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概述(doc 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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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概述
1、消防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消防工作的原则: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
2.消防法律法规概述:
●《消防法》1998年9月1日起实施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2年5月1 日起实施。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及“两个能力”建设》2005年4月26日公布实施。

3.大众聚集场所消防工作的意义:
现代的宾馆、饭店,抛弃了以往那种以客房为主的单一经营方式,将客房、公寓、餐馆、商场和夜总会、会议中心等集于一体,向多效用方面发展。

因而对建筑和其他设施的要求很高,并且追求舒适、豪华,以满足旅客的需要,提高竞争能力。

这样,也就带来许多消防安全问题。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但可以保障酒店客人、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有利于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酒店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第一章火灾与烟气
一、概述
(一)、物质燃烧的基本概念:
1、物质燃烧的定义
燃烧: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发烟现象,称为燃烧。

可分为完全燃烧、不完全燃烧。

如:C+O2=CO2 (完全燃烧)
C+O2=CO (不完全燃烧)
2、燃烧的必要条件(即三要素):
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A、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

分为固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和气体可燃物三种类别。

(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天然气、煤气等)
B、助燃物: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

空气中含有大约21%的氧气,因此可燃物在大气中的燃烧以氧气作为氧化剂,这种燃烧是最普遍的。

除了氧气以外,氟、氯等也可以作为燃烧反应的氧化剂。

C、着火源:是指给予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

常见的是热能,其他还有化学能、电能、机械能等转变的热能。

(如:电火花、明火等)
3、燃烧的充分条件:
具备了燃烧的必要条件,并不意味着燃烧必然发生。

在各种必要条件中,还有一个“量”的概念。

这就是发生燃烧或持续燃烧的充分条件:
A、一定的可燃物浓度:
可燃气体或蒸气只有达到一定浓度时,才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如:甲烷只有在其浓度达到5%时才有可能发生燃烧。

B、一定的氧气含量:
各种不同的可燃物发生燃烧,均有本身固定的最低含氧量要求,低于这一浓度,虽然燃烧的其他必要条件全部具备,燃烧仍然不会发生。

如:汽油的最低含氧量要求为14.4% ,煤油为15% ,乙醚为12%
C、一定的点火能量:
各种不同可燃物发生燃烧,均有本身固定的最小点火能量要求。

4、以上论述的是燃烧所需要的必要和充分条件。

所谓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措施就是去掉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条件,使燃烧不致发生或不能持
续。

(二)、火灾的基本概念:
1、火灾的定义:
火灾: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危害,称为火灾。

2、火灾的分类:
将火灾分为A、B、C、D、E五类。

A类火灾:指固体有机物质火灾。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如汽油、煤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铝、铝合金等。

E类火灾:指带电体火灾。

如电线起火等。

3、按一次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损失金额,火灾可划分为三大类:
●特大火灾: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或重伤2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或受灾户50户以上或烧毁财物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重大火灾: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10人以上或受灾户30户以上或烧毁财物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一般火灾:指除特大、重大火灾所有情形之外的火灾事故。

二、建筑物内火灾的发展规律:
火灾的发生取决于多种因素,当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三要素齐备并处于合适条件下时,就会发生燃烧现象。

只有了解火灾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才能预防火灾的发生、控制火势的发展、最终将火灾彻底扑灭。

建筑火灾从初起到自然熄灭,大体上经历阶段,即:初起(期)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和熄灭阶段。

初期→→→发展→→→猛烈→→→熄灭
A、初起阶段
火灾初起阶段是火灾在起火部位燃烧的阶段。

由于燃烧面积小,烟气流动速度缓慢,火焰辐射出的热能量少,周围物品和结构开始受热,但温度上升不快。

火灾初起,是灭火的最有利时机,如果能及时发现,用较少的人力和简易的灭火器材就能将火扑灭。

B、发展阶段
由于燃烧的继续,起火点周围物品受热,温度呈直线上升趋势,开始分解出可燃气体,火焰由局部向周围蔓延,热气对流加强,燃烧面积扩大,燃烧速度加快。

这个阶段是火灾的发展阶段。

在此阶段,需要投入较多的力量才能将火扑灭。

C、猛烈阶段
燃烧面积扩大到整个空间,大量的热辐射出来,空间温度上升并达到最高点,在特定条件下,会发生轰燃现象,几乎全部的可燃物品和结构都起火燃烧。

此时,燃烧强度最大,热辐射最强,不燃材料和结构的机械强度受到毁坏,以致发生变形或倒塌。

这个阶段不仅需要很多的人力和器材扑救火灾而且还需要用相当多的力量保护起火建筑(或房间),以防火势进一步蔓延。

D、熄灭阶段
火势被控制以后,可燃物数量减少,火场温度下降,直至熄灭的过程。

此阶段灭火活动需注意建筑物结构的倒塌,保障灭火人员的人身安全可靠。

另外还要防止死灰复燃,将残火彻底消灭。

由上述阶段可见,在火灾过程中,初起火灾易于扑救和控制,因此,在发
现起火后,应当机立断,采取果断措施,将火灾及时扑灭。

否则,火势蔓延扩大,扑救十分困难,将耗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火灾损失随之增大。

三、火灾的特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火灾危害越来越严重,各地区火灾发生率、伤亡率也日趋上升。

这就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在社会活动中,火灾真的让我们束手无策吗?我们说社会的发展与火灾的发生不成正比,只要我们能够认识和掌握火灾的特点及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的采取防、救措施,完全可以把火灾的危害控制到最小,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室内火灾的特点
1、突发性
任何火灾的发生事先都没有预警,是人所未知的。

当火灾发生或发现火灾发生时,已呈燃烧状态,如自燃、爆炸、电气设备短路及用火不慎等引起的火灾。

火灾中任何事物都具有突发性特质,如:温度的突然升高、烟气的突然侵入、方向感的突然失去等等。

突发性也是火灾给人们造成恐慌的重要原因,突然的恐惧与危害刺激可能使人们不能冷静地采取应对方式,丧失扑救与逃生的第一时间。

2、多变性
不同的火灾,其形成和发展过程都不尽相同。

这是由建筑内装修材料的性质、物品的分布堆放形式和储存量的多少等因素决定的。

另外,建筑物的内部结构不同,所发生的火灾也各异。

民用住宅建筑单元密集,空间相对较小,装修材料多为木材等易燃材料,发生火灾时燃烧迅速,火势集中,易导致轰燃。

此外,住宅的逃生路径狭窄、单一,影响扑救和逃生。

相对而言,商用建筑的面积、空间较大,内部装修材料复杂,空气流通良好,发生火灾时,火势猛烈,蔓延迅速,过火面积大。

因其区域人员密度大,如果疏散和逃生混乱、方法不当,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3、瞬时性
美国防火委员会的科学家们曾做过反映火灾瞬时性的试验,试验人员在一间起居室里点燃一个废纸篓,然后记录纸篓从起火到引起一场火灾所需的时间。

实验表明:纸篓点燃两分钟后,感烟探测器响了;3分钟后,起居室内温度上升到足以致人于死地的温度——260摄氏度,楼上楼下的房间充满毒烟;4分钟后,楼上楼下的过道已不能通行;片刻之后,仍滞留在房间里的人救可能会被烟呛死,或者被烧死。

因此,火灾的瞬时性表现在火场逃生人员对火情的处理上。

对于萌芽状态的火灾,如果即时正确的进行处理,便会避免灾难的发生。

相反,如果见到火情,惊惶失措,不知如何扑救或没有及时报警,就会酿成大祸。

此外,火灾的瞬时性表现在火场人员的逃生意识上,能否安全撤离火场,只在一念之差。

如果掌握了火场逃生基本常识及技能,对逃生能作出正确的判断,便会绝处逢生。

火灾的瞬时性还表现在火灾本身的无规律性上,现场所采取的一切手段和方法都必须根据火情的发展随机地选择。

4、高温性
火场上可燃物质多,火灾蔓延速度快,往往短时间内热量便会聚积,特别是火灾发展到轰燃时,周围气体的温度骤然提高,可以达到几百摄氏度,甚至上千度。

人在100摄氏度的环境中即出现虚脱现象,丧失逃生能力,那么,近千度的高温对人的危害是可想而知的。

5、烟毒性
火灾的发生必然伴随着大量有毒烟气的生成,
(二)室外火灾的特点
●建筑结构结构产生烟囱效应,火灾蔓延快;
现代的宾馆和饭店,很多都是高层建筑,楼梯间、电梯井、电缆井、垃圾道等竖井林立。

如同一座座大烟囱;还有通风管道纵横交错,延伸到建筑和各个角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产生的烟囱效应,使火焰沿着竖井和通风管道迅速蔓延、扩大,进而危及全楼。

●装饰装修使用可燃物品多,火灾荷载大,扑救困难;
宾馆、饭店虽然大多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但大量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陈设都采用木材、塑料和棉、麻、丝、毛以及其他可燃材料,增加了建筑内的火灾荷载。

一旦发生火灾,大量的可燃材料将导致燃烧猛烈、火灾蔓延迅速;大多数可燃材料在燃烧时还会产生有毒烟气,给疏散和扑救带来困难,危及人身安全。

●导致火灾的因素多;
宾馆、饭店用火、用电、用气设备点多量大,如果疏于管理或员工违章作业极易引发火灾;加之暂住让客人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乱拉电线,随意用火、卧床吸烟等也是造成火灾的常见现象,因此,宾馆、饭店的消防管理十分重要,预防火灾的任务相当繁重。

●疏散困难,易造成重大伤亡;
宾馆、饭店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且大多数是暂住的旅客,流动性很大。

他们对建筑内的环境情况、疏散设施不熟悉,加之发生火灾时烟雾弥漫,心情紧张,极易迷失方向,拥塞在通道上,造成秩序混乱,给疏散和施救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往往造成重大伤亡。

第二章主要起火原因及防火对策
一、主要起火原因
火灾的发生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其发生的原因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变得越来越复杂。

根据我国对火灾原因方面的调查统计,起火原因大致分为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用火不慎(27.8%):指人们思想麻痹大意,或者用火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以及不良生活习惯等造成火灾的行为。

第二、电气火灾(21.3%):指违反电器安装使用安全规定,或者电线老化或超负荷用电等造成的火灾。

第三、违章操作(4.3%):指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等造成火灾的行为,如焊接等。

第四、放火(6.0%):指蓄意造成火灾的行为。

第五、吸烟(8.1%):指乱扔烟头,或卧床吸烟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六、玩火(11.4%):指儿童、老年痴呆或智障者玩火柴、打火机而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七、自然原因(1.2%):如雷击、地震、自燃、静电等。

除了上面提到的七种主要起火原因外,原因不明(13.9%)和其他原因(6.0%)造成的火灾所占比例也不少,并且从近几年火灾直接原因看,原因不明造成的火灾呈逐年增多的趋势。

以上是2002年的火灾原因所占比例。

从国内外宾馆、饭店发生的火灾来看,起火原因主要是:旅客酒后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和火柴梗;厨房用火不慎和油过热起火;维修管理设备和进行可燃装修施工等动火违章;电器线路接触不良;电热器具使用不当;照明灯具温过高烤着可燃物等四个方面。

宾馆、饭店最易发生火灾的部位是:客房、厨房、餐厅以及各种机房。

1、用火不慎
根据《中国火灾大典》提供的数据,1981年至1994年全国火灾原因统计表明,用火不慎是这14年中造成火灾的最主要原因,共造成14537起火灾,占火灾总数的28.86%。

另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2年用火不慎共造成火灾38760起,678人死亡,701人受伤,占当年火灾总数的27.8%;而2003年用火不慎引发38237起火灾,占当年火灾总数的29.0%,居于各种火灾原因之首。

以下是几起典型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案例,从中可窥一斑:
1986年4月2日,天津市和平区某四层小楼的四楼起火,大火将4楼的11户24人全部封在了室内。

几个稍懂逃生知识的人带领全家成功逃
生,但有4户13人不幸离开了人世。

大火是蜂窝煤炉使用不慎造成的。

住在靠近楼梯口的居民,起火前一天将蜂窝煤炉搬到楼梯口,未加处理就直接放到干燥的木楼梯地板上,结果炉火的高温引燃了下面的木地板。

在楼梯口,还有一间用纸箱板和纤维板搭成的堆放杂物的小屋。

楼板着火后,很快蔓延到楼梯和那间小屋,从而使火势迅速扩大。

因此,起火不久,楼梯很快就被烈火封堵,致使楼上的人失去了逃生之路。

1992年8月27日,广东省东莞市某皮具制造厂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14人受伤。

大火烧毁厂房100平方米和一批机械设备及原料和半成品。

火灾原因是厂内职工使用蜡烛照明不慎,引燃了胶水罐四周的皮鞋制品及胶水和天那水贮罐。

1992年9月23日,台湾新竹某餐厅发生火灾。

该餐厅是一座5层楼房,一层为厨房,二层为餐厅,三层以上为卡拉OK歌舞厅。

火灾是餐厅老板娘做夜宵时不慎泄漏煤气引起的。

大火造成13人死亡,3人受伤。

2002年1月5日14时左右,北京丰台区南苑乡大红门东后街69号居民的出租房屋发生火灾,烧死5人,直接经济损失55376元,经过调查,起火点位于简易棚内承租人的蜂窝煤炉旁,火灾是用火不慎所致。

2003年2月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是天潭大酒店发生火灾,造成33人死亡,10人受伤,过火面积21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达15.8万元。

火灾是酒店领班疏忽大意,往未熄灭的取暖煤油炉里加油,引起爆燃而导致火灾。

2003年10月10日,广西自治区平乡市凯发打火机厂发生火灾,造成10名女工死亡,烧毁建筑102平方米及打火机成品、半成品一批,直接财产损失达18365元。

该厂未办理任何手续,属于非法生产。

火灾是职工谭某在给打火机试火时不慎,引燃操作台上漏气的半成品打火机所致。

由于一时疏忽大意而导致火灾的案例不胜枚举,无情的大火吞噬着生命和财产。

而人们总是认为这些灾难离自己很远,引不起重视。

有这种思想作祟,虽然由于思想麻痹大意引起的火灾天天发生,但并没有引起人
们的足够重视。

这也是几十年来,用火不慎火灾起数居高不下的原因。

我们的火灾统计年年出,火灾原因年年分析,用火不慎造成的火灾几乎年年居于首位。

用火不慎,归根结底是人们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知道这小小的火种会有多大危险,或即使知道其危险,但心存侥幸。

十多年前甚至二十多年前,我们的统计数据实实在在的控诉着用火不慎、粗心大意的危害。

可这么多年后,用火不慎仍然是吞噬人们生命财产的罪魁祸首,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第三章如何应对火灾
一、正确的报警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法律赋予我们的义务,我们责无旁贷。

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利国利民。

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习、掌握正确的报警方法。

(一)内部报警
向单位消防监控室报警的方法有:A、直接拨6119或0119;B、拨“8”让总机转;C、按手动报警器报警;D、如果煤气泄漏,应先关闭煤气总阀门,开窗通风,不要动任何电器开关,防止打火。

然后马上通知工程部检修(电话:6119),再告知安保部。

报警的内容---A、起火部位;B、燃烧何物质;C、火势大小;D、报警人的姓名、所在部门及职务。

(二)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外部报警(向公安消防队报警):直接拨打“119”
报警的内容---①发生火灾的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 ②起火的物
质、③火势情况、④报警人姓名及所用电话。

例如:“市南区香港西路99号,世贸大厦5楼起火,目前由两人受伤,还有三人被困在6楼。

附近的标志是民政大厦南50米。

我叫张三,电话是87654321。

”报警后,应立即到所报告的建筑标志处等候消防车。

及时准确的报警,可以为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实施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财产赢得宝贵的时间。

然而,因忙于救火忘记报警,或者大家都以为别人已经报警,实际上谁都没有报警,最终延误扑救火灾的好时机,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案例时有发生。

1993年8月23日凌晨2点多钟,昆明东方夜总会发生特大火灾,使建筑面积近万平方米的大楼烧得面目全非,楼内数家单位无一幸免。

过火面积8236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664。

9万元,间接经济损失259万元,20名消防官兵在扑救中中毒、受伤。

不会报警、不会扑救是这场火灾由小火酿成大灾的重要原因。

火灾发生初期,员工们勇敢地抢救出了价值10万余元的财产。

但是,他们只顾抢出东西和救火,却忘了报警。

待拿起灭火器是又不知如何使用,甚至把灭火器丢入火中。

直至自救无效,才想起报警,却不知火警电话是多少,有的拨911,有的拨910,直到凌晨2点50分,才拨对了119,却只喊了一句“快来救火”救挂了电话。

最终楼内的一家宾馆值班员于3点零3分才准确的向火警台报了警,这期间耽误了半个多小时的宝贵时间,等消防队赶到现场时,三层高的大楼已经四面起火,滚滚浓烟裹着火舌窜出了窗外……
我们应该从中汲取教训,加大初期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力度,员工们也应积极参加学习与训练,做到一旦发现火情,无论别人是否报警,只要没有亲自获得已经报警的信息,就应立即报警。

二、初期火灾的扑救和自救:
1、扑救的原则:
在火灾发展变化中,初起阶段是火灾扑救最有利的阶段,将火灾控制和消灭在初起阶段,就能赢得灭火战斗的主动权,就能显著减少事故损失,
反之就会被动,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

企、事业单位灭火、救灾指挥人员,在指挥灭火救灾中要遵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等原则。

(1)救人第一的原则
救人第一原则,是指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企、事业单位消防队员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被火围困的人员抢救出来。

运用这一原则,要根据火势情况和人员受火势威胁的程度而定。

在灭火力量较强时,人未救出之前,灭火是为了打开救人通道或减弱火势对人员威胁程度,从而更好地为救人脱险、及时扑灭火灾创造条件。

在具体实施救人时应遵照“就近优先,危险优先,弱者优先”的基本要求。

(2)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先控制、后消灭,是指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

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扩大,在具备了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再展开全面进攻,一举消灭。

义务消防队灭火时,应根据火灾情况和本身力量灵活运用这一原则。

对于能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就地取材,速战速决;如火势较大,灭火力量相对薄弱,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立即扑灭时,就要把主要力量放在控制火势发展或防止爆炸、泄漏等危险情况发生上,以防止火势扩大,为彻底扑灭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先控制,后消灭,在灭火过程中是紧密相连、不能截然分开的,只有首先控制住火势,才能迅速将火灾扑灭。

控制火势要根据火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火场上常见的做法有以下几种:1.建筑物失火。

当建筑物一端起火向另一端蔓延时,可从中间适当部位控制;建筑物的中间着火时,应从两侧控制,以下风方向为主;发生楼层火灾时,应从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

2.油罐失火。

油罐起火后,要冷却燃烧罐,以降低其燃烧强度,保护罐壁;同时要注意冷却邻近罐,防止因温度升高而爆炸起火。

3.管道失火。

当管道起火时,要迅速关闭阀门,以断绝原料源;堵塞漏洞,防止气体扩散,液体流淌;同时要保护受火势威胁的生产装置、设备等。

不能及时关闭阀门或阀门损坏无法断料时,应在严密保护下暂时维护稳定燃烧,并立即设法导流、转移。

4.易燃易爆单位(或部位)失火。

要设法消灭火灾,以排除火势扩大和爆炸的危险;同时要疏散保护有爆炸危险的物品,对不能迅速灭火和不易疏散的物品要采取冷却措施,防止受热膨胀爆裂或起火爆炸而扩大火灾范围。

5.货场堆垛失火。

一垛起火,应阻止火势向邻垛蔓延;货区的边缘堆垛起火,应阻止火势向货区内部蔓延;中间垛起火,应保护周围堆垛,以下风方向为主。

(3)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先重点、后一般,是就整个火场情况而言的。

运用这一原则,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的情况,主要是:
1.人和物相比,救人是重点;
2.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贵重物资是重点;
3.火势蔓延猛烈的方面和其他方面相比,控制火势蔓延猛烈的方面是重点;
4.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和没有这些危险的方面相比,处置这些危险的方面是重点;
5.火场上的下风向与上风、侧风向相比,下风向是重点;
6.可燃物资集中区域和这类物品较少的区域相比,这类物品集中区域是保护重点;
7.要害部位和其他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火场上的重点。

第四章火场逃生
一、火场逃生的原则和方法:
当一场大火降临,在众多的被火围困的人员当中,有的人命赴黄泉,有的人跳楼丧生造成终身残疾;也有人化险为夷、死里逃生。

这固然与起火时间、地点、火势大小、建筑物内消防设施等因素有关,但最重要的是看被火围困的人员在灾难降临时是否有逃生的本领。

所以掌握一定的自救常识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总结了几个方法供大家学习,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当中有所帮助。

1、熟悉环境法
当人们外出,走进商场、宾馆、酒楼、歌舞厅等大众场所时,要留心看一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灭火器的具体位置,以便遇到火灾时能及时疏散和灭火。

只有警钟长鸣,养成习惯,才能处险不惊,临危不乱。

1985年4月18日深夜,哈尔滨市天鹅宾馆发生特大火灾,起火楼层住着一位日本客人。

他在4月18日入住11层时,进房间前先在门口看了看周围环境,知道了疏散出口的位置。

当他深夜里意识到失火后,便穿过浓烟弥漫的走廊直往疏散通道摸去,得以死里逃生。

2、迅速撤离法
逃生行动是争分夺秒的行动,一旦听到火灾警报或意识到自己可能被烟火包围,千万不要迟疑,要立即跑出房间,设法脱险,切不可延误逃生良机。

1989年,吉林省东辽县就曾发生过一位青年妇女已经逃离险境又返回火场穿衣服、抢拿财物,导致丧命火场的悲剧。

一般来说,火灾初期烟少火小,只要迅速撤离,是能够安全逃生的。

3、毛巾保护法
据统计,火灾当中死亡的人有80%是被毒烟给呛死的,当火灾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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