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护相关制度与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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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地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制度

水源保护地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制度

水源保护地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制度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水源的可持续利用,许多地区建立了水源保护地,并制定了相应的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水源保护地的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制度,并分析其重要性和挑战。

一、水源保护地的定义与分类水源保护地指的是为了保护供水系统的水源而设立的地区。

按照不同的标准和目的,水源保护地可分为自然水源保护区和人工水源保护区两类。

自然水源保护区是指自然形成并具有重要水源地特点的区域,如山区、湖泊、河流等。

而人工水源保护区则是指人为建设的水库、水塘等。

两者都具有重要的生态和经济价值,需要制定相应的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制度。

二、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意义1.水资源开发与利用:水源保护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水资源开发与利用规划,明确可使用的水资源量,合理安排供水计划,并避免超量开发和污染。

2.土地利用与保护:水源保护地的土地利用与保护也是关键的一项工作。

通过相关制度,对水源保护地的土地进行分类和划定用途,严格控制污染源和非法开发行为,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和生态环境。

3.生态保护与恢复:水源保护地的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措施。

通过植被修复、生态补偿等方式,促进水源地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提高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益。

4.监测与评估:有效的监测和评估是水源保护地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监测站点和采集相关数据,及时了解水源地的水量、水质和生态状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水源保护地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制度的存在可以规范和引导资源利用行为,降低水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风险。

另一方面,制度的执行可以提高水源地的供水能力和水质,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然而,现实中也存在一些挑战与问题。

首先,由于水源保护地的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协调工作可能较为困难。

饮水安全管理制度(必备10篇)

饮水安全管理制度(必备10篇)

饮水安全管理制度(必备10篇)饮水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应急处理预案》。

2、教导处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

做到:1)必须索取桶装水(包括纯净水桶的)的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

(拟定每学期开学前、五一、十一、元旦长假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并索取详细记录。

每周由总务科对饮水机进行清洗、表面保洁)3、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4、学生科、各班主任做到: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

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5、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饮水安全管理制度第2篇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园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幼儿园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

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制度

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制度

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制度农村饮水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确保农村居民能够长期稳定地获得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水源保护1、明确水源地范围,并设立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防止任何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2、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的监测,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

3、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养殖、放牧、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可能污染水源的行为。

4、制定水源地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污染事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保障水源安全。

二、供水工程建设1、供水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应符合农村实际需求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人口增长、用水需求变化等因素。

2、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3、选用优质的管材、设备和材料,保证供水工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4、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

三、供水设施管理1、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的档案,包括设施的型号、规格、安装时间、维修记录等。

2、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的故障和损坏。

3、对蓄水池、过滤池、消毒设备等关键设施,要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运行和维护。

4、加强对管网的维护,防止管网漏水和损坏,确保供水的稳定性。

四、水质管理1、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测制度,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

2、水质检测项目应包括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等,确保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3、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水质,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水质达标后方可供水。

4、加强对消毒药剂的管理,严格按照剂量和方法进行投加,确保消毒效果。

五、供水管理1、供水单位应制定合理的供水计划,根据用水需求和水源情况,科学调度供水。

2、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供水,保证农村居民的用水需求。

3、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停水,应提前通知用户,并说明停水原因和预计恢复供水时间。

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1. 对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严格保护,禁止在水源地周围进行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

2. 定期对饮用水水源进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设施管理1. 供水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供水设施安全、卫生。

2. 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检修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3. 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五、水质监测与检测1. 定期对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 水质检测数据应及时报送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并对外公布。

3. 发现水质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供管水人员管理1. 供管水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健康条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2. 供管水人员应接受卫生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

3. 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影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供管水工作。

七、应急处理1. 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

2. 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

八、宣传教育1. 加强饮用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饮用水卫生意识。

2. 鼓励公众参与饮用水卫生监督,共同维护饮用水安全。

九、监督与检查1. 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水源地看护规章制度

水源地看护规章制度

水源地看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管理,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和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水源地的看护工作,具体执行单位为各级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水源地看护工作的宗旨是保护水源地环境,维护水源地生态平衡,保障水质安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水源地看护工作应当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

第五条水源地看护工作应当坚持源头治理、全过程管理、多部门协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源地保护格局。

第二章水源地保护区划第六条对于重要的水源地,应当划定保护区域,建立水源地周边保护区划,对保护区进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水源地保护区应当根据水资源特点、地域环境等因素划分水源保护区、水源缓冲区和水源过渡区,严格控制区内的污染源排放和开发利用行为。

第八条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工业区、垃圾填埋场、化肥厂、农药厂等高污染、高风险的项目,严禁开采矿藏和其他破坏性活动。

第九条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农业、畜牧业等生产活动应当符合环保标准,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畜禽粪便等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物质的使用和排放。

第十条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应当实行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监测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污染源进行整治。

第三章水源地环境保护第十一条水源地看护工作应当加强对水源地的环境监测和评估,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监测手段和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水源地周边环境保护应拓展水域、湿地、森林等生态功能区,促进水源地的自然修复和生态恢复。

第十三条水源地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避让水源地和其保护区域,对已建设的设施应当进行修缮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水源地看护工作应当开展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提高土地保持能力和生态功能,减少水土流失和水源地污染。

第四章水质安全保障第十五条水源地看护工作应强化供水企业自我保护和自我治理能力,提高供水企业的水质监测和检测水平,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经典版(八篇)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经典版(八篇)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经典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我校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应制定直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2、使用的直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一个学期两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3、明确专人为师生直饮水管理员。

并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4、直饮水机处应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顶部应使用防水、防滑、防霉材料。

5、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6、在校内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7、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8、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并节约饮用水的好习惯。

9、直饮水机专人专管,责任到人。

直饮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停水)应急预案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直饮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1、做好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台、宣传栏等介绍有关“直饮水卫生”的知识。

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直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

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3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

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

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护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和水资源,确保公众的安全和健康而建立的一套管理体系。

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划定饮用水源地:通过科学评估和监测,确定饮用水源地的范围和边界。

2. 守护饮用水源地: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守护和保护,禁止违法建设和活动,避免污染和破坏。

3. 定期监测和评估: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定期的水质监测和评估,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对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水质污染问题,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5. 制定保护措施和预警机制:根据饮用水源地的特点和风险,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应急预警机制,确保及时应对可能的污染事件和灾害。

6. 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水资源保护工作。

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的合力,确保饮用水源地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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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源保障与设备维护制度

农村水源保障与设备维护制度

农村水源保障与设备维护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提高农村供水设施的运行效率,确保农村供水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农村水源保障与设备维护工作,明确责任主体,优化管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2. 责任主体农村水源保障与设备维护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总责、供水企业具体负责、村民委员会协助落实的责任体系。

3. 水源保障3.1 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合理规划农村供水工程,确保水源充足、水质合格。

3.2 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水源监测体系,定期对水源地进行监测,确保水源地生态环境良好,水质达标。

3.3 村民委员会应加强对农村生活用水的水源保护,禁止在水源地周边从事污染水源的活动。

4. 设备维护4.1 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供水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维护的责任主体、内容、周期和标准。

4.2 供水企业应定期对供水设施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3 村民委员会应协助供水企业开展设备维护工作,及时报告设备故障,配合维修保养。

5. 资金保障5.1 地方政府应将农村水源保障与设备维护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投入。

5.2 供水企业应合理制定水价,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经费的稳定来源。

6. 监督与考核6.1 地方政府应对农村水源保障与设备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2 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对水源保障与设备维护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6.3 村民委员会应对供水企业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7.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地方政府所有。

农村饮水供应安全维护与管理规程

农村饮水供应安全维护与管理规程

农村饮水供应安全维护与管理规程1. 引言为了确保我国农村地区的饮水供应安全,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旨在规范农村饮水供应的安全维护与管理,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农村地区的饮水供应安全维护与管理,包括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3. 管理组织3.1 农村饮水供应工程应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实行专人负责制。

3.2 管理组织应定期对工程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3.3 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定期对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监测,确保饮水安全。

4. 水源保护4.1 农村饮水供应工程应选择优质、稳定的水源。

4.2 水源地应设立保护区,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污染水源的活动。

4.3 管理组织应定期对水源地进行巡查和保护,确保水源不受污染。

5. 水质管理5.1 农村饮水供应工程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要求。

5.2 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水质管理制度,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防止水质污染。

5.3 管理组织应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6. 供水服务6.1 农村饮水供应工程应建立健全供水服务制度,提高供水服务质量。

6.2 管理组织应定期对用户进行供水服务满意度调查,及时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

6.3 管理组织应加强供水设施建设,提高供水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7. 资金管理7.1 农村饮水供应工程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7.2 管理组织应加强对供水工程的财务监管,防止资金浪费和滥用。

7.3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村饮水供应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多渠道筹集资金。

8. 培训与宣传8.1 农村饮水供应工程的管理组织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8.2 管理组织应加强对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意识。

2024年乡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方案范文

2024年乡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方案范文

2024年乡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方案范文如下:
保护乡村饮用水源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为确保乡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保护方案:
一、建立健全的水源污染防治制度,加强对乡村饮用水源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水质安全。

二、加大重点区域的污染源治理力度,针对农村畜禽养殖、化肥农药使用等行为,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减少对水源的污染。

三、推动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治理水土流失、水质污染等问题,保护乡村水源生态环境的完整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乡村居民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推动整个社会形成保护水源的共识。

五、加强乡村水环境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乡村水源保护工作的执行力度。

六、强化督查检查机制,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可以有效保护乡村饮用水源,确保乡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希望全社会能够共同努力,为乡村水源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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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水源地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水源地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源地工程建设和管理,保护水资源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对水源地进行改造、建设和管理的各类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水源地工程应按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效益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水源地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环保、水土保持等相关标准。

第五条水源地工程管理应做好项目的前期调查、选址、设计、施工、验收、监测、维护等工作,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水源地工程管理应加强与周边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水资源环境。

第二章水源地工程建设第七条对水源地进行改造、建设必须经过水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水源地工程建设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论证,明确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建设方式等,并建立专门的工程管理团队。

第九条水源地工程建设应选择合适的技术方案,合理规划工程进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水源地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做到合理投资,提高工程效益。

第十一条水源地工程建设中应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严禁违规排放废水、废气等污染物。

第十二条水源地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和监测,确保运行正常。

第三章水源地工程管理第十三条对已建成的水源地工程,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第十四条水源地工程管理应设立专门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并实行考核机制,保证管理效果。

第十五条水源地工程管理应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水源地工程管理应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故,保护水源安全。

第十七条水源地工程管理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纠正,避免损失扩大。

第十八条水源地工程管理应加强科普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水资源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第四章法律责任及处罚第十九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被处以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理措施。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与管理措施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与管理措施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与管理措施一、严格环境执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部分摘录: 第二十一条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网箱养殖、投饵式养殖、旅游、游泳、垂钓;(三)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四)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排污口;(二)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贮存、堆放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四)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五)冲洗船舶甲板,向水体排放船舶洗舱水、压载水、生活污水等船舶污染物;(六)使用含磷洗涤剂、农药和化肥。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二十三条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水上加油站、油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二)设置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三)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四)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污染水体的行为。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应当逐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符合规定的标准。

二、加强污染控制加强保护区内尤其是库区周边土地保护的调控和管理力度,合理调整农业用地的结构和布局,做到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园则园。

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增种植,现有的种植要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并逐步退出,全面恢复地表植被,恢复地表生态系统,增加土壤水土保持能力。

二级保护区内的农田种植,实施化肥的减量与精量使用,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使用农家肥,推广科学种植。

充分利用现有沟、塘等,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地表径流集蓄与再利用设施,有效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和农村生活污水中各类有机污染物,净化农田退水及地表径流。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为保护饮用水水源而设立的区域,包括集中式和分散式水源保护区。

2.污染物:指对饮用水水源具有潜在或实际危害的物质或因素。

第二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管理第四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应根据饮用水水源的特点,结合地理、水文、生态等因素综合确定。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区域内的污染防治工作。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并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问题。

第三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第六条禁止污染行为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进行任何可能导致污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废水排放、垃圾倾倒等。

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设置污染源,如化工厂、养殖场等。

第七条污染物排放限制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单位等应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城镇和农村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确保排放达标。

第八条灾害防治措施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防洪、防旱等灾害防治工作。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重要水系应进行必要的疏浚和清理,确保水源的正常供给。

第四章法律责任和监督管理第九条法律责任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果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

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

管理规定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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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
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明确保护区的范围、管理 要求、禁止行为等内容,为管理部门提供执法依 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保护区进行定期巡查,及 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和环境问题。
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管理制度
制定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 置措施等内容,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 、有效地应对。
05
法律责任
违反禁止行为规定
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 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
粪便等废弃物。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 物的建设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 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 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 增加排污量。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将饮用水水源环 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资 源综合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0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调整
划定依据和程序
划定依据
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水 源地环境状况和区域发展需求等因素 进行划定。
污染防治措施
01
02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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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 测体系,定期对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环 境的治理和保护,减少污染源
的排放;
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 源进行清理和整治,确保水质
安全;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突发性 污染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和报告

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

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

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为了保护饮用水的安全和可持续性发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

该管理规定旨在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污染和破坏。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是指以饮用水源地为中心,设立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旨在维护该地区的水质、水量及生态环境。

根据实际情况,饮用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为饮用水源地的核心区域,严禁一切开发和利用活动。

二级保护区为核心区域的周边区域,对其中一些限制性开发活动进行管理。

三级保护区为饮用水源地的外围区域,加强对污染物的排放和管理。

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措施1. 禁止污染源建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建设高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以及垃圾填埋场等。

对于已经存在的此类污染源,要严格执行减排措施,确保污染物不会对饮用水源造成损害。

2.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是饮用水源受到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减少农业活动对饮用水源的污染,需要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包括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实施耕地保护和农田水面污染治理等。

3. 监测与评估: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对水质、水量和生态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通过监测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饮用水源存在的问题,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和可靠性。

4. 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府部门和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标准、监测要求和惩罚措施,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饮用水源。

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意义和作用1. 确保水质安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染源对饮用水质的影响,确保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2. 保护生态环境: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和管理能够有效保护水资源周边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3.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可以对水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水利工程水源保护规程

水利工程水源保护规程

水利工程水源保护规程水利工程是指人类通过建造水库、堤坝、渠道、输水管道等工程设施,对水资源的调控、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水源保护是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环节。

水源保护规程旨在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和水质,确保水源的安全和可靠供应。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水利工程水源保护的规程。

1.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和水质而设立的特殊区域。

根据水利工程的需要和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水源地保护区的范围。

在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时,需要综合考虑水源地的地质条件、水文特征和周边环境等因素,确保水源的安全和可靠。

2.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监测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监测是水利工程水源保护的重要环节。

水源保护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监测系统,对水源地的生态环境、水质和水量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问题。

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任务,确保水源地的有效管理和保护。

3.水源地环境保护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是水利工程水源保护的核心内容。

为了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如加强水源地的植被保护、防止水土流失、控制水源污染等。

此外,水源地的生态修复和恢复也是水源保护的重要手段。

通过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措施,修复和改良水源地的生态环境,提高水源地的水源补给能力。

4.水源质量保护水源质量保护是保障水源安全和可靠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水源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如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估、规范水源水质管理、完善水源水质保护设施等。

同时,还需要控制和防治水体污染,减少非法排污行为,保护水源的水质安全。

5.水源供应保证水利工程水源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水源的可靠供应。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做好水源的调控和调配工作。

水源调控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供水方案和水源调度计划,确保水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供应。

城镇供水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城镇供水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城镇供水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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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工程规章制度

饮水工程规章制度

饮水工程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饮水工程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的所有饮水工程项目,包括水源地保护、输水管网建设与维护、水质监测与处理等各个环节。

3.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饮水工程的领导和管理,确保饮水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水源地保护1. 水源地应当划定保护区,严禁在保护区内进行污染环境的活动。

2. 对于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3. 加强对水源地的监测,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三、输水管网建设与维护1. 输水管网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2. 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输水管网,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因管网问题导致饮水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水质监测与处理1. 建立健全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水质的安全、可靠。

3. 对于水质处理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应急处理与信息公开1. 建立健全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对于突发事件,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饮水安全。

2.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公开饮水安全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对于造成饮水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源保护安全操作规程

水源保护安全操作规程

水源保护安全操作规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水资源的蓄积和利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全球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也愈发突出,水源保护变得尤为紧迫。

为了确保水源的持续供应,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水源保护安全操作规程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保护水环境、减少污染源、加强管理和推动公众参与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保护水环境是水源保护的基础工作之一。

水资源的质量与水环境直接相关。

为了维护水质的稳定性,需要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

在水源地周围设立禁止开发区域,确保水源地的生态安全,在水源地周边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环保体系。

限制工业、农业和城市建设对水环境的污染,加强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处理,严禁乱倒乱排,建立健全环保监测和报告制度,以保障水环境的健康和稳定。

其次,减少污染源也是关键环节。

对于水源保护来说,减少污染源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通过加强对工业、农业和家庭的排污管理,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避免有害废物进入水体。

制定相应的排污法规和标准,加强监管力度,对于违规企业进行惩罚,逐步削减对水环境的污染负荷。

同时,应加大对农业的宣传培训力度,推广科学的耕作方式和施肥方法,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第三,加强管理是水源保护的重要手段。

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机制,包括水资源的规划、分配和利用等方面。

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获取水资源的动态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完善水资源的配置制度,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同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最后,推动公众参与是水源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

公众的参与与支持至关重要,他们是水资源的直接使用者和受益者。

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意识和水源保护的意识。

设立水源保护信息平台,向公众及时传递水情信息,让公众了解水资源状况,引导公众理性使用水资源。

组织开展水资源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水源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水源地管理制度

水源地管理制度

水源地管理制度1.总则1.1制定目的:为了规范城市供水,保护水源地的水源质量,特制定本管理细则1.2适用范围:康巴什新区水源地工作管理细则1.3马王庙水源地管理细则1.3.1每天必须认真检查供水管线和电力线路等所有水源设施是否正常。

1.3.2供水人员必须全天不能离开水塔,不准任何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

1.3.3启泵和停泵前必须做好每天的供水记录,并且观测用水量,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汇报。

1.3.4做到安全第一,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不许操作使用,更不能强制运行,待查明原因或处理后方可运行。

1.3.5保持各泵房和水塔的清洁,及时打扫各处卫生。

供水设备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未经批准,水塔值班室内不准留宿任何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1.4考考什纳水源地管理细则1.4.1定期检查机电设备,做到安全第一,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1.4.2水库管理人员不得随便离开,有事须提前写请假条。

1.4.3提醒外来人员不准下水库钓鱼和游泳,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4.4随时巡查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是否有污染、破坏情况,一经发现及时报告。

1.4.5防汛时期供水人员必须24小时注意水位变化做好记录。

1.5乌兰木伦水源管地理细则1.5.1负责乌兰木伦水库周围的巡查,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水库钓鱼、游泳、玩耍等。

1.5.2认真做好每天的供水记录。

1.5.3供水设备要随时检查,是否有漏水、气阻现象,发现事故及时报告。

1.5.4各种设备定期保养做好记录,保证正常运行。

1.5.5认真检查水源地保护区内有无破坏和污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5.6防汛时期供水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密切注意水位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1.6白泥畔水源地管理细则1.6.1认真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有无漏水或不正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组织技术人员尽快抢修。

1.6.2供水现场不准任何人随便进入。

1.6.3每天巡查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是否有污染情况,发现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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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饮用水源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水源保护范围应设立明显的警示牌。

二、水源保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从事畜、禽、鱼类等动物养殖活动;
2.禁止抛投鱼饲料、捕捞、洗涤、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活动;
3.禁止排入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4.不得有露天粪缸、棚厕、堆放垃圾、废渣、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5.不得在上游1000米的集雨面积内施用化肥、农药等其他有毒物品,不得进行乱砍乱伐、过度开垦等易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三、水站管理人员应每天对水库等水源来水量、水质变化、蓄水量、卫生等情况进行巡查记录; 及时对水源区内垃圾、杂物、漂浮物等进行打捞、清除。

四、按规定做好水源水质保护工作。

五、水站管理人员必须做好水源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等险情,及时报告。

汛期水库的运行管理必须服从镇政府及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

为加强水站管理,提高供水质量,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水站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管理职责; 必须落实人员负责水站
的水源保护、水质消毒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水站使用的水质消毒、过滤设备、管材、用水器具和消毒药剂等涉水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索取生产厂家相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三、水站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水质消毒、检测,每星期检测余氯一次,并作记录,确保出厂水水质余氯合格; 每季开展包含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余氯等项目的水质卫生检测。

四、水管员要经常对水源区内进行卫生检查,对水源区内垃圾、杂物、漂浮物等及时进行打捞、清除,发现水源水质、水量等变化及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五、水站消毒器、过滤器等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使用,如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

每月检查消毒设备内消毒药品残留量,及时添加消毒药品; 过滤器反冲洗操作要规范,根据水源水质情况,一般每2~3 天反冲一次, 特殊情况增加反冲洗次数。

六、水质过滤器外壳、开关阀门每年粉刷一次防锈防腐油漆; 蓄水池
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洗,每三年粉刷表面一次; 官网每半年进行一次冲洗。

七、蓄水池必须加盖密闭,应当安装浮球阀自动控制进水,防止水池溢水,造成消毒药品浪费,消毒效果下降以及饮用水的浪费。

八、水站设备房保持清洁,无蛛网、积灰、积水,物品摆放有序,不得存放无关杂物; 仪器设备保持干净,不得积污积灰; 房前屋后、清水池周边做到无垃圾、杂草。

九、水站设备房应上锁,专人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十、水管员必须每年参加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水站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切实加强岗位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水站各项操作规章制度,设备运行期间不得擅自脱岗,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水站水质净化、消毒、检测工作。

每月检查消毒设备内消毒药品残留量,及时添加消毒药品; 每7 天检测余氯一次,并作记录; 根据水源水质情况,一般每2~3天过滤器反冲一次,特殊情况增加反冲洗次数,并作记录。

三、经常对水源区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水源污染等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对水源区内垃圾、杂物、漂浮物等及时进行打捞、清除; 对水源区内从事养殖、捕捞、放鸭、放牧、游泳、洗涤、乱砍乱伐等污染破坏水源的活动,要及时制止。

四、定期检查并记录水站消毒、过滤设备、仪表仪器、阀门等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修,认真做好各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运转良好,杜绝滴、漏现象。

五、定期对蓄水池周边、设备房内外环境进行卫生打扫,保持清洁,做到无垃圾、杂草; 设备房内无蜘网、积污、积灰、乱堆杂物等,物品放置有序; 过滤器、消毒器等设备保持清洁,无积污积灰。

六、及时领取、添加投放水质消毒药品,并作记录; 水质消毒药品妥善存放,不得乱丢乱投,浪费药品。

七、水站设备房应上锁,专用,专人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

八、积极参加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取得有效健康证上岗。

水质消毒规程
Cl缓释消毒器一般操作规程
1、关闭进水阀——关闭出水阀——打开排污阀,将消毒器内积存的水、气体排出,消除消毒器内外压力差,严禁有压力时打开药盖。

2、旋开加药盖,查看加药筒内药剂剩余情况,加入所需药剂,旋紧密封盖。

3、关闭排污阀——打开出水阀——逐步打开进水阀,从小到大调整至出水所需的流量,观察流量计浮标所示刻度标记。

4、使用第二天检测出厂水余氯,根据结果调整药量与流量大小,三天后检测管网末梢水余氯,确保水质余氯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5、消毒药剂一次加满后,定期查看消毒器内药品剩余量,定期检测余氯,及时添加消毒药品,一般间隔时间不超过2 个月。

6、含氯消毒药剂具有氧化性、刺激性,投加药剂时注意通风,防止眼睛、皮肤、粘膜等受损。

水质余氯测试规程
一、余氯测试和使用方法
1、取水样检测前,打开水龙头放水3~5分钟,将水管内静滞贮水放出。

2、取出余氯比色器,打开盒子,左边为显色池(窄池),右边为参比池(宽池),在两池内加入待测水样至左侧刻度线。

3、将比色片插入右边为参比池(宽池)前的卡槽内,将显色池(窄池)内加入一片试剂,盖上盖,立即上下摇动使试剂溶解,放置1~3分钟立即从正面观察(放置时间过长会使结果偏高),找出与显色池中水的颜色相同的色阶,该色阶上所标的数值为待测水样游离余氯的含量(毫克/升)。

4、检测完成后,将比色器内的水样倒出,及时将比色器冲洗干净,加入比色药剂的水样如不及时倒出,长时间放置将使比色器染色,影响以后的检测结果。

5、拧紧试剂瓶盖,防止试剂受潮。

二、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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