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小故事200字
法律小故事案例青少年(3篇)
第1篇在我国的一个小城市里,有一个名叫小杨的青少年。
他聪明、活泼,但自从进入青春期后,开始变得叛逆,经常与父母发生争执。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小杨结识了一群不良少年,他们一起打架斗殴,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然而,在法律和道德的洗礼下,小杨最终选择了回归正途,成为一名法治宣传员,用他的亲身经历告诫青少年们要珍惜青春,远离犯罪。
第一章:叛逆的青春小杨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父母都是勤劳朴实的工人。
在他小时候,父母对他管教严格,小杨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然而,进入青春期后,小杨开始变得叛逆,经常与父母发生争执。
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束缚,渴望自由。
在一次与父母争吵后,小杨离家出走,独自一人来到了城市。
在城市里,小杨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自由。
他结识了一群同龄人,他们一起玩耍、学习,逐渐成为了好朋友。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杨开始接触到一些不良信息,他开始学会抽烟、喝酒,甚至参与打架斗殴。
第二章:误入歧途有一天,小杨在街头闲逛时,无意间遇到了一个名叫小张的少年。
小张是一个不良少年,他经常带着一群人欺负弱小。
看到小杨独自一人,小张主动上前搭讪。
在了解到小杨的情况后,小张邀请他加入自己的团伙。
小杨虽然心中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被小张的诱惑所打动。
他跟着小张开始了不良少年的生活。
他们一起打架斗殴,欺压弱小,逐渐在街头小有名气。
然而,这种生活并没有给小杨带来快乐,反而让他感到空虚和恐惧。
第三章:法律的制裁有一天,小杨和小张他们在一间酒吧门口发生了冲突,双方打了起来。
在混乱中,小杨失手将对方打伤。
事发后,小杨和小张慌忙逃离现场。
然而,他们并没有想到,这次打架事件被监控摄像头记录下来。
不久后,小杨和小张被警方抓获。
在警方的审讯下,小杨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杨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监狱里,小杨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
他意识到,自己的青春已经浪费在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上。
他开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在出狱后重新做人。
法律案例小故事启示(3篇)
第1篇在一个宁静的小镇上,有一对年轻的夫妇,张伟和李芳。
他们经营着一家小餐馆,虽然生意不算红火,但夫妻俩勤劳朴实,日子过得还算幸福。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彻底改变了他们的生活。
那天,张伟驾驶着自己的货车前往镇上的菜市场,准备采购食材。
途中,一辆失控的摩托车从对面冲来,张伟躲避不及,发生了严重的碰撞。
张伟的货车侧翻,李芳腿部骨折,张伟头部受到重创,昏迷不醒。
事故发生后,摩托车司机孙某逃离了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张伟和李芳一家陷入了困境。
高昂的医疗费用让他们的生活雪上加霜,而孙某的消失更是让他们感到绝望。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张伟和李芳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
他们找到了当地的律师陈律师,希望他能帮助他们讨回公道。
陈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告诉张伟和李芳,虽然孙某逃离了现场,但他们仍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陈律师建议他们收集证据,包括交通事故现场的照片、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等,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陈律师的指导下,张伟和李芳开始了艰难的取证过程。
他们走访了目击者,收集了现场照片,并积极与医院沟通,争取到更多的医疗证明。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们终于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
案件提交到法院后,陈律师代表张伟和李芳出庭应诉。
在法庭上,陈律师详细陈述了案情,并向法官提交了收集到的证据。
法官经过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张伟和李芳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数十万元。
孙某虽然不服判决,但在律师的指导下,还是履行了赔偿义务。
这起交通事故案例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1. 法律是维护公民权益的有力武器。
在面对不公和侵害时,我们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证据是诉讼的关键。
在法律诉讼中,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关键,我们要注重收集证据,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3. 公平正义需要每个人的坚守。
孙某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仅给张伟和李芳一家带来了痛苦,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案例素材故事范文(3篇)
第1篇故事背景:我国某沿海城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涌入。
某小区内,居民们原本和睦相处,但近年来,由于外来人口增多,邻里纠纷频发。
本案讲述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故事梗概: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住在小区3号楼,乙家住在2号楼。
两家原本关系不错,但随着外来人口增多,邻里关系逐渐紧张。
乙家儿子丙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急需用钱。
一日,丙在小区内偶遇甲家女儿丁,丁曾借给丙一些钱,但丙未归还。
丙见丁带着孩子,心生邪念,遂尾随丁回家。
当晚,丙趁丁熟睡之际,闯入丁家,抢走丁随身携带的皮包。
丁惊醒后,与丙发生争执。
丙恼羞成怒,殴打丁,致丁头部受伤。
丁大声呼救,邻居们闻声而来,将丙制服。
警方随后赶到现场,将丙带走。
案情分析:1. 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丙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丁受伤,却故意实施,构成故意伤害罪。
2. 丙抢走丁的皮包,构成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二)抢劫数额巨大的;(三)抢劫致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多名被害人的。
3. 丙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审判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丙故意伤害丁的身体,抢走丁的财物,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综合考虑丙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法院判决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律案例小故事小学生(3篇)
第1篇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小明和他的好朋友小红相约去附近的公园玩耍。
公园里绿树成荫,小溪潺潺,是孩子们的天堂。
然而,这一天,小明却经历了一场意外的冒险。
第一章:公园的误会小明和小红在公园里尽情地玩耍,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角落。
那里有一片茂密的树林,树木间隐约可见一座小木屋。
好奇心驱使着小明,他和小红决定一起探索这片神秘的地方。
“这里好像没有人来过哦,好神奇!”小红兴奋地说。
小明点了点头,他们小心翼翼地走进了树林。
不久,他们来到了小木屋前。
小木屋看起来有些破旧,但门窗紧闭,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
“我们进去看看吧!”小明提议。
小红有些犹豫,但她还是被小明的勇气所感染,跟着他一起推开了门。
屋子里黑洞洞的,一股霉味扑面而来。
小明和小红摸索着走进了屋子,突然,他们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声音。
“谁在那里?别进来!”一个严厉的声音从屋子里传来。
小明和小红吓了一跳,他们迅速退了出去。
站在门外,他们发现屋子里有一个男人,看起来很严肃。
“你们是哪个学校的?”男人问道。
小明和小红慌张地回答:“我们是附近的学校的学生,我们来公园玩。
”男人没有再追问,只是说:“你们不要随便进入别人的房子,这是违法的。
”小明和小红连忙点头,表示以后会注意。
他们告别了男人,回到了公园。
第二章:法律的启蒙回到家后,小明和小红都对这次经历感到不安。
他们知道,自己刚才的行为虽然出于好奇,但却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小明,我们是不是做错了?”小红问。
小明叹了口气,说:“是啊,我们虽然没有做坏事,但进入别人的房子确实是违法的。
”小红陷入了沉思,她突然问:“那什么是法律呢?”小明想了想,说:“法律就像一个巨大的规则书,规定了我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如果违反了规则,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小红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她突然说:“那我们刚才的行为,会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呢?”小明摇了摇头,说:“应该不会,因为我们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
但是,我们要记住这次教训,以后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
法律小故事案例青少年(3篇)
第1篇在一个宁静的小镇上,有一个名叫小明的青少年。
小明聪明好学,性格开朗,深受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
然而,在他成长的道路上,却遇到了一件让他困惑不已的事情。
一天,小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一辆崭新的自行车。
这辆自行车色彩鲜艳,款式时尚,小明非常喜欢。
他忍不住走近一看,发现自行车旁边有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此车出售,价格面议。
”小明心想,自己一直想要一辆自行车,这辆自行车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
于是,他鼓起勇气,向车主询问价格。
车主是一位中年男子,他告诉小明,这辆自行车是他朋友送的,现在想要卖掉。
小明询问了价格,发现比自己想象中的便宜很多。
于是,小明毫不犹豫地掏出身上的零花钱,买下了这辆自行车。
然而,小明在使用自行车的过程中,却发现了一个问题。
自行车的链条经常掉落,骑行起来非常不方便。
小明多次尝试修理,但都无法解决问题。
于是,他怀疑这辆自行车存在质量问题。
小明找到了车主,要求退货。
车主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说:“自行车已经卖给你了,你不能再退货。
”小明非常生气,他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明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小明首先向学校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种情况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
工作人员还告诉小明,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明按照工作人员的建议,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受理了小明的投诉,并联系了车主。
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车主最终同意退货,并退还了小明购买自行车的款项。
然而,小明并没有满足于此。
他认为,车主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于是,小明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小明聘请了一位律师。
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并向小明提供了法律意见。
律师告诉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更换、修理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小故事案例真实(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有一位名叫李明的年轻人。
李明原本是一个勤奋好学、乐于助人的青年,但因为一场意外,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李明所在的村子地处偏远,教育资源匮乏。
为了改变自己和村子里孩子的命运,他立志成为一名教师。
经过不懈努力,李明顺利考上了师范院校,毕业后回到家乡,成为了一名乡村教师。
然而,命运似乎并不善待他。
在李明任教不久后,他的妻子不幸因病去世,留下了他和年幼的女儿。
为了生计,李明不得不放弃教师职业,在村子里经营一家小卖部。
二、案件发生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明逐渐在村子里积累了一定的人脉和财富。
然而,他并没有因此满足,反而变得越来越贪婪和自私。
一天,李明在进货时认识了一个名叫张强的男子。
张强告诉李明,他手中有一批走私的手机,利润丰厚。
李明心动了,他决定与张强合作,共同从事走私活动。
在张强的带领下,李明开始参与走私手机。
他们通过非法渠道购买手机,再通过地下渠道销售。
然而,这种非法活动并没有持续太久,就被警方发现了。
在一次警方行动中,李明和张强被捕。
警方在他们的住所查获了大量走私手机,并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三、案件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明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他承认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然而,他的悔过之情并没有得到法官的同情。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李明在走私过程中,不仅涉及非法获利,还涉及到侵犯消费者权益。
在走私的手机中,有一部分手机存在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
最终,法院以走私罪、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对李明进行了审判。
法院认为,李明虽然悔过,但其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法律,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法院依法判处李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四、案件反思李明的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人们纷纷对李明的行为表示谴责,同时也对法律制度进行了反思。
1. 法律的严肃性李明的案件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
无论身份地位如何,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学法律故事案例(3篇)
第1篇在我国一个美丽的小镇上,有一个名叫小明的小学生。
小明性格开朗,学习成绩优异,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好学生”。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借条”风波,让小明陷入了困惑和痛苦。
故事发生在小明10岁那年。
一天,小明的好朋友小红来找他玩。
小红是个孤儿,从小跟着奶奶生活。
奶奶年纪大了,身体不好,生活十分困难。
小红知道小明家里条件不错,便向小明借了50元钱,说是要给奶奶买点药。
小明二话不说,从自己的零花钱里拿出了50元钱,递给了小红。
小红感激地接过钱,小明则笑着对小红的奶奶说:“阿姨,您放心,小红会还您的。
”小红的奶奶感激地点了点头。
过了几天,小红把50元钱还给了小明。
小明很高兴,认为小红是个守信用的孩子。
然而,就在这时,小红突然失踪了。
小明去找小红,发现她家的大门紧闭,小红早已离开了这个小镇。
小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想起了小红临走时说的那句话:“小明,我会还您的。
”于是,小明决定写一张借条,找小红奶奶要回那50元钱。
小明找来了纸和笔,认真地写下了借条:“借条:今借到小红50元钱,约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归还。
借款人:小明。
”写完借条,小明小心翼翼地把它交给了小红奶奶。
小红奶奶看着借条,脸色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她问小明:“小明,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小明说:“这是借条,是小红借我的钱。
”小红奶奶叹了口气,说:“小明,你不懂。
小红是个孤儿,她家里很穷,这50元钱对她来说非常重要。
她借你的钱,是因为她急需用钱。
现在她离开了,这50元钱肯定找不回来了。
”小明听后,心中十分愧疚。
他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不应该强迫小红还钱。
于是,小明向小红奶奶道歉,表示愿意放弃那50元钱。
小红奶奶感动地流下了眼泪,她说:“小明,你是个善良的孩子。
你这样做,让我看到了希望。
”小明点点头,说:“阿姨,我知道错了。
以后我会更加关心别人,不再做这样的事情。
”从那以后,小明和小红奶奶成了好朋友。
小明经常去小红奶奶家玩,帮助奶奶做家务,关心奶奶的生活。
法律案例小故事简约(3篇)
第1篇正文:一、引子在一个风景秀丽的江南小镇,住着一位名叫李明的老人。
李明一生勤劳善良,深得邻里尊敬。
然而,在他晚年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让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李明留下了一份遗嘱,这份遗嘱牵扯出了小镇上的一桩桩旧事,也引发了一场法律纠纷。
二、遗愿李明留下的遗嘱很简单,他希望将自己的财产平分给他的三个子女。
然而,在遗嘱中,他还特别提到了一块传家宝——一块雕刻着奇特图案的石头。
这块石头在李明的家族中传承了数代,据说是家族的祖传之物。
李明在遗嘱中写道:“这块石头是我的祖先传下来的,我希望它能继续传承下去,而不是仅仅成为金钱。
”三、纠纷李明的遗嘱公布后,他的三个子女纷纷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大女儿李婷认为,这块石头是家族的象征,应该由家族中最有资格的人继承。
二儿子李刚则认为,父亲已经将财产平分,这块石头也应该按照遗嘱平分。
小儿子李华则表示,他对这块石头不感兴趣,但希望得到父亲遗产中的一部分。
四、法律介入由于李明子女之间的争议无法解决,他们决定将此事诉诸法律。
律师在了解了案情后,建议他们寻求鉴定机构的帮助,对这块石头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这块石头并非家族传说中的古董,而是一块普通的观赏石。
五、法庭辩论在法庭上,大女儿李婷坚持认为,尽管石头不是古董,但它承载着家族的历史和情感,应该由家族中最有资格的人继承。
二儿子李刚则认为,石头只是父亲的一个遗愿,应该按照遗嘱平分。
小儿子李华则表示,他对石头不感兴趣,但希望得到父亲遗产中的一部分。
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应当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可以根据遗嘱进行继承。
在本案中,虽然石头不是古董,但它确实是李明留下的遗物,具有特殊的情感价值。
因此,法院应当尊重李明的遗愿,将石头作为遗产的一部分,由继承人共同继承。
”六、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这块石头作为李明的遗物,具有特殊的情感价值,应当作为遗产的一部分,由李明的三个子女共同继承。
关于法律的小故事200字
关于法律的小故事200字【篇一:关于法律的小故事200字】法律小故事学优文库您的写作助手> > > 正文法律小故事已有.人查看过本文标签:发布时间:2015-02-09100%好评法律小故事故事1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故事2中考前一天,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初三(3)班教室殴打初三学生林某,林某情急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林某时被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
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
故事3“我们村的马主任判处有期徒刑2年,太冤枉啦!”村民都这样说。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在2001年的春天,安徽山区某村的小学校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当地村小太多,乡人民政府也没钱支助,所以修学校的钱只能由本村解决,但村里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最后该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某决定向县林业局争取了砍伐40个立方米木材的指标,用它作为修建的材料和经费,结果由于成本大大提高,马某擅自带领村民们多砍了200个立方米。
当一座漂亮的学校将要竣工的时候,公安人员带走了马某。
由于他的行为触犯了《森林法》和《刑法》,被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
为什么马主任做好事却被判刑呢?原来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这样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看来我们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效死亡。
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
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故事4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
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1月17日,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律故事小学生案例(3篇)
第1篇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小明和他的好朋友小华在公园里玩耍。
他们玩得正开心时,小明不小心将自己的新书包遗忘在了公园的长椅上。
当他们意识到书包不见了时,焦急的小明立刻带着小华开始在公园里寻找。
经过一番努力,他们并没有找到书包。
小明和小华无助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这时,一位热心的阿姨走过来,询问了他们的情况。
阿姨告诉他们,她看到有一个大哥哥捡到了一个书包,可以帮他们去找找那位大哥哥。
经过一番询问,小明和小华终于找到了那位大哥哥。
原来,大哥哥名叫小李,是一名初中生。
小李告诉他们,他捡到书包后,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在原地等待失主。
当他看到小明和小华焦急地寻找书包时,便主动将书包归还给了他们。
小明和小华感激不已,他们向小李道谢,并询问小李为什么这么做。
小李微笑着说:“我知道这个书包对你们很重要,我不能让它落入坏人的手中。
再说,我国有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小明和小华听了小李的话,深受感动。
他们意识到,法律不仅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
于是,他们决定将这次经历写成一篇作文,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回到学校后,小明和小华将作文投稿到了学校的文学社。
作文一经发表,立刻引起了同学们的广泛关注。
大家纷纷表示,要向小明和小华学习,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作文中,小明和小华这样写道:“那天,我们丢失了书包,焦急万分。
幸运的是,我们遇到了一位拾金不昧的好心人——小李。
他不仅帮我们找回了书包,还让我们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我们深刻认识到,法律是保护我们权益的坚实屏障,我们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做一个有道德、有品质的人。
在我国,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适用于全体公民。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这次经历让我们明白了,法律不仅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
它保护了我们的财产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初二法律小故事最新五篇
初二法律小故事最新五篇法律是春天草丛间和谐温暖的清风,法律是夏天绿树下沁人心脾的阴影,法律是秋天麦田里金黄丰收的喜悦,法律是冬天放眼间白色茫茫的纯净!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律小故事,供大家参考。
法律小故事1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法律对于我们陌生而又熟悉,说熟悉是因为社会上,校园里,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都在讲“法治”!说陌生是因为我们曾经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呢有很多同学说,我们现在这么小,用不到法律,等长大了再学。
其实是生活中处处都有法,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时时刻刻伴随着我们!在学校里,老师也常常跟我们讲关于法律的常识,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也有了逐步的认识。
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触犯了法律也不知道,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占一半以上。
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社会的基础,创造美好未来的保证。
很多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太遥远,我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嘛其实有很多人,就是因为“无知”,才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湖南卫视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
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
他刚开始成绩也很不错,自己很用功。
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去,“好刺激啊!好好玩!”他兴奋的说。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他整天沉迷于网络,经常向朋友们借钱上网,后来他的朋友们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
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刚开市是偷同学家里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法制小故事最新5篇
法制小故事最新5篇每个故事都有它的精彩部分,父母在讲述故事的时候,不妨将故事读得精彩一些,那么孩子的兴趣也会大大提升。
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法制小故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法制小故事1瑞士境内的阿尔卑斯山下有一条美丽的小溪。
这里水流湍急,是大马哈鱼一年一度溯游而上,回到河上游产暖的必经之地.同时,这里也成为了钓鱼爱好者的理想渔场,每年因钓鱼给马哈鱼群带来的灾难性损失,据说是自然损失的好几倍。
于是瑞士政府在河边立了块牌子,上面用各种文字写着:“禁止在此钓鱼”。
可是,问题来了,不可以钓鱼,我是不是可以用其他方法捕鱼呢?于是就有当地居民在浅滩处设网捕鱼,据说每天都能满载而归。
政府不依了,说这违反了法令,可捕鱼者也振振有辞。
说你只说不可以钓鱼,没说不能捕鱼啊。
官司一直打到瑞士的法院,法官认为:禁止钓鱼是为了保护大马哈鱼群不受自然力以外的侵袭。
而捕鱼对大马哈鱼群的威胁远甚于钓鱼,故禁止了一切对大马哈鱼的捕捞活动。
捕鱼者还被判了监禁。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所有法律的一个基本法理。
但是,什么叫“明文”?是一定要写清楚罪名、犯罪构成、主客观要件等等犯罪个方面的条文才叫“明文”吗?法官只能依据这样的法条来判决案件吗?不!“明文”,是指那些透露着立法者意图的条文,在欧美法官的职权范围内,有一些诸如“自由心证”和“类推”的判案方法。
说的是法官可以直接依据自己的正义观念和对立法意图的理解来判决案件。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并不是叫人因循守旧,而是为防止司法权力的膨胀。
试想,假如法律只规定了不准盗窃,那么就标志着你就可以去抢劫吗?法制小故事2法学家边沁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两人分一块饼。
只能用刀来切,没有任何的尺子、天平什么的测量工具来保证一刀下去,饼能公平得被分成平等的两份。
也就是说,两人都有可能在这次利益的分配中吃亏或者占到便宜,这次分割,将注定是难以达到实质公平的。
那么,怎样做才能让两人心服口服呢?边沁给了一个答案:一人切,另一人先拿。
法律故事小学生案例(3篇)
第1篇小明,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学生,有着一颗善良的心。
一天,他听说学校附近的小树林里,有一只小猫被困在了树上,无法下来。
小明立刻拿起书包,飞奔向小树林。
到了小树林,小明看到那只小猫正被困在树枝上,发出凄厉的叫声。
小明心疼不已,心想:“我不能坐视不管,我要帮助它。
”于是,小明四处寻找可以攀爬的树枝,希望能爬到树上救下小猫。
然而,小明个子矮小,无法直接爬到树上。
他急得满头大汗,正当他一筹莫展之际,突然想起了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
小明想到,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非法伤害野生动物。
于是,小明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寻求帮助。
小明回到学校,找到了班主任老师,向她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班主任老师高度重视,立即联系了当地的森林公安部门。
森林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小猫成功救下。
事后,小明感慨万分:“原来,法律不仅能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还能保护动物。
我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然而,小明并没有意识到,这场“正义”之战才刚刚开始。
不久后,小明所在的班级里发生了一起盗窃事件。
一个同学发现自己的书包被翻了个遍,贵重物品被盗。
同学们纷纷指责小明,认为他就是那个小偷。
小明委屈不已,他想起自己曾经帮助小猫的经历,坚信自己不是小偷。
于是,他决定运用法律知识,为自己洗清冤屈。
小明找到了班主任老师,请求她帮忙调查此事。
班主任老师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同学们进行排查。
在排查过程中,小明发现了一个关键线索:盗窃现场留下了一枚可疑指纹。
小明立刻想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对指纹进行鉴定。
班主任老师将此事告知了学校领导,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联系了当地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学校,对现场进行勘查。
经过鉴定,发现指纹与小明无关。
经过调查,最终查明盗窃案的真凶是一个校外人员。
真相大白后,同学们对小明刮目相看,纷纷向他道歉。
小明感慨万分:“法律是公正的,只要我们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法律的故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在我国的一个宁静小镇上,生活着一位名叫张伟的普通工人。
张伟性格温和,待人诚恳,是小镇上出了名的老实人。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善良的人,却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法律风波,让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突如其来的诉讼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张伟正在工地上辛勤劳作。
突然,他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的是他邻居李明的声音。
李明焦急地说:“张伟,你快回来,我被人打了,对方还诬陷我偷了他的东西!”张伟立刻放下手中的工具,匆匆赶回家中。
到了李明家,只见他满脸泪痕,衣衫不整。
李明指着地上的一件衣物说:“这就是我丢的东西,刚才我回来的时候,发现这件衣服被人扔在了我家门口,我怀疑是你偷的。
”张伟一看,那件衣物正是他自己的。
他顿时感到无比冤枉,但为了维护邻里关系,他还是决定向警方报案。
警方经过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误会。
原来,那天李明回家后,发现衣服丢失,误以为是张伟偷的。
于是,他打电话报警,并将张伟当作嫌疑人。
张伟在警方的协助下,收集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然而,李明却坚决否认自己的错误,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伟赔偿他的损失。
二、法律之战面对李明的无理取闹,张伟感到十分无奈。
他明白,这场官司非打不可,否则自己的名誉将永远受损。
在律师的建议下,张伟搜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目击证人的证言、监控录像等。
同时,他还找到了李明曾有过盗窃前科的证据。
庭审当天,张伟的律师当庭宣读了这些证据。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仔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对证据进行了核实。
最终,法院判决李明败诉,并要求他公开道歉,赔偿张伟精神损失费。
判决结果出来后,小镇上的人们都为张伟感到高兴,称赞他勇敢地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三、法律的力量这场官司的胜利,让张伟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力量。
他感慨地说:“以前总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现在才知道,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此以后,张伟更加注重学习法律知识,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小故事(3篇)
第1篇在一个宁静的小镇上,有一对邻居,李大爷和王大妈。
他们住在一栋老式的二层小楼里,楼上楼下,共用一个公共楼梯。
多年来,两家人和睦相处,邻里关系融洽。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纠纷打破了这份宁静。
故事的主人公,李大爷,今年70岁,退休前是一名工程师,为人正直,做事严谨。
他的妻子王大妈,也是一位退休教师,性格温和,擅长家务。
而王大妈的邻居,王先生和王太太,则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事业有成,但性格急躁,做事不太讲究细节。
这场纠纷的起因,源于楼梯口的公共区域。
楼梯口是一个狭窄的空间,平时用来存放两家人的自行车、电动车和一些杂物。
由于空间有限,加上两家人的生活习惯不同,导致存放物品的方式各异,时常发生碰撞和摩擦。
一天,王大妈在楼梯口发现她的一个花瓶被摔碎了。
她询问王先生,王先生却矢口否认,说没有见过这个花瓶。
王大妈心中不平,觉得是王先生故意摔碎的,于是找到了李大爷,要求王先生赔偿损失。
李大爷听完王大妈的诉说后,没有急于表态,而是询问了具体情况。
原来,那天王大妈在楼梯口摆放了一个花瓶,放在了一个比较显眼的位置。
而王先生在匆忙中将自行车推进楼梯口时,不小心撞到了花瓶,导致花瓶摔碎。
李大爷认为,虽然王先生没有故意损坏花瓶,但他的行为确实导致了花瓶的损坏。
于是,他建议王大妈先不要急于追究责任,而是与王先生协商解决。
在李大爷的调解下,王大妈和王先生达成了一致意见:王先生赔偿王大妈花瓶的损失,并在以后使用楼梯时,注意不要影响王大妈的物品。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不久后,王大妈在楼梯口又发现了一个问题。
原来,王先生在存放自行车时,将自行车的一只脚放在了王大妈的门口,导致王大妈每次进出门口时,都要小心翼翼地避让。
这次,王大妈没有再找李大爷帮忙,而是直接找到了王先生。
王先生觉得王大妈无理取闹,认为自己并没有影响王大妈的出行。
两人在门口争执起来,引来周围邻居的围观。
李大爷得知此事,决定再次出面调解。
他告诉王大妈,王先生的行为虽然无意,但确实给王大妈的出行带来了不便。
法律小故事案例及其启发(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一个繁华的都市中,有一个名叫李明的中年男子,他是一位成功的商人。
李明一生勤奋,积累了丰厚的家产。
他的妻子早逝,留下了一个儿子小李。
李明对小李的教育十分重视,希望他能够继承自己的商业帝国。
随着年龄的增长,李明开始考虑自己的身后事。
他深知自己不久将离开这个世界,于是决定将自己的财产进行遗赠。
然而,李明在立遗嘱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难题:他有两个好友,分别是张三和李四,他们都是李明的挚友,李明希望将自己的财产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
二、案例经过1. 立遗嘱阶段李明首先找到了律师王律师,希望能够帮助他制定一份遗嘱。
王律师了解了李明的意愿后,开始起草遗嘱。
在遗嘱中,李明明确表示,自己的财产将在张三和李四之间进行平均分配。
2. 遗赠公示阶段遗嘱起草完成后,李明将遗嘱公示给了张三和李四。
然而,张三和李四在看到遗嘱后,都表示对遗嘱内容不满。
他们认为,李明在遗嘱中并没有考虑到他们的实际贡献,因此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3. 遗产分配争议由于张三和李四对遗嘱内容存在争议,遗产分配问题陷入了僵局。
小李作为李明的儿子,也加入了这场争议。
他认为,父亲在遗嘱中已经明确表示了财产分配的方式,张三和李四无权干涉。
4. 法律介入在遗产分配问题陷入僵局后,小李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他找到了王律师,希望王律师能够帮助他解决争议。
王律师在仔细研究了案件后,决定代表小李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件审理法院受理了小李的诉讼请求,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李明的遗嘱,并对遗嘱的真实性进行了鉴定。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明的遗嘱是真实有效的,遗嘱中关于财产分配的内容应予以尊重。
四、案件结果最终,法院判决张三和李四应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张三和李四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
五、案例启发1. 遗嘱的重要性本案中,李明通过遗嘱明确了财产分配的方式,这有助于避免遗产分配过程中的纠纷。
这启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视遗嘱的制定,以保障自己身后事的顺利进行。
法律小故事[五篇]
法律小故事[五篇]第一篇:法律小故事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我们生活的学校那么美丽而且井然有序,那是因为学校有规章制度,我们师生都能很好的遵守和爱护;我们生活的社会那么安定和谐,那是因为社会有法律法规的约束,高素质的人们都能严格的遵守和维护。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认为就是交通法了。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炸药,一时大意,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药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
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红灯停、绿灯行、不要酒后驾车、驾车不要超速,行人不要乱穿马路等,正因为有了这些很简单交通法规,人们的出行才有了安全的保障。
可是,这么简单容易的制度总是有人破坏,给自己给他人带来无尽的苦痛。
记得那是一天放学的时候,当我和同学快要走到叉路口时,身旁突然闪过一辆自行车,骑车的是个年轻人。
我感到他骑得太快,就跟同学说:‚这么快,太危险。
‛话音刚落,就传来了‘咣铛’、‘啊’的声音,还夹着一个女人的尖叫声。
我俩赶紧走过去一看,原来那个年青人撞在了一辆刚要转弯的卡车上。
那辆自行车坏了,车旁跌坐着一位老年妇女,青年人摔在地上,头顶血流如注,生命垂危……看到这一幕,我联想到一次次从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则则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还有那一声声失去亲人的痛不欲生、撕心裂肺的哭声,我的心也像裂开似地疼痛起来。
交通事故是那么可怕。
一刹那间,就夺走了人的生命。
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马路越来越拥挤,同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每年,有多少的生命被夺走,有多少个家庭被破坏,有多少人要失去亲人了。
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交通规则,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我相信一定可以避免很多悲惨的交通事故。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为了亲人,为了别人,更为了自己,我们每个人都要好好珍惜生命!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
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
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法律小故事200字
法律小故事200字【篇一:法律小故事200字】早晨8点多,身为律师的张女士楼下的吵闹声吵醒,原来是临门的老爷子由于上年纪反应迟钝,骑自信车压了一下别家的小狗。
牵狗人不依不饶的逼老爷子赔偿狗的精神损失费10000元,其实也没啥的问题,就是轻轻的碰了狗一下,看到这里,张女士穿上衣服走下去,问清压狗时间,对那人说:“第一,请您出示正规的养狗证;第二,辽宁省规定遛狗时间是晚七点到第二天7点以前!第三,你应该庆幸您的狗没被老爷子晃摔了!”牵狗人觉得理亏,随便搭讪了几句就牵着狗回家了。
这件事告诉大家的道理是:就是稍微懂一点法律常识也是可以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
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
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井然有序,如此安定。
比如说交通法规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
记得有一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了许多人,旁边停着好多辆电动车,原来是在查非机动车违章。
我们的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志愿者拦住了,爸爸惊奇地问:“怎么了?”那名志愿者指了指我说:“电动车不许带人。
”爸爸感到莫名其妙,说道:“你是不是搞错了,非机动车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这时交警过来了,交警对志愿者说:“12周岁以下的小孩是可以带的。
”志愿者一脸的不好意思连着说:“对不起对不起。
”爸爸笑着说:“没事,都怪现在的小孩长得又高又大,你们也是为我们好。
”我这才知道原来非机动车只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等我满了12岁就只能坐公交车了。
后来上网一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应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危险。
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就允许自己骑车了,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车了。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
法律案例小故事真实(3篇)
第1篇在我国南方的一个小城市,有一个名叫张华的年轻人。
张华长相俊朗,性格开朗,但命运却对他不公。
由于家境贫寒,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只能依靠自己的努力去改变命运。
然而,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张华在成长过程中误入歧途,最终陷入了法律的困境。
张华从小就对法律充满好奇,但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让他去了解法律的真正含义,而是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
在他高中毕业后,一个自称是律师的男子找到了他,声称可以帮他快速赚到一大笔钱。
在男子的诱惑下,张华答应了他的要求。
男子告诉张华,他们计划通过一些非法手段获取巨额资金,然后平分这笔钱。
张华虽然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但他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还是选择了相信这个男子。
于是,他们开始了一系列的非法活动。
起初,他们只是进行一些小规模的盗窃,但很快就被警方发现了。
警方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将他们抓获。
然而,由于张华在作案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他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
在狱中,张华后悔不已,他意识到自己误入歧途,给家人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希望能够为自己的罪行赎罪。
五年后,张华刑满释放。
他回到了家乡,但家乡的人们对他冷眼相待,没有人愿意和他交往。
张华感到十分孤独和无助,但他并没有放弃,他决心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自己的悔改。
为了生存,张华找了一份送外卖的工作。
在工作中,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努力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他的真诚感动了顾客,也得到了同事的尊重。
有一天,张华在送外卖的路上,无意间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
一辆面包车在拐弯时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严重。
张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并用自己的手机为伤者拍照取证。
警方赶到现场后,根据张华提供的证据,迅速找到了肇事司机。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肇事司机酒后驾车,且未购买保险。
最终,肇事司机被依法严惩,受伤的电动车驾驶员也得到了及时救治。
这件事让张华在乡亲们心中的形象得到了很大提升。
他意识到,自己虽然曾经犯过错,但只要能够改过自新,为社会做出贡献,就能赢得他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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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的小故事200字关于法律的小故事200字【篇一:关于法律的小故事200字】法律小故事学优文库您的写作助手> > > 正文法律小故事已有.人查看过本文标签:发布时间:2015-02-09100%好评法律小故事故事1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故事2中考前一天,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初三(3)班教室殴打初三学生林某,林某情急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林某时被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
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
故事3“我们村的马主任判处有期徒刑2年,太冤枉啦!”村民都这样说。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在2001年的春天,安徽山区某村的小学校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当地村小太多,乡人民政府也没钱支助,所以修学校的钱只能由本村解决,但村里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最后该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某决定向县林业局争取了砍伐40个立方米木材的指标,用它作为修建的材料和经费,结果由于成本大大提高,马某擅自带领村民们多砍了200个立方米。
当一座漂亮的学校将要竣工的时候,公安人员带走了马某。
由于他的行为触犯了《森林法》和《刑法》,被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
为什么马主任做好事却被判刑呢?原来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这样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看来我们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效死亡。
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
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故事4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
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1月17日,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故事5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故事6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故事7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
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
”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
”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
”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学优网/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
”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
”王先生告诉他,#from 本文来自end#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
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
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
”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
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故事8自从小冀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
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著雨伞,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小冀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冀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
小冀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时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巡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驾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盗窃罪。
但因为有无不法的意图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以免惹祸上身却不自知故事9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
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
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
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小文家人随即报警。
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
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
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
阿龙几次接受审讯都坦然承认是他干的,为了说服警察相信他,阿龙带着警察找到小文的尸体。
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10丽丽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贫困,父母平时忙着挣钱养家,根本没空管教女儿。
在家里被忽视,丽丽就到外面寻找补偿,16岁的阿祥成了丽丽寻找温暖的港湾。
阿祥的家境和丽丽差不多,他因为成绩不好辍学后就在学校周边纠集了一帮小青年,成立了一个“龙腾帮”,阿祥自封“老大”,“龙腾帮”的经费来源主要靠抢在校学生的钱。
威风八面的阿祥赢得了丽丽的好感,正在读初二的丽丽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
他们仿照电影里的情节,称丽丽为“压寨夫人”。
丽丽这个“压寨夫人”并非浪得虚名,她心甘情愿地帮阿祥经营起了“龙腾帮”。
为了扩大势力,还在学校读书的丽丽经常游说同学加入“龙腾帮”。
一般的学生都不愿意交这笔保护费。
见软的不行,丽丽就伙同阿祥等人来硬的——他们在学校外面堵着,对不交保护费的同学拳脚相加,直到他们乖乖交上保护费。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丽丽经常很晚才回家,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可是她的父母却置若罔闻。
直到阿祥因为伙同他人犯抢劫罪被越秀区法院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丽丽的父母做工作时,丽丽的父母才如梦初醒。
因为丽丽事发时还不到受刑事处分的年龄,而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法院没有追究丽丽的刑事责任,经过教育后,丽丽重新回学校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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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相传在很久以前,他们并不在同一个庙里,而是分别掌管不同的庙。
弥乐佛热情快乐,所以来的人非常多,但他什么都不在乎,丢三拉四,没有好好的管理账....【篇三:关于法律的小故事200字】当年他在距离柏林不远的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有一次这位皇帝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视线却被紧挨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如此不合时宜的“违章建筑”让国王非常扫兴,但他毕竟还是爱自己的子民的,他想以一种公道的方式来解决,于是派人前去与磨坊主人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座磨坊.第二天,这个老汉居然就在当地一纸诉状把国王告上了法庭,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判决结果居然是“威廉一世擅用王权,拆毁由私人拥有的房屋,违犯了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应立即重建一座磨坊,并赔偿损失费150塔勒.”威廉皇帝贵为一国之君,拿到判决书只好遵照执行.而那个“刁民”此时躺在小磨坊里,一边数钞票,一边偷着乐,压根用不着冒着被遣送拘留的危险,也不担心什么打击报复,秋后算账.从此以后不管什么国际友人来访,他天天心安理得地磨他的面粉.几十年过去了,骄横的威廉一世和倔强的磨坊主人相继去世了,统一的德意志帝国成立了,威廉二世当上了德国皇帝.数十年后,磨坊主的儿子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准备将磨坊出售给威廉二世.他认为皇宫肯定认为这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既可以给行宫以开阔的视野,又可销毁威廉一世在世时官司失败的物证.他就写信给威廉二世,自愿将磨坊出售给他.威廉二世接到这封信后,感慨万千.他认为磨坊之事关系到国家的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的形象,它是一座丰碑,应当永远保留,便亲笔回信,劝其保留这座磨坊:“可爱的邻人,我怎么忍心让你丢掉这份产业?你应当竭力保住这份产业,并传之子孙,使其世世代代在你家主权之下.这件事与我们国家关系极大,这座磨坊应当长期保留下来,以作为我们国家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纪念.你现在很困难,我十分同情,今赠给你6000塔勒,供你偿还债务.你亲爱的邻人威廉复.”磨坊主的儿子收到威廉二世的信以后,再不提及出售磨坊这件事,并且教育其子孙珍惜这份祖传遗产.历经了多少代统治者,到现在,那个磨坊,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法律的信念,像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每年都吸引不少观光者,特别是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以观摩磨坊为自己从业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