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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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药品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药品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

2. 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药品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人。

三、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与验收(1)采购药品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处购进,确保药品来源合法。

(2)采购药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药品生产批文、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3)验收药品时,应对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逐批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2. 药品储存与养护(1)药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避免过期、失效。

(2)储存药品应保持库房整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潮湿、污染。

(3)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3. 药品销售与使用(1)销售药品应严格执行药品销售记录制度,确保药品销售可追溯。

(2)销售药品时,应向患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药品信息,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3)药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采购食品应从合法渠道购进,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2)储存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避免过期、变质。

(3)食品加工、制作、储存、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卫生。

(4)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3. 对因药品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事故的,依法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依法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必须依法进行,遵循相关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严格监管: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进行全程监管,重点监管高风险食品药品。

3.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制度措施,强化监管和惩罚力度。

4.信息公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公开和发布,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二、主要内容1.生产管理1.1生产许可: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许可管理,确保企业具备生产条件和技术能力。

1.2质量控制: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等环节。

1.3环境卫生:要求生产场所符合卫生标准,保证生产环境无污染。

1.4追溯管理:建立全程追溯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追溯,便于问题溯源和责任追究。

2.流通管理2.1进货查验:对食品药品的供货商进行资质审查和进货查验,确保供货商的合法经营和产品质量。

2.2质量抽检: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药品进行质量抽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3经营许可:对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许可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杜绝无证经营行为。

3.检验检测3.1检验机构:建立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加强对食品药品的监测和检验。

3.2抽样检测:对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各种有害物质的含量和微生物污染情况。

3.3检验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检验标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监督管理4.1执法监管:对食品药品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大数据监测:利用大数据技术对食品药品市场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处理。

4.3罚款处罚:对违法者进行罚款和处罚,严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5.公众参与5.1信息公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公开和发布,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5.2投诉举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平台,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问题。

5.3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完善退换货政策和质量索赔机制。

食品药品日常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药品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药品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社会共治,共同参与。

第四条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管,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三)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四)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有合格的从业人员。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制度;(二)确保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三)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四)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召回;(五)加强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六)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第七条食品流通环节管理:(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二)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三)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退换货制度,对不合格食品及时退换;(四)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储存、运输管理,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八条餐饮服务环节管理:(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确保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三)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烹饪、储存、供应等环节的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四)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食药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食药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防范风险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药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二、食品监督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卫生、营养、安全。

第七条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八条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召回义务,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召回并得到妥善处理。

第九条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依法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三、药品监督管理第十一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符合法定标准。

第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药品负责,不得生产、经营假药、劣药。

第十四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药品召回义务,确保不合格药品及时召回并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药品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防止药品污染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食品厂药品管理制度

食品厂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厂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药品的生产、储存、使用、销售、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本厂药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所有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取得合法生产、经营许可。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药品质量,防止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三)有效性原则:保证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能够达到预期治疗效果。

(四)规范性原则: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行为。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第五条药品采购前,需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第六条药品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七条药品到货后,应立即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一)药品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二)药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是否完整;(三)药品质量检验报告是否符合规定。

第八条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九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规格、有效期等因素进行分类,分别存放。

第十条药品储存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适宜;(二)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安全设施;(三)有专人负责药品储存和管理。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有效期,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药品养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环境符合要求;(二)定期清理仓库,保持仓库整洁;(三)定期检查药品养护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准确。

第四章药品使用与销售第十三条药品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生处方执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药监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药监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与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以下简称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录用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过程控制制度,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信息公示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上公开。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询问;(三)查阅、复制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工具;(五)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工具;(六)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工具;(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3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41、为加强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制度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各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监管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食品药品监管的意义及概况食品药品监管旨在确保食品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和药品相关的风险和危害,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在各国家内,设立了专门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和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

这些机构承担着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责任。

二、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制原则:食品药品监管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

2. 风险管理原则:针对食品和药品存在的风险,采取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监测和控制措施,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3. 全程管理原则:食品药品监管覆盖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强化全程管理和监督,杜绝问题食品和药品的出现。

4. 公众参与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增强公众监督能力,保障公众健康和权益。

三、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食品药品生产许可管理:对食品和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准入许可制度,确保生产企业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具备生产条件和能力。

2. 食品药品标签管理:规定食品和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和要求,使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的成分、使用方法等重要信息。

3. 食品药品广告管理:对食品和药品广告进行严格管理,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4. 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建立食品和药品的监督抽检制度,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抽检并进行质量检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公众的投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6. 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和药品的追溯体系,确保能够追溯到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便于快速排查和召回不合格产品。

四、国际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制度的比较与借鉴各国家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存在差异,但都以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为核心目标。

药品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药品管理制度1.1 药品生产管理制度(1)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品种、规格、生产地址进行生产。

(2)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生产过程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3)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中间体、成品进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1.2 药品经营管理制度(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品种、规格、经营地址进行经营。

(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经营过程符合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3)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对药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1.3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药品使用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品种、规格、使用地址进行使用。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使用过程符合国家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3)医疗机构应当对药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 食品生产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品种、规格、生产地址进行生产。

(2)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符合国家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3)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包装、储存等环节进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2.2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品种、规格、经营地址进行经营。

(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证食品经营过程符合国家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3)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对食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2.3 食品使用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品种、规格、经营地址进行经营。

食品药品规章制度

食品药品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药品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的原则,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第六条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二、食品药品生产第七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生产食品。

第八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药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药品。

第十一条药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过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者应当加强药品原料采购、储存、生产、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防止药品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经营食品。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食品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药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经营药品。

第十七条药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活动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是我国重要的食品和药品管控法律制度,旨在保障民众的健康与安全。

下面将分别从两个方面介绍。

一、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从2009年开始实施,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一项基础性法律。

该法主要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总则、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网络食品安全和法律责任。

1. 总则总则部分规定了本法的涵义和适用范围,强调了保障人民生命和健康的原则和精神。

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分包括了食品安全监督体系、食品生产过程监督、食品经营过程监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以及信息公开等内容,主要是为了有效监管和管控食品安全问题。

3. 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部分主要涵盖了食品生产许可、生产者责任、食品添加剂、农药、畜禽养殖等方面,以保障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与规范。

4. 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部分主要是关于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婴幼儿食品和保健食品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5. 网络食品安全网络食品安全部分是针对现代化生活新特点所增设的部分,主要包括了网络食品销售的管理和监督,以及线上、线下售后服务的责任制度等。

6.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部分规定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包括了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制度。

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领域的一项基础性法律,自2001年开始实施。

该法共分为十四章,其中包括药品管理的总则、药品的生产、销售、进口和广告等方面的规定。

1. 总则总则规定了药品管理的涵义、范围和基本原则,并强调了我国药品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药品生产药品生产章节规定了药品生产的技术规范和生产许可制度等方面,以保证药品生产中的质量和安全。

3. 药品销售药品销售章节围绕药品的经营行为和药品销售的流通管理,规范了药品销售市场的管理,并规定了经销商应承担的责任。

4. 药品进口药品进口章节主要规定了药品进口许可制度、进口药品的质量控制和药品配方的保密措施等方面,以确保进口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食品药品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食品和药品进行统一管理的法律
体系和规章制度,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该制度包含了以下方面:
1. 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规,明确了食品药品的安全标准和监管要求。

2. 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组成的监管机构,承担着食品药品监管的职责和任务。

3. 食品药品审批制度:对于新食品、新药品的申请,须经过审批程序才能上市销售。

4.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制度:对于市场上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5. 食品药品召回制度: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实行召回制度,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食品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该制度的执行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的共同责任,才能真正做到从源头上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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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依法行政,确保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行政执法信息的权益,提高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管工作透明度,根据省有关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的意见,结合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公开,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公务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应当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社会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行政执法公开遵循合法、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第四条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凡涉及国家秘密或其他特殊敏感信息不得公开。

第五条公开时机。

一般信息应当主动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一般应在完成行政处罚结案报告后予以公开,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信息需要公开的经审核后予以公开。

第二章行政执法公开的责任主体和信息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公开的责任主体为:(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委托的执法组织。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公开的责任主体应当公开以下与执法相关的信息:(一)执法职责:包括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律职责,政府有关“三定方案”赋予的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等;(二)执法依据:包括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三)执法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审批、决定、执行等各执法环节和执法文书,以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四)执法制度:包括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服务窗口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等有关执法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五)执法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作出20个工作日内,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六)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名单及身份信息等;(七)行政审批:包括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事项等应该公开的相关内容;(A)监督检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要在监督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检查的时间、地点、对象、方式、手段和结果等信息;(九)救济方式:包括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途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该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单位食品药品管理制度

单位食品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单位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的饮食健康,预防和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2. 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并承担以下职责:(1)宣传、贯彻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2)制定、完善单位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3)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4)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环节;(5)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食品药品采购与验收1. 食品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的食品药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采购食品药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

3. 食品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内容包括:食品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等。

四、食品药品储存与保管1. 食品药品应按照品种、类别、规格分开存放,确保食品药品质量。

2. 食品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虫、防鼠。

3. 食品药品储存期限不得超过保质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药品不得继续使用。

五、食品药品加工与供应1. 食品药品加工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药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药品卫生。

3. 食品药品供应前,应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供应。

六、食品药品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基本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1. 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八、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食品药品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管理制度一、食品管理制度为了杜绝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需要加强饮食卫生管理。

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培训证,方可上岗。

食堂环境应该整洁,设施完善,杜绝污染。

各项用具应该专用,面案、菜案、餐具橱和地面要经常擦拭保持清洁。

有固定、专用存放垃圾的,有盖,垃圾不能外溢和滴漏。

室内外存放物品应该摆放整齐,室内地面无油污,墙壁无塌灰,玻璃及各项器皿、用具无泥垢,水池清洁,地沟无污物、异味。

此外,需要有防蝇、防鼠、灭蟑设备,操作间无苍蝇。

接触生熟食品的人员应该分开,熟食负责人员必须在接触熟食品之前彻底清洁消毒双手。

加工生熟食品所用的工具应该分开,并有明显标记。

餐具及厨房用具必须每日消毒,消毒设备齐全,消毒的温度、药物的浓度、消毒的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

餐具消毒后呈保洁状态,防止使用前的污染,放入指定的柜中,贴有标签。

厨房用具及用后洗净消毒。

餐具、用具必须脱离地面。

食品进货必须索证。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品或者使用方法等。

食物要保证新鲜清洁,不得加工和使用腐烂变质食物。

外买熟食品要加热再吃,剩余食品放入冰箱或低温储藏柜中保存,保存时要做到生熟分开,食前必须加热。

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搞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戴手链、戒指。

工作服、工作帽必须每日清洗,穿戴齐全,上灶前、制作食品前、开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操作间坚决不得吸烟。

二、药品管理制度针对幼儿常见多发病,每季节应该准备有关药品及外伤处理必备药品,认真做好记录,易混的做好标记。

认真进行药品的核对、发放工作,注意对症下药,做到不确诊的病人不擅自用药。

核对药品的有效期、失效期,不私自从个人处进药。

敷料、医疗器械,保持清洁,及时消毒,严格无菌操作规程。

严格掌握预防接种禁忌症和幼儿药物过敏史。

食药监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食药监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食药监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对食品和药品的监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二、监管机构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本规章制度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对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办公室、监督检查部、宣传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完成监管任务。

三、监管职责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对食品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食品和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保障产品质量不受损害。

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食品和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防止产品被非法使用或滥用。

四、监管措施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违反食品和药品相关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可以采取下列监管措施:(1)责令停产停业;(2)处以罚款;(3)吊销相关证照;(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公开违法企业和个人的行为,提醒消费者注意。

五、监管标准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食品和药品进行监管。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及时更新监管标准,跟踪行业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监管工作。

六、监管监督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监督体系,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和产品的监管力度。

七、监管宣传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食品和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公开监管工作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监管评估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定期对监管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

九、监管责任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监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度

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度

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度一、机构设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本县政府直属部门,下设食品监管科、药品监管科、行政执法科、质量控制科等职能部门。

二、职责和任务1.制定并完善本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度和标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出相应处罚。

3.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和知识。

4.组织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

5.加强与其他部门、单位的合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6.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三、工作流程1.食品监管科、药品监管科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生产环境、产品质量、营业许可证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行政执法科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措施可以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营业许可证等。

3.质量控制科负责对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4.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食品监管科和药品监管科等部门负责。

宣传形式可以包括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

5.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由质量控制科负责,根据食品药品的特点和相关数据,评估食品药品的安全风险,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其他部门、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提高监管效能。

四、监督机制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每年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出相应处罚。

3.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档案,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信用档案。

4.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

5.建立双向评价机制,让企业和公众对监管工作进行评价,及时改进监管工作的不足之处。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核心任务,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风险评估等措施,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食药监工作管理制度

食药监工作管理制度

食药监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监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开展。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依法、公正、公开、高效原则,科学决策,规范行政行为。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主要责任机构。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维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素质,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鼓励社会各方参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多方共治格局,形成监督合作机制。

第八条鼓励广大消费者依法参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监督管理体制第九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合力。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

第十一条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强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绩效评估机制,实行绩效管理,加强监管效果评估。

第十三条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内部监督,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自律建设。

第三章法律法规第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监管公平。

第十五条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第十六条依据法律法规设立监管标准,维护监督管理公正和规范。

第四章监督执法第十七条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综合能力。

第十八条严格落实执法责任,推动执法工作专业化、精细化。

第十九条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执法工作激励机制。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行为评价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规范相关生产和销售领域的行为,制定和执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责任人、流程和措施等方面。

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确保食品和药品的质量安全,并规范生产和销售领域的行为。

同时,本制度还旨在建立健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和管理,有效防止食品和药品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和药品生产、销售和配送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药店、超市、餐饮企业等。

三、责任人1. 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生产或销售食品和药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并为自己生产或销售的食品和药品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企业或经营者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处罚,并通过公示等方式加强对消费者的提示和警示。

3. 消费者也应当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选购合格的食品和药品,并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和投诉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四、流程1. 生产和销售环节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执行。

2. 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应法规和标准生产或销售产品,并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负责。

3. 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企业或经营者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处罚。

4. 消费者应当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选择合格的食品和药品,并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和投诉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五、措施1. 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强对食品和药品的监管和管理,提高消费者的选择和购买安全的产品的能力。

2. 建立健全的质量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加强科研力量,提高食品和药品的研发水平,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产品。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和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食品安全管理1. 采购与验收:食品采购应选用合法、合格、安全的生产企业,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食品来源安全。

验收时应检查食品的包装、标签、保质期等,严禁采购和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 食品储存: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进行分类存放,保持仓库通风、干燥、清洁。

食品存放时应远离有毒、有害物品,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和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4. 食品销售:食品销售应确保食品新鲜、卫生,明码标价,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5. 食品安全培训: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药品安全管理1. 药品采购:药品采购应选用合法、合格、安全的药品生产企业,确保药品质量。

审查供应商资质,严禁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药品。

2. 药品储存: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进行分类存放,保持仓库通风、干燥、清洁。

药品存放时应远离有毒、有害物品,避免交叉污染。

3. 药品使用:药品使用应严格执行药品说明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药品调剂、配药、输液等操作,应遵守相关规范。

4. 药品销售:药品销售应确保药品质量,明码标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失效的药品。

5.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定期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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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范文
一、划出和划入的职责
(一)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省卫生厅。

(二)将省卫生厅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起草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相关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三)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组织查处保健食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化妆品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

三、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
设有2个相关内设机构。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
承担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样检验、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参与或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调查处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化妆品卫生许可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有关违法行为;承担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工作。

四、监管体制调整
将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列入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可做为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管理。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划转交接工作,原则上于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

五、各部门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

省卫生厅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省农业厅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省卫生厅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以及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条件的建议。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

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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