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欺诈、乘人之危合同效力

合集下载

合同效力状态有几种,分别有哪些具体情形

合同效力状态有几种,分别有哪些具体情形

合同效⼒状态有⼏种,分别有哪些具体情形合同效⼒状态有⼏种?分别有哪些具体情形?店铺⼩编在下⽂就为⼤家带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合同效⼒状态有⼏种,分别有哪些具体情形合同效⼒有三种,即:⽆效,可撤销,待定。

合同⽆效的情况:1、合同内容违法的。

2、合同当事⼈双⽅恶意串联损害他⼈或公共利益的。

3、当事⼈以合同⼿段掩盖犯罪活动。

4、当事⼈有⼀⽅或双⽅⽆相应缔约能⼒且不能为追认的合同。

5、需要法定形式的某些特别合同未满⾜形式要求的。

合同⽆效都是⾃始⽆效。

可撤销的合同:1、因乘⼈之危,胁迫订⽴的合同。

2、因欺诈订⽴的合同。

3、因重⼤误解,对误解⽅造成重⼤损失的。

4、因显失公平。

合同效⼒待定的:1、未成年⼈订⽴了与其⾏为能⼒不相符的合同,需要其监护⼈追⼈的。

2、⽆权处分他⼈财产的合同。

相关规定:《民法典》第⼀百四⼗五条【限制民事⾏为能⼒⼈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限制民事⾏为能⼒⼈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为或者与其年龄、智⼒、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为经法定代理⼈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可以催告法定代理⼈⾃收到通知之⽇起三⼗⽇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未作表⽰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式作出。

第⼀百四⼗六条【虚假表⽰与隐藏⾏为的效⼒】⾏为⼈与相对⼈以虚假的意思表⽰实施的民事法律⾏为⽆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隐藏的民事法律⾏为的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百四⼗七条【基于重⼤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基于重⼤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为,⾏为⼈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有具体合同需要判定其合同效⼒,建议咨询店铺的专业律师。

阻却合同生效法律后果(3篇)

阻却合同生效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是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合同生效的条件并非一成不变,有时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生效。

本文旨在探讨阻却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以期为我国合同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阻却合同生效的情形1. 缺乏真实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

如果合同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受欺诈、胁迫等手段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将无法生效。

2.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

如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违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3. 违反公序良俗合同内容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道德风尚,将导致合同无效。

例如,合同内容涉及赌博、卖淫等非法活动。

4. 限制人身自由的合同限制人身自由的合同,如卖身契、人身买卖合同等,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5.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

在此情况下,合同无法生效。

三、阻却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1. 合同无效当合同存在阻却生效的情形时,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2. 恢复原状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具体表现为:(1)返还财产: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2)赔偿损失:当事人因合同受到的损失,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3)恢复原状: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将已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3. 追究法律责任(1)追究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追究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因合同无效而受到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某甲将房屋出售给某乙,价格为100万元。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甲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违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过程中,采取胁迫、欺诈手段乘人之危,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此签订此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合同效力。

一、背景事实乙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胁迫、欺诈等行为,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甲方现明确自身权益,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二、合同效力认定1. 乙方采用胁迫手段,迫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此类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2. 乙方采用欺诈手段,使甲方在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甲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 本合同效力待定,甲方有权依法请求撤销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请求撤销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2. 乙方应立即停止胁迫、欺诈行为,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3.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因合同效力问题产生的纠纷。

四、违约责任1. 乙方如采取胁迫、欺诈手段乘人之危签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双方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1. 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因合同效力问题产生的纠纷。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6篇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6篇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6篇篇1甲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违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就某事项签订合同,但乙方在签订过程中采取了胁迫和欺诈的手段,乘人之危迫使甲方在不自愿的情况下签署本合同,特此双方就该合同的效力问题协议如下:一、背景事实甲乙双方在某事项上签订合同,但在签订过程中,乙方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胁迫、欺诈和乘人之危等行为,导致甲方在不自愿的情况下签署了本合同。

现双方对此事实予以确认。

二、合同效力认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乙方采取胁迫和欺诈手段迫使甲方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因此,双方同意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有权请求乙方承担因其采取胁迫和欺诈手段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 乙方应停止一切基于该无效合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履行等。

3. 乙方应立即返还甲方因签订该合同而支付的所有款项及其产生的利息。

4. 乙方应当向甲方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以恢复甲方的声誉和信誉。

四、争议解决方式1. 若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不因此受到影响。

五、法律适用与管辖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相关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双方不得再就此问题提出任何异议。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胁迫、欺诈和乘人之危(也称为弱势地位)都是合同法中的无效事由,它们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本文将分别探讨这些事由,解释它们是如何作用的,并说明在这些情况下合同可能会无效。

胁迫是指当事人之间的一方或双方使用威胁、暴力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迫使对方同意签订合同。

胁迫不仅限于身体上的威胁,还包括威胁财产、名誉和声誉等方面。

胁迫的特点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缺乏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是被迫同意的结果。

如果一方证明了存在胁迫,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

欺诈是指当事人之间的一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隐藏、歪曲或提供虚假信息,以诱骗对方同意签订合同。

欺诈的要素包括虚假陈述、知情人的故意、对方对虚假陈述的信任、欺诈陈述的确实影响等。

如果一方证明了存在欺诈,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

不论欺诈是否有意,都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乘人之危是指当事人之间的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弱势地位或处于困难境地,以占取不当利益为目的迫使对方同意签订合同。

乘人之危的特点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于困境而无法真实表达意愿,签订的合同是被强迫同意的结果。

乘人之危与胁迫有些相似,但乘人之危侧重于对方的弱势地位或困境。

如果一方证明了存在乘人之危,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

在存在胁迫、欺诈或乘人之危的情况下,受害方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追究对方的责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仅仅因为存在胁迫、欺诈或乘人之危,并不意味着合同自动无效。

受害方需要提出合适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无效事由的存在。

事实上,由于证明这些无效事由比较困难,有些人可能会放弃对合同的争议,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纠纷。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保持诚实和诚信,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使用胁迫、欺诈或乘人之危等不正当手段。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提到的事由对于合同的无效仅适用于民事法律体系下的合同。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特定的合同可能受到其他法律规定的约束,因此可能不存在由胁迫、欺诈或乘人之危导致的无效性。

总之,在合同法中,胁迫、欺诈和乘人之危是影响合同效力的重要事由。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6篇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6篇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6篇篇1胁迫欺诈是指一方以暴力、威胁、欺诈等手段,使对方在意志被扭曲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因此,当合同的成立受到胁迫或欺诈的影响时,法律会对该合同的效力产生怀疑,并可能予以撤销或无效。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不仅损害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加破坏了社会的信誉和法治秩序。

胁迫和欺诈作为合同效力的剥夺因素,一直受到法律的高度关注和严格规制。

在我国《合同法》中,对胁迫和欺诈这两种情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比如第四十二条规定:“因对方构成违法所受的压力,有关人员一方明显超过对方需提取之度范围的合同,该合同为无效”,第四十三条规定:“利用漏洞,欺诈等途径签订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会受到影响”。

胁迫和欺诈导致的合同无效,并不仅仅是对合同的当事人进行保护,更是对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进行维护。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交易的基础,只有保证了合同的公正合法性,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胁迫和欺诈的现象仍然存在。

有些经商之人不惜使用各种手段,如暴力、恐吓、虚假宣传等手段来胁迫对方签订合同;有的商家虚假宣传、隐瞒真相、误导消费者,从而欺骗他人签订合同。

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更加危害了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

为了加强胁迫和欺诈行为的打击和规制,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其次,要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胁迫和欺诈行为。

同时,要加大法律惩罚力度,对于胁迫和欺诈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法治权益。

另外,对于遭受胁迫和欺诈的消费者应当及时维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求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胁迫和欺诈作为影响合同效力的重要剥夺因素,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来加以规制和打击。

只有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法律惩罚力度,及时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才能有效遏制胁迫和欺诈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全社会的法治进程。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5篇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5篇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5篇篇1甲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违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合同签署过程中,乙方通过胁迫或欺诈的手段,乘人之危使甲方签署本合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合同的效力,特制订本协议。

一、合同背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乙方使用胁迫或欺诈手段,导致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了本协议。

为明确合同效力及双方权益,特制订本合同。

二、合同效力认定1. 本合同因乙方胁迫或欺诈行为而成立,其效力存在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若甲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乙方存在胁迫或欺诈行为,本合同可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2. 乙方应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积极配合甲方解决相关问题。

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撤销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双方权益保障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胁迫或欺诈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等。

具体数额将根据甲方的实际损失确定。

2. 若甲方选择撤销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 若甲方选择维持合同效力,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若乙方再次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1. 若乙方存在胁迫或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违约情节及损失程度确定。

五、争议解决方式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合同效力有效的要件有哪些.doc

合同效力有效的要件有哪些.doc

合同效力有效的要件有哪些1、主体合格。

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即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4、形式合法。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热门推荐:合同违约责任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法违约责任合同诈骗罪阴阳合同欠款合同合同补充协议合同一般在当事人签字之后就会成立,但合同的生效可能并不是在这个时候。

并且,合同也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形,因此实践中一定要注意合同效力有效的要件。

那到底合同有效的要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合同效力有效的要件有哪些1、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

这个问题我们在前面已经谈过。

在我国有缔约能力的人分为公民、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承包经营户等等。

另外,他们成为某一有效合同的主体还必须是合同缔约所规定标的在其法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2、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完全一致。

因为人有时候有意或无意说错话或嘴上所说与心里所想不一样,这样就是意思表示不真实。

这种不真实在合同中也存在,可能是当事人故意也可能是完全无心,但无论如何都会对合同另一方产生利益损害,因此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利益,法律规定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下订立合同无效或应当予以变更和撤销。

系我国民法规定凡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一律无效。

同时,我国民法还规定,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及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也一律无效。

另外,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非因一方当事人恶意行为而使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双方利益显失公平的合同也可以由一方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内容或撤销合同。

这类合同主要包括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和显失公平的合同。

而且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主体通过意思表示缔结合同所希望产生的法律效果的所有事项,均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或有违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Just like the rain always stops and the fog always clears, no one will fail all the tim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

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一、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是什么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

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很显然,《合同法》关于合同可以撤销的原因,采取有别于《民法通则》的规定,借鉴了目前世界各国或地区的通行作法,采取了广义的立法。

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其内容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才可作为合同撤销的原因,而对于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方式签订的合同一概都归类于《民法通则》第58条所指的无效情形,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1、欺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的规定,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2、胁迫根据《民法意见》第69条的规定,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已订立合同。

也就是行为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胁,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3、乘人之危根据《民法意见》第70条的规定,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

比如,某乙一直想购买某甲的一张邮票,但某甲并不想出卖,一日,某甲之子不幸落入一水库中,当时在场之人只有某乙会游泳,某甲重金要求围观之人救助其子,于是某乙提出不要重金只要该邮票作为报酬,某甲救子心切,不得不同意该要求,事后某甲之子得救,但因此成诉,此案即属乘人之危。

员工“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签订、修改劳动合同的事实,企业如何证明

员工“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签订、修改劳动合同的事实,企业如何证明

问:员工“胁迫”签订、修改劳动合同的事实,企业如何证明?答:企业平时要做好保存、整理、分析证据的工作,为将来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做好准备。

所谓员工胁迫,是员工向用人单位表示施加危害,如对用人单位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意愿而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

胁迫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如果双方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公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参考法规:1.《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8条、第26条第1项、第28条、第39条第5项、第46条;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

例:马某于2006年被某外贸公司聘用,担任销售经理的职务,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为8,000元。

2009年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公司通知其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将终止劳动合同。

马某收到通知后即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续订的要求,并称如果公司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其将通知手头的客户取消即将签订的150万元的买卖合同。

公司无奈,与马某续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

后,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支持了某外贸公司的请求。

解:本案提示了这样一个法律重点:企业因受员工胁迫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本案中,马某为达到续订劳动合同的目的,以取消即将签订的买卖合同为要挟,迫使对方与其续订劳动合同。

马某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其与企业续订的劳动合同从续订之日起就不具法律效力,应属无效合同。

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企业的主张。

操作提示:1)企业因受员工胁迫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在员工胁迫的能力消失之后,请求确认无效。

2)无效的法律合同自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应当由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或者人民法院来确认,特别是企业和员工就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发生争议的时候。

3)按照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对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的争议,首先要经过劳动争议机构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确认。

合同法 95条

合同法 95条

合同法 95条合同法95条是关于撤销权的规定。

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由于对方当事人的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致使其意思表示与真实意思不一致,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主张撤销权。

合同法95条对撤销权的适用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首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存在重大差错。

其次,重大差错是由于对方当事人的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造成的。

最后,撤销权的主张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三年。

这一期限从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如果当事人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届满前与对方当事人进行了和解,或者以其他方式表示放弃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将不再有效。

在实际应用中,合同法95条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

无论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欺诈行为,还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胁迫行为,都可能给当事人带来重大损失。

例如,销售方在销售产品时故意隐瞒产品的质量问题,或者买方利用其社会地位威胁卖方迫使其接受不合理的要求,都可能构成欺诈或胁迫行为,从而导致被欺诈或被胁迫方主张撤销权。

对于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对方当事人宣布撤销权的行使,也可以通过口头形式或者行为表示。

在行使撤销权时,当事人应当明确指出撤销的范围和撤销的事由,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此外,合同法还对撤销权的效果进行了明确规定。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主张撤销权后,合同效力将自始不存在。

撤销权的行使可以使原本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得到撤销或者变更。

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撤销权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保护措施,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尽可能了解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并保持警惕,避免自己成为欺诈或者胁迫的对象。

对于已经受到损害的当事人而言,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可以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总之,合同法95条关于撤销权的规定对于平衡合同当事人权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等违法行为都可能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

以下将
分别对这三种情况进行解释。

胁迫是指当事人以实施或者威胁违法行为对他人进行了无情恫吓或者精神
压迫,使被胁迫方不能自由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在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
被胁迫签署合同,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它没有充分的自由意志的表达。

例如,如果一方当事人威胁另一方在签订合同之前进行暴力行为,那么被威胁
方在恐惧状态下签署的合同是无效的。

欺诈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在签署合同之前故意隐瞒真相或者提供虚假的陈述
以引诱对方签订合同。

如果被欺诈方在了解真相之后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那
么他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欺诈行为发生且被证明,那么
合同将是无效的。

乘人之危是指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弱势或者无法抵御威胁的境地,使其在
不利条件下签署合同。

在乘人之危的情况下,被乘人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因
为他们的真实意愿受到了不平等的约束。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可
能会受到质疑并被撤销。

值得注意的是,胁迫、欺诈和乘人之危都是违法行为,并且它们会影响合
同的效力。

在涉及到这些情况的合同中,受害方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或者修正合同条款,以恢复其合法权益。

第1页/共1页。

合同可撤销的几种情形_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合同可撤销的几种情形_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合同可撤销的几种情形_和合同无效的区别合同可撤销的几种情形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如下: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4.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的;5.一方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6.显失公平的合同。

7.赠与合同中,动产尚未交付,不动产尚未过户的,或者受赠人失去生活能力的。

8.附条件赠与合同或遗嘱中,受赠人未履行义务的。

合同可撤销和合同无效的区别合同可撤销和合同无效的区别如下:1.产生原因不同。

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3.法律效力不同。

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4.法律责任不同。

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5.期限限制不同。

找法网提醒您,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不可撤销合同能解除吗不可撤销合同能解除,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除:1.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协议解除;2.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的情况出现时,依约解除;3.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出现时,依法解除合同。

可撤销合同有几种类型(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时,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所谓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三)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所谓欺诈是指行为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四)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所谓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合同分类

合同分类

无效合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包括: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且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包括: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后,因该合同欠缺合同有效的某些要件,法律赋予当事人撤销、变更权利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无权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处分财产的人,应该对财产具有处分权,原则上,任何人都不能处分属于他人的财产。

但是,如果处分了,这样的合同效力如何呢?《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No kind of education can match adversity.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几种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它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那么,在法律上,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到底有几种呢?此外,在实践中,合同撤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几种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对上述三个方面,利益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欺诈,是行为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是指以给对方或亲友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将以欺诈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主要有以下理由:(1)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欺诈和胁迫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只有当事人最清楚,是否真实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尊重他自己的意愿。

(2)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产生了和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受害人完全可以根据真实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微小,而对方履行合同是自己所期待的,因而愿意让合同继续履行,来保护自己的即得利益。

确认合同无效及法律后果(3篇)

确认合同无效及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形式,是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然而,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形。

本文将探讨确认合同无效的条件、法律后果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二、确认合同无效的条件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这意味着,如果合同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自始无效。

2.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这意味着,如果合同内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合同自始无效。

3. 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这种情况下,合同虽然成立,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这种情况下,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5. 违反合同性质、合同目的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合同内容违反合同性质、合同目的的,合同无效。

三、法律后果1.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产生法律效力。

2. 返还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撤销合同案件法律规定(3篇)

撤销合同案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非所有合同都能得到履行。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可能因一方或双方的违法行为而被迫撤销。

本文将详细探讨撤销合同案件的法律规定。

一、合同撤销的概念合同撤销是指合同成立后,因某种原因使合同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的行为。

撤销合同是一种法律救济手段,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撤销的法定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合同可以因以下法定事由被撤销:1. 欺诈: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

2. 胁迫:一方当事人以给对方当事人或者其亲友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

3. 重大误解:一方当事人因对合同内容或者合同条款的重大误解,导致其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内容明显违反其真实意愿的。

4. 显示公平: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当事人一方明显处于不利地位,损害其合法权益的。

三、合同撤销的程序1. 提出撤销请求:合同一方当事人认为合同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2. 审查撤销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接到撤销请求后,应当对撤销请求进行审查,包括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以及撤销请求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3. 作出撤销决定:经审查,如果合同存在法定撤销事由,且撤销请求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撤销合同的决定;如果合同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或者撤销请求不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驳回撤销请求。

四、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1. 合同自始无效:合同被撤销后,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无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损害赔偿: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合同撤销而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合同解除: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者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解除合同。

民法典中如何区分各种效力类型的合同.

民法典中如何区分各种效力类型的合同.

民法典中如何区分各种效⼒类型的合同.我们都知道只有依法签订的合同,并且满⾜相应的条件,才是有效的合同,否则会使⽆效的或是效⼒待定的合同。

那么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如何区分各种效⼒类型的合同?下⾯让我们⼀起来看看由店铺⼩编为⼤家进⾏的相应的解答吧。

⼀、民法典中如何区分各种效⼒类型的合同民法典中,区分各种效⼒类型的合同的相关规定如下:(⼀)、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并在当事⼈之间产⽣法律约束⼒的合同。

从⽬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的条件。

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

1⾏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2.意思表⽰真实;3.不违反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效合同⽆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但因其违反法律、⾏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效。

”并由此⽽推断其主要特征有:1、违法性;2、⽆效合同的不得履⾏性;3、⽆效合同⾃始⽆效;4、⽆效合同⾃然⽆效,⽆须当事⼈主张⽽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

(三)、待定合同所谓效⼒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效⼒与否尚未确定,⼀般须经有权⼈表⽰承认或追认才能⽣效。

主要包括三种情况:⼀是⽆⾏为能⼒⼈订⽴的和限制⾏为能⼒⼈依法不能独⽴订⽴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的承认才能⽣效;⼆是⽆权代理⼈以本⼈名义订⽴的合同,必须经过本⼈追认,才能对本⼈产⽣法律拘束⼒;三是⽆处分权⼈处分他⼈财产权利⽽订⽴的合同,未经权利⼈追认,合同⽆效。

(四)、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在订⽴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误解从⽽作出错误的意思表⽰,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般认为,可撤销合同的主要原因是:1、缔约当事⼈意思表⽰不真实。

这其中包括重⼤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之危等情形。

合同效力认定的特别规则

合同效力认定的特别规则

合同效力认定的特别规则
1. 哎呀呀,无效的合同可不少见呢!就像小明和小红签订的那份卖月亮的合同,这不是胡闹嘛,哪能当真呢,这合同肯定没效力呀!
2. 嘿,要知道欺诈、胁迫下签的合同一般可不行哦!比如说小李被坏人威胁着签了个合同,这能算数吗?当然不能啦!
3. 哇塞,未成年人签的合同要特别注意呢!比如小张还是个孩子呢,就乱签合同,能有效吗?那肯定不行呀!
4. 咦,乘人之危签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哟!像小王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逼迫人家签合同,这多不地道呀,合同能有效才怪呢!
5. 你想想,重大误解下的合同也得重新审视呀!好比小赵把苹果当成橘子买了,这合同能没问题吗?
6. 哎呀,不公平的合同也很麻烦呢!就像老孙被人骗着签了个超级不公平的合同,这能认可吗?
7. 嘿,不合法的合同肯定无效呀!比如有人签合同去做违法的事情,这不是瞎搞嘛!
8. 哇,口头合同也得慎重对待呢!好比朋友之间随口一说的约定,反悔了可咋整呀?
9. 所以呀,合同效力认定真的有好多特别规则要注意呢!大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呀,不然可就容易出大问题喽!
我的观点结论:合同效力的认定关乎各方的权益,一定要认真对待,依据规则仔细考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合同效力Coercion, fraud and taking advantage of others' danger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胁迫、欺诈、乘人之危合同效力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1)项和第53条第2款之规定,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为绝对无效合同,除此之外,均纳入到可撤销合同的范畴。

(二)乘人之危的合同
所谓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
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依《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因乘人之危使
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合同,不像《民法通则》规定为无效民事行为,而是纳人了可撤销合同的范畴。

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有:第一、对方当事人处于危难处
境或急迫需要。

所谓危难处境,是指急欲避免或解除重大不利
的状态,例如,身患重病,急需住院治疗所谓急迫需要,是指实现或保障重人利益的迫切需求。

例如,为医治重病,急需巨额钱款。

第二,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向对方提出苛刻的条件的目的,是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

提出苛刻条件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积极行为,即一方当事人直接向对方提出某种要求;有时也表现为消极行为,即一方当事人拒绝对方的合理请求。

提出苛刻条件的环境,是对方处于危难境地或急迫需要之中。

第三,对方当事人被迫接受该苛刻的条件,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四,对方当事人因其意思表示而蒙受重大损失。

重大损失通常表现为财产上的损失,有时也表现为其他利益的损失,如被迫签订限制人身自由或有损人格利益的合同,使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人格利益受到损害该重大损失是因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即接受苛刻条件而造成的。

乘人之危与胁迫均涉及一方因危难而作出违背真实的意
思表示,但者根本区别在于:胁迫者直接实施或将要实施某种不法行为,使对方出十恐惧而违心地签订合同;乘人之危行为人并没有实施某种不法行为,只是利用了对方一的处境而让对方不得已订立了合同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