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修改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县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公刑诉字〔2009〕56号
犯罪嫌疑人罗××,男,1985年出生,身份证号码为×××,民族××,初中文化,职业农民,家住本县樟树乡茶山村二组。
简历: 2004年10月因盗窃曾被判刑2年,于2006年10月刑满释放。2009年9月29日因涉嫌抢劫罪被本局刑事拘留,2009年10月7日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罗××抢劫一案,经本局自09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的预审和调查,证实犯罪嫌疑人犯有下列罪行:
2009年8月27日晚,罗××隐藏在××公路旁边的树丛中,适女青年谢××路过该处,罗××窜出用木棒击打谢××的头部,将谢××击昏,抢走了谢××1000元人民币的精工手表一块以及人民币450元,然后逃离现场。(七要素)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2.被害人的指正。
3.证人的证言。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罗××使用暴力抢夺他人物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累犯)
此致
××县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1.本案卷宗卷页。
2.犯罪嫌疑人现在处所。
3.随案移交物品件。
4.被害人已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所附项目根据需要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