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诉讼维权流程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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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业主集体维权集体诉讼的36个程序

作者:秦兵集体行动 2004-11-9

一、发起人会议:可由三名或者数名业主召开发起人会议;

二、征求意见:召开部分业主参加的发起人扩大会议,就维权事宜征求意见;

三、一次集资:部分业主集资,在6000元左右,以便于与律师进行初步沟通;

四、律师咨询:发起人与律师召开顾问会议,就维权的基本方法与过程进行沟通;

五、一次扩编:将初始人数扩充到30人左右,以保证首次会议的合法性与代表性;

六、法律培训:律师向部分业主进行法律培训,重点介绍合同法、违约责任和集体行动;

七、二次集资:法律培训之后有可能继续进行维权的业主可以组织起来,立即在现场进行第二次集资;

八、维权协议:发起人在律师帮助下起草维权协议草案,以备讨论;

九、二次扩编:为使参加者的数量尽可能达到经济水平,进行第二次扩编;

十、维权会议:发起人在律师协助下准备召开维权会议;

十一、签署协议:部分业主召开维权会议,签署维权协议承诺书;

十二、三次集资:签署协议的业主第三次集资,准备下次选举会议

十三、三次扩编:可以让更多的人业主加入进来,进行签字,或者召开第二次签署协议

十四、选举准备:发起人在律师协助下准备选举会议;

十五、选举会议:业主根据律师建议,准备并召开第一次选举会议;

十六、授权委托:业主选举产生代表后,签署民事授权委托书,并发放选举证明;

十七、律师协议:业主代表与律师签署顾问协议

十八、小组分式:业主代表小组进行分工,大概分为法律、新闻、证据、设备、娱乐、财务、审计、募捐、选举、人大、会员、安全、业主委员会、销售、租赁等若干小组成立

十九、分组会议:各分组会议如期召开,确定代表小组总体工作目标及计划,各分组的工作目标及计划,并确定议事规则、定期会议制度、商业营销制度、房屋租赁制度

二十、收集证据:根据律师建议,整理证据目录;根据证据目录,分别开始收集相关证据;

二十一、证据分析:根据证据小组的目标与计划,在规定期限内召开第一次证据分析会议;

二十二、补充收集:根据第一次证据会议的结果,证据小组补充收集相关证据;

二十三、证据分析:根据证据小组的目标与召开第二次证据分析会议;

二十四、商业营销:尽可能开发在组织过程的商业资源,以求得最大限度的开发商业资源,保持活动的可持续性

二十五、新闻发布会:准备并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二十六、人大会议:寻找人大代表,准备并举办第一次人大代表与选民见面会

二十七、人大选举:如所寻人大代表无法实现业主的诉求,则开始选举产生人大代表;

二十八、政府谈判:与政府有关机构进行协商;

二十九、开发商谈判:与开发商进行首次谈判;

三十、诉讼分析:准备并召开第一次诉讼策略分析会议,大家签署诉讼方案协议,以保持诉讼程序的稳定性;

三十一、财务报告:就前期的准备过程的财务情况向业主进行汇报

三十二、第四集资:诉讼业主选择策略并重新集资,有问题的业主应当在此时选举退出或者加入;三十三、诉讼说明会:根据上次诉讼会议的决定,诉讼费用、起诉书、证据目录、诉讼方案、质证意见等主要法律文书准备好后,召开最后一次诉讼说明会,原告签署起诉书,支付诉讼费用。三十四、启动诉讼:启动第一次诉讼程序;在诉讼程序启动后,不断启动其他程序,包括商业营销、业主委员会、房屋租赁、娱乐与健康活动,保持业主的轻松心理;同时与人大代表、政府、

开发商继续进行各种有效的协作与谈判,以求得利益的最大化。

三十五、诉讼控制:在诉讼过程中,对诉讼各环境进行最大限度的精确控制,以提高案件质量,减少内部争议,强化心理承受能力,解决各种内部分化活动。

三十六、判决总结:第一次判决后,对诉讼内容进行总结,确定是否上诉,或者重新选择律师。重新集结力量,包括集资或重新选举,以提起进行上诉程序。

集团诉讼---办理集体案件小结

作者:时间:2011-01-13浏览量 93评论000

集团诉讼---办理集体案件小结

办理集体案件是一个耗时耗力的事情,由于集体案件的群体性,涉及到利益点比较多,需要顾及的关系就较多,如何在照顾到其他关系的前提下,维护好当事人也就是委托人的利益,就成为律师必须要考量的问题。

这段时间接触到的集体案件主要有三类,其一是拆迁纠纷案件;其二是集体性的业主跟开发商发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其三是商场里租户跟商场的合同纠纷案件。

一:拆迁纠纷案件

拆迁纠纷案件主要是要协调好跟拆迁人的关系。尽管现在国家在拆迁补偿方面的法律规定还不够完善,由于法律规定的迟滞性,在一些地方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补偿给被拆迁户的就非常低。但是一些政府规章比如房屋估价规范就规定房屋估价应按市场比较法,一些法规规定拆迁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生活水平。因此在明确拆迁人时,拆迁人应该是有充分的理由和拆迁人周旋。

在拆迁方面不好办的是一些政府主导的拆迁。由于一些地方的政府的法律知识匮乏、法制观念淡薄,一旦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拆迁或者是政府作为借口的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拆迁,所有拆迁前的动员都是政府主导,被拆迁人根本不知道拆迁人是谁,更不知道拆迁补偿方案、拆迁补偿资金落实情况。拆迁前的动员根本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商谈,而是政府指派的被拆迁人的上级部门、亲友来做被拆迁人的工作,来向被拆迁人施加拆迁压力。

这种情况下的对策: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比如拆迁许可证的信息公开、向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等途径,来逐渐地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二:集体性的业主跟开发商发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集体性的业主和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此种情形,主要是应就合同中的条款研究清楚,然后,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逐步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比如,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在违约处出现过错责任条款,这种情形出现时,对主张对方违约方是很不利的。因为在合同法上违约适用的无过错条款,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在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履约方违约时,合同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而不论违约方在此种情形下的过错情形。这种情况在合同法相关条款也有体现。但是,如果在违约处出现过错责任条款,这意味着,如果违约方违约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那么违约方就可以对守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对守约方的利益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这种情况下的对策: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不要偷懒或者想省钱,或者着急要买房子,一定要找律师,耐心地把买卖双方的合同看清楚,找出对己方不利的条款并及时做出纠正,这样会避免日后纠纷时对己方不利。

三:商场里租户跟商场的合同纠纷案件

商户租用商场的摊铺经营,租户获取经营收益,商场获取租金。但是一些商场急功近利,在老租户合约还没到期之前就招租新的租户或者调整商场布局,导致租户没法正常经营,从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种情形下,发生纠纷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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