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修改版

合集下载

起诉意见书范文

起诉意见书范文

××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公(刑)诉字〔20××〕××号犯罪嫌疑人杜×明,曾用名,杜×明,绰号杜××,男,19××年11月10日生,出生地××省×县,身份证号码××××××××××××××××××,汉族,高中文化,×市××建筑公司工人,捕前住××省×市××区建业路27号。

犯罪嫌疑人杜×明20××年×月×日曾因酒后驾驶被××派出所行政拘留5天,20××年×月×日释放。

20××年×月×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派出所刑事拘留,同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于××看守所。

本案中杜×明的辩护律师为王××,属×××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编号为×××××××××××××××××。

犯罪嫌疑人杜×明涉嫌杀害杜×建一案,由××派出所于20××年×月×日接受案件,20××年×月×日移送我局。

公安起诉意见书旗模板

公安起诉意见书旗模板

公安起诉意见书旗模板尊敬的法院领导:我是XXX,现居XXX市XXX区,XXXX街道XX小区XX 号。

我特向贵院提出起诉意见,就我个人遭受的某某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向贵法院请求公正的审判。

一、案情简述XXXX年XX月XX日,我在家中接到某某公安机关的传唤通知,被要求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我按要求前往后,却遭受了蓄意侮辱、非法搜查、粗暴扣押等侵害。

在此次事件中,公安机关明显超越了其职权范围,滥用职权,侵害了我的人身自由权利。

二、事实及证据1. 事实:某某公安机关在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无故传唤我前往公安机关,并在调查过程中采取了恶劣的态度和行为对待我。

证据:传唤通知书、调查笔录、现场录像等。

2. 事实:在我到达公安机关后,遭受到了公安人员的蓄意侮辱和辱骂,言辞粗暴、恶劣的态度令人无法容忍。

证据:现场录音、现场录像等。

3. 事实:公安机关在未经搜查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对我的住所进行了搜查,侵犯了我的家庭隐私和个人权利。

证据:现场录像、邻居证言等。

4. 事实:公安机关在无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我进行了非法扣押。

扣押期间,我遭受到了不必要的伤害和生活困扰。

证据:扣押证明、医院诊断书等。

三、争议焦点及理由1. 公安机关的行为是否超越了职权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合理,不能滥用职权。

而该公安机关无合法依据,擅自传唤、侮辱、扣押等行为明显超越了其职权范围。

2. 公安机关是否采取了不当的调查手段?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言辞粗暴、态度恶劣,使我遭受到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和人身侵害。

超出了合理的调查范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3. 公安机关是否违反了我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在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进行搜查和扣押,并对我进行了人身侮辱,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某某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我的个人权利,我诉至贵法院,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审判,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将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判工作,提供更多事实证据和相关材料。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例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例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犯罪嫌疑人秦×,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省×县人,初中文化,无业,住址:××市××街×号。

违法犯罪经历:××年×月×日因抢劫、盗窃罪被×市×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年1月18日释放; ×年×月×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被×市公安局逮捕。

犯罪嫌疑人秦×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月×日×时由本市××派出所公安人员抓获已送至我局。

我局经过审查,于×月×日立案进行侦查。

犯罪嫌疑人秦×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年×月×日17时许,秦×和其女友等人酒后准备到田×家玩,行至机械家属院194号时,遇到帮助别人料理丧事的黄×,黄×说“敢从这过我就弄死你”。

秦×将其女友送至21排房后,遂即叫田×等人返回原处,用随身携带的剔骨刀照黄×腹部猛刺一刀,尔后逃窜,黄×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黄×系被他人用刀刺伤腹部致胰十二指动脉破裂及下腔静脉破裂大出血性休克循环衰竭死亡。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证人王×、李×等证言,刑事技术鉴定,现场勘查笔录,作案凶器剔骨刀一把,秦×对所犯罪行亦供认不讳。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实现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范文

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范文

X X X 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X公刑诉字[2002]第号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等),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并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

违法犯罪经历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案由及案件来源。

具体内容是某单位或者公民举报、控告,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工作中发现等。

简要写明接受案件,立案和破案时间,现已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有以下犯罪事实:(过渡段)
概括叙述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

包括犯罪时间,地点,动机,目的,经过,手段和结果。

(叙述事实根据具体情况,是一人一罪,还是一人多罪,还是共同犯罪,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叙述)。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犯罪嫌疑人……(影响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的情节。


理由。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之规定,涉嫌XX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

(没有“请依法审判”这句话)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市公安局印)
二00四年月日
附:1、本案侦查卷宗XX册。

最新整理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实例.docx

最新整理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实例.docx

最新整理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实例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实例公诉字(****)93号犯罪嫌疑人吴**,男,****年6月7日生,汉族,xxxx省**县人,初小文化程度,职业游医,捕前住xxxx省**县**乡**村。

违法犯罪经历:**72年因盗窃、拐卖妇女被**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79年到**省**县**乡**村定居,****年8月14日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3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县看守所。

经本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吴**有下列犯罪事实:****年2月,犯罪嫌疑人吴 **与原籍陈汉区隘口村有夫之妇汤**(33岁)非法同居半年后,汤**拐走了犯罪嫌疑人吴**的1200元现金及衣物等,为此,吴**非常气愤。

同年10月,吴**到****市贩卖猪肉时,猪肉被抢,吴认为是汤**从中捣鬼,准备对汤**进行报复。

****年2月,犯罪嫌疑人吴**在原籍二郎乡街上碰到了汤**,汤**表现出似要和犯罪嫌疑人吴**重归于好之意,提出向吴**借400元钱还债,并言明当晚在公路桥头接犯罪嫌疑人去其娘家。

吴**将计就计,随手借给汤**400元钱。

当晚,犯罪嫌疑人吴**身葳洗衣用的棒槌,依约到二郎河公路桥头等候,一直等到深夜未见汤**的人影,知道又上了当受骗,决心进行报复。

****年8月12日,犯罪嫌疑人吴**在**县城自由市场碰到汤**在此卖鱼虾,便骗汤**次日到**县白帽区。

13日,二人一起从白帽沿公路向**方向步行卖虾,上午10时许,当步行到**境内“标蔡”公路120K+650M处时,犯罪嫌疑人吴**见此地山高林密,人烟稀少,乘汤**不备之机,迅速拿起扁担朝汤**头部猛击一下,汤**当即向石岸下滚去,幸而抓住了石岸上的茅草,未滚到石岸下。

犯罪嫌疑人见状又用扁担向汤**的头部猛力击去,扁担击在石岸的石头上,当即裂成两片。

吴**见汤**滚到石岸下,便丢下破扁担,溜到岸下,拣起石头猛力向汤**砸去,汤**边还击边向后退,当退到离石岸15米处的石头沟一块大石头处时,汤**倒在地上,犯罪嫌疑人吴**乘机猛扑上去用双手卡住汤**的脖子,汤**咬住吴**的左手大拇指,吴**即用右手卡信汤**的脖子,这时,汤**由于呼吸受阻,将口松开,犯罪嫌疑人随即松开右手护左手痛处,这时汤**用双手猛力抓吴**的脸及其颈部,并不断大声呼喊“救命”。

起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字()号犯罪嫌疑人冯××,男,××省××县人,汉族,住××研究所宿舍楼××号,大专文化,××市××研究所职员。

1998年3月因酒后滋事被治安拘留15天。

犯罪嫌疑人冯××故意杀人一案,由群众于2000年6月17日晚报案至我局,我局经审查后,于6月17日开始立案侦查,同年6月18日犯罪嫌疑人冯××被依法逮捕。

犯罪嫌疑人冯××涉嫌故意杀人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冯××与被害人章××曾有恋爱关系。

因交往中章××觉得自己与冯××的性格、爱好等方面差距较大,提出与冯××断绝恋爱关系。

冯××不死心,多次纠缠章××,并通过亲友多次做章××的工作,章××表示决心已定,与冯××决无再和好的可能。

冯在失恋后便蓄意杀害章××。

2000年6月17日晚,冯××自带藏刀一把,邀约章××到以前多次来过的东郊小树林退还照片和物品。

两人见面后,冯××突然跪下恳求章××不要断绝恋爱关系。

在遭到章××的断然拒绝后,使用藏在身后的藏刀猛刺章××的腹部数刀。

章挣脱后一面奔跑,一面呼救,没跑几步便昏倒在地,冯××紧追上去,又猛刺章的胸部、腹部、头部,将章活活杀死。

冯××杀人后,自感后果严重,企图自杀。

冯用藏刀朝自己肺部猛刺一刀,伤及右肺,并造成左胸骨折。

最新-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精品

最新-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精品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篇一:起诉意见书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刑诉字[2019]34号犯罪嫌疑人许稳,男,出生于1991年12月6日,省份证号码340221************,汉族,本科文化程度,是安徽省安庆市安庆师范学院大学一年级学生,家住陕西省宝鸡市阜平县平阳镇燎原村28号因涉嫌盗窃罪,2019年5月12日被我局刑事拘留,经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6月3日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许稳涉嫌盗窃一案,由王晶与2019年4月22日9时报案至我局我局经审查,于当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许稳于2019年5月12日被我局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许文涉嫌盗窃一案,现已侦查终结经依法侦查查明2019年4月22日早上许犯罪嫌疑人许文由于前天晚上在校外打了一夜的台球,所以在早上7时许才回到宿舍,在经过312宿舍时看见门没锁就进入了该宿舍,进入宿舍后发现宿舍只有王晶等三人在睡觉,同时看见三台笔记本电脑放在书桌上,由于许稳家境不是太好,同时又沉迷于吃喝玩乐,经常手头紧张而当天正好许稳身上没钱了,于是临时起了盗窃的意图,在经过一番挣扎后将3台笔记本电脑偷走然后回到宿舍将电脑藏于衣柜中认定上述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下报案材料,现场勘查笔录,物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许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许稳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此致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安庆市宜秀区公安分局(印)2019年6月7日附1,本案卷宗3卷12页2,犯罪嫌疑人许稳现羁押于安庆市第一看守所篇二: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修改版××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公刑诉字〔2019〕56号犯罪嫌疑人罗××,男,1985年出生,身份证号码为×××,民族××,初中文化,职业农民,家住本县樟树乡茶山村二组。

派出所能写起诉意见书

派出所能写起诉意见书

派出所能写起诉意见书
尊敬的法庭:
我是派出所值班警员XXX,根据查明的事实,对于案件被害人XXX被告人XXX犯罪事实以及证据评析,现就此向贵庭提起起诉意见。

事实经过是:XXX年XX月XX日XX时许,被告人XXX在市中心一家商场内盗窃一部手机,价值XXX元后潜逃。

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查明了被告人的身份及犯罪事实,并于XXX年XX月XX日将其抓获。

经过警方对案件进行审讯,被告人XXX对于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如实陈述了其作案经过。

根据其供述以及现场勘查结果,公安机关缴获了涉案的手机,同时征得了商场监控录像作为证据。

经鉴定,被缴获的手机的价值为XXX元,与被害人XXX所丢失的手机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对如上犯罪事实作出分析和评判。

根据被告人的供述以及相关证据的确凿性,我们可以认定被告人XXX在被害人XXX不注意的情况下实施了盗窃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我郑重向贵庭提出以下诉求: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XXX有期徒刑,其中细则请法庭酌情裁定;
二、返还被害人XXX的手机,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希望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本案,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

以上是本人对此案的起诉意见。

衷心希望贵庭能够正视此案的事实,依法行使审判职权,对被告人XXX作出公正的判决。

同时也希望贵庭以此案为契机,配合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特此申请,敬请审慎考虑。

值班警员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市公字(2005)第××号犯罪嫌疑人丁××,绰号“大元”,男,1981年2月10日生,出生地××省××县,身份证号码××××××××××××××××××,回族,小学文化,无业,捕前住××县××镇××村,暂住××市××区××路××号。

犯罪嫌疑人牛××,男,1975年11月18日生,出生地××省××市,身份证号码:××××××××××××××××××,汉族,无业,捕前住××市××厂宿舍。

犯罪嫌疑人方××,绰号“二狗”,男,1986年7月16日生,出生地××省××县,身份证号码:××××××××××××××××××,汉族,××市××商场营业员,捕前住××市××厂宿舍。

犯罪嫌疑人丁××、牛××、方××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于2005年7月20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8月26日被依法逮捕,先羁押于××市看守所。

原阳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原阳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原阳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被告人郭某某,男,199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7251994********,汉族,大专文化,农民,非中共党员,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河南省原阳县**乡***村。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9月03日被原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本案由原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郭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21年9月7日已告知被告人郭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郭某某,听取了被告人郭某某及值班律师崔荣文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被告人郭某某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9月2日22时23分许,被告人郭某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金彭四轮电动汽车,沿原阳县建设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自由市场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同日22时32分在原阳县中心医院抽取被告人郭某某静脉血2份。

经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郭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01.3mg/100mL。

经河南国信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检验,金彭四轮车相关参数符合机动车(电动汽车)的类型标准。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书证:户籍证明、到案经过、血样提取登记表等书证;2.证人证言:证人刘某某、证人董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郭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鉴定意见: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河南国信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检验鉴定意见书。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

被告人郭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电动汽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郭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郭某某驾驶无号牌金彭四轮电动汽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五)项之规定,从重处罚;被告人郭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郭某某送检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3mg/100mL;建议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

起诉意见书格式范本

起诉意见书格式范本

起诉意见书格式范本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下面为您提供一份起诉意见书的格式范本,并对各部分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写明“XXX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明文书编号,格式为“X 公刑诉字年度第 X 号”。

3、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写明具体身份)、曾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情况。

4、违法犯罪经历如有犯罪前科,应写明犯罪的时间、地点、罪名、刑罚及刑满释放时间等。

二、正文1、案件来源简要说明案件的来源,包括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情况。

2、侦查过程概述案件的侦查过程,包括立案时间、侦查措施的采取及侦查终结的时间等。

3、犯罪事实这是起诉意见书的核心部分,要详细、客观地叙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应写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后果等要素,要按照犯罪构成的要件来叙述,注意事实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分别写明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罪责。

4、证据列举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要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特征及证明的内容。

5、案件性质和处理意见根据犯罪事实和证据,对案件的性质进行分析认定,明确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罪名,并提出处理意见。

写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X 条第 X 款的规定,涉嫌犯有 XXXX 罪,鉴于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特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

三、尾部1、此致在正文结束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明“此致”。

起诉意见书_0

起诉意见书_0

起诉意见书篇一:2016起诉意见书范文2016起诉意见书范文第1篇:XX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19XX)X公审诉字第X号被告王XX,男,现年XX岁,XX市人,X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XX市南郊区双港乡双港村。

被告王XX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务农。

19XX年XX月XX日被拘留,19XX年X月X日被逮捕。

被告人宫XX,别名宫XX、宫大X、男,现年XX岁,XX省东阿省人,X族,初中文化,原系XX市红旗运输场工人,家住XX市河西区大沽路1325号内24号。

被告人宫XX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到红旗运输场做工。

19XX年XX月XX日被拘留,19XX年X月X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XX,男,现年XX岁,XX市静海县人,X族,高小文化程度。

原系XX市南郊区建筑公司工人,家住南郊区南羊乡南羊村。

被告人张XX,自幼上学,后在乡里务农,1985年参军,4年后复员到XX市南郊区建筑公司做工。

19XX年XX月XX日被拘留,19XX年X 月X日被逮捕。

被告人王XX、宫XX、张XX轮奸一案,经本局自19XX年X月X 日至19XX年X月XX日的预审和调查,证实上列被告人犯有如下罪行:19XX年XX月XX日下午,被告王XX将被告宫XX、张XX纠合到家中,计议外出拦截妇女。

当日晚8时许,被告王XX身带菜刀一把,伙同被告宫XX、张XX骑两辆自行车沿津沽公路东行,至后辛庄双洋渠桥上等候拦截妇女。

当未婚女青年宋XX与对象季XX骑车经过时,三名被告上前将宋、李截住,被告王XX、宫XX以诬陷李是”刘二”,与刘有仇为借口,将宋、李劫下自行车,王、宫二被告对李恫吓,被告张XX上前一拳将李打倒,抢走李的军帽。

在宋、李二人苦苦哀求时,被告王XX掏出菜刀威胁,并用刀背猛砍宋、李背部。

将宋、李劫持至桥南后辛庄稻场内。

被告王XX用菜刀拍李的头部,进行威逼,并伙同被告张XX将李看住,被告宫XX将宋带至稻地沟内,以暴力捺倒,强行奸污。

尔后,被告王XX、张XX将宋轮流奸污,三名被告为了发泄兽欲,各将宋轮奸两次,并在轮奸时以下流言语、猥亵动作肆意蹂躏。

起诉意见书和公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和公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和公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尊敬的法院:我是原告A,根据我遭受的侵害,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够公正对待,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事实是这样的:我于某日在公共场所被被告B无端侮辱,辱骂,并对我进行肢体攻击,致使我受伤并心理受到严重伤害。

我作为受害人,遭受无端的伤害与辱骂,这是对我的人格尊严的践踏和人身权益的侵害,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以此为依据,我决定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B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我的了解,被告B有前科,在社会上也有很多不良行为记录。

他的行为已经给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为了保障社会的公共利益,我希望法院能够严肃对待此案,依法审理,给予受害者以公正的司法判决。

在此,我希望法院能够充分听取我的陈述,并严格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认真调查和审理。

我将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辅助材料,尽力维护正义和公正。

希望贵法院能够保障正当的诉讼权益,保护我作为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我希望通过此案能够得到公平的审判结果,使被告B 正视自己的错误行为,改正错误,还我一个公道。

最后,请贵法院能够依法、公正地处理此案,并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

原告:A公安意见书致某地公安局:我是原告A,我在某日在公共场所遭到被告B的侵害并受伤。

我特此向贵局报案,希望能够得到公安机关的支持和帮助,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事发当天,我在某地某公共场所被被告B辱骂并进行肢体攻击。

此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人身权益,对我的生活造成严重伤害。

我是无辜的受害人,在承受实际损害之后,我决定向您报案,希望能够通过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此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受理和处理我报案,并依法展开立案调查工作。

起诉意见书格式范本(新版起诉意见书模板)

起诉意见书格式范本(新版起诉意见书模板)

起诉意见书格式范本(新版起诉意见书模板)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点击查看)。

这里总结了《意见》对公安办案提出了9点新要求:一、权利告知和听取意见《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

对在非讯问时间、办案人员不在场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向看守所工作人员或者辩护人、值班律师表示愿意认罪认罚的,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告知办案单位。

《意见》还规定,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公安机关还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听取意见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

二、通知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自愿认罪认罚。

公安机关(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帮助,并为其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提出法律帮助请求的,公安机关(看守所)应当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意见》还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没有委托辩护人,拒绝值班律师帮助的,公安机关应当允许,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

三、这种情况不再刑拘不再逮捕《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作为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虑因素。

对于罪行较轻、采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足以防止发生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性质及可能判处的刑罚,依法可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羁押性强制措施仅指拘留和逮捕,所以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比如前来自首认罪认罚没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不再刑事拘留,可直接取保候审。

《意见》同时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公安机关认为罪行较轻、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不再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起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

××市××区公安局起诉意见书X公(刑)诉字〔2022〕127号犯罪嫌疑人祝×,曾用名祝××,男,1996年9月17日生,陕西省××县人,身份证号码610×××19960917××××,汉族,高中文化,××市××饭店厨师,捕前住××市××区××路××号。

2021年6月13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市公安局××分局刑警大队刑事拘留,经××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于同年6月23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辩护律师吴××,××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编号:×××××××××××××××××。

犯罪嫌疑人祝×涉嫌盗窃一案,被害人顾××于2021年6月12日报案,××市公安局××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经审查,于同年6月12日立案并展开侦查。

犯罪嫌疑人祝×已于同年6月13日被抓获归案。

经依法侦查查明:2021年6月12日10时45分许,祝×窜至被害人顾××在××市××区××路××号11楼1108室的住房,趁被害人顾××全家外出旅游之机,用事先准备好的钳子、螺丝刀撬开房门,进门后在屋中翻搜,窃得了被害人顾××现金人民币25000元、美元 200元、港币800元、金戒指两枚(价值4100元)、白金项链1条(价值人民币4200元)水晶项链1条(价值人民币7000元)、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人民币8500元),以上折合人民币共计51300余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县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公刑诉字〔2009〕56号
犯罪嫌疑人罗××,男,1985年出生,身份证号码为×××,民族××,初中文化,职业农民,家住本县樟树乡茶山村二组。

简历: 2004年10月因盗窃曾被判刑2年,于2006年10月刑满释放。

2009年9月29日因涉嫌抢劫罪被本局刑事拘留,2009年10月7日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罗××抢劫一案,经本局自09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的预审和调查,证实犯罪嫌疑人犯有下列罪行:
2009年8月27日晚,罗××隐藏在××公路旁边的树丛中,适女青年谢××路过该处,罗××窜出用木棒击打谢××的头部,将谢××击昏,抢走了谢××1000元人民币的精工手表一块以及人民币450元,然后逃离现场。

(七要素)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2.被害人的指正。

3.证人的证言。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罗××使用暴力抢夺他人物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累犯)
此致
××县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1.本案卷宗卷页。

2.犯罪嫌疑人现在处所。

3.随案移交物品件。

4.被害人已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所附项目根据需要填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