组织过程不严谨;中介组织对承担的咨询服务不负经济责任,也没有完善的赔偿制度和回避制度等因素严重影响了造价咨询机构的声誉及管理水平的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去改革 ,已经不容质疑,这也是今后工程造价改革的总目标。
2.2我国工程造价人员现状
近些年来,国际上发达国家对工程投资的要求是事前预测、事中控制。而我国传统的做法在客观上造成轻决策、重实施,轻经济、重技术,先建设、后算帐的后果。由于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经济观念和造价控制意识淡薄,使得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难于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长期难以实现。针对上述情况,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