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
教师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
![教师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e0b3522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c6.png)
教师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教师辅导员是中学和大学中非常重要的工作岗位,他们负责学生的思想引导和生活管理。
为了更好地执行教师辅导员的工作,学校通常会制定一套教师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
下面将从多个角度来讨论教师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
一、岗位职责教师辅导员的岗位职责非常重要,主要包括对学生进行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指导。
教师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应明确教师辅导员的职责,并要求其具备一定的教育和心理辅导专业知识。
二、工作时间安排教师辅导员的工作需要与学生进行长时间的互动和指导,因此工作时间应该有一定的弹性。
教师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应规定工作时间为常规上班时间外,包括晚上和周末等非工作时间。
三、教师辅导员培训教师辅导员工作要求他们具备一定的教育和心理辅导专业知识,因此学校应该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
教师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中可以规定每年为教师辅导员举办一次专业培训,并鼓励他们参加相关培训课程。
四、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教师辅导员需要与学生家长、学校管理层及其他教师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教师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应规定教师辅导员与相关人员的沟通渠道,如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建立微信群等。
五、制定个性化的辅导计划每个学生都有不同的特点和需求,教师辅导员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辅导计划。
教师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可以要求教师辅导员每学年初为每个学生制定个性化的辅导计划,并进行相应的跟进。
六、建立学生档案学生的成长发展需要有记录和归档,教师辅导员应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奖惩情况、家庭背景以及心理辅导记录等。
教师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中可以明确档案建立的要求和管理流程。
七、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学生心理健康是教师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方面,教师辅导员应定期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并与学校心理辅导师合作。
教师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可以要求教师辅导员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心理辅导活动。
八、建立奖励制度为了激励教师辅导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学校可以建立相关的奖励制度。
学生辅导员职责管理办法
![学生辅导员职责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c8beb92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04.png)
学生辅导员职责管理办法一、引言学生辅导员是高校教育管理者中的重要一员,负责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
为了更好地规范学生辅导员的职责和管理,制定和执行学生辅导员职责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明确职责1. 学生辅导员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业、生活和心理方面的问题。
他们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并通过定期的谈话和面谈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2. 学生辅导员还应负责开展学生活动、组织教育培训和推动学生素质教育。
他们应帮助学生参与社团、团队和志愿者活动,提供培训和指导,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学生辅导员应与学校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包括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
他们应及时向学校反馈学生问题和需求,与其他部门共同解决学生的困难和矛盾。
4. 学生辅导员还应提供学生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支持。
他们应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制定职业发展计划,并提供实习和求职经验分享。
三、加强培训1. 学校应为学生辅导员提供系统的培训和进修机会,包括心理辅导、沟通技巧、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培训。
这样可以提高学生辅导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2. 学校还应设立辅导员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学生辅导员担任团队负责人,负责指导和培训新入职的辅导员。
这样可以保证学生辅导员之间的专业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效能。
四、建立绩效评估1. 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使学生辅导员的工作量、质量和效果能够得到公正的评价。
根据评估结果,学校可以进行激励和奖励,激发学生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 绩效评估的内容可以包括学生辅导员的工作报告、学生满意度调查、学生问题处理情况等。
评估应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1. 学校可以借助信息技术的力量,建立学生辅导员工作平台。
这个平台可以提供学生问题咨询、心理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方便学生和辅导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2. 学校还可以通过建立学生档案系统,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和辅导记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cd04ff7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94ac06c.png)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一、概述大学辅导员是负责学生发展指导与管理的重要角色,他们承担着培养和引导学生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大学辅导员的工作,制定了本《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二、职责与权限1. 辅导员职责:a. 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b. 组织开展学生活动,提供学生发展指导;c. 配合学校处理学生纪律问题;d. 协助学生解决个人和学业问题。
2. 辅导员权限:a. 在指导学生工作上享有一定的自主权;b. 参与学生评定和奖励方案;c. 提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自身发展的建议;d. 开展专题活动和讲座,拓展辅导员的工作范围。
三、辅导员队伍建设1. 招聘与选拔:a. 设立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选;b. 选拔过程中注重岗位要求和个人素质的综合评估。
2. 培训与发展:a. 提供基础培训和进阶培训计划,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b. 鼓励辅导员参加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提高学术水平;c. 推动辅导员的职称评定和职业发展。
四、工作机制与规范1. 工作计划:a. 辅导员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b. 与学生、家长和学校形成沟通渠道。
2. 工作记录:a. 辅导员需建立学生档案,记录个别情况和辅导过程;b. 对重大事件和应对措施进行详细记录。
3. 职业道德:a. 辅导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原则;b. 为学生提供合理、公正和客观的建议。
五、激励与考核1. 激励措施:a. 肯定辅导员的优秀工作表现,进行嘉奖;b. 给予晋升和特殊岗位的机会。
2. 考核机制:a. 学校建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制度;b. 通过多种评估方式对辅导员绩效进行评定。
六、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构:a. 学校建立辅导员管理与监督机构;b. 负责监督辅导员工作的开展与执行。
2. 评估与改进:a. 定期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评估,收集意见和建议;b. 针对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方案,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
七、纪律处分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辅导员,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ec3540b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8c.png)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机制,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地考核辅导员绩效,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能力、实绩和业务水平,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实施
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各院(系)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一般在期末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程序
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内容以辅导员工作职责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工作态度、能力、状况和实绩。
其中,实绩主要指在思想政治教育、班风学风建设、班级建设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考核分为每月考核和学期考核两部分:
一)每月考核
每月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进行,依据对辅导员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情况,根据“十个一”工程考核内容项目,填写《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上报表》(见附件1)并上报。
学
生工作部负责对各院(系)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公布和记录。
二)学期考核
学期考核由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与各院(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分为学生评议、院(系)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三个部分。
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总分的30%,院(系)考核占总分的5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总分的20%。
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
![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8ee8a5f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b4.png)
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辅导员的工作,建立健全的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分为十二个小节,从不同的角度对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1. 辅导员岗位职责作为高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一环,辅导员的职责包括学生思想教育、生活管理、心理辅导等方面。
辅导员需要关注学生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其全面发展。
2. 辅导员队伍建设为了提高辅导员工作的质量,要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
这包括选拔和培养合适的辅导员人选,提供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增强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3. 辅导员工作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辅导员工作考核制度对于推动辅导员队伍的发展至关重要。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学生反馈、工作报告、辅导成果等方面,以全面了解辅导员的工作情况,推动其不断提升。
4. 辅导员与班主任的关系辅导员与班主任是高校教育管理中两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他们的工作互相依赖,需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沟通渠道,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
5. 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辅导员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心理上的困扰。
建立健全的学生心理咨询与辅导体系,提供专业的心理服务,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6. 学生发展规划与指导辅导员应当帮助学生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和咨询,了解他们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目标,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
7. 学生思想教育辅导员要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
8. 辅导员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学生家长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
辅导员需要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了解学生在家庭环境中的情况,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9. 辅导员的自我发展辅导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进行专业学习和培训,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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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大学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对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学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辅导员的职责与工作要求(一)思想政治教育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中的思想问题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
(二)学生日常管理1、做好学生的考勤、纪律、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指导学生开展班级建设、团支部建设,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
(三)学业指导1、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指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2、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解决问题。
(四)心理健康教育1、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2、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
(五)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1、帮助学生了解职业市场和就业形势,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规划。
2、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六)沟通协调1、与任课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工作要求:1、辅导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熟悉学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掌握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辅导员的配备与选拔(一)配备标准按照一定的师生比例配备辅导员,确保每个班级都有辅导员负责。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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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大学辅导员是高等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他们肩负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业指导等诸多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发挥辅导员在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引领作用,提高辅导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辅导员的选拔与聘任1、选拔标准(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3)具有较高的学历和相关专业背景,掌握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2、选拔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在相关网站和平台发布辅导员招聘信息。
(2)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3)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
(4)笔试和面试:学校组织笔试和面试,对候选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5)公示与聘任: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
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1、思想政治教育(1)组织开展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在思想、心理方面的问题。
(3)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2、日常管理(1)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勤、纪律、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2)组织开展班级活动,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
(3)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先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学业指导(1)帮助学生制定学业规划,指导学生选课、修读学分等。
(2)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帮扶和指导。
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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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强化为学生服务的意识,明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辅导员工作考核,充分发挥学生辅导员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促进辅导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是学院教师队伍和管理联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学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辅导员在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别是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培养中,具有教育指导、塑造、管理和服务的功能,其工作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正确的评价,学院各级领导班子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建设。
第三条辅导员列入教师编制,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
专职辅导员的编制,由学生工作部根据学生实际人数,汇同人事处确定。
第四条辅导员的建设,坚持合理配置,精干高效,优化结构,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通,遵纪守法,作风优良、能力高强的标准。
第五条辅导员的管理,实行学院职能部门指导、系具体管理的原则:学院对辅导员的管理由系(院)党政领导负责;涉及学生事务中的紧急问题,辅导员必须同时向系领导和学工部(处)领导报告。
第二章选聘第六条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问题意见》(教党[2002]2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辅导员队伍实行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兼职相结合的制度,专职辅导员与学生数原则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
第七条辅导员的选聘,应同时符合以下方面的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政治素质,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感和洞察力,并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
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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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在每所学校里,学生辅导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不仅需要在学生学习中提供指导和支持,还需要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为了有效地管理学生辅导员的工作,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围绕学生辅导员工作的管理办法展开讨论。
一、概述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是指学校制定的规范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规范辅导员的工作行为和职责,可以提高学校辅导员的工作效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招聘与选拔学生辅导员是与学生直接接触的人,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辅导工作的效果。
因此,学校应该建立起一套合理、公正的招聘与选拔机制。
这包括明确招聘标准、选拔程序和面试要求等。
三、培训与发展为了让学生辅导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学校应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这包括定期组织培训课程,培养辅导员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以及鼓励他们参与学术研究和学习交流活动。
四、工作目标与要求为了明确学生辅导员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学校应该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与绩效考核制度。
明确的工作目标可以使辅导员有明确的方向,而绩效考核制度可以促使他们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实现自我价值。
五、服务对象与内容学生是学校辅导员工作的服务对象,因此,学校应该明确辅导员的服务对象范围和服务内容。
这不仅有助于辅导员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还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获得帮助和支持。
六、工作方法与手段学校应该鼓励学生辅导员不断探索和实践新的工作方法和手段,以适应学生的需求和变化。
比如,可以通过建立线上平台,提供在线辅导服务,或者采用心理测量工具来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
七、工作时间与安排学生辅导员的工作需要具有一定的弹性。
学校应该根据学期、课程表和学生的需求,合理安排辅导员的工作时间和安排。
同时,也要保证辅导员有合理的休息时间,以避免过度劳累。
八、团队合作与交流学生辅导员通常是一个团队,他们需要相互合作和交流,共同促进工作的开展。
学校应该鼓励辅导员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d990359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f1.png)
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一、辅导员工作制度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为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辅导员岗位职责(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政策,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2)组织、实施和指导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
(3)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学生的考勤、纪律、宿舍、奖惩等方面的工作。
(4)组织、实施和指导学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5)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学生就业、创业。
(6)参与学生的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毕业分配等方面的工作。
(7)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相关工作。
2.辅导员工作要求(1)辅导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辅导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诚实守信。
(3)辅导员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4)辅导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和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各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5)辅导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指导和帮助。
(6)辅导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自我提升意识,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二、辅导员管理办法1.辅导员选拔(1)辅导员应当由学校统一选拔,选拔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辅导员选拔应当注重辅导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个人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考虑。
(3)辅导员选拔应当注重辅导员的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考察。
2.辅导员培训(1)学校应当定期组织辅导员培训,提高辅导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2)辅导员培训应当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提高辅导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管理规定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e006dbef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f1.png)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其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辅导员是指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依据本规定,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业指导、生涯规划、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辅导员的管理应当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依法合规、科学高效。
第四条学校辅导员工作应当围绕学校定位、办学特色和育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现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培训机会,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辅导员的职责是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成长,关心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并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
第二章辅导员队伍建设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的培养、选拔、考核和使用机制,建立长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引导辅导员队伍形成积极向上、奋发向前的工作氛围。
第八条学校应当落实辅导员工作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合理配置辅导员资源,确保学生人数与辅导员数量的合理比例。
第九条学校应当鼓励辅导员参与教育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培养辅导员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培训,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和途径,提高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有针对性地提供学科知识和教育技能培养。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考核和评价,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根据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和成效,进行奖励和惩戒。
第十二条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强与其他教师、家长、社会资源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全员参与、齐心协力的工作局面。
第三章辅导员的职责和权益第十三条辅导员应当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和育人工作。
专职辅导员工作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专职辅导员工作日常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f939ffd1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eb.png)
专职辅导员工作日常管理办法(试行)运幼学函〔2021〕33号专职辅导员工作日常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一、辅导员例会辅导员每周按时参加各部门召开的辅导员例会。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必须到各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二、辅导员召开班委会、班会辅导员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委会,召开一次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坚持半小时政治理论学习,总结上周工作并安排本周工作,着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三、辅导员与学生联动辅导员定期与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建立广泛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问题、困惑和需求,通过师生的共同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辅导员在辅导员工作手册上记录问题、解决方案和结果。
四、辅导员与家长、任课教师联系(一)辅导员与家长联系辅导员在工作中要建立和保持与学生家长之间的长期联系、及时沟通的有效渠道。
定期做好家访工作,家访方式可采取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
通过强化家校协作,全方位关注学生成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学生思想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学生生病(身体或心理原因)住院;学生学习成绩下滑;学生行为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改观者。
2.要求:重点学生要经常联系,重点学生要加强联系;一般学生要保持联系;做好与学生家长联系的工作记录。
(二)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为了加强学风建设,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辅导员应深入课堂,与教师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学业发展。
1.每学期开学初、小长假收假后,辅导员必须到教室检查学生上课情况。
2.辅导员每个学期至少与所有任课教师联系一次,以了解和交流学生的学业情况。
高等学校辅导员管理规定(5篇)
![高等学校辅导员管理规定(5篇)](https://img.taocdn.com/s3/m/bb483795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fd5700b.png)
高等学校辅导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____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____》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____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____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c6bf04f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85.png)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导言大学辅导员是大学教育管理系统中的重要一环,他们承担着对学生的教育、指导和帮助工作。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辅导员的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制定一套科学的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一、大学辅导员的角色与职责大学辅导员是指在大学内承担对学生全面辅导的专职人员。
他们既是学生们的导师和朋友,也是校园文化和社会责任的传承者。
大学辅导员的角色与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生指导:辅导员要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学业、职业等方面的指导,引导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问题时能够正确处理和解决。
2. 学生管理:辅导员要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档案管理、学生考勤管理、学生行为规范培养等,维护学校的秩序和安全。
3. 社会服务:辅导员要为学生提供社会服务与资源整合,帮助学生与社会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二、大学辅导员管理的原则和要求1. 依法管理:大学辅导员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制定的管理办法,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规范行为:大学辅导员在执行管理工作时,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侵犯学生的权益。
3. 提升素质:大学辅导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辅导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大学辅导员管理的措施和方法1. 建立评估机制:学校应建立对辅导员的绩效评估机制,以科学的方法评价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和质量,激励优秀辅导员,提升工作水平。
2. 加强培训:学校应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辅导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辅导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3. 配备资源:学校应提供充足的物质和人力资源支持,为辅导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4. 加强沟通:学校和辅导员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解决问题,提供帮助。
结语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升辅导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成长。
通过规范辅导员的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辅导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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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5]18号)文件精神,促进我院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职业化、制度化,根据《辽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辅导员工作规程(试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辅导员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指导、思想教育、行为引导及相关事务管理的教师。
第二章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第三条辅导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按年级或专业配备。
专职辅导员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人数200:1的比例配备,原则上要保证各系部每个年级(或专业)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辅导员。
专职辅导员不足时,可配备兼职辅导员。
第四条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全院辅导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系、部、校应设立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系、部、校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一般由系、部、校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政负责人兼任。
第三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与工作职责第五条辅导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学生,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熟悉思想政治教育、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时事政策、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以及法律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研能力。
(五)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品行端正。
第六条辅导员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政治指导。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协助党组织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和管理工作。
辅导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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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机制,推动辅导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辅导员队伍实行学校和系(部)双重领导。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学生工作部(处) 作为学校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对辅导员进行宏观管理和工作指导,各系(部)党总支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具体管理。
第四条学生工作部(处)和各系(部)应建立严格的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布置、检查和督促辅导员工作,学习交流,总结研讨;全院辅导员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集。
第二章选聘与配备第五条辅导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水平,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热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乐于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 1 -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辅导员应是中共党员。
第六条辅导员原则上为专职岗位。
根据我院实际,辅导员以专职为主体、兼职为补充,专兼职相结合。
专职辅导员人数原则上按学生数1:200—1:300的比例配备,原则上各系(部)每个年级配备一名专职辅导员。
担任两个及以上班级班主任的认定为兼职辅导员。
辅导员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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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一、简介辅导员作为大学中的重要干部,承担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生活管理和学业指导等多项工作。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开展辅导员的日常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岗位职责辅导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学生考勤管理,指导学生学业规划和发展,处理和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难,参与学生心理辅导等。
三、工作目标辅导员的工作目标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包括思想、学业、职业规划和生活等方面。
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和指导,促使学生能够健康成长,做出正确的价值观和思考,为社会做出贡献。
四、招聘与培训辅导员的招聘应本着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原则,通过面试和考核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员。
新招聘的辅导员还应接受一定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大学的工作环境和管理规定。
五、工作计划与月度报告辅导员应每学期为学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并通过月度报告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这可有效监督辅导员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六、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辅导员应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举行家长会议,向家长介绍学校的教育理念、校规校纪和学生工作开展情况。
同时,辅导员还应及时回应家长的关切和问题,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
七、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为了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应组织各类活动,如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读书分享、社会实践活动、主题教育讲座等。
通过这些活动,学生能够接触到丰富的思想与文化,增长知识并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八、学生考勤管理辅导员要负责学生考勤管理,确保学生按时上课,减少旷课和迟到现象。
他们应建立考勤制度,定期检查学生考勤情况,及时与学生交流,识别违纪现象并加以处罚。
九、学业指导与规划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业指导和规划工作。
他们可以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解答学术问题,提供学习资源和参考资料,促进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
十、问题处理与解决辅导员是学生的重要依靠和帮助者,他们需要耐心倾听学生的问题和困扰,并及时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3篇)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8c30a41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cf.png)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管理,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高校的辅导员队伍管理。
第三条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辅导和帮助。
第四条高校辅导员应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第五条高校辅导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保护学生隐私,维护学生权益,严禁违反学校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条高校辅导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参加学术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七条高校辅导员应建立和学生的良好沟通和信任关系,保持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和关注,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和问题。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为辅导员的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辅导员的职责第九条高校辅导员的主要职责是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辅导和帮助,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综合发展。
第十条高校辅导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并及时评估活动效果。
第十一条高校辅导员应做好学生个性差异化教育,针对不同学生的需求和问题,制定个性化的辅导方案。
第十二条高校辅导员应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第十三条高校辅导员应做好对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引导,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四条高校辅导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人才培养工作,帮助学生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第十五条高校辅导员应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问题,提供适当的学习指导和帮助。
第十六条高校辅导员应承担起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辅导员队伍建设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对辅导员的选拔和培训,确保辅导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辅导员的绩效评价体系,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
辅导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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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管理办法为了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岗位需要,同时加强新老员工之间的沟通,做好传、帮、带工作,提高公司员工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师徒双方在岗位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自由选择,但是师徒协议签订后不可随意更改;2、全面负责原则,辅导员对新员工在工作期间的所有事项负有指导责任;3、服从原则,新员工要服从辅导员的指导,严格按辅导员指导进行工作;4、尊重原则,师徒之间互相尊重、言语文明、坦诚交流;二、定义辅导员:能独立进行销售的在岗人员新员工:新入职员工。
三、实施步骤1、人力资源部根据新入职员工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对其进行师带徒指导;2、各部门负责按新入职员工岗位情况为其推荐辅导员人选;3、师徒双方进行初步沟通,并确认主要指导事项,签订师徒协议(附件一);4、人力资源部对师徒协议进行鉴证备案,并登记师徒双方基本信息;5、人力资源部组织按阶段考核确定成绩;四、考核1、新员工考核(1)考核方式考试、工作总结和综合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
(2)考核时间工作总结每月考核一次;考试和综合技能考评在协议期接受后考核。
(3)考核要求①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80分的计为不合格;②工作总结要求有日志和月工作总结,其中月工作总结要求有辅导员点评。
日志和工作总结要求每月最后一天17:30前交到人力资源部,每月不按期上交的扣除10分综合技能考评分,扣分累计无上限。
工作总结质量由人力资源部和所在部门共同评定,分数按百分制计算,低于80分计为不合格;③综合技能考评采用综合技能考评表(附表一)进行,综合技能考评低于90分的计为不合格。
2、辅导员考核辅导员的考核得分根据新员工考核分数计算,计算公式为:辅导员得分=所有新员工得分之和÷总分之和。
例:某辅导员共带3名新员工,考核时采用的试卷满分为100分,三名新员工得分分别为:70、80、90分,则辅导员得分=(70+80+90)÷(100×3)=0.8 3、其他考核相关(1)考试范围涵盖公司所在行业基本知识和辅导员传授的所有技能知识,考试方式及内容由人力资源部共同确定;(2)工作总结由人力资源部收取并进行评分;(3)综合技能考核采用按级考核方式,师徒协议到期后新员工填写综合技能考评表进行评分;(4)考核成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公布;(5)考核全过程接受公司所有人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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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开班级会议,布置、检查、指导班级工作。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并积极发挥其作用;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奖学金、三好评定等工作;协助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参加毕业生教育、毕业鉴定、文明离校等工作。
7、完成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辅导员工作的要求
1、辅导员任职期间应积极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班级特点,每学期制定班级学生工作计划,学期末对照计划,检查学期工作,写出书面总结。
此项考评占20%。
2、学生评议:从辅导员所负责年级、班级中随机抽取30%的学生,对负责辅导员进行评议(辅导员不在现场),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辅导员学生评价表》,并由学院统计出每个辅导员的得分。此项考评占50%。
3、部门考评:部门党支部组织由部门领导、分管辅导员工作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部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辅导员对部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述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原则,结合个人自评和学生评议,对辅导员进行评议。此项考评占30%。
2、经常深入课堂、班级和学生活动场所,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情况。每周下班级至少三次,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及早晚自习出勤情况;定期深入学生寝室,每周至少两次,检查寝室卫生情况和安全情况;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至少每月要与任课教师联系一次,了解所在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会,对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进行小结,表扬先进,批评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
4、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既看阶段性结果、最终结果,也看工作过程中的努力程度;
5、重视绩效的原则,主要看工作中实际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三)、实施步骤
辅导员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实施。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部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自评:辅导员对本人一学期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对照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个人自评,向部门党支部提交述职报告。
5
总分
100
注:1、满分为100分
2、未作要求的项目可直接得分。
3、扣分项目,累计扣分,无上限。
4、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合格(7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5、每月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优秀者发放奖励基金500元,良好者发放奖励基金300元,合格者发放奖励基金100元,不合格者不予发放。
1、对差生的情况有分析、有转化工作的记录。每学期至少有两名较典型的差生在学习或纪律方面有明显进步。可得满分。②未做工作或工作无成效的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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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
1、创先争优有计划、有措施,有行动的得1~3分。2、评为校级创先争优合格班级的可得满分。3、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可加3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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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
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班级内无安全事故发生,可得满分。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据责任大小扣每次1-5分。
一、辅导员工作任务和职责
辅导员是学校配置于学生班级中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和专业学习指导的教师,担负着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疏导和调适等工作,对学生的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负责。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经常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个性特征并进行教育,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做好少数学生的转化工作。
四、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10
8
学生到课率
1、出勤率100%可得满分。2、出勤率每缺一天,扣1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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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风气
1、班级学习风气隆、自习纪律好,全班考试成绩与前期比有所提高,考试纪律好、无作弊现象,可得满分。2、不符合上述要求者酌情扣分。3、对在组织参加校以上统一组织的学习、演讲、知识、技能操作等竞赛和考试中成绩突出者酌情加分。
2、专业学习指导工作
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学风,帮助学生掌握大学的学习规律和方法,向任课老师反映学生的学习要求和其他情况,指导和帮助学习差的学生,提高学生的专业学习质量。
3、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违纪学生的调查、教育和处理工作;负责对学生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奖励工作;参与对学生选修、免修、休学、复学等问题的研究。
10、所负责年级、班级校园文化活动及相关活动得奖情况;
11、完成年度工作总结或发表论文情况。
(二)、考核原则
1、质和量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工作量的大小,也注重工作质的高低;
2、点和面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工作的重点,也看工作的整体;
3、常规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常规性的日常工作,也看开拓性的创新工作;
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
序号
项目
细则要求
分值
1
辅导员
工作会
1、按时参加所有会议得满分
2、请假未出席者一次扣1分
3、无故未出席者一次扣2分。
5
2
学生常规
管理
1、每周至少跟班上课一次,每周下班级至少三次,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早晚自习出勤情况和穿制服情况;定期深入学生寝室,每周至少两次,检查寝室卫生情况和安全情况。及时处理有关部门反映的学生违纪事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可得满分。2、按缺少的检查次数和未及时处理反映问题的次数扣相应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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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班团活动
1、班会课要按规定时间认真组织班、团活动,政治学习(包括学校统一组织和分班活动)。2、其中全学期重要的主题活动,按要求将书面材料报学院及相关部门。3、凡未达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4、凡超过上述要求的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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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集体活动
1、学校统一组织和分班组织的集体活动、有本班参加的文体活动均到场,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到场,且效果好,可得满分。2、未达上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各种集体竞赛活动中获学校前3名者,可分别加1~3分。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生活管理工作,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时为了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提高辅导员工作效能,实现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4、指导学生党支部、共青团建设或指导学生会开展活动情况;
5、学生班级组织建设及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情况;
6、指导年级、班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开展活动情况及效果;
7、对所负责的年级、班级学风、院风建设做出的贡献;
8、日常学生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和评优、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发放奖贷学金、文明宿舍建设等)情况及其成效;
9、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情况及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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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卫生
1、凡每月教室、寝室卫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可得满分。得文明寝室的可分别加1-2分。2、凡学校寝室卫生检查不达标,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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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法制教育
加强法纪教育,学生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学生,可得满分。每被公安机关处理1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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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纪律
1、无严重违纪、违纪率不断下降,课堂、会场纪律好、各方面反映良好,计满分。2、凡发现有严重破坏纪律和其他重大问题的班级不得分。3、出现违纪或其它问题不及时调查、了解、处理,重大问题处理不及时,不报告扣1-5分;违反校规校纪每次扣1分。
4、心理疏导和调适工作
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个性、兴趣爱好,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对有心理适应不良的学生积极做好疏导调适工作。
5、生活管理工作
主动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指导学生安排好课余活动,督促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搞好宿舍和环境卫生,开展文明建设,引导学生热爱劳动、艰苦朴素、团结友爱、尊敬师长、遵守纪律、助人为乐。同时,反映和帮助解决学生生活上的困难。
5、注意提高自身素质与修养,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并能研究和积累班主任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观念、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
2、政治理论学习和理论水平提高情况,业务学习和工作能力进步情况;
3、对学生进行政治理论、形势政策教育和德育课教学情况及效果;
3、每位辅导员每学期配备一本《辅导员工作日志》,记录学生每天出勤、上课、寝室等检查情况以及学生的谈心记录。
4、辅导员严格履行值班要求,值班人员每天必须深入到学生公寓检查卫生、安全情况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签字后于次日早及时交部门主管人员,因统计失实、敷衍或未能及时上交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相应经济处罚,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同时为了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提高辅导员工作效能实现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四)、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合格(7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1)、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
2)、因个人工作不力导致学生发生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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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公物保管
1、公物完好的记满分。2、有损坏者视其情节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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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布置
1、教室布置符合学校要求条件得满分。2、未按规定可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