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码的编制规定(广东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确定外国企业代码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确定外国企业代码问题的通知
正文:
----------------------------------------------------------------------------------------------------------------------------------------------------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确定外国企业代码问题的通知
(1998年12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目前,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和《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也为此下发了《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事宜的通知》(国税征函〔1998〕29号),在上述规定和文件中只明确了属于中国法人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代码为“200”、外商投资企业的代码为“300”,而没有明确非中国法人的外国企业的代码。
各地在修改和使用总局的税收征管软件或统计涉外税收收入时都可能遇到这个问题。
为此,经与总局征管司、计划司商定,并征得国家统计局同意,现将外国企业的代码确定为“900”。
如果外国企业项下还需要子目,则应依次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910”、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920”、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930”、国际运输收入“940”、其他“950”。
c25885--010329l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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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的解读
乐税智库文档政策解读策划 乐税网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的解读【标 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修订与管理,纳税人识别号【业务主题】纳税服务【来 源】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的解读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背景 全面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
通过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能够有效推动部门间工作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快建立程序更为便利、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为理顺代码管理体制机制,国务院于2015年6月审议通过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纳税人识别号的衔接工作,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业标准《SW 5-2013纳税人识别号代码》进行修订,《公告》对有关事项予以了明确。
二、主要修订的内容 纳税人识别号是各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涉税事宜的唯一识别代码,其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由税收征管法确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由登记管理部门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赋予的身份识别号码。
《公告》将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中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将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编码规则中第一条第一款“以‘组织机构代码证’为有效身份证明的组织,即已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共15位,由纳税人登记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修订为“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公司文件号编制规定
WDL-ZH-2018-001
文件号编制规定
为规范公司文件管理,统一文件编制格式,现对公司内部文件编号方法作如下规定:
1、文件编号结构:公司名称代码+部门代码+年号+顺序号。
2、公司代码为公司名称拼音首字母(大写)组合而成,代码:WDL。
3、各部门代码由部门名称拼音首字母(大写)组合而成,如:
综合部代码:ZH;
财务部代码:CW;
工程部代码:GC;
成本合约部代码:CBHY;
营销部代码:YX;
拆迁部代码:CQ。
4、文件编号格式中的数字根据部门年份发文的数量(2018-001开始)每年依次排序。
5、具体编排方法依次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如公司“成本合约部”2018年发出第一份文件:WDL-CBHY-2018-001。
6、各部门须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文件编号的编制及管理,不得私自更改编制格式,如因工作需要,需要进行变更时,须提前告知综合部由其进行更改。
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2018年8月11日。
统一社会代码编码规则
统一社会代码编码规则统一社会代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规定,为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码规则而制定的一套代码规则。
统一社会代码编码规则的实施,对于规范社会组织的经济活动、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统一社会代码编码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统一社会代码编码规则的背景和意义。
统一社会代码编码规则的实施,是为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社会组织的经济活动,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统一社会代码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唯一识别码,是国家对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
统一社会代码的实施,有利于提高社会组织的识别度,减少重复登记,提高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政府管理、社会监督提供更加准确、完整的信息。
二、统一社会代码编码规则的基本原则。
1. 统一原则,统一社会代码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唯一识别码,不得重复使用,不得更改。
2. 完整原则,统一社会代码由18位数字和大写字母组成,其中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和校验码。
3. 持久原则,统一社会代码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唯一识别码,不因名称变更、组织形式变更而变更。
4. 可读性原则,统一社会代码应当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和便于识别性。
5. 校验原则,统一社会代码应当具有一定的校验机制,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统一社会代码编码规则的具体内容。
1.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统一社会代码的前14位数字和大写字母,由9位数字和5位大写字母组成。
其中,前8位数字是组织机构代码,表示组织机构的行政区划代码;第9位数字是组织机构代码,表示组织机构的类型;后5位大写字母是组织机构代码,表示组织机构的序号。
2. 校验码,校验码是统一社会代码的最后一位数字,用于检验统一社会代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统一信用代码的填报要求
统一信用代码的填报要求1.什么是统一信用代码?统一信用代码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放的18位标识符,用于唯一标识中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统一信用代码的出现旨在整合原有的企业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等多个标识,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2.统一信用代码的重要性统一信用代码是企业日常经营的重要身份凭证,具有如下重要性:-标识企业身份,确保企业信息真实准确;-方便企业登记注册、纳税、办理经营许可等各种行政手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公信力;-便于政府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3.统一信用代码填报要求3.1填报格式统一信用代码的填报格式为18位数字或字母,其中前六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后12位为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社会信用代码。
填报时应注意以下要求:-填写正确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社会信用代码;-不得使用虚假的统一信用代码。
3.2填报内容统一信用代码的填报内容应准确、清晰,包括以下信息:-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成立日期等。
3.3填报流程在填报统一信用代码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2.在网站上找到统一信用代码填报系统;3.输入正确的企业信息并按要求依次填写各项内容;4.提交填报申请后,等待系统审批。
3.4填报注意事项在填报统一信用代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企业的经营范围;-注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的拼写和顺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
4.统一信用代码的作用与影响统一信用代码的填报要求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在市场中的形象和声誉。
合理填报统一信用代码有助于企业提高在政府监管、金融机构合作等方面的信任度,进而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
同时,填报统一信用代码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符合国家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广东省国税系统新版普通发票代码编制规则一览表
2:商业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
7: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3:加工修理修配业
4:收购业
1: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无抵扣联)
2: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有抵扣联)
5:水电业
1:水发票
2:气发票
3:电发票
6:其他
2: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
第1—8位的编排同上
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第101112位为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编码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代码由各市自行编制国税系统新版普通发票代码编制规则一览表亡斗莹竿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
附件2广东省国税系统新版普通发票代码编制规则一览表
第1位
(国税)
第2—5位
(行政区域)
第6—7位
(年号)
第8位(行业代码)
第9位(发票类别)
依此类推
0:电脑版发票(无限额)
1:个位发票或定额1元发票
2:十位发票或定额2元发票
3:百位发票或定额5元发票
4:千位发票或定额10元发票
5:万位发票或定额20元发票
6:十万位发票或定额50元发票
7:百万位发票或定额100元发票
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0:印有企业名称发票
第10、11、12位为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编码
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代码由各市自行编制
例如:(1)2010年第一批印制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3联限额仟元版)的编码为:144001001134。
(2)2010年第一批印制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3联佰元版)的编码为:144001003133。
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1.15•【字号】粤府令第63号•【施行日期】2001.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粤府令第63号《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12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二〇〇一年一月十五日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代码制度,确保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准确、可靠,完善社会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机构代码(以下简称代码),是指依据国家标准编制、赋予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标识。
代码证是代码标识的法定凭证,集成电路卡(简称“IC卡”)作为代码载体与代码证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组织机构办理、应用和管理代码,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代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简称代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代码管理工作。
第五条税务、工商、人事、民政、计划、统计、金融、保险、劳动保障、财政、经贸、公安、海关等部门在各自业务管理活动中,应当使用代码。
第六条下列组织机构应当申请代码登记,领取代码证:(一)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二)经企业登记主管部门登记的经营单位;(三)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四)经有关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央和外省市驻粤机构;(五)经外事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国外或境外非政府组织驻粤机构;(六)其他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组织机构。
第七条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书,向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的同级代码主管部门申领代码证。
代码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组织机构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其提交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核准登记、发给代码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
企业代码的编制规定(Ⅰ、Ⅱ、Ⅲ)
信息表的编制规定纳税人信息表项目,按照纳税人2007年年底基本状况据实填报。
一、纳税人识别号(Z1)指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纳税人名称(Z2)纳税人名称以该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汉字名称为准。
填写时一般不要超过40个汉字,即最多占80位,名称汉字偏长的可适当缩减。
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Z3)用4位数字表示。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可使用NTSS软件的附属帮助软件)为标准,根据企业实际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进行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到小类。
分类原则如下:(1)以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关于统计单位划分的原则作为划分行业的基本原则,并在分类中注意区分了第一、二、三产业;(2)依据按经济活动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的原则。
即主要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性质进行行业分类,而不按其所属行政管理系统分类。
某一行业就其实质来说是指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活动的所有单位的聚合体。
四、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代码(Z4)用3位数字表示。
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根据下表填列:五、行政隶属关系代码(Z5)用2位数字表示。
指国有或集体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
填报企业的范围仅限于:国有企业(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代码为“110”,下同)、集体企业(120)和国有独资企业(151)。
隶属关系分为:1.中央: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等。
2.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3.计划单列市:包括计划单列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4.地区;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和直辖市辖区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5.县: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自治旗、县级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6.街道、镇和乡: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建制市的市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管理的单位;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制镇政府所管辖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乡指乡一级人民政府及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业务分类代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业务分类代码》的通知⽂号:国税发[1999]54号颁布⽇期:1999-04-02执⾏⽇期:1999-04-02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税务局:《税收业务分类代码》(以下简称《代码》)是各类税收应⽤软件设计的基础,是保证各地税收征管数据相互共享和兼容的基本前提。
因此,提⾼税收业务分类代码的标准性、规范性和可扩展性已成为⼗分关键的⼀项基础⼯作。
税务系统标准代码的制定⼯作⾃1991年开始,并于1992年作为部级标准正式向全国税务系统下发,成为各地计算机应⽤的重要标准之⼀。
由于税收业务的变化,有些代码已不适应当前⼯作的需要,为此,对总局1996年颁布的《税收业务分类代码》(国税函发[1996]513号)进⾏了补充和完善,在⼴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税收业务分类代码(1999年版)》现予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为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的⼀致性,今后各类税收业务软件设计和应⽤中凡涉及(代码》内容的,必须遵循《代码》标准。
此前颁布的《税收业务分类代码》及其他⽂件,⼏与本《代码》有冲突的,⼀律以本代码为准。
⼆、各地原有的税收业务类软件,凡未按照《代码》设计的,应逐步向《代码》靠拢,尽快达成⼀致。
三、由于修订后的《代码》调整较⼤,新增内容较多(包括常⽤的⼀些国标代码),使篇幅⼤⼤增加,为此本⽂只附《代码》的⽬录及部分代码,其余部分将于近期适时以⼿册形式下发。
四、各地如在使⽤《代码》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总局(信息中⼼)联系。
附件:《税收业务分类代码》⽬录及部分代码第⼀部分公⽤类国家税务局、地⽅税务局标志代码税务机关代码税务部门代码税务⼈员代码国民经济⾏业分类与代码计量单位代码⾏政区划代码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币种代码银⾏⾏别代码银⾏代码违法违章成因代码违法违章类型代码违法违章⼿段代码表证单书类型代码税务⽂书代码第⼆部分税收业务各环节使⽤的代码登记类⼯商登记状态代码注册类型代码财务报表种类代码企业财务制度代码企业会计制度代码纳税期限代码税务登记表类型代码纳税⼈状态代码增值税纳税⼈类型代码证件管理状态⾪属关系代码核算形式代码法⼈证件类型代码预算级次代码预算分配⽐例代码房屋⽤途代码注销原因代码申报⽅式代码征收⽅式代码征收代理⽅式代码税款⽀付⽅式代码征收项⽬分类代码发票类发票种类代码增值税专⽤发票代码普通发票代码⾦额版代码(适⽤增值税专⽤发票)⽂字版代码联次代码验旧结果分类购票⽅式代码发票核销类型代码发票缴销类型代码票证管理类票证种类代码申报征收类征收项⽬代码征收品⽬代码征收⼦⽬⽋缴属性代码税款属性代码⽂书类⽂书送达⽅式代码减免原因代码减免类型代码提退明细代码会计核算类总账科⽬代码预算科⽬代码会计核算类型稽查类案件编号案件来源代码案件来源⽅式代码案源处理代码案件回退原因代码稽查类型稽查状态税务处理类型司法处理类型税收保全与强制执⾏类税收保全类型强制执⾏类型税务⾏政复议类税务⾏政处罚代码税务⾏政复议类代码税务⾏政诉讼类代码税务⾏政赔偿类代码出⼝退税系统涉及代码出⼝企业⾏业归属代码补缴出⼝退税原因出⼝商品类别代码出⼝商品代码海关关别代码出⼝⼝岸代码贸易性质代码出⼝收汇核销原因代码外汇核销逾期原因代码注册类型代码(参照国家⼯商⾏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标准)(⼀)代码位数:三位(⼆)设置原则:依据国家⼯商⾏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标准及报表要求,使⽤时应保证250、350项下所含代码保持⼀致;在作统计报表时,外国企业的各项统计数为250与350对应项之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4.07.06•【字号】粤国税发[2004]147号•【施行日期】2004.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国税发[2004]147号)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见粤国税函[2004]265号文)要求,现将《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2004年6月9日下发的《关于贯彻税务总局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号码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粤国税函[2004]297号)的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有关海洋石油企业发票的具体编码方法另行制定下发。
2004年7月6日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省局2004年5月24日以(粤国税函[2004]265号文转发)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国税系统的实际,制定全省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编制方案。
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
从左至右排列:(一)第1—8位的编排(按总局规定的编制规则进行)第1位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代码。
1为国家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
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
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局为0000,广东省为4400。
我省行政区域统一代码详见附件一。
第6、7位为年份代码。
例如2004年以04表示,2005年以05表示,依此类推。
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
国税行业划分共六类: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
,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
,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中⼩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附件4.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代码编制规定⼀、基本要求:1.凡纳⼊本次税源调查的全国重点企业,均需按规定逐户编制企业代码;2.企业代码⼀经编制上报,不得随意变更,确因企业发⽣变化需要修改的,上报时要附加⽂字说明。
⼆、企业代码编制规定全国重点企业税源快报调查企业代码,分7项,由40位数字和不超过18个汉字组成。
所有企业代码均按实际情况填写,分别说明如下:(⼀)纳税⼈识别号(Z1)⽤15位数字(字母)表⽰。
按税务机关统⼀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填写。
(⼆)企业名称(Z2)以该企业在⼯商⾏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汉字名称为准填写。
企业名称最多为18个汉字,占36位,名称偏长的可适当缩减。
(三)国民经济⾏业分类代码(Z3)⽤4位数字表⽰。
根据单位实际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进⾏分类,按《国民经济⾏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的⼩类代码填写。
对从事两种和两种以上经济活动的单位,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所属的⾏业。
(四)⾼新技术企业代码(Z4)⽤1位数字表⽰。
根据企业认定⾼新技术企业的情况填写。
具体规定如下:(五)经营规模代码(Z5)⽤1位数字表⽰。
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中⼩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进⾏划分。
⼩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等有关规定条件的⼩型微利企业。
具体规定如下:(六)企业所得税预缴⽅式代码(Z6)⽤1位数字表⽰。
根据企业所得税预缴⽅式填写。
具体规定如下:(七)企业财务部门联系电话(Z7)⽤18位数字表⽰。
例如: 北京某企业的财务部的电话:010-********如有电话分机可续写,最多可填18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代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代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1997.09.24•【字号】粤国税发[1997]264号•【施行日期】1997.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代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国税发[1997]264号1997年9月24日)各市、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省局《关于在普通发票上增加印制发票代码的通知》(粤国税发[1997]210号)下发后,部分地方反映发票种类的划分不够具体,不便于计算机管理。
经研究作如下补充说明:一、发票种类:发票种类在原有5大类的基础上增加两类,“6”代表发票换票证,“7”代表出口专用发票。
发票如需分细类的,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详见附表(附后)。
二、为便于计算机检索,调整普通发票代码的编排顺序,发票代码中原第七位代表发票的种类更改为代表发票的类别,原第八位代表发票的类别改为代表发票的种类,其他发票代码编排不变。
三、对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发票中增印字轨,用以区别不同企业的发票和避免重号。
字轨的编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斗门县的区域代码为“041”。
附件:发票种类代码(1)发票种类代码:(2)补充代码:“1”表示商品销售发票;“A”表示水费发票;“2”表示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发票“B”表示电费发票;“3”表示收购发票;“C”表示书店销售发票;“4”表示其他收入发票;“D”表示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发票;“5”表示税务机关统一发票;“E”表示拍卖典当行销售发票;“6”表示发票换票证;“F”表示矿产品销售发票;“7”表示出口专用发票。
“G”表示农林牧鱼产品销售发票;“H”表示砖瓦灰石沙和工业用泥发票;“I”表示广东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发票;“J”表示粮食饲料加工发票;“K”表示拍卖典当行收购发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10•【文号】国办发[2008]87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00八年七月十日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 [2008]11号),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逐步取消对集体所有制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责,将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责划给财政部。
(三)加强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进纳税服务的职责,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四)加快建设覆盖所有税种的金税工程,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
(五)加强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六)强化内部审计职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
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企业部门代码
企业部门代码第一篇:企业部门代码总经办:GM 品质部:QA 制造部:MD 人事部:HR 行政部:AD 研发部:RD 财务部:FD 计划部:PMC仓库管理也叫仓储管理,英文Warehouse Management,简称WM,指的是对仓储货物的收发、结存等活动的有效控制,其目的是为企业保证仓储货物的完好无损,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类货物的活动状况进行分类记录,以明确的图表方式表达仓储货物在数量、品质方面的状况,以及目前所在的地理位置、部门、订单归属和仓储分散程度等情况的综合管理形式。
技术中心:TC(T echnical Center)采购中心:P&S(Purchase and Source)人事--HR,技术中心--TC......总公司 Head Office分公司 Branch Office营业部 Business Office人事部 Personnel Department 人力资源部 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总务部 General Affairs Department财务部 General Accounting Department销售部 Sales Department促销部 Sales Promotion Department国际部 International Department出口部 Export Department进口部 Import Department公共关系 Public Relations Department广告部 Advertising Department企划部Planning Department 产品开发部Product Development Department研发部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Department(R&D)秘书室 Secretarial Pool采购部 Purchasing Department工程部 Engineering Department行政部 Admin.Department 人力资源部 HR Department市场部 Marketing Department技术部 Technolog Department客服部 Service Department行政部 Administration财务部 Financial Department总经理室 Direcotor, or President 副总经理室 Deputy Director, or Vice president总经办 General Deparment采购部 Purchase & Order Department工程部 Engineering Deparment研发部 Research Deparment生产部 Productive Department销售部 Sales Deparment 广东业务部 GD Branch Deparment 无线事业部 Wireless Industry Department拓展部 Business Expending Department物供部 Supply Department业务拓展部 B&D business and development市场部 Marketing销售部 Sales 人力资源部 HR会计部 Account公共关系部 PR people relationship办公室 OFC(Office, 但不常见)/ OMB =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财务部 Finance市场部 MKTG(Marketing)研发部 R&D(Research & Development)产品部 MFG(Manufacturing)管理部 Administration Dept采购部 Purchasing Dept监事会 Monitor & Support Department 战略研究部 Strategy Research总经理办公室 Chairman/President Office // Gerneral Manager office or GM office工程部 engineering department 品质部 quality department 销售部 sales department 生产部 production department 人事部personnel department 财务部financial department 采购部purchase department工程[gōng chéng] 基本翻译 engineering project undertaking an engineering project 品质[pǐn zhì] 基本翻译 quality 网络释义品质:quality|trait|Qlty.quality 品质:Quality|total perceived quality 品质圈:quality circle/equality control circle 销售[xiāo shòu] 基本翻译market sell sales to sell 生产[shēng chǎn] 基本翻译manufacture to produce 人事[rén shì] 基本翻译personnel 财务[cái wù] 基本翻译financial affairs 采购[cǎi gòu] 基本翻译purchase make purchases for an organization or enterprise人事部----------personnel department研发部----------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department行政部----------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ad)采购部----------purchasing department销售部----------sales department 人力资源部------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招聘------------recruitment 薪资------------earnings培训------------training绩效------------performance员工关系--------employment relationship第二篇:部门代码部门代码总经理:GMD 行政人事部:AD 技术部:TD 发展部:RDD 宣传部:PD 策划部:SD 工程部:ED 造价部:EC 财务部:ACD 投融资部:FD 战略计划部:SPD 招标合约部:BCD 审计部:ADD 招商部:MD 研究院:RI 物业部:PD 后勤部:LD 资源管理部:RD第三篇:部门代码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部门代码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央党群机关部门代码部门名称902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903 中央办公厅904 中央组织部907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908 中央政法委910 中央编译局911 中国外文局912 全国人大机关913 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914 民革中央915 民建中央916 民进中央917 农工党中央918 致公党中央919 九三学社中央920 台盟中央921 民盟中央922 共青团中央923 全国妇联924 中国科协925 中国文联926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928 全国工商联930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939 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945 全国总工会949 最高人民检察院950 最高人民法院 952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954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956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957 中央台办958 中央党校960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961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963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965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966 黄埔军校同学会974 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976 欧美同学会977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978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979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980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981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央国家行政机关部门代码部门名称603 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605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607 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608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 125 商务部文化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林业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151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64 国家能源局165 国家粮食局16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68 国家外国专家局170 国家海洋局172 国家邮政局173 国家文物局17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75 国家外汇管理局18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86 国务院三峡办187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188 国务院扶贫办193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部门代码部门名称035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系统079 国家邮政局系统201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202 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231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232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33 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234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241 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242 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243 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244 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245 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246 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247 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248 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249 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250 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251 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252 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253 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254 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255 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256 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257 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258 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261 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62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63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64 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65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66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67 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68 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69 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7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2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273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27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2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276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27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278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279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2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28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283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284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285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287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291 中国民用航空局华北地区管理局292 中国民用航空局华东地区管理局293 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南地区管理局294 中国民用航空局西南地区管理局295 中国民用航空局西北地区管理局296 中国民用航空局东北地区管理局297 中国民用航空局新疆管理局298 中国民用航空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33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33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333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334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335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336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337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33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339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34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34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342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343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344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345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346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34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348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349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350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35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352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353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354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355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356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357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358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35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36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471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472 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473 山西储备物资管理局474 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475 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476 黑龙江储备物资管理局 478 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479 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480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481 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482 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483 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484 广西储备物资管理局485 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486 贵州储备物资管理局487 云南储备物资管理局488 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489 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490 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491 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492 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493 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494 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495 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496 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501 北京海关502 天津海关504 石家庄海关505 太原海关506 满洲里海关507 呼和浩特海关508 沈阳海关509 大连海关515 长春海关519 哈尔滨海关522 上海海关523 南京海关529 杭州海关531 宁波海关533 合肥海关535 福州海关537 厦门海关540 南昌海关542 青岛海关546 郑州海关549 长沙海关551 广州海关552 黄埔海关553 深圳海关557 拱北海关 560 汕头海关564 海口海关567 湛江海关568 江门海关572 南宁海关579 成都海关580 重庆海关583 贵阳海关586 昆明海关590 西安海关594 乌鲁木齐海关595 兰州海关596 银川海关597 西宁海关598 拉萨海关591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592 海关总署驻天津特派办593 海关总署驻上海特派办652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53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54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55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56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57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58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59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60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61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62 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63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64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65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66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67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68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69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70 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71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72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73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74 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75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78 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79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80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83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84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85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41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842 沈阳铁路公安局843 北京铁路公安局844 太原铁路公安局845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846 郑州铁路公安局847 西安铁路公安局848 武汉铁路公安局849 济南铁路公安局850 上海铁路公安局851 广州铁路公安局852 南宁铁路公安局853 成都铁路公安局854 昆明铁路公安局855 南昌铁路公安局856 兰州铁路公安局857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858 青藏铁路公安局441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442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443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448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450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453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457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458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459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460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461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462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464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465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466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46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611 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12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13 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14 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615 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16 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17 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18 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19 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20 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21 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22 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24 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25 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26 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27 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28 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30 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31 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32 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33 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34 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35 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36 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37 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38 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39 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40 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41 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42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43 财政部驻青海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44 财政部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645 财政部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部门代码部门名称科学技术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 140 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含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53 中国工程院154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156 国家行政学院157 中国地震局158 中国气象局16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6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63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65 国家粮食局16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68 国家外国专家局170 国家海洋局181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182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83 中国纤维检验局192 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环保部)196 中华供销合作总社199 中国地质调查局859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221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222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223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224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225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226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227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285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286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287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302 天津市地震局303 河北省地震局304 山西省地震局307 吉林省地震局308 江苏省地震局309 浙江省地震局310 安徽省地震局312 山东省地震局314 湖北省地震局315 广东省地震局316 四川省地震局318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319 陕西省地震局320 甘肃省地震局321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322 黑龙江省地震局325 湖南省地震局328 重庆市地震局3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371 国家电监会华北监管局372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西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373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东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374 国家电监会东北监管局375 国家电监会西北监管局377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379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浙江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380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福建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381 国家电监会华中监管局382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湖南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385 国家电监会南方监管局388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贵州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401 北京市气象局402 天津市气象局403 河北省气象局404 内蒙区气象局405 黑龙江省气象局406 辽宁省气象局407 安徽省气象局408 江苏省气象局410 广西区气象局411 重庆市气象局412 贵州省气象局413 陕西省气象局414 甘肃省气象局416 青海省气象局417 新疆区气象局419 江西省气象局421 山西省气象局422 吉林省气象局423 上海市气象局424 浙江省气象局425 山东省气象局426 福建省气象局428 湖南省气象局429 广东省气象局430 四川省气象局 431 云南省气象局432 西藏区气象局433 河南省气象局434 湖北省气象局439 海南省气象局687 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688 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689 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691 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687 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697 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698 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700 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701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702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703 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704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705 国家统计局内蒙调查总队706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707 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708 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709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710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711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712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713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714 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715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717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718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719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720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721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722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723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724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725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726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727 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728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729 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730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860 国家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总队73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73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737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739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74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74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74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749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75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75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75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75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758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76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76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86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76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767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76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76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77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77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77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773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77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775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77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777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77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77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78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78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78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783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78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785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78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787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78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78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79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79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79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793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79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 795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79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797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79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79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80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否则后果自负!本站所有回复仅属网友个人观点,绝非正式,与本站立场无关,与各类主管部门无关,一切请正式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为准,否则后果自负!相关阅读2012年中央国家公务员招考2012年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无人通过审查职位特别(10月20日)公安部2012考试录用工作考生报名注意事项(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招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10月17日)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部分职位报名数据(截止10月(10月18日)国家公务员考试108个职位“预留”给大学生村官(10月17日)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2012考试录用公务员公(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10月15日)关于报考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员有关(10月15日)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12录用机关工作人员(10月15日)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2公务员考录有关事项(10月15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10月14日)外交部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说明及注意(10月14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10月13日)2012年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下载(10月13日)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目录(20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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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代码标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代码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8.07•【文号】税总发〔2018〕129号•【施行日期】2018.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代码标准的通知税总发〔2018〕129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保障税收征管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有序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机构代码和税务人员代码标准,现按照税务行业标准管理规定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机构代码和税务人员代码标准主要内容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代码标准分别给出了代码结构、编码规则以及管理维护等内容,并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前后的工作实际,明确了国税地税合并后对新成立税务机构和新增税务人员进行赋码的转换规则。
(一)税务机构代码税务机构代码是标识全国范围内所有税务机构的唯一识别码,包括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代码,该代码广泛应用于核心征管、管理决策等各类税收征管业务和行政管理系统。
税务机构代码采用层次编码法,共分6层,用1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1层1位数字,表示税务机构类别(0-国家税务总局, 1-省级及以下税务机构),其后每2位数字为1层,分别表示省、地市、区县、乡镇、股级,具体编码规则详见附件1。
税收征管业务系统中的税务机构代码使用11位定长码,编码不足11位时,按标准编码规则在右侧加“0”补齐。
特殊情况下使用变长码的,从左至右按层次选取编码。
但信息系统间进行数据交互共享时,使用11位定长码,使用变长码的需按照转换规则补齐。
(二)税务人员代码税务人员代码,是赋予税务系统所有税务人员的唯一身份识别代码,广泛应用于核心征管、人事管理等税收征管业务和行政管理系统。
企业代码的编制规定-广东国家税务局
信息表的编制说明纳税人信息表项目,按照纳税人2011年年底实际情况填报。
一、纳税人识别号(Z1)填写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纳税人名称(Z2)纳税人名称以该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汉字名称为准。
填写时一般不要超过40个汉字,即最多占80位,名称汉字偏长的可适当缩减。
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Z3)用4位数字表示。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1)为标准,根据企业实际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进行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到小类。
分类原则如下:(1)以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关于统计单位划分的原则作为划分行业的基本原则,并在分类中注意区分了第一、二、三产业;(2)依据按经济活动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的原则。
即主要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性质进行行业分类,而不按其所属行政管理系统分类。
某一行业就其实质来说是指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活动的所有单位的聚合体。
四、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代码(Z4)用3用1位数字表示,0表示非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1表示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2表示法人企业。
六、企业隶属关系代码(Z6)用2位数字表示。
指国有或集体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
填报企业的范围仅限于:仅限于国有、集体、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即纳税人登记类型代码为“110”、“120”、“15”开头、“16”开头的企业填写企业隶属关系分为:1.中央: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等。
2.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3.计划单列市:包括计划单列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4.地区;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和直辖市辖区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5.县: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自治旗、县级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6.街道、镇和乡: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建制市的市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管理的单位;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制镇政府所管辖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乡指乡一级人民政府及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7号2000年1月1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重点企业税源的变化情况、客观真实地了解国民经济运行态势,为组织税收收入提供直接的数据参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工作,相应地建立起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
1999年11月和12月,总局在四川省和广东省分别对国税局和地税局就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布置和数据库软件培训,为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严格按照办法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现就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各级税务机关领导要给以高度重视。
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是掌握经济税源变动情况的有效途径,是组织税收收入的基础性工作,可以为分析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内在关系提供客观的依据。
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要充分重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工作,加强领导和督促,势力把此项工作贯彻到基层。
二、配置专人专机。
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是一项对计算机技术掌握、税收业务水平和责任心要求很高的工作。
各地对此项工作务必要调配业务技术骨干专人负责。
为了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袭,省、地(市)一级税务部门应配置专用微机,并预装计算机病毒防火墙。
三、制定有效措施。
各地应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办法提出的工作要求,制定出落实此项工作的有效措施,确保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数据的数量质量和及时上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通知-税总发[2013]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通知(税总发[2013]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满足税收管理业务和金税三期工程应用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基础数据标准,根据已发布的政策和管理规定,充分考虑现有信息化系统中的业务应用习惯,并结合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实际,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见附件),该标准规范了纳税人识别号的编制规则。
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被赋予全国唯一的纳税识别代码,该代码是税务机关办理业务,以及进行数据信息内外部交换和共享的基础,在办理相应登记时确定。
该标准按不同业务管理划分为三类:1.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义务人登记)并需发放相应登记证件的纳税人;2.临时发生纳税义务办理临时登记的纳税人;3.在办理代扣代缴或代收代缴及自行缴纳时对自然人登记的纳税人。
为推进和加强个人税收管理,尤其是对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的统一管理,该标准中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登记的纳税人”的统一编码规则。
随着金税三期应用系统的推广上线,新登记的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都要按此次发布的标准赋予纳税人识别号,已经登记的历史数据将按新规则建立对应转换进入新系统。
因此,各地应尽早按此标准规范统一编码规则给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赋码。
现按照税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61号文件印发)的规定作为税务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代码号为SW5-2013,请遵照执行。
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到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中国公司注册代码与七大区域对照表
中国公司注册代码与七大区域对照表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数量也呈爆发式增长。
为了规范企业注册和管理,中国政府制定了统一的注册代码制度。
通过公司注册代码,可以清晰地了解企业所属的地区和行业等信息。
本文将介绍中国公司注册代码与七大区域的对照表。
一、华北地区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和内蒙古自治区。
在这些地区注册的公司,其注册代码的第一位数字通常是1。
例如,北京的注册代码为110000,天津的注册代码为120000。
二、东北地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这些地区公司的注册代码第一位数字通常是2。
例如,辽宁的注册代码为210000,吉林的注册代码为220000。
三、华东地区华东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和山东省。
这些地区公司的注册代码第一位数字通常是3。
例如,上海的注册代码为310000,江苏的注册代码为320000。
四、中南地区中南地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
这些地区公司的注册代码第一位数字通常是4。
例如,河南的注册代码为410000,广东的注册代码为440000。
五、西南地区西南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自治区。
这些地区公司的注册代码第一位数字通常是5。
例如,四川的注册代码为510000,云南的注册代码为530000。
六、西北地区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这些地区公司的注册代码第一位数字通常是6。
例如,陕西的注册代码为610000,甘肃的注册代码为620000。
七、港澳台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司注册代码分别为81和82,台湾省公司的注册代码第一位数字通常是7。
总结:本文介绍了中国公司注册代码与七大区域的对照表,希望对广大企业有所帮助。
通过公司注册代码,可以快速了解企业所属的地区和行业等信息,为企业管理和运营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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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码的编制规定(广东国家税务局)-纳税人信息表199信息表的信息表编制说明应根据XXXX年末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填写。
1、纳税人识别号(Z1)填写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税务登记证号代码二、纳税人名称(Z2)纳税人名称以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中文名称为准一般来说,要填写的中文字符数不超过40个,即最多80个字符,长姓名的可以适当减少。
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Z3)含4位数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XXXX),今年没有加工贸易,1表示今年进行来料加工,2表示今年进行来料加工,3表示今年进行来料加工和来料加工,15。
海关特殊监管区代码(Z15)仅适用于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类等各类海关监管区注册的企业。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北京(2)22 B1 22e 1 23 E1 31 a1 31 B131 B2 31 B3 31 B4 31 b 531 b 631 C1 31 D1 31 E1 31 f1 32 B1 32 b 432b 632 b 732 b 8 32 b 9 32 b32 b32 BC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江、吉林珲春出口加工区汾河综合保税区上海(11)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漕河泾出口加工区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上海嘉定出口加工区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上海青浦出口加工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区洋山保税港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江苏省(21) 江苏南京出口加工区江苏无锡出口加工区江苏镇江出口加工区江苏常州出口加工区江苏扬州出口加工区江苏南通出口加工区江苏连云港出口加工区江苏吴江出口加工区江苏常熟出口加工区32BD 32BG 32BH 32BI 32 D1 32E 1 32E 2 32E 3 32E 3 32F 1 32F 2 32F 3 32F 4 32F 4 3333A 1 333B 33B 433 D1 33F1 33F 2 34B 1 34B 2 35A 1江苏淮安出口加工区江苏吴中出口加工区江苏泰州出口加工区江苏张家港保税港区江苏(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江阴保税物流中心(乙类)太仓保税物流中心(乙类)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乙类)浙江省(8)宁波保税区、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浙江嘉兴出口加工区、梅山保税港区、杭州保税物流中心(乙类)宁波丽舍保税物流中心(乙类)安徽省(2)安徽芜湖出口加工区安徽合肥出口加工区福建省(8) 福州保税区35 a2 35 B1 35 B2 35 C2 35 D1 35 D2 35 f1 36 B1 36 B2 36 B3 36 f1 37 B1 37 b 437 b 6 37B 7 37 D1 37 D2 37 E1 37 f1 37 F2 37 F3 41 B1厦门保税区福建福州出口加工区福建泉州出口加工区厦门翔宇保税物流园区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福州保税港区江西省(5) 江西南昌出口加工区江西九江出口加工区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江西井冈山出口加工区南昌保税物流中心(乙类)山东省(十类)山东济南出口加工区山东威海出口加工区山东青岛出口加工区山东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烟台保税港区潍坊综合保税区青岛保税物流中心(乙类)日照保税物流中心(乙类) 淄博保税物流中心(乙类)河南省(3)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11E1天柱综合保税区11F1北京亦庄保税物流中心(乙类)天津(6) 12A1天津港保税区12B 1天津出口加工区12C1天津保税物流园区12D1东江保税港区12E1天津海滨新区综合保税区12F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乙类)河北省(2) 代码41e 141 f1 42 B1 42 f1 43 f1 44 a1 44 a2 44 a3 44 a4 44 a544 a644b 1 44 B3 44 C1 44 C2 44 D1 44 D2 44 E1 44 f1 44 F2 44 F4 44 G5名称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湖北省(2)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武汉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2)湖南省(2)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2)广东省(17) 广洲保税区深圳沙头角保税区珠海保税区汕头保税区深圳福田保税区深圳盐田港保税区广东广州出口加工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物流园区深圳盐田保税物流园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深圳前湾保税港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东莞保税物流中心(乙类)中山保税物流中心(乙类)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乙类) 珠海跨境工业园区代码45 B1 45 D1 45 e 145 e 146 D1 46 e 150d 1 50 e 151 b 2 51 e 153 B1 61 B1 61 b 2 61 e 165 B1 65 e 165g 190h 0000名称广西省(4)广西北海出口加工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广西经湘综合保税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海南省(2)海南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重庆市(2)重庆良路村滩保税港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四川省(2) 云南昆明出口加工区陕西省(3)山西xi安出口加工区xi安B 区Xi安综合保税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其他特殊监管区或场所企业非海关监管区厦门火炬(翔安)保税物流中心(B类)43B1 13B1河北秦皇岛出口加工区13B2河北廊坊出口加工区山西省(1)内蒙古自治区(1) 辽宁省(7) ) 14F1山西战略保税物流中心(B型)15B1内蒙古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21A1大连保税区21B1辽宁沈阳出口加工区21B2辽宁大连出口加工区21B3辽宁沈阳张世出口加工区21D1大窑湾保税港区21F1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21F2沈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吉林省(2)南京龙潭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36B4上海西北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33B216消费0表示既不是消费税纳税人也不是征税(预扣税)义务人,1表示消费税纳税人或征税(预扣税)义务人十七、营业税缴纳码(Z17)用1位数字表示0表示非营业税纳税人,1表示按税率征收营业税并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2表示已批准征收营业税并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3表示由总行作为分支机构征收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4表示以总行作为分支机构缴纳包括营业税在内的营业税的纳税人,18、营业税优惠政策代码(Z18)用2位数字表示根据营业税优惠的类型,如免税、减税、先征后退(返还),从列表中选择适用的政策。
10 .不享受营业税2K优惠政策的特殊债券贷款利息所得税免税政策2L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受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收入21 .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的支持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经营墓地转让墓地使用权、22项医疗服务、23项学历和教育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托儿服务;政府组织学校的高级培训班,培训班的收入由24家校办企业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服务提供劳务。
学生勤工俭学和劳动服务25所大学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和教师公寓以及相关后勤服务的租金和服务收入;大学生住宿服务租金收入26农业机械耕作、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服务、家禽、牲畜和水生动物的养殖和疾病控制27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28电影发行企业给电影放映单位29电影发行收入29纪念馆及其他文化宗教活动门票收入;科技馆、党政部门等科普基地,科协科普活动门票收入,2A基础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收入,2B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200万资产公司接受国有银行不良债权取得的2M技术服务利息收入,以及其中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销售和转让。
一般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个人投资分红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2非盈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投资咨询公司及其关联投资咨询公司一年相关评估审计收入2N以上。
再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收入通过再担保2P国际运输2Q行政事业性收费2R离岸服务外包2S员工制家政服务2T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U其他营业税优惠政策营业税减税政策31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四2C出租房屋收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立大学科技园为孵化器提供的住房和孵化服务铁路住房和生活单位重组后的2D铁路劳动服务公司;铁通公司的铁路通信业务2E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2F 储备单位承担国家粮食,棉花,糖和肉类储备任务财政补贴收入2G 提供设计,试验和测试服务开发火箭发射国外卫星收入2H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和家属就业新成立的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专业军事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32安置残疾人33农村信用社取得的金融保险行业应纳税所得额(减3%) 34增值税进项税纳入购买税控收款机35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由公路经营企业收取(减3%) 36项其他营业税减免政策40项营业税减免政策21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使用资金其他营业税优惠政策适用于50项买卖股票和债券的差额收入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特种债券的利息收入;2J利息收入19的专项贷款利息和相关银行用于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再融资的企业所得税支付方式代码(Z19)均以一位数字表示。
0表示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1表示已按税率计征并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2表示已计征并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3表示由总行作为分支机构征收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4表示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作为总行的分支机构,20,企业所得税征收机关代码(ZXXXX年不缴纳土地增值税,1表示本年度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25。
耕地占用税缴纳码(Z25)用1位数字表示(0表示本年度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企业。
1表示本年度应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企业)26。
契税缴纳方式(Z26)用1位数字表示(0表示今年没有应缴纳契税的企业,1表示今年有应缴纳契税的企业)27。
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Z27)由1位数字表示(0表示没有编制现金流量表,1表示编制现金流量表)28。
开放(建立)时间(Z28)由6位数字表示填写纳税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开业或设立时间二十九、纳税人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Z29)带17位数字,填写纳税人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包括区号、电话号码和分机号码三十、调查方法代码(Z31)由1位数字表示0指作为调查重点但不是抽样调查的纳税人,1指作为抽样调查但不是调查重点的纳税人,2指既是抽样调查又是调查重点的纳税人三十一、自定义代码(Z32)由4位数字表示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可以掌握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