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
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
一、引言(约200字)
介绍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背景和目的,说明为什么需要进行可
行性研究,简要描述火电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项目概述(约200字)
详细描述火电工程的关键信息,包括项目所在地、总投资规模、容量、发电技术、燃料类型、项目进展情况等。
三、市场分析(约300字)
详细分析火电工程所在市场的气候条件、人口情况、电力需求、竞争
对手及市场前景等,评估火电工程在市场中的发展潜力。
四、技术可行性分析(约300字)
详细分析火电工程所采用的发电技术的可行性,包括技术成熟度、可
靠性、效率、环保性等方面的评估,并与其他技术进行对比分析。
五、经济可行性分析(约300字)
进行火电工程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的投资成本、运营成本、
收入及利润预测等,同时考虑相关的政策和税收因素。
六、环境可行性分析(约300字)
分析火电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大气污染、水资源消耗、固废产生等,同时介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相应的投资。
七、风险评估(约200字)
对火电工程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八、可行性结论(约200字)
根据市场、技术、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对火电工程的可行性进行总结,并提出是否推进该项目的建议。
列出用于撰写报告的资料、文献和参考资源的清单。
上述内容仅为一个大致的参考,具体的深度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总字数要求在1200字以上,确保各个部分的内容充实、明确、准确,以保证报告的可行性评估结果具备科学性和可信度。
《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1.引言介绍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的目的和背景,明确报告的重要性并概述报告的内容和结构。
2.项目背景2.1火力发电厂的定义和作用2.2国内外火力发电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2.3项目所处地区的条件和环境3.研究目标和方法3.1研究目标的明确定义3.2研究方法的选择和说明4.技术可行性分析4.1确定项目所需的火力发电技术4.2分析选用技术的可行性和适用性,包括技术水平、环境影响、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评估4.3技术可行性分析的基础数据和方法5.经济可行性分析5.1确定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周期5.2评估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和财务收益5.3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和经济效益5.4经济可行性分析的基础数据和方法6.社会和环境可行性分析6.1评估项目对当地社会影响的可能性和程度6.2分析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和风险6.3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方案7.可行性研究结论根据对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可行性的综合分析,给出项目可行性的评价和结论。
8.建议和建设方案根据可行性研究的结果,提出建设火力发电厂的具体建议和方案,包括建设规模、地点、时间计划、资金筹措等方面的考虑。
9.风险评估与控制提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进行评估,进一步提出风险控制和应对措施。
11.附录附上报告中用到的数据、图表、分析模型和其他相关资料。
12.条文说明在报告中对于每一条主要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确保报告的逻辑性和条理性。
以上为《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的基本框架和要求。
报告要求文档内容完整,超过1500字,详细描述了各个章节的内容要点,以确保报告的全面性和可读性。
同时,条文说明部分对每一条内容进行了解释和细化,以便于撰写和审查。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共135页
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DLGJ 9-921992 西安目录第一卷总的部分 (1)第一章概述 (1)第二章厂址简述 (2)第三章电力负荷、热力负荷及发电厂容量 (2)第四章主要设计原则 (2)第五章节能、节水、节约用地及原材料措施 (2)第六章环境保护 (3)第七章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 (3)第八章运行组织及设计定员 (3)第九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第十章提高本工程技术水平和设计质量的措施 (5)第十一章存在问题及建议 (5)第二卷电力系统部分 (7)第一章电厂在系统中的作用和地位 (7)第二章电厂负荷及电力平衡 (7)第三章电厂接入系统方案 (8)第四章电气主接线 (8)第五章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8)第六章系统调度自动化 (9)第七章系统通信 (10)第三卷总图运输部分 (11)第一章概述 (12)第二章全厂总体规划 (12)第三章厂区总平面 (13)第四章竖向布置 (13)第五章交通运输 (14)第六章管线及沟道布置 (15)第七章绿化 (15)第八章生活福利设施规划 (15)第四卷热机部分 (18)第一章概述 (18)第二章燃料 (19)第三章燃烧系统及辅助设备选择 (19)第四章热力系统及辅助设备选择 (19)第五章系统运行方式 (20)第六章主厂房设置 (21)第七章辅助设施 (21)第八章厂区热网 (22)第五卷运煤部分 (28)第一章概述 (28)第二章卸煤装置及贮煤设施 (29)第三章筛碎设备 (29)第四章运煤系统及运行方式 (30)第五章辅助设施 (30)第六章运煤车间辅助建筑 (30)第七章煤尘防治 (30)第六卷除灰渣部分 (33)第一章概述 (33)第二章除灰渣系统的选择 (34)第七卷电厂化学部分 (38)第一章概述 (39)第二章锅炉补给水处理 (39)第三章凝结水精处理 (40)第四章冷却水处理 (40)第五章电厂油务管理 (41)第六章制氢设备 (41)第七章给水、炉水校正处理及汽水取样 (41)第八章热网补给水处理 (41)第八卷电气部分 (43)第一章概述 (43)第二章电气主接线 (44)第三章短路电流计算 (44)第四章导体及设备选择 (44)第五章厂用电接线及布置 (45)第六章事故保安和不停电电源 (45)第七章电气设备布置 (45)第八章直流电系统 (45)第九章二次线、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46)第十章过电压保护及接地 (46)第十一章照明和检修网络 (46)第十二章厂内通信 (46)第十三章辅助车间 (47)第十四章电缆设施 (47)第十五章阴极保护 (47)第九卷热工自动化部分 (52)第一章概述 (52)第二章热工自动化水平和控制室(楼)布置 (52)第三章热工自动化功能 (53)第四章热工自动化设备选择 (54)第五章辅助车间的控制系统及设备选型 (55)第六章电源和气源 (56)第十卷建筑结构部分 (57)第一章概述 (58)第二章厂址自然条件及设计主要技术数据 (58)第三章地基与基础 (59)第四章主厂房建筑结构设计 (59)第五章其他主要生产建筑物 (60)第六章辅助及附属建筑物 (61)第七章厂前区及厂区建筑 (61)第十一卷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部分 (64)第一章概述 (64)第二章采暖热媒及加热站 (64)第三章主厂房采暖、通风与空调 (65)第四章生产、辅助生产、附属生产建筑的采暖、通风及空调 (66)第五章运煤系统采暖、通风、除尘及解冻 (67)第六章厂区采暖热网 (68)第十二卷水工部分 (72)第一章概述 (73)第二章区域自然条件 (73)第三章全厂水务管理和水量平衡 (75)第四章供水系统选择及布置 (75)第五章取排水建(构)筑物或补给水系统设计 (76)第六章冷却设施 (78)第七章外部水力除灰系统 (79)第八章灰场 (79)第九章生产、生活给排水 (80)第十章净化站 (80)第十一章生活污水处理及工业废水处理 (80)第十三卷环境保护 (88)第一章概述 (89)第二章烟气污染防治 (90)第三章生活污水处理及工业废水处理 (91)第四章灰渣治理及综合利用 (92)第五章噪声治理 (92)第六章水的总平衡及计量 (93)第七章绿化 (93)第八章环保管理及监测 (93)第九章环保投资费用 (94)第十四卷消防部分 (97)第一章概述 (97)第二章总平面布置与交通要求 (98)第三章建筑物与构筑物要求 (98)第四章消防给水和电厂各系统的消防系数 (99)第五章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 (104)第六章消防供电 (105)第七章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施的防火 (105)第十五卷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 (106)第一章概述 (107)第二章防火、防爆 (107)第三章防尘、防毒、防化学伤害 (109)第四章防电伤、防机械伤害和其他伤害 (110)第五章防暑、防寒、防潮 (110)第六章防噪声、防振动 (111)第七章其他安全措施 (111)第八章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机构与设施 (111)第九章综合评价 (111)第十六卷节约能源及原材料 (112)第一章概述 (112)第二章节约及合理利用能源的措施 (112)第三章节约用水的措施 (113)第四章节约原材料的措施 (113)第十七卷施工组织大纲部分 (113)第一章概述 (114)第二章施工总平面布置 (115)第三章主要施工方案与大型机具配备 (115)第四章施工控制进度 (116)第五章交通运输条件及大件设备运输 (116)第十八卷运行组织及设计定员部分 (118)第一章概述 (119)第二章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及指标 (119)第三章电站的启动、运行 (119)第十九卷概算部分 (120)第一章概述 (120)第二章编制原则和依据 (121)第三章投资分析 (122)第二十卷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125)第一卷总的部分说明书第一章概述第二章厂址简述第三章电力负荷、热力负荷及发电厂容量第四章主要设计原则第五章节能、节约用地及原材料措施第六章环境保护第七章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第八章运动组织及设计定员第九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十章提高本工程技术水平和设计质量的措施第十一章存在问题及建议附件图纸目录说明书第一章概述一、设计依据:应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审查会纪要)以及接入系统设计、送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铁路专用线、码头及大型防洪堤等审批文件,上级指示文件及有关技术条件书等(包括这些文件的名称、文号、签发单位和日期),概述发电厂的建设任务、性质与规模,投运期限和在地区电力系统中的作用等有关结论意见。
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
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
1.项目背景和目的:介绍火电工程的背景信息,包括项目的起因、背景、目的和意义等。
2.现状分析:对火电工程项目的现状进行分析,包括火电行业的发展
趋势、市场需求、规模、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分析。
3.技术可行性:评估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包括火电工程所采用的技术
和设备是否成熟、可行,以及是否具备高效、节能、环保等特点。
4.市场可行性:评估项目的市场可行性,包括火电工程在当前市场的
需求量、竞争情况、价格、销售情况等方面的分析,以及项目的市场前景
和潜在风险等。
5.经济可行性:评估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包括项目的投资规模、成本、收入、盈利能力等方面的分析,以及项目的投资回报期、财务指标等。
6.管理可行性:评估项目的管理可行性,包括项目的组织架构、人员
配备、管理流程、合作模式等方面的分析,以及项目管理的风险和挑战等。
7.社会可行性:评估项目的社会可行性,包括项目对当地社会的影响、就业创造、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分析,以及项目与当地政策法规、社会文化
等的符合程度。
8.可行性分析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对火电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总结,明确项目的优势、劣势和风险等,给出是否建议投资该项目的结论。
《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报批稿)(含条文说明)
《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报批稿)(含条文说明)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 DL/T -2006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feasibilitystudy Report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报批稿)2006 - 发布2006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总则4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4.1 概述4.2 电力系统4.3 供热系统4.4 燃料供应4.5 厂址条件4.6 工程设想4.7 烟气脱硫与脱硝4.8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4.9 土地利用4.10 综合利用4.11 劳动安全4.12 职业卫生4.13 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4.14 电厂定员4.15 项目实施的条件和建设进度及工期4.16 投资估算、资金来源、融资方案及财务分析4.17 风险分析4.18 结论与建议5 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6 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条文说明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872号)的要求进行制定的。
本标准在总结原电力工业部发布的《火力发电厂可行性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GJ 118-1997)使用经验基础上,结合目前我国对火力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的要求编制的。
本标准颁布实施后,《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GJ 118-1997)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秋野、黄宝德、陆国栋、武一琦、徐海云、贾成、赵敏、曹理平、朱京兴、邓南文、王予英、王宏斌、何肇、余乐、魏兴民、陈慧慧、葛四敏、雷雪琴、张力。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编写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的基本工作内容、编写深度及程序的要求。
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
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能源消耗量也在不断增长。
而火电作为一种主要的能源形式,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同时,也承担着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
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是火电工程立项前必不可少的一份重要文件,其深度和全面性,直接决定着火电工程的成败。
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是由一系列文书组成的文件,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四个阶段。
其中,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最重要的一环,对于火电工程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环境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在分析火电工程技术可行性方面,要全面、客观地评估火电机组选型、布局、建设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能源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是否能够满足当地电力市场的需求,是否具备良好的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
只有具备这些方面的条件,才能确保火电工程的技术可行性。
除此之外,经济可行性也是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中必须关注的问题。
火电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经济投入,因此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过程中,必须对火电工程的投资回报率、投资收益期、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以保证火电工程的经济可行性。
社会可行性是指火电工程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针对火电工程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如安全问题、用电负担等问题,必须进行全面地分析和评估,制定合理的社会风险应对措施,确保火电工程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同和支持。
最后,环境可行性是指火电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火电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音等污染逐渐受到社会的关注,为了保证火电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可持续性和环保性,必须对其环境影响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技术手段。
综上所述,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非常高,需要充分综合考虑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对火电工程的全面可行性进行研究和分析,以制定合理的火电工程建设方案,确保火电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规土水(1997)53号关于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的复函电力工业部西北电力设计院:你院质计(1997)141号文收悉。
经研究,由于目前《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尚未修订,其内容深度现仍执行我院1985年6月颁发的规定。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按我院1997年8月12日颁发的DLGJll8—1997版本执行。
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35)水电电规设宇第71号关于实行《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的通知各电管局,各省(区)电力局,各直属电力设计院。
各省(区)电力(勘测)设计院:为适应国家计委计资[1984]1684号文“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我院对原电力建设总局1981年颁发的《火电厂工程可行牲研究内容深度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从1985年7月起,各设计院在编制火力发厂工程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即按新修订的《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告知我院。
附件:《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牲研究内容深度规定》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日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第一章总则一、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系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资(1983)116号文件“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舱试行管理办法”和计资(1984)1684号文件“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自审批手续的通知”的原则,并结合火电厂工程项目的特点而制订。
二、火电厂工程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是火电建设前期工作的两个重要阶段。
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新建大、中型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扩建改建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报批稿)(含条文说明)_百度...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总则3.0.1 为了在发电厂建设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基本建设程序及方针,规范发电厂前期工作内容深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法规、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并结合发电厂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3.0.2 可行性研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一个重要阶段,发电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项目均应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研报告。
本标准是编制发电厂可研报告的重要依据。
3.0.3 发电厂项目建设应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国策,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积极采用可靠的先进技术,积极推荐采用高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降耗和环保的方案。
3.0.4 可研报告的编制应以近期电力系统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审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项目单位以此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
3.0.5 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 3 年尚未核准的项目,应进行全面的复查和调整,并编制补充可研报告。
3.0.6 编制可研报告时,设计单位必须全面、准确、充分地掌握设计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承诺文件,并与有关部门签订相关协议,签订的协议或文件内容必须准确、齐全。
设计单位应配合项目单位做好工作。
3.0.7 当有多个设计单位参加可研报告编制时,应明确其中一个为主体设计单位。
主体设计单位应对所提供给其他各参加设计单位的原始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对相关工作的配合、协调和归口负责,并负责将各外委单项可研报告或试验研究报告等主要内容及结论性意见的适应性经确认后归纳到发电厂可研报告中。
3.0.8 可研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 1 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新建工程应有 2 个及以上的厂址,并对拟建厂址进行同等深度的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
3 4 进行必要的调查、收资、勘测和试验工作。
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利用、接入系统、热负荷、燃料、水源、交通运输(含铁路专用线、码头及运煤专用公路等)、贮灰渣场、区域稳定及岩土工程、脱硫吸收剂与脱硝还原剂来源及其副产品处置等建厂外部条件,并应进行必要的方案比较。
DLT5427_2009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DL/T 5427-2009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容深度规定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容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 围本标准规定丁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容深度。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燃用固体化石燃料,采用直接燃烧方式的新建及扩建火力发电厂的初步设计,125MW以下机组及改建工程参照执行。
2 规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l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 2893 安全色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8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 5032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程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 5068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3 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定DL/T 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 536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DL/T 5375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容深度规定3 总则3.1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以及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其中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3.2设计必须准确掌握设计基础资料。
设计基础资料若有变化,应重新取得新的资料,并对设计容进行复核与修改。
3.3电力设计院是电厂的总体设计院,对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整体性以及各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负有全责,并负责组织编制和汇总项目的总说明、总图和总概算等容。
DLT5427-2009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DL/T 5427-2009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 范围本标准规定丁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深度。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燃用固体化石燃料,采用直接燃烧方式的新建及扩建火力发电厂的初步设计,125MW以下机组及改建工程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l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 2893 安全色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8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 5032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程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 5068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3 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定DL/T 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 536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DL/T 5375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3 总则3.1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以及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其中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3.2设计必须准确掌握设计基础资料。
设计基础资料若有变化,应重新取得新的资料,并对设计内容进行复核与修改。
3.3电力设计院是电厂的总体设计院,对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整体性以及各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负有全责,并负责组织编制和汇总项目的总说明、总图和总概算等内容。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oc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篇一:火力发电厂可研内容深度规定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GJ118--1997目次1 总则 ...............................................( 1) 2 一般规定 ...........................................(2)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 (4)3.1 概述 (4)3.2 电力系统 (4)3.3 燃料供应 (5)3.4 厂址条件 (6)3.5 工程设想 (8)3.6 烟气脱硫 (10)3.7 环境保护、灰(渣)综合利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 (11)3.8 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 (11)3.9 电厂定员 (12)3.10 电厂工程项目实施的条件和轮廓进度 ..................(12)3.11 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12)3.12 结论 (14)4 可行性研究阶段运作原则规定 ..........................(16)附录 A (标准的附录)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17)附录B (标准的附录)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 .................(19)附加说明..............................................(21)1 总则1.0.1 为贯彻“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电力建设方针,适应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及满足限额设计的需要,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并结合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的重要依据,各设计单位、项目法人及主管部门均应遵照执行。
1.0.3 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发电厂新建或扩、改建工程项目。
火力发电厂类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大纲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修订工作大纲2021 年 3 月目录1项目概况 (1)2修订目的及必要性 (1)3修订原则和执行标准 (2)4拟引用或参照的标准 (3)5修订组织机构 (3)6修订计划 (3)7修订规程章节框架 (6)8修订内容 (8)9修订分工安排 (14)10专题调研 (15)附件1:主要投资集团关于火电项目的立项决策程序、依据及要求调研表 (16)附件2:省(区、市)火电项目核准相关情况调研表 (17)1项目概况1.1标准名称本标准是在原《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5375-2008)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技术标准名称为《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1.2项目来源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5 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 号)的要求,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电规总院)作为主编单位,对原《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5375- 2008)进行修订,计划修订标准名称为《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计划编号:能源 20150199。
1.3修订依据(1)《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5 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 号);(2)《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 号);(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25 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1 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3 号)。
1.4标准管理部门本标准的主编单位为电规总院,由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负责日常管理。
2修订目的及必要性现行《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5375-2008)由电规总院主编,于 2008 年11 月颁布实施。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四卷热机部分目录说明书第一章 概述第二章 燃料第三章 燃烧系统及辅助设备选择第四章 热力系统及辅助设备选择第五章 系统运行方式第六章 主厂房布置第七章 辅助设施第八章 厂区热网附件图纸目录及其深度要求计算书及其深度要求说明书第一章概述应说明:一、 设计依据,设计规模及规划容量,电厂性质及运行要求,上级分配主机组的批复文件。
二、 本专业设计的主要特点。
三、 主要设备的招标情况或选择或分配情况。
四、 主机组型号、参数及主要技术规范。
五、 设计范围,主厂房设计界限,所负责的辅助生产设施。
如为扩建电厂,应概述原有电厂的有关部分,目前电厂运行、检修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应扼要说明原有电厂与本期工程的衔接及配合问题。
六、 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第二章燃料一、 燃料来源及依据对于燃料电厂应说明燃料来源、燃料种类、燃料供应量、俩种以上燃料混烧时的配比、应用基的元素分析、工业分析、可磨系数及磨损指数、结焦指数、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应分别列出。
二、 应说明灰份特性,灰份成份及化学成份,灰熔点(T1、T2、T3),灰渣粘结特性、磨损指数、粒度分析及灰的比电阻数据。
三、 应说明锅炉点火及启动锅炉所用燃料品种及来源、运输方式。
第三章燃烧系统及辅助设备选择应说明:一、 每台炉及本期锅炉房的时、日、年的燃料消耗量。
二、 磨煤机选择及论证。
三、 制粉系统选择及论证,系统拟定的原则,论证比较系统的型式和特点,辅助设备选择,列出有关计算成果表(包括热力及空气动力计算成果及设备选择)。
四、 燃油系统选择及辅助设备选择(燃油电厂编写)。
五、 烟、风系统及辅助设备选择,系统拟定的原则,论证比较系统的特点,列出有关计算成果表(包括燃烧及空气动力计算成果及设备选择)。
六、 锅炉尾部低温防腐措施。
七、 除尘器和烟囱选择。
配合有关专业确定需要的烟囱高度,选用的烟囱个数,直径和布置方式,对高硫煤宜有预防烟囱内部不出现正压的措施。
八、 燃烧及制粉系统介质流速及烟、风、煤粉管道通流断面选择。
DLT5427-2009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DL/T 5427-2009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 范围本标准规定丁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深度。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燃用固体化石燃料,采用直接燃烧方式的新建及扩建火力发电厂的初步设计,125MW以下机组及改建工程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l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 2893 安全色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8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 5032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程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 5068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3 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定DL/T 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 536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DL/T 5375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3 总则3.1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以及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其中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3.2设计必须准确掌握设计基础资料。
设计基础资料若有变化,应重新取得新的资料,并对设计内容进行复核与修改。
3.3电力设计院是电厂的总体设计院,对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整体性以及各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负有全责,并负责组织编制和汇总项目的总说明、总图和总概算等内容。
最新dlt5427-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汇总
D L T5427-2009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T 5427-2009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 范围本标准规定丁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深度。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燃用固体化石燃料,采用直接燃烧方式的新建及扩建火力发电厂的初步设计,125MW以下机组及改建工程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l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 2893 安全色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8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 5032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程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 5068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3 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定DL/T 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 536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DL/T 5375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3 总则3.1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以及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其中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3.2设计必须准确掌握设计基础资料。
设计基础资料若有变化,应重新取得新的资料,并对设计内容进行复核与修改。
DLT5427-2009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oc
DL/T 5427-2009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 范围本标准规定丁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深度。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燃用固体化石燃料,采用直接燃烧方式的新建及扩建火力发电厂的初步设计,125MW以下机组及改建工程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l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 2893 安全色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8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 5032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程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 5068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3 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定DL/T 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 536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DL/T 5375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3 总则3.1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以及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其中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3.2设计必须准确掌握设计基础资料。
设计基础资料若有变化,应重新取得新的资料,并对设计内容进行复核与修改。
3.3电力设计院是电厂的总体设计院,对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整体性以及各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负有全责,并负责组织编制和汇总项目的总说明、总图和总概算等内容。
火力发电厂可研内容深度规定
.. . .. .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GJ118--1997目次1总那么.................................. .............〕(12一般规定.................................... .......〕(2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4〕概括................................. (4)电力系统................................... (4)燃料供应................................... (5)厂址条件................................... (6)工程假想................................... (8)烟气脱硫................................... (10)环境保护、灰〔渣〕综合利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 (11)节俭和合理利用能〔11〕源................................电厂定员................................... . (12)电厂工程工程实行的条件和轮廓进度 (12)投资估量及经济评论.................... (12)结论............................... .. (14)4可行性研究阶段运作原那么规定................. (16)附录A〔标准的附录〕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17)附录B〔标准的附录〕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 (19)附带说明...................................... (21)1总那么.专业学习资料.下简称发电厂〕工程建设推行工程法人责任制、招标招标制及知足限额设计的需要,依据国家方案委员会?对于建设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方法?,并联合发电厂工程建设工程的特色,拟订本规定。
火力发电厂可研内容深度规定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GJ118--19971总则........................ )(12一般规定...................... ).(2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4)3.1 概述....................... (.4)3.2电力系统 (4)3.3燃料供应 (5)3.4厂址条件 (6)3.5工程设想 (8)3.6烟气脱硫...................... (.10)3.7环境保护、灰(渣)综合利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3.8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 (.11)3.9电厂定员...................... (.12)3.10电厂工程项目实施的条件和轮廓进度 (12)3.11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12)3.12结论4 可行性研究阶段运作原则规定 (16)附录A (标准的附录)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附录B (标准的附录)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附加说明...................... (.21)(11)..1.4)1.0.1为贯彻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电力建设方针,适应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及满足限额设计的需要,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并结合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的重要依据,各设计单位、项目法人及主管部门均应遵照执行。
1.0.3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发电厂新建或扩、改建工程项目。
小型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参照执行。
1.0.4发电厂可研报告内容深度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般规定2.0.1可行性研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个重要阶段,发电厂新建或扩、改建工程项目均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的通知-电计[1997]321号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的通知正文:----------------------------------------------------------------------------------------------------------------------------------------------------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的通知(1997年5月9日电计[1997]321号)现将《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项目建议书经国家正式批复后,项目各投资方要组建项目法人筹建机构,由项目法人筹建机构或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可研阶段及其它前期工作。
项目初可及建议书等前期工作实行商品化,有偿转让给项目法人(列入工程概算)。
二、在国家正式批复项目建议书后,项目法人筹建机构或项目法人开展发电设备招标需服从有关部门的宏观指导。
三、以国家批复的项目可研报告书中的工程静态投资估算作为基数,没有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经电力部和国家计委批准),设计概算不得超过此值,并实现“静态控制,动态管理”。
四、电视总院在审查初步设计时,应严格执行“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设计原则,把内资和外资均控制在可研报告书批准的数值范围内。
超出部分由各投资方自行解决,不得列入概算,以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和上网电价。
五、国家批准的可研报告书中的静态投资估算是限额设计的额度。
电规总院应抓紧组织实施限额设计工作,为控制工程造价和上网电价提出规范性控制办法。
六、《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有与该要求不符的规定以本要求为准。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部规划计划司。
附件: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试行)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试行)一、建设的必要性阐述电力系统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市场经济原则,实事求是地分析项目所在电网或供电区域的电力负荷及电力电量平衡情况,项目在系统中将发挥的作用,在规划中的地位,当地省级政府和电管局、电力局对有关电力项目的排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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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电规土水(1997)53号
关于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的复函
电力工业部西北电力设计院:
你院质计(1997)141号文收悉。
经研究,由于目前《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尚未修订,其内容深度现仍执行我院1985年6月颁发的规定。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按我院1997年8月12日颁发的DLGJll8—1997版本执行。
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
(35)水电电规设宇第71号
关于实行《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
内容深度规定》的通知
各电管局,各省(区)电力局,各直属电力设计院。
各省(区)电力(勘测)设计院:
为适应国家计委计资[1984]1684号文“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我院对原电力建设总局1981年颁发的《火电厂工程可行牲研究内容深度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从1985年7月起,各设计院在编制火力发厂工程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即按新修订的《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告知我院。
附件:《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牲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日
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系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资(1983)116号文件“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舱试行管理办法”和计资(1984)1684号文件“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自审批手续的通知”的原则,并结合火电厂工程项目的特点而制订。
二、火电厂工程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是火电建设前期工作的两个重要阶段。
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新建大、中型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扩建改建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
三、火电厂工程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是对拟建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
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多方案的分析论证与比较,推荐出最佳建厂方案。
为编制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提供依据。
四、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的任务:
㈠初步可行性研究
初步可行性研究,系根据电力系统的发展规划与要求和上级下达(或委托)的任务,在几个地区(或指定地区)分别调查各地可能建厂的条件,着重研究电力规划的要求,燃料资源与供应,交通运输(包括燃料和设备运输),水源、除灰、防洪、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军事设施、厂址场地的地形地貌(包括土石方量,占地,出线走廊)地震
地质,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矿产资源分布等主要建厂条件,并结合电力系统规划,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论证,择优推荐出建厂地区的顺序及可能建厂的厂址与规模。
提出下阶段开展可行性研究的厂址方案,并为编制和审批项目建议书提供依据。
(二)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系在已经审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国家计委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各项建厂条件并进行必要的水文气象、供水水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和必要的水工模型试验。
对车站站场改造、专用线接轨、运煤码头及专用供水水库的可行性研究,也需要同步进行。
对在山区建设的电厂,还要着重研究边坡稳定与不良地质观象,环境保护和减少土石方工程量等问题。
设计单位与主管局及建设单位共同研究重大技术经济原则,落实各项建厂条件(如煤源、水源、灰场、交通运输、专用线接轨、用地、拆迁,环保、出线走廊、地质、地震及压矿等),并协助主管局和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取得原则性协议或书面同意文件。
在掌握比较充分的技术经济基础资料的前提下,提出扩接入系统,原则性工艺系统和布置方案;并经过全面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和多方案的比较,推荐出具体厂址及建厂规模,对主机和主要辅机的选型,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和建厂方案提出建议;提出电厂的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评价,为计划部门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提供可靠依据。
扩建和改建旷的可行性研究,可参照上述原则进行。
五、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大、中型火电厂工程建设项目。
小型火电
厂工程项目,可参照本规定进行。
第二章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概述
1、本项目的任务依据、范围及背景情况。
2、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织情况及参加研究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别、所属单位。
3、简要说明工作时间、地点及工作过程。
(二)电力系统
1、电力系统的现况。
2、电力负荷预测及电力平衡。
3、本厂建设的必要性和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及建设规模。
4、电厂与电力系统连接方案的设想,出线电压、出线方向和回路数。
㈢燃料
1、电厂燃料的几种可能来源、品种、煤质、储量、煤矿近期与远期产量规划、服务年限、建设规模与进度。
2、电厂燃料消耗量、煤矿可能供给电厂的数量及运输条件,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成建议等。
(四)建厂条件
1、厂址方案概述:地区概况,区域特征,气象条件,厂址位置自然环境,厂址百年—遇洪水位(或潮位)和内涝水位,地下矿藏资
源情况和当地社会经济情况。
提出厂址(包括厂区、水源地、水库、水管、灰管、灰场、码头、铁路,公路,生活区用地等)的总占地数施工用地,占耕地数,单位产量,拆迁量(房屋面积,户数与人数,其它设施等)厂址总的土石方工程量估算。
2、交通运输:铁路运输能够承担电厂运煤量的能力及电厂大件设备运输的通过条件,铁路接轨站,专用线长度,燃料运输距离。
水运条件及能力,航道情况,可通航的船舶吨位,建设码头的条件和位置等。
由于扩建设运量增加而引起的火车站、铁路、航道、码头、桥梁、隧道、船闸、公路等的改造成新建的情况,进行工程量和费用估算。
铁路、航道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要求,运输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3、水源可供电厂使用的水源、水量及水质,如为地下水源,可收集已有的水文地质资料,做出初步的判断。
必要时要提出水文地质初勘报告,以满足规划选点的需要。
要说明电厂的供水及冷却方式,进排水管(沟)的长度。
应弄清工农(牧)业以及生活等用水量的现状及规划情况与电厂用水有无矛盾,分析电厂用水在保证率为97%枯永年时的可靠性。
如与电厂用水有矛盾,要提出解决矛盾的初步方案,并应征求地方和水利等有关部门对电厂用水的意见与要求。
由于建电厂而引起新建或改建水库和其它水工建筑物的工程量和费用估算。
4、灰场:灰场面积、容积、存灰年限,灰场与主厂房的距离,相对高程,灰场占地亩数,每亩产量,拆迁户数,人数和房屋间数,山洪流量,拟建灰场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坝型选择、建坝材料及灰坝工程量估算。
5、厂址的区域稳定与工程地质:根据火电厂工程地质勘测规范的规定,在收集分析区域地质、地震、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矿产资源及文物古迹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踏勘,进—步了解地质构造,地基土的性质,不良地质现象,地下永情况,压矿及压文物古迹的可能性。
分析区域构造断裂与历史地震资料以及场地的不良地质现象,对场地稳定性和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初步评价,并提出在下阶段尚应查清和解决的问题。
(五)工程设想
1、电厂分期建设的规模,机组容量与建设进度的初步设想。
2、电厂总体布置,输煤、供水、除灰方案的初步设想。
(六)环境保护
1、厂址所在地区环境的现状。
2、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貌、周围环境和电厂煤、灰,水等条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及治理措施的初步设想。
3、地方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和要求。
4、存在问题及下—步应该进行的环保方面的工作。
(七)厂址方案与技术经济比较
综合以上问题,进行初步的,综合的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的建厂地区或几个建厂地区的顺序和推荐厂址的意见并进行投资估算和初步的经济效益分析测算。
(八)结论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推荐厂址所在地区和推荐厂址方案前意见。
2、电厂规模与分期建设的意见。
3、电压等级与系统连接的意是。
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阶段应进行的工作
(九)附图与附件
1、附图:
(1)地区电力系统按接线图。
(2)不同厂址与系统连接方案图。
(3)厂址地理位置图(包括厂区、水源、交通运输、灰场的位置等)。
2、附件
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5一般应取得如下文件:
(1)同意厂址位置的文件。
(2)同意使用水源的文件。
(3)同意灰场用地的文件。
(4)原则同意铁路专用线接轨的文件。
(5)其它同意文件(包括机场、军事设施、压矿、文物保护、水产、航道码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概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