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和依据详解(农村户口、死亡)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一览表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一览表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发生的车辆碰撞、车辆倒塌、车辆坠落、行人被撞伤等意外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伤残赔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受伤的人来说,能否获得合理的赔偿至关重要。
因此,了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一、伤残等级。
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分别为一级至十级,其中一级为特别重残,十级为轻微伤残。
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赔偿标准。
1. 一级伤残,特别重残,对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
赔偿标准为100万元以上。
2. 二级伤残,重残,对日常生活有较大困难,需要他人帮助。
赔偿标准为50-100万元。
3. 三级伤残,中度伤残,对日常生活有一定困难,但能基本自理。
赔偿标准为30-50万元。
4. 四级伤残,轻度伤残,对日常生活有轻微困难,能基本自理。
赔偿标准为10-30万元。
5. 五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几乎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5-10万元。
6. 六级伤残,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3-5万元。
7. 七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2-3万元。
8. 八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1-2万元。
9. 九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0.5-1万元。
10. 十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0.3-0.5万元。
三、其他赔偿项目。
除了伤残赔偿外,交通事故还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赔偿项目。
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条例》,受害人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等赔偿。
四、注意事项。
在申请伤残赔偿时,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伤残鉴定书等证据材料。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向对方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逾期未提出请求的,有可能会影响到受害人的赔偿权益。
总之,了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对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追尾全责赔偿标准
追尾全责赔偿标准车子追尾全责的,全责方需要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对于车辆有保险的,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或者没有商业险的,由全责方个人承担。
车辆没有保险的,全部由全责方赔偿。
对于赔偿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车被撞报废了对方全责的车辆有保险理赔方法:(一)交强险: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1、交强险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2、交强险的赔偿项目:(1)维修费: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6)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7)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8)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022年山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2年⼭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都在改变,不同的省份有着不同的规定,那么⼭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包括哪些?下⾯就让店铺的⼩编为⼤家解读⼀下关于该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吧。
欢迎阅读!⼀、⼭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平均⼯资标准,以六个⽉总额计算。
2、被扶养⼈⽣活费:根据被扶养⼈丧失劳动能⼒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或农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为未成年⼈的,计算⾄⼗⼋周岁;被扶养⼈⽆劳动能⼒⼜⽆其他⽣活来源的,计算⼆⼗年。
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是指受害⼈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丧失劳动能⼒⼜⽆其他⽣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还有其他扶养⼈的,赔偿义务⼈只赔偿受害⼈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有数⼈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额或者农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额。
3、死亡赔偿⾦: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为标准,按⼆⼗年计算。
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农村标准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左右,受害者虽然是农村户⼝(或者未征地农转居),但只要具备“经常居住地为城镇”或者 “主要收⼊来源地为城镇”两个条件之⼀的,就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
5、受害⼈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损失等其他合理费⽤。
6、如果受害者是医疗⼀段时间后死亡的,还有医疗费、住院伙⾷补助费、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
7、如有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等)。
⼆、赔偿计算依据全年城镇居民⼈均可⽀配收⼊22456元,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13166元。
全年农村居民⼈均纯收⼊7154元,农村居民⼈均⽣活消费⽀出6017元。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6年整理)
2016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生活费、抚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标准如下: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农民工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农民工在城市发生交通事故致残疾或死亡的,其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按照什么标准赔偿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城镇和农村标准相差2倍还多,这无形中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同命不同价。
这公平吗?而事实上,在城市务工的这些农民工,他们除了社会保障、工资待遇比城市居民差,生活环境比城市居民差以外,其余的,与城市居民没有什么两样,对城市发展的贡献也不会比城镇居民少。
难道仅仅因为是农村户籍,获得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与城镇居民就相差如此悬殊,这公平吗?古语有云,世易时移,变法宜矣。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通过批复解决了该问题。
最高院在批复中指出:一般农村户籍人员在城市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在城市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在主张损害赔偿时可以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请求。
附批复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的受害者,根据受伤程度来确定赔偿的标准。
伤残等级越高,赔偿标准也就相应增加。
1级:仅有轻微伤,伤势轻微,仅需进行简单治疗的,赔偿标准为1,000-1,500元。
2级:轻伤,需要在医院接受治疗,但治愈较快的,赔偿标准为1,500-3,000元。
3级:轻伤,需要在医院接受治疗,治愈需要一定时间的,赔偿标准为3,000-6,000元。
4级:中等伤,需要在医院接受较长时间的治疗、住院或手术的,赔偿标准为6,000-10,000元。
5级:较重伤,需要在医院接受较长时间的治疗,不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赔偿标准为10,000-20,000元。
6级:重伤,造成永久性损伤或留下严重后遗症的,赔偿标准为20,000-50,000元。
7级:特重伤,造成失去重要器官或肢体等极为严重的后果的,赔偿标准为50,000-100,000元。
8级:特殊重伤,对受害人身心健康和生活产生了非常严重影响的,赔偿标准为100,000-200,000元。
9级:极特重伤,造成永久性残疾或严重影响受害人工作能力的,赔偿标准为200,000-500,000元。
10级:全残或死亡的,赔偿标准为100万-120万。
以上标准主要是根据国家的规定,在不同地区或地方法规有差异,需要受害人和责任方在双方协商后确定。
在实际赔偿中,还要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如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器材费、交通费等,具体赔偿数额还需进行进一步协商确定。
总之,作为交通事故受害者,应该要及时把受伤情况告知保险公司,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和医疗记录,为日后的赔偿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6年死亡抚恤金标准
2016年死亡抚恤金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死亡抚恤金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死亡抚恤金的对象。
死亡抚恤金是指国家对因公殉职、工伤致残或者疾病逝世的人员的遗属给予的一次性抚恤金。
对象主要包括因公殉职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等。
二、死亡抚恤金的标准。
1. 因公殉职的人员,其遗属可依法获得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40倍。
2. 工伤致残或者疾病逝世的人员,其遗属可依法获得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倍。
三、死亡抚恤金的申领条件。
1. 遗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
2. 遗属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出申领死亡抚恤金的申请。
3. 遗属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申领条件。
四、死亡抚恤金的申领流程。
1. 遗属需向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申领死亡抚恤金的申请。
2. 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将对遗属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法进行核实。
3. 经审核核实无误后,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将依法发放死亡抚恤金给予遗属。
五、死亡抚恤金的维权途径。
1. 遗属如对死亡抚恤金的申领标准、流程等有疑义,可向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2. 遗属如对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3. 遗属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方式。
死亡抚恤金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发放,避免现金发放带来的安全隐患。
七、死亡抚恤金的税收政策。
依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对于死亡抚恤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其他。
1. 遗属在申领死亡抚恤金时,需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2. 遗属在申领死亡抚恤金时,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行为。
以上即是2016年死亡抚恤金标准的相关规定,遗属在申领死亡抚恤金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流程进行申领,如有疑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全
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
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农用车撞死人该赔多少钱
农用车撞死人该赔多少钱交通事故的发生是通常会造成人身或者是财产的损失,我们需要注意在交通事故中的一些赔偿标准,当驾驶者驾驶农用车,造成受害者死亡的情况下,需要对死者如何进行赔偿?下文是我针对农用车撞死人该赔多少钱所罗列出的知识,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一、农用车撞死人该赔多少钱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款应当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额都是一样的,分配赔偿款的金额也是相同的。
但是,考虑到受害人亲属成员的不同情况,应适当照顾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
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即死者的近亲属。
民诉法中的“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的原告,只有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的亲属时,其他近亲属才可以享有原告资格。
对于死亡赔偿款,受害人亲属未起诉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
这是贯彻民诉中“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出请求,人民法院不可以主动剥夺或者赋予当事人权利。
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车祸死亡赔偿标准一、车祸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车祸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1)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限额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
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2)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3)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是怎样的1、及时报案。
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2、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
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3、抢救治疗。
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4、调解结案。
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5、递交索赔。
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6、理赔付款。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
车祸致人死亡保险赔多少钱
车祸致⼈死亡保险赔多少钱车祸可⼤可⼩,⾯对车祸如果知识造成公物的损失,或者是部分的损害只有⽀付⼀定的赔偿⾦额并且得到⼀定的警告教育就好,但是车祸如果致⼈死亡,那产⽣的后果就是⽐较严重,不仅需要⾦额赔偿,还会需要进⾏刑事处罚,以下店铺⽯柱律师就这⽅⾯的知识进⾏介绍。
⼀、车祸致⼈死亡保险赔多少钱(⼀)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1、《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死亡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按⼆⼗年计算。
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
”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3条第⼀款第(五)项更明确规定了“致⼈⾝损害的,按照《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和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项⽬: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死亡赔偿⾦;丧葬费;被抚养⼈⽣活费;参加丧葬必要近亲属的交通费、⾷宿费、误⼯费;精神抚慰⾦等;(三)交通事故致⼈死亡死亡赔偿⾦的标准为:1、城镇户⼝:60岁以下:⼤约309220元;75岁以上:⼤约77305元;2、农村户⼝:60岁以下:⼤约103000元;75岁以上:⼤约26000元;⼆、交通事故索赔步骤是什么第⼀步交通事故报赔。
发⽣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路⾯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步交通事故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定损,估算合理费⽤,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处理事故车辆。
如车主要求⾃⾏修理,应办理⾃修⼿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将由车主⾃⾏⽀付超出部分的费⽤。
车祸伤残等级1至 10级赔偿标准
车祸伤残等级1至 10级赔偿标准
以下是车祸伤残等级1至10级的赔偿标准:
1级:伤残程度较轻,不影响工作和生活能力,赔偿金额通常
为20%至30%的残值赔偿。
2级:伤残程度轻微,可能影响一些轻度劳动能力,赔偿金额
通常为35%至45%的残值赔偿。
3级:伤残程度明显,影响较强,但仍有一定的劳动能力,赔
偿金额通常为50%至60%的残值赔偿。
4级:伤残程度较重,比较明显地影响劳动能力,赔偿金额通
常为65%至75%的残值赔偿。
5级:伤残程度较重,影响较大,常常需要较长时间的恢复和
治疗,赔偿金额通常为80%至90%的残值赔偿。
6级:伤残程度较严重,常常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能力,
赔偿金额通常为95%至100%的残值赔偿。
7级-10级:伤残程度非常严重,失去了正常的生活和劳动能力,赔偿金额可能达到数百万元以上,具体金额会根据伤残等级的具体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事故情况、受害人年龄、性别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在车祸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明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明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活动中,由于车辆、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过错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明细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对于因此丧生的被害人及其家属所能获得的赔偿标准的具体明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死亡赔偿金,对于因交通事故丧生的被害人,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根据被害人的年龄、家庭状况、收入水平等因素,死亡赔偿金的数额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应当能够覆盖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
二、丧葬费用,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丧生后,其家属需要支付一定的丧葬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肇事方应当承担被害人的丧葬费用,包括殡仪馆的服务费、丧葬用品的费用等。
丧葬费用的数额应当合理,并且能够覆盖被害人的丧葬所需。
三、抚恤金,对于因交通事故丧生的被害人家属,尤其是对于被害人的配偶、子女等直接经济依赖人员,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抚恤金。
抚恤金的数额应当能够满足被害人家属的生活需要,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死亡不仅给被害人家属带来经济损失,还会给其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害人家属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能够体现被害人家属的精神痛苦,并给予一定的心理抚慰。
五、其他费用,除了以上列举的赔偿标准外,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还可能涉及其他一些费用,如被害人家属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
这些费用应当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合理支出,并应当由肇事方承担。
总的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明细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复杂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赔偿数额。
在处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件时,需要充分考虑被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赔偿,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和支持。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简介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受害人造成一定的损失,也会给涉及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带来麻烦,甚至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不良影响。
因此,交通事故索赔中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为了应对更新的社会环境,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公正保护,由国家有关部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法律保护、社会经济水平,制定出的与交通事故相关的人身伤害赔偿的具体标准。
二、赔偿标准1. 普通损害一般指伤害事故中不可抗拒的被害人,受到轻微伤害或损伤,疼痛或痛苦不明显,治愈期不超过3日的损害。
根据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标准,可以获得2000元~5000元不等的赔偿金额。
2. 严重伤害3.致残指受害者因交通事故而受伤,导致部分或全部机能永久性或者暂时性损伤,受害者在全身功能上出现永久或者暂时的异常、弱化或者功能丧失,受害者需要接受慢性治疗、康复治疗、专业护理等较长期治疗的伤害。
根据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标准,致残的赔偿金额将会达到3万元以上。
三、受害人应注意的事项1.尽可能记录受伤后的行动轨迹,详细录取受伤索赔的病历报告、诊断报告等伤害证据,做到赔偿标准的客观,认真,准确。
2.勤提及准确提供赔偿标准以及伤害情况的资料,准确提交受伤证明文件,力求真实地反映被保险人的伤害情况。
3.及时明确收到的赔偿,提醒个人及时地向有关部门了解赔偿情况,给予及时详细、有经验的赔偿建议。
4.遵守求偿程序,在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求偿过程中,不违反民事侵害责任法的规定,比如不对导致伤害的行为人或者第三人提出强制性的赔偿要求。
四、小结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标准以及赔偿求偿应该有助于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公众安全。
同时有利于市民知晓赔偿标准,提升责任意识,杜绝交通意外。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一、引言道路交通事故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事件之一,其中涉及到的人身伤害赔偿问题,向来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山西省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本将详细介绍该标准的具体内容。
二、事故责任认定1.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a.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的组成和职责b. 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限制和申请程序c. 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证据要求和调查程序2.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a. 彻底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的界定和具体标准b. 特殊情况下事故责任的划分三、人身伤害赔偿范围1. 医疗费用的赔偿范围和标准a. 住院费用的赔偿标准b. 门诊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c. 康复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d. 长期护理费用的赔偿标准2. 丧葬费用的赔偿范围和标准a. 正常死亡的丧葬费用赔偿标准b. 事故导致的丧葬费用赔偿标准3. 伤残赔偿标准a. 伤残等级和赔偿比例的界定b. 残疾津贴标准和支付程序四、相关附则和补充1. 各类交通事故的具体应对措施a. 车辆碰撞事故应对措施b. 行人被撞事故应对措施c. 自行车和摩托车事故应对措施2. 车辆保险和责任承担a.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要求和赔偿范围b. 车辆保险的附加险种解读3. 司法救济和仲裁机构的介绍a. 司法救济的途径和程序b.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仲裁机构的作用和程序附件:1.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表2. 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3. 伤残鉴定委托书样本4. 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5. 丧葬费用报销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道路交通事故:指发生在道路上,由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 事故责任认定:指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的责任方进行认定的程序。
3. 人身伤害赔偿: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所需进行的经济赔偿。
4. 住院费用:指因事故受伤需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
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农村地区,当户口人员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死亡时,其家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和相关政策规定。
这一标准旨在保障农村户口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其家属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帮助他们度过丧亲之痛,维护家庭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赔偿范围。
农村户口死亡赔偿范围涵盖了死亡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生活补助金等内容。
其中,丧葬费用用于支付死者的丧葬费用,抚恤金用于补偿家庭因死亡人员失去经济来源而造成的损失,生活补助金则是为了帮助家庭维持正常生活所需的费用。
其次,赔偿标准。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在金额上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丧葬费用在10000元至20000元之间,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则根据死者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以确保家庭可以得到必要的经济支持。
再次,赔偿程序。
家属在申请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时,需要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
经审核确认后,政府将按照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发放,以帮助家属度过难关。
最后,赔偿保障。
政府在制定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农村家庭的实际情况,确保赔偿金额能够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避免因经济原因而导致家庭出现更大的困难。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赔偿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出现浪费和滥用的情况。
综上所述,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政策,对于维护农村家庭的稳定和和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府应当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提高赔偿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为农村户口人员和其家属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法律规定,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的基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伤残赔偿标准、医疗费用赔偿标准以及财产损失赔偿标准等方面。
具体标准如下: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受害者,其家属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要求:(1)死亡赔偿金:按照被扶养人收入的年平均数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的30倍。
2.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受害者的伤残程度按照残疾评定标准进行评估,并按照以下比例进行赔偿:(1)一级伤残:按照被扶养人收入的年平均数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的30倍。
(2)二级伤残:按照被扶养人收入的年平均数的80%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的24倍。
(3)三级伤残:按照被扶养人收入的年平均数的60%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的18倍。
(4)四级伤残:按照被扶养人收入的年平均数的40%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的12倍。
(5)五级伤残:按照被扶养人收入的年平均数的20%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的6倍。
3.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赔偿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受害者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进行医疗治疗的,其医疗费用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1)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但最高金额不能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最高限额。
(2)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受害者实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进行赔偿,但最高金额不能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最高限额。
(3)康复费用: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赔偿。
4.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1)损毁财物的修理费用:按照实际修复所需的费用进行赔偿,但最高金额不能超过货物价值的1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交通事故索赔(赔偿项目明细与证据目录)的咨询意见[特别说明]本咨询意见为示例文件,由上海赞为律师事务所通过其所有并运营的“赞为智法网”向用户出具。
就本咨询意见,上海赞为律师事务所向用户作以下特别说明:1本咨询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赔偿项目明细》及说明:赔偿项目明细列出了受害人家属可以索赔的项目和金额,说明部分阐述了每一损失项目的计算方法、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2)《证据目录》及说明:证据目录列出了受害人家属起诉时应准备的证据材料清单,说明部分介绍了受害人家属准备证据材料时应注意的事项。
(3)《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列出了本咨询意见援引的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帮助受害人家属理解本咨询意见和索赔时使用。
2本咨询意见中的各赔偿项目金额为上海赞为律师事务所根据法律规定,建议受害人家属提出的索赔请求金额,并不代表其最终能够实际获得的赔偿金额。
3受害人家属最终实际可获得的赔偿金额还受以下因素影响:(1)受害人在事故中的责任(需要根据自身责任自行承担其中的部分损失);(2)用户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肇事车辆的投保情况、保险限额、同一事故受害者人数的影响;(4)赔偿义务人的赔付能力;(5)其他可能影响受偿金额的因素(如法院意见、和解事由等)。
4由于用户未提供部分信息或提供的部分信息有误,故与该信息有关的内容仅供参考,不应直接用于事故索赔。
缺失或有误的信息具体如下:丧葬交通费、丧葬住宿费、丧葬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修理费、衣物损、评估费、停车费和律师费。
如用户希望将本咨询意见用于索赔,请务必完善信息并修正相关内容后使用。
赔偿项目明细(按事故发生地山西省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189,080.00元丧葬费: 24,484.50元丧葬交通费: ____元丧葬住宿费: ____元丧葬误工费: ____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 25,973.50元交通费: ____元住宿费: ____元修理费: ____元衣物损失费: ____元评估费: ____元停(拖)车费: ____元律师费: ____元合计: ____元(上述已计算金额合计289,538.00元)赔偿项目明细说明[说明]此次事故的发生地和肇事人住所地均在山西省,受害人家属应向山西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赔偿项目明细》及说明以山西省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并以山西省的标准计算各项损失金额。
1死亡赔偿金1.1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9,454.00元/年×20年=189,080.00元1.2公式说明1.2.1“人均收入”按照山西省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即9,454.00元,理由为:(1)法律规定,“人均收入”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本案中,受害人的户籍类型为农业户口,应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故“人均收入”应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经查,山西省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454.00元(数据源自《山西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2.2“赔偿年限”按照受害人死亡时的年龄确定。
本案中,“赔偿年限”为20年,理由为:(1)受害人出生于1980年1月1日,因此次事故于2016年3月1日死亡,死亡时年龄为36周岁。
(2)法律规定,受害人死亡时不满60周岁的,赔偿年限按20年计算。
1.3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2丧葬费2.1计算公式丧葬费=职工月平均工资×6=4,080.75元×6=24,484.50元2.2公式说明“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经查,山西省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80.75元(数据源自《山西统计年鉴2015》)。
2.3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3处理丧葬事宜交通费3.1计算标准处理丧葬事宜交通费=实际发生额=____元3.2标准说明“实际发生额”按照受害人家属为处理受害人丧葬事宜而支出的全部交通费金额,以交通费发票或收据的票面金额合计为准。
3.3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4处理丧葬事宜住宿费4.1计算标准处理丧葬事宜住宿费=实际发生额=____元4.2标准说明“实际发生额”按照受害人家属为处理受害人丧葬事宜而支出的全部住宿费金额,以住宿费发票或收据的票面金额合计为准。
4.3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5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5.1计算标准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实际发生的误工损失额=____元5.2标准说明“实际发生额”按照受害人家属为处理受害人丧葬事宜而导致收入减少的金额计算。
5.3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6精神损害抚慰金6.1计算公式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50,000.00元6.2公式说明6.2.1“赔偿标准”按照当地法院在受害人死亡的事故赔偿中,通常适用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经查,山西省受害人死亡时通常适用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为50,000.00元。
6.2.2法院通常会结合受害人和肇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酌情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额。
6.3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7被扶养人生活费7.1计算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姓名]生活费=25,973.50元7.2公式说明7.2.1每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人均支出×赔偿年限÷扶养义务人数7.2.2“人均支出”按照山西省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即7,421.00元,理由为:(1)法律规定,“人均支出”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受害人为农村居民,应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人均支出”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经查,山西省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7,421.00元(数据源自《山西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7.2.3“赔偿年限”按照被扶养人的年龄确定,“扶养义务人数”按照对被扶养人有扶养义务的人数确定。
本案中,被扶养人的赔偿年限、扶养义务人数,以及各被扶养人生活费分别如下:(1)[被扶养人姓名]出生于2005年1月1日,受害人死亡时其11周岁,尚未成年,对其有扶养义务的人数为2人。
法律规定,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故“赔偿年限”为7年。
[被扶养人姓名]生活费=7,421.00元/年×7年÷2=25,973.50元7.2.4被扶养人生活费=25,973.50元7.3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8交通费8.1计算标准交通费=实际发生额=____元8.2标准说明“实际发生额”按照受害人家属因事故而支出的全部交通费用计算,以交通费发票金额合计为准。
8.3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9住宿费9.1计算标准住宿费=实际发生额=____元9.2标准说明“实际发生额”按照受害人因治疗而支出的全部住宿费用计算,以住宿费发票金额合计为准。
9.3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10修理费10.1计算标准修理费=实际发生额=____元10.2标准说明“实际发生额”按照受害人家属对事故中受损车辆进行修理而支出的全部费用计算,以维修发票金额为准。
10.3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11衣物损失费11.1计算标准衣物损失费=实际发生额=____元11.2标准说明“实际发生额”按照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导致衣物损毁的损失金额计算,法院在审理时可能酌情确定该项损失金额。
11.3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12评估费12.1计算标准评估费=实际发生额=____元12.2标准说明“实际发生额”按照受害人家属对事故造成物损进行评估而支出的全部费用计算,以评估费发票或收据票面金额为准。
12.3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13停(拖)车费13.1计算标准停(拖)车费=实际发生额=____元13.2标准说明“实际发生额”按照受害人家属因事故车辆施救、停放而支出的全部费用计算,以停车费、拖车费发票或收据票面金额为准。
13.3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14律师费14.1计算标准律师费=实际发生额=____元14.2标准说明“实际发生额”按照受害人家属因聘请律师处理交通事故事宜而支出的全部费用计算,以律师费发票金额为准。
14.3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证据目录1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保单证明: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3户口薄证明:受害人为山西省农业户口4死亡证明证明: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事实及死亡日期5丧葬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证明证明:受害人家属处理丧葬事宜发生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损失6被扶养人户口薄、无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的证明证明:被告应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7交通费发票证明:原告因事故而发生的交通费损失8住宿费发票证明:原告因事故而发生的住宿费损失9车辆维修费发票证明:原先因事故导致的车辆修理费损失10评估费发票证明:原告因事故而发生的评估损失11停车费发票、拖车费发票证明:原告因事故而发生的停(拖)车费损失12律师费发票证明:原告因处理事故而支出的律师费证据目录说明1《证据目录》为受害人家属向法院起诉时为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而应当准备的证据材料清单,可以在起诉时与《起诉状》及相应的证据材料一起提交人民法院。
2受害人家属只有按照《证据目录》所列材料尽可能充分地准备并提交相应证据,其索赔请求才能最大程度地得到肇事人和保险公司的认可,或得到审理法院的支持。
3如果部分证据最终确实无法提供,请在将证据目录提交人民法院前将相关材料从证据目录中予以删除。
但是,与该证据有关的索赔请求可能会因为缺乏相应的证据材料,而难以得到肇事人、保险公司或审理法院的认可。
4除了《证据目录》中所列的证据材料外,受害人家属还需提供原告和被告各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为个人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登记信息;如为单位的,需提供工商登记信息或其他注册登记信息)。
适用]处不适用][本页为《证据目录(被告所在地法院)》页,此处不适用][本页为《证据目录说明(被告所在地法院)》页,此处不适用]法律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