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集料表观密度试验(李氏比重瓶法)_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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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集料表观密度试验(李氏比重瓶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测定细集料(天然砂、人工砂、石屑等)的表观密度。

2 仪具与材料
2.1 天平:称量100g,感量不大于0.1g。

2.2 李氏比重瓶:容量250ml。

2.3 烘箱:能控温在105℃±5℃。

2.4 蒸馏水。

2.5 其它:干燥器、浅盘、小勺、温度计等;
3 试验准备
将来样用四分法缩分至120g左右,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并在干燥中冷却(不少于1h)至室温,分成两份备用。

4 试验步骤
4.1 向李氏比重瓶中注入蒸馏水至一定刻度处,擦干瓶颈内壁附着的水,记录水的体积(初读数)(V1)。

4.2 称取烘干试样55g±5g(m0),准确至0.1g。

徐徐装入盛水的比重瓶中。

4.3 试样全部装入瓶中,用瓶内的水将粘附在瓶颈和瓶壁的试样洗入水中,旋转比重瓶以排除气泡,静置约24h后,记录瓶中水面升高后的体积(终读数)(V2)。

注:在细集料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

允许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体积测定,但两次体积测定(V1
指及V2)的温差不得大于2℃,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记录完瓶中水面升高时止,其温度相差也不应超过2℃。

5 计算
5.1 细集料的表观密度按式(1)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m0
ρa = (1)
V2 - V1
式中:ρa——细集料的表观密度;
m0——试样的烘干质量,g;
V1——比重瓶中水的原有体积,mL;
V2——倒入试样后水和试样的体积(终读数),mL。

5.2 细集料的表观相对密度按式(2)计算。

ρa
γa= (2)
ρt
式中:γa——细集料对水的表观相对密度,无量纲;
ρt——水在试验温度时的密度,按表1取用。

不同水温时水的密度ρT及水温修正系数αT
表1
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次结果之差值大于0.01 g/cm3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条文说明
原规程的计算公式有误,当试样加入李氏比重瓶中后,比重瓶刻度读数之差V2—V1即为试样的绝对体积(不考虑吸水),由式(1)得到的即是该温度时的细集料表观密度值,不应该减去温度修正系数。

除以同温度下的密度得到相对密度,计算方法与矿粉密度的方法(T0352)应该是一样的。

由此计算表观相对密度时应除以试验温度时水的密度。

在T 0328中是通过称重计算的,不是由刻度线体积计算的,材料的体积是排开水的体积,计算得到的是该温度下砂对水的相对密度,计算同温度下的表观密度时必须考虑不同温度时水的密度的差别对浮力的影响,所以要减去αT计算表观密度。

另外,采用此法试验时,应在试验前对比重瓶的体积予以校正,例如水温23℃,比重瓶加水至刻度时的总质量为m1,则m1=0.99779V+Q,式中Q为空瓶质量,V为刻度时体积,与读数值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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