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使用说明及样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使用说明及样表

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以下简称《销货清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因需开具项目较多,而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使用的发票附单。随着防伪税控的广泛推广应用,《销货清单》的使用量已大幅减少,我局从即日起不再统一印制和发放《销货清单》,纳税人如需使用,请从我局网站下载表式后自行印制或打印使用。为保证《销货清单》的正确使用,现对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销售货物品种较多的,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不一致,应按不同税率分别汇总填开专用发票。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可以不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和“单价”栏。

二、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必须附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销货清单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销售额,销货单位的汇总销售额应与专用发票的“金额”栏的数字一致。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销售单位应至少保存《销货清单》一份,与专用发票记账联一并作为财务记账的原始凭证,以备查核。

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

绍兴县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

销货单位:制单人:开票日期:年月日注:本附单一式三份,销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二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