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阴司断狱”看明清小说中的因果报应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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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间果报信仰中反映的三教关系_以志怪小说_子不语_为例

清代民间果报信仰中反映的三教关系_以志怪小说_子不语_为例

* 收稿日期:2012-01-08 作 者 简 介 :包 蕾 (1986- ),女 ,辽 宁 朝 阳 市 人 ,南 京 大 学 哲 学 系 中 国 哲 学 专 业 研 究 生 ,研 究 方 向 :佛 学 。
内 蒙 古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2012 年 第 2 期 (第 14 卷 总 第 62 期 )
“孝”的观念对佛教因果报应观的影响,很早就有所表现,唐代 道世在其《法苑珠林》中,专设《忠孝篇》、《报恩篇》宣扬为人忠孝,将 得善报。佛教与孝道 的 融 合,既 是 佛 法 向 儒 家 伦 理 靠 拢 揉 合 的 产 物 ,又是中土佛教走向注重现实的 内 在 需 要 ,总 体 说 来 就 是 一 个 不 断中土化和世俗化 的 过 程。 孝 道 对 佛 教 伦 理 的 影 响,大 致 经 历 了 三个阶段 ,[2]魏晋南北朝佛教初传 ,面 对 在 孝 亲 问 题 上 儒 家 指 责 佛 教“不孝”的挑战与责难,佛家多 以 “方 内 方 外”、“在 家 出 家”、“大 孝 小孝”之分别予以强辩和回应 ;隋 唐 时 期 ,在 护 法 的 同 时 ,逐 渐 吸 纳 儒家孝亲伦常,继而站在佛教立场上加以宣传,形成护法与布道并 举之势;宋代以后,随 着 佛 教 中 国 化 的 完 成,佛 教 的 孝 亲 观 与 儒 家 纲常更加接近 ,形成以佛言孝 、劝 佛 行 孝 、助 世 行 孝 的 统 一 ,佛 教 孝 亲观走向中土化 、世俗化 ,达成了佛 法 与 纲 常 名 教 在 孝 亲 观 上 的 契 合 。契嵩在《孝论》的开篇处就 说 :“夫 孝 ,诸 教 皆 尊 之 ,而 佛 教 殊 尊 也。”此时的佛教理 论 家 已 经 完 全 失 去 声 辩 的 锋 芒 和 护 法 的 风 采 , 而是以一个受熏于儒学的禅僧的 眼 光 去 助 佛 言 孝 ,劝 世 行 孝 ,助 世 行孝。这种孝亲观的形成,既 增 加 了 中 土 佛 教 “弘 道 济 世 ”的 大 乘 理想的可行性 ,又赋予中国传统伦 理 以 信 仰 力 量 ,强 化 了 儒 家 道 德

从“阴司断狱看明清小说中的因果报应信仰

从“阴司断狱看明清小说中的因果报应信仰

从“阴司断狱看明清小说中的因果报应信仰【摘要】传统法律文化普遍存在着因果报应信仰,到了明清时期,各种公案和志怪小说把这一信仰更加发挥得淋漓尽致。

因果报应机制为阴阳间的审判互通架构起一座桥梁,让现实中无法得到“圆满”解决的冤案在阴间司法中得到了公正的裁决。

这种信仰实际表现为人们对正义秩序的追寻,鬼神世界所展现的作恶者必得惩罚的秩序观,在国家法缺位时,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明清小说;阴司断狱;因果报应观;法律文化一、司法现实与“阴司断狱”第一,官吏贪赃枉法风气盛行。

行贿和受贿在中国古代官场上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这也是中国传统司法的一大弊端。

明清时期,各省州县必须向六部“孝敬”,像是奏销地丁,需交“奏销部费”;报销钱粮,有“报销部费”,否则事情很难办成。

官员的委派调任以及办理刑名案件,都必须拿出“打点护”、“照应”、“招呼”、“斡旋”等手续费。

官员出差、离任、就职等,都有各种名目为其提供开支,像是“公帮银”、“盘费”、“程仪”、“支应”、“规礼”等等①不仅是明清时期,纵观中国古代各朝各代,这种贪赃枉法的现象都很普遍。

第二,官吏残暴不仁,“滥刑”严重。

“严刑”似乎是封建社会司法审判程序中的一个必备环节,许多司法官员通过这种手段来使犯罪嫌疑人开口招供,更多的时候,甚至是用这样的严刑拷打,使得无辜的百姓被迫承认莫须有的罪名。

这种草菅人命,残害良民的做法,让许多清末来华的西方人印象非常深刻。

他们认为清廷的刑罚:在个别案件中仍旧可以使用“法律所不允许的一些更加严厉的摧残和折磨”,因为这种手段能迫使一些人因为无法忍受酷刑而对他们根本没有犯的罪行招供。

②第四,封建贵族官僚利用特权,欺凌无辜的百姓。

中国封建时代的专制集权是这一弊端滋生的土壤。

自古以来,大大小小的官员就享有各种的法律特权,例如,法律当中有对“八议”、“上请”、“官当”、“例减”、“赎”等一系列官僚贵族的特权的规定。

这种凌驾于司法体制之上的特权,使得官僚们可以规避法律,肆无忌惮地欺压百姓。

从来不信什么是阴司地狱报应,王熙凤弄权水月庵

从来不信什么是阴司地狱报应,王熙凤弄权水月庵

从来不信什么是阴司地狱报应,王熙凤弄权水月庵在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取得巨大成果后,春风得意的她并没有收手,于是在秦可卿发丧的时候,又衍生出水月庵弄权的事情。

当时,王熙凤携宝玉等人,到水月庵休息。

那水月庵的净虚带领智善、智能两个徒弟出来迎接,可见净虚是知道王熙凤的权势与地位,故亲自来迎接。

大家见过。

趁王熙凤休息的时候,水月庵尼姑净虚主动求王熙凤办事,那净虚是很会说话的,她首先采取是投石问路。

她求的对象明明就是王熙凤,但她偏要这么开头——“我正有一事,要到府里求太太,先请奶奶一个示下。

”这样说的妙处是:可以很自然地让王熙凤先知道是什么事,看能不能办成,愿不愿意办,不能办,两边都不尴尬,不算王熙凤没能力,也不算自己丢面儿,因为求的是王夫人,而自己并未找王夫人开口。

王熙凤看那净虚有事情相求,并问其情。

那净虚接着叙述详情,就是长安府太爷的小舅子李衙内看上财主小姐张金哥,要娶她。

可那张金哥早就接受了原任长安守备公子的定礼。

不想守备家听了此言,也不管青红皂白,便来作践辱骂,说一个女儿许几家,偏不许退定礼,可那李衙内也偏要娶张家小姐,就打官司告状起来。

那张家急了,只得着人上京来寻门路,赌气偏要退定礼。

紧接着,净虚还给了王熙凤说出一个帮张家的理由,也就是解决事情的办法,“我想如今长安节度云老爷与府上最契,可以求太太与老爷说声,打发一封书去,求云老爷和那守备说一声,不怕那守备不依。

”也就是这事情不需要王熙凤费神,她已经想好了对策,把贾府帮忙的难度降到最低;就是让王熙凤以贾府的权势给长安节度使云光写信,由云光给张金哥家和守备家下命令干预,把婚给退了。

此外,静虚表示如果王熙凤帮了这个忙,财主“张家连倾家孝顺也都情愿”。

那净虚是知道王熙凤是爱财如命,说出了钱,王熙凤自然是高兴的,求她办事的可能性就提高了。

所以他故意交代出张家是个大财主,而且还愿花大钱了事。

那王熙凤听了笑道:“这事倒不大,只是太太再不管这样的事。

”这句话,分两部分,前半句“这事倒不大”,表现了王熙凤对贾府权势的自信,不过写封书信这么简单,这事情在她眼中不过是小菜一碟。

略论中国古代小说和戏曲中的因果报应观念

略论中国古代小说和戏曲中的因果报应观念
生子不 男不 女; 重 发 誓愿, 广为 布 施 变 女为 儿。 叙事结构恰好可以演绎为:
因 果+ 因 果+ 因 果 为三个结构单元的直线性联 结。结构 单元的增加, 使 情节丰富曲折许多, 抨击了为善不终者, 宣 扬因果灵异, 不 过这依然属单线式简单结构。
因 果 式结构单元的复式联结, 往往构成叙事 高 级形态的复合结构。 元代郑 延玉的杂 剧 看钱 奴 即属 此 类。在大幅度的时 空操作 中, 用 20 年 前后 的恩恩 怨怨 构
深层而令人不觉, 如 交互婚姻 故事即是一例。 因果报应, 或称果报, 出于 对中国 人产 生很大 影响 的
佛家基本教义。不过, 因与 果的客 观联 系, 佛教传 入之 前 的中国古人早就有所认识, 是其时人们对现实生活的经 验 直观的概括。 尚书 伊 训 说: 作 善降 之百祥, 作 不善 降 之百殃。由于所谓虞 夏之书, 被 后世儒 家思 想浸染 过, 所 以不能断定 尚书 时 代就 有了 中国 古 人最 初的 因 果观。 但至迟也不会晚于周代。 易 坤 文言 : 积善 之家, 必 有 馀庆, 积不善之家, 必 有馀殃。 周代是 重人 事讲理 性的 时 代, 周人 事鬼敬神而远之 ( 礼记 表记 ) , 六 合之外, 圣 人存而不论 ( 庄子 齐物论 ) 。因此可以推断, 因果观 念 在萌芽之始是人们对社会生活、人事关系等哲学性思辨 的 升华, 在认识论上某种程度具有科学的意义。用唯物辩 证 的观点来看, 世界上没有无因之果, 也没有 无果之因, 因 果 联系普遍存在。但自西汉末佛教东渐, 其系统而明确的 果 报思想与国人原有的果报观念共鸣互动, 始才形成具有 宗 教色彩的民族的心理意识形式, 对中国叙事之学便产生 了 复杂而深刻的影响。
书名又为 恶 姻缘 , 结 构形 态为 多因 多果。这 种结 构 的高级之处就在于它淡化了粗线条的单纯对应的 因 果 式, 多因多 果的 交 织, 是生 活 丰富 性的 本 然状 态。因 此, 撇开因果报应的 宗教色彩 的话, 可以 说 醒世 姻缘传 结构已迈向了通往生活 原生态 的不归 路。它的 再进 一步 发展, 就是因果的更为 复杂化 细密化 的相 互交织, 使 情节 模糊化, 乃至 于无结构中求结构 , [1] ( P96) 如 红楼梦 几 同于生活原生态了。

《子不语》:善人一生贫困阴间告阎王,因果报应的真相是?

《子不语》:善人一生贫困阴间告阎王,因果报应的真相是?

《子不语》:善人一生贫困阴间告阎王,因果报应的真相是?讲一个清代袁枚写的《子不语》里的故事,或许能从中感悟到一些人生和因果的东西。

江苏常州有个书生叫钟护,一生行善,晚年却没孩子,而且缺衣少食,郁郁寡欢。

临死前对妻子说:“我死了,先别埋。

世事不公,我要到阴间告状。

” 说完他就死了。

妻子也就按他说的没下葬。

书生三天后,钟悟居然又活过来了。

他对妻子说了经历。

原来他死后来到阴间,发现阴间各方面都跟阳间差不多。

听说有位姓李的大王,负责赏善罚恶,他就找到他府上去了。

说明来意,李大王笑着回答道:“你这一辈子干的事,我都清楚。

但一生穷困潦倒,我就不知道为什么了。

再说,这也不归我管啊。

这事你得找素大王”老钟仔细一琢磨就明白了,“李”者“理”也,“素”者“数”也。

他想找素王问个清楚。

李王答应:“素王可不像我这么平易近人,想见就见。

不过,正好我有要事与素王相商,咱们一块去得了。

“阴间途中看到,有浑身是血的人喊冤,有咬牙切齿的人大喊大叫,也有美女拉着丑老公说配错的。

最后竟然还看到一个皇帝模样的人,全身都湿了,说:“我是周昭王。

我们全家祖辈积德行善,文武成康,圣贤相继,为什么到我南征荆楚,全军覆没,朕竟客死在汉水之滨?如此奇冤,总要给我个说法!”李王闪烁其词,众鬼反而都觉得有点生气了。

老钟才明白,世上的不平事很多很多,像我这点贫穷,算不上什么大冤,心里的气就顺多了。

没多长时间,两个大王见面了。

结果两人谈着谈着,打起来了,拳脚相向。

李王打不过,小鬼们也上来帮忙。

老钟也不简单,自己也上手帮忙去了,结果还是打不过。

李王大怒:“你们随我一起找玉帝评理。

”很快两人都回来了,并且两名仙女紧随其后,传诏:“玉帝掌管三界,没空解决这鸡毛蒜皮的事。

现在赐二神天酒十杯。

谁酒量好,就替谁做主。

”李王大喜,心想我平常就爱喝酒,机会难得。

结果喝了三杯,弯腰便吐。

素王喝了七杯,面不改色。

仙女说:“二位仙家等我复命。

”戏剧又过了一会,再次颁旨:“‘理’不胜‘数’,古来如此。

明清神怪小说中“阴司”意象的本质探析

明清神怪小说中“阴司”意象的本质探析

第29卷第2期2019年6月信阳农林学院学报Journal o£Xinyang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Vol.29No.2Jun.2019明清神怪小说中“阴司”意象的本质探析黄春枝(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语言与传媒学院,河南信阳464000)摘要:“阴司”是人们对死后世界的想象,指人死以后灵魂所到之地,是中华信仰文化中的概念。

明清时期,通俗小说尤其是神怪小说的创作出现了兴盛的局面,“阴司”作为鬼魅活动的主要场所屡屡出现,形成了独特的“阴司”意象。

本文探索了阴司的思想文化意蕴,挖掘其或敦伦促教,或借幻刺世,或托幻寓意的本质。

关键词:阴司意象;敦伦促教;借幻刺世;托幻寓意中图分类号:I207.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978(2019)02-0061-03阴司,即阴曹地府,又称阴间、阴府、幽都、冥界等,指人死以后灵魂会到的地方,这是中华信仰文化中的概念,也是神怪小说最重要的表现场景之一。

明清时期,通俗小说尤其是神怪小说的创作出现了兴盛局面,“阴司"作为鬼魅活动的主要场所屡屡出现,形成了独特的“阴司”意象。

由于神怪小说作者个体的差异,导致他们笔下的阴司世界形态各异,表现出不同的思想文化意蕴。

1宣扬教化敦睦人伦恩格斯说:“一切宗教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力量采取了超人间力量的形式。

”旳卷三354宗教在阴司意象的构建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明清时期,儒、释、道三教圆融互包。

作为封建社会正统思想的儒学,其核心便是对伦理道德的强调。

孔子强调以“礼”为手段、以“仁”为目的的仁义道德学说。

孟子创立了以“性善论”为哲学基础,以“仁、义、礼、智"四端为伦理核心的民本和王道政治。

荀子则以“性恶论"为基础,在坚持儒家伦理修养的同时,主张以法治国。

汉代,董仲舒将谶纬迷信引入儒学,提出了“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等观念,将儒家的伦理道德思想概括为“三纲五常”o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便成为社会的统治思想,并逐渐左右着中国思想界的走向,迫使其它派别不得不向儒学作出让步和自觉的靠拢,由此将伦理教化思想渗入其它宗教体系中。

亡人路引全文

亡人路引全文

亡人路引全文【原创实用版】目录1.亡人路引的概述2.亡人路引的内容3.亡人路引的象征意义4.亡人路引的文学价值5.结语正文【亡人路引的概述】亡人路引是一部描绘古代中国丧葬文化的长篇小说,作者不详,成书于明代。

该书通过讲述阴间亡人的遭遇,展现了丰富的民间信仰和古老的丧葬习俗,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亡人路引全文详细描绘了亡人在阴间的历程,包括鬼门关、黄泉路、孟婆汤、十殿阎罗等场景,为后世研究古代中国丧葬文化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亡人路引的内容】亡人路引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阴间地府的景象描绘、亡人在阴间的审判过程以及亡人的轮回转世。

书中通过讲述亡人唐小西在阴间的遭遇,反映了古代民间对于生死、善恶报应等信仰。

书中描绘了阴间地府的景象,如鬼门关、黄泉路、奈何桥、孟婆汤、十殿阎罗等场景,展现了古代丧葬文化的神秘面貌。

在亡人的审判过程中,书中通过描述亡人唐小西在阴间受到的审判,传达了善恶报应的观念。

最后,在亡人的轮回转世部分,书中讲述了唐小西投胎转世的过程,展示了古代民间对于生死轮回的信仰。

【亡人路引的象征意义】亡人路引全文充满了象征意义。

首先,阴间地府的景象象征着人类对生死的恐惧和对神秘世界的好奇。

其次,亡人在阴间的审判过程象征着人类对善恶报应的信仰和对道德的坚守。

最后,亡人的轮回转世象征着生命的延续和生死轮回的必然。

通过这些象征意义,亡人路引传达了古代民间信仰和道德观念,为后世提供了丰富的思考。

【亡人路引的文学价值】亡人路引作为一部描绘古代中国丧葬文化的长篇小说,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首先,它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为后世研究古代丧葬文化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其次,它以生动的描绘和传祺的故事形式,展现了古代民间信仰和道德观念,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最后,它以阴间地府为背景,展现了人类对生死的恐惧和对神秘世界的好奇,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结语】总之,亡人路引全文是一部描绘古代中国丧葬文化的长篇小说,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doc】因果报应的柔性化——谈《狭路逢》

【doc】因果报应的柔性化——谈《狭路逢》

【doc】因果报应的柔性化——谈《狭路逢》因果报应的柔性化——谈《狭路逢》因果报应的柔性化——谈《狭路逢》口刘勇强一般认为,话本小说在清代走向了衰落,而导致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道德教训的加重.其实,清代短篇白话小说的道德教训是一个很复杂的现象,其中确有一些作品训诫连篇,不堪卒读. 但也有一些作品的道德教训较之以前的话本小说非但没有加重, 反而减弱了,变调了,如李渔的《无声戏》,《十二楼》及艾衲居士的《豆棚闲话》等都是如此.最值得关注的是,即使是所谓道德教训, 内涵上也往往有所不同.作为道德教训思想基础之一的因果报应观念,在清代短篇白话小说中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小说集《人中画》中的《狭路逢》就鲜明地体现了这一变化.这篇小说的内容是这样的:湖广商人李天造丧妻后,携子春荣外出做生意.遇风浪船覆落水,幸而得救.春荣则逆流而上,为季寡妇收留,认为义子.天造在苏州帮助一个生意折本的商人傅星摆脱了纠葛,又委托他去芜湖贩卖货物.傅星售得银两,念及因负债外出,女儿被乡宦掠为人质,竟卷款而去.后来,春荣参加科考,途中救护了一位遭受欺凌的少女,此女正是傅星之女.傅星归来,遂令女儿与春荣结亲,而天造也在神明帮助下,得与春荣重逢,并与季寡妇再婚.28簟嚣群嚣0群嚣群*誊京聋尊##}文史知识《狭路逢》的篇首有一首[眼儿媚]词,其词云:"任他伎俩干般秘,天道却昭临.得还他得,失终我失,试看而今."篇尾也有"心肠坏尽成何用,德行修来自不差.试看物皆归故主.又赔一个女如花"的诗句,可见作者始终强调天道赏罚与因果报应的思想.从作者给"傅星"的命名谐音"负心",也可以看出他对这一人物的批判态度.但是,耐人寻味的是,小说结束时,不但李天造自此之后,一家和顺;傅星也暖衣饱食,安享晚年.这种让负心之人居然也能得. 到善终的描写,与此前小说热衷渲染因果报应之惨烈,迥异其趣. 众所周知,因果报应的观念,源远流长.既有中国本土思想资小源,更与佛教的传播有关.早在《周易》中,就有"积善之家必有馀观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的说法,类似的思想还散见于许多典籍,如《国语?周语》中的"天道赏善而罚淫",《韩非子?安危》中的 "祸福随善恶"等,都体现了善恶必报的观念.而佛教的传人中国, 使因果报应观念更深人人心.按照佛教的理论,一切事物的生成,. 存在都与他事物存在着因缘果报的关系,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j?_ 故彼生",而众生则在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不断流转,转生于天,人,畜生,饿鬼,地狱,阿修罗六道(六趣).在此业报轮回过程中,人的行为即所谓"业"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每个人的善恶言行都是"因",总会得到相应的报作为"果".由此也就形成了一种关乎人生道德伦理的因果联系.人只有止恶行善,才能出离j界, 摆脱轮回.但是,在现实社会中,人的穷通,寿天等.有时并不与人的道德水平的高下一致,为了这些不合理现象,慧远在他着名的《三报论》,《明报应论》等文章中,进一步论证了善恶报应"乃必然之数",并引佛经宣称:"业有三报,一日现报,二日生报,j日后报. 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也就是说,人们在现世的言行,决定了来生的果报;而今生的处境则受制于前世的善恶.这就将因果报应的时间向过去及未来作了超出个人体验的延伸,不但使因果报应理论更能自圆其说,也使它具有了更强的神秘性,因而对人更具警慑力.此后,道教也大讲因果报应,北宋末年以后出现的《太上感应篇》,《阴骘文》等,就从道教的角度普及因果报应思想.《太上感应篇》第一句就是"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 如影随身".书中还精确地说:"一Lt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至此,因果报应成了全社会普遍接于注重Lt常生活的描写,进一步反映了宗教思想与世俗道德实践的结合.就话本小说而言,其中的因果报应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对神灵礼敬与否的态度,受到神灵直接的奖惩,这在较早的话本小说中时常可见,如《计押番金鳗产祸》在故事的表层结构中,主人公因为误伤金明池池掌,招致这一水神的严厉报复二是由于人的善行,得到神灵的奖赏;三是人的恶行,受到神灵的惩治.这两种情形也就是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它们在话本小说中可以说不胜枚举.如《娱目醒心编》卷9《赔遗金暗中获隽拒美色眼下登科》两回各述一故事,都是将两种报应对举.不过,从总体上看,话本小说中似乎也是以描写恶报的为多.而且往往写得比较惨烈,大约这样一可耸动听闻,二能警示世人,作品娱乐,劝惩的双重功能同时得以实现.经过历代小说家的努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信念早已家喻户晓而在小说的艺术世界中,因果报应也成为了一种叙事策略.当作为道德观的因果报应思想与作为叙事结构与情节的因果关系达到了契合,作品内在的逻辑性也就得到了突l叶J.一篇作品展示的情节,往往就是一个有因有果的道德实践过程.各环节的前因后果环环相扣,不但昭示着某种道德观念,也显示着结构的谨严有序.古代小说叙述结构大多有头有尾, 完整封闭,同然与人们的欣赏习惯有关,也与因果报应的思想有关.不过,如果从早期的小说一路读下来,我们会发现,清代小说家却开始不那么依赖因果报应这一情节布局中的惯例因素.他们小说丛谈也会描写因果报应,赏善罚恶的观念也没有改变,比如上面所说《的三种报应,在《狭路逢》中都有涉及,李天造对项王神灵的态度'. 成命运的姨搔鹋积德行善,也是茺来得子鹋碌阻.萎tit|| 而傅星的忘恩负义,更是他蒙羞受辱的原因.因此,由因果报应而逐渐展开的线性时空,依然是本篇人物生命与作品情节共同的流程.但是,在不少清代小说中.那种毫厘不爽的报应有时不过是传统小说谋篇布局的惯性思维的体现,因而可能只具有装饰性的意义.与此相关,在描写"善有善报"时,清代小说家虽然照例是写得喜气洋洋,但对"恶有恶报",却不再刻意渲染了.如李渔的《谭楚玉戏里传情》中那个逼婚的富翁,原是个毁人婚姻,致人死命的小人,非但没有如《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角色性质相近的那个孙富一样受到死的报复.反而得到了受害者谭楚玉的格外宽容,他说: "若非此公一激之力.不但姻缘不能成.就连小弟,此时还依旧是个梨园,岂能飞黄腾达至此?此公非小弟之仇人,乃小弟之恩人也."另一部清代话本小说集《鸳鸯针》表现得更为明显,它的第一卷《打关节生死结冤家做人情始终全佛法》写主人公徐鹏子屡经小人陷害.等到权柄在握.却"一味以德报怨,全不记怀冤仇二 31字",原谅了几乎置他于死地的恶人.第二卷《轻财色真强盗说法出生死大义侠传心》中的主人公时大来同样饱受折磨,但后来同样表现了一种宽容大度.作品特意为作恶多端的贪官任某安排了一个貌美心善的女儿,又让他的宿敌侠客风髯子与其女成婚,并接来同住,更可谓"相逢一笑泯恩仇",完全没有通俗小说中常见的那种除恶务尽的愤激情绪.清代短篇白话小说的作者为什么会如此描写呢?这可能与他们的身份与态度有关.一般来说,这些文人小说家虽然可能科场失意,怀才不遇,对社会不公有所不满,但毕竟受过良好教育,正统观念影响很深,看问题的眼光也比较现实,对因果报应的认识也比社会下层灵活些.如果与同时的《聊斋志异》对比,这一点或许可以看得更鲜明.相对而言,蒲松龄作为一个乡村知识分子,立场更传统,也更民间化,这两方面都使得他在表现因果报应时,沿袭了以往小说中那种不可抗拒的尖锐态度.在他笔下,因前生多恶行导致的轮回是切切实实的变马做犬,如《三生》;而一个忤逆行为得到的报应,是化身为猪,游街示众,如《杜小雷》.至于像《狭路逢》所写的侵吞财产行为,在蒲松龄的《果报》中竟引出了"剖腹流肠"的自残,用作者的话说:"果报如此,可畏也夫!"如上所述, 这种严厉本来也是白话小说家惯用的态度,但在《狭路逢》中却柔化为羞于见人的耻辱.当傅星与李天造重逢时,作者写道:"傅星早羞得满面通红,立脚不定,往里就走,连连叫道:'羞死我也,羞死我也!"'正是:"假饶掬尽湘江水,难洗今朝满面羞."——只有文人才会将面子问题看成严重的问题,它与那种变牛做马入地狱的残酷惩处相比,实在温柔敦厚多了.实际上,在本篇所谓的报应上,你甚至分辨不出是赏是罚.当傅星之女嫁了李春荣,据作者说是傅星"又赔一个女如花".但女儿得嫁如意郎君,何尝又不是一件美事?否则傅星不会积极主动地促成此事.而且这样一段婚姻, 也为后来的大团圆铺平了道路.应该说,在宽容的同时,清代小说家对现实的认识也更平实 32器冀精搿譬MY帮誊*毋鞲》?.?0嚣嚣i乞I躜=一,一_?一.了.《八洞天》中有一篇《正交情》,也写了一个叫甄奉桂的人为贪财而忘恩负义,后来他多食厚味而患背疽,又误信医生之言,多吃人参进补,以致发胀而死.从报应的角度说,这是因为他"坏了心肝五脏,故得此忌症".但作者又进一步解释说:"他若不曾掘藏, 到底做豆腐,那里有厚味吃,不到得生此症.纵然生此症,那里吃得起人参,也不到得为医生所误."显然,所谓果报不爽在作者那里是另有符合现实逻辑的理解故事的纪昀所说的那样:"君疑者必贫,势也;劫财者必诛,杀卷8)不把由因得果这一生活中所必然,理所应得的,体现的其从《狭路逢》的描写看,我fI来.比如在写了傅星卷款而去盾:这夜事在心头,翻来军生从未曾见这些银子,今日既到我手,却又交还别人,几时再得{乜莱况我女j乙叉当在人家受苦.若拿这银子回去.赎飞'..I...|…I 女儿,招个女婿,教他做个生意,养我下半世,岂不是晚年之福?若磋磋然执了小信,回去交还他,他不过称我一声好人. 难道肯将这银子分些与我不成?"又想道:"只是李老爱我一片美情,我如何负他?若欲负他的银,恐天理难容."又想一想道:"天下之财,养天下之人,那有定属?前日在他,便是他的; 今日在我,便是我的.若定然该是他的,他就不该托我,今既托我,自是他误.我既到手,再要还他,岂非又是我误?况且李老尚有千金在手,还是个财主,不至穷苦,假如他桐油不长, 两处只卖得千金,他也罢了.我这财主是落得做的."又想道: "是便是这等,只是日后怎好相见?"又想道:"人世如大海一般,你东我西.那里还得相见?"33经过这种反复算计,傅星才决定悄然而去.初衷既是为了救女,符合人之常情:救女之后,又以银赠婿,也算物归原主.因为没有挖空心思地恶意侵吞,所以在事情暴露时,亲情自然而然地就成了那一点道德瑕疵的涂改液.作者通过李春荣,李天造之口,从多方面为傅星辩护:"此事乃小婿与令爱婚姻有分.故幻出一段机缘. 岳父若不如此,何能凑合?""亲翁虽负于我.然培植小儿一段高谊人在一段曲折的经历中感受善恶必报在心灵上的折射,也许更能传达出因果报应的真谛.换言之,因果报应的柔性化,也可以说是人们正确认识自我与社会的一个开始.从这一角度看,清代话本小说衰落的原因,绝不仅仅是道德教训的加重,毋宁说是相反,正是上述因果报应的柔性化,稀释了话本小说道德教训的强度,使小说内在情节的张力得到舒缓甚至瓦解,这应该说是一种进步. 问题是,这种张力本来是与话本小说体制相适合的一种叙事策略.当一种传统受到挑战,理应有另一种更令人信服的思想武器出来填充,清代小说家只走了前一步,还没有迈出后一步,这可能才是话本小说衰落的真正原因.。

论“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

论“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

论“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作者:王桂华来源:《中国校外教育(上旬)》2020年第03期【摘要】明代是公案小说创作空前繁盛的时代,这一时期的文言公案小说和拟话本公案小说继承了唐宋文言公案小说和宋元话本公案小说的优良传统,反映社会生活的面比以前更为广阔,对司法腐败现象的揭露也更为深刻,其中拟话本公案小说代表了中国古代白话短篇公案小说的最高成就。

明后期出现了两部白话小说集“三言”和“二拍”,其中的公案小说占了部分比例,在破解谜团的描述过程中,依附了神道思想的帮助,展现了我国古代人民的智慧和道德,同时运用误会和巧合的手法使情节回旋跌宕,体现了我国古代公案小说的独到之处。

【关键词】公案小说;神道思想;思维模式“三言”“二拍”中的公案小说有很多,其中“三言”涉及案狱诉讼的作品有十八篇;“二拍”中多达二十五篇,凌濛初在《初刻拍案惊奇·序》提出要写“耳目前之怪怪奇奇”即各种案件。

“三言”“二拍”中的公案小说有很多种类,抢劫案、盗贼案、谋杀案、因奸逼命案、兄弟构讼案,等等,大凡经官动府的各种民事纠纷刑事案件都有涉及。

还有不少篇章是公案题材与世情、婚恋、侠义等其他题材糅合在一起,这些成为反映明末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

一、内涵丰富的公案小说“公案”是宋元话本的分类之一,宋朝陈汝衡在《说书史话》中对“公案”的提法有所扩展:公案、铁骑儿被列在武的故事固然不错,但这里的“武”却不一定专指战争。

所谓“朴刀悍棒”,是泛指江湖亡命、杀人报仇,造成血案,以致经官动府一类的故事;再如恶梁强霸,犯案累累,贪官赃吏,横行不法,当有侠盗人物路见不平,用暴力方式替人民痛快地伸冤雪恨,也是公案故事,总之公案项下的题材,决不可以把它局限在战争范围以内,凡有“武”的行动,足以成为统治阶级官府勘察审问对象的,都可以说是公案故事。

黄岩柏先生对公案小说的界定是:“公案小说是中国古代小说的一种题材分类;它是并列描写或侧重描写作案、断案的小说”,侧面描写作案,而断案只是一个结尾的;侧面描写断案,作案的案情自然夹带于其中的,这三种大的类型全是公案小说。

从“阴司断狱”看明清小说中的因果报应信仰

从“阴司断狱”看明清小说中的因果报应信仰

从“阴司断狱”看明清小说中的因果报应信仰作者:范恬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09期【摘要】传统法律文化普遍存在着因果报应信仰,到了明清时期,各种公案和志怪小说把这一信仰更加发挥得淋漓尽致。

因果报应机制为阴阳间的审判互通架构起一座桥梁,让现实中无法得到“圆满”解决的冤案在阴间司法中得到了公正的裁决。

这种信仰实际表现为人们对正义秩序的追寻,鬼神世界所展现的作恶者必得惩罚的秩序观,在国家法缺位时,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明清小说;阴司断狱;因果报应观;法律文化一、司法现实与“阴司断狱”现实世界的黑白颠倒,现实社会的严重不公,现实司法的腐败不堪造就了明清时代众多小说剧本具有这样一个共同的思想主题,那就是对现实世界的批判。

而这些批判又不约而同的采取了一种方式被付诸笔墨——司法故事,尤其是阴间司法的故事。

明清小说的作者在书中都极力表现出:现实世界中的冤假错案要通过阴司的审判来平反这样一种倾向。

这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黑暗腐败的现实司法世界不可能给底层大众带来太多公平与正义机会,他们只能寄希望于以“善恶有报”的报应观构筑起来的阴间司法世界,期待能够藉此达成惩恶扬善的美好愿望。

第一,官吏贪赃枉法风气盛行。

行贿和受贿在中国古代官场上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这也是中国传统司法的一大弊端。

明清时期,各省州县必须向六部“孝敬”,像是奏销地丁,需交“奏销部费”;报销钱粮,有“报销部费”,否则事情很难办成。

官员的委派调任以及办理刑名案件,都必须拿出“打点护”、“照应”、“招呼”、“斡旋”等手续费。

官员出差、离任、就职等,都有各种名目为其提供开支,像是“公帮银”、“盘费”、“程仪”、“支应”、“规礼”等等①不仅是明清时期,纵观中国古代各朝各代,这种贪赃枉法的现象都很普遍。

第二,官吏残暴不仁,“滥刑”严重。

“严刑”似乎是封建社会司法审判程序中的一个必备环节,许多司法官员通过这种手段来使犯罪嫌疑人开口招供,更多的时候,甚至是用这样的严刑拷打,使得无辜的百姓被迫承认莫须有的罪名。

因果报应观在“二拍”中的表现及影响

因果报应观在“二拍”中的表现及影响

因果报应观在“二拍”中的表现及影响因果报应观在“二拍”中的表现及影响养胃方法摘要:“二拍”作为明代文言短篇小说的代表作品,受佛学因果思想影响深重。

二拍中的因果故事题材多样、丰富多彩,因果观念成为小说主要内容或主导思想,对明代小说的内容产生了一定限制作用,所宣传的宿命思想有一定的消极作用,但也为我国古代小说的叙事模式提供了基本方式。

同时,“因果轮回”作为一种结构模式为古代小说家加大小说时间的跨度和增加情节的容量提供了一种非常好的选择,增强了小说的表现力。

关键词:二拍;因果报应因果报应思想是佛教的基本思想,佛教认为有因必有果,万事万物都处于因果报应之中,前世的种种都会报应于后世。

佛教因果观认为人的行为是造成个人命运走向的重要原因,积恶成疾必然受到报应,只有弃恶扬善才能获得善果。

作为明代文言短篇小说的代表作品,凌?鞒跛?做的《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以下简称“二拍”)受佛学因果思想影响深重。

从内容上看,“二拍”中半数以上的故事都掺夹了因果报应的思想。

从形式上看,“二拍”中的很多故事都是采用因果或果因的结构模式。

一、因果报应思想在“二拍”中的表现“二拍”一共有八十卷。

其中宣扬因果报应思想的小说接近一半,直接涉及到因果报应思想的小说超过四分之一。

从内容上讲,这些受因果报应观念影响的故事大体可以分为婚姻爱情、经济逐利、官吏活动、世俗怪事百姓生活几类。

(一) 经济逐利明代商品经济发展,市民阶层扩大,商人活动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主要活动,对利益地追逐成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

明代白话短篇小说反映了广泛的社会生活面,市民逐利成为其乐于反映的现象,所以反映当代商业活动和经济思想也成为“二拍”最重要的主题。

中国佛教因果说决定报应的通常是外力,如“天命”“鬼神”一类。

因此因果报应时常伴随着鬼神观念。

初刻卷十四《酒谋对于郊肆恶,鬼对案杨化借尸》就是通过鬼神来进行报应的。

故事主人公于大郊为谋财,杀死了单身穷军杨化。

杨化冤魂附身于李氏揭露于大郊恶行,终得昭雪。

《三言》的因果报应思想

《三言》的因果报应思想

《三言》的因果报应思想作者:马明来源:《青年文学家》2012年第03期摘要:三言大约一百二十篇,大都是通过一两个故事来说明道理或是宣扬教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作者总是有意无意运用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本文以三言文本为主,探索因果思想的内涵,并把书中的因果报应故事加以分类,来分析三言的思想特点。

关键词:因果报应、三言、佛教[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39(2012)-03-0031-01冯梦龙的《三言》经常采用这样的情节结构—:开篇讲述一个小故事,由小故事道出“说话人”讲这段故事的主旨,接着讲述和这个主旨有关的一个故事,最后用故事中的主旨讽劝世人要积德行善。

冯梦龙的《三言》最常采用的就是“因果报应”的思想来达到他教化世人的目的。

在三言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和佛教有关的故事。

比如《白娘子永镇雷峰塔》里面的宝塔和降妖的禅师,《明悟禅师赶无戒》里面的三生因缘,作者在讲述完这些故事后经常用高僧的“偈子”来点明故事主题,借高僧之口来传达作者的“因果报应”思想。

“因果报应”思想是佛教教义的基本理论和根本要义。

虽然在中国,佛教分为很多的宗派,如禅宗、净土宗、天台宗、律宗等等,这些宗派的学说各异,但“因果报应”思想作为基本的理论,可以在佛教的各个分支中见到,尤其是面向普通民众的佛教。

由于当时民众文化水平较低,关于佛教里面“形而上”的很多理论,比如“佛性”有无,民众并不能真正明白,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能和他们普通生活联系起来,在他们理解范围内的佛教理论才是能为他们所接受的佛教理论。

因此,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是封建社会最广为人知的佛教思想。

冯梦龙正是看到了“因果报应”思想在当时民众中的思想基础,才创造了大量的讲述这类思想的话本小说,来讽劝世人。

总体看来《三言》中因果报应大致上有三种模式:现世报;前生业,今世报;三生业报。

一、《三言》里面的现世报模式,主要就是今生种下的因,不论是好的方面,还是恶的方面,到在今生得到报应。

古典小说中“因果报应类”诗词选

古典小说中“因果报应类”诗词选

古典小说中“因果报应类”诗词选古语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果报应思想作为中国传统儒释道文化中极为重要的一部份,它不是一种学说,而是宇宙的法则和自然规律,道家《太上感应篇》中说:“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因果报应思想更是佛家的根本思想之一。

???传统文化赋予了中国古典小说以道德教化为主题,因此古典小说中存在着因果报应主题,各时期各类小说(笔记、传奇、话本、章回小说)中都有表现因果报应思想的作品:劝人为善,遵从天理,为自己的行为和未来负责。

古典小说中有大量相关诗词出现,与小说的主题、人物、情节有机融合,即普遍存在“有诗为证”的现象,发挥着认识、教育、审美等诸般功能,抑恶扬善,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

以下摘录一些:一、人心生一念,天地悉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二、从来天运总循环,报应昭彰善恶间。

信是冥冥原有主,人生何必用机关三、善哉真善哉,作善果无灾!善心常切切,善道大开开。

莫教兴恶念,是必少刁乖。

休言不报应,神鬼有安排。

四、自古机深祸亦深,休贪富贵昧良心。

檐前滴水毫无错,报应昭昭自古今。

五、奸狡休夸用智深,谁知败露出无心。

劝君不必遮人目,上有苍苍日鉴临。

六、右调《南柯子》?天地寥寥阔,江湖荡荡空,乾坤广大尽包容。

定盘打算,只不漏奸雄。

七、苍苍不是巧安排,自受皆由自作来。

善恶理明难替代,影形业在怎分开。

突当后报惊无妄,细想前因信正该。

此事从来毫不爽,不须疑惑不须猜。

八、善恶忠奸唯天晓,因果报应何必恼。

平生所为但顺天,富贵荣华将君找。

九、繇来白屋出公卿,到底穷通未可凭。

凡事但存天理念,安心自有福来迎。

十、官居极品富千金,享用无多白发侵。

惟有存仁并积善,千秋不朽在人心。

十一、前程暗漆本难知,秋月春花各有时。

静听天公分付去,何须昏夜苦奔驰。

十二、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来果,今生作者是。

十三、利名何必苦奔忙,迟早须臾在上苍。

但学蟠桃能结果,三千余岁未为长。

论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因果报应思想

论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因果报应思想

内蒙古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因果报应思想姓名:***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古代文学指导教师:***2002.6.1论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因果报应思想摘要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果报应观念长期而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与行为,同时也深深地渗透于文学作品当中。

就中国古代小说而言,果报思想对其形成与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但就是这样一种极为重要的文学现象却长期受到学术界的忽略;即便是现有的一些评论,也多因心存鄙薄,而未能深入分析。

这不能不说是小说研究中的一个极大缺憾。

本文拟就果报观念对中国古代小说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包括小说的形成、题材、主题、叙事机制、结构模式等方面),以及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因果报应思想的演变等问题进行一些探索。

以期能够因此而引起人们对于此问题的重视,引发人们对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因果报应思想的重新思考。

关键词:因果报应,中国古代小说,作用与善晌引言因果报应思想作为一种观念的存在,至迟在唐以后就已不只是一种宗教教义,而逐渐成为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并遵从的传统思维模式,在众多人的心目中,它已被当作解释与认知自己及他人命运的固定方式。

今天,这种已然显得相当陈腐的观念,遭致了四面八方的讨伐与攻击。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仍在一定程度上渗透于人们的思想观念当中,影响着人们的处世态度及对事物的判断。

作为一种影响颇广的观念,因果报应思想亦长期而广泛地表现于大量文艺作品中,对于中国古代小说,果报思想的影响更是几乎贯穿于始终,覆盖了大部分的作品。

这样一种重要的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格外重视。

然而,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此表现出明显的淡漠,几乎全部的评论都是简单地以消极视之而一概否定。

陈寅恪先生在谈到佛教与中国古代小说的关系时,曾忿忿然地说到:“尝谓吾国小说,大抵为佛教化。

六朝维摩诘故事之佛典,实皆为哲理小说之变相。

假如后来作者,复递相仿效,其艺术得以随时代而改进,当更胜于昔人。

文言小说中“轮回报应”之叙事及其思想

文言小说中“轮回报应”之叙事及其思想

论文言小说中“轮回报应”之叙事及其思想【摘要】轮回报应说是佛学中的基本教义之一,在社会各阶层也有着较为广泛的影响。

在古代文言小说的创作上,有关轮回报应的题材也十分常见。

汉魏六朝以来的文言志怪小说集中均有收录。

从作品形成的时间看,从六朝到隋唐,延及明清,轮回报应的题材一直是历朝历代小说家们津津乐道的对象。

作为古代文言小说的集大成者,《聊斋志异》中对这一题材也颇有涉及。

其中《三生》一篇是该题材中较为出色的作品之一。

这里从其叙事角度及其佛教思想加以分析。

【关键词】文言小说;轮回报应;叙事;思想;《三生》《聊斋志异·三生》是一篇有关轮回报应的小说,小说写刘孝廉前世为一缙绅,多有恶行,死后辗转三生三世,分别成为马、犬、蛇的故事。

全文仅六百余字,简洁明畅,是轮回报应小说中不可多得的佳构。

去以往的作品不同,《三生》的叙事焦点放在受报之上。

文章在开头简略的交代了刘孝廉前身以及死后见冥王的经过。

作者在开头即埋下一个伏笔:冥王对缙绅以礼相待,赐坐饮茶,但缙绅偷觑冥王盏中,茶色清澈,而自己的茶盏之中,浑浊如胶。

他暗疑是迷魂汤,趁冥王不注意,偷偷将茶倒在了案角,一面假装喝尽。

“乘冥王他顾,以盏就案角泻之,伪为尽者。

”就在读者满怀疑问之时,作者笔锋一转,冥王陡然翻了脸,“稽前生恶录,怒,命群鬼捽下,罚作马”。

缙绅遂为厉鬼牵去投胎。

由于未喝迷魂汤,缙绅虽转世为马,却能听懂人语,所谓的“心甚明了,口不能言”,这就等于将一个人的灵魂活活锁在了动物的躯壳之中。

不堪苦楚的缙绅选择了自杀,“三日不食,遂死。

”然而故事并没有完结,缙绅回到冥界,冥王查其罚限未满,遂改罚为犬,缙绅同样是痛苦万分,“常忿欲死”,由于故意咬了主人大腿,主人发怒,将其杖杀。

重新回到阴司的缙绅并未得到宽恕,被笞数百,又被改罚作蛇。

心灰意冷的缙绅只能在杂草间安生立命,遂立志不再杀生,然而无意间被车压为了两段。

第三次来到冥界的缙绅终于得到了解脱,冥王“以其无罪见杀”,原谅了他,让他重新做回了人,这就是刘公刘孝廉。

论_三言_中的因果报应思想

论_三言_中的因果报应思想

论 三言 中的因果报应思想石 慧摘 要: 三言 作为我国话本小说的典型代表,其中有大量篇章受到了因果报应观念影响。

因果报应思想的掺入,一方面在艺术上使作品流于类型化的弊端,却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民群众惩恶扬善的美好愿望,也是 三言 精彩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 三言 ;果报;惩恶扬善中图分类号:F 123.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 43-1027/F(2009)9-197-02作 者: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教师;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湖南,长沙,4100081中国的古典小说在宋代以前基本上是文言小说,自宋末开始,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逐步兴起,市民文化日趋繁荣,出现了说书这一新兴行业。

话本小说因其通俗性和趣味性,也受到了市民阶层的欢迎,话本小说创作因此日渐增多,到明代,除了话本小说以外,还出现了大量拟话本。

三言 就是宋、元、明话本小说和拟话本小说的集大成者。

三言 的编撰者是明代的冯梦龙。

他毕生都在从事戏曲、民歌、白话小说等通俗文学的搜集、整理及编撰工作。

三言 即 喻世明言 、 警世通言 、 醒世恒言 ,三者均为白话通俗短篇小说集,各四十篇,共计一百二十篇。

三言 中三分之一为宋元旧篇,三分之二为明代的话本和拟话本,其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

三言 的问世,是我国白话小说发展的高峰,标志着话本小说发展到了最繁荣的阶段,对后世的文学创作影响很大。

因果报应 说是佛教的基本理论。

远在佛教思想传入我国之前,在我国的传统观念里就有类似的思想。

尚书 汤诰 中就有 天道福善祸淫 之说, 周易 坤 文言 :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老子 第七十九章: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荀子 宥坐 : 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

可以说,这种中国传统思想中固有的报应观成为佛教因果报应思想传入与接受的心理基础。

所谓 因 是种因,为能生; 果 是结果,为所生。

由此因得此果,即为因果义。

法律投影:明清小说中的阴间司法

法律投影:明清小说中的阴间司法

法律投影:明清小说中的阴间司法
李凤鸣
【期刊名称】《中华文化论坛》
【年(卷),期】2007(0)4
【摘要】明清小说中有关阴间司法活动的刻画,依照人间世相及其作者的心理期望,可谓至详且悉。

从司法体制、诉讼程序到审判的执行都有一整套的人间临摹和改造机制。

阴间司法的程式和臆想,反映当时世俗的万千情态,同时也是立足于俗世的法律意识在经过文人的理想性加工以后的曲折表达。

【总页数】6页(P98-103)
【关键词】法律文化;明清小说;阴间司法
【作者】李凤鸣
【作者单位】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207.41
【相关文献】
1.非刑事司法赔偿中的若干重大法律问题——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 [J], 司法解释起草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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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明清小说中_因果报应_思想与道德教化的联系_以明代白话短篇小说_三言二拍_为

浅析明清小说中_因果报应_思想与道德教化的联系_以明代白话短篇小说_三言二拍_为
参考文献: [1]冯梦龙. 三言. 长沙: 岳麓书社, 1989. [2]凌濛初. 二拍. 长沙: 岳麓书社, 1988. [3]王引萍. “三言” 因果报应与编撰意图论析. 固原师专学报, 1998 (5) . [4]程国赋. 论三言二拍嬗变过程中所体现的文人化创作倾向. 社 会科学研究, 2004.12.
明清小说中普遍存在着 “因果报应” 的宿命论思想, 在上至 达官贵人下到平民百姓的故事中, 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思想体现。 “因果报应” 作为一种观念在我国源远流长, 早在先秦典 籍中就有类似思想。最迟在先秦, “报” 和 “报应” 的思想就已 经出现。 如 《易・坤・文言》 有云: “积善之家, 必有余庆; 积不 善之家, 必有余殃。 ” 《尚书・伊训》 云: “作善降之百祥, 作不善 降之百殃。 ” 因果报应的宿命论思想本是佛教的根本要义。 东 汉初年佛教传入我国, 与中国人的焦虑心理发生认同感。当 时, 统治者凶残暴虐, 朝代更替频繁, 生命朝不保夕的恐惧感 时时压制人们的心灵, 而佛教恰好可以使人们作为逃避解脱 的绝好途径, 成为人们心灵的寄托, 统治者的提倡也使其大为 盛行。 由此, 果报作为一种宗教思想开始在社会上广泛传播, 佛教中系统而明确的果报思想与国人原有的果报观念产生共 鸣, 开始形成具有宗教色彩的民族心理。受到所处环境的影 响, 人们开始有意无意的用果报思想认识、 处理现实问题, 随 之渗入到最能反映下层民众思想愿望的小说中, 反之又使人 们从小说这种喜闻乐见的形式中不自觉的受到果报思想的影 响, 从而促使果报思想成为中国人的普遍文化心理之一。 在中国文学史上, 果报思想贯穿小说发展脉络, 在明清话 本小说中这一特点尤为明显, “三言二拍” 则是其中的代表之 作。 “三言二拍” 中几乎每篇作品中都写到了因果报应, 涉及 到的内容十分广泛, 其中许多果报故事的主题都表现在道德 劝诫方面, 即借果报观念来惩恶扬善。 “三言二拍” 中善恶行 为报应的区别十分明显: 背信弃义受到恶报, 知恩图报得到善 报, 通过行善者与作恶者的不同结局的描写, 表达出一种向善 除恶的思想倾向: 劝善为戒除作恶; 惩恶为引导向善, 如: 《吕 大郎还金完骨肉》 , 开头先讲金员外由于自己的吝啬及恶行而 导致一家骨肉拆散的小故事, 第二个故事则相反, 主要写吕氏 一家行善得到好报的经历。 吕玉为了寻找走失的儿子外出贩 货, 在一间厕所内捡到一个青布搭膊, 内有两百金, 恰好是所 遇商人陈朝奉的, 为感谢吕玉的拾金不昧, 陈朝奉邀请他去自 己家做客, 却惊喜的发现陈家的小厮正是自己的儿子。后与 儿子归家途中一时起善心搭救了落水者, 其中恰好有寻他出 来的三弟, 好人受到好报, 一家人终于团圆。 与他们结局相反 的是吕玉的二弟, 因为贪图钱财而计划将自己的大嫂卖掉, 却 不想阴差阳错的卖掉了自己的妻子, 落得个可鄙的下场。通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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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阴司断狱”看明清小说中的因果报应信仰【摘要】传统法律文化普遍存在着因果报应信仰,到了明清时期,各种公案和志怪小说把这一信仰更加发挥得淋漓尽致。

因果报应机制为阴阳间的审判互通架构起一座桥梁,让现实中无法得到“圆满”解决的冤案在阴间司法中得到了公正的裁决。

这种信仰实际表现为人们对正义秩序的追寻,鬼神世界所展现的作恶者必得惩罚的秩序观,在国家法缺位时,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明清小说;阴司断狱;因果报应观;法律文化一、司法现实与“阴司断狱”现实世界的黑白颠倒,现实社会的严重不公,现实司法的腐败不堪造就了明清时代众多小说剧本具有这样一个共同的思想主题,那就是对现实世界的批判。

而这些批判又不约而同的采取了一种方式被付诸笔墨——司法故事,尤其是阴间司法的故事。

明清小说的作者在书中都极力表现出:现实世界中的冤假错案要通过阴司的审判来平反这样一种倾向。

这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黑暗腐败的现实司法世界不可能给底层大众带来太多公平与正义机会,他们只能寄希望于以“善恶有报”的报应观构筑起来的阴间司法世界,期待能够藉此达成惩恶扬善的美好愿望。

第一,官吏贪赃枉法风气盛行。

行贿和受贿在中国古代官场上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这也是中国传统司法的一大弊端。

明清时期,各省州县必须向六部“孝敬”,像是奏销地丁,需交“奏销部费”;报销钱粮,有“报销部费”,否则事情很难办成。

官员的委派调任以及办理刑名案件,都必须拿出“打点护”、“照应”、“招呼”、“斡旋”等手续费。

官员出差、离任、就职等,都有各种名目为其提供开支,像是“公帮银”、“盘费”、“程仪”、“支应”、“规礼”等等①不仅是明清时期,纵观中国古代各朝各代,这种贪赃枉法的现象都很普遍。

第二,官吏残暴不仁,“滥刑”严重。

“严刑”似乎是封建社会司法审判程序中的一个必备环节,许多司法官员通过这种手段来使犯罪嫌疑人开口招供,更多的时候,甚至是用这样的严刑拷打,使得无辜的百姓被迫承认莫须有的罪名。

这种草菅人命,残害良民的做法,让许多清末来华的西方人印象非常深刻。

他们认为清廷的刑罚:在个别案件中仍旧可以使用“法律所不允许的一些更加严厉的摧残和折磨”,因为这种手段能迫使一些人因为无法忍受酷刑而对他们根本没有犯的罪行招供。

②第三,司法体制设计不合理,官吏选拔制度不完善。

中国古代司法是在主观归罪的基础上以有罪推定为原则,所以犯罪嫌疑人往往在案件真相没有得到查明之前就被贴上有罪的标签。

犯罪嫌疑人申诉的权利被剥夺,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冤假错案频繁出现。

与此同时,由于一些被选拔的司法官吏不懂法律常识,不懂天理人情,滥罚滥判的现象也十分严重。

明清时期司法中出现的折狱之乱就是其中之一。

《聊斋志异》中《郭安》一篇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批判。

其中一则小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杀了人,邑宰根据杀人犯父亲“只有一子且将来何以聊生”的诉求,居然做出了让杀人犯给郭父当儿子的判罚。

另一则讲述的是:有个人被人杀死,死者的妻子到官府告状。

邑令认为杀人犯居心不良,别人妻子因为丈夫被杀而守寡。

相应的,为了惩罚杀人者,也应该让让杀人者妻子去守寡。

因此,邑令的判决是将被杀者妻子许配给杀人犯。

这样的判决当真让人瞠目结舌。

作者蒲松龄也只能讽刺道:“此等明决,皆是甲科榜所为,他途不能也。

”《聊斋志异》中还有一个故事——《折狱》,其中说到:“世之折狱者,非悠悠置之,则缧系数十人而狼籍之耳。

堂上肉鼓吹,喧阗旁午,遂吨蹙曰:‘我劳心民事也。

’云板三敲,则声色并进,难决之词,不复置念,端待升堂时,祸桑树以烹老龟耳。

呜呼!民情何由得哉!”③人间折狱的乱象在这些故事中昭然若揭。

第四,封建贵族官僚利用特权,欺凌无辜的百姓。

中国封建时代的专制集权是这一弊端滋生的土壤。

自古以来,大大小小的官员就享有各种的法律特权,例如,法律当中有对“八议”、“上请”、“官当”、“例减”、“赎”等一系列官僚贵族的特权的规定。

这种凌驾于司法体制之上的特权,使得官僚们可以规避法律,肆无忌惮地欺压百姓。

即使有不畏权势的官员愿意为民做主,也很难与如此强大的势力相抗衡,屡屡被罢官的海瑞就是最好的例证。

二、清官与“城隍”中国古代民众对于阴间司法世界的构想可以说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对于世界阴阳两极的划分。

阴间,是人死后的世界,与生者的人间世界相对应。

因此,在阴间,也存在着司法机关,即所谓的“阴曹地府”,而城隍庙则是阴间司法机关的象征。

城隍庙中的城隍承担的职责如同人世间的司法官员,担任着审理各种冤假错案的重任。

“城隍”这个词出现之初,其实仅仅是指城墙和围绕城墙的沟壕,它在后来演变成为民间信仰中的城隍神之前经历了一段漫长的过程。

郝铁川老师关于城隍神职能的发展演变,有一个总结:城隍神职能的演变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由先秦至隋,主要是作为城邑军事、自然保护神;第二时期为唐、宋,增加了管理城邑居民死后在阴间之事的职能;第三时期横跨元、明、清,这一时期城隍更进一步具备了管理阳间善赏恶罚的功能。

④因此,到了明清的时候,城隍就由原本是国家用以保护城郭、监督官员的信仰体系,逐渐演化成为替阳间所谓“冤狱”伸张正义的审判机关。

这类“阴司断狱”的故事,在很多明清小说中都不难发现。

基于城隍履行着审判监督的重要职能,并代表着公平正义,对城隍的选拔是非常严格的。

根据各种小说和史料的记载,担任城隍,必须具有公正廉明的品格。

所以在世时是公正廉洁、为人正直的清官才有可能转任为城隍。

郑土有教授在《中国城隍信仰》一书当中,将城隍神的出身原型进行了分类。

⑤首当其冲的就是廉明有德的官员死后转任城隍神这一类型。

因为清廉的地方官员深受当地百姓的爱戴,百姓希望他死后能够继续治理本地或保佑本地百姓。

例如,清朝乾隆年间,有个叫图公的两淮盐运使,他“清操卓然,每日用三百文。

遇商人和平坦易,慈爱谆谆,人以为百余年来无此好盐政也”。

传说在他去世之后托梦给后人,说:“我将往思州府作城隍,上帝所命。

”⑥又如,武昌司马唐配沧为官清廉,家人在他死后梦到他,听到他说:“冥司念我居官清正,敕为武昌府城隍。

”⑦再如,嘉兴有个知县张某,“素行正直”,一天忽然自言自语:“嘉兴府城隍也。

彼升任去,举我代其职。

”不出数日,果然“不饮不食,三日遂亡”。

⑧由此可见,阴间的“城隍”,与之相对的就是世间公正廉明的“清官”。

甚至在清代的法律中还有规定,凡是出任到府县的官员,到任的前一天晚上都要睡在城隍庙里倾听民怨诉说。

而百姓遇到冤屈,希望遇到死去的清官相助,化身为城隍的清官也多会在城隍庙里显灵。

清代志怪小说《子不语》中有很多关于华南地区城隍神显灵的小故事,其中不乏与阳间冤案相关。

故事内容大都是被害者因蒙受冤屈而诉于城隍,地方官在城隍的协助下使冤案真相大白,蒙冤者沉冤得雪。

《贞女诉冤》是其中一则典型的故事。

说的是广西浔州有一女子为免遭人强奸反抗而死,但是她的父母因为收受了凶手的贿赂,指证女儿和凶手通奸而不是被强奸。

于是,女子鬼魂在夜里到太守书房诉冤。

太守为证女子的清白,安排夜间到城隍庙重审此案,于是真相昭然,该女子冤洗。

⑨这个故事虽非真实,但却能反映出当时人们观念中的城隍乃是代表公平正义的化身。

这类城隍判案的故事反映出来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就是:如果一个案件在现世阳界无法得到公正的待遇,往往会通过“阴司断狱”、城隍“显灵”等等非人间的途径而获得“圆满”解决。

实际上,从流传于中国古代那些颂扬包拯、海瑞廉洁务实的断案故事中不难看出,底层大众对于清官的推崇,对于官员廉洁正义的呼唤。

不论是民间社会的诉求,还是上层意识形态的教化,都在强调通过清官伸冤求得一个圆满的理想。

民间社会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大多纠纷到了官府衙门,决断下来,十有八九含有冤屈。

因为昏官当道,官官相护,很难做出合理的判决。

而真正能够做到公正判案的只有能穿梭阴阳的“清官”,这些在阳界的“清官”身前是公正廉洁、劳苦为民、为人正直的官员,到了阴界就变成了城隍或判官,继续保佑一方子民,破案平冤。

人们把阳界的不可能性全部寄托到“阴司决狱”上。

这对于明清时期民众的法律观念有着深刻的影响,在他们看来,审判当中有非人间力量的参与和协助是可以理解的,并把这种协助看成是能够为他们洗刷冤情,获得圆满的不可替代的要素。

譬如清代的张集馨就对这种阴间司法笃信不疑。

在他所著的《道咸宦海见闻录》中提到,他的侄子有一次对他说:“侄之无子,因为刑官时,恐其死者含冤,凶徒漏网,杀人太多,因此绝嗣。

”⑩他还列举了一系列的官员,称他们“皆白日见鬼,追命而毙。

此外不可胜数,莫谓天道无凭也。

”○11是因为品行不端,为官不正,并以此告诫自己在审理案件时要做到“问心无愧,情法相平”○12三、因果报应机制:搭建现实世界与阴间司法的桥梁因果报应观念在中国古代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以及丰富多样的表达方式。

这在《周易》、《尚书》等典籍中都有相关的记载。

在道教和佛教中,因果报应观念更是被作为一种重要的思想被传扬。

善恶业因必生同类果报。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因果报应的文字作品在各类经史子集、佛道藏书、地方史志还有话本小说中随处可见。

报应观念的存在,使得阳界似乎“不可能”解决的冤狱,经由“阴司决狱”而转变为“可能”。

因此,当时人在现实世界中得不到公平正义的对待,无处申冤时,他们希望最终会通过阴间司法的重新审判从而得到圆满的结局。

《喻世明言》中就有一篇讲到“闹阴司司马貌断狱”的故事,描写了书生司马貌在阴司执法断狱,重审历史冤案的经历:司马貌因为家境贫寒,虽然生性聪明,品行端正,却无人提挈。

怀才不遇的际遇,导致了他对种种是非不分的现象喜好打抱不平。

有一天,他借酒浇愁的时候,写成《怨词》一篇,声称“我若作阎罗,世事皆更正”。

此事惊动了上天,于是玉帝决定由司马貌暂时代替阎王行使阴司的审判之权,审理疑难积案。

其中最令人拍手叫绝的是安排项羽、刘邦转世投胎到三国的一段。

司马貌认为,韩信为汉家打江山立下汗马功劳,却含冤而死,所以让他在曹蒿家托生,也就是后世的曹操,一开始当上汉相,最后成为魏王,享有汉家的半壁江山,以报前世之仇。

而刘邦则投胎为汉献帝,一生受到曹操的欺侮和牵制,以应前世君负其臣,来生臣欺其君以相报。

另外,英布投胎为孙权,丁公则投胎为周瑜。

彭越投胎为刘备,蒯通为诸葛亮,许复为庞统,樊哙为张飞,项羽为关羽,纪信为赵云等,这几个人一起扶助刘备。

至此,前朝的恩怨在后世得到了一一解决,冤者得雪,作恶者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阴司断狱”这一阴阳相通的果报机制不仅给予现实生活中遭遇不幸的弱者重新得到公正待遇的机会,更给那些为富不仁、为官不正、贪赃枉法之流以精神上的制约。

尤其是当国家法律缺位,仅凭法律已无法约束人心的时候,通过因果报应的设想安排另外一种秩序或许可以起到规范人心、扶持正义的作用。

四、结语从各种官方档案如《明实录》、《清实录》和其他档案史料可以看出,整个明清时期,神鬼司法的案例在这些官方资料中鲜少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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